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海杰[1]2002年在《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评价若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定历史情形下的产物,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存在各种问题,经济责任评价作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核心内容,也存在各种缺陷,如评价与企业目标相脱节,评价内容过于狭窄,而且主要着眼于过去,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等。在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基本框架下,如何完善经济责任评价的理论和方法,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评价的作用,成为当前审计界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评价为研究对象,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内容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经济责任评价涉及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论文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在理论分析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探讨了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的内涵、特征,并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的内容进行了论述。 第二部分探讨了经济责任评价的理论依据、基本原则和基本步骤,并着重分析了进行经济责任评价应当分清的几个责任界限。 第叁部分回顾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历史,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部分围绕经济责任评价体系的构建,对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作用、设置原则进行了研究,并对构建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提出了建议。 第五部分概述了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指出了研究的局限性,提出了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孙晶[2]2012年在《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文中提出本文首先介绍了国企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因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产生的时间较短,所以在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分析了现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其次介绍了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的绩效审计方法。因为专门提及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体现为中国特色。国际上,目前主要政府审计开展的是绩效审计。国外审计机构经过几十年绩效审计的实践,对企业审计采用的评价方法已经日益成熟,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再次在设计国企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引入平衡计分卡理论,采用已有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指标体系,借鉴国外绩效审计评价内容和标准,同时增加新的指标,对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模型。并提出了完善审计评价的保障措施。当然,本文只是根据平衡计分卡的四个方面设定指标值,实际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出不同的指标值。在这里并没有统一不变的模式。最后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按照传统的经济责任的评价方法(通常只是对财务指标的衡量),不能有效地区分出企业之间战略管理上的较大差异和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而新的评价体系却能更好地做到这点,从而更加实事求是地评价经营者的经济责任。
熊国飞[3]2009年在《国企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审计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市场环境产生的巨大变化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促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我们党和政府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实行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国有企业经营者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存和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由于国有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经历的时间不长,其理论和实践都不成熟。在实践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更是人们讨论的焦点。当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从1999年才正式开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不足,实践发展也不充分。另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外部环境相当复杂,尤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更是经济责任审计研究的核心。因而,本文主要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而展开研究。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研究,本文最大的与众不同之处是:第一,引用平衡计分卡的思路构建指标系统;第二,评价方法的选择上力求与审计环境相结合,体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的适时性。本文主要内容包括六章。第一章介绍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框架等内容;第二章,相关概念界定及文献回顾;第叁章阐述本文所运用的相关理论基础知识及其对本文的指导意义。第四章,主要阐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主要包括审计指标系统的设计和评价方法的选择。第五章,引用一个国有企业案例,以验证本文所构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合理性,及所选择的评价方法的应用价值。第六章针对构建的评价体系及其应用方面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完善国企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相关建议。总之,国企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评价什么?如何评价?依据什么标准评价?这些相关问题一直困绕着我国审计人员。为更好地解决这一系统工程,本文通过对国企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构造了一个国企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综合评价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尽管这一体系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解决当前许多问题,但是,这一评价体系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这要求我们扎扎实实地研究这一评价体系,善于借鉴最新研究成果,不断地总结经验,并持续地探索出一条适合审计发展需要的审计评价体系。
