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率购买力平价的界限检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购买力论文,平价论文,人民币汇率论文,界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0.7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应用计量经济学的进展,特别是基于非平稳时间序列的协整技术的快速发展,对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经验分析文章呈现爆发式地增长,参见Rogoff(1996)的综述。然而,与大量经验分析成果形成对照的是,对于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经验证据却没有一个明确一致的结论。
对于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经验分析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考察实际汇率的平稳性,通常主要是检验实际汇率服从随机游走的假设;二是考察名义汇率与国内外价格水平之间的长期相关性,主要检验名义汇率与国内外价格水平之间没有协整关系的假设。对于零假设是实际汇率服从随机游走的检验,1995年以前来自工业化国家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的月度数据显示,经验分析结果很难拒绝有单位根的假设,其基本结论是购买力平价理论不成立,如Meese and Rogoff(1988),Abuaf and Jorion(1990)等。与此同时,对于零假设是名义汇率与国内外价格水平之间没有协整关系的检验,检验结果也显示在浮动汇率期间购买力平价是不成立的,如Corbae and Oulidris(1988),Mark(1990)和Patel(1990)等。另外,也有部分研究者以实际汇率是平稳的,或者名义汇率与国内外价格水平之间有协整关系作为零假设进行分析检验,如Culver and Palpell(1999)用浮动汇率期间21个工业化国家的季度数据进行检验,得出不能拒绝实际汇率平稳的零假设,也不能拒绝名义汇率与国内外价格水平之间有协整关系的零假设,表明购买力平价是成立的。
考虑到上述检验中所用数据时间较短,一些研究者通过增加时间序列的长度或频度来增加样本容量达到提高检验的功效,如Lothian and Taylor(1996)搜集整理了近两个世纪的汇率数据进行检验,得出支持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结论。但是,基于同样的数据集,Cuddington and Liang(2000)选择不同的滞后阶数和时间趋势,采用单位根检验却得出了相反的检验结论。另一方面,更多的研究者则通过增加样本数据的宽度来增加样本容量,即增加截面数据以形成平行数据(panel data)(注:所谓平行数据是指既包括时间序列数据又包括横截面数据。),用平行数据检验法来提高检验功效,如Mark(1995),Frankel and Rose(1995),Jorion and Sweeney(1996),Oh(1996),Papell(1997),Bayoumi and MacDonald(1999)等等。这些采用平行数据检验方法的检验结果基本上都支持长期购买力平价成立。
然而,近期的研究结果却对这种使用平行数据检验方法得出支持购买力平价成立的结论提出了挑战。O'Connell(1998)的研究表明,现有的平行数据检验方法没有控制截面数据之间的相关性,而这种相关性可能导致戏剧性的结果,使得检验的显著性水平从5%提高到50%,O'Connell(1998)的进一步研究结果显示在控制了截面数据之间的相关性之后没有证据表明购买力平价成立。Banerjee et al(2001)认为,现有的平行数据检验方法有一个隐含假设,即假设截面数据间存在长期相关性或协整性,而他们的经验分析认为这种假设很可能与事实不符,模拟结果显示这种标准的平行数据检验方法很容易拒绝没有单位根的零假设,为此他们对标准平行数据检验方法的使用者提出了严重的警告。
此外,对于协整方法和协整技术的使用也有部分计量经济学者提出了一些警告。其中,Ng and Perron(1997)的模拟结果显示,在一个接近非平衡、接近协整的系统中进行估计和推断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因此使用者需要特别小心。Pesaran et al(2001)认为,考虑到所有基于协整技术的检验方法都需要考察相关变量的一阶单整性,不可避免地需要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而单位根检验中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会导致水平变量相关性分析的进一步不确定性。
众所周知,购买力平价理论是汇率决定理论及其模型的基石,也是汇率政策调整和外汇投资实践的主要理论依据。因此,购买力平价的成立与否对汇率决定理论研究、汇率调整政策制定和外汇市场套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鉴于此,本文拟对人民币汇率购买力平价进行重新检验,以期为理论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投资实践者提供相关的参考依据。本文中,我们采用Pesaran et al(2001)提出的界限检验(bounds test)方法对人民币汇率购买力平价进行经验分析。之所以采用界限检验方法,其主要原因在于:与协整检验相比,界限检验具有直接检验变量间长期相关性的优点,而不管各相关变量是零阶单整、一阶单整还是混合形式,不必预先对相关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
