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经济的三次历史变迁_民营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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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民营经济① 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在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民营经济的政策和制度改革等方面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

一、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历史性变化主要表现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成为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成为对外贸易的生力军。

(一)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1.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已经接近三分之二。2000年,中国内资民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比重约为42.8%,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比重约为12.6%,二者之和约占GDP的55%。到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约为50%,外商和港澳台经济比重约为15%,两者相加占65%左右[1](见表1)。

表12005年按生产法计算的内资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提供的资料经过测算而得。

(1)从企业数量看,2004年私营企业法人单位198.2万个,占全国企业法人单位数的61%,加上个人资本占第一大比例的其他企业,如股份合作制、联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内资企业,比重达72%;加上外商投资企业,则超过了80%。另外,还有个体经营户多达3921.6万户。②

(2)从资本总量看,全国企业法人中的个人实收资本为5.1万亿元,占全国企业实收资本的28%,集体资本为1.4万亿元,外商及港澳台资本为2.9万亿元,三者总和为9.4万亿元,超过8.7万亿元的国家资本,占全部企业法人实收资本的51.9%。另外,个体经营户拥有的固定资产原价总额超过1.6万亿元。

(3)从经济总量数据变动来看,2004年全国GDP比原统计数多了2.3万亿元,总量多了16.8%。其中,第三产业多了2.13万亿元,占多出量的93%;而第三产业多出量中大多数来自个体私营经济。

根据以上最新数据基本可以推断,个体私营经济占GDP的比重可能已达45%左右,而前几年普遍判断是三分之一。加上外资经济和集体经济,民营经济已经占整个GDP的65%左右。

2.民营经济投资大幅度增长,已占全社会投资的60%。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内资民营投资总量由2000年的1380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3193亿元,5年间增长了2.9倍,平均每年增长29.1%,明显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2%的增长水平,更高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的增长水平(见表2)。

表2分经济类型固定资产投资

资料来源:同表1。

与此相对应,“十五”期间民营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也不断上升。2000年,内资民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41.9%,以后逐年上升。2002年,民营投资的比重首次超过国有投资,达到48.7%,位居各经济类型之首。2003年,首次突破50%,达到52.2%。2005年则达到60%,5年提高18.1个百分点。[1] 目前中国投资已经进入到由政府力量和市场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发展的新阶段。

3.民营工业高速增长,已占据全国工业的半壁江山。

(1)企业数量大幅度增加。“十五”期间,规模以上内资民营工业企业从2000年的80951家,增加到2005年的181727家,5年增长了1.24倍,年均增长17.6%。民营工业企业个数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从2000年49.7%,提高到2005年的68.3%。

(2)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内资民营工业资产总值从2000年的1648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9226亿元,5年增长了2.59倍,年均增长29.2%。民营工业资产总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从2000年13.1%,提高到2005年的24.6%。

(3)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内资民营工业销售收入从2000年的1940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81625亿元,5年间增长了3.21倍,年均增长33.3%。民营工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从2000年23.1%,提高到2005年的33.4%。

(4)工业增加值大幅度增长。内资民营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从2000年的552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1385亿元,5年间增长了2.87倍,年均增长31.1%。民营经济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00年21.8%,提高到2005年的32.2%。

(5)工业利润大幅度增长。内资民营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从2000年的702.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3948亿元,5年间增长了4.6倍,年均增长41%。民营经济占规模以上工业利润的比重逐年提高,从2000年16%,提高到2005年的27.5%。

4.私营工业迅猛增长。

(1)企业数量增长。“十五”期间,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个数从2000年的22128家,增加到2005年的118100家,5年间增长了4.34倍,年均增长39.8%。私营工业企业个数占全国工业的比重从2000年的13.6%,提高到2005年的44.4%。

(2)资产总值增长。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的资产总值从2000年的3874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8583亿元,5年间增长了6.38倍,年均增长49.1%。私营工业企业资产总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从2000年的3.1%,提高到2005年的11.9%。

(3)销售收入增长。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从2000年的479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4107亿元,5年间增长了8.21倍,年均增长55.9%。私营工业实现销售收入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从2000年的5.7%,提高到2005年的18%。

