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全能化研究

金融机构全能化研究

宋敏[1]2001年在《金融机构全能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进入80年代后,金融业全能化经营模式呈现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出于金融竞争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场本身的发展,国内、国际金融竞争更加激烈,而竞争主要取决于提供的服务如何?全能化经营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降低信息的收集成本和金融交易成本,增加盈利能力,提高金融效率。同时,由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融通,资本流动的范围和途径增加,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风险的加大。因此,在平衡金融效率和风险这对矛盾时,金融监管尤为重要。本文从理论的角度着力分析了金融机构全能化经营的效率、风险和监管,得到以下结论:只要金融立法健全,加强金融监管,金融机构具有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机制,金融业就可以实行全能化经营,从而提高金融效率。最后,本论文在分析国外金融机构发展的典型案例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状况,提出了我国金融机构实施全能化经营的发展战略。在我国目前不具备全能化经营条件下,我国金融业在理顺金融分业体制,培育金融市场主体的同时,促进金融业务的交叉发展,顺应国际潮流,分步骤向全能化经营过渡,不断加强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叶晓东[2]2008年在《美国银行业全能化经营模式分析》文中认为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商业银行的实践来看,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银行积极探索自身的发展之道,不约而同的走上全能化的发展道路。研究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全能化经营模式,对于深入探索我国银行业改革与重构,实现盈利模式的转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美国历经百年的银行史直面的向我们展示了全能化经营的模式、途径、优势等。对我们总结他国经验、吸取他国教训,充分利用我国银行的“后发优势”,为稳步推进我国银行业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的全能化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为此,本文以《美国银行业全能化经营模式分析》为研究对象,对美国银行业经营模式及其对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启示进行了比较深刻的探讨。本文从首先介绍了银行业全能化经营模式的相关理论,然后从介绍美国银行业经营模式入手,解释全能化经营的相关概念,介绍全能化经营的表现形式、经营特征、组织架构。在美国金融业的经营模式方面,还介绍了其转变历程,对其进行了背景分析。文中一部分篇幅对美国全能化经营的两种实现途径及竞争优势进行了阐述,文章最后重点介绍了美国全能化经营对中国的启示,这部分首先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要求,资本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银行利润渠道的变化等角度诠释了我国银行业实行全能化经营的必然性,然后,立足于我国实际,介绍了我国光大银行等叁家银行全能化经营模式实行情况,借此对我国银行业全能化经营等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刘二斌[3]2006年在《交易费用范式下金融产品与金融中介机构变迁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企业理论和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告诉人们,金融中介机构节省金融(或非金融)交易费用而存在,但对于金融中介如何发展这一命题,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并没有比较全面的阐述。为此,本文以交易费用范式为理论基础,研究金融产品对金融中介机构变迁的影响,初步揭示金融中介机构在分工、技术和制度条件下通过生产和交易金融产品不仅节省人们交易费用而且获得“交易费用收益”从而在金融中介机构边界公式作用下推动自身变迁的内在规律。本文从交易费用范式的视角,界定了金融中介的内涵和外延,解释了金融中介机构节省交易费用的活动从金融领域向非金融领域延伸的实践。本文利用交易费用经济学基本原理把包括信息不对称、价值增添的“补充理论”等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的“存在理论学派”纳入交易费用范式,证明了与金融中介有关的交易费用是由不同的交易费用要素组成的,并在此基础上推导出现代金融中介机构边界的基本公式( R≥C或RTC≥OC)和演进公式( R_t + R_v≥C_p+C_t)。本文运用金融创新理论,证明了金融产品是对分工、技术和制度变迁交易费用结构变迁的一个“回应”,先于金融中介机构满足人们金融功能的需要。金融产品创新降低和节省交易费用,不仅给金融产品消费者带来“效率”或“价值”,而且给金融中介机构带来“交易费用收益”。本文证明了金融产品的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实际上是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费用收益”的经济效应,并在金融中介机构的基本公式:交易费用收益≥组织成本( R≥C或RTC≥OC)的作用,推动不同收支函数的金融中介机构向专业化和全能化变迁。新型专业化金融中介机构是新创金融产品的生产和交易规模达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金融产品的规模效应推动金融中介机构向专业化变迁;金融中介机构全能化是金融产品生产和交易范围效应的产物,即金融产品的范围效应推动金融中介机构向全能化变迁。因此,金融中介机构变迁是金融产品创新和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金融产品是金融中介机构变迁的一个内生变量。本文从金融产品是金融中介机构变迁的内生变量这一论断出发,阐述了改善一国或地区金融中介机构结构关键在于消除金融产品创新和发展的制度约束,而不是简单地移植“机构”的实践指导。最后,本文从金融产品生产者(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产品消费者的制

