“曾点气象”异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异说论文,气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曾点气象”,事出《论语·先进篇》: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子路率尔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求!尔何如?”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赤!尔何如?”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四人侍坐于孔子,孔子要他们各自说一说喜欢干什么、能够干什么。子路、冉有、公西华表露的,都是如何安邦定国的外在事功,唯独曾皙不同。曾皙休悠自得地鼓着瑟,歌毕而作答,称自己最有兴趣的,是在春暖花开的时节,换上轻便的服装,与五、六个同道好友,六、七个少年学子,轻松愉快地沐浴于沂水之中,迎着和风游览于祭坛之下,唱着诗歌哼着小调尽兴而归。(注:按刘宝楠《论语正义》该章注引,郑玄以“归”为“馈”。“馈”者喝酒吃肉也。然则此句其意当为“唱着诗歌喝着酒,何等快活,何等潇洒”。) 孔子听了曾皙的表白,竟然赞叹地说:“吾与点也。”点,曾皙之名也。“吾与点”所表示的,是赞同曾皙的志向。
曾皙毫不关心安邦治国之大略,而只谈及游乐;一向只讲安邦治国大略的孔圣却忽然冒出一句“吾与点”话头,着实令人费解。这是怎么回事?历来注疏之家异说纷纭。本文略加检索,以为一辩。(注:按汉人有以雩祭求阴阳调和释点之志者。此甚不类,本文不予讨论。其说详见王充《论衡·明雩篇》及黄晖校释。)
二
在儒家血脉中,较早地谈及曾点故事的,当数孟子。孟子以为,曾点属于孔圣所说的“狂者”一流。(见《孟子·尽心下》)孔子曾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子路篇第十三》)然孟子所论之狂者,只及曾点。实则曾点所表述的,既已为孔圣所赞许,便决不只是曾点个人风范,而关乎圣人气象。所以,必须以圣人气象疏解曾点话头,才不至于有损圣人威仪。汉代包咸显然已顾及到这一点。(注:刘宝楠《论语正义》该章注引包咸解称:“莫春者,春季三月也。春服既成,衣单袷之时,我欲得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水之上,风凉于舞雩之下,歌咏先王之道,而归夫子之门。”) 及至宋代二程、朱熹诸儒,则说得更为通透。程颢子称:
孔子“与点”,盖与圣人之志同,便是尧、舜气象也,诚“异三子者之撰”,特行有不揜焉者,真所谓狂矣。子路等所见者小。子路只为不达“为国以礼”道理,所以为夫子笑;若知“为国以礼”之道,便却是这气象也。(注:《二程集》(一),中华书局,1984,页136。)
大程子这里即明确认定,孔子之所以“与点”,是因为曾点所呈现的已是“尧舜气象”。而“尧舜气象”所显示的特点,则是“为国以礼”。
程颐子称:
子路、冉有、公西华皆欲得国而治之,故孔子不取。曾皙狂者也,未必能为圣人之事,而能知孔子之志,故曰“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言乐而得其所也。孔子之志在于“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使万物莫不遂其性,曾点知之,故孔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注:《二程集》(二),页369。)
小程子无疑亦认定,曾点所呈现的确为圣人气象(虽然曾点本人未必可以做到)。不过,程颐子所理解的圣人气象与乃兄有别。程颢子以“为国以礼”指谓之,重在礼制与秩序;程颐子以“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言说之,重在关爱之情怀。其开出的气象,小程子较之于大程子,在境界上似乎高出一层。
及至朱熹,综合与炼凝二程的说法,遂使圣人气象作为精神境界有更圆满的解读。朱子称:
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缺。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故夫子叹息而深许之。(注:朱熹:《论语集注·先进第十一》,中华书局,1983,页130。)
朱子又谓:
曾点见得事事物物上皆是天理流行。良辰美景,与几个好朋友行乐。他看那几个说底功名事业,都不是了。他看见日用之间,莫非天理,在在处处,莫非可乐。他自见得那“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处,此是可乐天理。(注:朱熹:《朱子语类》卷四十,中华书局,1986,页1026。)
依朱子所说,所谓圣人气象,岂止涵括给国家以礼制、给百姓以关爱等事用范围?更且是“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就是说,圣人的胸次是直透本体的。圣人何以能至此?实又因为他们“见得事事物物上皆是天理流行”,“看见日用之间,莫非天理”。安邦治国等事用价值,正以“天理流行”为底蕴;而“在在处处,莫非可乐”,即因在在处处“莫非天理”。朱子的解释,由于不局促于事用而上达本体,再从本体下贯于事用而使体用一如,无疑是把孔子称许的“曾点气象”作为圣人风范推到了至极之境。
然而,二程、朱子对曾点气象的疏解,终究有使人难以接受处。
先说程颢。大程认为,孔子称许的“曾点气象”特出处在“为国以礼”,然曾点所钟爱的,不过如大程子在另一场合说的“吟风弄月”而已。(注:程颢也曾对弟子说过:“某自见茂叔后,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之意”。(《二程集》(一),页59。)) 那是非常个人化的、纯属精神性的追求,何来“为国”、何关“礼制”一类之外在性、公共性活计?
