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华北农民的离村与社会变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华北论文,变动论文,民国时期论文,农民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8;K02;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1)01-0134-07
农民纷纷离开久居的村庄外出谋生,是民国时期中国农村一个突出的社会现象。如何评价这一社会现象,本文拟根据所掌握的二三十代华北冀鲁豫三省农民离村的有关调查材料,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 华北农民离村调查
民国时期的华北地区,农民离村现象相当普遍。据20年代马伦、卜凯等人调查,山东沾化、直隶遵化、唐县、邯郸、盐山等5县离村率在1.82%至8.70%之间,总计80个调查村庄的离村率为4.52%[1](p109-110)。至30年代,华北农民的离村比率有增无减。1933年,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调查冀鲁豫三省的农民离村情况如下:
表1 离村农家数及其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
省
共
报
报
有报告各县之农家 全家离村之农民
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
别
有
告
告
总农户 占全
家数
占报
家数
占报
县
县
县
数 省总
告各
告各
数
数
数
农户
县总
县总
占
之%
家数
农户
全 之%
之%
省
%
冀
130 120 92.3 3888500 92.4
117559 3.0
331264
8.5
鲁
108 93 86.1
4370000 86.4 196317 3.8
410385
7.9
豫104 9490.4
4277200 86.2 172801 3.9
267059
6.1
资料来源: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农情报告》第4卷第7期,第173页,1936年7月。
由上表可见,冀鲁豫三省全家离村之农户数,分别占调查各县总家数的3.0%、3.8%与3.9%;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户数,分别占该省报告各县总农户之8.5%、7.9%和6.1%;即便以每家离村以—人计,有人离村的家数也占到了报告各县总农户的10%以上。更何况,每户离村家庭的人口远不止一人。据统计,冀鲁豫三省离村农户中,其家庭人口以3-6人者居多。这种户型的离村比率,在三省离村农户中分别为59.3%、61.5%和54.2%[2](p174)。如以每户4.5人计,上表有报告各县全家离村家庭的总人口,三省分别约为52.9万、88.3万和77.8万。有青年男女离村的家庭即便以每户离村一人计,三省调查县份的离村总人数也分别为86.0万、129.3万和104.5万。如果再考虑到所调查的县数与农户数并非各省的全部,可以推测,各省农民离村人数将比此数更高。总之,1933年冀鲁豫三省各有100万以上的农民离村,其数不可谓不巨。无怪乎社会各界普遍对农民离村问题给予广泛关注,而中央农业实验所也调动了如此强大的人力物力对该项内容进行调查与统计。
以上是就全局情况而言,如果具体到个别县份或地区,其离村比率便远在平均数值之上。南皮县在河北省甚至在华北地区也仅为一般县份,1928年的离村率却高达14.4%[3]。作为闯关东的大省——山东,其某些县份的离村率就更是高出一般水平。据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访查,山东各地的离村比率,昌邑约为25%;日照全县平均为20%,其西北乡和北乡则为40%;费县、莒县、临沂一带,离村农民约占全村人数的60%左右[4]。这些离村比率偏高的县份,也恰是该省闯关东的主要地区。
