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农民收入增长的宏观条件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收入论文,对策论文,时期论文,条件论文,十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回顾过去20年农民增收历程,体制创新、农产品提价和增加产量的外延型扩大再生产是推动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随着农村经济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总量的扩张已不能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农民增收越来越依靠农外就业空间的拓展,这意味着农民收入的增长越来越受到宏观经济成长和宏观环境变化的影响,加入WTO后,农民收入增长更将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
一、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
一般而言,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增长是良性互动的关系,即经济增长快,意味着农民外出务工机会多,各方面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和消费增多,农产品市场价格提高,相应可以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收入增长快,对工业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增加,反过来刺激经济增长。反之,经济增长放慢和农民收入增长乏力相互制约。改革开放20多年农民收入和经济增长的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两者的弹性系数为0.65,表明农民收入增长对经济增长有着较强的依附性。从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增长的运行轨迹看,两者有着比较相似的波形,八十年代我国经济总体增长较快(1989、1990年除外),1981~1988年平均增长10.7%,同时期农民收入也位于较快增长的平台上(年均增长10.6%)。进入九十年代下半期以来,受亚洲金融危机及国内严重自然灾害等的影响,经济增长持续减速,农民收入增长也明显放缓,1997年以来各年增速均低于5%,2000年仅增长2.1%。
从经济增长内部构成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程度来看,三次产业都对农民收入有一定的影响,但相对而言,第一产业与农民收入的关联度最大,第二、三产业的影响不如第一产业那么明显。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农民收入与第一产业的弹性系数为1.33,明显高于第二产业的0.52和第三产业的0.62。其主要原因是,我国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三分之二强,农民收入构成中,直接来自农业的收入占50%以上,由于农民收入与第一产业的高度相关性,因此近年来第一产业持续低速下行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农民收入增长的明显减慢。1997~2000年第一产业的增速分别为3.5%、3.5%、2.8%和2.4%,明显低于1979~2000年平均4.7%的增速。
分阶段看,八十年代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要明显大于九十年代,1979~1990年,GDP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弹性系数为1.13,1991~2000年降为0.49。三次产业均呈现出相同的回落态势,其中第一产业从1.7回落到1.22,第二产业从0.92回落到0.37,第三产业从0.78回落到0.55。整体经济增长和各产业对农民收入带动效应的减弱,一方面是因为改革开放前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释放出的巨大活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的超常增长。1979~1984年农民收入年均增长高达16.5%,大大快于同期经济增长(9.2%),也远远高于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农民收入7.4%的平均增速。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增长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农民收入关系最为密切的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下降,从1978年的28.1%降为2000年15.9%,下降了12.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对农民收入影响程度相对较小的二、三产业所占比重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再次,经济运行环境的深刻变革、三次产业的不断升级换代,客观上使观念陈旧、技术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的农民增收难度进一步增大。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初步摆脱了长期困扰的商品短缺现象,农产品价格总体呈现出稳中回落的态势,农民从农副产品提价中得到的好处大大减少。同时,第二产业的增长更多地依赖于电子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快速增长的带动,传统产业特别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产业增长比较平缓,主要产品产量中,纱、布、机制纸、糖增长不多,而电子计算机、移动通信设备、程控交换机等呈成倍增长之势。同理在第三产业中,邮电通信业的增长显著快于零售贸易餐饮业的增长,其较快增长并没有为农民增收提供大的空间。总之,90年代以来;由于产业增长结构(产业之间和产业内部)的变化,致使农民收入的增长明显慢于同期经济的增长,农民收入增长的弹性系数大大缩小。
