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东亚货币联盟的途径:一个设想_汇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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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22,F8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64[2002]06-020913-0556

货币联盟是指一些国家为了维持各国货币间的汇率固定,所达成的一项协议。即把货币的对外价值,确定了一定的比率,采用共同统治的形态,以使货币在国际交易上能有利方便。货币联盟,就其发展程度来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松散的联盟,即货币一体化还处于较低的阶段;另一种是紧密型的联盟,即货币一体化已达到很高的程度,表现为联盟内部通行一种货币和设立共同的中央银行。前一种的代表是在欧元诞生之前的欧洲汇率机制(ERM);后一种的代表是欧元和欧元之前的东非共同货币,尽管这种共同货币仅维持了10年。为了分析的方便和不至引起歧义,本文的货币联盟专指建立了单一货币的货币联盟,也即紧密型的货币联盟。

关于一个地区建立货币联盟的可行性分析方法有两种:最优货币区理论和货币区的收益与成本分析法。

最优货币区理论是由蒙代尔、麦金农、克鲁格曼等人提出的。它通过要素流动性、开放度、经济联系程度、经济冲击的对称性、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要素价格的柔性、政策偏好的相似性等一系列标准,来分析一些国家或地区之间是否适宜组成货币区。艾西亚马认为蒙代尔和麦金农等人提出的最优货币区模型是“单一标准分析”,即分析范围过于狭窄。或许更好的方法是公开列举建立货币区的收益和成本。加入货币联盟有收益也有成本。加入货币联盟的收益是指将区域内货币的汇率永久固定所带来的一系列利益;加入货币联盟的成本是指为获取上述利益所必须付出的损失和代价。实际上,这两种理论是内在地一致的。因为一些国家(地区)符合最优货币区理论所提出的标准越多,则它们组成货币区所获得的净收益就越大。

运用货币区的收益和成本分析法对东亚地区各经济体(注:本文的分析是以东亚地区的十个经济体为基础的,它们是中国、日本、四个NIEs(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以及东盟的四个主要成员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成立货币联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时,如果使用的是国别分析法,会因国家(地区)众多,情况复杂而给人以不够清楚明晰的感觉。如果考虑到东亚的国家(地区)可以根据经济体大小、先进程度、开放度等,分为在某一方面有共性的若干小组,对这些小组分别进行收益和成本分析,则分析效果要好得多。因为,有共性的那些国家(地区)在对待货币联盟方面有共同的立场,从而也会有相似的净收益。

尝试采用组别分析法对东亚地区成立货币联盟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表明:(注:参见白当伟(2002):“东亚货币联盟的收益与成本分析”。)日本和四个NIEs的成本收益分析显示出它们之间进行货币合作的净收益比较大。其理由如下:日本为大国,其它几个国家(地区)为相对小的经济体,容易协调;它们同为生产率比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同时,四个NIEs的开放度在东亚地区也是最高的,日本作为一个大国,其开放度也不算低。总起来看,由于东亚各国(地区)之间情况差别比较大,如果东亚地区所有的经济体进行货币合作的尝试,恐怕不太现实。但在日本和四个NIEs之间(核心成员之间)进行合作,直至建立货币联盟,然后再逐渐向外围成员国扩展,是可行的一条道路。

运用最优货币区理论的单一标准分析法,对东亚地区建立货币联盟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和运用货币区的收益和成本分析法得出的结论相同。(注:参见白当伟(2001):《东亚货币联盟研究:可能性及实现途径》。)我们可以看到,这两种方法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

实现东亚货币联盟的一个构想

欧洲从初期的经济合作到建立欧元,经历了几十年的努力。这说明,建立货币联盟不是一蹴而就的。东亚的货币合作也是如此。所以,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东亚的核心成员国(地区)之间进行货币合作按由低级到高级可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国际经济政策协调阶段、区域内汇率安排阶段、货币联盟阶段。在空间上,等货币联盟成立以后,符合条件的国家再逐次加入。

这个构想可以表示为图1。图中的阴影部分为核心国家(地区),其他几个国家为外围成员国。首先由核心成员国(地区)经由经济政策协调,内部汇率安排两个阶段,达到货币联盟的高度。然后符合条件的外围国家再逐次加入。根据前面的分析,一般来说,最先加入这个货币联盟的国家可能是经济发展比较迅速,通货膨胀率比较低,产业结构和日本及四个NIEs比较接近的泰国和马来西亚,然后是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最后是菲律宾。

