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制度学派理论和方法论的几点评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学派论文,几点论文,美国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当代,实际上有两种名同而实异的新制度经济学。一种是始于凡勃仑,以加尔布雷斯、米尔达尔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Neo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另一种则是沿用新古典方法,以科思、诺斯等人为代表,由威廉姆森命名的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鉴于后者正在大行其道,本文要加以评述的是前一种新制度经济学(为便于区分,文中借用科斯的提法,将其称为美国制度学派)。
一、凡勃仑和康芒斯的遗产
索尔斯坦·凡勃仑(Thorsten Veblen)是公认的美国制度学派创始人。他的制度经济理论一经问世,就因与主流经济学根本对立而独树一帜。与那些从新古典营垒内部发难的批评家不同,凡勃仑一开始就把针芒指向新古典理论的基本前提。凡勃仑的制度学说与德国历史学派渊源甚深,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马克思的影响。但他的基本理论依据,同是19世纪职能主义心理学关于人的本能的学说。凡勃仑认为,以往的经济学均发端于边沁的苦乐主义心理学,把人归结成了“快乐与痛苦的计算者”或“一堆性质相同的快乐欲望的血球”。这种假设与新的心理学成果不符,更与现实相悖。其基本前提既然不成立,整个理论体系也不可能正确;凡勃仑反对那种世事变迁有“渐入佳境的趋势”之说。认为经济能自动趋向均衡的传统理论体系无法解释经济成长、变化和累积作用的过程。因此,应该把人类生产借以实现的各种制度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制度分析出发来构建经济理论体系。
何谓制度?制度又从何而来,凡勃仑在其名著《有闲阶级论》中提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思想习惯则由人的本能产生。本能决定了人们行为的目的和动力,行为形成思想习惯,思想习惯的积淀构成制度。反过来,制度实现由本能决定的目的,并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影响。具体说来,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有两类基本制度。一是财产所有权或金钱关系,二是满足物质生活的生产技术。前者源于人的“虚荣本能”,后者源于人的“作业本能”。到了近现代,这两类制度的具体发展形式是“企业经营”与“机器利用”。这两种制度彼此对应,但以企业经营为制度的主导方面。由于企业需要运用价格获取利润,凡勃仑又把资本主义制度称为价格体系,把价格视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枢纽。由此可见,凡勃仑的制度分析最终仍可归结为心理分析,从而可以说是与排斥制度分析的新古典经济学殊途同归的。但区别是,在凡勃仑的本能——制度链环中,天赋理性已被贬低为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其重要性已被天赋本能所取代。因为对思想习惯的心理分析会广泛牵涉到生物学、人种学、文化史、自然历史等多种辅助学科,制度经济学就具有跨学科研究的“开放”特性。进而,制度就被归结为一系列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的综合产物。据认为,生活在制度当中个人行为的要求和愿望、目标和后果、方式和手段、变动和趋势都是制度的参数,具有整体不稳定的特征。
凡勃仑的又一理论依据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如果说他用心理学来解释制度的性质和来源,进化论就被他用来说明制度的演进。凡勃仑的制度演进思想主要有:(1)制度随环境变化而变化,并随个人思想习惯的变化实现。但由于思想习惯,进而本能不可能发生根本变化,制度只能有渐进的量的改变,变即演进,并无质的变化。
(2)制度的演进不可预期,它没有任何指向性,也没有始点与终点。而仅仅是一种因与果的连结。(3)在技术——制度关系中,技术是动态因素,制度是静态因素,技术起决定作用。而二者的冲突则决定了制度的演化和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这与诺斯后来的制度决定论观点是截然不同的。
