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国富[1]2002年在《分配制度变迁与中国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探析》文中提出收入分配是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分配改革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中国的经济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这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上的重大创新。目前理论界关于分配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概念界定,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认识,对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框架的构建,以及对分配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的相关研究。本文在上述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认为,应该对分配制度本身的创新及其变迁历程有正确的认识,并考察分配制度的变迁与创新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这是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分配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它是分配与制度的结合点、分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收入差距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本文立足于分配制度的重要性,运用制度经济学与发展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历史分析、制度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国内外经济学者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考察中国经济发展中收入分配制度的变迁历程、分配制度的变迁与创新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意义、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制度尚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中国收入分配制度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相应的对策措施。 该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将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用于对中国经济的分析,考察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分配制度变迁的历程,揭示了分配制度的变迁和创新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紧密联系,论述了中国收入分配制度适应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变迁以及分配制度的变迁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指出了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分配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政策安排。本文认为,分配制度变迁与中国经济发展之间是双向互动的,分配制度创新在市场化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上的重大变革推动和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分配制度变迁是推动经济发展进程的重要动力;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制度,非按贡献分配方式是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制度的执行或具体的制度安排方面,保证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的分配制度的实施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段宇波[2]2016年在《制度变迁的历史与逻辑—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文中指出制度分析在当代社会科学研究中占据了显着的位置。在政治学中,作为对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的反动,历史制度主义深刻的反映了西方政治的传统与现实。在对西方社会展现出强大的整合能力的同时,历史制度主义也对中国正在经历的人类最大规模的制度变迁有积极贡献。认真关注制度变迁命题,并深入思考其对政治过程的重塑作用,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理论发展的角度,制度变迁理论反映了政治理论发展的最新趋势,与政治现代化、民主转型理论一脉相承;从政治现实角度,制度变迁问题回应了要求制度向民主化、现代化和全球化发展的诉求。具体而言,本论文的研究价值体现在叁个方面:第一,通过对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发展历程的回顾,探析其制度变迁理论的历史发展脉络;第二,通过对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探究制度变迁分析的逻辑框架;第叁,通过对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方法建构的剖析,总结制度变迁研究的方法论价值。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理论提供了一种分析问题的视角和框架,如同一把打开政治世界的钥匙,关注了制度从哪里来,向何处去的问题。本文认为制度变迁理论的发展既是理论逻辑的持续积淀,也是历史过程的不断沉积。文章紧紧围绕制度变迁,关注了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发展历程、逻辑框架、主要动因、变迁方式、行动者作用和理念等问题,试图对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理论和方法做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具体而言:绪论重点对研究背景和选题价值、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主要创新与不足及进一步研究的思路等进行阐述、分析和说明。第一章,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发展过程。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四次回归,即国家回归、行动者回归、理念回归和资本主义回归,涵盖了制度变迁分析的主要因素,反映了制度变迁理论热点的转移、交织、重迭和此消彼长。