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及我国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新趋势论文,当代论文,国际贸易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01)03-0022-05
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生产、分配、使用之上的经济,它是一种以知识作为发展资本,靠人类智力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从而实现经济增长的新型经济形态。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知识既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又是国际竞争的重点。因此,知识是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增长的重要生产要素,同时,知识经济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在知识经济已初露端倪的今天,国际贸易的发展表现出一系列的新趋势。
一、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1.国际贸易发展动因知识化
按照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古典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资源禀赋理论,一国与另一国发生国际贸易的动因,主要是各国拥有的生产成本和资源禀赋不同,按照生产成本的不同和资源要素丰缺盈余的程度进行国际分工,然后进行国际贸易,贸易双方均能获得拥有生产成本和资源禀赋相对优势的贸易利益。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特别是以信息技术、知识产业为主要标志的知识革命迅猛发展,我们正在迈向一个以智力资源和知识要素占有、分配、生产和消费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总量、人才素质和科技实力将代替资本成为竞争的根本要素,智力资源的丰缺盈余程度将成为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决定性因素,自然禀赋状况的重要性日益被削弱,以自然资源为中心的国际分工体系逐渐被以知识和技术为中心的国际分工体系所代替,科学技术知识将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的重要动因。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也证明了科学技术知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科学技术对经济的贡献率在20世纪上半叶不到50%,但到90年代却达到80%-85%;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也主要是通过科学技术进步获得的。据美国商务部和美国电子协会统计,美国“新经济”增长的1/4以上归功于信息科学技术,今天对美国经济起主导作用的是高技术信息产业,微软、英特尔等已经取代了当年的三大汽车公司。此外,又据美国商务部和国家制造业协会的研究表明,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有关的工作岗位比制造业的平均工资高15%,高新技校产品的出口不仅利润较高,而且使美国对经济紧缩或经济周期的抵抗力更强,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成为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2.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高级化
在科学技术知识对经济发展日益重要的今天,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逐渐高级化。首先,国际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的构成中发展十分迅速。据统计,1993年以来,主要工业化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均高于全部出口的增长速度,1975-1985年10年间,美、德、英、法、日五国高新技术出口额平均增长了73.1%,而1985-1995年,高新技术出口额增长了353%,是前10年高新技术出口额增长的5倍,可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已成为国际贸易新的增长点。其次,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也日益高级化。1985-1993年,世界高科技产业年增长率为14.3%,高科技产业产品在制造产业产品出口贸易的份额也日益上升,估计到2002年将占制造业产品出口比重的1/4。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高级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国都普遍重视科技的开发研究,实行科技发展战略,把高科技产业作为制高点;第二,世界技术发明创造与更新的周期大大缩短,也是加快国际技术流动的重要原因之一,蒸汽机从研制到产品用了100年的时间,而平面型晶体管从研制到产品只用了5年的时间;产品技术更新的周期在20世纪70年代是5-6年,在80年代是4-5年,在90年代则是1.5-2年;第三,与技术贸易有关的社会条件日益完善,尤其是各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努力,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法律环境;最后,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浪潮使各国的经济合作与依赖进一步加深,国际技术交流更加频繁。
3.国际贸易交易方式网络化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国际贸易交易日益借助国际互联网来完成,出现了所谓的网络贸易。网络贸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如万维网、因特网等现代化电子方式所进行的贸易或商务活动,整个交易过程包括交易磋商、签约、货物交付、货款收付等大都在全球电信网络上进行。其交易的产品主要是数字化产品,如金融服务、网上娱乐、售票服务、音像书刊、软件设计、咨询服务、信息传递等;也有实物产品交易,实物产品交易则是交易磋商、签约、货款支付在网上进行,实物交付在具体地点进行[1](P34-35)。目前,网络贸易发展十分迅速。1996年网上交易额只有23亿美元,1997年网上交易额就为150亿美元,1998年达500亿美元,据美国《商业周刊》预计,到2001年全球网上贸易总额将达2051亿美元,2002年可达3490亿美元。正是由于网络贸易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它才引起世界各国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关注,纷纷制订各种政策和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和促进网络贸易的发展。如1997年7月8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的由40多个国家参加的部长会议上,一致同意在网络贸易中维护自由贸易原则,各国不得自设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同意网络贸易不得征收新的税种,其中29个国家在通过的文件上签字;此外,WTO和APEC等国际或区域经济组织对网络贸易也十分重视。显然,网络贸易将会得到迅猛的发展,将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领域中一朵鲜艳的奇葩。
4.国际贸易交易市场垄断化
由于跨国公司垄断了国际技术创新的70%-80%和国际技术贸易的90%,因此,在国际交易市场中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日益加强。目前,跨国公司是新技术的主要开发者,也是技术贸易的主要交易者,已经成为世界经济拉动的火车头。据《商业周刊》2000年在美国纳斯达克指数疯狂暴涨时的一次统计,美国微软公司的市值已经超过了俄罗斯的国民生产总值,全球500家大型跨国公司的总产值已占全球总产值的45%,全球5.3万家跨国公司内部和相互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以上。在迈向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21世纪,信息技术和高效运输技术的突飞猛进,企业的跨国经营变得更加容易和有效,跨国公司的发展也将面临新的飞跃。因此,跨国公司现在都纷纷调整其发展战略,对内进行经济结构的升级和技术的大规模更新,对外竭力维护其市场份额,并努力开拓新市场。可见,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5.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两极化