张永波[4]2008年在《美德英全能银行发展模式比较分析》文中认为在20世纪90年代全球范围跨国界、跨行业的第五次购并浪潮冲击下,西方主要国家金融业已完成从传统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的转型,金融一体化成为全球金融业向全能银行发展的背景条件和原始驱动力。中国银行业别无选择,只能顺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采取全能化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应对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要求。本文选取了当今世界具有代表性的美、德、英叁种全能银行经营模式,通过对其内涵特征、发展历程、效率风险及选择模式决定因素等方面的分析与对比,得出了几点启示,以期对我国金融业未来发展方向的选择提供借鉴。

周黎[5]2004年在《全能银行发展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为对象,系统地研究了全能银行的发展现状、理论基础、发展趋势及在我国的发展设想等问题。首先,是全能银行历史回顾与发展概述。全球银行业从400多年前开始起步发展至今,其业务范围不断拓宽,业务品种不断增加,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全面。到十九世纪初,开始出现能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全能银行。但二十世纪叁十年代初大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能银行的发展受到来自监管当局的限制,为控制金融风险,以美国颁布《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实行金融分业管制为标志,监管者采取了限制银行经营证券以及保险业务和在非金融企业持股等措施,致使银行业遭受到巨大的冲击,包括理论界对银行在市场中的作用和地位的质疑。但实际结果是,全能银行顽强地发展、壮大、成熟,有力地证明了自身的市场地位和作用。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几乎都采用全能银行制度,事实上,中国也没有例外,尽管只限于个案。1999年11月美国颁布《金融现代化服务法案》,取消了分业管制,标志全能银行迎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全新时代。全球全能银行业的发展轨迹是:“德国模式→欧洲推广→美洲效法→亚洲行动→中国借鉴”。全能银行的发展一直与经济社会的需求相伴随。通过对全能银行发展的动因分析发现,经济形势的变化是全能银行发展的直接原因;技术创新加速了银行的全能化;金融市场的全球化也是促进全能银行的客观因素;金融机构的全球性扩张带动了全能银行的发展。考察全能银行的发展,我们看到,全能银行起源于德国,发展在发达国家特别是在美国、日本和西欧等国,它们的银行业纷纷全面走向了全能化。美国是最早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历经曲折,终于又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重返混业经营。日本经过对其主办银行制度的修改,在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后,全面实施金融改革,实现了全能银行的回归。英国等西欧国家在其银行业完成了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渗透后,实行了全能银行制度。由于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同,目前,形成了两种典型的全能银行模式,即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型全能银行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内部综合经营型全能银行。第二,在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中,金融中介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传统商业银行如何发展,是理论上必须回答的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之一。综合现代金融中介理论、<WP=4>风险管理理论的基本观点,交易成本和参与成本是银行存在的根本原因;挖掘金融中介理论的创新观点,我们发现,金融中介功能具有客观性;金融中介与市场存在互补性;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相互融合。这构成了全能银行发展的理论基础。第叁,作为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全能银行,其功能最终是通过业务运作来实现。研究国际主流银行的业务发展,其表现各有特点,但是,多样化是全能银行在寻求业务发展选择上的本质特征,这决定了全能银行的发展趋势。本文的另一个研究重点是,在分析了全能银行的业务多样化本质特征及其成本和收益的基础上,归纳了全能银行发展的趋势,主要有叁个方面。全能银行发展趋势之一:变大。银行业从出现到现在一直在不断地发展变化,银行业间的并购、变大的趋势是一直都存在的。这种变化趋势是由慢到快、由快到更快,是呈加速变化趋势的;全能银行的发展趋势之二:不断进行金融创新。金融创新贯穿于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全过程,现在的全能银行无论是经营的业务,还是其组织框架或者是经营理念与经营思想,无一不有明显的金融创新的烙印;全能银行发展趋势之叁:网络化。随着信息技术的飞跃发展,网络银行将会以其速度快、成本低、方便和存款利率高等优点获得巨大发展。最后,全能银行为中国金融改革提供了借鉴。在加入WTO以后,我国银行业将面临巨大的冲击与挑战,证券业与保险业也不例外。虽然目前我国金融业仍实行分业经营,但全能银行的发展趋势在我国不可避免。本文借鉴国外全能银行发展经验,着重对分业制环境中我国全能银行的发展模式作了比较研究,提出了我国当前以及未来的全能银行发展模式、监管内容和监管模式等,希望能够为我国全能银行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准备与思考。

