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个人发展与公有制发展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劳动者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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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概念是从劳动者个体出发,说明在劳动者群体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后,劳动者个体与劳动者群体即社会之间的关系,说明劳动者个体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的地位、作用和行为方式。同社会主义公有制概念相比,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更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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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所预见的成熟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就是劳动者个人发展到自由人阶段时的生产关系。自由人联合体就是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目标模式,分为自由人理论和联合体理论。自由人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目标模式中的主体理论,系统阐述劳动者个人在自由人联合体中所具有的新特性及与社会的新关系。联合体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目标模式中的客体理论,系统阐述劳动者个人作为自由人的社会结合方式。自由人联合体正是充分发展的劳动者个人全面地占有社会生产力总和的生产关系模式。
作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目标模式和成熟形态,自由人联合体有一个渐进的发展进程。对这一渐进发展进程规律性的研究,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发展进程理论。与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目标模式理论相对应,分为自由人发展进程理论和联合体发展进程理论。自由人发展进程理论揭示了自由人生成的历史规律,联合体发展进程理论揭示了从社会主义初级联合体向高级联合体的发展规律。综合自由人发展进程和联合体发展进程,我们看到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就是劳动者个人的发展进程。劳动者个人的发展程度,必然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程度上体现出来。由于劳动者个人发展的历史渐进性,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也必然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进程。
从对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目标模式和发展进程的理论分析中,我们体悟到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方法,那就是个体法和动态法。个体法就是从个体以及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中说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内涵,而不是忽视个体,从抽象的群体概念去说明。动态法就是将制度的特性置于动态的发展进程中考察,通过对每一劳动者个体发展进程的判定推断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进程。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个体动态研究方法给我们深刻的启示:考察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的适应程度和实现形式,首先要考察现阶段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和社会生产关系主体的每一个劳动者个人的发展程度和发展特征。只有把握住人的发展现状,才能科学地认识公有制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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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现阶段我国劳动者个人的发展状况如何,具有什么样的发展特征呢?
从劳动者个人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的角度看,就大多数人而言,还处在从半封闭性向社会开放性、初级知识性向高智力性、从众性向独创性转变的过程中。
所谓半封闭性,是指我国劳动者个人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上,还有着自然经济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打下的烙印。否认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社会生产方式及其管理体制,本身就是一个封闭的循环系统,使人们形成了简单而狭隘的社会联系,由此形成自我封闭的心理习惯、性格特征、行为方式。这种自我封闭的特征,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处处体现出来。如企业改革中搞优化组合,变成了亲情组合;人事制度改革中搞聘任制,变成了建各种关系网;在横向联合中搞企业集团,却又成了行政性“拉郎配”。
所谓初级知识性,是指我国劳动者从总体上看,还是以体力劳动者居多,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劳动者的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1 )中国的文盲率高。中国的文盲人口约占世界文盲人口总数的15.8%,占亚洲文盲人口总数的30%。( 2)总人口平均文化程度不到小学毕业,约为5.067年。(3)总就业人口平均文化程度为小学,其中有30%左右的文盲。( 4)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知识分子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低,约为 3%左右。从国际比较看,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25岁以上人口中,大学生比例为1.1%,而美国为32.2%、日本为21.2%、 加拿大为18.3%。
