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年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演变与发展回顾_文化体制改革论文

2001~2010年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演变与发展回顾_文化体制改革论文

2001-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演变与发展状况检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业政策论文,发展状况论文,我国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oi:12.3969/j.issn.1672-0598.2016.03.001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98(2016)03-0001-08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在我国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从那时起,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由计划性调控和管制向市场化方向转变,文化产业开始有了初步的发展。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对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规划,即“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1]“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政策”等概念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里出现,这被视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自中国2001年底加入世贸组织后,客观上要求我国文化产业迅速实现与国际市场的接轨。自此,中国文化产业在政策选择和制定上进入快速变革的崭新时期,并步入了飞速发展的快车道。

       本文将着眼于21世纪头十年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演变史和文化产业发展史,在历史、现实和逻辑一体的基础上,对我国2001-2010年10年间文化产业政策演变及其发展状况进行反省和检视,以透析其演变规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政策演变

       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程度与文化产业政策的成熟程度基本上是一致的。2001-2010年我国从总体规划、体制、财政、税收等各个层面以及广播、电视、电影、图书出版、文化娱乐、动漫等各个行业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文化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纵观这十年的政策演变,在决策层面上大致经历了“战略模糊、战略清晰、战略自觉和主动”[2]三个阶段。

       (一)文化产业政策战略模糊阶段(2001年初-2002.11)

       2000年10月“文化产业”概念在官方正式文件中出现,我国文化产业开始步入全新时期。但是,正如一切新生事物一样,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认识还处于朦胧阶段,还需要在摸索中进一步发展和规范。

       2001年初中国“入世”前夕,针对“入世”可能对我国幼小文化产业的挑战,在文化产业的规范与管理方面,我们亟需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重塑文化市场秩序,以保证文化产业市场的健康发展。2001年3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采纳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发展文化产业,规范文化市场,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此后,我国相继出台和实施了《著作权法》(2001)、《出版管理条例》(200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电影管理条例》(2001)等一系列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正式带动我国相对滞后的文化法制建设。

       2001年10月,文化部制定并颁发了《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全面总结和分析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概况和发展现状,并客观分析了我国文化产业存在的诸如宏观管理、文化资源利用、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形式等多方面问题,确定了“十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十五”期间要“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应“基本建立以产业政策为主要调控手段的文化产业宏观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以公有文化企业为主体、国有文化企业为导向、与非公有文化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文化企业格局;初步建成比较完整的文化市场体系。”[3]这是21世纪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第一部指导性意见,它从总体和具体行业两个角度对未来五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了总体规划,但在具体细节和可行性措施方面,还缺乏合理和系统的规范,因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晰。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初期,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情况暂时还不甚明朗,再加上“入世”后五年的保护期,以及我国文化产业还处于全面起步阶段,因而这一阶段我国的文化产业及相关政策多为尝试性、探索性、方向性和暂行性的,主要针对的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和原则问题,但这却为下一阶段文化产业政策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文化产业政策战略清晰阶段(2002.11-2007.10)

       随着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新的具体问题逐渐凸现。如何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规范文化产业市场行为,制定和完善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摆上了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对我国的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作出了详尽的规划,指出:“发展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要贯彻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4]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文化发展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方面,标志着我国对文化发展规律以及文化产业政策等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

       2003年6月,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央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这一方面拉开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序幕,另一方面推动了新一轮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完善。2003年9月,文化部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阐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现状、问题、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措施以及加强对文化产业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问题。本意见作为一个全局性的指导文件,虽不能面面俱到,但却抓住了尽快出台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一重点(《意见》。全文共24条,其中政策措施就占11条),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形成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5]。这既是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肯定,也直接为文化产业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的两个规定的通知》,从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工商管理、分配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了具体的政策性指导。与此同时,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也陆续开展起来,从2003年开始,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确定了部分城市和文化单位进行改革试点。[6]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并划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范围和界限,并基本确定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提出要把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调整紧密结合,明确指出社会资本可以进入文化市场,鼓励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等等。这是在“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纲领性文件。随后,2006年9月《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颁布。此纲要对文化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任务与内容等提出了全方位的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将着力发展包括影视制作业、出版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演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数字内容、动漫产业在内的九类重点文化产业,并同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如提出要完善对外文化贸易制度,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要积极发展文化电子商务,指出要加快文化立法步伐。2007年8月,文化部印发《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0)》,提出要建立较为完善的文化标准体系,在2020年前完成主要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这是我国文化标准化建设走向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总体来看,这一时期我国文化产业政策逐渐规范,文化产业实践逐渐理性。随着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相继出现,我们对文化产业的运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因而,这一时期除了一些总体上、原则上的指导意见外,各种政策文件进入规范化、明晰化阶段,一些较为完善和系统的规范性文本也相继出台,这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加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文化产业政策战略自觉和主动阶段(2007.10-2010年底)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明确提出,“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7]十七大报告在对我国民族文化历史与现状进行冷静审视和深入反思的基础上,对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提出创新是文化富有生机与活力的不竭动力,这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纵深发展关键阶段的一部纲领性文献,体现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高度文化自觉。自此,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也进入战略自觉和主动阶段。