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经济的发展过程所处的地位不同,所以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格局中,两极化的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即所谓“中心-外围化”趋势。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的“中心-外围”的地位并没有发生改变。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发达国家占80%,其中美、英、德、法、日占发达国家技术贸易总额的90%以上,仅美国就占了世界技术贸易总额的1/3,而且全球技术贸易的85%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在知识经济的代表性产业国际信息技术贸易中,发达国家同样占领重要地位,1995年国际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达6000亿美元,市场份额基本被美、日、欧盟所瓜分,在全球电信市场上美、日、欧也占了3/4;在网络贸易中发达国家也占尽先机,1998年全球网络贸易总额500亿美元中仅美国就占了170亿美元。在知识经济全面发展的21世纪,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发达国家“中心化”和发展中国家“边缘化”、“外围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剧。这是因为:首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科学技术发明与创造中处于不对称地位,发达国家基本垄断了世界科技发明与创造。据统计,诺贝尔科学奖95%以上的是被发达国家的科学家所获得,战后世界应用的主要技术新成果也绝大部分由发达国家所垄断,仅美国就占其中的40%,日本、欧盟和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则垄断了其余部分;其次,在国际贸易分工和产业升级换代中,发达国家也处于领先地位。
6.国际经济协调贸易化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电子通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网络贸易的兴起,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际经济协调的重点日益侧重贸易领域。与此同时,国际贸易所关注的问题也从自然资源转向了知识资源,从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资本密集型产品转向了知识密集型产品,国际贸易协调的范围和重点也转移到以服务业、电信业、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知识经济领域,1997年世界贸易组织《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和《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2](P24-25)的签订就反映了这一发展趋势。对于网络贸易,1998年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就向WTO提交了一份提案,旨在规范全球电子商务,建立网络贸易的法律框架,对网络贸易实行零关税;1998年5月17日至20日召开的WTO第二次部长会议上,就网络贸易关税豁免问题达成一项单独协议,即通过国际互联网开展商务活动,从现在开始至少一年内免征关税,还同意下次特别会议就此问题将制订全面计划,以便检查所有与电子商务有关的问题,然后交给WTO第三次部长会议进行讨论。在即将发动的世界贸易组织“千年回合”谈判中,高技术领域谈判更是发达国家首先关注的问题,这也是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的重要分歧之一。目前,美国在转基因作物上已经形成相当的产业规模,有比较优势,因此,美国主张在“千年回合”谈判中提出建立有关管理转基因作物和其他生物技术进展的规则。显然,高技术领域的协调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协调的重点。
二、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在迈向知识经济时代的21世纪,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知识经济的挑战将不可避免,因此,应及时把握迈向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调整我国经济发展战略,采取符合我国国情的应对措施,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1.加大科技投入,鼓励技术发明与创新
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知识的生产与创造,而知识的生产与创造又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与创新。因此,科技进步与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决定竞争能力高低的根本性因素,这也是我国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发展国际贸易的关键。
促进科技的进步与创新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机制,进一步解决我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相脱节的问题。其次,要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1995年我国高技术产业R&D投入占其增加值的比重仅为1.4%,而发达国家为5%以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这是我国面向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它阻碍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增加对科技的投入。第三,要改善科技投入渠道单一,科技投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已经转化的科技成果中,自筹资金占56%,国家科技计划贷款占26.8%,风险投资仅占2.3%,而在发达国家风险投资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起重要作用。因此,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设立国家科技风险基金,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促进技术产业的发展。第四,要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发掘、培养、保护高技术人才,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转为企业,培养产业技术的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第五,要建立明晰的科技产权及其转让制度,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科学技术发明、发现、创新者的利益。
2.促进科学技术的吸收和应用,加快我国产业的升级换代
