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实践与启示_大学论文

国外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实践与启示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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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以大学为依托建立科学园区的实践与启示——唐斌

关键词:大学 科学园区 实践 启示

现代经济的竞争实质上是科技的竞争。作为科技源地之一的大学,尤其是具有雄厚实力的研究性大学,如何加速其科技成果的转移,使之尽快地实现商品化、产业化的进程,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的课题并进行了探索与实践,国外大学在这方面不但积累了很多富有成效的经验,同时也留下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教训。为了促进我国高校科技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对国外在这方面的实践作一些分析,寻求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以便从中获得借鉴与启示。

1 发挥高新技术辐射作用是大学职能的延伸与发展

大学的职能是指大学这一组织或系统在为社会服务方面所应有的作用。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大学应当负有哪些职责;二是大学为什么必须负起这些职责。从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来看,大学的职能并非同时产生,而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以及高等学校自身的改革,不断延伸与发展,并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纵观大学的职能演变历史,从最初单一的教学职能,到今天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并举,大致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中世纪大学的诞生到18世纪为第一阶段,这个时期大学沉湎于学究气十足的经院哲学氛围,以教学为单一的职能,其任务是保存与传授人类积累的文化知识,专业设置以神学、文学、法律与医科为主,目的在于为社会培养官吏、牧师、法官与医生等人才,大学与社会保持着距离,是一种封闭的办学模式。

从18世纪到19世纪上半叶,这是大学职能发展的第二阶段,其主要特征是确立了科研在大学中的地位与作用。实现这种“突破”的是由洪堡创办的新型大学——柏林大学(1810年),它是根据洪堡“教学与科研相统一”思想创办的。不过,当时提倡大学搞科研的宗旨是创造新知识,再把创造的新知识运用到教学过程中去,开设新课程。柏林大学所推崇的仍然是纯学术的研究。

从19世纪中叶到现在,是大学职能演变的第三阶段。其主要特征是打破了大学封闭的办学模式,确立了社会服务是大学的又一基本职能。促使现代大学最终迈出“象牙之塔”,履行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三种职能是美国的大学。伴随着19世纪声势浩大的西进运动以及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社会需要新型大学为之造就大批富有实干精神与开拓能力的新型人才。为适应这一需要,在1862年,林肯总统签署了《莫雷尔法案》。法案通过不久,各州陆续接受联邦资助,成立了大量农工学院(也称赠地学院)。这些学院根据工农业生产需要开设了一些实用性课程,并建立农业试验站,目的在于向社会推广农业科技与机械工艺知识,赠地学院的建立不仅对教育界,而且对科技界,也都是一个“革命性”的里程碑。它标志着美国摆脱了英德等国立足于掌握经典学科旧的教育观念与纯学术性科研风尚,第一次使大学的教学、科研与农业生产、工业发展建立了较为广泛的联系,大学与社区的关系因此而靠近。

其后,在赠地学院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威斯康星州立大学,更是鲜明地高举起了大学必须为地方经济服务的旗帜。在地理学家V.H查尔斯(Charles Van Hise)出任威斯康星大学校长后,他正式把社会服务作为学校的职能之一。V.H查尔斯认为,应加强大学为社区服务的职责,并提出了“校园的边界即是州的边界”的口号。这一观念被称为“威斯康星思想”。

威斯康星思想在实践上包括两大做法:一是将专家引进政府,也就是由大学中的专家学者为政府各项公共政策提供咨询服务;二是由大学在社区开设各类培训班,将知识推广到校园之外。这些做法,其目的在于发挥大学的智力优势,推动社区经济现代化的进程。威斯康星思想的诞生,标志着高校打破了封闭的模式开始走向社会,从而大大增强了高等教育发展的生命力与活力。