李鹏程[6]2001年在《发达国家全能银行法律监管制度的研究与借鉴》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主要通过对比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发达国家全能银行法律监管制度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并以此作为我国改革银行业经营方式和监管模式的参照系。全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主要是简单介绍了全能银行的发展史及当前发达国家对全能银行的法律监管概况,为后文主体部分的论述作背景铺垫。 第二章主要对发达国家全能银行监管体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指出全能银行的发展趋势。全章分为四节,论述了发达国家传统的银行监管体制的两种主要模式:分业经营、分别监管的模式和混业经营、综合监管的模式。通过研究发现:全能银行的诞生对前种模式提出了挑战,故而发达国家全能银行监管体制正朝着“监管综合化、标准统一化”的方向发展。 第叁章主要论述了发达国家全能银行采取的组织模式及其法律监管。全章分为四节,首先论述和比较分析了发达国家全能银行的两种基本组织模式:分离型和联合型。接着讨论全能银行集团化的法律监管问题,认为对金融集团的有效监管有赖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的合力上。 第四章主要论述了发达国家全能银行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及其损害后果,以及从法律层面中设“中国墙”和“防火墙”加以防范和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五章主要是在剖析外国银行业监管现状及原因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全能银行法律监管制度的经验,结合本国金融业法律逐步变革的现实,提出了我国银行业走向全能化应注意的监管问题和监管对策。