如果遇到天灾人祸,华北农村出外逃荒的人数就更是众多。1928年华北旱荒中,华洋义赈会在致纽约电中云,“山东最困苦之灾民,总计有千万以上,约占全省人数四分之一。其中三百万已赴外省就食,或在省内寻觅生路,二百万在家忍饿,所余之五百万,则以草根树叶等充饥”[5]。1933年冀南黄河水灾发生后,河北民政厅厅长向省府报告勘察情形时指出,长垣、东明、濮阳三县“灾民无衣无食,举室逃荒,络绎于途,情状至惨”[6]。半年之后,三县无衣无食的灾民仍达三十万左右,“民众逃荒在外者,不计其数”[7]。1937年中原干旱,据记者调查,豫西诸县灾民逃荒极为普遍,其外出人数,临汝9.3万,陕县1.5万,灵宝2.6万,新安4.7万[8]。
上述情况表明,在二三十年代,华北各地都有农民离村现象。
如此众多的离村农民,必然有其多方面的流向。由于民国时期华北农民离村的原因,虽有被外界经济利益所吸引的成分,但更主要的则是被经济贫困、天灾人祸所逼迫。因此,农民离村以暂谋生计为主要目的,凡是能养家糊口的地方,均有其到达的足迹,凡是能糊口果腹的职业无论尊卑贵贱,均有他们的涉足。由此之故,当时华北农民离村后的流向大致沿袭一定的规律:由经济落后区流向经济发达区;由人口高压区流向人口低压区或负压区;由社会动荡区流向相对安定区;趋近原则。具体地说,工商业相对发达的城市、其他相对安定的农村,便成为他们的谋生之处。
30年代初,中央农业实验所曾对华北农民离村后的去向作过调查,见下表:
表2 华北农民离村去处所占之百分比。(单位:%)
去处
到城市
到
到
迁
到 其
省别
逃难
作工 谋生 住家 求学
别
别
居
垦 他
村
村
别
区
逃
务
村
开
难
农 垦
河 全家 15.4 24.3 17.8 6.3 6.0
18.1 5.0 5.1 2.0
青年30.8 21.416.4 22.94.7 3.8
山 全家 11.7 22.3 13.9 6.3 8.5
17.3 5.7 7.7
6.6
青年28.9 19.018.7 20.28.2
5.0
河 全家 20.9 16.8 12.3 9.4 8.8
16.3 6.8 5.2
3.5
青年23.9 18.124.8 23.1 5.9 4.2
资料来源:《农情报告》第4卷第7期,第117-178页,1936年7月。
由上表可见,农民离村后的去向,到城市者为数最多。由于习惯上不把求学作为农民离村的研究范围,即便把该项剔除之后,其分配格局仍然如此。从数据来看,离村后奔赴城市者,全家离村和有青年男女离村的农户,在河北分别为63.8%、52.2%,山东为54.2%、47.9%,河南则为59.4%和42.0%,都居各省离村农户的绝对多数。此表还表明,在农民离村后的去向中,城市为其首选,其次为临近农村,再次为边远垦区,当然还有少部分游移不定或奔赴国外。
就二三十年代的实际情况而言,华北离村农民主要有三大流向。
一是城市。在农村普遍凋敝的时代,城市以其众多的就业机会和相对安定的生存环境吸引着广大贫困的离村农民。前表所列,华北三省农民离村后奔赴城市者高达百分之六七十。以京津两市为例,它们同为北方重要城市,又在河北各县环绕之中,其显赫的政治经济地位与其便利的地理位置,使其注定成为河北离村农民众所期盼的栖息之地。河北离村农民涌入京津人数之多,从两市的居民籍贯中可略窥一二。据统计,1936年北平153.3万市民中,河北籍贯者61.6万,占全市人口的40.2%[9](p11);1947年天津171万市民中,河北籍贯者为81万,占全市人口的47.1%[10](p1405)。另外,从京津两市人口性别比(注:性别比为男女人口间的相对比例关系,常用每一百个女性人口所对立的男性人口数来表示。)中也可约略看出河北离村农民的痕迹。1936年京津两市的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60.18与141.47[10](p1355),远较全国的119.4、河北的117.7为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京津两市外地谋生者很多,而这些外出作工的乡下农民多为男子,故而造成京津两市人口性别比例失调。京津两市偏高的人口性别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河北离村农民涌入京津较多的事实。
