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早期儒家的人性内涵——兼评“性朴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家论文,中国论文,试论论文,内涵论文,人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法: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5)08-0108-08 人性是儒家哲学的核心概念。儒家哲学,说到底,乃是一种人性论或德性论。儒家哲学史也是儒家人性论史。那么,儒家人性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呢?最近有学者提出儒家是性朴论,并依此断定儒家文献的真伪等。儒家人性论是否是性朴论呢?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一、性:生存之初 汉语的“性”字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心”,另一个是“生”。这两个符号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性”字的最初内涵,即,生存之初。它也是儒家人性的基本内涵。 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①皇侃在《论语义疏》中解释这句话时曰:“性者,人所禀以生也;习者,谓生后有百仪常所行习之事也。人俱天地之气以生,虽复厚薄有殊,而同是禀气,故曰‘相近也’。及至识,若值善友则相效为善,若逢恶友则相效为恶,恶善既殊,故曰‘相远也’。”②性指刚生之人所具备的材质。在孔子看来,乍一出生者,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差别在于后天的“习”:行为与驯化等。 和孟子同时代的告子说:“生之谓性。”③人出生就有的便是人性。性即初生者。孟子虽然批评了告子的人性观,却也不完全反对这一立场。事实上,孟子也部分地接受这一立场:“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④口之于味等属于天性、初生者,也可以叫做性。至少在这里,孟子也以为初生者便是性。或者更准确地说,性一定是初生者。性即初生之材质。 后来的荀子完全接受这种人性观。在荀子看来,“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⑤。性即未经人为改造或影响的天生的材质:“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⑥人性即人天生具备的东西,接近于本能。生即性。或者说,性即初生材质。 汉代董仲舒将性视作质,从而形成了人性的性质论。董仲舒曰:“性之名,非生与?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者,质也。”⑦性即天生之质。“性者,天质之朴也;善者,王教之化也。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其王教,则质朴不能善。”⑧它好比“禾”,虽然能够长出粮食,但其本身尚未成为粮食。它如同“目”:“性有似目,目卧幽而瞑,待觉而后见,当其未觉,可谓有见质,而不可谓见”⑨,性又如加工的茧、未经孵化的卵:“性如茧、如卵,卵待覆而成雏,茧待缫而为丝,性待教而为善,此之谓真天。”⑩性如茧、卵,仅仅是一种初生的质料。刘子政曰:“性,生而然者也,在于身而不发。情,接于物而然者也,出形于外。形外则谓之阳,不发者则谓之阴。”(11)性即天生的材质。 魏晋何晏曰:“性者,人之所受以生也。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12)性即初生材质。后来的理学家朱熹将性改造为理,原因便在于性与初生的关系:“性则就其全体而万物所得以生者言之,理则就其事事物物各有其则者言之。”(13)性重在生。初生之材质便是性。 近人傅斯年对先秦遗文进行了一番统计,“统计之结果,识得独立之性字为先秦遗文所无,先秦遗文皆用生字为之。至于生字之含义,在金文及《诗》、《书》中,并无后人所谓‘性’之一义。而皆属于生之本义。后人所谓性者,其字义自《论语》始有之,然犹去生之本义为近。至孟子,此一义始充分发展”(14)。古时只有生字,尚无性字。至孔子始有性字,其内涵接近于生。性即生,或者说,出生之初便是性。性即初生材质。 二、性即气 性即初生材质。这是中国古典即未受佛教影响的儒家人性论的基本观点,早期的孔子、孟子,以及后来的董仲舒等,皆坚持这一立场。那么,人的初生材质是什么呢?或者说,性的具体内涵有哪些呢?从儒家思想史来看,在不同时期,儒家人性的内涵是不同的。 在孔子时期,“性相近也,习相远也”(15)。相近之性,如朱熹所云:“此所谓性,兼气质而言者也。气质之性,固有美恶之不同矣。然以其初而言,则皆不甚相远也。但习于善则善,习于恶则恶,于是始相远耳。程子曰:‘此言气质之性。非言性之本也。若言其本,则性即是理,理无不善,孟子之言性善是也。何相近之有哉?’”(16)性指气。这种气,不仅仅包含阳气、仁气,而且包含阴气、贪气。操仁气者便成为君子、圣人,纵贪气者,则堕落为小人、恶人,故有“相远”之说。孔子时期的性主要指气,其气兼具善恶之气。或者说,孔子并无善恶之气的分别意识。 到了孟子时期,性依然指气。孟子曰:“牛山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故荀得其养,无物不长;荀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惟心之谓与!”