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次分析法的几个问题_国际关系论文

关于层次分析法的几个问题_国际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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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分析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方法,这一方法的提出和应用不仅是现代国际关系学科开始从幼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而且对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尽管层次分析对于国际关系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但长期以来,我国国际关系学界对于层次分析的研究和应用却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我国国际关系研究水平的提高。本文的目的是系统地分析和考察层次分析所涉及的若干问题,以期引起国内学者对层次分析及相关问题的思考和重视。

一、层次分析的起源

层次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进入国际关系研究领域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行为主义革命”对国际关系学科产生的影响。

自从国际关系学科创立以来,传统的人文学科(尤其是外交史和国际法)方法在很长时间内一直是占据着国际关系研究的主导地位。然而,进入50年代以后,“行为主义学派”逐步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引入了国际关系研究领域,从而对传统的人文学科方法形成了有力的挑战,这就是国际关系理论史上著名的“行为主义革命①”。一般来说,传统的人文学科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研究者的个人智慧和直觉经验,这就大大限制了国际关系研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成熟和发展。“行为主义学派”倡导采用科学方法来从事研究的主要目的,也正是为了将国际关系研究改造成为一门严谨的、实证的学科,这就要求研究者在研究中注意辨别和区分不同类型的变量,以便能够在不同的变量间建立可供验证的关系假设②。虽然直到目前为止国际关系学界对“行为主义学派”的主要观点仍有很大争议,但学者们都认为“行为主义革命”对国际关系研究方法的改进确实是产生了很大影响,这种影响之一就是所谓的层次分析意识的增强。也正因为如此,对层次分析的形成和产生做出重要贡献的首先是两位与“行为主义学派”有着密切联系的美国国际政治学家,即莫顿·卡普兰和肯尼思·华尔兹③。

1957年,卡普兰出版了著名的《国际政治的系统和过程》一书,卡普兰在书中不仅首次将“系统方法”应用于国际关系研究,而且还力图在这个基础上创建一套完整的国际关系的“行为理论”。在这部著作中,卡普兰根据历史上国家间的权力分布状况和同盟排列模式归纳出6种类型的国际体系,然后,卡普兰从这6种体系中演绎出一整套的国际行为主体的基本行为模式。卡普兰的著作本质上是强调国家之间的互动过程对国际关系的影响,而这点刚好同华尔兹的观点相反④。1959年,华尔兹出版了《人、国家和战争》一书。华尔兹在书中指出:所有历史上有关战争起源的论述都是围绕3个基本意象(人性、国家的内部结构、国际体系的特性)而展开的,这里的每一个意象都代表了一种特定的“解释来源”所处的位置。华尔兹的结论是:若想获得有关战争起源的正确认识,研究者不仅要同时注意到3种意象的作用,而且更要将这3种意象作为独立的因素来进行考察⑤。卡普兰的“子系统决定论”和华尔兹的“三个意象理论”虽然都是在不同程度上运用层次分析所得出的,然而,在国际关系理论史上,首次将层次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加以提出并讨论的则是另一位美国“行为主义”国际政治学家戴维·辛格。

1961年,戴维·辛格发表了题为《国际关系中的层次分析问题》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戴维·辛格根据理论的“描述、解释、预测”这3项基本的功能,对所谓的“体系层次理论”和“国家层次理论”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作用进行了详细考察。在这个基础上,戴维·辛格得出了两个结论:1.两个层次的理论都有各自的优势和缺陷,研究者可根据不同的需要来选择不同的分析层次;2.两个层次的理论不能相互混淆,“我们能在此处使用此层次,在彼处则使用彼层次,但是不能在同一个研究项目中半途转向⑥”。戴维·辛格这篇文章产生的影响是双重的:首先,这篇文章正式确立了层次分析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对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成熟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其次,这篇文章虽然提出了所谓的层次分析问题,然而,对层次分析的内涵和实质没有做出任何明确的说明,而这点也正是造成后来国际关系学界围绕层次分析问题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卡普兰、华尔兹和戴维·辛格的著作确立了层次分析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地位,然而,关于层次分析仍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1、什么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层次?2、究竟存在多少层次和哪些层次?有关这两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层次分析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正确运用。