(4)工业增加值增长。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从2000年的1319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1807亿元,5年间增长了7.96倍,年均增长55.0%。私营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逐年提高,从2000年的5.2%提高到2005年的17.8%。

(5)实现利润增长。规模以上私营工业利润从2000年的19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975亿元,5年间增长了9.41倍,年均增长59.8%。私营工业实现利润占全部工业的比重从2000年的4.3%,提高到2005年的13.8%。

以上仅就规模以上私营工业而言。实际上,我国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绝大多数都是个体私营工业。全国规模以下工业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占整个工业增加值的大约1/9~1/8。如2004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66425亿元,全部工业增加值为76189亿元,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创造的增加值为9764亿元,相当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4.7%,相当于全国工业增加值的12.8%。

(二)劳动就业的主要渠道,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

“十五”期间,一方面,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日益增多,其中城镇就业增加了4180万人,年均增加836万人;另一方面,国有单位就业人数大幅度下降,5年减少了1614万人,年均减少323万人,就业问题对社会稳定构成了巨大挑战。同期,由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劳动力需求,吸纳了劳动力增量和存量转移的绝大部分,明显改善了就业结构,缓解了就业压力。可以说,没有民营经济,就没有就业问题的基本解决,也就没有社会的基本稳定(见表3)。

表3民营经济就业占全社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

资料来源:同表1。

“十五”期间,无论在城镇就业方面,还是在除农业以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方面,民营经济所占比例都在稳步提高。民营经济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已经从2000年的77.5%增加到2005年的84.1%,提高了6.6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从2000年的65%左右增加到2005年的75%以上,提高了约10个百分点(见表4)。

表4城镇民营经济就业情况

资料来源:同表1。

“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从2.79亿人增长到3.49亿人,净增7000万人。城镇民营经济的就业人数从1.5亿人增长到2.07亿人,净增5700万人。城镇就业总人数由2.32亿人增长到2.73亿人,净增4100万人,而国有单位减少了1500万个岗位。民营经济创造的就业,不仅分担了国企“减员增效”的后顾之忧,而且吸纳了更多的新增劳动力。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至今国家对个体私营经济实际就业状况没有很完整的统计。从历年公布的就业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到,按国有、集体、股份制、个体、私营、外商和港澳台等10种类型经济组织统计的城镇就业人员的总数只相当于城镇就业总数的三分之二。一般来讲,国家对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和港澳台等经济成分的就业统计是比较正规和准确的,而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就业统计遗漏就很大。城镇就业中约有三分之一强的就业人员未列入上述各种类型经济组织中,他们绝大多数都是个体私营经济就业人员。

(三)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共同富裕的基本力量

进入21世纪以来,民营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税收大大快于全国税收增长速度。私营企业税收增长率5年来一直保持在40%以上。2005年私营企业税收为2715.9亿元,是2000年的6.5倍(见表5、表6)。

表5各种经济成分缴税总额及增长率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0—2005年的税收月度统计快报整理、计算而得。

表6不同经济成分的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情况(%)

资料来源:同表5。

从税收总量看,目前民营经济税收比重已经超过国有经济。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70%~80%,甚至更高,成为地方的主体财源。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统计方面的原因,中国私营经济税收总额实际上比表5反映的数额要大。比如,根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04年全国个体经营户缴纳税费共1996亿元,比表5的1211.6亿元多785.4亿元,多出了约65%。

(四)对外贸易的新兴主力,企业“走出去”的生力军

随着进出口贸易权的逐步放开,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开始直接从事对外贸易,现在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一支强大“生力军”。私营出口企业从2000年的1800家,猛增到2005年的56000家,企业数量增长了30倍(见表7)。

表7中国开展出口的民营企业数量变化 单位:家

资料来源:根据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提供的资料整理而得。

2000年,私营经济进出口总额为37.5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的比例仅为0.8%,其中出口只占1%;2005年,私营经济进出口总额达1662.1亿美元,占全国的比重达到11.7%,其中出口总额为1122.3亿美元,占全国的比重达到14.7%(见表8)。

