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审计:问题与改革——次问卷调查的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问卷调查论文,中国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调查背景
问卷调查“既可为准确评价和改革现行审计体制提供重要的学术研究数据,也可为那些关心国家审计和人大预算监督问题的各界人士提供可资思考和参考的实证信息”①。
除之,实施此次调查还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
一方面,迄今为止,学术界尚未就国家审计问题在人大、政府、财政等与审计工作息息相关的领域和部门进行过一定规模或全国性的问卷调查。
另一方面,国家审计现象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利用问卷调查平台,广泛收集、比较和综合社会各方面对中国国家审计的不同看法和意见,集思广益,这既可使审计理论研究更加接近于社会现实,研究结论和建议也更富准确性和说服力。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划分为五大部分,共122个调查命题:
第一部分:中国国家审计基本状况(包括35个命题),重点调查国家审计在现实政治经济中的定位、现状和体制优劣等内容,这是评价与改革现行审计体制首先需了解的内容。
第二部分:预算执行审计基本问题(包括34个命题),重点调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关系、预算执行审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预算执行审计改革趋势等内容,调查突出了预算执行审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第三部分:现行审计体制总体评价(包括3个命题),主要调查答卷者对现行审计体制总体认识以及改革倾向,“改还是不改”、“小改还是大改”这类民意性信息对于现行审计体制的价值判断及其改革设想的提出极为重要。
第四部分:审计体制改革应考虑的原则性因素(包括25个命题),重点调查影响或制约改革的政治经济环境、审计独立性和现实可能性等方面因素及其影响程度。一般讲,在判断一个体制或制度优劣时,需要首先有个评价标准,以便于对不同体制进行判断、比较与选择。
第五部分:各种审计体制观点的比较与选择(包括25个命题),依据第四部分调查结果及其与各种体制观点②之间相关性分析,间接比较和推断出答卷者对不同体制观点的选择倾向③。
三、调查对象及分类
(一)调查对象
审计监督是一种社会性活动,牵扯多方面利益关系,为了确保调查结论的公允性,我们将审计机关以及与审计工作存在较强联系的系统或领域确定为调查对象范围,具体包括:
1.人大系统。一方面,人大工作本身就与审计监督存在密切联系;另一方面,人大机关领导大都曾担任过党政部门领导,具有比较丰富的党务和政府工作经验。所以他们对审计问题的看法应该是比较综合和成熟的。
2.政府及财政机关系统。财政部门是政府中负责组织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职能部门,也是审计监督首要对象。所以,政府和财政机关答卷者的意见(特别是对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看法)对于研究是极有价值的。
3.审计系统。广大审计工作者处于审计实践第一线,他们对审计工作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感悟,对审计问题也有深刻的认识,毫无疑问他们始终是首选的调查对象。
4.专家系统。理论工作者可以以专业的、学术的视角表达他们对审计问题的独特看法。鉴于审计监督是依法进行的财政财务监督行为,所以将法学、财政学、政治学以及传统的会计审计学学者纳入调查对象范围。
5.其他。主要是企业、法律、党务、政协等系统的工作者。
(二)分类
调查对象按系统和职务分类如下(为了便于统计和分析,用代码表示):
1.人大系统(A)——全国人大干部(A1)、省级人大及财经委领导(A2)、省级人大一般干部(A3)、地市级人大领导(A4)、地市级人大一般干部(A5)。
2.政府和财政系统(B)——政府领导(B1)④、省级财政机关干部(B2)、地市级财政机关领导(B3)、地市级财政机关一般干部(B4)、政府其他部门干部(B5)。
3.审计系统(C)——审计署(含特派办)干部(C1)、省级审计机关领导(C2)、省级审计机关一般干部(C3)、地市级审计机关领导(C4)、地市级审计机关一般干部(C5)、县级审计机关干部(C6)。
4.专家系统(D)——法学(D1)、财政学(D2)、经济学(D3)、政治学(D4)、社会学(D5)、会计审计学(D6)。
(5)其他(E)。
四、调查规模
经过对问卷调查表的试答与评估,发现调查命题较多、填答难度较大。故将目标回函率估定在10%左右。为了保证基本的样本量,样本规模确定在1500名左右⑤。