本文内容安排如下:在第一部分中,我们首先对近期发展起来的界限检验(bounds test)方法进行简要介绍;在第二部分中我们在分析探讨购买力平价检验的三种基本形式;在第三部分中我们利用界限检验对人民币汇率购买力平价进行分析检验,其中选择人民币兑德国马克、港币、日元和美元作为分析检验的对象。第四部分中对经验检验结果做出总结,并进行简单讨论。
一、界限检验方法
考虑如下形式的非限制向量自回归(UVAR)模型:
在此,作一个重要的假设。这是一个需要识别的假设,其经济含义是:。该假设在某些情况下是可行的,如本文中我们认为国内外价格水平影响名义汇率的变化,但是名义汇率的变化却不影响国内外价格水平(注:严格地说,名义汇率的变化会通过进口商品价格传导影响国内价格水平、通过出口商品价格传导影响国外价格水平,特别是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的小国影响较大。但是,考虑到本文是对人民币汇率做购买力平价理论的检验,因此本文认为可以忽略这种影响,做出长期内名义汇率变化不影响国内外价格水平的假设。)。
然而,在无法得知变量属性的情况下,不知道变量是零阶单整还是一阶单整,普通最小二乘法下的F统计量和t统计量没有标准的渐近分布。幸运的是,Pesaran et al(2001)证明,一般情况下F统计量和t统计量的渐近临界值处于一个区间之内,所有变量均为零阶单整情况下的渐近临界值为该区间提供下界,所有变量均为一阶单整情况下的渐近临界值为该区间提供上界。与Pesaran et al(2001)一样,以下我们称之为界限F统计量(bounds F-statistic)和界限t统计量(bounds t-statistic)。
据此,我们可以检验零假设是。如果计算出的界限F统计量值大于其渐近临界值区间的上界则拒绝零假设,认为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相关关系。譬如,对于带有无限制截距和无限制趋势的检验模型,Pesaran et al(2001)模拟给出了k=1情况下显著水平为5%时界限F统计量的渐近临界值区间是[6.56,7.30],如果计算出的界限F统计量值大于7.30,则拒绝零假设,认为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相关关系。
二、购买力平价的三种检验形式
对于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经验检验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实际汇率检验形式
根据卡塞尔提出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相对形式,即在某一时间点上,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等于基期汇率与两国物价指数之比的乘积,即:
如果检验拒绝β≥1,从长期来看实际汇率是收敛的,则认为实际汇率是平稳的,否则认为实际汇率是非平稳的。对于实际汇率是否平稳,通常采用单位根检验法。
(二)两变量检验形式
鉴于购买力平价中常用物价指数表示物价水平,要求两国物价指数具有相对可比性,而实践中直接计算两国之间具有可比性的相对物价水平存在很大困难,因此研究者常常使用另一种检验形式:
其中,系数β>0,其余符号同上。
实际上,这种两变量检验形式是检验名义汇率与国内外相对价格水平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相关性。
(三)三变量检验形式
第三种检验形式是将两变量检验形式进一步放宽,变为三变量检验形式,实际上是检验名义汇率与国内价格水平、国外价格水平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相关性。三变量检验形式具体表示为:
此外,部分经验分析文章中还有一些其他形式更弱的检验,如基于名义汇率、国内外价格水平的差分形式进行检验的两变量检验形式和三变量检验形式,限于篇幅本文不再介绍(注:实际上,本文不做其他形式检验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多数经验分析结果显示,这些差分形式的检验更容易拒绝变量间不存在长期相关性的零假设。)。下面我们将采用基于模型(6)式的界限检验方法,用水平变量的两变量检验形式(9)式和三变量检验形式(10)式分别对人民币汇率进行分析检验。具体而言,对于两变量检验形式,模型(6)式中的y表示名义汇率,x表示国内外相对价格水平;对于三变量检验形式,模型(6)式中的y表示名义汇率,x表示由国内价格水平和国外价格水平组成的二维向量。
三、经验检验分析
(一)数据说明
我们考虑与中国进出口贸易有密切关系的国家或地区:欧盟、香港、日本和美国。考虑到人民币兑欧元的历史数据较短,我们用德国马克替代欧元,选择人民币兑德国马克、港币、日元和美元作为统计分析的样本,采用月度数据,样本区间为1978年1月~2000年12月。其中,名义汇率取自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所公布的牌价,德国、香港、日本和美国的消费物价指数(CPI)取自联合国的《统计月报》(Monthly Bulletin of Statistics),中国的消费物价指数是根据中国统计局有关资料调整得出。数据分析以人民币为基准,价格指数以1970年为基期(注:本文采用的数据来自于邓黎阳(2001),作者在此表示特别感谢。)。
考虑到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和人民币汇率制度在过去20多年间有重大的变化,特别是1994年由固定汇率制度转变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我们将样本分两个区间进行考察,即全样本区间和“浮动汇率”区间:1978年1月~2000年12月和1994年2月~2000年12月(注:“浮动汇率”区间之所以选择1994年2月~2000年12月而不包括1994年1月份的原因在于,1994年1月份人民币汇率变化异常,从统计分析角度通常应该去掉这样的异常点。)。其中,在全样本区间1978年1月~2000年12月中我们引入一个虚拟变量D1994以反映人民币汇率的这种结构变化。以下凡是全样本区间我们均在其检验模型中加入D1994作为外生变量。
