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有行政主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能有论文,行政主管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 继去年深圳市率先推出《企业无上级主管部门改革办法》之后,今年一些地方也在企业改革试点和借鉴深圳经验的基础上取消了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企业究竟要不要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今天我们编发的两篇观点截然相反的文章,就很有代表性,或许有助于大家对这个问题的比较认识。
企业头顶上级行政主管的计划经济模式,曾使国有企业苦头吃尽。企业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要使企业摆脱政府行政体制的束缚和干预,使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成为真正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每个企业头上都挂着一个人财物、供产销无一不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这种计划经济模式,曾使我国众多的国有企业吃了不少苦头。
那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否可以没有上级呢?我们不能否认,在特殊年代,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曾起到规划、控制、监督、平衡和管理作用。但是,在当前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移的重要阶段,过去企业主管部门的一些作用却出现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情况。例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关系要明晰,按照市场要求组织生产经营,而且责权利要分明。然而我国当前的企业体制则是大部分企业产权界定模糊,责权利不分明,企业不时受到上级部门的种种干预。大部分掌握着产权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其责权利是不对称的,往往是权利大,责任小。当国有企业正常经营的时候,任何一个握有权力的部门都可以对企业指手划脚,而当企业给国家造成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经济损失时,往往没有一个部门来承担最终经济责任。正是这种政企合一,政资合一的体制,使企业不成其企业而变成“大家庭”性质的组织。也正是这种体制,造成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对自己的资产关心度过低,造成无人真正对国有资产负责、随其被蚕食的状况。这个问题如不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就不可能真正建立,国有企业产权模糊的问题也就不可能解决。因此,企业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要使企业摆脱政府行政体制的束缚和干预,使之与市场经济的性质相适应,成为真正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深圳市政府正式实施的企业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改革办法,正是适应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而采取的有效措施。
这些改革措施,标志着企业改革的目标首先放在了明确企业产权关系,确保企业独立法人地位,从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位置上。这样,使企业原来的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变为没有“婆婆”的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从而具有了决策快、经营灵活的特点。另一方面,斩断了联结企业与政府的脐带后,也迫使企业“离娘断奶”,进入市场,从而要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转化企业经营机制上下功夫,加快建立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接受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选择,开拓进取,对自身的投资经营活动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从而真正成为一个投资的主体、经营的主体、市场的主体和风险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