二、层次的实质与层次的划分

自从层次分析出现以来,虽然层次分析的运用范围在不断扩大,但国际关系学界在究竟存在多少层次和哪些层次的问题上长期存在严重分歧,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对层次的内涵缺乏统一的认识⑦。

所谓层次实际上有两种不同涵义:在第一种意义上,不同的层次代表了不同的“解释来源”(自变量)所处的位置。卡普兰提出的“子系统决定论”和华尔兹创立的“三个意象理论”指涉的就是这种自变量意义上的层次。在第二种意义上,不同的层次则代表了不同的“研究对象”(因变量)所处的位置,戴维·辛格提出的“民族国家”和“国际体系”两个层次指涉的就是这种因变量意义上的层次⑧。对戴维·辛格来说,所谓“体系层次理论”是指那些以体系层次上的国家行为方式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也就是华尔兹所说的“国际政治理论”。所谓“国家层次理论”则是指那些以单个国家的行为方式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也就是华尔兹所说的“对外政策理论”。也正因为如此,戴维·辛格才会反复强调这两种理论不能相互混淆⑨。英国学者巴里·布赞明确指出:国际关系学界之所以就所谓的层次划分问题长期争论不休,是由于研究者未能将层次的这两种不同的涵义进行区别而引起的。由于层次的概念具有两种不同涵义,因此,若要解决所谓的层次划分问题,首先必须对层次的内涵做出明确的界定。

从本质上讲,层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使研究者更好地辨别和区分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各种变量,从而使研究者能够在不同的变量间建立可供验证的关系假设⑩。因此,若将不同的分析层次看成不同的“研究对象”(因变量)所处的位置,那么所谓的层次分析问题实际上变成了研究者根据个人兴趣在不同的“研究对象”之间进行选择的问题,而这种做法实际上歪曲了层次分析问题的实质(11)。对于国际关系研究而言,层次分析问题的实际意义在于其定义了国际体系中的不同分层,而这里的每一个分层都代表了一个不同的“解释来源”(自变量)所处的位置,所谓层次分析问题实际上就是关于研究者应如何辨别和区分那些不同“解释来源”所处的、不同类型的位置的问题(12)。因此,不同的分析层次实际是代表那些不同的“解释来源”(自变量)所处的、不同类型的位置。由于任何体系本质上都是指由一组相互间存在密切联系和互动的单元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因此,任何体系理论上都应当包含3个不同的层次,即体系层次、互动层次、单元层次。到目前为止,在这3个层次上被国际关系学界所普遍认可的、可以充当“解释来源”的独立变量分别是:体系的“结构”、互动的“过程”和单元的“属性(13)”。

所谓“结构”(Structure)是指体系构成单元之间的排列以及这种排列所依照的原则。“结构的概念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的基础上,即以不同的方式并置或合并到一起的单元有不同的行为方式,并且在相互作用中产生不同的后果(14)”。在国际关系理论史上,首先对结构的涵义明确界定的是美国国际政治学家肯尼思·华尔兹。华尔兹对结构的定义包括3个内容:1.体系构成单元之间的排列原则;2.体系构成单元之间在功能上的差异;3.体系构成单元之间的力量分布(15)。华尔兹提出的这个定义在国际关系理论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个定义首次将体系层次的“结构”与互动层次的“过程”、单元层次的“属性”明确地区别开,从而使体系的“结构”成为体系层次上能够充当“解释来源”的独立变量(自变量)。