再说程颐。小程确认,孔子称许的“曾点气象”为求“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可是难道子路、冉有、公西华“欲得为国而治之”,就不是为了实现孔子的这种意愿,反倒“吟风弄月”的曾点,才算体现孔子的理想?
更说朱熹。这又可从两方面看:
其一,就孔子而言,一部《论语》,我们于何处可以体察到孔子“直与天地万物同流”的“胸次悠然”之象?相反,我们听到的,更多的其实是“天命”(外在天地宇宙)与“人道”(内在道德诉求)的背离以及由背离而引发的时命不济的太息。如孔子所说:
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
这里,孔子不就深深意识到,他所信从的“道”,与“天”所给出的“命”,难以有一致性?再看他的如许说法:
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济此,命也夫?(《史记·孔子世家》)
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论语·子罕》)
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见周公。(《论语·述而》)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论语·公冶长》)
在孔子这类关于时命不济、人道阻滞,乃至不得已想要“乘桴浮于海”的叹息中,我们实在只可以体会到孔子的忧患意识,而无论如何感受不到他“在在处处无非可乐”的气象。
其二,就曾点而言。依朱子一贯主张,天理必须贯彻、落实于行事,才见得真切,否则只是“空理”。(注:朱子说,“圣人不令人悬空穷理,须要格物者,是要人就那上见得道理破,便实。”(《朱子语类》卷十四,中华书局,1986,页257)又谓:“人多把这道理作一个悬空底物。《大学》不说穷理,只说个格物,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如此方见得实体。所谓实体,非就事物上见不得。”(同上,卷十五,页288)这都是强调天理要见诸于行事。) 然曾点本人表露之志,全不及物,也不论事,倒像是个“玩家”,而朱子竟说他已“见得事事物物上皆是天理流行”,这不是令人啼笑皆非?难怪朱子弟子林正卿说到:“曾点只从高处见破,都不是次第做工夫来。”无奈朱子也只好回答:“某以为颇与庄、列之徒相似,但不恁地跌荡耳。”(注:《朱子语类》卷四十,页1030。)
显然,二程、朱子对“曾点气象”的疏解是有破绽的。这种破绽出自于:他们务求把圣人神化。究其实,圣人也是人,也有人的喜乐与哀怒,也经历着人的不幸与苦痛。诠释者何必在在处处为圣人辩解、遮掩?把圣人描画得过分圆足,过分高大,反倒让他远离了活泼泼的现实生活,变得不免难以理解、难以接受了。
三
与程子、朱子不同,对曾点故事与孔子“吾与点”说法作比较似乎是实事求是地讨论的,也不乏其人。这里仅举两例。
第一例见于《论语注疏》。注者为曹魏何晏,疏者为北宋邢昺。邢昺疏说曾点话头谓:
暮春,春季也。春服既成,衣单袷之时也。我欲得与二十以上冠者五六人,十九以下童子六七人,浴乎沂水之上,风凉于舞雩之下,歌咏先王之道,而归夫子之门也。……夫子闻其乐道,故喟然而叹曰:吾与点之志。善其独知时而不求为政也。
又谓:
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生值乱时而君不用。三子不能相时,志在为政。唯曾皙独能知时,志在澡身浴德,咏怀乐道,故夫子与之也。
邢昺似乎比较忠实于《论语》所表露的孔子及其门人的生活经历与思想,承认圣人之道也不是在在处处、时时刻刻可以贯彻的。为政需要“知时”。时机不合适,隐身于江湖,游乐于山水,无损于圣人的光辉。
第二例见于《黄氏日抄》。该书作者黄震为南宋人,被认作朱子后学而有异于朱子者。所撰《黄氏日抄》卷二《读论语·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章》即显示了这一点:
四子侍坐,而夫子启以如或知尔,则何以哉?盖试言其用于世,当何如也?三子皆言为国之事,皆答问之正也。曾皙,孔门之狂者也,无意于世者。故自言其潇洒之趣。此非答问之正也。夫子以行道救世为心,而时不我与,方与二三子私相讲明于寂寞之滨,乃忽闻曾皙浴沂咏归之言,若有得其浮海居夷之意,故不觉喟然而叹,盖其所感者深矣。所与虽点,而所以叹者岂惟与点哉!