图1 东亚货币联盟形成示意图

一、第一阶段:经济政策协调

1.货币政策协调

货币政策协调应该考虑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蒙代尔——弗莱明模型表明,如果放弃小国假设的话,一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会对其他国家产生重要的溢出效应,这种溢出效应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汇率制度的类型、资本流动性的程度和工资——价格机制。正如哈马达模型、囚徒困境博弈模型(静态的和动态的)中说明的那样,在政策有溢出效应的条件下,东亚各国家(地区)应该通过协调它们的宏观经济政策来使它们的整体利益最大化。货币政策协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作为通货膨胀率趋同的货币政策协调和作为货币区货币总量增长率的协调。

作为通货膨胀率趋同的货币政策协调。通货膨胀率是否相同是能否进行货币合作的一个重要标准。为达到区域内货币合作并最终实现货币联盟的目标,货币政策的协调的第一个方面应该努力消除各国之间通货膨胀率的重大差异,使彼此的通货膨胀率逐渐趋同。为达此目的,高通货膨胀率的国家应尽力降低其货币增长速度,低通货膨胀率的国家应保持适当的货币增长速度。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彼此的货币增长率趋于一个稳定的值,从而使通货膨胀率相近。

在此基础上,参加货币合作的国家再确定它们总的货币增长率,这个货币增长应由各国根据区域内的经济情况,通过协商来确定。在确定总的货币增长率之后,然后再根据成员国(地区)在总体中的比重,分配给个成员国(地区)以各自的货币扩张系数。各成员国(地区)据此决定自己的货币扩张量。货币政策的协调应以本地区总体的经济形势为根据,也要考虑到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经济萧条的国家在采取扩张的政策时,经济处于高涨的国家应适当地紧缩自己的货币供应。如果有较健全的协调机构和较丰富的合作经验,则这些国家之间可以通过协调行动,使区域内的货币增长量达到预期的目标。

2.汇率政策协调

自1985年广场协议以来,亚洲国家与美国经济增长的同步性已大大地削弱了。亚洲国家与美国经济增长率的相关系数从1971-1984年的0.731下降为1985-1998年的-0.193。本人的研究表明,美国和东亚十个国家(地区)经济增长率(1985-1998)的相关系数平均为-0.147,这和关志雄提供的数据比较符合。图2表明了东亚各国之间、东亚各国和美国之间贸易比率的变化。从图2可以看到,亚洲各国(地区)内部的贸易占总贸易的比率在不断攀升,而对美贸易占总贸易额的比重自1986年以来有了较大的下降。这也说明,亚洲国家(地区)和美国经济联系的紧密程度有所减弱。

在1997东亚金融危机之前,除了日本之外,东亚各国实际上采用的是盯住汇率制,有的国家盯住货币篮子(但在这个货币篮子中美元占绝对多数的比重),有的国家直接盯住美元。关志雄认为,在东亚各经济体和美国经济相关性下降,和日本经济相关性较强的情况下,如果日元对美元大幅波动,传统的盯住美元汇率制就会加剧亚洲发展中国家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他举例说,日元对美元的疲软,是造成1989-1990年、1995年中期到1998年秋天亚洲国家经济增长减速,资产泡沫崩溃的主要原因。

图2 东亚地区内贸易、东亚与美国的贸易:1986-1999年

可见,亚洲国家(地区)要保持经济的稳定,必须进行汇率制度的协调。在汇率政策协调的初级阶段,各国(地区)之间并不用规定中心汇率或彼此之间的波动幅度,只是在汇率大幅波动时进行适当干预即可。也不用制定制度性的协议,各国(地区)货币当局之间保持配合即可。如果总的货币扩张是在预先决定的目标增长率之下,强势货币国家将扩张自己的货币供应量;如果情况相反,则由弱势货币国家行动,收缩自己的货币供给量——有时这被称作麦金农式规则。等经过一定时期的初级汇率协调,具备了合作的经验,并且发现(或确定)了各个货币之间的基本均衡汇率(FEER)(注:按Williamson的定义,FEER是使经常账户的盈余或赤字等于周期内长期资本流动的汇率,其前提条件是该国在不因国际收支原因而进行贸易限制以及尽可能地追求其内部平衡。第二个概念是最常见的含义,也即“由基本因素决定的汇率”。见Williamson(1983),第14页。)之后,就可以向货币合作的下一阶段——更为正式的区域内汇率安排行进了。

在进行货币政策协调时,财政政策也必须予以积极的配合。因为一国的财政状况如何,是赤字还是盈余,会直接影响到一国的通货膨胀率,财政部的国债操作也会影响到一国的利率。

二、第二阶段:区域内汇率安排——汇率目标区计划

关于区域内汇率安排一般有两种方案: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制和汇率目标区制。由于下面将要谈到的理由,我们倾向于在核心成员货币合作的第二阶段实行汇率目标区计划。