从“威斯康星思想”的产生到现在,已有近90年的历史。随着世界的经济、政治、文化的深刻变革,特别是在新技术革命浪潮的冲击下,威斯康星思想的影响逐渐扩大,并为世界各国所接受,同时,威斯康星思想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大学开展社会服务的途径与形式也多种多样。在实现社会服务职能的多种途径中,最引人注目莫过于是以大学为依托建立高科技开发区。在这方面,“斯坦福——硅谷”模式是一个成功的典范。毫无疑问,斯坦福大学继承和发展了威斯康星以来的美国高等教育价值观,并使之在高科技时代得以升华。透过“硅谷”现象,我们不难发现,其内在机制是从事高技术研究的人员,通过与工业界多种形式的合作,把大学潜在的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与商业优势,再反过来促进大学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大学从创办之初只具有单一的教学职能发展到今天具有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统一体,并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需要,不断深化与拓展其内涵,走过的是一条越来越靠近经济发展的道路,探索的是一种能够适应生产力与科学技术发展而主动地进行自我调节的机制,这并不是人们主观铺设的,而是教育要适应社会经济与科技发展这一规律的具体体现。

2 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本质特征与形成的主要驱动力

自从1951年美国以斯坦福为中心,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以大学为依托的高科技开发区——斯坦福科学公园以来,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有关政策,相继建立了集高技术研究、开发与生产一体化,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它的称谓世界各国使用不一,英美等国称之为科学公园或研究园;日本称之为研究开发产业复合体;瑞典、比利时等国称之为研究村或工业园,等等。尽管人们对科学公园的称呼不同,对它的理解也不完全一样,相应地在组织形式、区位形态、产出目标上也存在着一定差异,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是一种规划建设的科学——工业综合体,其任务是研究、开发与生产高技术产品,以促进科研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实现其技术经济价值。分析其产生的驱动力,主要有四点:

(1)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指在技术方面进行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它的本质是科学技术进入经济活动。振兴地方经济,在于从政策上能激发企业的技术创新,为此不仅是将大量资金投入研究与开发,而且要实现科研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2)技术竞争。当前全球经济的竞争实质上是技术竞争。发展高技术产业以增强国力,是在国际竞争上获得成功的关键。正因为如此,高技术产业区的规划主要是政府行为。

(3)科技转化为生产的周期缩短。现代科学技术与生产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使科学家容易看到自己研究成果的商业价值,企业家们感觉到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的紧迫性。

(4)竞争机制的转变。过去那种仅以技术创新就能带来商业上竞争成功的时代已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高技术、资金与先进管理相结合的新的竞争机制。

在以上四种主要动因的驱使下,政府、大学、企业之间密切配合,设计出一种良好的区位环境,加强大学与工业之间的联系,通过大学孵化或吸引高科技企业,以促进高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世界上各种高技术产业的开发区就是这样的一种有目的的区位环境。

3 案例分析

目前,世界上以大学为依托创办的科学园很多,其特征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以美国的“硅谷”及128号公路高技术开发区为例来作进一步分析。

3.1 “硅谷”的形成与发展

如上所述,世界上第一个科学园是斯坦福科学工业园。它的建设得益于其前任副校长的特曼教授的远见卓识与独到见解。

在本世纪50年代,当时任副校长的特曼教授反对将大学办成一个脱离社会的“象牙之塔”,主张使斯坦福大学成为工业研究与开发中心。为了鼓励教师与工业界的合作,在特曼教授的主持下,斯坦福大学制定了一整套鼓励合作积极性的奖酬制度,其中包括优先考虑可能与大学研究相结合,能对大学的学术发展作出贡献的企业进入校园创办公司的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斯坦福科学园的建立与发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目前为止科学园的面积已达300公顷,企业数达90多家。校园里的这些公司成为“晶核”,通过它们斯坦福大学不断向周围辐射高技术,转移高科技成果。由于校园面积有限,不可能容纳太多的公司,因而新建的公司自然向园区附近扩展,如今在一个东西两面环山的约30×10英里的盆地中形成了一个以半导体工业为主的包括计算机、集成电路、通讯设备、精密仪器等高技术公司密集的地方。目前,这里的公司已有近8000家,其中绝大部分是高技术公司。