该章接下来又写道:
后世谈虚好高之习胜,不原夫子喟叹之本旨,……单摭与点数语而张皇之,遗落世事,指为道妙。甚至谢上蔡以曾皙想象之言为实有暮春浴沂之事,云三子为曾皙独对春风冷眼看破,……是盖学于程子而失之者也。程子曰:“……孔子与点,盖与圣人之志同,便是尧舜气象。”此语微过于形容,上蔡因之而遂失也。……曾皙固未得与尧舜比,岂得与夫子比?
黄震这段话表述的意思与邢昺有若干差别:
其一,他强调要把孔子与曾皙区分开来,孔子作为圣人,“以行道救世为心”,而曾皙“无意于世者”,只不过是“孔门之狂者”,所答非所问之正理,自是不可与圣人相比;
其二,他指出,程子、上蔡(乃至朱子)等人把曾皙与孔圣视为同志,混为一谈,把“遗落世事,指为道妙”,实为受释、老“谈虚好高”之风气影响所至,绝非孔子本来宗旨(注:钱穆《论语新解·先进第十一》称:“本章吾与点也之叹,甚为宋明儒所乐道,甚有谓曾点便是尧舜气象者。此实深染禅味。朱注《论语》亦采其说,然此后《语类》所载,为说已不同。后世传闻有朱子晚年深悔未能改注此节留为后学病根之说,读朱注者不可不知。”(见三联书店2002年版,页300)钱穆显然亦以黄震的评判为是。);
其三,他认为,孔子之所以有“吾与点”之说,实出于“时不我与”,处于“寂寞之滨”,忽然有所感触而不自觉地发出的“喟然”一叹。这一叹息之深意并不在表白“浴沂咏归”或“浮海居夷”之意向,而在表露对恶运的抗议。
如上可见,黄震与邢昺对“吾与点”事故的解释固有不同。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就是都强调“时命”问题。“时命”观念的认肯,使对天命与人道的关系和孔子及其门徒的际遇的评价,变得比较贴近实际,对孔圣作为常人也有痛苦与不快的一面的显露,也变得比较容易理解。然而,把“浴沂咏归”之乐仅仅看作是迫不得已的、无可奈何的、权宜的举措,甚至是凭空想象的光景,却并不一定令人满意。
四
像曾皙所描述的暮春浴沂咏归、喝酒行乐之故事难道只可以是想象的,而不可以变为现实的?难道只为迫不得已的、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而不可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并且获得超越时间、超越事用、真正直透本心本体的天乐的意义?
