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函数研究述评_劳动价值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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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大家熟知的价值函数是风险投资决策中前景理论的重要内容,指的是风险投资决策中决策者对价值的主观感受与决策的收益与损失之间的函数关系,其理论基础是效用价值论。函数是用来表示变量之间关系的一个数学表达式,是一个纯粹的数学概念。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函数概念的应用还不是很常见或者说人们还不习惯使用函数概念来研究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商品两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以及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构建价值函数的理论基础。价值函数是直接将商品的价值量作为生产过程的最终成果,进而建立商品价值量与创造价值的活劳动和形成商品价值的不变资本之间的关系式。因此政治经济学使用的价值函数概念与风险投资决策分析中使用的价值函数概念是根本不同的,明确这一点非常重要。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界关于价值函数的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对劳动价值论进行数理研究,[1]后来关于“成正比理论”[2][3]也蕴含了价值函数的思想。但是近20年来,专门研究价值函数问题的文献并不多,取得的研究成果也不多,尚未建立起类似生产函数那样公理化的价值函数表达式。2006年冯金华教授的文章以及稍后出版的《现代政治经济学新编》[4][5]把价值函数研究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通过对现有文献进行研读和系统梳理后发现,关于价值函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价值函数的定义和性质、价值函数与生产函数的关系、价值函数的运用等方面。本文试图对现有文献作简要的总结和评述,并对价值函数研究的未来方向提出我们的看法。

一、价值函数的定义和一般形式

如何定义基于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函数,这是研究价值函数的出发点。现有文献关于价值函数的定义存在四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价值函数是一种生产函数,是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是综合物质生产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生产函数。基于这样一种价值函数定义,在生产函数一般形式的基础上给出了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的一般形式,它由两个相互关联的模型构成。一是商品价值量模型,二是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模型。[1]关于商品价值量模型,实际上是直接从价值和价值量的定义转译而得来的,即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量是由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量来计量的,具有相同的质,劳动量是由劳动本身持续的时间来度量的,劳动时间有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分,个别商品生产者在不同劳动条件下生产相同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是不同的。于是商品的个别价值量由下列公式决定:

关于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吴易风教授和王健是这样定义的: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是反映生产使用价值过程和创造价值过程的生产函数,是运用生产函数进行经济分析的基础。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在生产过程中表现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创造过程的统一,所以,概括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重性的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可以表示为:[1]

其中,Z代表某行业生产的全部商品的价值量,L代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部分,cQ代表从所消耗的生产资料中转移过来的价值部分。根据这个假定,一个行业所生产的全部商品的价值总量等于该行业使用的必要劳动量加上消耗掉的生产资料价值。而一个价值决定的基本公式就是在(8)式的等号两边同时除以该行业的商品总量,则可以得到表示单位商品价值的公式:

这样,(9)式的价值函数可以看成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关于价值决定的基本公式。它的经济含义是:每一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也由两个部分组成,即平均的新价值量L/Q和平均的转移价值量c(=cQ/Q)。

由于c为常数,故它的存在和大小只影响价值函数的位置高低,而不会影响价值函数的形状,从而不会影响基本的分析结果。实际上,即使c不是常数,而是Q或L的函数,它也不会影响商品中新创造的价值部分,所以可以假定c=0,这样公式(9)可以简化为

式中,v是单位商品的价值,Q是某部门生产的全部商品量,L是生产Q耗费的全部劳动时间,q是该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据此证明“劳动生产率变化与单位商品价值量成反比”这个经典命题。

第四种观点实际上是从研究“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变化”这个经典命题中演绎出来的。孟捷基于“在技术变革的前提下,个别企业中劳动的主观条件或劳动的复杂性将会发生变化,先前由非熟练工人从事的简单劳动会变为采纳高级劳动力的复杂劳动”和“在技术变革导致劳动的客观条件变化时,由于采纳了更先进的生产资料,生产中被浪费的无效劳动得到削减,从而增加了工作日中能真正形成价值的有效劳动时间”[3]这两种情况,提出了一个个别企业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新价值的数学表达式,即

W=τ·φ·T (12)

式中,W是新创造的价值,τ是有效劳动系数,φ是简单劳动转化为复杂劳动的系数,T是单位劳动时间。当τ=1时,则W=φ·T。白暴力认为“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于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的加权和。”[8]于是有

