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论文_葛梦元

浅析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论文_葛梦元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在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下,企业内部结构正不断发生着变化。纳税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而企业依法缴纳税款也是维持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保障。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并实施的大背景下,企业对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应作出适当的调整,从而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本文将针对企业在新税收政策下的纳税筹划进行分析。

关键词: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法;递延纳税;小型微利企业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含义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指的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预测并规划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整理涉税项目。依照国家出台的与本企业相关的税收扶持政策来促使企业合理纳税,为企业减负,从而实现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一)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实现利润最大化

按照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项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是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小型微利企业本身的所得税就为20%,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将自动享受税率上极大的优惠:应税所得在100万元以下,实际税率为5%;应税所得在101万元至300万元时,实际税率为10%。同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也规定了如果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等一系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此可见,对企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尽可能的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领域,必然会使得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减少,从而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

(二)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延期纳税是指通过纳税筹划,在合理和合法的情况下,使企业争取实现纳税延长期最大化。在一定纳税总额的前提下,纳税延期时间越长,延期纳税增加的现金流量产生的收益就越多,从而使得降低的税收就越多,这样可以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去扩大投资,实现企业自身在短期内的长足发展。延期纳税相当于是政府给企业的一种与延期纳税额度相等的无息贷款,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例如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通过纳税筹划技术的运用,对应扣未扣的企业所得税享受5年内递延纳税的优惠规定,这可以缓解企业在亏损时纳税能力低迷的情况,使企业获得更多流动资金,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获利。

(三)有利于企业提高经营管理的水平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首先要完整的掌握自身内部结构,明确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的法定收入、成本、利润,对各项应税所得能够准确的核算。其次在进行预测工作时,要明确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涉及的税收条款,并将纳税筹划形成完整的体系。可以说,通过纳税筹划,提高了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了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了企业的活力,最终使得企业能够蓬勃发展。

三、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区别

由于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而规定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一般都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进行税制的改革,由于我国对于税制这方面的经验还不够完善所以需要借助发达国家的经验来建立一个统一适合的企业管理类的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所以为了能够使市场有更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就相比于旧的有很多优越性,主要体现在:

(一)纳税主体和纳税对象界定更为清晰

相较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旧的企业所得税法通常将纳税人分为内资和外资,来使得两者用到不同的税制。例如,之前的旧法将纳税的主体划定为“在我国境内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通常情况下对于外资企业和组织通常划分为不同的经营性之:我国境内谁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以在这时通常由于界定不是十分的严格对于纳税主体划分的不够明确从而造成纳税对象的混乱,这样就对于纳税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是对于新法来说则是将企业划分成为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对于居民企业而言就是指企业在中国合法成立,或者在国外成立但是管理机构是在中国的境内,而对于非居民企业而言则是在国外成立的机构并且在中国国内没有进行设立管理机构,但是却有一定的来源源自于中国的境内。所以在新法中对于纳税对象的划定则是十分的明确,通常对于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非军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建设机构的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统一并且适当调低税率

在传统的旧法中规定的内资企业法定税率是33%,同时还有对于纳税所得额较低的还有两种即18%和27%两档低税率。除此之外,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国务院规定了他们的企业所得税,对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一般都较低即都是按照减少15%的税率进行征收。对于外资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都是30%还需要加上地方所得税的3%和外资企业的15%、24%的区域优惠税率。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旧法中对于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较多而且在不同的地方进行纳税的档次还不同,所以对于新法而言就变得简单的多,统一的对于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都为2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都调整为20%。

(三)统一和规范了税前扣除标准

由于旧法规定的时间距离现在已经有了很长的时间而且当时没有一套合理的完整体系来进行指导所以对于在税前扣除的规定对于内外资有很多不合理的差别很容易造成企业对于纳税的不满意。以职工薪水为例,在就法中一般规定内资企业进行的是税前工资制度,计算一般是按照每月每人工资税前扣除1600,并且超过的部分不再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外资企业则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进行扣除的。又例如,对于公益性质的募捐,灸法规定内资企业的工艺和救济性捐助需要进行缴纳3%的税,但是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则是按照实际的进行扣除。所以这些不平等的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就限制了内资企业的发展同时还会带来企业间的矛盾,这样不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使得在竞争中造成不公平的现象。所以对于新的税法来说对于居民企业或者非居民企业都是按照同一套标准来进行,这样有利于市场竞争公平的趋势。

(四)统一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旧法的优惠政策不仅对于优惠的导向不够明确同时需要申请的政策还十分的复杂,这就使得不能够及时的、彻底的发挥出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而在新法中对于优惠导向则是十分的明显,不仅对于内资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统一并且来对旧法进行了优惠政策的调整,对于区域性的优惠进行了减少这样将会有利于所以区域性的税负差距,同时在新法中还指出了需要需要加大全国的产业倾斜力度,这样就能够在社会中构件一个以产业倾斜为主、地区倾斜为辅的产业政策和地区政策相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案设计

(一)纳税义务人的纳税筹划

企业成立之初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根据自身具备的性质,综合考量成为不同的纳税义务人所负担的经济成本,合理选择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组织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自然人企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公司制企业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收到股息红利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与合伙制企业相比,公司制的优势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具有无限存续的可能性,就算一个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接连退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依然可以存续下去,降低了企业风险。而合伙制企业则需要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是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的行业,如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技术转让所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等,可以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三是企业可以利用所得额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追溯期一般为5年,这无疑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当企业持续亏损是仍然有信心继续经营,有机会改变经营策略,调整产业结构,进行背水一战。

(二)关于税率的纳税筹划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应税所得的不同依法享受5%或10%的优惠税率。因此,企业应积极通过增加资产总额,调整从业人员数量等方式向具有优惠税率的企业形式靠拢。当企业达到相应的标准时,应及时准确的选择优惠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使自身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三)存货计价的纳税筹划

企业需将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相结合,综合考虑企业财务状况、经济利益、经营成果等对自身的影响,合理采用存货计价方法。为了防止企业的资本支出超出预期,企业会计人员可以对存货成本采用均分计价的方法,同时根据企业的成本与利润之间的比值来合理预估企业的走向。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准确核定企业存货的实际价值,提高存货计价的纳税筹划水平,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四)运用优惠税率进行纳税筹划

在新的税法中指出对于新企业来说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是统一成一样的税率即25%。但是对于一些企业进行了优惠的税率,例如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通常都为15%、对于小型微利企业为20%,同时对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则是将所得税进行了地方的见面优惠,对于非居民企业来说降低为20%。对于新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设置不仅能够使企业得到好的优惠条件同时还能够带动企业的活跃力度,这样都是为了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已经成为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有利保证。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来进行纳税筹划,不仅能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让企业认识到自身发展中的不足之处,及时对战略发展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修正。同时也可以保证企业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降低企业纳税风险。更重要的是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促进企业得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韦敏艳.企业所得税筹划策略分析[J].纳税,2019(20).

[2]葛林.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探析[J].中国商论,2018(28).

[3]焦刚领.纳税会计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的时间研究[J].纳税,2017(31).

论文作者:葛梦元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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