       2008年10月,第二次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工作会议召开。大会总结了前一时期文化产业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基本经验,研究和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任务,提出要认真探索文化产业的自身规律,利用规划、政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杠杆,努力协调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该文件涉及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财政税收、投资融资等具体政策,对于规范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意义重大。

       2009年,文化产业抗拒金融危机的冲击,反经济周期逆势上扬。为把握发展机遇,200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和颁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详细分析了文化产业振兴的机遇、挑战、重大意义,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振兴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并具体提出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8]这是继钢铁、汽车等产业振兴规划后的又一个重要的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进入国家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之中。为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相继下发《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等文件,列出了鼓励与限制的文化产业类别,对文化产业投资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引导。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了重大部署。其中,文化产业被列为国家经济支柱性产业,这是“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正式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和大发展大繁荣阶段。

       这一时期国家出台的文化产业激励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文化产业综合创新改革、文化企事业的分离改制、文化产业微观主体改革、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文化市场规范、文化产业准入政策、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政策等方面。纵观这些政策和措施,虽然还有很多方面有待完善,但当我国把文化产业正式纳入国家战略层面后,我们已能更为自觉和主动地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规律,文化产业政策也开始逐步走向成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9]。

       二、问题解析

       2001-2010年,通过一系列文化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我国文化产业已从自发走向自觉,实力、活力和市场竞争力都得到了大幅提升,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格局已基本确立。但是,由于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特殊规律,加之其发展时间短,传统体制机制制约较多等因素,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还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一)文化政策、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诸多文化产业方面的政策法规,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但是,从文化产业高速发展的需求来看,我国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仍然有待完善,具体表现在:

       一是文化产业多停留在行政性规定和管理条例等层面上,上升到法律层次的具体行业政策比较少。从我国已经出台的文化产业相关法规、条例来看,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性比较大,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甚至还会出现不同的解释,因而人为地增加了政策落实的难度。但法律与法规、条例相比,具有更强的稳定性、合法性、权威性和操作性,因此,现阶段我国亟需出台相关法律来对高速发展的文化产业进行规范。

       二是文化产业鼓励性政策较多,限制性政策不足。我国出台的众多文化产业方面的政策,多是从正面进行鼓励和扶持,主要关注如何刺激文化产业的发展。但在文化产业发展起来之后,如何规范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当务之急。另外,从执行的层面来看,目前关于文化产业的鼓励性政策和限制性政策在不同地区、行业的重视程度和执行程度也不一致。对于鼓励性政策,各级政府在执行过程中态度积极,如关于文化企业实行优惠税率、补贴、出口退税等政策,一些地方政府不仅积极执行,往往还会加大力度以吸引外资,结果不同地区竞相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以致中央政策失真;对于限制性政策,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本地利益,对于违规违法企业往往从轻处置,有些地方甚至变换手法,让其蒙混过关,最终导致政策失守。

       三是忽视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政策目标设定不够明确。文化产业区别于其他传统产业,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具有意识形态和经济双重属性。但从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来看,这两者并不容易平衡。如果忽视了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性,文化产业便可能缺乏社会效益;如果忽视了文化产业的经济属性,文化产业便有可能缺乏经济效益。如我国网吧审批政策,先后经历了鼓励、限制、停止新批、一律停批、有限恢复连锁新批、提高准入标准等多次政策变化,都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博弈的结果。

       四是文化产业多头管理,限制了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管理机构主要有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宣传部、广电总局等,这些机构各有分工又相互联系。这种管理体制决定了文化产业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较为分散,政策难以统一。另外,由于长期受到地区、行业等行政区隔的影响,我国文化产业至今仍然没有打破地区、行业间管理服务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文化产业发展跨地区、跨行业协调推进,创新文化产业体制机制势在必行。