表8个体私营企业进出口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提供的数据测算。

二、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得到了根本性提高

(一)逐步进入重化工业和基础产业,产品技术质量档次大幅提高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主要分布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随着市场准入政策的放宽以及私营企业自身实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私人资本进入到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的重化工业和基础产业中。“十五”期间私营企业在钢铁、化工、煤炭、电力、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资产和收入规模均不断提高。

从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数据来看,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是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2004年的营业收入总额和税后净利润总额占被调查上规模企业的比重跃居各个行业首位(见图1、图2)。

图1 2000—2004年上规模民营企业主要行业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变化图

图2 2000—2004年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变化图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十五”期间,除烟草、自来水等专营行业外,其他各工业行业中,民营经济在资产总值和销售收入方面均大幅度增长,且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且,民营经济在一些过去涉足较少的行业发展也很迅速。“十五”期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民营工业的销售收入从2000年的88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7973亿元,增长了8倍,年均增长55%,比全行业增速高21个百分点。通用设备制造业中,民营销售收入从2000年的1099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704亿元,增长了3.3倍,年均增长34%,增速比全行业增速高5.3个百分点。化学纤维制造业中,民营销售收入从2000年的10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240亿元,增长了10.6倍,年均增长63%,增速比全行业增速高47.2个百分点。医药制造业中,民营销售收入从2000年的408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991亿元,5年间增长了3.88倍,年均增长37.3%,增速比全行业增速高17.5个百分点。

从投资看,民营投资在全部20个行业中均有涉足。2000年,在500万元以上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本行业民营投资占全部民营投资比重分列第1位~第5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7.2%),采掘业(14.4%),电力煤气及水务业(14.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9.8%),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6.8%)。2005年,制造业的比重为58.6%;其次是住宿和餐饮业,占6.5%;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列第3位~第5位,分别占6.4%,4.8%和3.7%。在制造业中,民营投资最为集中的10个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医药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也是民营投资的重要领域,在房地产业中,民间投资近年来均居第一。2005年城镇民间进入房地产业的投资约占全部城镇民营投资的50%以上,是第一大投资热点。[1]

民营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产品档次普遍不高,质量信誉一般较低。近年来,民营企业质量意识日益提高,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十五”期间,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花色品种不断翻新,质量档次大幅度提高,较好地满足了人民日常生活多样化的需求,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中国产品占领世界市场做出了巨大贡献。

从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来看,2004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中,私营企业已经占相当高的比例。2004年全国工业企业专利申请共64569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4792件,私营企业15790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6646件,外商投资企业11471件,所占比重分别为23.0%,24.5%,10.3%和17.8%,私营企业的专利申请数已经超过国有企业。2004年全国工业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专利,全国共20456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012件,私营企业3627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689件,外商投资企业5189件,所占比重分别为19.6%,17.7%,8.3%和25.4%,私营企业接近于国有企业。2004年全国工业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数为30315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244件,私营企业6486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700件,外商投资企业3881件,所占比重分别为30.5%,21.4%,8.9%和12.8%。[2]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数据,自1985年我国《专利法》实施以来,民营企业专利申请量逐年升高。1995年民营企业的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多件,此后逐年上升,平均年增长率达到30%以上。“十五”期间,民营企业专利申请量仍保持了29%的年均增长率,与同期全国企业专利申请量的年均增长率相当。“十五”期间,民营企业提交的专利申请达到92219件,占中国专利制度实施以来民营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75%,占同期全国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37%。其中,民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占15%,实用新型申请占33%,外观设计申请占52%。2005年民营企业的专利申请量为22304件,比2000年增长1.7倍;其中,民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从2001年的10.6%上升到2005年的19.7%。

(二)企业资本规模明显扩大,产权结构日益多元化

“十五”期间,个体、私营企业数量和资本规模大幅增加。2005年注册私营企业430万户,比2000年增加了254万户,年均增长19.6%;注册资金总额61331亿元,比2000年增加了48023亿元,年均增长35.7%;注册个体工商户2464万户,比2000年减少107万户,但比2004年增加了113万户,是1999年以来的首次增长;注册资金总额为5809亿元,比2000年增加了约2500亿元,年均增长11.9%(见表9、表10)。5年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户均注册资金规模均扩大了近1倍。根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04年个体经营户户均资产总额为4.2万元,私营企业户均资产总额为439万元。[2]