范春林[4]2004年在《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评价体系的构建》文中研究表明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企业经营者决定着一个企业的命运,众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是一个重要而备受关注的群体,这个群体甚至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对如何客观地评价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决定奖惩和任用,从而促进这一群体的科学、合理流动,一直以来理论界和实践中均有不同的探讨和尝试,但都没有形成完整的评价体系。 笔者首先对国内外企业绩效评价的现状和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考察,对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代理问题做了深入研究,借鉴国内外企业绩效评价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将新经济中企业发展的各因素分析对比,重视人力与战略管理在企业经营发展和评价中的地位,提出按经济学序数效用原理,将各影响因素按重要性和外部影响的正负效应有序排列,确定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综合评价得分。笔者借鉴成功经验与创新相结合,探讨新经济时期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评价的方法,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提出自己的评价体系构想,试图提供更科学、更全面、更前沿的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评价体系,使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评价更趋于合理。 本文提出的经营者绩效评价体系,打破了传统的以财务指标为主的评价方法,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有机结合,重点考虑了影响企业战略经营成功的主要因素。这一指标体系由财务层面、客户层面、成长战略层面和社会价值层面的评价指标所组成,同时评价标准综合环境和历史因素,实现了对经营者业绩综合、全面、动态的评价。
郭保炎[5]2003年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我国近年来对国企领导干部、机关行政领导及党的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从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如审计的原则、程序、法理依据、审计模式都存在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因此有必要重新构建我国现阶段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理论框架和运行模式。 本文首先阐述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职能、特点、目标、分类等问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中外比较分析;然后论述了我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运行现状和缺陷;最后,提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和法理依据。从宏观、微观、制度定位、主客体、审计目标、衡量标准、审计判据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现有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及存在的问题,从关系设计、主体设计、过程设计、目标分层设计等方面考虑,重构了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目标框架。满足了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监督要求,又解决了判断标准难的问题,利用现行会计制度、法律法规,保证了数据的可行性、监督的有效性和效益性,审计的科学性。
王曼[6]2008年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系统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社会责任对于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是一个全新概念,但现实压力使得中国企业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接受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这首先就需要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有全面、清晰、准确的认识。然而目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系统性的研究还比较少,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因此作者在这篇文章中针对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遇到的各种问题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进行了系统、详细的分析,试图对这些问题给出科学、准确的答案。在本文中,作者对国内外学者在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东西方思想渊源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并总结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共性及特性。结合系统论、企业环境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给予“企业社会责任”新的定义,并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系统”这一新概念,并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系统的边界、结构、特性等内容。根据企业社会责任系统的理论框架,作者设计并构建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设计并构建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体系,其目的是为外部及内部治理提供可参考的评估工具。本文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构建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理论框架,分别从共性及特性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共性及特性角度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理论框架是解决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诸多问题的理论基础。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系统概念的提出及研究。本文借用系统理论、环境理论、能量守恒定律的思想,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并定义了企业社会责任系统的概念、从新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重新定义,并对其的运行主体、系统边界、系统结构、系统特性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构建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体系。在作者提出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系统理论基础上,用系统分析的方法构建了基于管理学思想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分别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结构和研究对象角度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结构模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对象结构模型,从而为企业社会责任系统管理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思路。设计并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体系。作者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共性及特性的基础上,设计了以九大类共50个指标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以AHP、模糊综合评价为评价方法的综合评价体系。
