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普遍人文主义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文主义论文,中国社会论文,人文精神论文,精神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十世纪之初,中西文化、学术强烈交流、冲击的时代,深受西方十九世纪前半叶实证主义的影响,科学万能、科技救国的口号大行其道。新文化运动时期,在要科学、民主,就不能要传统文化和礼教,就不能要形上学和宗教,使合乎中道的人文精神受到严重的打压与破坏。知识分子心目中的人文思想及人道精神变得日益偏狭。此种科学与人文对立的形成,虽然在理论上非常脆弱,并且不乏非理性成份,但是对中国现代社会的偏激影响,却是相当深刻而持久的。而民初的“新文化运动”与六十年代发生的“文化大革命”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受到不少中外学者的肯定,值得注意和重视。时至今日,海峡两岸在资本主义精神与经济挂帅的呼声日益高涨之际,科技主义的影响仍然经常占有优势,使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之间的平衡发展,难以把握和实现。
不久前,两岸、港、澳皆进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投入了经济全球化的潮流。近年已有不少学者提出,全球化的走向,如果只能在经济上加把劲,以获利、赚钱、致富为唯一目标,而根本不重视文化及其重要范畴的全球化走向及需要,将不利于人类社会的人道、均富、正义、仁爱及和平精神的实现。去年的研讨会对此我们讨论了不少。记得许多同道对于中国社会,在经济全球化潮流中,如何为自己定位,感到希望与焦虑各半。
面对我国人文精神的反思及重建,下面只简单就三种整合,就教于各位同道:
一、科学与哲学的整合
科学与哲学运用不同的方法去诠释、了解宇宙及人生之种种现象,即使求真求知的动机和目的有所不同,莫非为了人类生存的好处。它们研究的对象有时是同一的,例如物质、生命、时空等,此即士林哲学所说的“物质对象或共同对象”(object material),然而由于方法和目的不同,科学及哲学又有所谓不同的“形式对象或特殊对象”(object formal)。
为形容二者的不同,常用“怎么样(how)”和“为什么(why)”二字加以形容。例如有关台风现象,气象学家只要正确地告诉我们,它怎样形成、位置在哪里、怎么发展、威力多大、会造成什么灾害以及如何防备,也就够了。但是一位哲学家可能更深入地去追问,为什么地球上会有台风现象?它与自然律有什么关系?天灾的发生只是偶然现象呢?或者每一个现象或事件的发生,背后都有原因,甚至还可找到必然的原因呢?此乃追根究底的提问或对人间万物、万事、万象作终极理性的探讨。哲学探讨或出自人天生的好奇和求知欲,或因急于追寻有关生从何来、死去何往以及在世上应如何行事,才能活得有意义和有价值。
因此不难了解,人需要真理与价值,科学寻求的是有关“人道”及“自然”之道的理解,科学真理能提供给人有用的,有价值的以及能满足人物质、生理、心理等方面需求的东西。哲学能发现的真理与价值更为根本、普遍与周全,人除了物质、生理及心理的需求之外,还有精神的、灵性方面的需求,这包括了道德的、伦理的、形而上的、灵修的、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真理与价值。哲学除了关怀“地道”及“人道”之外,又关怀超越宇宙、万物的“天道”的种种问题。有许多哲学家肯定,如果不去寻求绝对性的真理,那些相对性的真理将找不到自己的“根”。科学真理与哲学真理层次不同,它们的深度、广度及必要性也不同。但是真理与真理之间,不可能自相矛盾。如果寻求、把握真理的人之间有矛盾,那是人的问题,而并不是真理本身的问题。在此一基础上,科学、哲学之间,科学家与哲学家之间的对话、沟通与合作、共融就不应该有问题了!