京津由于处于河北境内而有河北各县民众涌入,开封、济南等城市作为河南、山东的省城,自然也是各该省人民离村的首选。尤其遇到灾荒时,各县灾民更是纷纷投向省城,以求救济。1932年春,河南“因去岁水灾过重,外县灾民,值此青黄不接时期,难以维生,其逃来省垣,向省赈会要求加入粥厂就食者,不知凡几”[11]。1936年复,河南省府深为感慨,“年来灾患频仍,农村破产,一般农民,感于谋生之不易,咸向都市寻觅出路”[12]。
二是东北地区。土地广袤的东三省,对与之毗邻、地狭人众、兵匪战乱连年不断的华北农民来说,也同样具有着很强的吸引力。东北三省的可垦荒地一直是吸引关内人民的所在。民国之初,东北仍有大片的荒地,尤其是北部的黑龙江省,“除山林、薮泽、碱甸外,可垦之土地不下三千余万垧,然自开放以来,历年放出荒地尚不过六七百万垧,其西北东大部分仍多属无人之境”[13](p6)。经过十几年的人口涌入与开垦,其荒地至二三十年代虽有所减少,但仍然可观。据史料记载,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前,华北离村农民奔赴东北者络绎不绝,蔚然成势。尤其在1927-1929年,内地人口前往东三省者呈一高潮,每年均达百万人左右[10](p1408)。九一八事变后闯关东人数虽猛烈下降,每年前往东三省者也有四五十万之多。1934年5月,王药雨在天津《大公报》所发表的一份调查报告对此进行了佐证。九一八事变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曾派人赴东北进行实地调查,在1149户农业移民家庭中,山东籍者占了全数的90%。这些农户离村的时期,“有百分之十,是在光绪四年(1878)至宣统三年(1911)之间,有百分之九十,是在民元至民十九年之间。其中自民十四至十九的六年间离村者,约占民元以来的离村农民二分之一强”[4]。
山东是东北移民的主体,其中以沂水、黄县两处最多。陈翰笙通过整理旅哈山东会馆及哈尔滨总商会的难民簿得知,1927-1929年流亡东北的山东难民中,沂州、济南、泰安三地占了67.27%[14](p10),约三分之二强。
关内农民向东北的移民在20年代中后期达于高潮,显然有其特殊的原因。在所调查的1149户移民家庭中,出于生活困难、缺乏耕地、负债等经济原因者占69.0%,缘于天灾人祸者为27.3%,两者合计96.5%。也就是说,为生计所迫是冀鲁豫三省前往关东地区的主要原因。由此之故,民国时期一直以“直鲁难民”作为对闯关东民众的泛称。
三是村间流动。数百万的华北离村农民,涌入城市虽为一途,但城市的容纳量毕竟有限,而且闯关东又路途遥远、盘费难筹,因此,除城市与东北之外,有相当比例的农民流离于村际之间,既能外出谋业又能兼顾家庭,从而处于半离村状态。毫无疑问,充当雇农是他们最适合与最可取的谋生方式。雇农分为短工与长工两种,分别以日或以年计资。短工日工资虽高于长工,但农闲时往往失业,因此二者待遇基本不相上下,人们基本依习惯或家庭具体情况而选取工作方式。雇农虽名义上不离乡土,但在现实中,不少人却不得不因雇佣风俗和就业机会而离家外出。在华北农村,盛行着从外村雇佣长工的习惯。据胶济铁路车务处1933年3月调查,山东黄县“各户耕田,大半雇佣外县长工播种”[15]。这或许是由该县缺乏农工所致,但狄璞若1937年在河北行唐某村调查时则发现,这里确实盛行着不雇本村人的风俗。“长工的供给来源,多属附近各村,在本村中也有做长工的人,但习惯上一般人多不喜欢雇佣本村人,而喜用外村人,所以本村做长工的人,常到外村去做工。雇长工的人,亦从外村雇入”。短工也是如此,该村“短工由本村自己供给一小部分,余多从邻村雇入”[16]。
当然,离村后在别村谋生的农民并不限于雇农,从事小贩、手工业者也为数不少。河北平乡即以木工最多,占到了全县人口的40%,“百户的村庄,拉锯者即达百数十人”,每年“呼朋啸侣,结队远行,秦、晋、察、绥、豫、鲁华北各省,足迹皆遍。尤以自鲁赴辽,由津出关之人为最多,几占出处人数之半”。这些背锯伐树的平乡人,为了显现自己的作用与气势,编成一首农村短唱聊以自娱:“秦晋树,辽吉林,伐木成材平乡人;倘若老子没空去,树仍是树,林仍是林。”但九一八之后,他们不得不失业回乡,“向自己的那薄田算帐”[17](p104-105)。