借助于政府网站、通讯录、出版物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等多种途径,最后确定了具体调查对象名单,共计1498名,具体分布见表1。
五、调查实施
问卷于2005年6月陆续发出,随后于8—9月进行了追函(即对未回函者再次发函督促);截至2005年10月31日,收回问卷438封,其中有效问卷401封。另外,因地址、答卷人变动和书写等原因退函44封。
回函率30.12%⑥(438/1498-44),有效回函率27.58%(401/1498-44)。回函分布与比率(见表1):
表1回函分布与比率
系统类别
人大系统
政府财政系统 审计系统 专家系统其他 合计
发放数 409 260
675 108 46 1498
退函12
4206
244
回函数 101 47
204
36 13
401
回函率 25.44% 18.5%31.15% 35.29% 29.55%
占全部回函的比重25.19% 11.72%
50.87% 8.98%
3.24% 100%
在所收回的调查表中,按系统细分,比重在5%以上的答卷者为(见表2):
表2回函比重在5%以上的答卷者
答卷者比重
地市级人大领导(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14.19%
地市级审计机关一般干部13.07%
省级审计机关一般干部 11.47%
地市级审计机关领导(正副局长)
9.60%
省级审计机关领导(正副厅局长)
7.20%
地市级财政机关领导(正副局长)
5.07%
审计署(含特派办)干部
5.07%
合计 65.67%
六、统计分析程序和方法
(一)第一至第四部分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程序和方法
1.统计结果。即对每部分的命题逐一就系统和职务⑦进行统计与非参数检验⑧(以调查命题1⑨举例说明,见例表3)。
说明:表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左边部分是问卷对象的统计特征,用交差表的形式给出;右边部分是就不同系统及同一系统内部不同群体对该命题的意见选择差异性统计。在交差表中,意见选择类型有五种。而答卷者根据系统也分别分成了不同的类别。在这些类别中N表示该类别持某种意见的人数,系统中的百分比是系统内部五种不同意见的比例大小。合计栏中则反映的是各系统占总体答卷者的百分比。这样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不同系统占总体的比例、五种不同意见占总体的比例、系统内部在该类别中所占的比例。Z值是用于检验两个独立样本是否来自于同一分布总体。sig(P值)表示双尾渐近显著性概率,如果sig<0.05,拒绝原假设,说明在大于95%的概率上样本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
在非参数检验栏中,我们对每个命题采用独立样本的非参数检验,分项检验只写出了显著性sig<0.05的类别,比如A-C的意思是人大系统(A)与审计系统(C)之间的差异性检验,A1-A2的意思是人大系统中全国人大干部(A1)与省级人大及财经委领导(A2)之间的差异性检验,以此类推。
2.总体分析。根据非参数检验结果,建立相应的函数来统计和分析各系统以及各系统内部组成部分对该部分命题的同意度和差异性,包括进行显著性差异、年龄和系统差异、系统内部差异等方面差异性统计分析。
差异性是由于不同答卷者对同一个命题的不同看法产生的,决定差异性程度大小的主体是不同的答卷者。当一个命题下有多组显著差异性时,可以将不同类别的比重作为权数建立一个函数,求出各个命题的差异性程度:
代表存在显著性差异的一组类别各自占总体答卷者的比重,f表示出现的频数。根据这一函数就可以求出各命题的显著性差异,同时还列出该部分命题的同意率和差异性排名。
3.结论。据以上分析,总结出每部分较为典型的调查结论
(二)第五部分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程序和方法⑩
1.描述性统计。就该部分调查结果作相应的描述性统计,以了解答卷者对不同审计体制观点的态度,为进一步的分析提供一定的对比与参考:
表4中同意率反映的是答卷者的认同度,而标准差反映的是样本内各变数变异程度的度量。同一组数据中标准差越小,说明该数据集中度越大;标准差越大,则该数据的离散程度就越大。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到,“立法论”的标准差最大,而其他观点特别是“合并论”和“现状论”最小,答卷者对这些观点的态度分布比较趋于均匀,没有明显的偏差。
2.选定基础指标。第四部分“审计体制改革应考虑的原则性因素”包括制约或影响改革的三类问题(政治经济发展变化、审计独立性和现实可能性)及其具体构成因素。由于这些因素(命题)是事先根据分析的需要而自行设计的,并不能表明这些命题全都是适当的。为了尽量减少主观性,我们根据答卷者对命题的同意率高低来有针对性地从中选取一些命题作为评价和选择各种改革观点的指标依据。
3.采用离散系数法综合评价。通过测算所选定指标与不同观点之间的相关性,来测试和判断答卷者对每一种观点的倾向,从而寻找人们最认可的、支持率最高的审计体制观点。