汪立元[7]2013年在《国有企业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和引导国有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强企业管理、建立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方面有效地发挥作用。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存在着内在联系,它有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一企业法人治理制度的建立。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重要组成的审计监督制度手段,能找出症结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从而起到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目的。现有的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往往从政府委托代理的视角、侧重于财务收支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审计,审计评价落后于审计实践,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企业管理的作用未得到充分显现。主要表现在:审计人员对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重点未形成统一认识;国企高管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科学规范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国企高管经济审计现有审计评价方法往往从财务收支的角度,侧重于对经济责任结果的获得,忽略了对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履行过程的监控与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政府官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它的侧重点应该是设计出一套用来有效评价国企高管绩效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必须反映国企高管的全面履责,有利于促进国企经济方式的转变和国企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设计,必须从企业战略目标的角度,综合考虑客户、消费者、职工、社会等各方面的利益,实现相关各方利益均衡化的条件下,企业战略目标的最大化。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国企高管经济审计的相关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评述。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基础是受托经济关系,是我国特有的审计类型。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与实务进行探索。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在健全公司治理制度、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在其审计主体、审计内容等方面与民间审计具有不同的特点。本研究认为,在当前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即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评审;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评审;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评审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性评审。第二,现阶段我国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存在的问题分析。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审计实践,在当前的实施过程中借鉴了一些其他领域的审计评价方法,如沃尔评价模式、现代评价模式、专用评价模式、EVA(经济增加值)评估方法、平衡计分卡法、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模型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等。这些方法对于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但也存在自身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只是侧重于某一方面的评价,不能全面评价国企高管应该履行的经济责任。第叁,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研究。在分析现行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存在与企业长期战略脱节、忽略了对经营过程的监控和考评等弊端的基础上,本研究指出应当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业绩评价、企业可持续发展性保障状况评价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评价叁个方面评价国企高管经济责任。第四,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研究。平衡计分卡作为一种战略工具,对其维度进行合理调整的基础上,完全可以运用于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构建。本研究在分析论述了平衡计分卡优化的可行性基础上,对其原有的四个维度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增加了国企高管社会责任的维度,即分别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社会责任五个层面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进行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该评价指标体系的优点是将国企高管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企业长期经营战略紧密结合,旨在评价国企高管对国企长期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力。在具体指标的设计上,注重了对业务流程的监控和评价;突出了反映国企整个经营过程的具有动态功能的现金流量指标的作用;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均应包括在包括于评价指标体系之中。第五,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的研究。本研究将传统的遗传算法与BP神经网络方法进行了结合,吸收它们的优点,并进行了优化改进,构建了改进的BP神经网络方法模型,并将其运用于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体做法是在传统叁层BP神经网络(输入层、隐含层和输出层)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权值优化层(遗传算法)网络。第六、对改进的神经网络模型用于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仿真研究。本研究在运用层次分析法,得到15个核心评价指标基础上,运用改进的神经网络方法,进行模拟运算。在对选择的华东地区100家典型的国有大型企业调查问卷结果数据进行归类基础上,进行了实证仿真。结果表明,基于BP神经网络改进的BP神经网络方法引入到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之中是完全可行的。第七,国企高管履行经济责任改进对策研究。通过上述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得到有些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合格。本研究从制度层面和国企高管主观层面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改进对策。本研究尝试用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评价的原理研究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来构建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验证方法的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其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思路与评价内容的创新。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只关注国企高管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忽视了其对国企可持续发展力和对国企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的评价。本研究采用全新的视角,将国企高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与国企长期经营战略相结合,侧重于对国企高管在企业长期战略经营绩效实现程度、可持续发展力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评价。(2)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法上的创新。在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时,借用企业战略管理的有效工具——平衡计分卡的原理,并对其优化并进行了维度调整,增加了对国企高管履行社会责任审计评价的维度,在明晰了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社会责任维度逻辑关系基础上,从上述五个层面设计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在设计具体评价指标的时,不仅注重对国企高管任期经营结果的评价,更注重了对经营过程的监控和评价;更突出了反映国企整个经营过程的具有动态功能的现金流量指标的作用;将反映国企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非财务指标的也包括在评价指标体系之中。(3)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的创新。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通常采取的评价方法是AHP-模糊聚类分析法,该法虽具有操作简单、应用较成熟的优点,但也存在数据处理繁琐,并且难以保证计算的准确性的缺点。本研究将传统的遗传算法与BP神经网络方法进行了结合,并进行了优化改进,构建了改进BP神经网络方法模型,并将其运用于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其的适用性在进行了理论分析基础上进行了检验。将优化的BP神经网络方法应用于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之中,在国内尚属首次。