1.汇率目标区理论和可调整的盯住汇率理论

由于传统的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理论越来越不能满足实践发展的要求:前者在于它只能在特殊的条件下才能成立,而后者在实践中的危害性为各国所充分认识。据威廉姆逊的研究,实行浮动汇率制后,世界各主要工业国货币之间的汇率偏离其基本均衡有效汇率(FEER)(注:在The Exchange Rate System中,对1976-1977年间主要币种的FEERs作了估计。)的幅度更大了。这会给各国经济带来损害。在这种背景下,自20世纪80年代创立的“汇率目标区”理论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其代表人物之一是威廉姆逊。这种理论设计目的是企图将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的优点加以结合。它既把过大的汇率波动看作是一种成本,然而又不囿于固定汇率之“固定不变”,以便在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汇率的变动加以调整。(注:他最初的设想是建立在主要工业国货币合作的基础上的,但他认为该计划也可用于象参加EMS这样的一组货币之间。见Williamson(1983),第65页。)

威廉姆逊教授认为,“目标区”这个术语包括以下要点:(1)较弱的承诺,而非承诺使汇率不能偏离目标区;(2)目标区的宽度约为20%,如超出了这个幅度,则将被认为是“明显的错误”;(注:Williamson,认为,这并不排除在一些联系更为密切的国家(如EMS)之间实行更为紧密的安排。见Williamson(1983),第65页。)(3)它是一个爬行区,爬行既反应了通货膨胀的差别,又反映了国际收支调整的需要;(4)应公布目标区;(5)通过货币政策的偏向(也许以不完全冲销干预的形式)阻止汇率偏离其目标区。

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制度是一种政府预先确定、公开承诺本币与被盯住货币——锚币(anchor currency)间实行固定的名义汇率水平并规定汇率水平调整的幅度、条件及方法等的汇率制度。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制度结合了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制的特点:在短期内汇率保持稳定,这类似于固定汇率制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调整,这又类似于浮动汇率制度。

这是在欧洲货币体系(EMS)内部实行的汇率制度。参加欧洲汇率机制的成员国货币实行相互间可调整的固定汇率,保证参加国货币之间汇率波动幅度不超出+(-)2.25%(个别国家例外);对外实行联合浮动。欧洲货币体系采用所谓双重中心汇率制,也就是将平价网体系和“篮子”体系结合在一起。(注:平价网体系就是各个参加国货币相互之间确定一个中心汇率,所有参加国货币相互之间的中心汇率便构成一个平价网。“篮子”体系则是每一种参加国货币对欧洲货币单位保持一个以欧洲货币单位表示的中心汇率。由于欧洲货币单位是一种篮子货币,故名。)按照干预方法的规定,如果市场汇率的波动达到干预要求时,有关的国家必须进行干预。(注:干预的方法有三种:(1)有关国家货币当局相互贷款进行干预;(2)如果干预效果不好,就需要在国内实行适当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弱币国要提高利率紧缩银根。强币国要降低利率,放宽信贷。(3)前两种干预如仍未奏效,就需要在经共同体同意的前提下修订中心汇率,以维持整个体系的动转(扬逢珉,张永安,1999)。)

2.汇率目标区方案的优点

我们建议在东亚首批货币合作成员之间实行汇率目标区计划。之所以在货币合作的第二个阶段实行汇率目标区,而不是像欧洲各国当年做的那样,在EMS内部实行ERM(欧洲汇率机制),是因为汇率目标区比ERM有一定的优越性:ERM的目标范围较窄,它简单地规定名义汇率的范围,而不按其真实经济情况确定基本均衡汇率,汇率变动不能反映各国物价水平的变动;ERM成员国政府对维护中心汇率要作出严格的承诺而非较弱的承诺,为此必须进行经常性的货币干预,货币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汇率政策的“附庸”;此外,ERM下中心汇率的调整不那么频繁,除非外部冲击过大实在无以应付,才被迫作一次大的调整,由此造成了对国内物价变动较大的冲击。Garcia曾认为:实际上,EMS体系经历了数次危机,这些危机和该体系本身的设计有关。

而汇率目标区的中心汇率平价安排是以按基本经济情况及其真实经济均衡的原则确定的“基础均衡汇率”为基础的,并随后者的变化而变化。目标区的边界有足够的宽幅,以便同较弱的承诺所能预期达成的较稳定程度相一致,使这种目标区的边界可以发挥一种“平滑的缓冲器作用”。汇率目标区这种合作方式,不但考虑到了经济情况的变动,甚至考虑到了可能会有的投机性货币冲击,从而动态地调整边界的位置,具有均衡性和灵活性,因而比较符合东亚地区在未来采用。