       (二)文化产业总量、质量有待提升

       在我国文化产业稳步前进的发展态势下,我们不能忽视一个客观的现实,即我国文化产业总量还不够大,质量还不够高。当今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大多超过了10%,有的国家甚至高于30%。但我国,近年来文化产业虽然每年以高于12%的速度递增,但其总产值占GDP的比重却不足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文化素养逐渐提升,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多,但我国文化产业“有效供给”却相对不足。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内容产业或创意产业,科技和创新是其内在本质。但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科技创新程度远远落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落后于人们的现代化消费需求,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在科技与传统文化结合方面,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创新能力有限,导致我国传统文化的优势不能与现代科技、创意紧密结合,一些千年传承的优秀传统文化,如“花木兰”“梁山伯与祝英台”反而被换成蓝眼睛、黄头发,与西方科技完美结合,结果变成“美国制造”被进口到中国。要改变这种境况,培养文化产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是战略重点和当务之急。

       从文化贸易方面来看,十年来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数量有所增长,但从产品价格、科技含量等来看,与西方国家相比相差甚远,文化贸易逆差现象没有改变。同时,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渠道还比较狭窄,其输出的产品单价远远低于引进的同类产品。“以演艺产品为例,我国引进和输出的文艺演出每场收入比约为10∶1,我国全部海外商业演出的年收入不到1亿美元,不及国外一个著名马戏团一年的海外演出收入。”[10]这与中国的文化渊源、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极不相称。

       (三)文化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结构存在盲目趋同和千篇一律的同质化现象。其一,在文化内涵结构上,尽管我国各民族、各地区文化资源配置千差万别,但各种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商业园区、文化交流中心、文化休闲旅游园区等却竞相涌现,且大同小异。再如,在发展文化旅游的热潮中,全国各地的旅游项目一哄而起,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的强行创造条件也要上,导致各地的大多数景点、景区服务,甚至景区出售的纪念品等雷同。这种忽视地域、文化差异性的盲目投资,不仅伤害了文化消费者的消费热忱,而且最终伤害的是整个文化产业的健康运行。

       其二,在主导产业的选择上,我国大多数地区目标还不太明确。2004年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制定关于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分类标准,把我国文化产业结构体系分为三大类,即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这是从总体层面上对我国文化产业的考量,而并非所有地区都必须以文化产业的核心层作为主导产业。一个成熟的主导产业不仅应在发展规模、产业效益等方面具有特别优势,而且应在发展的指导性、辐射力等方面具有主导地位。但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文化产业在主导产业的选择上仍然比较盲目,一些所谓的主导产业多是政府行为,很难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从而形成文化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繁荣。

       其三,在文化产业的结构优化上,科技贡献力不高。从理论上来讲,文化产业属于技术、知识、创意密集型产业,因而,科技、人才、创新是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的重中之重。但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无论在技术投入还是技术利用上,与西方国家相比仍相差悬殊。若想改造和提升传统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就必须提升文化产业的内容质量、知识含量、科技含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做大做强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增强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从而带动整个文化产业升级发展。

       (四)文化产业区域差距明显

       我国文化产业总体上处于增长的态势,但各地区,各省、市、自治区由于文化资源与发展基础的不同其表现也不同。21世纪头十年,从全国总体情况看,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从结构上看,一些传统的文化行业,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等增长幅度较大,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而一些新兴行业,如网络、新媒体等服务类产业发展相对较弱,与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相比,差距更大。

       从文化产业资产拥有量来看,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由于科技、人才、资本等优势明显,文化产业发展相对较快。截至2010年底,北、上、广等发达地区文化产业资产拥有量超过全国文化产业总资产的五成,其中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依次占据全国前6位,此6省市皆属东部。从地区比较的角度来看,我国东部10省市合计达到全国文化产业总资产的74.59%,而东北3省和中部6省文化产业资产拥有量合计仅占14.35%,西部12省区市文化产业资产拥有量占11.06%。从文化产业的规模来看,我国东部地区的广东、上海、北京、山东、江苏、浙江文化产业年营业收入数额均超过1000亿元,合计占全国文化产业全年营业总收入的71.94%。东部10省市文化产业年营业收入合计达到全国文化产业全年营业总收入的79.88%,而东北3省、中部6省和西部12省区市文化产业年营业收入合计却不到全国文化产业全年收入的1/4。[11]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文化产业区域之间发展极不平衡,东部地区明显好于中西部。但是,通过分析各地文化产业发展成效,可发现这种发展态势呈现出了明显的缺陷,即东部地区文化资源有限,投资多,但投资收益弱于西部,原因是东部发达地区由于投资过于集中,出现了产业能力过剩和资产收益减弱的情况;而中西部地区文化资源丰富,虽投资不足、文化技术也相对落后,人才集聚有限,但从资产收益的角度来看,西部地区却大大高于东部发达地区,因而大有可为。