知识经济的关键是知识的商业运用,使之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这是我国在知识经济时代参与国际贸易的基础。因此,面对知识经济的发展,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的转化,加大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的战略取向。而且我国目前基本具备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能性主要是因为科学技术知识具有共享性、可学性、易传播性、变动性和经济效应外溢性特征,在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通过政府政策有意识地干预和市场配置的作用,使国家可以获得超越现有资源禀赋约束的知识资源优势。现实性主要是指有两大发展机遇可以充分利用,一是国内科研机构和国家科技投入体系正在面向市场经济改革,科研机构与企业的联合势在必然,要充分利用这一机遇加快科技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步伐,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二是国外发达国家正在进行以知识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升级,即加大第三产业和以知识经济为代表的信息产业的比重,把一些传统产业转移到国外,继续发挥其“剩余的价值”,这对我国企业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总之,面对知识经济的蓬勃兴起,我国一定要抓住发展的机遇,大力推行产业技术改造,调整科技投资方向,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争取在知识资源的形成、积累、发展、创新中形成自己的知识比较优势,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3.适时推行网络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网络贸易日益成为拓展海外的贸易的重要方式。这主要是因为网络贸易具有传统贸易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网络贸易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据美国《商业周刊》当时预测,2000年网络贸易将使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000亿到2000亿美元(注:这个预测是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作出的。虽然,2000年以科技、网络股票为主体的美国纳斯达克指数遭到重创,但它仅仅是挤干了资本市场里的一些泡沫,并不意味着知识经济的破灭。),对世界经济的增长起推动作用;其次,生产厂商也从中受益,通过网络企业可以开辟新市场,增加了贸易机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如波音公司自1997年建立网址后的头七个月就有10亿美元的交易是在网上进行的;此外,生产厂商通过网络贸易可以简化交易程序,降低贸易单证处理成本,节约了生产费用,据美国《福布斯》的统计,网上交易可以节省企业成本的5%到10%,仅此一项可使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00亿到200亿美元,厂商的存货平均下降3500亿美元,更重要的是企业可以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地点随时销售商品,获得了无限的商机,这种长期的利益是难以想象的;第三,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好处,网上虚拟的世界市场,价值规律发挥更充分,激烈的竞争使产品质优价廉,一些特殊商品成本下降的好处可完全转移到消费者的身上,消费福利得以提高。然而,我国目前高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缺乏,网络基础设施滞后,企业界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贸易在未来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没有形成网络贸易的国内环境和市场,这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反差。因此,必须从以下几点来切实推行网络贸易的发展。首先,要进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教育与宣传,培养计算机专门人才,树立网络贸易意识;其次,要加强网络贸易方面的各种立法,特别是电子认证、保密、网上交易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最后,国家应制定一些优惠措施,鼓励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贸易,开拓国际市场,争取跟上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
4.政府给予适当支持,培养我国的跨国公司
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的主体主要是跨国公司,随着国际市场垄断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国际竞争也主要是在跨国公司之间进行,因此,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的强弱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对外进行跨国经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目前我国的跨国公司无论在数量、质量上,还是在经营规模、国际地位上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据美国《财富》杂志1999年公布的全球企业500强中,我国大陆和香港地区的大型跨国公司只有6家,分别是中石化(73位)、中国工商银行(160位)、中国银行(171位)、中化(304位)、中粮(362位)和香港怡和(402位),且大多是商业或金融服务性公司,这对我国参与未来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十分不利。因此,在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努力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同时,应鼓励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培育我国大型的生产性、综合性跨国公司,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或开发资源,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并且国家应给予这些企业在财政、金融、外贸、行业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应抓紧制定和规范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的监管制度,加强我国在境外企业的管理和投资业务的协调;继续发展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在竞争中形成一批具有实力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总之,积极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使我国企业更多地走进世界跨国经营的行列,这是我国面对知识经济浪潮参与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
5.参与国际贸易关系协调,维护我国外贸利益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变化日新月异,企业因技术的世界和创新所导致的无形风险日益增加,国际贸易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会产生一系列的国际贸易矛盾与纠纷。因此,我国在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贸大趋势的同时,一定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这是我国在知识经济时代进行国际贸易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必要保证。我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共同的利益,在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中应紧密联合起来,协调彼此的立场和观点,维护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优势和经济利益;同时,我国又是一个亚太国家,亚太地区是我国进行贸易、投资、金融活动的重要地区,搞好周边国家关系,积极参与亚太地区的经济协调,是发挥我国政治经济大国作用的重要表现,也能树立我国的国际形象。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以后,我国政府保持人民币不贬值,对东南亚国家进行经济援助贷款,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尊重。此外,要创造条件尽可能早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应有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更加关注服务业、金融业、信息业、高科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等知识经济领域的问题时就更为重要。因此,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特别是参与知识领域一些问题的协调,这对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收稿日期]2000-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