王迪[7]2003年在《论金融控股公司》文中指出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资本市场迅速崛起,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发达国家相继放松金融管制,全球金融一体化初显轮廓,金融机构全能化集团化成主流趋势。在这种趋势下,资本市场成为金融体系的核心,以存贷汇兑为主要业务的传统商业银行地位相对下降,金融机构的传统界限被打破,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职能一体化已经成为趋势,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开始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在这种背景下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机构全能化的组织创新形式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从德国传统混业经营制度下的全能银行,到英国、日本在20世纪末实行“Big Bang"模式金融改革后出现的金融集团,再到金融分业经营的典范美国出现的为规避分业经营制度的金融组织创新,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都受到广泛的青睐。尤其在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演变,从最初的多家银行控股公司到单一银行控股公司,都是为规避分业经营的金融管制,发展金融业务而建立的。直到《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美国金融业真正走上混业经营之路,金融控股公司的全能化经营才取得合法地位。可以预见,在未来的金融发展中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是激发笔者选择“金融控股公司”作为论文研究对象的主要原因。笔者在论文的第一部分首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内涵做出界定,列举了国外有关机构和国家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比较了与金融控股公司接近的名词和概念。然后对西方发达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背景和过程进行简要的回顾。其中,着重介绍了金融控股公司在美国从出现到逐步发展壮大的情况并列举了花旗集团的实例。同时,也涉及到对美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WP=3>金融控股公司是顺应金融混业经营,金融机构全能化的趋势而发展起来的。因为全能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金融机构竞争力,和满足客户全方位金融需求方面都具有金融专业机构不具备的优势。在第二部分中,笔者对金融控股公司可以获取的内在竞争优势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首先,提出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方面金融控股公司从理论上可以获取的竞争优势,同时也指出有实证研究表明这种优势不是金融控股公司与生俱来的。然后,提出了金融控股公司获取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需要具备的几个条件,如组织结构和管理框架合理,发展战略符合金融业发展趋势,控股公司形成之初业务整合顺利等。其次,在协同效应方面,本文引入一个模型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并购所产生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以确定协同效应的存在条件。最后是风险递减优势。通过对美国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的重新认识和德国全能银行制的稳健运行可以看到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全能型金融机构有专业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在增强金融机构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满足客户全方位金融需求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因为,金融控股公司形式虽然适应了金融全能化集团化的发展方向,但是却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组织形式,其庞大的组织体系,复杂的产权关系,多样化的业务都会导致新问题的出现。论文在第叁部分主要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弊端和各国对其进行的外部监管。首先从组织经济学角度看金融控股公司容易出现的弊病主要有委托代理问题,及由此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还有协调问题,影响成本问题和激励问题。此外内部交易也是控股集团容易产生的重大问题之一。由于金融控股集团的规模庞大,在金融体系中一般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一旦其内部组织和内部交易问题凸现出来危及整个集团的稳定,那么整个金融体系也势必受到影响,甚至危及一国经济金融的安全和稳定。金融控股集团存在的问题给各国的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新的挑战。这种情况下巴塞尔委员就各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总体的监管原则,世界银行也提出了金融控股公<WP=4>司存在的主要问题。英国和美国在确立金融混业经营制度时也都注意到金融控股公司的问题,并且通过立法和改革监管制度加强和完善了对其监管。其中,重点分析了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在这方面的规定,以期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有所启发。相对于全球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和全能化发展,中国金融业仍然保持着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毫无疑问,这种格局有助于保障中国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但是却影响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如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金融业的开放已经成离弦之剑,面对已经到来的国际金融列强全能金融服务的冲击,我国的金融业必须适应全能化发展需要,逐步向混业经营方向转变,以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外金融业的发展规律和我国当前金融业的发展现状,金融控股公司不失为一个现实选择。因此,在论文的最后一个部分笔者重点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模式。首先笔者在当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中,对中?

宋敏[8]2003年在《金融机构全能化经营的理论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分析了金融机构全能化经营对金融效率和金融风险的影响,指出金融机构的全能化经营存在效率方面的优势,并提出实施全能化经营的先决条件。

向宇[9]2005年在《金融全球化下的银行全能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于2001年末加入WTO,承诺于2006年全境向外资银行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我国的商业银行第一次切实感受到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全球化对自身改革甚至生存的巨大压力。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商业银行的实践来看,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银行积极探索自身的发展之道,不约而同的走上全能化的发展道路。研究金融全球化下银行业的全能化趋势,特别是仔细分析发达国家在应对金融全球化下银行全能化的过程、影响及其监管,对于全球金融乃至经济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同时,对于进一步深入探索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的银行改革与重构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特别是为我国的银行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总结他国经验、吸取他国教训,充分利用我国银行的“后发优势”,为稳步推进我国银行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的全能化改革提供决策的思路。 本文在探讨金融全球化下的银行全能化问题时,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全球化概述。本章首先对经济全球化的有关概念、理论进行梳理,把“经济全球化”与“经济区域化”这一对有争议的基本概念进行比较,随后论述了经济全球化的表现形式及其对全球经济的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本文进一步阐述经济全球化的核心金融全球化的各个侧面,包括金融全球化的特征及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第二,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基础上,本章进一步探讨银行生存环境的变迁。跨国公司的巨型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银行传统业务的蚕食鲸吞、飞速发展的金融创新对传统银行信贷业务及操作手段的排斥,都使银行在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生存空间大量被挤占。 第叁,在生存环境恶化之时,银行并没有坐以待毙。全球各国的银行在奋起争取生存的激烈竞争中,殊途同归地选择了银行全能化的道路。本文在此章中界定了“全能银行”、“银行全能化”等重要概念,简要回顾了银行全能化的