表92000—2005年我国私营企业发展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年鉴编辑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年鉴(2000—2005年各卷)[Z].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2000—2005。

表102000—2005年我国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同表9。

“十五”期间,中国民营企业在做大做强方面成绩卓著。从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数据来看,企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04年民营企业500家(上规模民营企业中销售收入前500名)的入门门槛为9.7亿元,比2003年的6.1亿元提高了60%,比2002年的4.0亿元提高1.4倍。2000—2004年,民营企业500家销售收入总额的年均增长率为47.4%,比中国企业500家高26个百分点。目前,中国已经成长起来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民营企业,如联想控股有限公司2004年的营业收入总额超过300亿元(见表11)。

表112000—2004年民营企业500家与中国企业500家规模对比

资料来源: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查报告及中国企业发展报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工业企业平均规模不断扩大。

(1)从工业增加值的平均规模看,2000年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户均工业增加值为683万元和596万元,2005年提高到1177万元和1000万元,5年增长了70%左右。需要指出的是,民营企业特别是私营工业企业普遍是中小型企业,随着其规模的扩大,进入规模工业企业的数量增长非常快,5年分别增长了1.2倍和4.3倍。

(2)从企业的户均资产规模看,2000年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户均资产规模为2036万元和1751万元,2005年提高到3259万元和2420万元,增长了60%和38%。

(3)从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平均规模看,2000年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户均产品销售收入为2397万元和2165万元,2005年提高到4492万元和3735万元,增长了87%和73%。

(4)从企业从业人数的平均规模看,2000年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户均从业人员为211人和157人,2005年为165人和137人,平均规模5年减少了21.8%和12.8%。户均从业人数规模之所以减少,主要是进入规模工业企业范围的民营和私营企业的数量增长的速度高于从业人员增长的速度。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民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在大幅度提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4年进入“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上、从业人员在2000人及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行列的企业共有2154家企业。其中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1242家减少到1185家,集体企业由61家减少到44家,这两类占大型企业数量的57%。非公有制大型企业发展加快,其中,股份制企业由943家增加到1109家,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由361家增加到476家,私营企业由80家增加到118家,大型企业数量分别比2003年增长17.6%、31.9%和47.5%。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均呈快速增长态势,大型私营企业首次超过百家,成为大型工业企业发展的活跃力量。发达地区非公有制大型工业企业比重明显高于欠发达地区。浙江省和广东省非公有制大型企业比重最高,均为81.3%。江苏省非公有制企业比重为64.7%,山东省为53%,河南省为33.6%,辽宁省为26.7%。东北老工业基地非公有制企业比重仅为20%,整个西部地区则只有17.8%。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04年,从业人数在500人~999人的私营企业有5393家,在1000人~2999人的私营企业有2221家,在3000人~4999人的私营企业有196家,5000人及以上的私营企业有66家。这66家企业中一家为私营独资企业,60家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5家为私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私营企业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有18443家,占私营企业总数的0.9%;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有12535家,占私营企业总数的0.6%。私营企业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有14567家,占私营企业总数的0.7%;资产总额1亿元以上的11395家,占私营企业总数的0.6%。[2]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达10.5万户,比2004年同期增加2.7万户,增长35.2%,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2.4%。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大型私营企业3049户,增加946户,增长45%,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0.07%。全国私营企业集团5046户,比2004年增加910户,增长22%。[3]

随着私营企业资产规模的扩大,私营企业产权结构日益多元化,从以个人、家族企业为主,向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发展。根据全国工商联2004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中的数据显示,1992—2003年的10年间,私营企业中独资企业比例由63.8%下降为22.5%,有限责任公司比例由16.5%上升至62.9%(见表12)。

表12私营企业组织形式比例变化(%)

资料来源:2004年中国第六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见: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中国私营经济年鉴(1993—2004年各卷)[Z].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1991—2005。

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在全国198万家私营法人企业中,独资企业66.7万家,占36.8%;合伙企业14.4万家,占7.3%;有限责任公司110万家,占55.5%;股份有限公司7.18万家,占3.6%。就是说,198万家私营企业,公司制企业已经占近60%。这一数据更能反映出私营企业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2]