所谓“过程”(Process)是指体系的构成单元之间联系和互动的方式,尤其是那些经久不衰、反复出现的方式,例如外交、结盟和合作等等(16)。体系构成单元之间联系和互动的方式对体系结构和单元属性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与此同时,这种联系和互动的方式也必然受到体系结构和单元属性的约束,因此“过程”既不同于“结构”也不同于“属性(17)”。长期以来,有关“过程”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过程”究竟属于体系层次还是单元层次。虽然绝大多数学者都意识到“过程”既不同于“结构”也不同于“属性”,但很少有学者对此做出更进一步的结论。事实上,由于“过程”同“结构”和“属性”间存在着本质性区别,因此,从这种区别中得出的必然结论就应该是:“过程”实际上是属于一个完全独立的分析层次,即互动层次(18)。

尽管“结构”以及“过程”对于理解和认识国际关系中的行为或事件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对于国际关系研究而言,纯粹的“结构理论”或“过程理论”本质上都是不完整的,因为“结构理论”或是“过程理论”若要产生足够的解释力都必然涉及单元属性产生的作用,因为单元的属性对“过程”和“结构”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直接影响(19)。所谓“属性”(Attributes)是指体系构成单元的内部特征。属性理论是指那些以体系构成单元的内部特征来解释体系构成单元行为的理论,典型的对外政策理论实际上就是一种属性理论。对于任何试图理解体系构成单元行为的尝试而言,体系构成单元的内部特征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解释来源”(自变量)(20)。

三、层次分析的应用及意义

自从层次分析出现以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有意识地采用这一方法进行个案研究或构建理论体系。从总体上看,层次分析大致上主要有两种具体的用法:第一种是分别考察3个层次的变量与某一国际行为或国际事件的关系;第二种是集中地考察某个层次的变量与某一国际行为或国际事件的关系,而将其他层次的变量暂时设定为常数(21)。层次分析的这两种用法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至于究竟采用哪种用法则取决于研究者的学术兴趣和研究课题。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层次分析方法由来已久,但关于层次分析方法的应用仍有两个具体问题需要说明。

首先,对于国际关系研究而言,层次分析适用于国际关系中的任何一种体系的研究,这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立相应的体系和单元。英国学者马丁·霍利斯和史蒂夫·史密斯曾对此提出过一种富有启发性的应用方法:他们按“体系—单元”的模式归纳出3对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常见的“体系—单元”,即国际体系—国家、国家—官僚体制、官僚体制—个人;在这种形式中,每一对的左侧是右侧的体系,而右侧则是左侧的单元(22)。按照这个思路走下去,研究者可根据不同的分析单位(单元)确定相应的体系,从而运用层次分析方法来进行研究。英国学者巴里·布赞曾经根据这个思路对层次分析的内涵和运用做过深入的分析和研讨(23)。不过,由于不同体系的结构间存在本质区别,因此,若要按照霍利斯和史密斯的思路来进行研究,就要对不同体系的结构进行适当的改造。华尔兹曾指出:“为一个领域建立的结构经过某些修改,同样也适用于其他领域(24)”。因此,研究者完全可以根据华尔兹提出的有关结构的3条定义来确定各种不同体系的结构。

关于层次分析应用的另一个问题是有关各个不同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不同的层次间本质上存在着密切联系,因此,研究者在研究中虽然可以突出某个层次变量的重要作用,但是,任何研究者都不能完全忽视其他层次变量的影响。华尔兹在讨论3个意象间的关系时曾指出:“所有3个意象浑然成为一个整体。个人、国家、国际体系在努力理解国际关系中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一个分析家,无论他怎样重视一个基本意象,也很少会忽视其他两个基本意象。而且,过于强调一种基本意象也会歪曲人们对其他两种基本意象的理解(25)”。同样,对于国际关系研究来说,无论某个层次的变量如何重要,任何研究都不可能完全地排斥其他层次变量的影响,因为国际关系中的行为或事件往往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也正因为如此,任何突出某个层次变量的理论,若要具有足够的解释力,都必须依赖于对其他两个层次变量的假设,这其中就包括以所谓的“体系层次理论”和“互动层次理论”而著称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和自由制度主义理论(26)。