除上述流向外,华北离村农民奔赴其他省市的虽未呈风潮,但也大有人在。据李景汉等调查,定县在1924-1933年出处谋生的18149人中,其谋生地点除河北、东北、西北之外,还包括河南、山东、浙江、宁夏、安徽、江苏、甘肃、福建、江西、朝鲜、陕西、湖北等地[18](p101)。山东、河南也是如此,“没有尽数向东北流亡。一九二七和一九二八两年山东西部定陶、嘉祥、范县、寿张、朝城、堂邑、馆陶、博平、高唐、德县等难民投奔山西、陕西、河北的很多。一九二八年河南安阳东乡二区的难民到山西、蒙古等地方的就有一千六百九十人。江南岭南各处时常发现山东、河南的难民。一九二九年秋季,三个月内,从山东临沂、郯城和河南扶沟、通许、巩县流亡到上海的难民至少有一千八百二十人”[14](p3)。
此外,出洋之途虽艰险受阻,但华北农民在生计逼迫下应募出国者,也大有人在。在二三十年代尤其九一八事变后的特殊环境下,招募的北方诸省华工多赴日本及关外做苦工。在津市,招募华工的处所很多,仅1934年一年被招募的工人就有38.8万人,其中山东人最多,占50%;河北人次之,占38%;河南人又次之,占3%;其余则为其他各省的人[19]。
总之,农民离村,在二三十年代的华北已是十分严重的社会现象。
二 农民离村与社会变动
在民国时期,华北农民的离村,虽大多为连年的灾荒和不堪重负的捐税等因素所致,但农民离村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口由农业向城市工商业的转移、高密度区域向低密度区域的自然调配,以及通过迁徙所带来的人的思想观念上的变化等,都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就华北农民的离村而言,它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不自觉地促进了中国城乡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变动。
(一) 推动了华北工商业的发展和城市市政建设。
城镇的发展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人口规模、市政建设、工商业水平、产业结构等都是其重要的衡量标准。从长远来看,这些内容无一不与农民的入城密切相关。换句话说,华北农民因城市众多的就业机会而纷纷前来,与此同时,城市近代工商业的发展,也正需要这批廉价的劳动力,因此,从农村游离出来的大批离村农民,便自发地涌入城市,直接推动了近代工商业的发展与城市近代化的进程。
在民国时期,由于中国近代工业发展的迟缓,产业工人的需求多为矿业工人。据1933年的河南调查,许昌、辉县、镇平三县199名离村农民中,充当制造业工人的仅3人,计为1.5%[20]。他们所能寻到的产业,主要是以脏累著称的矿厂。由于矿山环境的恶劣与工作的艰险,市民们即便从事,也多占据着其中待遇较高的部门,而称作苦力的采矿工则多由离村农民充任。据北平社会调查所1927年调查,范旭东所创办的久大精盐公司,由于制盐工作的异常艰辛,其工人大多为山东籍农民[21](p39-40)。直隶柳江煤矿矿工,主要是本地农民和来自唐山、抚宁、河间等地的农民”[22](p366)。
离村农民不仅充任了矿业工人的生力军,而且成为城镇服务业的主力。由于当时城镇的欠发达,服务业多为码头搬运工、挑夫、人力车夫、水夫、粪夫等称为“苦力”的行业。此等行业在城市中为数众多,据调查,1925年7月,仅码头工人一项,天津、青岛便分别有5500人和1300人[22](p625)。京津两市计有人力车夫20万人,粪夫、水夫、澡堂工人等苦役27000人[23]。据天津《大公报》载,“北平粪夫多是山东济南人。据说那边生活艰难得很,所以跑到北平来,因找不到别的工作,于是做起粪夫来”[24]。各市的人力车夫也多由附近农民组成,虽然他们当初怀抱种种憧憬进城,但谋生困难的现实打破了所有的迷梦,拉车虽然艰难困苦,但也实出无奈[25]。
除大中城市外,各县城镇也有不少苦力。据实业部统计,1933年河北各县苦工共有264804人,其中携带家眷者103790人[26](p398-402),尚不及总数的五分之二。携带家眷数是否准确尚不得而知,但调查表既作如此划分,显然各县苦役多数并未在自己本乡工作,至少不在自己的村庄。即便将携带家眷的苦役均假定为当地土著,其40%的比例也正好反证了从事苦役者多为离村农民的事实。由于城镇工商业有限的发展水平,许多入城农民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充任生无定所的苦工,以求谋生。