从三大需求变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来看,消费需求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程度最大,相应的弹性系数为0.88,表明相对于消费需求的变动;农民收入变动的敏感程度较大;其次为投资需求,弹性系数为0.62;出口需求变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其弹性系数仅为0.56。三大需求对农民收入影响程度的不同,和三大需求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密切程度有关。居民消费构成中,吃穿等与农副产品关系比较紧密的消费支出仍占比较大的比重,截止2000年底,城镇居民吃穿消费占全部消费的比重为49.2%,其中吃占39.2%;农村居民吃穿所占比重还要更高一些,达54.1%,其中吃的比重达49.1%。消费需求的增减变化直接影响居民对农副产品需求量的大小,从而影响农民收入。投资需求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主要通过农民建筑工的报酬以及对部分建筑材料的需求等途径来实现,由于农民从事建筑业收入所占比重不大,其影响相对有限;出口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主要受农副产品出口数量和出口价格的左右,我国目前农产品出口总值仅相当于全部出口商品总值的5%左右,总体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也比较小。
从“十五”时期农民收入增长所需的宏观环境看,总体上机遇与挑战并存,从有利的方面看,“十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城镇化进程,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增加农民非农产业特别是从事第三产业的收入;将适应市场需求特别是加入WTO后的变化,发挥比较优势,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增加农民土地收益;政府也将从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推广农业科技、搞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方面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农民增收面临的主要难点是:由于我国农业在主要农产品价格、规模效应以及品质、卫生技术标准等方面与国外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加入WTO后,传统的农业种植方式将面对严峻的挑战,农民从种植粮棉油糖获得的收益将减少;农村劳动力数量庞大,素质较低,将影响农村劳动力就业和掌握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随着市场供求环境的变化,乡镇企业进入了一个以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升级为主要内容的新阶段,短期内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难以有大的增长等。从目前情况出发,假定在现有各项结构比例关系不发生大的变化的基础上,按照九十年代以来农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系数初步推算,“十五”期间要实现农民收入年平均增长5%的预期目标,相应的经济增长速度要达到10%左右(当然,如果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等方面的结构调整取得了重大进展,要实现农民收入年平均增长5%的目标,相应的经济增长速度就不需要那么高)。显然,从下阶段经济增长所面临的环境和条件看,要实现上述高经济增长目标难度很大。
二、加入WTO后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总体上看,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将产生深刻影响,既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从有利的方面看;我国可以利用加入WTO的契机,扩大具有较大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可以自主参与制定新规则,利用WTO规则有效保护自己,减少贸易歧视和贸易争端;特别是可以促进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但由于我国耕地资源的短缺性、落后生产方式的制约以及对WTO规则的不熟悉等,短期内受到的冲击相对要大一些。具体而言:
从农业贸易环境看,我国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由于WTO对我国而言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多数人特别是农民对世贸组织的规则不熟悉,短期内必然有一个适应和调整的过程。特别是由于我国农产品国际流通体系不健全、营销方式落后以及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标准过低等方面的问题,农产品出口还面临许多障碍。
从农业生产条件看,我国土地、水、资金等要素资源比较紧缺,农业机械化程度低下,多数农产品规模不经济,边际成本高。据联合国粮农组织资料,1998年我国平均每个农村经济活动人口的耕地面积仅0.1公顷,不及世界平均水平1.1公顷的1/10。农业机械化应用程度上,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拖拉机使用量为5.3台,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左右,此外,我国水资源短缺现象也比较明显,人均水资源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且地区分布极不均衡,存在明显的北旱南涝现象。资金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农民自身积累能力的低下,国家财政支持有限等,导致农业生产投入严重不足。
从农产品价格比较情况看。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目前我国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均高于国际市场,有的甚至高出80%以上。以1998年国际期货价格为100,我国小麦收购价格为143,玉米180,大米101,大豆179,豆油156,花生油153,棉花107,生猪68,原糖183,显然,多数产品都丧失了价格竞争优势。与之相反的是,我国的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等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低价格的蔬菜大量出口日本、韩国;苹果、鸭梨、柑橘的国内市场价格比国际市场价格低四成左右;畜牧产品价格平均比国际市场低30~40%,对日本、独联体国家、印度尼西亚等十多个邻国都有较大的出口市场。