       这也说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文化资本过于集中,逐步成为文化资本输出地区,而西部的投资机会则好于东部地区,成为吸纳投资的最佳区域。”[12]

       三、未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健全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

       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与文化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是密不可分的。目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重点仍然是转企改制。在改革的方向上,一方面要抓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要抓文化产业,发挥市场机制对文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在文化事业方面,应根据新的国情,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来重新确立真正“必要”的文化事业单位,严格制定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例如,现有的一些垄断性事业单位如广播电视等,经过文化体制改革,虽然企事部分剥离,但身份仍然不够明晰,还需要重新区分和界定。另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些项目建设经费,过去我们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资,私人和社会资本很难进入。随着人们对公共文化需求的增加,建议在不违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吸纳一部分社会资金,以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在文化产业方面,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并没有完全形成。当前改革的主要任务仍是建立现代化的文化市场体制机制。具体来说,一是完善文化转企改制和各项配套政策,明确文化产业单位的权、责、利,规范其市场行为;二是打破行业、地区垄断,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公平、公正的文化统一大市场形成;三是进一步拓宽文化准入政策,鼓励多种所有制协调发展,形成比较完备的文化产业格局;四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管理机构,提高管理能力,以“维护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13]。

       除了文化体制改革外,制定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文化产业政策,健全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也是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指导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全国性的相关法律,这无疑限制了文化产业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发展和形成。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快文化产业立法进程,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同时,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在鼓励科技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为文化产业提供政策扶持。

       (二)加强科技、人才支持,促进文化产业结构升级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和高素质人才。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科学技术因素,既可以人化在人力资源中或物化在机器设备中,也可以体现在文化产业组织、管理和运行中,成为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如近年来数字化的内容产业,包括移动内容、互联网服务、游戏、动画、影音、数字出版、数字化教育培训等,将图像、文字、影像、语音等内容,运用数字化高新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整合,已成为文化产业的支柱。以数字、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为主要特征的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融合,又催生了众多新生文化业态,如互联网、博客、播客、微视频、网络电视、移动媒体、数字影视、电脑特技、电脑动画,等等。这些新生的文化行业促进了传统文化产业的升级与优化,如传统的图书出版业与现代化数字图书产品,传统广播与网络、手机播客,传统电视与数字电视、移动电视等。

       文化产业中的人才因素是文化产业发展和优化升级的核心力量。文化产业区别于其他产业的特性之一,就在于其更加依靠人才的创造力、技能和智慧,从而开发创造出潜在的财富。因此,文化产业所需要的人才既应有一般人才的共性,又应具备较深的文化底蕴和创新能力,同时还应具有宽广的社会信息面和敏锐的市场体察能力,并懂得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之道。在知识经济时代,正是知识和人才因素促使文化产业生产出新的内容和新的产品,从而促进生产要素边际收益和规模收益递增。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离不开科技和人才的支撑。正如西方新经济增长理论所言,一个国家长期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不是来自自然资源、物质资本的数量增加和单纯的规模扩大,而是来自知识和人才资本积累水平所体现的技术进步。为了促进我国文化产业进一步优化升级,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培育。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展区域文化产业

       发展文化产业需要考虑其自然地理条件、交通条件、人文环境、历史原因、经济发展总体情况、人才储备状况、市场条件等等。就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要素分布来看,东、中、西部呈现出不同的地域特色。因此,应充分考虑这些地域差异,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展区域文化产业。