所谓从众性,是指劳动者个人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由于其社会开放性低、智力水平低,由此造成其个人的能力比较低,从而个人的主体性、个人的创造性和个人的独立自主性比较差,比较习惯于按照行政指令和生活习惯办事,随大流心态严重。在行为特征上,则是不愿意打破常规,不敢为天下先。长期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使人缺乏主体地位,因而缺乏主体意识,看不到自身的潜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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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者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具有的上述过渡性特征,决定了其作为社会生产关系主体处于从低需求性向高需求性、从个人利益制约性向自主发展性、从有限结合性向全社会联合性发展的转变过程中。
所谓低需求性,是指劳动者在现实发展阶段上,物质生活的需求、生活富裕的需求还是最为主要的。这就决定了现阶段的公有制本质必须体现在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上,以使人们从自己生活的改善中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只有在共同富裕的基础上,才能有利于每一劳动者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从而使社会主义公有制向自由人联合体的高级形态过渡。
所谓利益制约性,是指由于追求生活富裕的需求特征,劳动者必须把劳动作为谋生的手段,为自己得到较好的生存条件而努力工作,因而,个人利益就成了劳动者参加社会生产过程的直接动力。这种客观存在的个人利益的制约,使劳动者在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关系时必然具有一定的自利性。这种自利性使大多数劳动者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人,不可能完全无私地去维护社会和公众的利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程度和实现形式必须考虑到客观存在的这种利益制约性。因此,全社会的单一公有制、全社会的计划经济、全社会的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没有现实可能性。我们只能从劳动者个人现实利益制约性出发,寻找劳动者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劳动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劳动者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的最佳点,以此为出发点去寻找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现实实现形式。
所谓有限结合性,是指劳动者作为社会生产关系主体,在有限能力和个人利益的制约下,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分配等环节的参与具有局部性和间接性。局部性是指他们的合作联系不可能是全社会大一统的,而是地区性、行业性,从而是局部的。间接性是指他们当家作主的程度被自身能力所限,只能是推举具有较高素质的人代理他们进行管理活动。结合的局部性产生了个人与集体、集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结合的间接性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公有制的运作效率,取决于这些矛盾处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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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经十分明确地指出:“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两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从而,劳动者个人的发展程度既决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也决定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程度。由于现阶段每一劳动者个人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的半封闭性、初级知识性和从众性特征,作为社会生产关系主体的低需求性、利益制约性和有限结合性特征,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其实现程度和实现形式必然具有明显的不成熟性、初级性。传统社会主义公有制正是由于忽视这一特点而失去了存在的现实性。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找到符合现阶段劳动者个人发展程度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什么样的公有制形式符合现阶段劳动者个人的发展程度呢?第一,这种公有制形式要能够比较直接地满足劳动者个人的物质利益需求,使劳动者能比较直观地感受到自己个人努力程度与所获得的物质利益之间的相关关系。第二,这种公有制形式应能够使每一劳动者个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经营活动,以便他们能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向具有开放性、高智力性及独创性的生产力主体和具有主动联合性、自主性及全面发展性的生产关系主体渐进。第三,这种公有制形式要能够有利于每一劳动者个人在契约关系基础上的社会联合。使每一劳动者在自主的社会联合中创造公有产权制度的高效率,享有公有产权制度的经营成果。第四,这种公有制形式要能够在充分调动每一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同时,有利于国家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以促进劳动者整体利益的发展。从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可能性看,这种公有制实现形式是民有合作制经济。除了国家必须直接加以控制的、关系到民族经济的长远战略性发展和国计民生根基的那些特殊领域及特殊行业外,我们应该在确立每一劳动者都是市场经济主体、都应加入分工协作行列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民有合作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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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民有合作制经济是指作为公民的自然人以及一切民办的社会团体,在守法和自愿的前提下,共同投资、联合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形成一定规模法人资产的产权制度形式和企业组织形式。民有合作制经济的基本特点是:
1.个体产权与集体产权的有机融合。民有合作经济的资产来源以民间为主,一切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都可以成为投资者,成为企业的发起人。企业以投资者投入资本界定他们的产权,资本概念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和实物,而且还包括以科技创新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为特征的人力资本,并且把人力资本作为投入资本中的最重要资本对待。然后,在产权界定的前提下,确立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投资者资产的功能性集合,而不是简单的相加。法人财产权是在个别投资者产权的基础上,集体产权再造,使民有资产的联合形成稳定的结合点,企业不会因为个别投资者的退出或转移而停止生产和经营。相反,企业会因为个别投资者追求自身资产和利益增殖的努力使集体资产保值增殖,个体产权与集体产权有机地融合起来。