从主要农产品进口配额及其对收入变动的影响来看:
1、加入WTO,不会对我国主要农产品生产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危及我国的粮食安全。我国主要农产品自给率仍将保持在80~90%左右,其中粮食自给率将达95%左右。从主要农产品进口配额与我国2000年生产量对比情况看,除棉花外,其他农产品配额所占比重都不大。初始配额占生产量的比重:主要粮油产品小麦、玉米、稻谷、豆油约占1.4~7.3%,棉花占16.8%;最终配额占生产量的比重:粮油产品分别占2.8~11.2%,棉花占20.2%。从主要农产品进口配额与实际进口量对比情况看,尽管配额数量明显大于近几年进口量,但基本上与历史上进口数量较多的年份相当,总体上仍处于我国的承受范围之内。90年代我国有4个年份粮食进口量超过了1000万吨,其中1995年曾达2027万吨;食用植物油进口量90年代中下期以来基本稳定在250万吨左右,其中最高的1995年达373万吨,与330万吨的最终配额大体相当;棉花进口量1995~1997年平均为70万吨左右,与配额数量基本相同。
2、加入WTO,短期内可能将对我国农民收入产生较大的冲击作用。进口配额的扩大,将加剧国内农产品市场供过于求的状况,对国内农产品市场价格起直接的打压作用。增加进口配额,对农产品生产及农民自给自足部分影响不大,但对农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及农产品商品率影响较大。其中小麦进口初始配额占国内小麦销量的比重达22.9%,高于其占生产量比重15.6个百分点;玉米进口初始配额占8.4%,高4.2个百分点;豆油占11.9%,提高了6.1个百分点;棉花占1/5强(22%),高5.2个百分点;稻谷所占比重依然不高,仅占4%,但最终配额所占比重将提高到8.2%。以往少数年份进口数量较大,往往是国内因灾或其他原因导致某种农产品歉收,用于平衡国内供求,因此对农民收入影响不大。加入WTO后,一方面随着我国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提高,近几年来市场供求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基本上呈现出“供求平衡、丰年有余”的格局,处于阶段性过剩状态;另一方面进口配额的增加不是单个年份的增加,而是逐年稳定增加。所以,必然会对我国农民出售农产品收入产生影响。我们作了一个初步测算,加入WTO以后,按照初始配额和2000年海关进口主要农产品平均单价计算,2002年我国小麦进口将从2000年的88万吨增加到730万吨,由此增加进口金额10.8亿美元;玉米进口将从0.028万吨增加到450万吨,由此增加进口金额13亿美元;稻谷进口将从24万吨增加到260万吨,由此增加进口金额12.1亿美元;豆油进口将从31万吨增加到170万吨,由此增加进口金额2.4亿美元;棉花进口从5万吨增加到74.3万吨,由此增加进口金额10.3亿美元。小麦、玉米、稻谷、豆油、棉花几种商品合计将增加进口金额52亿美元。由于国内对农产品的需求是相对稳定增长的,国外农产品占据的市场份额加大,无疑将相应减少农民出售农副产品所得。初略测算,由于进口配额的增加,相当于农民人均减收45元左右。
但同时也应看到,加入WTO为促进我国农产品特别是有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初步测算,2000年我国具有一定出口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金额约为70~100亿美元左右,加入WTO后,按15~20%的增长率计算,每年可增加农产品出口收入约14~20亿美元。此外,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将享受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及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在增加对粮食、棉花、油料等进口的同时,作为WTO的成员国,也可以通过竞争和谈判,相应扩大这些产品的出口,在别国市场及主要农产品进口配额中占有一席之地。1997~1999年我国每年出口谷物及谷物粉约800万吨左右,2000年达1331万吨,假定2002年(作为加入WTO的初始年)我国粮食出口增加到1600~2000万吨,按2000年粮食平均出口价格计算,粗略测算可增加农民收入3~8亿美元左右。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和扩大粮食出口两项合计,可增加农民收入17~28亿美元,农民人均增收约15~25元。
综合考虑,加入WTO对我国农民收入的影响有利有弊。特别是短期内农民收入将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的冲击。粗略测算,加入WTO初期,增加部分农产品出口使农民约增收17~28亿美元,增加农产品进口使农民约减收52亿美元,两者相抵,短期内农民约减收24~35亿美元,相当于农民人均减收20~30元。
三、工业化与农民收入增长
工业化的过程就是国民富裕的过程和国家现代化的过程。工业化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增加农村劳动力务工机会和工资性收入;二是扩大农产品市场需求,有利于农产品价格的稳定和提高,使农民获得超额利益;三是工业化必然推动城镇化,有利于加快农村人口非农化进程,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目前,我国在工业化的发展道路上基本结束了以数量扩张为主的初期阶段,进入了中期阶段的演进过程。1978~2000年,工业所创造的增加值年均增长11.6%,比同期经济增长率9.5%高出2.1个百分点,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占主导地位。