纵观上述四种关于价值函数的定义和一般形式,我们不难发现其共同之处——他们都严格从马克思的价值定义和价值决定出发,即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是研究价值函数的共同基础。同时,上述三种形式的价值函数又表现出一些不同的地方。首先,第一种观点的两个表达式即公式(3)和公式(4)实际上反映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公式(3)反映的是商品的价值创造过程,是生产过程中活劳动投入与新价值创造的关系,回答的是商品中的新价值(v+m)是如何创造出来的。马克思认为,价值创造的源泉是物质生产领域的活劳动,活劳动的主体是劳动者本身。没有活劳动的耗费就没有活劳动在商品中的凝结,活劳动既是物化劳动实现价值转移的先决条件,又是新价值创造的决定性条件。而公式(4)反映的是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也就是c+v+m,揭示的是商品的价值由哪些要素价值构成,c是过去劳动创造的价值的转移价值,v+m才是新创造的价值,活劳动不仅创造了自身的价值v,而且还创造了一个v的增量m,即剩余价值。不变资本c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表现为一方面直接构成产品的价值,其中劳动资料部分分次部分转移到商品价值中,而劳动对象部分则是一次性全部转移到商品价值中去,另一方面c的劳动资料部分充当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劳动对象)的介质,是活劳动能作用于劳动对象上以改变劳动对象的物质形态,把活劳动凝结到商品的使用价值中。从价值形成这个层面上讲,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对价值形成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只有活劳动,没有物化劳动,既不能创造出使用价值,也就不能进行价值创造,反之,只有物化劳动而没有活劳动,死的物不能自动转化成新的使用价值,当然也不会创造出新的价值。其次,第二种观点的价值函数即公式(5)、公式(6)和公式(7)虽然从形式上看是严格从函数的数学定义出发推导出来的,但是所要回答的既不是商品的价值创造问题,也不是商品的价值形成问题,而是商品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映射关系或者说形影关系。函数f的定义域D与值域M之间是一一对应关系,即给定一种商品,就一定存在一个价值量与之对应,这实际上暗含这样一个假定——价值是已经被创造出来了的,至于价值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则不是该价值函数关心的问题。如果要建立价值创造函数和价值形成函数,那就只能从某个部门或行业生产同一种商品这个假定条件出来才能导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才能导出商品的价值量。如果把整个国民经济视为一个系统,D是所有部门生产的全部商品的集合,这是无法确定平均的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工人平均的熟练程度和平均的劳动强度等这些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变量的。另外昝廷全教授下面这段话也充分证明他提出的价值函数不是要解决价值创造和价值形成这个基本的理论问题,而是要解决D这个集合中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之间的可比性问题或者说是要提出等价交换原理。他指出:“我们提出价值函数的出发点和基本思想就是把商品从不具有可比性的原形系统映射到某一个影系统,而使它们在影系统中具有可比性。根据这个思路,我们总结出系统经济学的等价交换原理:任何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属性;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不同主体来说,不具有可比性,而价值具有可比性,价值函数把不具有可比性的商品投影到具有可比性的价值系统(影系统)中;价值系统中的等价关系是商品交换的准则,然后把它“赋形”或再投影到商品原形系统,由此决定着商品的等价交换。”[6]其三,第三种观点的价值函数把公式(8)视为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假定,而把公式(9)视为价值决定的基本公式或者说是价值函数的一般形式,而实际上,公式(8)和公式(9)不过是某一行业生产的全部商品的总价值和单位商品价值的数学表达式,是商品总价值和单位商品价值构成的数学表达式,两者之间没有质的差别,同时与c+v+m这个大家最为熟悉的价值构成公式也没有本质区别,因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函数。其四,第四种观点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价值函数的概念,但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价值函数的“形”和“实”,不过在逻辑上是从讨论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出发衍生出的价值函数,而不是把价值函数作为一种有用的分析工具研究劳动生产率变化对商品价值量的影响,并证明“成正比理论”和“成反比理论”的存在性。

上述分析过程提出了一个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价值函数能不能取得统一的表达形式?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首先确定价值函数应该回答什么问题?我们认为,价值函数反映的是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种商品耗用的活劳动量以及不变资本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劳动价值论的应有之意。基于此价值函数应该包含价值创造函数和价值形成函数两种表达式,这是价值函数研究共同的逻辑起点。