(二)两变量形式检验
在对检验模型(6)式估计之前需要确定模型中差分变量的滞后阶数。本文中,我们采用AIC(Akaike information criterion)准则选择滞后阶数,即从1~12之间选择使AIC最小的滞后阶数。之后,根据所选滞后阶数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模型(6)式。两变量检验形式的具体检验结果见表1(表略,见原文,下同)。
表1中的数字显示,对于全样本区间,无论检验模型中是否带有趋势项,计算出的所有界限F统计量值均没有超过10%置信水平下渐近临界值区间的下界,所有界限t统计量值均没有超过10%置信水平下渐近临界值区间的上界,即所有的界限F统计量值小于4.04,所有的界限t统计量值大于-2.57,因此不能拒绝人民币名义汇率与国内外相对价格水平之间没有长期相关性的零假设,表明就全样本区间内考察人民币汇率购买力平价没有得到支持。然而,在“浮动汇率”区间内,无论检验模型中是否带有趋势项,对于人民币兑港币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界限F统计量值大于其渐近临界值区间的上界(置信水平为5%),且界限t统计量值小于其渐近临界值区间的下界(置信水平为5%),因此拒绝人民币名义汇率与国内外相对价格水平之间没有长期相关性的零假设,表明人民币兑港币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与国内外相对价格水平之间存在一个长期相关关系。
然而,界限检验只能检验变量间的相关性,不能说明变量之间是正相关还是负相关。为了检验是否符合购买力平价理论,我们还需要考察名义汇率与国内外相对价格水平之间相关系数的符号。为此,我们根据模型(6)式的估计系数计算出模型(7)式的系数,写成模型(7)式的形式来考察是否符合购买力平价理论,具体计算结果见表2。
表2中,我们只计算出界限检验结果拒绝零假设的情形。从表2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在无趋势的情形下,相对价格水平的系数均大于零,显示两变量检验形式成立,说明对于人民币兑港币和人民币兑美元而言符合购买力平价理论。在有趋势的情形下,相对价格水平的系数均小于零,此时两变量检验形式不成立。然而,考虑到加入趋势变量会对模型的估计产生一定的偏差,且有趋势检验模型与两变量检验形式不同,而无趋势模型更接近购买力平价的检验形式,因此我们认为应该以无趋势情形下的估计结果为准,即认为检验结果支持购买力平价成立。
(三)三变量形式检验
基于同样的方法,我们采用三变量检验形式进行检验,具体计算结果见表3。表3中的数字显示出与两变量形式同样的检验结果。对于全样本区间,无论检验模型中是否带有趋势项,计算出的所有界限统计量(包括界限F统计量和界限t统计量)显示不能拒绝人民币名义汇率与国内外相对价格水平之间没有长期相关性的零假设。在“浮动汇率”区间之内,无论检验模型中是否带有趋势项,对于人民币兑港币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界限F统计量值均大于其渐近临界值区间的上界,因此拒绝零假设,认为人民币名义汇率与国内外相对价格水平之间存在长期相关性。
同样,我们需要考察检验得到的长期关系中相关系数的符号,其计算结果列于表4。对于无趋势情形,表4的结果显示,人民币兑港币汇率的检验模型中国外价格水平的系数大于零,说明三变量检验形式不成立,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检验模型中国内价格水平的系数大于零、国外价格水平的系数小于零,表明三变量检验形式得到经验数据的支持。对于有趋势情形,估计出的相关系数的符号显示三变量检验形式不能得到经验数据的支持。与两变量检验形式一样,我们认为以无趋势的结果为准。
四、结论与建议
基于有条件非限制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本文利用界限检验方法分别对人民币兑德国马克、港币、日元和美元汇率购买力平价进行了重新检验。与已有的检验分析不同,本文采用的界限检验方法具有一定的相对优点,不用预先对相关变量的单整性进行检验,也不用考虑各相关变量是零阶单整、一阶单整还是混合形式。本文的检验结果如下:
第一,基于两变量检验形式和三变量检验形式的界限检验结果显示,1994年汇率制度改革之后人民币汇率购买力平价得到部分检验结果的支持。其中,人民币兑港币和人民币兑美元与其相应的国内外价格水平之间存在长期相关性,其相关系数的符号说明它们的走势符合购买力平价理论;而人民币兑德国马克和人民币兑日元与其相应的国内外价格水平没有长期相关性,不符合购买力平价理论。
第二,本文的检验结论不同于已有的经验证据,如张晓朴(2000)等,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因为它对汇率调整政策的制定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特别是目前情况下,在此起彼伏的“人民币升值论”中对探讨如何制定适当的汇率调整政策尤具参考价值。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符合购买力平价,我们就没有理由在制定汇率政策时不考虑国内外价格水平变化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经验分析不能说明人民币兑美元和人民币兑港币汇率购买力平价的形成是在“浮动”中自然形成的,还是在“盯住”中特殊形成的。但是,无论如何,1994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走势可以被购买力平价理论解释这一经验证据是需要我们特别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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