重点分析了四次回归蕴含的理论冲突以及制度变迁理论对本体论、研究主题、新制度主义流派、方法论的整合过程。第二章,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逻辑框架和方法构建。分析了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分析的问题意识和概念内涵;探讨了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逻辑框架的基本要素;归纳了制度变迁分析的演进逻辑;对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的方法构建进行了总结。重点分析了动态的、综合的分析框架,本文认为制度变迁是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结构、历史和制度体系相整合,理念、利益和制度相互作用形成“制度复合体”;在环境、行动者和制度互动,构建多重的、综合的制度逻辑框架。第叁章,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分析的模式。分析比较了制度变迁逻辑框架所衍生出的四种制度变迁模式:路径依赖、断裂均衡、关键节点和渐进转型,四种模式相互交迭,不同要素组合共同解释制度稳定、持续和变迁等核心问题。从对制度规则“有”与“无”变化的截然分立,转变为制度规则变化强弱程度的密集分布,形成制度变迁模式的完整谱系。在方法论上超越了变迁与稳定二分法,拓展了制度变迁类型。这四种模式从多维度考察制度变迁,不同模式的边界正变得模糊,模式之间区别但相互借鉴,丰富和完善了制度变迁分析框架。第四章,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分析的动力理论。首先,分析了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动力的理论来源,对比了多种流派的制度变迁动力来源;其次,结合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区分了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动力的分类,对制度属性、行动者、环境变化引起的变迁进行了详细分解;第叁,关注了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动力的分析框架,对动力主体、基础、机制、结构进行理论分析;最后,结合制度变迁的四种模式分析了制度变迁动力的选择。第五章,围绕理念在制度变迁分析中的作用,主要阐述了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分析新制度主义各流派的理念转向特别是历史制度主义和理念的关系,重点分析了历史制度主义对理念的整合;其次,探究了理念和制度的关系,分析了理念和制度之间复杂的关系模式;第叁,厘清了理念在制度变迁分析中的作用,运用理念解释制度变迁;最后,分析了理念主导制度变迁及其背后的自由主义价值。在方法论上,本文坚持逻辑和历史相统一,强调制度方法和历史方法相结合。运用逻辑方法,由简入繁,对政治世界的制度变迁现象进行逻辑规律的找寻;同时运用历史比较方法,以质性研究为主,少量的案例比较分析为辅,在复杂而多重的关系中探究制度变迁的因果关系,在对制度的变迁分析中强调因果机制、诠释主义、中层理论、时间和空间的统一。重点运用了文献分析的方法,对历史制度主义理论有关制度变迁问题的发展做全面的、深入的分析,做到理论分析和价值判断相结合。同时,对制度变迁的基本理论采取跨学科分析的方法,以政治学学科取向为主,综合运用了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与制度变迁相关的学科进行了超越和融合,多学科方法使得研究更具有全面性和深入性。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可能的创新和贡献在于:对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概念进行了归纳和梳理,针对现有研究缺乏整合性分析框架和概念杂乱的问题,本文从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的历史和制度变迁的逻辑双重维度出发,独创性的指出制度变迁是在特定的制度情境下,以利益、理念和制度形成的制度复合体为内核,强调行动者、制度和环境叁者之间互动,在历史和结构约束下多重互动、不同的变迁动力重组,形成不同的变迁模式、最终推动制度动态变化的综合理论分析框架。本文认为这种历史制度主义的综合性分析框架,有效的解释了结构与能动、物质与理念、变迁与稳定、时间和结构等多种本体论冲突和融合,解决了制度变迁的多样性和趋同性矛盾,并且为复杂的变迁动力重组过程提供了资源,还对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断裂均衡、关键节点、渐进转型等变迁模式进行了拓展和丰富。本文主张不同的变量序列结构在不同环境中的差异造成了不同的变迁模式和制度格局,突出强调了行动者能动和理念交织对不同制度要素组合过程的影响。本文认为有效的宪政制度安排、民主宪政理念、合理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划分是制度变迁的推动和制约力量。最后,本文最重要的价值在于通过分析制度变迁的综合框架,基于制度变迁理论逻辑和历史规律,提炼了制度变迁的方法论,有助于推动中国的制度建设实践,在理论和实践上回应制度变迁的内外需求,有效的吸收基层制度实践创新并学习国际制度模式,为中国宏大的、综合性的制度矩阵变迁进程提供方法论支持。
唐兵[3]2010年在《建国以来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研究》文中认为消费是国内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需求的增长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从建国至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经济基本上处于以短缺经济和数量扩张为基本特征的发展阶段,居民消费从总体上讲属于供给约束型。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整个国民经济在支撑其发展的叁个轮子——投资、消费和外贸的拉动下逐渐呈现有序、平稳的发展态势。然而,进入“九五”以来,有效需求不足,特别是消费需求的不足开始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1998年我国提出了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方略。之后,国家连续几年采取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货币政策,这些政策手段对于有效地抑制经济的下滑趋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并不理想,居民消费率持续下滑成为制约目前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本文强调,研究经济现象关键在于捕捉那只隐藏在经济现象背后的“看不见的手”。消费是个人或组织的一种行为活动,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一种社会行为,具有社会性和外部性。从消费者主体意识看,消费者行为存在理性、有限理性和非理性之分;从消费与国民经济的内在联系看,消费者行为对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经济结构以及经济生活质量等都具有重要影响。所以,中国消费问题研究应以中国消费者行为作为逻辑起点。本文认为,20世纪后50年的中国,不仅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而且在最后的20年余间,又开启了一场巨大而深刻的变革,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在波澜壮阔的经济制度变迁中,中国消费者行为必然会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巨大的变化。