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院校的特殊社会责任_民族问题论文

论民族院校的特殊社会责任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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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5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0)11-0064-05

大学从游离于社会之外到处于社会边缘,最终走向社会中心,与经济社会的关系更加紧密,经历了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引导和预测社会这样一个由被动到主动的过程。现代大学必须也客观地承担着作为知识创新的集散地、国家建设的人才库、时代风尚的引领者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调音师的社会责任,并通过传承文化、创新知识、培育人才、批判现实、开创风气、融合社会、协调关系等职能的履行向社会和历史负责。我国民族院校是党和国家为了解决国内民族问题而建立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乃至世界高等教育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特别的诞生背景、特定的办学宗旨,决定了民族院校除了要履行普通院校所肩负的一般社会责任外,还肩负着特殊的社会责任。

一、民族院校肩负的特殊社会责任

大学的社会责任是指大学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应承担的独特的使命与责任。它是不成文的,抽象的,它更多地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与灵魂而存在,表现为对人类终极价值的关怀,对高品位文化和对理想主义的追求。它“是一种纯粹自发的道德自律和排除了任何强制和功利的自我价值评判”。[1]民族院校是产生于我国民族问题中的一个特殊的社会存在。正是这一现实,决定了中国民族院校不同于其他类型教育的某些特质。这些特质构成了民族院校自身的特色,赋予了其特殊的社会责任。

1.增强民族团结的特殊社会责任

首先,民族团结是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需要。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民族政策,开创了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实践证明,国家的稳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开展,国家的团结统一和繁荣富强、社会和谐、科学发展,都要求必须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在新形势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是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基础。

其次,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核心利益的根本要求。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前途命运与祖国的前途命运始终紧密联系在一起。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虽然只占全国总人口的8.41%,但民族自治地方却占国土总面积的64%,且蕴藏着支撑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社会人文资源。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决定了不断增强民族团结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

再次,民族团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最终胜利的基本保证。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就深刻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2],并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的伟大号召。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也曾先后对民族团结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在新的历史关头,党的十七大要求,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既要看到成绩和机遇,同时要更加重视和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团结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要警惕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对我国民族团结的严重影响和危害。要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民族团结的大好形势,除了采取进一步打好各民族大团结的经济基础,强化民族团结的政治保障等一系列措施外,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要充分利用民族院校各民族师生共居一校的良好氛围和有利条件,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的引领作用,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层面,培养各族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信念;培养各族学生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使他们踏入社会以后成为民族团结积极的传播者、自觉的实践者、勇敢的先行者、有力的推动者和坚定的捍卫者。

2.维护祖国统一的特殊社会责任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形成了“小聚居、大分散”的特点,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几乎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共居。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绝大部分是边疆地区。全国陆地边境线长2.2万公里,民族自治地方占1.9万公里。全国边境县有135个,民族自治地方占107个,有33个民族的人口居住在边境地区,有不少民族甚至与国外的同一民族跨境而居。因此,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既是我国维护主权与领土完整、反对外来侵略和干涉的前哨和屏障,也是发展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桥梁和纽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民族地区的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然而,从横向相比,由于自然、历史及政策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越来越大。显然,这是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有较大差距的。如果这种差距超出一定的度,就会转化为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纵观国际社会,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风云变幻莫测,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狂飙突起,加之国外反动势力长期以来对我国推行“西化”和“分化”政策,蓄意制造民族分裂,这些因素都会对我国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民族、宗教无小事。”[3]民族问题解决不好,小之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之危及国家统一大业。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没有各民族的亲密团结,就不可能有我国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就没有中华民族的振兴和腾飞。而民族院校,正是为了满足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需要而创办的。民族院校通过对各民族人才的培养和输送,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包括民族政策传播到民族地区,传播给各族人民,推动那里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国内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的安定、安全和统一。

3.和谐民族关系的特殊社会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所指出的,新中国的60年,是我国各族儿女在祖国大家庭中团结友爱、休戚与共的60年,是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60年,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胜利前进的60年。60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为我们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战胜国内外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4]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趋势深入发展,历史上民族歧视和民族隔阂所遗留的影响、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的较大差距、各民族在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各民族流动人口的增加和流速加快、民族政策执行的偏差以及三股势力的颠覆破坏,都给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民族关系始终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民族关系目前仍具有民族平等的不完全性、民族团结的相对性、民族互助合作的有限性、民族和谐的初步性等相对不完善的特点。[5]党的十七大强调,要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这是我们党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形势,对民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和谐民族关系蕴含着十分重大的时代价值,它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动力,是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保障。[6]平等是民族关系和谐的基础,团结是民族关系和谐的保障,互助是民族关系和谐的动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消除历史遗留的影响、缩小现实扩大的发展差距,是建立和谐民族关系的必由之路。