3.2 波士顿128号公路两侧高技术开发区

这是美国又一著名的科技园区,这一开发区的建立应主要归功于麻省理工学院院长康普顿。

康普顿不仅鼓励大学教师接受企业的咨询,而且鼓励教师自己开办公司,使自己的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往美国一般是由大公司、大企业派生出小公司、小企业,而在波士顿地区却有所不同,是由附近的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等大学“孕育”出企业(公司)。麻省理工学院与哈佛大学都建有许多实验室与研究中心,成果一旦面世就及时向工业界转移,从而不断推动高技术的发展。

近30年来,这里的高技术公司发展很快,形成了除硅谷以外的闻名于世的又一个新型电子工业中心。仅麻省理工学院校园内的公司,占地面积就达6公顷,企业数为6个,从业人员为2500人。目前,波士顿128号公路两侧的公司已发展到1200家。

美国除了上述两个著名的高技术开发区外,还有其他一些科学园。到1987年为止,美国35个州共建立了与大学相联系的科学园104个。仅在1982年到1987年这5年期间科学园的数目就增加了3倍,发展迅猛。

随着科学园在美国大量的涌现及成功地发展,美国有些专家对此进行了总结。一个科学园的成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区位选择的合理。科学园必须建立在:①附近有著名大学;②通往国际机场的便利条件;③靠近公司创办者与研究工作者的居住地;④附近劳动力素质高,生活环境优美。在这几个条件中,附近有著名的大学为依托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因素。分析原因,大学具有人才济济、学科齐全、科研基础雄厚、仪器设备先进的优势,可以在高技术开发区中发挥“尖兵”作用。二是有大学与政府的支持。科学园的建立无疑首先是大学支持鼓励的结果,同时还必须得到政府的支持。为了建好高技术开发区,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通常采取增加大学科技投入,对高技术公司通过减免税收给予财政上的资助;对高技术产品采取国家定购;完善法规体系,保护知识产权等。例如,美国的国家科学基金会成立伊始,就积极支持大学与工业界的合作,倡导建立积极的“伙伴关系”,政府也为这种合作提供补助金。美国联邦政府责成国家科学基金会把大学的研究方向与工业界的实际需要联系起来,国家科学基金会甚至直接出面组织了若干个大学——工业合作中心,中心通常由一所大学与6至12家私人公司组成,最初,政府每年提供20~30万美元,这可以说是以大学为依托建立科学园区的雏形。除此之外,减免税收是美国建立与发展高技术产业区的一个重要手段。早在1981年美国国会与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刺激企业对设备投资的积极性,通过了“1981年经济复兴税收法”,对研究开发的投资减税25%,等等。三是要有风险投资的支撑。发展高新企业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要有高投入和有承担高风险的资金来源。因此,与发达的银行体系、风险投资公司、证券交易等金融组织灵活的融资作用相结合,就成为高技术产业兴起的重要条件。美国硅谷之所以能神奇地发展起来是与附近拥有60家风险投资公司的支撑分不开的。四是创业者素质。这一点是“硅谷”崛起最重要的因素。美国大部分科学园都是环绕一家有名望的研究性大学而建立起来的,这并非是偶然的巧合。作为高技术公司所需的训练有素的大学毕业生,只能源源不断地从大学中培养出来。

4 科学园的管理体制

世界上科学园尽管名称各异,千姿百态,分析其管理体制大致上有以下基本类型:

4.1 行政管理型

行政管理的主要形式是设立园区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由政府一手操办的开发区一般采用此种管理体制,最高决策机构是政府有关部门,具体的执行机构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如新加坡肯特岗科学园,其决策机构是新加坡科学理事会,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并指导科学园的研究开发工作,其具体的执行机构则是裕廊镇管理局。韩国的大德科学城、日本的筑波科学城均采用的是此种类型。开发区由政府管理,优点在于:资金有保障,风险由政府承担,有利于协调园区内各方面的关系,它在开发区建设的初期作用重大。缺点在于行政往往干预过多,不利于激发园区内各组织之间的活力与创新精神。

4.2 大学管理型

只有为数很少的一些设在大学校园内的科学园或“孵化器”采取此种类型。其最高决策机构一般是校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与人员对整个科学园进行管理,如美国乔治理工学院的先进技术开发中心(孵化器),由乔治理工学院管理,设有一个接收委员会负责审查进入技术中心的企业。

