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特点_公务员论文

论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特点_公务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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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培训制度与以往的干部培训制度相比较,既有着密切的联系,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从而在许多方面体现出了自己的特点。

——公务员培训的法制化

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法制化,主要表现是:它有了对公务员依法实施管理的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个行政法规不仅专设规定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章节,而且在权利、录用、考核、职务升降等章中也对培训作了原则性规定,从而改变了以往干部培训无法可依的状况,使培训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我党对于干部培训的工作一直是十分重视的,在建国前后下发了一些干部培训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都是以决定、意见、通知等形式下发的,仅代表和体现着一定时期党和国家的政策,其规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与国家的法律、政府的行政法规相比较,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正因如此,公务员培训的立法也才更显示出了其积极意义。

——公务员培训地位的强化

公务员培训在整个公务员制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首先,从《条例》的规定看,明确将“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列为公务员的一项重要权利;其次,从对整个公务员队伍的要求看,培训与每位公务员都密切相关,不论是哪个层次和职位的公务员都要接受培训;再次,从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看,公务员的录用、考核、任职、奖励、晋升等都离不开培训,没有培训就无法有效的实施其它管理环节。以往的干部培训工作,虽也规定了一些与公务员培训相同或类似的内容,如干部培训情况要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等,但由于这些规定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加之缺乏应有的监督、保障措施,实施起来常常难免走形式、走过场,很难持之以恒、善始善终。因此,相对而言其地位也难与公务员的培训相比。

——公务员的培训对象的全员性

公务员培训是一种全员性的培训。按照《条例》规定,所有公务员都要参加培训。仅从培训的类型看,除了所有公务员都要定期参加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以外,新录用人员要在正式上岗前接受预备性培训;拟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需要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将要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需要接受从事该工作所需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业务培训。在以往的干部培训中,虽也作出了所有的干部都要参加培训的规定,如领导干部要定期到党校轮训、文化水平低的干部要参加中高等学历培训、一般在职干部要参加岗位培训等,但由于成人教育所难以避免的工学矛盾等原因,使得干部参加培训的机会极为不均。一些与个人增资晋级相关的培训活动,如学历性的培训,人们都争相参加;而一般工作性的培训,则往往被认为无关紧要。对于少数部门和单位来讲,在培训对象的选派上,也没有很好地遵循学用一致的原则,个别的甚至是派人应付和凑数。这种状况将随着公务员培训的全面展开,而逐步得以改变。

——公务员培训内容的专业化

公务员培训内容的专业化,主要是指培训内容要紧紧围绕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主要体现在:一是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务员培训的内容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职能和行政管理内容提出的要求,以及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要求来确定。二是公务员培训的原则,明确要求培训要“按需施教”,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三是从公务员培训的类型看,划分的标准也都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以往的干部培训由于受干部总体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在不少的情况下更多地要求培训内容的基础性和全面性,如文化补习性大、中专班,基础理论培训班等。虽然也强调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的联系,但由于当时“干部”概念包括的范围太广,很难确定适于不同种类“干部”需要的培训内容。加之,培训对象选派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就很难做到“按需施教”。

——公务员培训形式的灵活性

公务员培训形式的灵活性表现在许多方面,从时间上来说,采取长期和短期相结合,离职和在职相结合,定期和临时相结合。从培训的办学方式说,它既不同于各类普通高校,也有别于党校的教学。从培训的方法上讲,实行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案例教学与专题研讨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相结合,学习理论知识与提高实际能力相结合。所采取的教学方式主要有启发式、研讨式、交流式、实践式等。如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可以采取工作实习的办法,在有经验的公务员指导和带领下,直接参加实际的行政工作,在工作实践中逐步适应本职工作。也可以采取专门培训的办法,或由本机关自行办班培训,或派往专门的培训机构去接受培训。以前的干部培训中,虽也强调培训方式的灵活性,也有临时与定期、离职与在职、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规定,但由于培训尚未实现法制化管理,以及过多的受普通教育模式的影响,在培训的具体形式上还比较单调、呆板,与公务员培训方法相比也还不够灵活。