2.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组织结构。人力资本投资者和非人力资本投资者之间、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劳动者与投资者之间,通过各自的权益代表及代表机构维护、表达自己的权益。但同时又有各权益机构之间的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个人权益的直接性、信息的开放性、外部竞争的风险性,使民有合作制经济内部各主体之间的监督与制约成为经济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要前提。
3.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并行不悖。分配上,对各资源要素贡献率的科学测评加上各资源要素所有者之间的谈判机制,使得民有合作制经济的分配动态地激励各要素所有者。同时,将对各资源要素所有者的分配与对企业所有权的权重比例相联系,突出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企业的所有权,这就使各类资源要素所有者通过个人权益的合理预期,激发出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具体的实现形式上,民有合作制经济可以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社团公有制、共享制、有限责任制等多种企业组织形式。
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民有合作制经济会从根本上改变劳动者个人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的半封闭性、初级知识性和从众性特征,代之以社会开放性、高智力性和独创性特征。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使半封闭的每一劳动者个人都逐步加入到社会化分工与协作的行列,置身于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的社会体系中。由于生产要素的社会化、生产过程的社会化、产品的社会化、需求的社会化、生活方式的社会化,而使劳动者不断地社会化,其社会开放性品格逐步取代半封闭性品格,民有合作制正是他们从封闭走向开放、走向社会化分工合作体系的最好的制度组织形式。通过民有合作制经济组织,他们以集体的力量加入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使本企业的产品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他们会千万百计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生产新产品,构建新机制,开拓新市场,达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目的。由于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每一项措施、方法都要人去决策、推动、落实、创造,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从而会促使企业每一劳动者充实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劳动者的初级知识性特征逐渐被高智力性替代。在劳动者由半封闭性向开放性、初级知识性向高智力性的发展过程中,必然随之改变自身的从众性即依附性特征,提高自主性、创造性。民有合作制经济从一开始形成到生存发展,都是靠参加合作的劳动者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因为民有合作制经济植根于市场经济的土壤,自主性、创造性是民有合作制企业的生存前提和发展前提,因而也构成民有合作制经济内每一劳动者的基本品格特征。
民有合作制经济在赋予劳动者个人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的社会开放性、高智力性和独创性特征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他们作为社会生产关系主体的特征,使劳动者具有的低需求性、利益制约性和有限结合性向高需求性、自主发展性和全社会联合性转化。
所谓高需求性,是指劳动者在通过民有合作制的组织形式,投身于市场经济的创业大潮中,在改善自身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会逐步体会和接受市场经济蕴涵的现代文化内涵,并认识到自身的潜在人力资本价值,学会与其他人力资本所有者合作以形成集体协作力,从而形成对社会归属、社会尊重和自我成就实现等高层次精神需求,使人格得到升华。
所谓自主发展性,是指劳动者通过民有合作制企业组织形式,对生产资料占有、支配、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的全过程有了自主管理的机会,也培养了自主管理的能力。作为民有合作制企业的主人,劳动者可以自主地探索各种使经济运行效率得以提高的方法和途径。使个人利益的实现与社会利益的有效实现一致起来。作为民有合作制企业的主人,劳动者可以自主地探索各种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方法,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企业管理实践中有机地结合起来。民有合作制经济的运作过程既是每一劳动者个人自主性品格形成,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力、能力及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也是劳动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集体合作中冷静地审视自我、反省自我、完善自我的过程,从而使劳动者在具有自主性特征的同时,还具有发展性特征。劳动者的能力获得日益全面的发展,劳动者的素质得到日益全面的提高,劳动者的价值观念得到日益全面的更新和升华。
所谓全社会联合性,是指劳动者在民有合作制局部联合实践中,培养了自我联合的素质,发展了自我的管理能力,从自身的内在利益要求和市场经济的外在竞争压力出发,必然产生出扩大联合范围、深化联合程度、进一步创造出联合的更大规模效益的动机和愿望。局部的民有合作制经济会逐步向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界的联合发展,在民有合作制经济向全社会联合制的发展过程中,每一劳动者个人逐步培育了自身的社会联合性品格,而社会联合性品格就是人成为全面而充分发展的自由人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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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人的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社会经济制度的阶段性特征,而具有一定发展阶段特征的社会经济制度又是人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前提条件。民有合作制经济,适应了当前我国劳动者个人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和社会生产关系主体的发展程度,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