下面的一些疏说与引申,诚然开示了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呈现出这样一种生命意义。
东汉仲长统所作《乐志论》首开其端:
使居有良田广宅,背山临流,沟池环匝,竹木周布,场圃筑前,果园树后,舟车足以代歩涉之艰,使令足以息四体之役。养亲有兼珍之膳,妻孥无苦身之劳。良朋萃止,则陈酒肴以娱之;嘉时吉日,则烹羔豚以奉之。蹰躇畦苑,游戏平林,濯清水,追凉风,钓游鲤,弋高鸿。讽于舞雩之下,咏归高堂之上。安神闺房,思老氏之玄虚;呼吸精和,求至人之仿佛。与达者数子,论道讲书,俯仰二仪,错综人物,弹南风之雅操,发清商之妙曲。逍遥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间。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如是,则可以陵霄汉,出宇宙之外矣。(注:《仲长统传》引,《后汉书》卷四十九。)
仲长统以为,我们追求的生活,应该是这样一种生活:家有良田广宅,不愁吃穿;闲暇之时,嬉戏于山水之间,或钓游鱼,或弋飞鸟;朋友到访之际,抑喝酒以论道,抑烹茶而操琴;这样的生活,这样的人生,“逍遥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间”,便是曾点所追求的快乐。至于圣人是否认允这种快乐?仲长统不作评论。
仲长统此间所发扬的曾点之乐,尔后果真发展成为文人学子的一种生命情调、生活方式。两晋南北朝士大夫经常聚会于崇山峻岭之上,出入于茂林修竹之间,借一觞一咏,而畅叙幽情,行其天乐。著名的如晋穆帝永和九年(353年),亦是暮春时节,王羲之、谢安、孙绰等四十二人,游于山阴(今浙江绍兴)兰亭,以跚躝之酒兴,赋诗会友,成《兰亭集》得风流千古。羲之为序以记其事: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孙绰于《后序》则谓:
暮春之始,禊于南涧之滨。高岭千寻,长湖万顷。乃藉芳草,鉴清流,览卉物,观鱼鸟,具类同荣,资生咸畅。于是和以醇醪,齐以达观,快然兀矣,复觉鹏鷃之二物哉!
其时,亦为“暮春之初”;“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有兴致者更甚于“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集于兰亭的这伙士子,把自己融汇于大自然,在感受大自然的无限生机中,在无物无我的境界中,体认到了人生的最大快乐。
及至明朝袁宏道,更且发为“真乐有五”之论:
真乐有五,不可不知。目极世间之色,耳极世间之声,身极世间之安,口极世间之谭,一快活也。堂前列鼎,堂后度曲,宾客满席,男女交舄,烛气熏天,珠翠委地,皓魄入帷,花影流衣,二快活也。箧中藏万卷书,书皆珍异;宅畔置一馆,馆中约真正同心友十余人,人中立一识见极高如司马迁、罗贯中、关汉卿者为主,分曹部署,各成一书,远文唐宋酸儒之陋,近完一代未竟之篇,三快活也。千金买一舟,舟中置鼓吹一部,妓妾数人,游闲数人,泛家浮宅,不知老之将至,四快活也。然人生受用至此,不及十年,家资田地荡尽矣。然后一身狼狈,朝不谋夕,托钵歌妓之院,分餐孤老之盘,往来乡亲,恬不知耻,五快活也。士有此一者,生可无愧,死可不朽矣。(注:《袁宏道集笺校》卷五,《龚惟长先生》。)
袁子此间,并未提及曾点之志;五乐中,第一、二、五等三乐,亦并不一定都可认同。重要的是,袁子在这里点明了“真乐”的本性:它是自足的与自由的。自足,为不处对待中;自由,为不受限定者。人唯不处对待中,不受限定者,方可以在在处处而不在不处,不在不处而在在处处,由之才能够真正体认到“在在处处无非可乐”。这是本心本体之乐。
本文有意把这一类“气象”或“乐趣”标识为超越时间、超越事用,直透本心本体的一种气象或快乐。超越时间,是指的并非迫不得已的、权宜性的选择,它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超越事用,是指的不具功利色彩,拒斥理性计度;直透本心本体,则是指的,它出自自我本心、为本心所认可,且具终极的意义。
“气象”或“乐趣”之所以被赋予本心本体的终极意义而被认可,立足于这样一种理论设定:
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型态,具有二重性:一重为自然型态,另一重为人工型态。前者主要指在乡村、在亲族、在朋友圈里的人际关系,它是在自然自发的过程中形成,靠情感与信念(信仰)维系的。后者则主要是指在政府机构、在公司、在企业之中的人际关系,它是为着一定的利益目标、利益分配而人为地借理性筹划组建起来,又依持于某种契约或律法形式予以维系的。(注:这样一种理论设定或社会型态分类,参阅了社会学家关于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区别的一些说法。