民族教育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基石,肩负着培养民族地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民族发展人才的重要使命,而民族人才又是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民族教育必然成为支撑民族地区发展的基础工程。民族院校要努力践行“面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既要发挥民族高等教育促进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与个性特长充分发展、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增进各民族之间相互了解、增进社会团结的正功能,充分挖掘民族高等教育向受教育者灌输“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中华多元一体化思想”、实现社会控制和避免民族地区教育出现恶性循环现象的潜功能,又要坚决抵制和消解极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形成的负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在求真务实中建设和谐文化。[7]同时,民族院校要借助自身的学科和人才优势,有针对性地在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为民族地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智力服务,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使各族人民都能享受到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益处,为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有效地促进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建设。

4.服务民族发展的特殊社会责任

发展是人类实现自我解放的根本途径。民族发展是一个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综合进步,既表现为量的积累,也表现为质的提升。民族发展依托于一定的时代和空间环境,在内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实现纵向质的演进和横向量的扩展。[8]每一个民族都同时具备民族属性、社会属性和生物物种属性,因而,民族发展是民族特点发展、民族社会发展和民族人口发展的统合。民族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民族的生产力,对于社会发育程度较低的民族,其快速发展需要外力的助推。民族发展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综合发展,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个方面的发展可以有不同的侧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建设离不开社会各方面事业的共同发展。民族素质,尤其是民族干部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促进少数民族发展,离不开长期、有效的民族政策支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9]。我国民族政策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维护少数民族的基本权益和利益,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其最大特点是体现对少数民族的优惠和照顾;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谐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发展的本质特征,这一抽象的本质特征又是通过具体的基本特征体现出来的”[10],着力点在于不断提高民族发展的自主性,突出民族发展的全面性,强调民族发展的永续性,追求民族发展质量与速度的统一性。

民族院校要紧紧围绕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坚持高等教育规律与民族工作规律的有机结合,坚持高等教育一般规律与民族高等教育特殊规律的有机结合,坚持面向和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办学宗旨,在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实施人才培养的过程中,紧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客观实际,致力于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科学发展,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主政治进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和各民族文化交流、促进各民族成员和谐交往等方面展示独特的优势,在有效化解政治层面、经济层面、文化层面和交往层面的民族问题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彰显民族特色,担当特殊社会责任

民族院校创建以来为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社会稳定,为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民族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是其他高校不可替代的。在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文化多元化、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新形势下,民族院校要继续有效地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争取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更大的空间,更好地担当特殊社会责任,有力地彰显民族特色。

1.精心培养和造就各民族高素质人才

人才是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首要资源,是一个民族的希望与未来,是一个民族的实力与形象。人才状况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集中体现。由于历史、区位等多方面的原因,民族地区教育相对落后,人才资源匮乏,严重制约了民族地区的发展。要尽快缩短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尽量消除民族交往中因经济文化不平衡对民族关系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必须切实把民族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尽力达到幼儿教育低龄化、义务教育公平化、高中教育普及化、职业教育民生化、高等教育大众化、继续教育终身化的教育目标,以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迎头赶上发达地区的发展。民族院校作为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承担者,肩负着培养各民族高层次人才的根本任务,因此,民族院校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努力把各族学生培养成为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各族学生培养成为增强民族团结的骨干、维护祖国统一的骨干、促进民族关系和谐的骨干、推动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的骨干,为促进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大力传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各民族都为中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民族院校通过对各民族文化(包括外国文化)的选择与批判、传承与传播、适应与创新,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绽放于一体多元的中华文化的百花园,跻身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民族院校要充分利用自身学科优势与人才资源,密切关注和主动服务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重大文化项目开发、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文化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政府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转变、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少数民族文化的对外交流等系统工程建设。要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的基础上,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大力保护和弘扬各民族风格鲜明、魅力独特的优秀传统文化。同时,要引导各民族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锐意创新,善于把各民族文化积极、有益的成分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使之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要善于运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滋养和哺育各族群众,使全体人民深化对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以更好地维系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牢不可破的精神纽带。

3.全面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民族工作大局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只有56个民族拧成一股绳,中华民族才能拥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才能不断创造历史伟业,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国家安全。要大力增强我国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大力促进我国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不断形成实现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幸福安康的强大力量,不断形成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不断形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强大力量。在新形势下,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识和把握民族问题,扎实做好民族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领导。民族教育事业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我国教育事业的结合点,办好民族院校必须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统一起来,必须把民族工作与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民族工作主题,服务于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尤其是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加强对我国民族问题的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当前民族工作的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以及世界民族问题的发展变化对我国影响的研究,出理论、出思路、出对策、出人才,当好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智囊团、思想库。

4.倾情关注和奉献民族地区科学发展

长期的实践证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是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核心。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实现共同进步,就是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提高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显著加快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程,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体现了我国各民族的共同追求,必须通过我国各民族共同奋斗来实现。没有我国各民族的团结奋斗就没有祖国的繁荣富强,没有我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也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前进方向。近年来,党和国家已经和正在实施沿边开放战略、“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我们党一再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实现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共同繁荣,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民族院校在为民族地区培养大批各类合格人才的同时,要倾情为民族地区的各级政府决策服务,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服务,为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只有把民族院校办成民族地区的人才基地、信息中心、技术摇篮,民族院校的科学发展才算是批准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担负了责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收稿日期: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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