(三)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治理结构走向规范

“十五”期间,民营企业主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根据2004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的数据,私营企业家的文化素质逐年提高,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私营企业主1993年为17.2%,2000年为38.4%,2004年达到51.8%(见图3、图4)。私营企业主的管理素质、政治素质和领导素质也有所加强,2004年私营企业主中为共产党员的比例上升至33.9%。[4]

图3 2004年被调查私营企业主文化程度分布

图4 私营企业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和入党情况

“十五”期间,私营企业治理结构逐渐走向规范。许多私营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权结构和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制度靠拢。许多家族制企业聘请职业经理人参与企业管理和运作,使企业更加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2004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的数据,私营企业中74.3%的企业设有董事会,56.7%的企业设有股东大会,50.5%的企业设有工会,均比2000年大幅度提高。内部组织的逐步完善对规范企业治理结构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见表13)。

表13私营企业内部主要组织架构(%)

资料来源:同表12。

(四)诚信守法渐成趋势,劳动关系走向和谐

过去,不少私营企业给人们的印象是唯利是图、产品假冒伪劣、破坏市场秩序。随着国家对诚信守法的大力倡导,政府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整顿,私营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诚信守法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企业信誉意识日益增强,信用水平不断提高。

劳动关系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十分重要的方面。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劳动执法监督不断加大力度,政府和社会舆论对和谐劳动关系的大力倡导,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日益认识到“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许多企业越来越重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重视员工劳动安全、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尊重员工的人格和自我价值实现。虽然私营企业劳动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劳资矛盾经常发生,但总体上看,企业劳动关系正日益走向和谐。

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劳动争议发生率是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和劳动关系规范调整的重要反映。据劳动部提供的材料,“十五”期间,劳动关系调整体系逐步完善。随着劳动用工双方劳动合同立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城镇民营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到2004年6月达到75.6%。目前,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体系基本形成,各地方都已建立三方机制,现已逐步向基层延伸;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突破进展,自2001年深圳建立国内首家劳动争议仲裁院起,一些省和地市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陆续成立。私营经济劳动争议案件数2000年为20128件,占当年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14.9%,2004年为45061件,所占比例达到17.3%。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虽然逐年增加,但是,劳动争议案件数和劳动者争议当事人人数,与私营企业数量和就业规模相比却很低,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低于国有企业水平。因此,总体上看,中国民营经济劳动关系是基本稳定和谐的。

工资水平是反映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指标之一。从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看,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虽然是各类经济形式中较低的,但差距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大。2004年私营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劳动报酬为9310元,相当于全国工业企业的年平均劳动报酬12910元的72%。

(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奉献公益事业

“十五”期间,民营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取得很大进步,在依法纳税、提供就业、保护环境、资助教育、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及西部大开发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反映了民营企业日益增强的“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社会责任感。

以私营企业为主的中国光彩事业实施12年以来,参与的私营企业家和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约2万人,兴办光彩事业项目15429个,投入资金1247亿元,安排就业479.8万人,捐资办学和资助其他公益事业170.2亿元,帮助769.8万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为中国贫困落后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国家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和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认识取得重大突破

从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认识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是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明确宣告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四是明确宣告各类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企业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些理论认识的突破,是中国的又一次思想大解放,它已经并将继续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价值判断。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已经形成

从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的方针,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并明确要求要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明确宣告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一方针的形成,给中国深化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重要的前进方向。

(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根本制度得以确立

1999年和2004年的两次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最高法律的形式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社会制度中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作用: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与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的这些重要法律规定,为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根本上扫除了制度障碍。

(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基本构成

从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要从多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2005年2月,国务院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7个方面36条的重要政策措施。随着“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颁布,几十个部门、31个省市区纷纷着手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

党中央和国务院政策的制定,部门和地方配套措施的相继出台,预示着中国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已经逐步基本建立,并将不断完善。

注释:

①民营经济的概念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广义民营经济,指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二是内资民营经济,指广义民营经济减去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集体和个体私营及其他混合经济;三是狭义民营经济,单指个体私营经济。本文以分析狭义民营经济即个体私营经济为主。

②以下所引数据若无特别说明,均来自笔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提供的资料经过测算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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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经济的三次历史变迁_民营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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