这一时期我国工业化进程中一道亮丽的风景是以乡镇企业为载体的农村工业化。由于乡镇企业选择了以劳动替代资本、“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发展道路,也由于乡镇企业具有资本效率较高和技术选择较低的特点,降低了劳动力转移边际成本,加速了劳动力的转移。据统计,我国乡镇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10.9%提高到1999年49.1%,占据全国工业增加值的半壁河山。从历年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情况看,1978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为2827万人,2000年从业人员达到1281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450多万人。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支撑了国家工业化的持续发展,吸收了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1978年至2000年,农民人均非农业纯收入由9.4元提高到993.5元,年均增长23.6%,非农产业纯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6%。回归分析也表明,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存在强相关性,农民收入对农村非农就业的弹性系数为1.16,说明农村非农就业每增长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6%。
大量的研究表明,我国经济正处于工业化中期演进阶段,“十五”期间,我国工业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工业在工业化进程中必将进一步融合,农村非农产业将进入到综合调整、深化改革和整体提高阶段。同时,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持续发展的压力较大。从市场环境看,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对乡镇企业影响很大。大量的国际优质产品、技术、人才和资金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流动、应用和分配,使竞争的对象、范围和激烈程度都发生着深刻变化。这对一般生产大路货、低档次、粗加工和初级产品为主、素质较低的非农乡镇企业来说,是更猛烈的冲击和更严峻的挑战。从国内环境看,整体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农民收入增长步入缓慢增长阶段,购买力难以有效提高,也将对非农乡镇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从农业部门对今后5年乡镇企业吸纳就业规模的估计来看,对非农产业吸收就业能力的预期并不乐观。农业部估计今后5年将新增1000万个就业岗位,年均增加200万。这一规模高于“九五”时期,但大大低于“八五”时期年平均增加270万人的水平。考虑到“十五”期间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将有一个较快的发展,整个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将快于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非农产业就业扩张规模将超过乡镇企业年均200万的水平。如果按农村非农产业前10年年均吸纳就业650万的乐观估计,2005年农村非农产业从业人员有可能达到1.84亿,年均增长4%左右。按照农民收入增长对农村非农就业增长的弹性估计,农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有可能达到4.5%左右,实现年均5%的增长目标有一定压力。
四、城镇化与农民收入增长
城市化是以工业为主体的非农产业集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演进并通往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过程。城镇化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农村劳动力和人口的转移实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对输出地区来说一方面通过减少农村劳动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效益;另一方面城镇消费需求的扩大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容量;对输入地区来说,人口的集中不仅对基础设施提出了需求,也使得基础设施的投资效率提高。而城市工业、建筑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将直接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同时人口的集聚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劳动力提出了更大的需求。这样,农民通过充分就业实现收入的增长,农村社会购买力增强,反过来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形成良性互动。从这一点上,劳动力转移是介于城镇化和农民收入之间的桥梁。
1、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我国城镇化进程实质上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过程,这一进程首先缘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明显加快,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年均增长9.2%,累计向非农产业转移了1.3亿人,平均每年转移591万人。从而使整体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的状况有所改善。非农就业份额从1978年的29.5%上升到2000年的3.9%。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继而产生沉淀,农村人口城镇化规模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测算,1982年~1990年,我国农村向城镇累计转移6510万人,年均转移814万人。90年代,农村向城镇转移的人口总量为1.4亿,年平均转移1400万人左右。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到36.2%,比1978年提高了1倍。改革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变动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改革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变动情况