约翰·康芒斯(John.Commons)是早期制度学派的又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他的《制度经济学》(中译本,1994。以下有关康芒斯的论述,均引自此书)是第一部系统性的制度经济学著作。康芒斯师承凡勃仑,高度重视历史演进,并把制度视为社会经济进化过程的动力。不过他的制度理论已与凡勃仑有了重大的差别。
康芒斯的创新之处在于,他是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尤其是产权关系为出发点来构建他的制度经济理论、对市场经济的演进加以研究的。他认为,必须克服仅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基础建立经济理论的片面性,深入考察“相互依存又有冲突”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交易”一词在康芒斯的理论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也是他进行制度分析的基本单位。他指出:“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册,第144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交易分为三种类型。(1)“买卖的交易”。即平等人之间进行的交易(他认为这源于凡勃仑所说的“金钱利得心”)。(2)“管理的交易”,即上下级的命令服从关系(他认为这源自于凡勃仑所说的“作业本能”)。(3)“限额的交易”。即有权力者达到协议的谈判(如产量或价格限额的谈判)。这种区分把交易这一概念泛化为“经济社会的一切活动”,为后人分别开展市场交易关系和组织内部的交易关系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启示。新制度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交易成本”得以泛化为制度成本的一般概念,不能不说与康芒斯对交易的分类有关。
二、美国制度学派的理论特色
(一)方法论的特点
现代的美国制度学派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主体理论。不同的学者往往自成一家、彼此矛盾甚至相互攻讦。他们之所以能在制度主义的旗帜下集结起来,主要是因为都接受并采用了凡勃仑留传下来的方法论,即“演进的方法”和“整体的方法”。在这个意义上讲,美国制度学派就是继承了“凡勃仑传统”的制度经济学派。因为这一点,使它与主流经济学长期对立,被视为异端。但也正因如此,它才与以科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区分开来。
C.K.威尔伯在《经济学的贫困》[中译本,1993]一书中指出,美国制度学派在方法论层次上的特点是“全面、系统、发展”。据此,社会被视为“经济体制的社会制度内在变化的过程”。所谓全面,“是因为它注重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关系模式”;所谓系统,是因为“部分会结成连贯的整体,且只有从整体意义上才可能被了解”;所谓发展,是因为“它将关系模式上的变化视为现实的真正本质”。萨缪尔斯评论说:“制度主义的范例侧重的是……在普遍的相互依赖或累积的因果关系体系中……寻求对经济的结构——行为——成就的全面的和发展的看法”。美国制度学派所说的制度不是一般的市场制度,而是市场制度赖以产生发展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因此,这种方法论的应用,也必然导致“跨学科”、“开放式”的研究。
由于美国新制度经济学是在夹缝中求取生存发展的,它的方法论既是构建理论的前提,又是批判包括凯恩斯主义在内的主流经济学的武器。在该学派中,“没有一个人会同均衡、理性行为,瞬间调整和完全知识这些概念打交道”[布劳格,1990]。首先,以演进的方法为源由,他们发展了“历史时序”、“动态行为”、“持续变化”等概念。历史时序是与新古典关于逻辑时序的概念针锋相对的。据认为,社会并无明确的目标和发展途向,并不会收敛于均衡;动态均衡概念的对立面是正统理论中的静态均衡,后者被认为是忽视了环境的变化。持续变化则意指不断的变迁和持续的非均衡。采用这一概念,就“最好完全忘掉均衡”,代之以累积的因果循环。总之,美国制度学派认为,主流经济学静止、机械和均衡的分析方法只能研究市场社会经济关系的外表,无力解释不同利益集团的紧张关系与冲突,以及由此发生的社会变化。