王丹[8]2009年在《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机制研究》文中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表面上看起来是企业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管理体系,实际上需要社会多方主体的配合才能实现。现代社会是一个由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民多种治理主体共存互动的社会,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发挥着主导作用,企业作为社会的经济实体在公共事务治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的重点是法律责任。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不仅仅是企业自觉主动的行为,更多地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推动,需要政府在立法执法、政策支持、媒体宣传、市场监督、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机制的建立。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可以从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本文主要立足于法学尤其是经济法理论,将有关政府调节经济的经济法原则、理念和要求应用到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实践之中,旨在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探求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合理性与现实必要性,着重研究中国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机制中的相关重要问题,主要涉及制度建设、宣传机制、合作机制、监督机制,以及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的研究等方面。全文除导言外,共分六章,26万余字。第一章“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分析”。本章主要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学分析,提出本文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定义;并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出发,研究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下,中西方政府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不同类型的关系,说明在我国现阶段发展情况下,政府应该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完整的理论框架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理论前提和基础。从法学角度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契约理论是重要的切入点,也为企业社会责任中最主要的法律责任提供了理论依据;从私法的角度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突破了传统私法自治的叁大原则——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过错责任,单纯依靠私法规范已经不能真正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因此必须运用具备社会本位、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经济法来进行调节。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统一体,法律责任是其中的核心内容。文章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是企业,企业自治是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的基础;政府并非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方,实现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依靠企业有限自治与政府适度干预相结合。政府的适度干预必须建立在明确政府职能、尊重市场规律、利用法制化的形式明晰政府职责和企业社会责任的界限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在我国现阶段,政府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发挥着鼓励和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和评价体系,营造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和社会环境,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管,加强与外国政府和社会的沟通与合作等方面的作用。第二章“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本章主要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和政策机制方面来研究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从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和政策的要求出发,结合我国目前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和政策方面的实践情况,指出今后的改革方向。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统一体。从法学分析的角度来审视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考察法律对企业社会责任尤其是其中的法律责任进行规制的正当性、范围、方式和司法实践问题,这是企业社会责任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也是政府有效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立法,是规制企业的外部性行为、提高企业及社会的效益的需要,也是调节社会利益平衡、确保政府适度干预的需要。通过对西方国家和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方面的情况梳理和分析,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商法中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在公司法的总体原则、基本制度上突出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同时,要通过强化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法的统一协调,实现企业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价值目标。目前,司法介入企业社会责任还存在诸多困境,应该进一步在法律上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确切含义和对象,通过判例的方法为法官提供判案指导,并建立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司法实践机制。从政策角度来看,国外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等促进本国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近几年,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已经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来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针对性、有效性逐步加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表现出了一些示范效应。今后需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含义,改革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确立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价值目标,并鼓励地方政府运用税收等优惠措施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第叁章“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机制”。