年份
1978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1988
1999
城镇化率
17.92 19.39 20.16 21.22 21.62 23.01 23.71 24.52 25.32 25.81 26.21
年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城镇化率26.41 26.98 28.68 29.63 30.57 31.44 32.23 33.28 34.24 35.23 36.22
2、城镇化的收入增长效应。通过对1978年以来农民收入和城镇化水平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农民人均纯收入对城镇化水平的弹性系数为2.04,这说明农民收入增长对城镇化率提高有着很强的依附性。分阶段看,八十年代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略大于九十年代,1978~1990年,农民收入对城镇化率的弹性系数为2.88,即城镇化率增长1%,农民收入相应增长2.88%;1990~2000年两者的弹性系数下降为1.40。“九五”期间,农民收入对城镇化的弹性进一步下降为1.27;我们用2000年的30个省的截面数据进行回归,农民收入增长和城镇化水平的弹性系数只有0.80。
城镇化对农民收入带动效应的减弱,与整体经济和各产业对农民收入带动作用弱化具有类似的原因。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劳动力就业进行传导的。80年代,得益于体制改革所释放的政策能量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推动了农民收入的超常规增长,这种增长速度今后不可能再现。80年代后期以来,非农产业吸纳劳动力就业能力明显减弱,加之90年代中期以来,经济运行环境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国内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农产品、工业品相对过剩的局面显现;产业结构不断升级,资本密集产业倾向越来越强,客观上使文化素质、技术水平、生产方式落后的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工业的增长更多地依赖于电子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的带动,其快速增长并没有为农民提供更大的就业空间。
进一步,农村居民收入的区域差异与城镇化水平的差距也密切相关。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化水平高,农民收入水平相应较高,反之农民收入较低。2000年,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省市有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天津、江苏、福建等,其城镇化水平分别为88%、78%、49%、55%、72%、42%和42%,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地区,其城镇化水平均在35%以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收入与城镇化水平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达0.99。
从微观数据分析,亦能看出农村人口流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显在的,有外出和没外出人口的家庭户收入有较明显的差别。在农村外出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有外出打工的家庭户年收入为7508元,没有外出打工的家庭户收入为6256元,前者比后者增加了1252元,提高了17%。
3、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不利于收入增长效应的充分发挥。虽然九十年代城镇化有加快趋势,但相对于工业化来说,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偏低。至2000年,城市化率仍低于工业化率8.2个百分点,低于非农就业17.7个百分点,这显然不符合处于工业化中期演进阶段的城镇化发展规律。横向看,到目前为止,我国城市化水平仍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比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低22个百分点,比高收入国家低42个百分点。
城镇化滞后非常不利于农民收入增长效应的充分发挥:
第一,形成和固化了城乡产业——就业——收入与消费结构的长期失衡状态。我国的城镇化是在“抑农保工”的体制背景下展开的,为了最大限度的抽取农业剩余,同时避免城镇建设挤占工业化的资金积累,政府通过行政集权强制性地实施了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和对城镇居民实行高福利保护的“城乡分离”二元经济体制,从而使得中国城镇化形成了人口转移与产业转移非同步发展。这使得农业部门的回报率(农业产值比率/劳动力就业比率)相对低,1978年为非农部门的1/6.25。20多年的改革,促进了城乡要素的流动,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进程加快,回报率虽有所上升,但2000年仍只有非农部门的1/3.41。回报率的低下直接限制着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形成城乡收入与消费的巨大差距。到目前为止,显性的收入差距一直维持在1:3左右(以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为1),消费水平也只大体保持在城镇居民的1/3左右。定量分析也说明,城乡居民巨大的收入消费差距与城镇化滞后密切相关。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早些年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结果表明,二元结构系数(城市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解释度为59.6%。与引起的形成与产业——就业——收入——消费结构非均衡相对应的是,城乡人口结构与资源占用结构也极不合理。1998年底,70%的农村居民仅占城乡居民年末储蓄余额的20%,城镇居民人均储蓄达到11324元,是农村居民人均储蓄的9.4倍。从生产性资源的占用情况来看,目前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集体和农户拥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也只大体相当于同期城镇国有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数。经济地位的差距也使农民不可能具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发展地位。