(17)性不仅指气,而且专指“夜气”,某种有助于万物生长之气。孟子称之为“浩然之气”:“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矣。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18)养性即养浩然之气。浩然之气便是性。“夜气”说、“浩然之气”论表明:孟子将某类气视作性。或者说,孟子之性特指某类气,即,能够引人向善之气。 荀子以为:“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19)山川草木以及人禽等皆有“气”。“气”是“生物”最基本的也是最初的内容,或者说,气便是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之气表现为“材”。故,荀子曰:“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20)性是初始材质。这种材质虽然未经加工(“朴”),却也不是“白板”(21)。它具有一定的属性。荀子曰:“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若其所以求之之道则异矣。”(22)人天生之材质是一样的。这种材质享有一致的性质:好利恶害。这种好利恶害的材质,在荀子看来,“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23)。由于顺性纵情会导致灭亡,因此,荀子明确提出:这种材质之性是恶的。也就是说,荀子不但赞同人生而有共同的本初之材,而且指出这种材质的“不好底”(24)属性:导向恶果。由此来看,这种能够导致恶果之材、气,接近于贪气。 孟子将好的气(“夜气”、“浩然之气”)理解为性。荀子将坏的气(“材”)理解为性。二人分别见识一端:“天之大经,一阴一阳。人之大经,一情一性。性生于阳,情生于阴。阴气鄙,阳气仁。曰性善者,是见其阳也。谓恶者,是见其阴者也。”(25)孟子见其阳,荀子识其阴。在董仲舒看来,人天生之性内含两种不同的气:“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天有阴阳禁,身有情欲,与天道一也。”(26)人天生便有贪仁之气共在于一身。善导于仁气便为善人、君子。反之则为小人、恶人。《白虎通》曰:“性情者,何谓也?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也。人禀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情者,静也,性者,生也,此人所禀六气以生者也。故《钩命决》曰:‘情生于阴,欲以时念也;性生于阳,以就理也。阳气者仁,阴气者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27)情出自性。故,性不仅含仁气,而且内有阴气、贪气。 王充曰:“用气为性,性成命定。”(28)人天生之性便是气。气分两类:“豆麦之种与稻梁殊,然食能去饥。小人君子禀性异类乎?譬诸五谷皆为用,实不异而效殊者,禀气有厚泊,故性有善恶也。残则授不仁之气泊,而怒则禀勇渥也。仁泊则戾而少愈,勇渥则猛而无义,而又和气不足,喜怒失时,计虑轻愚。妄行之人,罪故为恶。人受五常,含五脏,皆具于身。禀之泊少,故其操行不及善人,犹或厚或泊也。非厚与泊殊其酿也,曲孽多少使之然也。是故酒之泊厚,同一曲孽;人之善恶,共一元气,气有少多,故,性有贤愚。”(29)仁气厚者成好人,戾气重者为坏人。 性即气,或为仁气(孟子),或为戾气(荀子),或为二者未明(孔子),或为二者兼具(董仲舒等)。从思想史的发展逻辑来看,早期的孔子未做区别,后孟子发掘了仁气,而荀子侧重于戾气。至汉代,汉儒则兼备二者。性即气。 三、性质论 从孟子开始,性的内涵逐渐明确。从此,性不再单纯地指初生物,它具有了一定的内容或内涵,从而获得了规定性的特征。性是性质。 作为性质的性,首先具有普遍性,即它是对人的类的规定性,所有人都分享了这种性质。孟子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30)如同人有一致的口味一样,人皆有此等性。性普遍于人类。 荀子曰:“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若其所以求之之道则异矣。”(31)君子与小人天生一性。即便圣人也是如此:“故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夫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情性也。”(32)好利恶害是天下人的共同的性质,具有普遍性。 其次,作为性质的性,具有种类的规定性。人性的规定性地位在孟子那里首次得到了明确。孟子对于告子的性生论不以为然,以为性不仅仅是生、生存之材质,更是规定性,即,人性是人的规定性,否则的话,“牛之性犹人之性与”(33)?人性是人之所以为人、同时区别于牛马的规定性。人类因为有了这点规定性,便区别于禽兽:“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34)人和动物的差别只有这一点。故孟子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35)如果没有这等心(性),人便不再是人。性乃是人的规定性。 荀子借孔子之口曰:“所谓大圣者,知通乎大道,应变而穷,辨乎万物之情性者也。