4.3 公司管理型

公司管理型是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经理负责的企业管理体制,把科技园区视为一个独立经营的公司。董事会是园区的最大决策机构,其成员一般由政府、大学、各企业以及其他有关人士组成。董事会负责制定园区发展的重大决策,一般不干预园区内各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公司由聘请的经理来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大政方针,管理各公司的日常事务。如英国的艾斯顿科学园由伯明翰技术有限公司具体经营与管理。董事会由园区投资各方即艾斯顿大学、伯明翰政府与劳夷兹银行三方的代表组成。世界上大多数科学园采用的是这种管理体制。

4.4 基金会管理型

这是一种综合管理体制。它由政府、银行、企业、大学与其他机构分担义务,共同承担管理职能。最高决策机构是由上述各方代表组成的董事会,执行机构则为基金会。实施这种管理模式有美国北卡罗莱那三角研究园。由三角研究园基金会管理,设会长与四名职员。基金会由大学、企业、地方政府等各方代表11人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又如日本熊本技术城由“熊本技术开发基金会”负责管理。一般来讲,国外一些规模较大的科学园、科学城或技术城采用此种管理模式。

对于上述四种管理体制,国外大都选择的是后两种。原因在于公司管理型与基金会管理型可以使产权明晰、责权利相统一,既有利于科学园区内各方作用的发挥,又便于协调彼此的关系,体现投资与收益挂钩,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5 启示与借鉴

前面我们用了较大篇幅阐述了国外以大学为依托建立科学园的有关情况,并作了简要的分析,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5.1 关于大学社会服务的职能。美国是倡导并实践了大学应有社会服务这一职能的国家。从威斯康星州立大学倡导社会服务职能(主要是指教师用其专长去解决校外的实际问题,为社区的各种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到斯坦福大学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利用科技与人才优势参与创建高科技园区,发挥高技术的辐射作用)大学社会服务的职能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透过其现象,从本质上去寻求社会服务职能与大学教学、科研职能的内在联系时不难发现: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只能是教学、科研职能的合理延伸。其宗旨是立足于学校的科技与人才、信息的优势,根据社会的需要直接参与社会生活,为社会的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提供服务,反过来又促进高校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内在机制。大学开展社会服务决不是只做“赚钱”的买卖。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由此可以把握高校科技产业发展的方向。

5.2 关于校企分开的问题。国外以大学为依托创建高科技开发区,并不是由大学去办企业。一般来说,国外大学除了有一些必不可少的辅助企业(如餐厅、学生公寓、学校小商店)以外,大学并不自己开办盈利性生产企业。学校一般只是发挥“技术孵化”的作用,成熟一个推向社会一个,学校一般不参与这些企业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只是通过技术转让获取收益。如果要办企业,教师或学生就带着自己的技术成果,利用社会已经完善的市场机制去贷款,由个人去承担风险,慢慢滚大,变成产业。由此可以考虑我国高校科技企业应采取的财产组织形式。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高校自办了一批科技企业,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应由“校办”变“校有”,学校只是按照资金、人才、技术、厂房等入股比例来获取收益,不能由学校包办企业。

5.3 国外大学参与创办科技园区,其重要职能是起“中试”与“孵化”作用,通过这种形式来孵化出一大批高科技企业。科技园区建立在校园附近,这样既可以有效地利用高校的科技力量,又可以使工业生产与教学、科研环境保持一定的空间距离,便于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由此想到,我国高校在兴办科技企业时,决不能封闭在“校内办大厂”的圈子里,一般应坚持“空心化”模式加强与社会企业的合作,组成新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这样,一方面可以发挥学校的人才与技术优势,另一方面又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但不管是学校自办还是联办企业,都必须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处理好学校与企业的关系。

5.4 国外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风险投资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支撑条件。目前,我国尚未具备这样的条件,为此,政府要制订一系列政策鼓励我国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除此之外,政府要通过其他途径,如财政拨款、减免税收等形式来解决我国高校科技企业的基金问题,等等。

收稿日期:199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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