二、价值函数与生产函数的关系

在研究价值函数的文献中,几乎都引入了生产函数概念,这样就涉及到价值函数与生产函数的关系问题,而这个问题则是从劳动价值论与生产函数的关系衍生出来的。在如何依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生产函数进行科学解释的早期文献中,形成了两种相互对立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据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因素学说,生产过程既是生产使用价值的过程,又是创造价值的过程,而运用生产函数方法,只是局限在生产的物质内容范围内,并不涉及价值的创造过程,所以,生产函数作为一种经济分析工具,可以用它来测算生产要素对实物产量的影响。[9][10][11]另一种意见认为,生产函数反映的既是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也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因为在一个产品或商品中,使用价值和价值是不能分开的,马克思说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只不过是从不同角度去观察劳动,并没有分割劳动,没有分割劳动在一个过程中创造使用价值,在另一个过程中创造价值。[12]在后来对劳动价值论进行数理研究的文献中,基本上是按照第一种意见展开的,不过在具体处理方式上还是有所不同。吴易风教授和王健[1]认为,一般形式的生产函数反映了人们的劳动生产力,体现的是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它以抽象的数学形式描述了具体劳动形成使用价值的过程,概括了任何社会形态中进行物质生产的一般过程及其生产中所需要的基本要素与产出的连续性和不连续性的关系。生产函数虽然是一个西方经济学概念,但是作为一种经济分析工具则普遍适用于用来描述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产出的技术关系,由于生产函数的理论基础是萨伊的三要素理论,因此生产函数理论混淆了产品和商品、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生产、一般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区别,不可避免地成为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工具,因此可以在批判、借鉴、吸收其合理性的基础上,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建立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只要从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函数中抽象掉其资本主义性质,则生产函数可以直接应用于社会主义的经济分析。于是生产函数实际上包含了使用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和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从而否定了作为独立形式的价值函数的存在性。在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的一般形式公式(4)基础上,吴易风教授和王健又分别提出了商品经济的生产函数和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函数这两种具体的生产函数形式。

冯金华教授是把价值函数和生产函数作为两个对立统一的概念对待的,价值函数反映的是商品的价值决定,生产函数反映的是商品使用价值量的决定,这种处理与马克思的商品二因素理论是一致的。但是,冯金华教授把生产函数直接嵌入到价值函数中,[4]这一点可以从他关于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假定公式(8)、价值函数的一般形式和简化形式公式(9)和公式(10)中看出来,价值函数与生产函数就不再是两种独立的函数形式,而是存在一定的数量关系——价值函数与生产函数成反比。生产函数直接成为价值函数的一个变量,由此导致两个需要澄清的问题,一是价值函数中的生产函数

是劳动价值论框架下的生产函数还是直接就是西方经济学理论框架下的生产函数?二是如果生产函数是价值函数的一个变量,必然给人造成一种错觉,生产函数也决定价值量,这又和劳动价值论的本意不一致,如何解决这种不一致?另外,冯金华教授建立的价值函数实际上是单位商品价值量的数学表达,这在逻辑上就决定了价值函数必须和生产函数联系在一起。这样处理似乎又与“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一经典命题相悖。由于生产函数是价值函数的一个变量,生产函数有短期生产函数和长期生产函数之分,所以,价值函数也可以相应地分为短期价值函数和长期价值函数。短期价值函数的一般形式是

这是假定在短期中,除了劳动要素可变之外,所有其他的投入要素均保持不变。短期生产函数可以写为“一元”形式:Q=Q(L)。将长期生产函数的一般形式Q=Q(L,K)代入价值函数的一般形式就得到长期价值函数

将时间变量引入价值函数后建立了短期价值函数和长期价值函数,可以为研究诸如劳动生产力变化、资本有机构成变化等对商品价值量变化的影响提供有力的分析工具。

将数学上的函数概念以及西方经济学中的生产函数理论的合理成分引入劳动价值论研究,这无疑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应该充分予以肯定。究竟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在一般生产函数理论基础上建立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呢还是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从商品二因素理论出发,分别建立并行不悖的价值函数和生产函数?这是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虽然与一般生产函数有区别,但本质上还是生产函数,理论上不够精炼,容易与生产函数相混淆,所以我们主张从商品二因素理论出发,分别建立价值函数和生产函数,前者反映价值量的决定,后者反映使用价值量的决定。

三、价值函数的应用价值

在经济分析中,价值函数究竟能够解决哪些问题?由于价值函数研究还非常不成熟,甚至没有像生产函数那样取得一个一般形式,这实际上极大地制约了价值函数的深化研究和应用研究。在上文提到的三种价值函数中,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在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的一般形式的基础上,建立了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和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解释了价值规律的基本作用及其实现机理,揭示了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的前提条件和国家干预市场、纠正市场失灵的前提条件。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说明了“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变及价值规律作用形式的变化”,[1]如果将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的资本主义性质抽象掉,将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定义为工人为社会提供产品的净劳动时间,净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定义为净价值,则反映资本主义生产特征的价值形式的生产函数可以直接用来分析社会主义经济。[1]