       其一,文化特色

       中国地域辽阔,各民族各地区的特色文化经过几千年的沉淀,与当地自然禀赋熔为一炉,逐渐形成了今天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文化。综观我国不同风格与特色的地域文化,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文化带:一是黄河流域,即河南、山西、陕西、河北、山东一带;二是长江流域,包括四川、云南、贵州一带的长江上游,湖南、湖北、江西一带的长江中游与安徽、浙江、江苏一带的长江下游;三是其他北方地区,包括东北地区、内蒙古地区、新疆地区、西藏、青海等地区;四是其他南方地区,包括广东、广西一带的珠江流域,潮汕平原一带的韩江流域以及福建的闽江流域和台湾地区等。这些地域文化源远流长,类型各异。建设特色地域文化产业,应充分考虑和发挥这些地方文化特色,这是我国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立足之本,也是我国文化产业不断壮大的最大资本。

       其二,“人才+技术+资本”特色

       人才、技术和资本,是当代文化产业发展的蓄水库和动力机。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它们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如何利用其流动性,发展区域文化产业,形成地域特色,是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技术和资本这三个因素中,人才因素是唯一具有主体性的因素。从一定意义上讲,人才的流动就决定了技术和资本的流动方向。文化产业发达的地区,一般也是人才集聚的地区,而人才集聚的地区,其技术、资本等文化生产要素也相对丰富。今天的大都市,如香港、北京、上海等城市,现代文化产业相对集中,这与其人才集聚是不无关系的。因此,要加快区域文化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必须加快人才的集聚,促进人才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体制下自由流动,实现文化人才资源社会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同时,技术和资本与地方传统文化的结合与互动,是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又一增长点,而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进程也将成为提升区域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的主要动力。一个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关键是选择和确定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项目,制定文化产业人才战略,集聚资本和技术,打造文化品牌,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的文化产业集团。

       其三,市场特色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文化产业的发展是离不开市场的。只有掌握了市场规律,凸现了市场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才能更具前景。要确立区域文化产业的市场特色,首先必须了解不同文化产业在市场结构与需求、消费类型与结构等方面的共性与个性。由于文化产业具有意识形态、社会、文化、经济等多重属性,因而文化产业的区域布局规律与其他产业部门有所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文化产业的空间布局与人的分布和集聚是一种强烈的正相关的关系。这主要在于文化产业的最终产品和服务是直接面向人或共同体的消费需求的,所以人口聚集的地区,往往也是文化产业集聚的地区。在我国,城市是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因而城市文化产业也要相对发达一些。但是,如前所述,文化产业过度集中,其资产收益率也会下降,也不利于持续发展。改变这种状况的着眼点仍然是市场,主体仍然是人。通过有效的市场资源和信息,在不同区域,特别是在文化资源相对丰富、交通相对便利的郊区和农村,建构特色鲜明、布局和谐的文化产业集群,是改变人们的文化消费习惯和消费倾向,引导文化产业向非城区转移的重要路径。

       (四)促进文化产业创新,推进中国文化走向世界

       文化产业的高效与持续发展,离不开创新和创意。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雷同过多,创新不足。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讲,不创新就意味着停滞和失败。

       文化产业创新主要包括内容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其一,“内容”是文化产业核心价值的载体,内容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也是产业链延伸的关键之所在。以迪士尼为例,其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文化内容在民众中代代传承。依托文化内容,迪士尼的主题公园、衍生消费品等形成了强大的文化产业链,并获得了巨大的收益。文化产业的“内容”包含着特定民族的审美情趣、价值观、思想意识等,所以内容创新首先必须立足本地民族文化资源,用现代意识和现代科技推陈出新,以创新精神整合和强化地方特色,并打造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拥有知名品牌和创新能力的文化产业集团或文化产业链,形成文化产业的发展合力。其二,文化产业被誉为科技先导型产业,技术创新是其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不仅能为文化产业提供新技术,促使文化产品升级和结构优化,而且能拓展文化产业的领域和边界,延伸文化产业的产业链,使其盈利水平不断提升。其三,制度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我国文化产业之所以缺乏竞争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致使文化投资主体单一,行业限制过多,文化产业结构不合理,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没有起到基础性作用,造成文化资源的大量闲置和浪费。文化产业要发展,就必须进行政策与制度创新,整合各种资源,构建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

       文化产业创新是保证不降低地区各种“自然资本”的存量(质和量)而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基础和前提。当前我们应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用好政府、市场两种资源,以创新为突破点,打造较强竞争力、较大吸引力,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精品,不断扩大文化“走出去”的规模、层次、效益,不断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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