城市是人类生活的大舞台,其行业五花八门,工作也多种多样,只要有可能,离村农民便会从事其中。离村农民从事的行业,虽然多为辛劳的苦力行业,但这些工作也是城市的必需,他们以其自身的辛勤劳作支撑着城市的全面发展,为近代工商业的繁荣与进步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此外,居往人口的多少是城市规模的重要标尺,而在农业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化过程中,农民的离村则起着桥梁的作用。民国时期的华北出现了不少新兴城市,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得力于离村农民的涌入与麇集,因为一直到现今,人口数量仍然是衡量城市大小与繁荣程度的主要依据。唐山,原是大成山余脉所形成的一片空旷土丘,随着开滦煤矿的开发而兴起为城;石家庄,20世纪初仅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村镇,后因铁路交通便利而在二三十年代广泛吸纳各地人口,到1940年始成为拥有16.7万人的城市,至1949年,其人口已达31.7万[27](p128-129);青岛人口也是年有增加,1897年仅为8万人,1923年则增为26万人,1933年更进一步增至43万人,调查者深为感慨,“三十余年内增加五倍之谱,以人口增进之速,可以观地方事业之繁荣矣”[15]。
总之,民国时期华北城镇的发展与此时离村农民的相继涌入不无关系。
(二) 促进了东北地区的开发和发展。
由于闯关东者尽为华北冀鲁豫三省民众,因此,华北的离村农民对于东北的开发具有独特而关键的作用。东北地区具有着广袤的荒地,如要转化为丰饶的粮田,便必须吸纳大批的关内农民,而数十万、上百万离村农民的流入,恰好迎合了这种需要。随着耕地增添而来的,便是村落的兴起与人口的蕃衍。由于多年的开垦,至1915年吴仲卿编写《黑龙江垦殖说略》一书时,原本人迹罕至的黑龙江东荒一带,已经“村屯林立,庐舍栉比,农产物之输出,占满洲重要之位置”[28](p1)。二十年代中后期的闯关东高潮,所带来的也是耕地面积与作物产量的增长,其情况如下:
表3 1924-1931年东北农业生产指数变化情况表
年份
1924 1925 1926 1927 1928 1929 1930 1931
耕种面积指数 100
124 135
146 158
158 164
169
总产量指数
100
112 114
121 125
126 129
127
资料来源:《东北经济小丛书,农产(生产篇)》,京华印书局1948年版,第4-5页。
由上表可见,1924-1931年间东北的耕种面积及总产量每年均呈上升的势头,七八年间耕种面积增长了69%,而农作物总产量也上升了四分之一左右。值得一提的是,这几年恰好是直鲁难民向东北迁移的高潮时期。毋庸讳言,这种丰硕的成果应该归功于关内移民的开发。
民国时期,东北三省的铁路系统相当发达。据1930年统计,东北计有北宁、四洮、吉长、吉敦等国有铁路1631公里,洮昂、齐克、云海、呼海等省有铁路769公里,沈海等省商铁路352公里,中俄合办的中东铁路1720公里,中日合办的铁路337公里,日本经营的南满铁路1201公里,东北铁路总计6010公里。金士宣不禁感叹,“较之全国国有民有及外人自办铁路之长一万三千公里(民国十三年统计),不啻占其半数,可见东北铁路之发达矣”[29]。如此发达的铁路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归功于数十万从直鲁招募的苦工及闯关东的直鲁难民。1927年奉天修筑奉海铁路,从冀南的大名、邯郸、磁县、广平等地灾民中募起工人3000名[30]。翌年黑龙江为修筑呼绥铁路,在京津一带招募工人8000名[31]。与此同时,中东铁路局为修筑开扶支路三道,拟由直鲁难民前往充任,其中计划移民之数,哈黑线(哈尔滨——黑洪)20万人,马密线(马桥河——密山县)40万人,乌方线(乌吉密河——方正县)15万人合计用工75万人[32]。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为在东北修筑铁路及军事工程,仍然大量从关内招募甚至强拉苦工出关。