依艾恺所著《世界范围内的反现代化思潮——论文化守成主义》一书的介绍,德国社会学家特尼斯曾使用“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的概念对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作出评析。“礼俗社会”指一种以“自然意志”(或精髓)为首要的“理想型”(Ideal Type)社会。这主要是农民、手工艺者和一般百姓的社会。在这种社会里,相互关系的本身就是目的,它们发自自然情感;它们的产生乃由于所牵涉的人员的一定的身份角色——例如母与子——相互作用的结果。“法理社会”是一种“理智意志”占首要地位的社会,这种意志以生意人、科学家、上层阶级的权威人士的活动为特征。在这种社会里,关系成为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现代政府官僚和工业组织属于这种社会类型。艾恺又引用了费孝通对特尼斯这两个概念所做的如下解释:“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性质不同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艾恺自己则称:“在我的定义下,现代化就是破坏礼俗型种种关系、结社与组织,而以法理型代之。好比说,用法律取代了民德、风习、宗教清规等等。是故,不光是在东欧和南欧,在整个欧洲,对启蒙进行批评的反现代批评中存在着很普遍的二分法概念:法律/道德;法律/风习;商业化关系/‘自然’(宗教,友侪等)关系;机械的/‘有生的’或‘有机的’等等。”(见该书第38—40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本文的提法对此多有所取。)
每个个人都不可避免要生活于这两重社会型态中,然而,两重不同的社会型态,对人的生存意义是不同的:
在自然型态的社会处境中,人与自然、个我与社会混成一体(庄子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无需被种种矛盾对待所肢解,无需为种种利益冲突所折磨,喜也天发,悲亦天情,一切顺其自然,依于大化。这样一种生存处境,岂不是人类最理想的生存境界,体现着人类最终极的价值目标?
在人工型态的社会构架下,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既然以一定的利益计算为前提,个我便是被物化了的,他人与社会对于个我则为异化了的他在。个人被抛落到冷冰的世界中,不可避免备受种种矛盾分隔所支离,矛盾冲突所折磨。此诚如庄子所说:“一受其成形,不忘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耶!”(《庄子·齐物论》)
人们会说,社会演变的走势显示,第二重社会型态正在愈益将第一重社会型态化去,第一重社会型态又岂能抵御第二重社会型态的强势消蚀?而且如南朝士人,他们沉湎于自然所带来的结果,只不过是国家的衰弱以至败亡,又岂可以此为尚?
对于这一类质疑,也许应该这样来回答:这不是士人们选择的过错,而是人类的悲哀!(注:《晋书·王羲之列传》记称:“羲之雅好服食养性,不乐在京师,初渡浙江,便有终焉之志。稽有佳山水,名士多居之,谢安未仕时亦居焉。孙绰、李充、许询、支遁等皆以文义冠世,并筑室东土,与羲之同好”;“羲之既去官,与东土人士尽山水之游,弋钓为娱。又与道士许迈共修服食,采药石不远千里,徧游东中诸郡,穷诸名山,泛沧海,叹曰:‘我卒当以乐死’。”像王羲之个人选择的这样一种生活方式,有什么可以谴责的。至于如《颜氏家训·涉务》篇所指谪的:“梁世士大夫,皆尚褒衣博帶,大冠高履,出则车舆,入则扶侍,郊郭之内,无乘馬者。周弘正为宣城王所爱,给一果下马,常服御之,举朝以为放达。至乃尚书郎乘马,则纠劾之。及侯景之乱,肤脆骨柔,不堪行步,体羸气弱,不耐寒暑,坐死仓猝者,往往而然。”这里所涉及的生活方式,已背离了在自然社会型态下自然主义的思想信仰,而蜕变为在人工型态下,由功利主义引发的享乐主义。惟这种享受主义,才应对朝政的衰败承担责任。) 人类自失去动物的谋生手段之后,不得不发展自己的心智;而心智的愈益发达,则愈益把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分隔开来、对立起来;人不可避免要堕入第二重社会型态的现实处境中,却又永远眷恋着第一重社会型态提供的理想家园。这就不难理解,世界几大主要宗教为什么都具有“反智主义”的倾向,且都有以现实处境为“异在”,却把非现实处境作“亲在”的一种“错位”感;同样不难理解,“吾与点”一说何以能够溶摄道家的价值追求而以回归自然作为回归家园、体认天乐所提供的真正意义。陶渊明的《归去来兮》所呈现的,也许就是回归家园、体认天乐的一种生命体验吧!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乃瞻衡宇,载欣载奔。僮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乎天命复奚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