其次,从整体的方法出发,美国制度学派倡议,把注意的重心从理性抉择的个人或厂商转移到社会整体上来。他们不约而同地把经济人假说作为集中攻击的靶子。反对个人理性的先验给定。同时又认同了研究经济决策中风俗、习惯、利他主义、好奇心、冲动等各种非理性行为的重要作用。加尔布雷斯等人声言,经济学所讲的整体是由相辅相成或相互抵触的部分组成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因此,经济制度更象是一个有机体而不象一台机器。这样,经济研究就不能先研究各构成要素然后再加总。主流经济学从个体心理出发先进行专门化分析,本末倒置,实乃其错误之根源。此外,整体分析法又不同于凯恩斯主义的总量分析法。它不是指各种可用数量关系表示的宏观经济变量,而主要指既定社会中由技术水平决定的经济、政治权力所结成的制度结构。故整体分析法又称为结构分析法或制度分析法。
(二)对市场经济及其现代形式的理论表述。
美国制度学派心目中的市场和从经济人公理演绎出来的完全竞争市场模型大相径庭。市场不再是配置稀缺资源的交换系统,而被归结为“处在不断发展进化过程中的制度结构”。
1.用演进的方法看市场。美国制度学派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源于凡勃仑所说的人类的虚荣本能引致的“取得金钱收益的预期”。市场经济可定义仅由市场价格机制调控指导的经济。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体制条件内含于社会体制之中,它并不是从来就有和永恒不变的。直到英国革命之前,市场从来都是经济生活的附属品,服从于集权的管理制度。只是到了18世纪,随着工业革命的胜利和一系列经济政治条件的具备,产品连同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才普遍商品化,构成了“自调节市场体系”。1850年,英国劳动力买卖的普遍化、金本位制和自由贸易把要素市场构成一个联贯的整体,成为自调节市场体系建成的标志。自此,市场机制实际上就成为人类命运及其自然环境的唯一主宰。
波拉尼《大转变》一书中的观点被制度主义学者广为引述。据认为,劳动力的商品化配置,也处置着与之相连的人的身体、心理的实体,“剥夺了人的文化制度保护层,使之成为严重社会混乱的牺牲品”;自调节市场也使自然环境受到腐蚀瓦解,毁坏了生产力永续发展的源泉;同时,市场管理还周期性地毁灭企业。总之,作为一种保护性手段的市场却成为瓦解社会的“自我毁灭机制”。威尔伯评论道,“自调节市场的乌托邦刚一建立就受到了挑战”。社会出于自我保护而创设的工厂法、社会保险、贸易壁垒、国家干预以及卡特尔、托拉斯的形成,使“自调节市场在似乎已取得胜利的仅仅10年时间里就开始退却了”。一言以蔽之,“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不过是一种历史的畸变”。
很明显,以上论点有失于偏激之处,但这对主流经济学绝不是轻微的批判。如果作为完全竞争理论原型的“自调节市场”仅是“历史的畸变”,而并非人类的理想目标,且时间上具有短暂性,空间上具有局部性。那么,新古典市场模型的合理性岂不可想而知。
2.运用“整体”方法。美国制度学派认为经济制度、市场及人的行为都不是稳定不变的。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当代市场经济社会已从工业社会进入了“后工业社会”,处在这一特定社会发展阶段上,制度变化最突出的特征表现为社会和企业内部权力结构的变化。
(1)现代市场经济是个整体。它的基本领域是私人经济。私人经济又是一个由计划经济部门和市场经济部门构成的“二元体系”。按加尔布雷斯的说法[加氏的引文选自《经济学和公共目标》一书,中译本,1980],美国经济中的计划系统由1000家左右巨型寡头公司组成。它之所以被称为“计划经济”,主要是因为在该部门内,厂商旨在谋求安全与稳定,自由已被“计划原则”取代,它是“与新古典派模式不相投合”的;“市场经济”包括1000多万家小厂商,它们“要受到新古典派模式市场规律的支配”,类似于自由竞争市场。在两大体系内,权力分配严重不对称。大公司拥有控制成本(要素价格)、价格、产销量、资本来源和政府政策的广泛权力,可以通过权力运用排除外界控制而又控制他人。众多小厂商却不具有这些权力。因此,两个体系的基本差异是:“一个可以支配环境,另一个则一般说来依然被环境所支配”[第56页]。二元体系的权力分配就构成了现代市场社会的基本权力结构。
(2)计划系统中大公司内部的权力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权力系来自资本所有权”的小厂商不同,也与新古典厂商理论相异,大公司不是一个人,其中包含了三种具有权益矛盾的组团:资本家(股东)、专家组合、工人(工会)。由于大公司规模巨大、技术复杂、生产周期长、不确定因素众多,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使“权力从股东转移到管理部门”。专家组合拥有“十足的权力”,形成了公司内部权力结构的根本特征。公司权力结构的变化又使得公司目标发生了根本转变。因为掌权的经理阶层不是资本所有者,他们并不谋求风险重重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为了保住权力,他们力图达成的是企业的稳定增长。为此就必须实行计划的生产和销售,并把企业目标曲解泛化为宏观经济增长这一“公共目标”,以便更好地支配消费者、小厂商和政府,保证产品有日益增大的销路。