除交通之外,随着关内民众的移入与开发,东北地区的工矿商业也有了较大发展。受关内农民闯关东的影响,东北各地的矿山,所用工人也主要为冀鲁豫人。据调查,1914-1921年抚顺煤矿所用矿工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来自山东、直隶,其中山东人尤多,实达半数以上[22](p365)。东北其他各矿,虽未必与此相同,但直鲁人所占比例却也相当可观,如奉天本溪湖煤矿,“就中人山东居其大半,直隶人次之。至于庙儿沟制铁所,则土著虽多,仍以山东人居其大半”[22](p366)。总之,所有设于城镇的矿山或工厂,由于本地人谋生较易,所有艰辛、危险的工作往往均由外地人即被生计所迫而离村的广大壮丁充任。关于这部分人的总数,一时难以统计,据《中国经济年鉴》载,1932年左右河北、山东、山西、河南、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9省仅各大煤矿工人便近20万人[23](p68-71),内中有多少人为冀鲁豫三省离村农民,虽不知确数,但依前述规律来看,其为数必然可观,因为这是三省离村农民最易到达的地区和最有可能从事的职业。
关内离村农民不但为东北工矿业的兴起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而且有一部分还带来了资金,成为工商业活动的经营者。据考察,东北之工商大多操诸山东人之手。“山东人励精克己,勤俭耐劳,富于团结力,劳动者互相帮助,商人互通缓急,恰如一大公司,其争者,奈山东人制胜之机关具备,终不足以制之也。满洲人及俄国商人固无论矣,即德国人之精于商者,亦退避三舍,不能与山东人抗衡,是以山东人在满洲西泊利亚一带经济上之势力,足以凌驾一切,握商业上之霸权。”[33]
关内民众的前来促进了东北工商业的发展,而工商业的发展,反过来又进一步吸引了关内的大批民众。因此,在未受到日本侵略之前,东北地区的经济便在这一良性循环中不断地前进。
(三) 促发了华北各地农村自身的变化和发展。
华北农民的离村不但对流入地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对华北农村自身的变化也起了推动作用。受尖锐人地矛盾的羁绊而离村者,经常流向地旷人稀的东北或西北。在这一过程中,华北人口总数由于其庞大的基数难有减少,但几百万上千万的人口外出,毕竟从一定意义上缓解了其严重的人口压力。这从九一八事变后农工过剩的局面而得以反证。九一八事变前,冀东地区每年都有大批的人口赴东北谋生。据调查,抚宁的邴各庄、乐亭的柏庄等村,在关外就业户分别为60%与80%,而临榆县的黑汀庄在东北作佣工的农户也达半数[34](p327-328)。由于冀东青年男女多到东北垦荒,该地的劳动人手便相对不足,在别处无法觅得工作的农民常到此地受雇。九一八事变后,不但出关的路途受阻,许多在关外谋生的冀东农民也纷纷返回原籍,冀东人满为患,全省均呈雇农太多、大多农工失业的现象。闯关东的主流山东,其情形就更是如此。从这点上说,华北农民的离村,对农民自身意味着就业机会的增多,而对当地的农村则意味着人口压力的缓解。
人口压力的缓解只是农民离村的客观效果,对华北农民自身来说,家庭收入的增加才是其追求的所在。由于绝大多数农民把离家外出仅视作一种暂时行为,挣得钱财后或带回家或寄回家,于是,华北农村成了外出所得的受益地,其经济状况往往因此而好转。如河北抚宁,在九一八事变前,“居民多在关外经商,盈利即寄回家中,故地方经济状况,至为优越”,三河县民亦“多往外埠经商,少数壮丁,赴唐山充矿工,其余多赴北平经营旅店、洗衣、饭馆等业,或充侍役,而妇女赴平佣工者,为数尤伙,对于县中经济,补益甚大”[9](p1632、518)。山东从农民外出中得益更多,据胶济铁路车务处调查,新泰县“旅居关外之苦工,每年汇家之款,据云合计达二十万元”。章邱县则因“铁工手艺极发达,每年出外打铁者,不下万数人”,“其收入之寄回本乡者,亦甚巨”[15]。