第二,使我国在人均消费水平较低的状况下过早地遭遇了工农产品的买方市场和经济过剩。上述由于城镇化滞后所引起的城乡产业、就业和财富资源的分配结构的偏态发展,不可避免地使我国在人均消费水平很低的状况下过早地遭遇了工农产品的买方市场和经济过剩。“七五”时期,我国按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中,由资本形成的“库存增加”平均每年达到1133亿元,“八五”时期猛增至2180亿元;“九五”时期有所下降,平均每年达到1258亿元。虽然我国现阶段的消费水平还只处于人均3000多元的较低水平,但主要工农产品都已出现了大范围的供过于求现象,市场需求不振和商品价格下降成为近年来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从短缺走向过剩并没有带来居民消费水平的普遍提高。相反,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城市贫困、下岗职工增加以及庞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却成了“九五”时期以来中国改革进程中最为头疼的问题。
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增长乏力与工农产品大量剩余同时并存,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但城镇化的滞后无疑是最具影响的作用因素。由于城镇化滞后,使得:(1)城镇居民虽然人均收入较高但人口规模过小,从而未能形成对农副产品真正有效的总消费需求。(2)农村居民虽然人口规模很大,但终因收入水平过低而未能形成对城镇工业品的强劲需求,从而使我国城镇工业过早地遭遇了市场过剩的挑战。以往的一项研究表明,如果城市化能够与工业化同步增长,耐用消费品生产过剩的局面不会出现,上述产业至少还有20年的高速增长前景(1995,邓英淘)。另一项研究也指出,目前中国城市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由于对消费品和城市基础建设的需求拉动,按照保守的估计也可带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愈敬志,1998),中国城市化的严重滞后,直接影响市场容量的扩大,影响投资的增长,影响经济可持续增长。
第三,妨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城镇化滞后限制了农业市场扩大的可能空间;二是城市发展缓慢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导致人地关系的紧张,阻碍了农业劳动方式的革新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提高农业劳动力的收入和投入水平。三是低度城市化使得以“离土不离乡”方式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始终难以割断同土地的联系,既不利于土地承包适度发展规模经营,也不利于已转入非农产业的人口根本上改变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四是低度城市化是导致近年来耕地大幅度减少、浪费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四是城镇化滞后使大量的农村人口很难接触和吸收现代先进文明的成果,农村人力资本状况难以改善,农村居民也难以获得一个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4、“十五”期间城镇化水平预测及对收入增长的影响。从“十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所需的宏观条件看,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显然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按照90年代以来农民收入增长与城镇化率的弹性系数1.40初步估算,要实现农民收入年均增长5%的预期目标,相应的城镇化率要达到年均增长3.57%的水平(相当于年均提高1.35个百分点),到2005年城镇化水平要达到43%。如果按照2005年总人口达到13.2亿人计算,要求城镇人口年均增长近2200万左右,扣除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因素,要求农村人口向城镇每年转移1800万左右,至少转移农村劳动力1200万左右,5年转移农村劳动力6000万左右。如果按“九五”时期城镇化率每增长1%,农民收入增长1.27%的弹性计算,要实现5%的预期目标,我国城镇化率要年均提高1.54个百分点,到2005年城镇化水平要达到44%,那么每年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将更多。显然,从“十五”期间经济增长和城镇化所面临的环境看,要实现上述目标难度较大。这是因为:
第一,从经济发展趋势看,“十五”期间,城镇化水平即使保持90年代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的水平也决非易事。国内外城市化经验表明,一个时期的城市化速度直接受制于经济增长的状况。“八五”时期,我国GDP年均增长了12%,同期城镇化增长3.5%,“九五”时期,我国GDP年均增长8.3%,同期城镇化增长2.9%。而整个90年代,我国城镇化率每年只提高了1个百分点。“十五”规划我国经济增长率为7%左右,这将对这一时期城市化发展构成基础性约束,除非制度安排和政策创新有所突破。