周浩[10]2002年在《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从金融混业经营理论谈起,接着论述发达国家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过程,我国金融业经营效益效率,全能银行的问题和我国金融业混业发展前景等几部分论述我国的金融业混业经营问题。金融混业经营问题起源于美国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期间商业银行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不是30年代大萧条的直接原因。西方国家在90年代纷纷抛弃金融分业制度,允许金融机构经营各种金融业务,混业经营成为国际金融业主流。 本文具有两个主要目的。第一个主要目的是论述发达国家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过程。发达国家金融混业发展过程最典型代表是美国。通过对美国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过程的论述、研究和总结,得出随着世界经济宏观环境的变化,金融分业制度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必然被金融混业制度所取代,成为国际社会主流。在这个目的中,我们先分析金融混业经营理论。金融混业经营不仅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且还具有资产组合效应和学习曲线效应,能够使金融机构经营成本和交易费用降低,减少经营风险,获得竞争优势。然后论述美国金融混业经营发展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的背景、历史和现实,我们得出结论是美国的分业制度是在20世纪30年代特定环境下的产物,是适应美国当时国内现状的最佳选择,促进了当时美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随着世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金融分业制度阻碍了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减弱了美国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在来自国内外重重压力下,终于在20世纪末通过《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金融机构经营各种金融业务,增强美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第二个目的是试图把发达国家混业经营发展积累的经验运用到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实践中。金融混业经营是适应现代世界经济发展潮流的,而我国金融机构被管制在狭窄的业务范围内,分业经营制度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在第二个目的中,我们首先分析我国金融业经过多年发展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仍然存在许多严重问题,我国金融业经营效益和效率低下,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全能银行型的金融机构相比不具有竟争优势,因而我国金融分业制度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其次,我们论述全能银行制金融机构的优劣。从总的方面来说,全能银行经营风险比专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小,也比专业金融机构稳定;政府当局对混业经营的担心有些是多余的,有些是可以用其他方法解决的,所以,当时机成熟时,应该允许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再次是论述我国金融混业发展前景,在世界经济发展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金融混业经营已经成为时代趋势,当外国独资全能银行即将大举进入我国金融服务行业时,提高我国金融行业的竟争力迫在眉睫。根据发达国家金融混业经营发展经验,我国目前暂时不具备组建全能银行的条件,政府只能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发展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制度,因此金融控股公司可能成为混业经营模式的现实选择。

参考文献:

[1]. 金融机构全能化研究[D]. 宋敏. 河海大学. 2001

[2]. 美国银行业全能化经营模式分析[D]. 叶晓东. 吉林大学. 2008

[3]. 交易费用范式下金融产品与金融中介机构变迁的研究[D]. 刘二斌. 厦门大学. 2006

[4]. 美德英全能银行发展模式比较分析[D]. 张永波. 吉林大学. 2008

[5]. 全能银行发展研究[D]. 周黎. 华中科技大学. 2004

[6]. 发达国家全能银行法律监管制度的研究与借鉴[D]. 李鹏程. 厦门大学. 2001

[7]. 论金融控股公司[D]. 王迪. 西南财经大学. 2003

[8]. 金融机构全能化经营的理论分析[J]. 宋敏. 天津商学院学报. 2003

[9]. 金融全球化下的银行全能化研究[D]. 向宇. 四川大学. 2005

[10]. 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研究[D]. 周浩. 安徽农业大学.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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