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层次分析的学术意义主要是体现在它能够使国际关系研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国际关系研究本质上是一种科学的认知过程,这种认知过程的目的就是发现国际关系运作的客观规律和国际行为主体的基本行为模式。作为一种科学认知活动,国际关系研究必须以客观的理性分析来代替主观的经验猜想,以可以验证的命题和假设来取代那些基于直觉经验的论断和臆测。由于层次分析能帮助研究者辨别和区分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不同类型的变量,从而建立起可供验证的关系假设,因此,层次分析在促进国际关系研究的科学化、规范化方面不失为一种非常有效的工具。

从本质上讲,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任何实质性突破都必须首先借助于方法论上的创新,层次分析的出现及应用恰恰为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必要的保证。自层次分析出现以来,许多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按照层次分析所提供的框架进行的:肯尼思·华尔兹创立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实际是关于结构及其效应的理论;罗伯特·基欧汉所倡导的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实际上强调的就是过程对于国际关系的重大影响;冷战后在西方出现并兴盛一时的“历史终结论”和“民主和平论”,本质上就是关于国家的内部特征(属性)对于国际关系影响作用的理论,等等。毫不夸张地说,80年代以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许多实质性突破主要是运用了层次分析所得出的结果。也正因为如此,弄清层次分析的内涵和实质对于我们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许多现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实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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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William Olson & Nicholas Onuf,“The Growth of a Discipline”in Steve Smith,(eds.),International Relations:British and American Perspectives,Oxford:Basil Blackwell Ltd,1985.,pp.1—28.

②Miles Kahler,“Inventing International Relations”in Michael W.Doyle & G.John Ikenberry,(eds.),New Thinking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Colorado:Westview Press,1997,pp.20—53.

③Martin Hollis & Steve Smith,Explaining and Understanding International Relations,Oxford:Claredon Press,1990.,pp.98—99.

④莫顿·卡普兰:《国际政治的系统和过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50—256页。

⑤肯尼思·华尔兹:《人、国家和战争》,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206页。

⑥J.David Singer,“The Level-of-Analysis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World Politics,14(1),pp.77—92.

⑦Alexander Yurdusev,“Level of Analysis and Unit of Analysis”Millennium,22(1),pp.77—88.

⑧对层次的这两种涵义最早作出明确界定的是加拿大学者William Moul。参见William Moul,“The Level of Analysis Problem Revisited”,Canad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61(1),pp.494—513.

⑨J.David Singer,“The Level-of-Analysis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p.77—92.

⑩秦亚青:《层次分析法与国际关系研究》,第4—10页。

(11)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0页。

(12)Barry Buzan,Charles Jones,Richard Little,The Logic of Anarchy:Neorealism to Structural Realis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s,1993,pp.33—34.

(13)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85—187页。

(14)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第95—96页。

(15)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第119页。

(16)Robert Keohane & J.Joseph Nye,“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Revisited”,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41(4),pp.725—753.

(17)J.Joseph Nye,“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World Politics,40(2),pp.235—251.

(18)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187—191页。

(19)Robert Putnam,“Diplomacy and Domestic Politic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42(2),pp.427—460.

(20)Peter Gourevith,“The Second Image Reversed”,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32(4),pp.881—912.

(21)秦亚青:《层次分析法与国际关系研究》,第4—10页。

(22)Martin Hollis & Steve Smith,Explaining and Understanding International Relations,Oxford:Claredon Press,1990,pp.7—9.

(23)关于按照霍利斯和史密斯的思路运用层次分析方法的详细讨论,参见Barry Buzan,“The Level of Analysis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Reconsidered”in Ken Booth & Steve Smith,(eds.),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Today,Cambridge:Polity Press,1995,pp.198—217.

(24)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第95页。

(25)肯尼思·华尔兹:《人、国家和战争》,第138页。

(26)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123—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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