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庭农场的发展看农业复垦管理体制的改革_农业论文

从家庭农场的发展看农业复垦管理体制的改革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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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办家庭农场是农垦企业为了解决职工吃企业“大锅饭”,遵循农业生产适于家庭经营的特点与规律,调动职工生产经营积极性的重要改革。像许多国有企业一样,在土地资源国有化和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农场兴办家庭农场,无论从理论上、实践上都没有现成的模式与经验可参照。但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精神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农垦企业大胆探索、勇于改革,历经艰难曲折,克服了种种困难,成功地创办了各种类型的家庭农场。目前,数以百万计的各类家庭农场已成为农垦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不仅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也推动了农垦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面临世纪之交,面临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建立,面临经济全球化大潮的涌来,回顾历史,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探讨市场机制下家庭农场发展和农垦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贡献与作用

(一)历史的回顾

改革开放20年来,农垦企业实施推行了多项重大改革措施。1984年全面推开的兴办职工家庭农场是农垦企业重要的改革之一。1979年,国家对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办法,用经济手段,从利益机制上调整了国家与农垦企业的利益关系,调动了企业加强管理,发展生产和注重经营效益的主动性、积极性,初步解决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但是,“国家出钱,职工种地”,“干好干坏28块半”,“丰收歉收工资照发”,职工靠等级工资收入根本不关心企业经营效益的优劣,即职工长期依赖企业,吃企业“大锅饭”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农垦企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农垦企业进行多种探索与改革,如1979年实行的对生产队实行的“三定一奖”,对职工个人实行的定额记分,以分计奖等等。农垦企业从这种“包定奖”的形式开始,又逐步实行联产承包到生产队,再逐步承包到职工个人的改革。以上改革都有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局限性,无法真正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为了调动职工积极性,在借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外国家庭农场有益经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国有农场破除了农业职工的等级工资,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鼓励其承包经营上地兴办家庭农场。1984年9月,农牧渔业部通过了《大力发展和办好职工家庭农场的决议》,要求各农场“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加快步伐,大力发展和认真办好职工家庭农场”。兴办家庭农场适应农业生产家庭经营的特点与规律,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各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发展较快。到80年代末,全国农垦已建立家庭农场100多万个。当然,兴办家庭农场之路是相当曲折的,不少垦区和农场出现过多次反复。对机械化程度高的农场可否办家庭农场,农机可否作价转让给家庭农场,以及如何落实家庭农场经营自主权等问题出现许多争论。另外,兴办家庭农场之初也曾出现家庭农场生产费用、职工生活费靠农场垫付,遇天灾人祸而歉收,造成大量挂帐的现象,家庭农场负盈不负亏的情况较为普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90年代初,黑龙江垦区开始对家庭农场实行“两费(生产费、生活费)自理”的办法。这种办法增强了职工经营风险意识,也是农场减轻贷款负担,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的有效措施。1994年全国农垦推广“两费自理”,并要求两年内所有农场做到“四到户”(土地承包到户、核算到户、盈亏到户、风险到户)。全面推行“两费自理”和“四到户”对国有农场农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它预示着农业经营主体将逐渐由国有农场向家庭农场

过渡,家庭农场将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经营、收益风险的主体。据对全国32个垦区不完全的统计,截至1997年底,家庭农场实行“两费自理”的有153.62万户,占这些垦区家庭农场总数的86.7%;自理资金141.67亿元以上,自理率超过60%的垦区有20个,其中有12个垦区实现生活费完全自理;生产费用自理额达128.77亿元,自理率超过60%的垦区有21个,其中有8个垦区实现生产费完全自理。历经15年的改革、探索与实践,以家庭经营为核心、以落实职工经营自主权为动力、以全面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为目的的家庭农场,已经成为当前农垦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显示出勃勃生机和巨大潜力。

(二)贡献与作用

家庭农场的贡献与作用不仅仅在于大大提高了生产力水平,促进了农垦农业的发展,为国家提供了更多的商品粮和品种丰富的农副产品,而且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农垦管理体制的改革,为农垦企业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尽快转变经营机制进行了理论探索和实践尝试。

——1998年与兴办家庭农场前的1982年相比,农垦农业总产值为397.75亿元,增长4.99倍;粮豆总产量1641.49万吨,增长1.4倍;棉花总产量67.82万吨,增长4.13倍;干胶总产量34.5万吨,增长1.48倍;油料42.92万吨,增长1.78倍;糖料956.41万吨,增长3.14倍;肉类82.55万吨,增长2.16倍;牛奶的116.7万吨,增长1.96倍;水产品46.05万吨,增长10.09倍。