农民的离村外出所带来的经济收入,不仅改善当地农民的生活,支援家乡的经济建设,而且随着与外界的频繁接触,促发了华北农民思想观念的变革。城市的衣食住行、生活方式以及行为观念等,均与农村迥然不同,入城的农民即便没有刻意认知,也会在他们的脑海中留下深深的印象。因此,随着离村农民在城乡间的往返,城市的行为方式便会对华北农村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表现最为明显的,便是在农民离村比率较高的地区,“故土难离”、“重农轻商”的思想观念基本得以改观。尽管内中可能存在某些迫不得己的原因,但喜好工商已在不少地方形成风俗。尤其是濒临东北的冀东以及铁路沿钱的胶东等地,一方面是受家乡生活困难的逼迫,一方面也是受外界经济利益的吸引。据北宁铁路车务处调查,冀东人民以务农为主,但却具有外出经营之习惯。通县人民“外出赴平津两市,及张家口、保定、东三省等地,经营大规模商店者,颇不乏人,其中尤以在北平服务于银号、银行、金店,及洋货、绸缎、布匹庄者,为最多”。卢龙“居民出外,则以经商为谋生唯一途径”。宝坻赴外地谋生情形,在各区之间有所差异,“至平津作泥瓦匠者,以八区农民为多,在关外营澡堂及理发业者,以六七区居民为多,赴平津开设鞋帽商店者,以四区农民为多,往山西、包头、甘肃、平、津等地贩土布者,以城内居民为多”。昌黎在外谋生者,也“多商人或工人”[35](p541、1481、1061、1062)。山东沿胶济铁路各县,外出谋生者也为数极多。海阳县民“性喜商业,经商最为擅长,凡东北及南北沿海各埠,胥有邑人之踪迹焉”。昌邑县“人心机巧,勇于冒险”,“故年来在海外贸易及各口岸都会之经营绸业布业者踵相接”。福山因“当地生产,不足自给,故人民多逐利于四方,以维生活”。黄县也因地狭人稠而“重商轻农”,“东北三省、朝鲜、平、津及沿海各海口,胥有黄人履迹”。对此,胶济铁路车务处1932年调查时对该地的“民生状况”有一总括:“东部滨海之地,民性冒险,故出外经商者甚多。福山、黄县、昌邑、掖县之人,足迹所至,几遍沿海各埠。又以地多岩石,稼穑维艰,故民多从事渔盐。其贫难自立,至东三省及俄领东南沿海各地作工者,年约三四十万人”[36]。
以上从三个方面简要地论述了华北农民离村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当然,我们还应认识到,由于民国时期华北农民的离村多为生计所迫,离村后流动的盲目性、无序性,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由于广大农民多是因家乡的灾难与贫困而被逼离村,因此,其离村便经常呈现出一种盲目与无序的状态,尤其当灾害发生时,更有可能导致过高的离村比率。这种无序状态下的农民离村,极易导致劳动力的大量流失,不但会消弱农村的生产力,降低作物产量,还会导致耕地的大片荒芜,加大农村的贫困与凋敝。经过多年的开垦,冀鲁豫三省的耕地面积至1933年不但未有增长,反比1913年分别降低了1至6个百分点[37](p117),这便是农民离村、土地荒芜的真实写照。再者,1931-1935年间,河北省粮食连年歉收,仅及十足年收成之五六成[38],其中自然灾害固为主要原因,但亦有相当成分为离村农民太多、劳动人手缺乏所致。
另外,受民国时期工商业发展水平及城市规模的限制,城市虽为社会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但毕竟有限。大批离村农民的入城,便使本就不甚景气的劳动力市场受到了更大的冲击: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资方有意降低工人工资或随意解雇工人,不但使原有工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恶化,而且使新旧工人反目为仇,在抵制资方压榨方面难以有效地合作;即使有一部分身强力壮的农民挤身于工人行列,也只不过增加了一些终日劳作尚食不果腹的受压榨者而已。
不管其自身生活如何艰苦,只要能觅得正当工作,入城的离村农民总算也在为社会的繁荣做着一定的贡献。但是,即便这样的工作机会也并非充足,社会上仍有相当部分从农村中游离出来的农民无业可就,迫不得已而沦为流氓、赌徒、匪盗、娼妓、乞丐、迷信职业者等次生社会群。由于这一群体人口众多,要研究其对社会的影响,便不能不作以具体分析。