综合评价方法有很多种,比如有模糊数学、专家评估等等,当目标较少时一般运用此类分析方法。但这部分调查涉及的命题较多,所以在多命题中用离散系数定权法来确定各自的权重,这样就避免了主观性。基本程序如下:
(1)构建指标层次表。
首先,对所选定的15个基础指标进行相关性检验。之后构建指标层次表(见表5)。
(2)确定各层次权重。
采用权重确定方法——离散系数定权法,基本原理是在多指标决策中,各指标的相对权重大小取决于该指标隶属值的相对离散程度。
C层和B层次权重确定过程如下:
——C层次权重确定过程
经过计算,得到C层内的权重(见表6)。
——B层次权重确定过程
在层次权重确定好的基础上,利用这些指标和对应的权重,通过下面的函数可求出这三类命题各自的综合指标,即根据已求得的各个指标的隶属度矩阵和权重数,再求出该层指标的综合指标。
求出这三类命题各自的综合指标后,可用C层次权重确定过程的方法来确定层次B的权重。如此也可最终求出层次A的综合指标。但这样就掩盖了层次B中的三类命题之间对于决策者而言各自重要程度的不同。在现实中,这三类命题反映的是审计体制改革的不同侧面,具有不同意义,所以在此层次中应选用富有选择性和决策性的工具来分析。因而我们在该层运用AHP中1-9比率标度法(见表7),同时参照标准差定权法确定出的各基准间的权数来进行B层权重分配。
根据1-9比率标度法评价标准,再综合多位审计专家和统计专家的评判意见,得出了B层三类基准指标的重要性关联判断矩阵(见表8)。
三个指标通过专家评判进行两两比较后,其初始权数形成判断矩阵A。
对专家评判后得出的判断矩阵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计算,初步确定三个指标的权数为:0.25、0.59、0.16。
对判断矩阵的一致性进行检验:
当需要赋权的指标较多时,矩阵内的初始权数会存在着相互矛盾的现象,如是的权数。如果是二阶矩阵(互反矩阵),初始权数实际上只有一个,因而它总是一致的。三阶矩阵的一致性也比较容易达到。但对于阶数较高的矩阵,直观地对一致性进行判断就不太容易了,如对于九阶矩阵而言,独立给出的两两判断初始权数有36个,达到一致性就很困难了。因此,当判断矩阵的阶数较高时,就需要对其一致性进行检验。
检验的步骤如下:
首先,计算随机一致性比率C.R。
C.R=C.I/R.I(只有C.R小于0.1时,才能说明通过判断矩阵得到的权数具有较好一致性)。其中:C.I=(λmax-n)/(n-1),称为一致性指标,R.I为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
通过表9得到R.I=0.52
由此得出C.R=C.I/R.I=0.027/0.52=0.052
由于C.R<0.1,因而可以认为通过判断矩阵得到的权数达到了一致性要求。通过以上过程的计算,可得审计体制改革应考虑的原则性因素层次中各基准权重(见表10)。
经过1-9比率标度法的计算,得出第二层的权重分别为0.16、0.59、0.25,再结合离散系数定权法确定出的各层基准间的权数,可以得到最初层次中多目标在决策中的权重表(见表11)。
(3)建立目标函数
根据上面所求得的各命题的最终权重,建立如下目标函数:
A表示七种不同体制观点倾向,利用此函数综合各指标对最终目标决策的影响,得出一个可以比较的参数,从而为目标的选择提供依据。通过目标函数的计算可以得出七种体制观点的最终得分和排序(见表12)。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到这七种体制观点的综合分值和排名,为了更进一步探讨这七种观点之间是否存在着差别,可以对各层次中这七种观点进行统计检验(见表13)。
从表7-14看,七种观点在这三方面命题上都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差异,由此也不难理解在目标中这七种观点同样存在着显著性差异。根据以上的统计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各种审计体制观点无论在某一个具体命题还是在某一类别上都存在着差别。
4.采用因子分析法综合评价。为了进一步提高结论的准确性并与离散系数法综合评价结果相互验证,我们在采用离散系数法之后,又运用因子分析法综合评价。这一方法的基本原理是根据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大小把变量分组,使同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较高,不同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较低,每组变量代表一个基本结构,这个基本结构称为基本因子。用因子分析方法,求出三类命题各自的综合因子得分,即对每一类命题提取其中绝大部分信息汇总成一个变量来反映该类命题与其他命题的区别,这样在尽量不损失原有信息的基础上起到简化提炼信息的作用,以全面反映问题的本质。
在这三类命题各自综合其内部信息的基础上,计算各主因子得分后,再结合表7的1-9标度法对该层次权重的评价组建综合模型,可得出各自的综合得分(F)(分析和计算过程因篇幅所限省略),对这七种观点进行综合评价(见表14)。
表14各种观点综合得分与排名
7种观点现状论 合并论
垂直论 升格论