本章主要从有关新闻传播的理论入手,推导出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坚持的主要思路,针对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宣传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工作的改革方向。通过对新闻传播理论中的议程设置理论、新闻传播与国家发展理论、“把关人”理论等叁项理论的研究,笔者认为目前应该主动引导,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面科学宣传;拓展渠道,提高对企业社会责任政策信息的把握能力;因势利导,将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契机。我国政府目前已经通过拓宽媒体渠道、设立奖项鼓励、搭建交流平台等多种方式来宣传企业社会责任,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今后应该进一步提高政府和媒体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宣传机制重要性的认识,重视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全面准确的宣传,加强主流权威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舆论引导,拓展渠道,加强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舆论监督作用,并加强对企业家有关社会责任的教育。通过多方位全面的改革,有效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第四章“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合作机制”。本章主要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要求出发,探讨国际上政府与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非政府之间合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机制。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已经超出了一国政府,或者单纯政府职能的范围,政府必须注重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经济全球化在促进全人类发展的同时,也把食品卫生、环境污染、劳工保护等社会问题国际化,而各国对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的焦点不同,导致企业在跨国经营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带来困难。文章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认同企业社会责任是全球合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务实态度;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全球合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现实选择;各国合作共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是全球合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急迫需要。在政府与非政府合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大力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结合非政府组织自身的特点,积极发挥他们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建设、宣传倡导企业社会责任,以及监督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与非政府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第五章“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管机制”。本章主要从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性监督理论出发,结合2009年2月份刚刚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以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为例,探讨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监管的机制建立,并结合政府市场监管的主要方式即信息披露机制,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监管机制。政府的社会性监管是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卫生以及保护环境和防止灾害为目的,对物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伴随着提供它们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制定一定标准,并禁止、限制特定行为的监管,具体包括安全性监管、健康卫生监管和环境监管等。这种监管与企业社会责任所关注的内容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运用社会性监管的理论和要求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是合理有效的选择。文章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围绕“叁聚氰胺”奶粉事件,对我国以前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借鉴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经验和特点,认为刚刚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于改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性问题,应该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体制,理顺中央与地方食品监管体系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保护公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目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存在着自愿披露公司数量少、连续性差、内容不统一、价值不高等问题,有必要强化强制性信息披露,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方式、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第六章“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国有企业是国家(政府)参与经济调节的一种手段,因此对于这种特殊的企业类型,政府应该如何推进其践行社会责任需要重点研究。本章主要从国有企业的性质和目标入手,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取向、内涵和范围进行了界定;并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和现状,指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应该通过有关产权改革,社会责任内涵法制化,评价体系科学化,监督主体独立化、体系化等方面的措施来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国有企业是兼具“营利性”和“公益性”的属性,公益性是首要性质,当公益性和营利性发生冲突时,要以公益性为优先。这种特征决定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取向应该首选公平。国有企业与一般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主要表现在:追求的价值取向、政府是否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首要责任,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功能不同。在此基础上,文章总结出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即主要包括公益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等,其中公益责任是首要责任。回顾国有企业“企业办社会”的历史以及目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状况,对政府推进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进行总结,文章认为虽然国有企业在历史上和近年来对社会责任都进行了积极的实践,但由于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比较模糊、将其混同于一般企业的社会责任,拿较低的标准来衡量企业的经济社会行为,并在很多领域依然存在社会责任的缺失状况,因此目前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情况依然不容乐观。