也可以考虑建立亚洲货币基金(AMF)来维护汇率目标区的运行。由参加货币合作的五个国家(地区)作为会员单位共同出资建立亚洲货币合作基金。AMF的目的是通过各国经济政策的协调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使汇率在目标区的宽度内波动,保证本地区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市场干预由AMF和成员国中央银行通过协调来共同完成。AMF组织各成员国中央银行进行货币互换,以给成员国稳定外汇市场提供方便。随着合作的深化,基金的总额应不断扩大,AMF在货币合作中的作用应不断加强,并最终过渡成为货币联盟的中央银行。这方面的设想已受到了现实的推动。(注:这些努力和成果有:“亚洲货币合作基金”构想(1997年);“新宫泽构想”(1998年);2000年3月,“东盟+3”的财政部长在文莱开会,会后的声明中提出将以前提出的货币互换协议发展成范围更大的“亚洲储备基金”计划;2000年5月“东盟+3”的财政部长在泰国参加亚行年会时就货币合作达成了《清迈协议》。这是亚洲各国在进行货币合作,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迈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

三、第三阶段:建立货币联盟

当代货币危机理论证明了固定汇率的崩溃是迟早的事。这些理论的代表人物有:克鲁格曼(1979)、弗诺德和伽伯(1984,1988)、奥伯斯特菲尔德(1986,1995)等。奥伯斯特菲尔德模型证明,危机的根源是市场预期和固定汇率制度,而不是政策和经济状况,维持固定汇率制(包括可调整的)是不可能的。所以奥伯斯特菲尔德(1995)指出:“随着资本的运动,在完全不可变更的货币联盟和完全的浮动汇率之间没有舒服的中间道路可走。”

实际上,正如奥伯斯特菲尔德所言,当代货币危机理论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在设计货币制度时要么采用浮动汇率,要么采用货币联盟将汇率永久地不可逆转地固定,利用集团的力量来稳定货币,对付国际资本的冲击。其他任何中间道路都是危险的。

易纲(2000)也认为:“在中间汇率安排下,当均衡汇率对外来的一个冲击进行调整时,……中间汇率制即崩溃。而在角点汇率制度安排下,投机者则基本无机可乘。”(注:引自易纲:“汇率制度的选择”,《金融研究》2000年第9期。)

所以,中间汇率只能作为一个过渡阶段,实现单一货币才是最终目标。这就要求随着成员国(地区)间货币合作的发展,目标区的宽度应逐渐减小,直至最终将其固定在均衡汇率上。正如汇率目标区理论所指出的,这个基本均衡汇率应能反映各国的经济状况,是使各国经济内外部都达到均衡时的汇率。但是,只有当汇率和国内物价水平真正地相当长期地稳定以后,现行汇率才是一种均衡汇率,也才能将各种货币之间的汇率永久不可变更地锁定。在这个要求满足之后,成员国可以考虑建立共同的中央银行和发行共同的货币了(就像欧洲货币联盟在1999年所做的那样),并在一定时期取消成员国的货币。

随后,按照由核心向外围扩展的原则,在东亚地区设定物价水平、利率、财政赤字、债务等加入货币联盟的宏观经济指标,符合条件的国家或地区逐次加入,最终形成东亚地区的单一货币——亚元。

结论部分

基于对东亚地区成立货币联盟可行性的分析,我们提出建立东亚货币联盟一个可能的途径:首先在核心成员国(地区)之间进行货币合作,建立货币联盟,然后再向外围成员国扩散。

遵循渐进主义的理念,在核心成员国(地区)之间建立货币联盟要经过三个阶段:国际经济政策协调阶段、区域内汇率安排阶段、货币联盟阶段。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主要是货币政策的协调,按目标的不同又可分为作为通货膨胀率趋同的协调和作为货币区货币总量增长率的协调两个方面。在区域内汇率安排阶段,我们介绍了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制和汇率目标区制,但由于汇率目标区固有的一些优点,我们倾向于在东亚的货币合作中实行汇率目标区计划。当代货币危机理论证明了中间汇率安排的不稳定性,所以第二个阶段只能作为过渡阶段。实行单一货币,建立共同的中央银行,才是东亚货币合作的最终目标。等货币联盟成立后,符合条件的外围成员国再逐次加入,以实现全东亚地区的货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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