(3)整个市场经济社会由公私两部分经济组成。公共经济变得日益重要。因此,社会权力结构的另一特征是政府经济权力的日益扩大。与新古典理论排斥政府作用,以及凯恩斯主义者把政府看成稳定经济、纠正宏观市场失灵工具的论点均不相同,美国制度学派把政府看成是协调不同利益集团矛盾,“重新将经济嵌入社会体系所要求的自然现象”,其中还是实行“中央的计划经济”所必备的条件。此外,他们也不满意把政府仅仅当作市场竞技的裁判或公断者,十分强调政府充当市场参予者或市场主体之一的中心作用。
那么,以大公司权力为主导方面的现代制度或社会权力结构,会给市场运行带来什么影响呢?加尔布雷斯等人的看法是:
(1)权力分配的不平等导致收入分配不平等和不同市场主体权力重心的移动。所谓权力,被解释为“把自己的目标强加给别人的能力”。大公司的权力首先是价格控制权。其次,大公司又有控制产销量的权力。在“丰裕社会”中,多数商品已是满足公众心理需要的物品。这就使大公司能够引导、左右甚至创造消费需求,对顾客施加“需求管理”。因此,被新古典学派奉为信条的“消费者主权”实际上已被“生产者主权”取代;不仅如此,计划系统中重化工业得以畸型发展,加剧了环境污染和资源低效率配置,但在市场系统和公共部门中,与公众福利关系密切的部门、行业却得不到应有发展。
(2)与二元体系相并行的是“二元化的市场”。例如,劳动力市场就分为“主要的劳动力市场”和“第二劳动力市场”。处在这两种市场上的工人,具有完全不同的教育训练水平、职业保障和升迁机会、明显的工资率差异和不同的工会组织程度。两部门间还存在着明显的就业壁垒。因此,劳动力的配置并非由竞争工资左右。
(3)在即定权力结构中,政府的需求管理收效甚微。除了计划系统对政府施加影响和控制的因素外,更深层的原因是:第一,减少政府开支,首当其冲的恰恰是公共部门和市场体系的小企业,大公司及与国防等相关的产业部门实际上受到的影响不大;第二、限制货币供给、提高利率等措施对拥有巨额自有资本的大公司也不会产生多大影响;第三、税收增加同样可因大公司提价而转嫁给社会等等。
总之,整个市场体系的运行、市场经济中不同参予者的行为特征、行为结果都受到社会权力结构的制约,从而可以归结为特定的制度现象。这就提出了一种与主流经济学十分不同的市场经济研究思路和运行图景。
三、结语
在我国,美国制度学派也曾被冠之以“新制度经济学”的名称而得到广泛介绍,但其影响不如主流理论影响大。随着以科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传人,美国制度学派的理论影响力更趋式微。但透过上面粗略的分析,已可看到该学派的理论还是有不少东西可供借鉴:
其一,最应受重视的当首推演进的与整体的方法论。据此,不仅市场必归结为制度,而且市场制度本身又不过是整个社会制度结构露出水面的冰山之一角。构建市场经济,不能就市场论市场,更应着力培植市场赖以产生发展的一系列制度条件。同时,既然市场是演进的,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型或“自调节”市场也就不值得刻意追求。在这一方面,美国制度学派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分门别类和整体描述,对于权力结构及其矛盾的分析是较为贴近实际的。可以说,美国制度学派的方法论比之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自有其独到的优点。
其二,美国制度学派对公司权力结构及公司目标、决策方式的分析。如果说,西蒙从有限理性论推导出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不现实性,加尔布雷斯等人就更直接地指出了企业行为与利润最大化目标相偏离的制度基础。西蒙本人也指出:“制度主义的传统学派是企业行为理论的主要先驱。”并认为,新古典理论的发展生机之一正在于“试图在新古典价格理论的框架当中去实现制度主义者的目标”。这种评价是坦诚公正的,并给我们以提示:并无必要非得把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假说照搬照套不可。
其三,美国制度学派关于权力分配与收入分配、产业结构关联性分析,关于二元市场体系成因的分析,关于对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作用的论述,政策失灵的制度主义解释等等,也能够启发我们以另一种方式分析我国市场经济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