立法论 审计院论 双轨制论
得分(F)1.682
1.8112.341
2.2552.605 2.4762.051
排名7
63
41 25
从表12和表14对七种审计体制观点的统计得分可以看出,虽然这两种方法最终的得分不一样,但这七种观点的排序是一致的。
七、调查结论
经过对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出了以下总体性结论:
1.答卷者对中国国家审计的现行行政型定位和体制弊端有较为明确、一致的认识。
2.改革现行审计体制是大多数答卷者的意见。
3.改革观点不统一,但相对而言,“立法论”更容易得到各方面比较一致的认同。
此外,一些具体结论(或解释性结论)主要是:
1.答卷者认为,现行审计体制是“劣势突出而优势不明显”。即答卷者对于现行审计体制劣势的认同比较一致,整体上看法差异不大;但对现行审计体制的优势则难以取得比较一致的认同,整体上看法差异较大。
2.审计系统答卷者对于审计与政府关系的认识上存在一种比较矛盾的认识,既离不开对政府支持的依赖,同时又希望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3.答卷者对中国国家审计存在理论上(或法理上)与现实上两种不同的认识,即对许多审计问题存在“理论上不合理,但现实中却似乎是合理、可行的”的矛盾认识。
4.许多有关中国国家审计在理论上或传统上达成的“共识”,现在受到答卷者的质疑甚至否定,且主要集中在对现行审计体制优势的看法上(15)
5.大多数答卷者认为,审计工作的开展与审计体制存在密切的关联关系,当前凡是与行政型审计体制相适应的审计工作发展就快。
6.在大多数答卷者眼中,审计与人大之间的间接关系,不能和审计与政府之间的直接关系混为一谈;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之间关系的深化必然受到现行体制的限制。这也意味着审计机关对人大的服务面临体制性“壕沟”。
7.绝大多数答卷者并不认为现行审计体制是完善的。
8.大多数答卷者认为应该对现行审计体制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但何为“比较彻底的改革”观点不统一;相对而言,“立法论”是各系统答卷者更可能认可的改革观点。
9.答卷者普遍强调改革的理论意义和必要性,但对改革的现实可能性则相对考虑不多,而否定改革的观点恰恰强调的是现实可能性方面的因素。
10.相对多的答卷者(除人大系统答卷者)并没有从宪法和人大制度本身的限制性因素考虑“立法论”改革,即尚没有考虑到改革在具体制度设计和技术层面上的因素(16)。
八、几点说明
1.根据调查结果,可按同意率和综合得分将上述七个审计体制观点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立法论”,“审计院论”;
第二层次:“垂直论”、“升格论”和“双轨制论”;
第三层次:“现状论”和“合并论”。
第一个层次中的两种审计体制观点是得分、排名和支持率最高的审计体制观点,最后一个层次中的“现状论”与“合并论”则是答卷者最不支持的两种审计体制观点。这也说明审计体制改革具有较为广泛的民意基础,并且这种改革不是在原有的体制基础上作小的或局部的变动,而是一种全新的体制。
2.总体上看,答卷者对于所调查的中国国家审计问题的看法是一致性大于差异性。但因系统、部门、职务以及利益倾向不同,在个别问题上(特别是在对改革的态度和改革观点选择上)仍然存在比较明显的系统性差异(17)。比如:
(1)审计系统答卷者与专家系统答卷者在对现行审计体制优劣势的看法上存在相对明显的差异;审计系统答卷者与人大系统答卷者对改革观点的选择上明显不同,前者多从加强审计监督角度出发,还相对多的选择“审计院论”和“垂直论”,而后者多从完善政治架构和加强预算监督出发,还相对多的支持“双轨制论”。
(2)不同级次的地方审计机关答卷者的观点不尽一致,比如,省级审计机关与县区审计机关的答卷者在改革观点的选择上就明显存在差异,前者偏向“审计院论”而后者更偏向“垂直论”。
(3)审计机关答卷者与政府系统答卷者对于审计与政府关系认识上,特别是有关审计独立性、审计经费、审计结果公告等问题上,并不因为审计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分而取得一致,这反映了一种潜在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
(4)人大系统答卷者和专家系统答卷者对改革的期望程度相对要大于政府财政系统答卷者和审计系统答卷者。
3.人们的某种改革倾向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特定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所以在设计改革设想时,应充分考虑并把握住环境条件的发展变化及其带来的影响。
4.以上是我们从现有的调查数据中得出的基本分析与结论,但由于抽样技术和问卷设计本身的一些缺陷,调查难免会有一定的误差。这就要求在应用上述分析结果时,应从现实情况出发,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确保对分析结果有一个灵活、准确、综合的应用。