大道者,所以变化遂成万物也;情性者,所以理然不取舍也。是故其事大辨乎天地,明察乎日月,总要万物于风雨,缪缪肫肫,事不可循,若天之嗣,其事不可识,百姓浅然不识其邻:若此则可谓大圣矣。”(36)万物有情性。所谓情性,即“所以理然不取舍”,事物存在的根据、性质。 《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37)性乃上天之命,是上天的规定。“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38)得性即合内外之道,即本性与外物实现了统一。在《易传》看来,作为性质的性是成人的基本保证:“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39)、“成性存存,道义之门”(40)。保留了本性便能够成人、成圣。 董仲舒接受了《中庸》等立场,以为:“人受命于天,有善善恶恶之性,可养而不可改,可豫而不可去,若形体之可肥轹而不可得革也。是故虽有至贤,能为君亲含容其恶,不能为君亲令无恶。”(41)性是人秉从于上天的属性或性质,只能够养而不可更改。“夫礼,体情而防乱者也,民之情不能制其欲,使之度礼,目视正色,耳听正声,口食正味,身行正道,非夺之情也,所以安其情也。变谓之情,虽持异物,性亦然者,故曰内也,变变之变,谓之外,故虽以情,然不为性说,故曰外物之动性,若神之不守也,积习渐靡物之微者也,其入人不知,习忘乃为常然若性,不可不察也。”(42)人情、外物皆可变,其性却在。董仲舒将性比作禾苗:“故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善与米,人之所继天而成于外,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之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内谓之天性,止之外谓人事,事在性外,而性不得不成德。”(43)性如禾、善如米。如果再进一步,性如同种子(魏晋时期的佛教便如此比喻)。禾苗、种子皆意在于性质、规定性。 对于孟子的性善论,董仲舒进行了分析:“质于禽兽之性,则万民之性善矣;质于人道之善,则民性弗及也。万民之性善于禽兽者许之,圣人之所谓善者弗许,吾质之命性者,异孟子。孟子下质于禽兽之所为,故曰性已善;吾上质于圣人之所为,故谓性未善,善过性,圣人过善。春秋大元,故谨于正名,名非所始,如之何谓未善已善也。”(44)当性作为人区别于禽兽的性质理解时,孟子的性善论未尝不可。但从圣教的角度来看,性未经教化,自然不是善的。董仲舒将性理解为质:“性者,质也,诘性之质于善之名,能中之与?既不能中矣,而尚谓之质善,何哉?性之名不得离质,离质如毛,则非性已,不可不察也。”(45)质即材质,但不是白板,而是具有属性的东西。二者合成,组成了现代汉语的性质。 作为性质的性,逐渐接近于现代哲学中的自性(identity),即事物之所以为事物的东西,比如理念、理。它是事物不变的依据。天台宗曰:“相以据外,览而可别名为相。性以据内,自分不改名为性。”(46)事物自有之性是不变的。“今明内性不可改,如竹中火性虽不可见不得言无,燧人干草遍烧一切。”(47)竹子之性为火是不变的:竹子必定能够生火。虽然早期的孔子之性尚未明确性质、规定性等内涵,但是从孟子开始,性便具有了性质的属性。到了隋唐佛教时期,性已经完全脱离了初生的质料的内涵,走向了一种超验的、形而上学的视野。性乃是事物的性质与所以然者。这应该是性的最重要的内涵。 四、性本论 作为性质的性具有决定性。这便是性本论。其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孟子。孟子认为人天生具有四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尤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贱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贱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48)人生下来就拥有恻隐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羞恶之心等四端,如同拥有四肢一样,这是天性。孟子曰:“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49)仁、义、礼、智四者之本在于人自身,人天生有之,绝非外来者。这些天生之性不仅仅是生存之始,而且是人类的善良道德的起点或基础。性乃四端。这四端分别生长出仁、义、礼、智。故,二程曰:“孟子性善,是从本原上说。”(50) 人天生所有的四端之性固有于自身、内在于我,仁义便由此而生。这便是仁内义内论。孟子曰:“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与?”(51)仁义内在于人自身,即,由自己的本性可以开发出仁义之道。换一句话说,仁义之根在于天生之心:“广土众民,君子欲之,所乐不存焉。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所性不存焉。君子所性,虽大行不加焉,虽穷居不损焉,分定故也。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52)君子所秉承之性,乃是“仁义礼智根于心”。性即能够生长出仁、义、礼、智之心。此等被称为性的心,孟子称之为“本心”(53)。本心是原初的心,即天生即有的本然之心,比如“赤子之心”(54),又比如良知、良能等本初之心。