在生计逼迫下离村农民往往当兵做匪。由于人们一般对盗匪问题讳莫如深,相比之下,离村农民充任兵士的比例倒较易获取。据李景汉等调查,1934年1至3月,河北定县确知流向的1338名离村农民中,出外当兵者为101名,约占7.5%[18](p102)。1933年农村复兴委员会在河南调查时发现,“许昌贫农中出外工作的人数有八十四户,其中充当兵役或在本县保卫团充当团丁的有二十一人,占25%”[39](p65)。在不从事农业的其他村户中,当兵比例也居高不下,许昌40户中,“有四个人出外当兵”;镇平6村41户中,“当兵的有五个”[40],其比例均在10%上下。这尚是平常年份的情势,一遇战乱,各路军队都大肆招兵买马,而贫困、动荡侵袭下的华北农民,无法维持生计时也便自然地走上了当兵吃粮这一路途。华北离村农民当兵作匪比例之多,已影响到各该地的农工之需,据陈正谟分析,因雇农工资低廉且地位低下,河南新野农民“厌弃农工,流为兵匪者大半”,南阳县民也因“地方扰害既穷,大家相率为匪或当兵”,因此两县均感“农工甚缺”[41](p903)。
贫困与灾乱是乞丐产生的根源,当社会上因贫困、灾乱而离村农民人数激增的时候,众多的乞丐也必会随之而出现。灾民的外出逃荒,多是为了暂避一时,灾情缓解时仍返籍归里。由此之故,灾民在外出逃荒时,很难确定明确的目标,一般是四处流离,而逃荒的暂时性,也使他们不急于当然也不容易找到一份谋生的门路,困此,沿途乞讨便成为逃荒者共同的选择。故此,灾民的移境就食普遍呈现出两个突出的特点,即目标方面的盲目性与谋生方面的行乞性。当时的乞丐,有的行乞于乡间,有的则涌入城市,以行乞为生。
娼妓业的繁盛,恰成为二三十年代华北农村百业凋敝、广大农民贫困流离的鲜明对比。当时的妓院,如同商店一般,只要在公安局挂牌交税,便可公开营业。据各方材料记载,1929年,天津市各类妓院共571家,妓女2910人[42];济南市共有娼妓642人[43];1930年,北平市共有妓院346家,妓女2929名[44];1934年,开封妓女计有287名[45],此外,唐山、保定、石门等中小城市也各有妓院数十家,妓女上百名。这还是登记在册的,人数更多、分布更广的暗娼尚不包括在内。城市妓女绝大多数来自附近各地农村,并呈由远至近逐渐增多的排列次序。济南市642名娼妓中,山东籍占86.5%[46];天津市2910名娼妓中,河北籍者1004名[47]。
卜筮星算是社会中尤其是城市里的一个特殊群体,主要以看相、算命、测字为业。虽名为星算行业,其实与无业游民无异。从事此业者多为腿残、目瞽之人,如1930年天津市390位卜筮堪舆从业者中,盲人计为165名[48],将近半数,仅从此点即可推测,从事该业者多数为难觅正当谋生途径、生计无着的贫困之人。他们也主要由周边离村农民所组成。据1929年5月统计,北平市443名从事卜筮相命者中,主要为河北、山东、山西三省之人,其中距离北平最近的河北籍者398人,占89.62%[49]。至于这些人的生活情况,1929年济南市社会局曾进行过详细调查。在所调查的济南市54名卜筮星算从业者中,竟无一人属济南市籍,均是从外地前来。而且,除极少数来自河北、河南或江苏等地外,绝大多数都来源于济南周边诸县。
从以上次生社会群的几项分析可以得知,他们非但不能创造任何社会价值,相反还恶化社会风气,扰乱社会治安,而且还会加大社会动荡的不安定因素。此外,农民的盲目进城,还会造成城市的恶性膨胀,带来交通、住房、食粮等诸多社会问题。这都应该说是农民离村失控所带来的不良后果。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的华北离村农民,在生计逼迫下,或到关外垦荒,或到城市谋生,或于别村务农,或赴外省逃难,由于各自的谋生手段不同,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也千差万别。总地来说,农民纷纷离开久居的村庄外出谋生,在其离村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口由农业向城市工商业的转移、高密度区域向低密度区域的自然调配,以及通过迁徙所带来的人的思想观念上的变化等,客观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变动。诚然,由于民国时期华北农民离村的无序性,加之政府缺乏有效的管理,大量的农民离村也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收稿日期】 200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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