文章认为,推进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首先,需要从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入手,从法律上建立“国家股东权——企业财产所有权”的产权框架结构,从法律上界定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内容的财产权,明确国有企业对包括投资者投资在内的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要通过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法制化的方式明确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再次,要结合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要求,改革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最后,要通过完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体系,引进多元监督主体,共同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唐曼萍[9]2010年在《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行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成为多种所有制经济中的主要经济成分,为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重要微观经济基础。作为国有企业核心人力资本的高管人员是国有企业本金营运实现保值增值的关键要素,是企业形成持久的竞争优势并实现长远目标的重要因素,国有企业不断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高管人员的企业家才能对企业运营的重要作用。但是,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经常可以观察到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基于代理动机和“经济人”特性而做出损害企业价值和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自利性机会主义行为,这种财务行为影响了高管人员企业家才能(或精神)的充分发挥。同时,我们还可以观察到高管人员不惜牺牲个人利益而维护企业利益,实现股东、债权入、企业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财务目标的负责任财务行为。这两种不同的财务行为基于不同的动机对企业价值和利益相关者利益分别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也构成了现实研究中一个有趣的话题。但从国内外现有对高管人员财务行为研究的文献看,学者们多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研究高管人员基于代理动机的财务行为,并且国内的这方面研究都还不够系统和完善;而缺乏对现实经济中普遍存在且为主流方向的社会责任动机下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的研究。因此,本文在委托代理理论、马克思的人性理论、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以及经营者财务理论等理论基础上,选择两个对立而又统一的主题——高管人员代理动机的财务行为和高管人员社会责任动机下的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进行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本文的研究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从理论意义上看,本文结合中国转型经济改革的背景,利用国有上市公司的数据对代理动机下的高管人员过度投资行为和在职消费行为进行了实证检验,从而丰富了这方面的理论文献;本文还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特殊情况,立足国有企业经营的实践,创新的提出了高管人员侵占国有资产行为的理论框架;并结合实践对国有经济中普遍存在的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从而弥补了这方面研究的不足。而从实践的角度看,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对治理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代理性财务行为有用的制约因素,从而为高管人员财务行为的公司治理提供思路;另一方面,我们的研究还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的激励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比较现实的激励措施。本文主要研究了以下内容:(1)财务行为分析的理论基础与高管人员财务行为研究概述。我们阐述了研究的理论基础,并从高管人员财务行为的内涵、行为特征、表现方式、与国有企业价值的关系等方面探讨了高管人员财务行为的研究概述。(2)代理动机下高管人员过度投资行为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从过度投资行为的概念、特点、后果、动因及其度量等方面对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过度投资行为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高管人员的背景特征分析过度投资行为对公司业绩的影响。(3)代理动机下高管人员在职消费行为的理论与实证分析。首先从理论上对高管人员的在职消费行为作了多维度的系统分析,并进一步构建经济模型对是否存在自由现金流量的在职消费行为进行了检验,实证分析了各制约机制对高管人员在职消费行为的影响。(4)代理动机下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侵占国有资产行为的分析。在对侵占国有资产行为的概念简析基础上,分析了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侵占国有资产行为的实质是管理层权力私人收益的获取。其侵占国有资产行为的具体方式有贪污挪用、用企业资产资金行贿、变相管理层收购、贱卖国有资产、利用国有资产私营、异质性激励、侵占无形资产和吃回扣等八大常见的侵占方式。侵占行为有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和法律效应;而影响高管人员侵占行为的因素,既有高管人员自身个性特征和诚信度的影响,又有公司内部产权制度、高管人员任命机制和薪酬契约的影响,还有外部宏观环境中资本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产权市场和外部审计监管力量的影响。(5)社会责任动机下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的分析。首先讨论了社会责任的内涵,阐述了社会责任财务观提出的时代背景、人性基础和社会背景以及社会责任财务观对高管人员理财行为的要求;从对股东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两个维度分析了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的表现;并从高管人员的心理因素和制度环境因素两个维度分析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从内在的心理因素影响看,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主要受高管人员“社会人”的人性特征和其较高层次的需求影响;而从外在的制度环境因素影响看,又主要受我国集体主义的社会氛围、国有企业文化的感召和社会对高管人员价值评价体系等几方面的影响。最后,我们结合“5.12”汶川大地震,从震中抢险救灾和震后恢复重建两个维度具体分析了“东汽”高管人员在灾难面前的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6)对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不同动机下的财务行为治理规范进行了设计。从约束高管人员代理动机的财务行为规范设计和激励高管人员社会责任动机的财务行为规范设计两个方面,从企业内部治理制度设计和企业外部宏观必要环境构建两个维度探索了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财务行为治理和规范的思路。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1)本文以唯物辩证法理论为指导,提出了高管人员财务行为的“二元特征”,克服了传统“一元化”理论的片面性。现有中西方研究高管人员财务行为的文献主要基于代理动机来分析高管人员降低企业价值的财务行为,而本文突破这一传统的“一元化”理论,还提出了高管人员基于社会责任动机而提升企业价值和实现利益相关者财务目标的财务行为,从正反两个方面完善了高管人员财务行为研究,使高管人员财务行为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视野。(2)本文从高管人员的个性特征分析过度投资行为,并进行了实证检验,为抑制过度投资行为指明了方向。现有对高管人员过度投资行为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公司股权结构制衡机制和宏观投融资体系与制度层面的解释,本文突破宏观研究的层面,而从微观层面探讨了高管人员个性特征对过度投资行为的影响,以及过度投资行为对公司业绩的影响。(3)本文探讨了公司治理机制对高管人员在职消费行为的影响,并进行了实证检验,为抑制过度在职消费行为指明了方向。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从自由现金流量的视角检验了高管人员在职消费行为的存在,并发现公司制约机制对高管人员在职消费行为有制约作用,从而为过度在职消费行为的治理找到了理论支撑。(4)本文构建了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侵占国有资产行为的理论分析框架,为高管人员侵占行为的治理找到了理论依据。