注释:
①这是在问卷调查表首页中所标明的调查目标。
②共列举了七种审计体制观点:“现状论”、“审计院论”、“立法论”、“升格论”、“垂直论”、“双轨制论”和“合并论”。
③这种调查把答卷者的思考和选择过程与众多限制性因素相联系,尽可能地排除了答卷者某些既定的、表面的、感性的认识,会增强结论的准确性和说服力。
④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
⑤由于调查对象特别是像审计署司(局)长和地方人大、政府、审计和财政机关的领导职数是一个相对有限的量,再加上在调查对象落实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因素(如职位变更和届中调整),所以再扩大调查对象规模的确有困难。
⑥总体回函率为30%左右,大大超出我们的预定目标。但相对于全国性的问卷调查来说,总体回函数量略显不足。我们的解释是:第一,调查对象群体的规模有限;第二,调查命题较多,再加上第五部分设计较为繁琐,填答有一定难度;第三,调查对象已超出审计界,而审计工作毕竟带有一定的专业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其他各系统调查对象填答难度;第四,审计体制改革牵扯到政治体制,一些调查对象对此较为敏感,有所顾虑;第五,大部分调查对象为所在部门或单位的领导或担任有一定行政职务,工作较忙,时间有限;第六,个别调查对象有抵触情绪。
⑦统计中只部分运用了年龄数据,鉴于本科学历的普遍性,分析中舍弃了学历数据。
⑧从答卷者的分类可知,他们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且他们对问题的看法并不呈正态总体分布。利用非参数检验来比较这些独立的看法是否具有相同的概率分布,可以检验不同的系统之间和同一系统内不同群体之间对某个命题的看法是否存在差异性。在对每个命题进行检验的基础上,利用交差表将答卷者对该命题的看法统计出来,可看出各系统答卷者占总体答卷者的比例、各个系统内部对该命题不同看法的比重大小、总体中五种不同的意见(即完全同意、基本同意、中立、基本不同意、完全不同意)的比例关系。
⑨调查命题1:“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建立国家审计的初衷主要是为了加强政府经济监督职能”。
⑩本部分数据是基于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而来,但由于篇幅有限,原始数据无法完整提供。所以以下只是借助于部分数据分析,来介绍我们的分析思路和方法,以供读者参考和鉴正。
(11)即“应适应‘财政监督权在民’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国家财政管理中的本质要求”、“应适应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要求”、“应适应完善人大制度与强化人大预算监督要求”、“应适应构建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要求”、“应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
(12)即“应有利于避免审计机关负责人任免和政绩评价主要由政府决定的局面”、“应有利于避免和减弱政府行政行为对审计机关独立履行监督职责的制约和干扰”、“审计规划、任务和工作应具有法制性、稳定性和程序性,以避免人为因素影响”、“应有利于依法独立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和全面的对外披露”、“应有利于审计决定的执行”。
(13)即“不能脱离政府和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的支持”、“不应削弱政府经济监管职能”、“应与人大主导和组织审计工作的能力和经验相适应”、“应考虑政府对改革的影响力和制约力”、“应便于人大和政府对审计工作领导责任的协调和划分”。
(14)73~97为命题编号。其中,73~77是反映的命题,81~86是反映的命题,88~97是反映的命题。
(15)比如,“审计事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该命题同意率排名第三,这是一种制度安排),但“审计工作容易得到政府和政府领导的支持”却受到置疑(该命题同意率排名倒数第一),这反映出制度设计初衷与现实状况出现较大的背离。还有像“政府领导直接抓审计工作,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现行审计体制有利于审计经费的保障和工作条件的改善”等命题和认识已得不到大家广泛的认同。
(16)比如没有结合人大监督权内容和要求来考虑审计机关隶属关系和审计监督职责的重新安排。
(17)所以仅仅以某一方的观点为标准或依据去设计改革设想可能存在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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