这种天生之心,由于属于天生之质,因此也是性。故,牟宗三曰:“本心即性,心与性为一也。”(55)笔者亦曾指出:孟子的“本心主要指作为本原的人性”(56)。 性是人类的仁、义、礼、智之道的本原或基础,率性、扩而充之便可以成就仁义之道,便可至善。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57)情近性。“乃若其情”即顺性自然可以为善。其中,性无疑是率性的基础。这个过程便是诚:“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58)诚即天性的自然展开。它不仅以性为基础,而且突出了性的主导性或主角性。 荀子强调了教化对于成人的作用和意义。但是,他并不否认人性对于成人、成圣的作用:“故曰: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故曰: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59)性伪合作才能够成人成圣、平治天下。性也是不可或缺的基础或条件。 董仲舒综合了孟荀思想,提出了三本论:“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60)天、地、人共为万物之本、决定者。其中天生之以性,故,“天地者,万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61)。天性仅仅是材质。它需要人为的王道予以教化。故,天、地、人三者决定了人能否成人。作为本的人性、礼教皆是成人的决定者。 孟子本心论与董仲舒的性质论,在魏晋时期进一步发展为本末论。王弼将仁义之道视为“子”:“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为匠也。舍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名则有所分,形则有所止。”(62)子是末:“母,本也;子,末也。”(63)仁义名教等是末。与末对应的便是本。那么,本是什么呢?王弼继承了先秦道家的基本立场,以为:“道者,物之所由也。德者,物之所得也。由之乃得,故曰不得不失,尊之则害,不得不贵也。”(64)似乎道即万物之本。那么,道之本又是什么呢?王弼曰:“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顺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为主其一之者,主也。”(65)道法自然即顺应物性。事物性圆自然为圆、性方自然为方。道之本乃“自然之性”。于是,自然之性与仁义之道形成了本末关系,前者是本,后者是末。 在王弼看来,自然之性不仅是本,而且也是主。王弼曰:“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已谓之一,岂得无言乎?有言有一,非二如何?有一有二,遂生乎三。从无之有,数尽乎斯,过此以往,非道之流,故万物之生,吾知其主,虽有万形,冲气一焉。百姓有心,异国殊风,而得一者,王侯主焉。以一为主,一何可舍?愈多愈远,损则近之,损之至尽,乃得其极。既谓之一,犹乃至三,况本不一而道可近乎,损之而益,岂虚言也!”(66)单一的自然之性不仅是本,而且是主、主宰:从源头上、基础上决定了万物之生长。本便是主。这和孟子的性本论基调基本一致。 性是本,是主。它以本原的身份,从源头上决定了事物的发展方向与生长属性,决定了事物的性质。这便是性本论。 五、评“性朴论”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性的早期内涵指生物的初生材质(孔子)。但是,从孟子开始,性不仅仅指生物的初生材质,而且具有了规定性。性或者为好的气(孟子),或者为坏的气(荀子),或者为好坏兼备之气(汉儒)。气的内容与属性表明:性具有了规定性,是性质。这种性质不仅仅规定了事物的种类(性质论),而且从根本上决定了事物的生存(性本论),成为事物的决定者。据此,我们完全可以推翻性朴论。 近年来学术界有一批学者,通过提出性朴论,试图重新诠释荀子,或为荀子的性恶论翻案。据载,“兒玉六郎1974年《荀子性朴说的提起》一文与1992年《荀子的思想:自然、主宰的两天道观与性朴说》一书提出荀子人性观是先天‘性朴’与后天‘性善’、‘性恶’等,认为荀子人性论的核心是‘性朴’而非‘性恶’。”(67)后有一些国内学者予以提倡,并得到了一批学者的响应。其中最主要的代表是周炽成。周炽成说:“‘性者,本始材朴’之‘朴’非常地中性,不带褒贬倾向。从‘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来看,朴之性似乎含有符合善的潜质,但从‘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来看,朴之性显然不够完美。朴之性不能简单地说是善的,也不能简单地说是恶的。朴之性不够完美,但如果以‘恶’概括之,那就言过其实;朴之性可能隐含着向善发展的潜质,但如果以‘善’名之,恐怕也名实不符。……性朴论倾向于承认初生人性中包括着向善或向恶发展的潜质,但不肯定其中有现成的善或恶。”(68)林桂榛则将性理解为性能:“荀子认为本性、生性之性非超绝的独立存在,性本自材,性无非是材性或材的机能、性能。”(69)路德斌和余开亮等学者以为“性朴”与“性恶”并不矛盾(70),荀子所谓“人性之恶”,即“顺是”(71)。李峻岭亦主张“‘性恶’并非是‘本始材朴’的‘性’,而是后天形成的‘好利而欲得’之‘情性’(《性恶》)”(72),等等。 这些统一于性朴论旗帜之下的观点,对荀子质朴之性的内涵与性质的理解显然有所偏差。