昝廷全教授从经济系统论出发建立的价值函数实际上是对商品两因素理论的数学化,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把不可比的使用价值转化为具有可比性的价值,而不是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根据他的价值函数,提出了(1)等价交换原理,“任何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属性;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不同主体来说,不具有可比性,而价值具有可比性,价值函数把不具有可比性的商品投影到具有可比性的价值系统(影系统),价值系统中的等价关系是商品交换的准则,然后把它“赋形”或再投影到商品原形系统,由此决定着商品的等价交换。”[6](2)劳动价值函数是按劳分配的客观标准。由于各行业的具体劳动即使都按照劳动时间计量也具有不可比性,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可比的,所以,可以把各种具体劳动映射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上去,这样,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影系统中,各种具体劳动之间就有了可比的基础。劳动价值函数可以写成:

劳动价值函数(f[,L]):各种具体劳动→社会平均必要劳动

(3)根据价值函数可以预知未来货币所对应的符号系统(价值系统)的结构可能是拓扑结构或序结构;(4)价值函数和等价交换原理为研究实物(实体)经济和符号(虚拟)经济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冯金华教授(2006年)在一般价值函数的基础上通过引入短期生产函数和长期生产函数概念,进一步建立的短期价值函数和长期价值函数,并据此得出下列六个结论:(1)短期价值函数是一条从某个大于0的值开始,先上升后下降的U形曲线,在短期中,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2)在长期中,“随着劳动的增加,劳动的平均产出总是先小于、后大于相应的边际产出,故随着劳动的增加,商品的价值总是先下降、后上升”;(3)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商品的价值量随资本的增加先递增下降、然后递减下降;(4)当劳动增加的影响大于资本增加的影响时,长期价值函数上升,否则下降;(5)基于典型长期生产函数推导出来的长期价值函数是一条U形曲线;(6)如果假定长期生产函数上升——即当劳动和资本的数量均不变时,产品数量由于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增加——则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将下降。[4]上述六个结论都是在严密的数学证明的基础上得出的,所以不用怀疑结论的正确性,不过,由于没有区分价值创造函数和价值形成函数,所以有些结论也容易引起对劳动价值论的误解,如资本变化对价值量的影响、生产规模变化对价值量的影响、生产函数变化对价值量的影响等,都给人一种错觉——资本、生产规模、生产函数都创造价值。因为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应有之意,商品的价值量仅仅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变化有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变化与劳动生产力有关,除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只是参与了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而与价值创造无关。

四、简要的结论

随着数学方法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广泛应用,程恩富教授甚至把数学化作为政治经济学现代化的学术方向之一,同时,随着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越来越多地借鉴西方经济学中的合理成分,价值函数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必将成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一个主要问题。虽然目前这方面的文献并不多,研究也还不充分,不过通过对有限的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学者们对基于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函数存在相当大的分歧,这些分歧主要表现在逻辑起点、对价值函数的定义、价值函数的目标、价值函数的应用方向,等等。西方经济学中的生产函数尽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有一点是非常值得借鉴的——那就是生产函数获得了完全一致的、最一般的数学表达式,生产函数理论的发展都是在一般形式上展开的。基于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函数研究如果要在理论和应用层面取得更大的发展,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达成共识:第一,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因素理论是价值函数的理论基础;第二,价值函数既要反映商品的价值创造过程,又要反映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所以,价值函数应当包括价值创造函数和价值形成函数,否则很容易错误解释劳动价值,为怀疑和不承认劳动价值论的人提供批判的证据;第三,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研究价值函数必然绕不开生产函数,这样就必须要搞清楚劳动价值论框架下的生产函数与西方经济学理论框架下的生产函数究竟是什么关系?概念可以通用,但是内容和本质应该是劳动价值论下的生产函数,否则价值函数和生产函数就是“两张皮”,价值函数是劳动价值论框架下的价值函数,而生产函数又是西方经济学理论下的生产函数。上述三个方面的共识应该构成价值函数研究的硬核,从而取得与价值函数一致的、具有一般性的数学表达式,价值函数的扩展研究和应用研究就可以在其一般形式的基础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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