——公务员培训原则的明确化

《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培训必须坚持四条原则,即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用一致的原则、按需施教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具体地说,“理论联系实际”,就是将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结合起来,实行院校培训与在工作实际中锻炼成长相结合,在培训方法上做到理论学习与行政案例、实际问题的分析相结合。“学用一致”,就是要把公务员的培训情况与培训后的使用统一起来,即要严格按照标准和工作需要,选拔培训对象,而不搞应付和凑数;在培训内容上做到按需施教;培训后的使用要根据培训的情况来决定,做到量才使用,人尽其才。“按需施教”,就是要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各类公务员岗位职责的不同来确定培训内容。“讲求实效”,就是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上述原则所包含的内容,虽在很久以前的干部培训中就已提出,并有成功的经验。公务员培训制度在总结和继承干部培训经验的基础上,使之明确、上升为培训所应坚持的原则,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改革和发展。

——公务员培训手段的现代化

公务员培训手段的现代化,是指在公务员培训中广泛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如广播、电视、激光磁盘、录相、计算机等,使培训活动尽可能少的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而为公务员提供尽可能多的培训机会。培训手段现代化的优势还在于,可以解决以往干部培训中存在的一些难题,如资金短缺,难以建立足量的培训基地;师资力量缺乏,难以开设出足够的课题;日常工作紧张,难以抽派人员参加培训等。采用现代化的培训手段以后,公务员可以不受培训条件和“八小时工作制”的限制而接受培训。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公务员培训中,现代化的培训手段已被广泛采用。在我国的干部培训中,这些现代化的培训手段也已开始运用,如80年代我国就已建立了行政、经济、农业、煤炭、教育等管理干部学院的电教中心。但这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随着国家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在今后公务员培训中,现代化的培训手段的运用将会更加普及,并成为公务员培训的一个特色。

——公务员培训交流的国际化

培训交流的国际化是公务员培训的又一显著特点。公务员制度是人事管理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现代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它虽因各国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的差异而表现出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但在具体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上,却是相似的和相通的,也是可以相互交流的。正因如此,我国公务员制度从研讨、筹划之日起,就开始了国际间的交流活动。其中,公务员培训的交流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如1989年7月人事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署的“为实施改革的公务员制度开发与培训”的合作项目,三年为中国180名厅局级官员、540名处级官员提供了中短期培训;人事部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自成立至今,已邀请了加拿大、日本、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典、意大利等国的高级公务员、专家、学者数十人来华讲学;行政学院已同世界十多个国家的行政学院建立了培训联系。可以相信,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国家进一步的对外开放,公务员培训的国际间交流活动将更加频繁。

——公务员培训院校的专门化

培训院校是具体落实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场所和培训教育实体,是贯彻落实公务员培训制度的重要基础保证。公务员培训院校的专门化,就是指有了专门为公务员提供培训的院校。按照《条例》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培训的专门院校有两类:一是国家行政学院,它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的公务员培训学院,是一所有权威的、管理现代化的公务员培训基地。它的任务是承担高中级公务员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初级公务员的培训。二是地方行政学院,它是由地方政府建立的承担本地区中、初级公务员培训的基地。目前,我国的地方行政学院仅限于省级。由于这些行政学院在课程设置、教学和培训方法、管理方式等方面,都注意了行政机关工作的特点和公务员的需要,因此易于收到实效。当然,公务员的培训并不排斥使用其他培训基地,而是在致力于专门培训基地建设的同时,注意广泛利用社会教育机构开展培训,如各级管理干部学院、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只要具有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政府审查认定的相应资格,也可承担公务员培训的任务。

——公务员培训管理的一体化

公务员培训管理的一体化,就是公务员培训的计划、实施和评价等,由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来负责。按照现在公务员培训管理的分工: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其中,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拟定国家公务员培训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国公务员培训规划,审定公务员培训机构资格,指导、协调行政学院,以及其它国家公务员培训机构的工作。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规划、组织、实施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培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实施本地区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本地区公务员培训机构工作。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统一管理。而以往的干部培训管理工作,由于受笼统的“干部”概念影响,干部的培训管理是分散在各有关部门中,总体的管理是由组织、宣传、教育、人事、科委、财政、党校等部门领导同志组成的干部教育工作小组负责,在具体的管理上又有所分工。

从以上所谈公务员培训的特点中,可以看出,公务员制度在许多方面总结和继承了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和经验,借鉴和吸取外国的公务员管理的科学方法,是一种新型的科学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我们讲,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历程中的里程碑,其含义和意义也应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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