通过研究,我们阐述了高管人员侵占国有资产行为的内涵和特征,概括了高管人员侵占国有资产行为的主要方式,分析了高管人员侵占国有资产行为的实质和效应,探讨了侵占行为的影响因素,从而为高管人员侵占行为的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有益的思路。(5)本文突破现有研究,提出了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并在系统的理论分析基础上,运用案例研究方法对其进行了实证检验,为弘扬正气、科学理财提出了政策建议。现有研究主要关注企业法人社会责任的履行,而对高管人员社会责任及其社会责任动机下的财务行为研究不足。本文基于这一研究现状,根据高管人员履行社会责任的理财行为实践,提出了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主要通过高管人员提升企业价值和实现利益相关者财务目标的理财行为体现出来,这与现有中西方普遍的高管人员基于代理动机而降低企业价值和制约利益相关者财务目标实现的财务行为研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本文对“5.12”汶川大地震中“东汽”高管人员的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进行了深入的案例分析,研究发现在危机状况下国有企业高管人员会基于社会责任动机而做出提升企业价值和实现利益相关者财务目标的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这对弘扬正气、科学理财提供了有力的例证,这对我国国资管理工作中如何做好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的科学引导是一个有益的启示。(6)本文提出了约束高管人员代理动机的财务行为规范设计和激励高管人员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的行为规范设计,为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有益的思路。在对高管人员财务行为治理规范方面,本文突破现有的公司治理思路中仅对高管人员代理动机下的财务行为进行规范、且侧重于物质激励的方式,而补充还应对高管人员社会责任动机下的社会责任财务观行为进行合理的引导和重点加强精神激励,并结合企业微观层面和国家宏观政策环境的层面探讨了高管人员财务行为规范化的设计。
孟凡良[10]2012年在《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我国国有企业中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家群体。其中,中央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在叁十年成长中的不凡业绩,使其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已成为令人向往的职位之一。然而,我国各项改革仍处于逐步深化的过程中,由于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滞后、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以及企业家自身的原因,也发生了许多影响巨大的中央企业经营者利用职权侵吞国有资产和玩忽职守、重创企业的事件,并由此引发了较为广泛的社会效应与政治后果。这表明,中央企业经营者的职业道德风险开始成为制约企业正常成长、影响国有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因素。本文旨在揭示我国中央企业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产生机理,建立道德风险行为的监管与预警机制,以避免或降低中央企业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行为及后果。本研究在对我国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行为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和伦理学的相关理论,揭示和验证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行为的成因、过程和典型行为特征,提出了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行为的界定概念,建立了由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构成的叁个维度综合测评的管理行为分析模型;并针对典型的道德风险行为,运用叁维度分析模型剖析其生成机理、触发因素,揭示其阻断与管制的路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央企业建立道德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路径、方式,设计了预警指标体系的结构与测度方法。并从国有资产管理角度提出了防范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行为的公共政策建议。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由八章组成。第一部分是研究主题的提出与相关基础理论的综述,为论文设定了研究目标、研究方案,为全文奠定了基础理论平台,由第一章与第二章组成。第一章是关于研究目标、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的讨论;第二章是关于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的相关理论研究综述。第二部分是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的基本理论研究及其实证分析,是论文的核心内容。由第叁章、第四章、第五章组成。第叁章论述了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行为的基本分析模型,建立了道德风险行为的测评由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来界定的叁要素概念;第四章是关于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行为的实证分析,进行了抽样调查问卷与专题访谈的内容设计与结果分析,分别针对中央企业领导人、专家学者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人发放了856份调查问卷,验证了从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叁维度模式建立道德风险行为监管标准的可靠性与可行性。第五章是关于经营者道德风险行为的生成机理的讨论,对道德风险行为产生的企业内因与外因、触发因素进行了原理性论述,并专门选取典型的职业倦怠行为与道德风险的关系进行了剖析。第叁部分是关于中央企业建立经营者道德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论述,是论文的主体内容,由第六章、第七章组成。第六章论述了中央企业建立经营者道德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目标、原则与方法,围绕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的标准设计了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预警指标结构,并建立了具体测度方法;第七章提出了中央企业建立经营者道德风险预警机制的有关公共政策建议。第四部分是全文的结论与研究展望。说明了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与主要创新点,陈述了研究不足及其原因,并对论文研究的后续工作进行了预期与展望。本论文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委托课题“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预警机制研究”的主体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 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评价若干问题研究[D]. 代海杰. 暨南大学. 2002
[2]. 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D]. 孙晶.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2
[3]. 国企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研究[D]. 熊国飞. 华东交通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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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问题研究[D]. 郭保炎. 武汉理工大学. 2003
[6].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系统研究[D]. 王曼. 天津大学. 2008
[7]. 国有企业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D]. 汪立元. 东华大学. 2013
[8]. 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机制研究[D]. 王丹. 华东政法大学. 2009
[9]. 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行为研究[D]. 唐曼萍. 西南财经大学. 2010
[10]. 中央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研究[D]. 孟凡良. 华中科技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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