偏差之一在于它对性的哲学意义认识不足。性朴说仅仅将性理解为未经加工的原初状态(“朴”)。事实上,从孟子开始,性不仅仅指原初状态,而且具有规定性的内涵,即,性是具有规定性的原初材质。性朴论显然忽略了性所具有的规定性的内涵。而这一内涵恰恰是性的最重要的内涵。 偏差之二在于误解了荀子之性与材、气的关联。如前所述,荀子之性虽然属于素朴的材质,却有一定的内容与属性。这种属性,董仲舒便早已发现,即,阴气或戾气。对此,喜欢批评董氏的王充也不得不同意:“仲舒之言,谓孟子见其阳,孙卿见其阴也。处二家各有见,可也。”(73)也就是说,按照董仲舒、王充等人的看法,荀子之性主要指戾气、阴气。鉴于阴戾之气与邪恶之间暗通款曲的关联,我们将这种气、材断定为邪恶,并不过分。至于周文将性朴论延伸至董仲舒等,显然属于无稽之谈,不必当真。 ①《论语·阳货》。 ②程树德:《论语集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181页。 ③《孟子·告子上》。 ④《孟子·尽心下》。 ⑤《荀子·正名》。 ⑥《荀子·性恶》。 ⑦⑨⑩《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⑧《春秋繁露·实性》。 (11)《论衡·本性》。 (12)《论语注疏·公冶长》,《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1页。 (13)《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2页。 (14)《傅斯年全集》,第二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510页。 (15)《论语·阳货》。 (16)《论语集注·阳货》。 (17)《孟子·告子上》。 (18)《孟子·公孙丑上》。 (19)《荀子·王制》。 (20)《荀子·礼论》。 (21)洛克说:“所有的观念都来自感觉或反映。那么,假如我们将自己的思想视作一张没有一个字母的白纸,也没有任何的想法。这些想法从何而来?……我的答案,用一个词来说便是:经验。”(John Locke,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London:William Tegg & Co.,Cheapside,1841.p.53)白板主要指空白者、无内容、无规定性。 (22)《荀子·荣辱》。 (23)《荀子·性恶》。 (24)《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0页。 (25)《论衡·本性》。 (26)《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27)《白虎通·性情》。 (28)《论衡·无形》。 (29)《论衡·率性》。 (30)《孟子·告子上》。 (31)《荀子·荣辱》。 (32)《荀子·性恶》。 (33)《孟子·告子上》。 (34)《孟子·离娄下》。 (35)《孟子·公孙丑上》。 (36)《荀子·哀公》。 (37)(38)《礼记·中庸》。 (39)(40)《周易·系辞传上》。 (41)《春秋繁露·玉杯》。 (42)《春秋繁露·天道施》。 (43)(44)(45)《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46)智顗:《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二上,《大正藏》第33册,第694页。 (47)智顗:《摩诃止观》卷第五上,《大正藏》第46册,第53页。 (48)《孟子·公孙丑上》。 (49)(51)(53)(57)《孟子·告子上》。 (50)《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1页。 (52)《孟子·尽心上》。 (54)《孟子·离娄下》。 (55)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2页。 (56)沈顺福:《人心与本心——孟子心灵哲学研究》,《现代哲学》2014年第5期。 (58)《孟子·离娄上》。 (59)《荀子·礼论》。 (60)《春秋繁露·立元神》。 (61)《春秋繁露·观德》。 (62)(63)(64)(65)(66)王弼著,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95、139、51、25、42页。 (67)林桂榛:《论荀子性朴论的思想体系及其意义》,《现代哲学》2012年第6期。 (68)周炽成:《儒家性朴论:以孔子、荀子、董仲舒为中心》,《社会科学》2014年第10期。 (69)林桂榛:《论荀子性朴论的思想体系及其意义》,《现代哲学》2012年第6期。 (70)路德斌:《性朴与性恶:荀子言“性”之维度与理路》,《孔子研究》2014年第1期;余开亮:《“性朴”与“性恶”:荀子论人性的双重维度》,《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9月16日。 (71)路德斌:《荀子与儒家哲学》,齐鲁书社2010年版,第62页。 (72)李峻岭:《“性朴”论与荀子思想》,《东岳论丛》2014年第2期。 (73)《论衡·本性》论中国早期儒学的人性内涵--兼论自然简约论_儒家论文
论中国早期儒学的人性内涵--兼论自然简约论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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