——1998年与1982年相比,农垦机械化程度提高,农机更新速度加快,许多垦区家庭农场自有农机率已超过80%。1998年农垦拥有农机总动力1095.66万千瓦,增长66%;大中型拖拉机60445台,增长2.7%;小型手扶拖拉机194908台,增长56%;联合收割机14142台,减少21%;各类汽车42843台,增长23.7%。1998年农垦机耕率达100%,比1982年增长16.7个百分点;机播率达90.8%,增长20.7个百分点;机收率69.7%;增长14.8个百分点。目前,在国有农场的支持下,家庭农场自购农机的积极性相当高。黑龙江友谊农场七分场家庭农场农机更新率达90%,各种农机具更新率达85%。该分场1997年底到1998年5月,就垫付160万元,为家庭农场购入1002型大马力拖拉机20台,将一大批老式东方红拖拉机淘汰。

——1998年与1982年相比,职工年均收入为4675元,增长近6倍。国有农场职工生活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家庭农场的重要贡献还在于推动和促进了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初步改变了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农场管得多、统得死且政企不分、企社不分的管理格局。

农垦管理体制改革主要从主管部门和国有农场两个层面上展开。作为第一层面的农垦大多数主管部门,已基本完成转制、机构精简、调整职能的改革。内设机构一般精简50%左右,人员精简30~70%。在农垦主管部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一改对农场的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规划、调研、监督、指导、协调上,为企业面向市场、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做好全程服务。作为第二层面的国有农场,在探索政企分开、企社分开途径,结合全面推进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同时,精简管理层次、机构和人员,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努力减轻家庭农场负担和生产成本。农场已将精简下来的人员、机构组成水利、种子、畜牧、物资、农机等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形成较为完备的社会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建立完善起来。许多国有农场还推行公开招标选择经营者,实行风险抵押经营、土地竞争承包经营等方式。同时,农场也逐步建立健全了企业经营目标考核体系和监督审计制度,增加生产成本、经营成本、销售利润构成的透明度,使家庭农场掌握国有农场经营状况,增强了职工参与经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困难与问题

(一)经营负担加重,外部环境恶化

由于国家无法在短期内接管农垦兼管的大部分社会职能,农垦企业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必须继续承担政治的、社会的责任(诸如承担屯垦戍边、兴建小城镇、管理社会等)和承担每年几十亿的非生产性开支。日益增长的社会支出,大大加重了农业经营的成本,削弱了农场的竞争能力。农副产品价格持续下滑,且卖难收款难等外部经营环境的恶化一直困扰着企业和家庭农场。1997年黑龙江垦区的水稻每公斤由2.4元降为1.4元,黄豆由2.6元降为1.8元,小麦由1.54元降为1元左右。收购部门给农场“打白条”的事件屡有发生,农场为追款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截至1998年底,黑龙江垦区上一年销售的小麦款还有2.27亿元未能兑现。

(二)缺乏动力,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从农垦企业内部来看,缺乏深化改革的主动力,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内部管理和运营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都影响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在某些垦区和农场,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管理体制、管理思想、方式、机构、人员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机构重叠,人浮于事,费用膨胀,效率低下的局面依旧。即使在某些已转制的垦区和农场,尽管组建了企业集团或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但其管理思路、机构、工作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尚有较大的差距。近年来,农垦企业出现经营亏损与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有重要关系。

(三)缺乏经营自主权,家庭农场积极性受挫

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具体表现在国有农场对农业经营统得过多过死,挫伤了家庭农场的经营积极性。特别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农场,从种到管到收到销售,国有农场几乎“统一”了农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家庭农场拥有经营自主也仅仅体现在家庭农场章程或承包合同的文字中,双层经营变成单层经营。家庭农场没有真正的经营自主权,除影响其积极性外,也滋生其对企业的过分依赖。此外,承包形式多变,承包期短,造成家庭农场短期行为。如新疆兵团144团4连农工韩玉和自1984年至1993年10年间,承包土地更换了10次,一年一变。其经营结果是,一年平衡,二年微利,七年亏损,穷得靠农场救济为生。黑龙江垦区的一些农场土地承包关系一年一换,家庭农场靠抓阄来决定土地的承包。由于土地承包期太短,变化频繁,一般家庭农场都不愿也不可能对土地进行长期有效的投入。