二、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整合
中国哲学家自古以来就重人道及人文精神。人居天道与地道之间,为万物中拥有灵性的存在。人最关心的当然是有关个人生命以及与生命相关的种种问题。为此,在中国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人文精神也是非常丰富的。儒家将“天命”、“人性”及“仁道”密切结合起来,使先秦文化中“敬天爱人”的精神完美地层现出来,并且将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原则予以充分的透显,成为儒家人文精神的特色。
近年来,两岸中国社会虽然发展的路线不同,但都日益重视人道、人性及人文精神。台湾在建立民主体制的进程中,虽然一路不乏坎坷与缺失,但是对于个人生命与人格,以及基本人权的尊重,远远超越了帝制时代。另方面,却由于过份信赖资本主义及自由经济的原则与策略,缺少应有的批判精神,致使偏激、自私的个人主义之影响日益膨胀。
在中国大陆,半个多世纪以来,由于实施集体主义,其理念是重阶级和群体的利益,往往忽略个人的独立、自主的特性,使个人的需求及尊严受到轻视。但是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大陆实行开放改革政策,实施自由的市场经济,产权结构的多元化,使国营企业的改革与私营企业的发展并行。一九九七年十月,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二○○一年二月,人大常委会又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此二公约乃国际上公认的两个最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权宪章。这些重要的措施意味着中国的社会主义对其集体主义原则在作合理的改革及调整,并使之与合理的,不走偏锋的个人主义作适当的整合。
笔者认为,在未来如果能取社会主义及资本主义之优良特质和长处,使之在互补及融通中整合,是有利于中国社会在人文精神与中道精神中现代化的。
三、有神论与无神论的整合
在中国,一个多世纪以来,科学与形上学、伦理学、宗教学之间的冲突及争执不断。至今两岸仍有不少知识分子及从政的人,为了有神论与无神论不同的意识型态,争论不休。有关政治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两岸政府皆主张“政教分离”的原则。但是,在台湾的“政教分离政策”,接近欧美的想法及作法,即主张政府与宗教各有各的自主权与活动领域。二者相互尊重,互不干预。但是在谋求全民的福利、安定与幸福时,在许多事务上,诸如教育、医疗、慈善、安老、照顾“贫困者、残疾者、孤儿、堕落的青少年”、监狱服务等事业和工作,政府与宗教若能互助、合作,实乃社会群众之福,也可减轻政府的许多负担。今日世界上,拥有古老的传统的,信徒人数众多的宗教,大多发源于亚洲。它们的道德力量、灵修造诣和无数的义行善举,以及服务、牺牲的精神,在国际上受到普遍的肯定。
但是在大陆的想法中,“政教分离”乃指宗教信仰应与国家、社会的事务分开,必须受党和政府的控制与管理。而且宗教只有在党的领导之下,对社会的现代化有所贡献的条件之下,其生存的价值才能被肯定。在此情形之下,无神主义与有神主义根本就是两种互相矛盾的意识型态。
笔者认为,有神论在回答宇宙、人生有没有一个至上神或哲学所说的“至善”、“不动的推动者”或“最后原因”作为最后的根原或创造者时,持肯定的说法,而无神论者对上述问题则持否定的态度。
为此,自理论角度讲,上述二种主张之间确有矛盾。但是,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作为自主自由的人,是否有可能秉持相互尊重、谅解与包容的立场,进行沟通与对话,甚至在某些有益于国家、社会,甚至全人类的事务上,在理念上求同存异,在实践上和平相处,致力于合作呢?既然在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在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在自由经济制度和计划经济制度之间,在公有制度和私有制度之间,也能进行会通、整合与合作,无神主义者和有神论者之间,当然也可以进行沟通、对话与合作。
更何况自心理学、哲学及宗教的角度去看,一个有神论者或无神论者,坚持他的信念,有其各人的抉择,也往往在成长的过程中,受到他人或外在环境的影响;也可能都有一些主、客观的困难。为此,在重视个人人格及自由、人性方面的共同因素及条件,以及为建立和谐、礼尚之社会的美好人际关系的情况之下,拥有不同信念或信仰的群体,互相包容、尊重是非常合理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事。
再者,一个族群,生活在一个共同拥有的社会中,其中每一个成员或团体,就不能为了一己之私,以斗争别人为能事,而应群策群力,为团体、社会共同的福利而合作,而且世界各地不同的,进步而成熟的团体及社会,更应努力为全人类社会的安定、和平、利益、幸福的建设而奉献己力。
今天在这个世界上,信仰宗教的远远超过无神论者。在许多地区,在同一个家庭的成员中,有信神的,也有不信神的,而往往在有神论者之中,宗教信仰也是多元化的,多能和平相处,并没有为此而打得死去活来。在普遍人文精神的影响之下,无神论者与有神论者之间的整合,应该不是不可能的。
此外,在普遍人文主义的基础上,物质与精神的整合,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之间的整合,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整合,道德与宗教之间的整合,法治与德治的整合等,都是值得探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