第二,从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规模来看,实现年均转移1800万人,5年转移6000万劳动力的难度较大。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包括“农转非”人口和农村流动人口中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从“农转非”人口看:“九五”时期“农转非”人口每年增加665万人,比“八五”平均规模要小30万。农村流动人口中在城镇的常住人口,可以通过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的120万样本推算的离开农村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数量进行推算。1999年这一类型的人口达到1220万,他们大多数进入了城镇,一部分可能转移到户口登记地以外的其它农村地区(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农民到沿海发达地区农村从事农业或到乡镇企业务工的现象比较普遍)。至于有多少进入城镇,可以利用1999年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18万农村劳动力抽样调查所获得的结构数据进行推算。据调查,1999年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的占68.8%。按此比例推算农村流动人口转移到城镇常住的数量为840万。因此,粗略估算近年来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年度数量只有1500万左右,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1000万左右。从“十五”期间预期经济增长率看,要完成年均转移1800万人,五年转移6000万劳动力的任务难度较大。也正因为如此,“十五”规划中提出的五年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目标是4000万,这显然离实现农民年均增收5%所要求的转移农村劳动力数量相差甚远。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十五”时期农民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并不宽松,增收压力非常大,实现5%收入增长目标难度很大。但是,也存在许多机遇,工业化和城市化空间广阔。只要适应农民收入增长格局的变化,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快速增长的前提下,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实现预定目标也是有可能的。
五、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的对策
为抑制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下降,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但效果不太明显。现在似乎很难找到象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立竿见影的政策。因为生产力的积累需要时间,农业结构调整、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提升需要积累足够的能量。特别是当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后,农业和农村问题更是与国民经济增长、市场需求和就业等问题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此,从本质上讲,农民收入问题就是农村综合发展问题,是农民身份变迁问题。我们不能企求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传统农业生产力有质的改变,也不能企求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跃进到一个新的层次,当然也不能企求农民收入总是保持快速增长。但是,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无疑是最终解决农民收入增长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从战略的角度,我们主张国家在制定中长期农村发展政策时一定要把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作为最主要的政策目标;在措施上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主动引导和积极推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
就农业产业来说,最根本的出路还是坚持结构调整。从宏观上看,农业虽然不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但仍然是农民收入主要组成部分。进行结构调整虽然不能力保增收,但一定能提高农业竞争力,应对加入WTO后的挑战;不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是死路一条。这一点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在对待农业结构调整上,我们的认识要深化:(1)农业结构调整确实使那些先知先觉的地区或农户受益,使一哄而上的农户吃尽了价格跌落的苦头,但这不是结构调整必然带来的问题,而正是市场经济起作用的表现。(2)农业结构调整带动了当地二、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民增加非农产业收入。特色产品的形成有利于带动服务业、加工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产业链得到延伸,前向效应和后向效应都很显著,但这些效应不直接体现在农业收入中。(3)农业结构调整是农业增效的一个永恒主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决定需求,由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副产品需求在不断发生着变化,由此决定了农副产品数量、质量和品种结构也要进行相应变化,农民要想适应市场实现农业效益的最大化,就必须随时进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可以说,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就是农业生产力和竞争力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农业结构调整的增收效应在微观和宏观层次上不对称是正常的,我们不能单纯地从农业收入的增减变动看结构调整,而应从经济发展的全局认识结构调整问题。农业结构调整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