(四)承包费用过高,家庭农场难以承受

土地承包费用过高,且缺乏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使家庭农场负担沉重,失去经营农业的信心。由于历史和内外部经营环境等原因,许多农场的土地经营费用长期居高不下。不少农场的土地承包费和标准不是依据土地的生产力水平和农场产品产出成本来核算,而是按农场年度实际费用支出计算,甚至将场办工业的亏损和所有非生产性支出,合并计算入土地承包费中。新疆兵团某团场每个家庭农场成员一年负担的综合费用4000元,是职工年均档案工资的1.2倍。家庭农场除了上交承包费外,还要承担地膜污染费、农业税、保险费、养地费、水利基金、良畜基金等各种费用。除此以外,家庭农场还要承担生产资料的双重涨价,即社会上生产资料的不断涨价和农场调拨给家庭农场时再次提价的双重负担。由于承包费高,物化成本不断提高。如新疆兵团的团场,1995年种棉花每亩物化成本为570元,1996年达950元左右。若按每公斤籽棉4.5元的价格计算,只有亩产籽绵达211公斤以上,家庭农场才能勉强完成每亩上交承包费和弥补物化成本的投入。一般麦豆农场的亩上交费用也接近百元,已是当地农民负担水平的几倍。另外,国有农场还规定家庭农场成员每年要出30~35个义务工。不断增长的社会(离退休费)负担、医疗费用负担、各种税费负担被家庭农场称为新的“三座大山”。各种费用不断上涨,致使土地承包费用水涨船高,成本增加,效益下降,家庭农场务农积极性受挫。许多职工拒绝承包土地,在某些农场和团场,拒绝承包土地的职工占50%以上。近10年来,个别垦区农工外流已达数十万人之众。大量耕地不得不雇用农民耕种;割胶工人手不够,只好雇农民代劳,而无法保证质量。在某些农场,由于承包指标过高,家庭农场知道根本无法完成承包任务,干脆春天倒卖农场垫付的化肥、农药、薄膜,秋天倒卖产品,反正亏损挂帐在农场。新疆兵团133团从1984年试办家庭农场到1995年末,各种亏损挂帐已达1288.32万元。

三、家庭农场的地位与发展趋势

(一)家庭农场在国有农场经济中的地位

农业是国有农场的基础产业。即便在未来国有农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其二、三产业所占比重日趋扩大,农场的经营机制管理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的状况下,农业及相关的农产品加工业在整个国有农场经济中仍将占主导地位。农业的发展和巩固,将是未来国有农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和基础。作为国有农场在农业及相关农产品加工业的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在整个农场经济中将占有无法替代的地位,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家庭农场的经营取向、行为特征,不仅影响农场农业经济发展的取向和经营水平,也将影响农场整体经济发展方向、速度和效益。不仅如此,由于家庭农场经营行为日趋受到市场需求、价格因素和消费导向等市场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家庭农场在自觉或不自觉地按市场运行规则调整经营方向、经营手段和经营观念的同时,也必将要求和促进国有农场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国有农场在创建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实施政企分开、企社分开的进程中,也将顺应农业经营主体转向家庭农场的实际,大力压缩管理层次和机构,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减轻家庭农场的负担。多余的管理人员或机构除了转向二、三产业以外,将按农业生产和家庭农场的需求,组成自负盈亏的各类专业性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提供有偿的全程优质服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地位的确立,家庭农场对国有农场、对社会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关切度将大大加强,使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也将增加,在市场经济中的谈判地位也将随之提高。“民富足而知礼节”。家庭农场不仅关心自己的物质利益,也将逐步关心政治、民主权力等方面的权益;不仅关心政府、农场管理的廉洁与效率,也将产生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需求和愿望:不仅关心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更关心自身和后代文化素质的提高等等。总之,家庭农场在关注其经营收益的同时,也必将更加关注社会环境的改善和自己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必需特别要强调指出的是,在未来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建设中,家庭农场的作用和基础地位是任何经济组织无法替代的。

(二)家庭农场的发展趋势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家庭经营承包必需长期稳定,并认为“这种经营形式,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众多的经济发达国家,成功经营农牧业的主要形式是家庭农场。如美国的农牧业主要依靠其210万家庭农场来经营。这些家庭农场既有效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又保留了便于经营、对市场反应灵敏的优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由于农业生产面向市场和日益社会化,家庭农场也先后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根据我国农村改革和农垦创办家庭农场的成功经验,以及发达国家的实践,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社会化并不影响家庭经营,反而由于农业现代化,良种培育、化肥、农药和先进农机具有普遍使用,提高了家庭经营的劳动效率,降低了农产品的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所以,尽管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农场的家庭农场经营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国有的性质不能改变,其流转交换形式也将有别于土地私有或土地集体所有,但要稳步发展农垦经济,要调动农工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家庭农场这种经营形式将长期保留下去。当然,除稳定家庭经营外,进一步调动家庭农场生产积极性的关键是,国有农场必须给家庭农场真正的包括生产全过程的经营自主权,使家庭农场早日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另外,要调动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必须深化农场管理体制改革。那种政企不分、企社不分的管理格局和较为僵化的内部运营机制将被彻底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切实减轻家庭农场的负担,减少生产成本,以增强家庭农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逐步弱化和分离行政性、社会性管理职能,增强为家庭农场服务的功能。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农业将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制度、政策、环境的巨大变革,将进一步调整、改变家庭农场的思维和经营方式;加上信息技术的普及,无疑将使家庭农场在成为市场经营和竞争主体的同时,大大提高经营、竞争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而国有农场的管理职能(至少在农业管理上的职能)也将发生质的变化。诸如农场管理的社会化事务将由政府逐步接管;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管理和服务,将由政府组织或国有农场组织或农户自行组织的自主经营的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来承担。我认为,这将是未来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下,国有农场深化体制改革

和加快经营发展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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