立足于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镶嵌于中国市场化的制度变迁这一基本事实,本文通过回顾建国以来中国消费者行为的变迁历程及阶段性特征,描述了建国以来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状况,并基于制度、结构、心理建立起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理论分析和经验分析,深入探讨了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的决策机制、动力机制和选择机制,为进行政策研究奠定基础。全文分为九章:(1)第一章:导论。着重说明论文的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和研究内容。(2)第二章:对国内外消费者行为相关理论进行综述。通过对国内学者对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现状的分析,指出西方传统消费者行为理论解释中国消费者行为的局限性,旨在为建立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理论分析框架做好铺垫。(3)第叁章:系统地总结中国消费者行为特征与变迁状况。指出建国以来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的特殊状况,即变迁的影响因素由单因素向多因素转变;变迁的速度幅度由慢浅到快深;变迁内驱力由强转弱;变迁周期呈现长一短一长波动特征。(4)第四章:基于制度、结构、心理的视角,从理论上系统研究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机制。指出消费者行为有内因决定论,外因决定论,内、外因决定论叁种决策方式,不同的人性假设前提下消费者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决策特征;消费者需要具有动态演化特征,它是消费者行为变迁的内部动力。此外,经济结构演进是消费者行为变迁的外部动力。外部动力机制包括经济周期与居民消费支出变迁的互动机制、产业结构演进与消费结构变迁的联动机制、和投资结构演进与消费结构变迁的牵制机制;制度及制度变迁是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的根本原因。制度推动消费者行为变迁的实现途径有叁种选择模式,即自然演化模式、政府强制模式、制度适应模式。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经历了政府强制模式、制度适应模式等两种模式。(5)第五章:主要是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对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作出制度上的解释。指出,尽管有文化变迁引发消费观念变革的线索、有“生产决定消费”的逻辑下引致的人们生活方式变革的线索,另外还有消费需求自身的变化等因素,但体制改革引发的一系列制度变迁是导致中国消费者行为发生特殊变迁的根本性原因。(6)第六章:主要从心理学和制度经济学角度,着重研究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的内在心理机制和非正式制度约束。指出,非正式制度诸如盲从心理、过度节俭心理、悲观预期心理、逆反心理以及信任危机在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的不同阶段都有所表现。这些因素对消费者行为变迁都起到消极阻碍作用,是当前中国居民“消费疲软”的原因之一。(7)第七章:主要从结构方面,展开论述中国消费者行为的外部动力机制,着重对经济周期波动、投资波动、产业结构演进与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的关系进行经验分析。第一,建国以来至2005年,中国居民消费增长周期与经济增长率的波动,并不呈现规律性。就波动形态而言,消费波动发生频率略高于经济周期波动,就波动强度而言,在改革之前,消费周期的波动剧烈程度弱于经济周期波动,改革后,消费波动的剧烈程度强于经济周期的波动;第二,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与居民消费增长的总体变化趋势是相反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的波动总体上超前于居民消费增长率波动,并且波动幅度大于消费周期波动。建国至改革开放之前,投资增长率周期波动是经济周期性波动的主要推动力量,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周期波动基本上以消费周期推动;第叁,新中国成立以后的20多年,消费需求结构对产业结构调整几乎不存在引导作用。到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需求导向型工业化战略后,消费结构对产业结构的诱导效应增强。但20世纪90年代之后,不断高涨的消费需求和投资结构的失衡,使中国消费品供需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导致消费者消费结构升级受阻。(8)第八章:主要运用制度、结构、心理等理论对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在消费者行为现状分析基础上,预测消费者行为变迁的六大趋势。这六大趋势体现了四个显着特征,即消费观念转向享受生活、消费心态成熟稳定、消费内容崇尚个性品位、消费方式追求便捷舒适。(9)第九章:全文的结论和观点,并结合现阶段中国消费者行为特征和宏观经济运行形势,从增强消费者信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消费者与政府的信任关系、倡导新的消费理念四个方面提出引导消费者走出“低消费陷阱”的政策建议。本文内容与分析可能的创新点主要有:1.从微观机理研究宏观问题,并以制度、结构、心理的视角构建起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2.描述了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状况。3.从人性、外部环境和经济形态的演进逻辑,分析了消费者需要的动态演化机理。4.概括了建国以来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的两种选择模式,即政府强制模式和制度适应模式。5.论证了制度变迁通过“防御心理”影响消费者行为的作用机制,指出了阻碍消费者行为变迁的非正式制度因素。6.提出了引导消费者走出“低消费陷阱”的政策建议。主要不足之处有:1.在本文的数据采集方面,某些数据的准确度有待进一步检验。2.缺乏对正式制度变迁以及非正式制度因素对消费者行为变迁影响程度的实证分析。3.对于消费者行为变迁表现出的差异性研究相对较少,尤其缺少中外消费者行为决策的比较研究。4.对策措施深度不够,有待进一步深化。
李建平[4]2016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中后期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为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起,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已进入到了新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发挥"制度红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根本方法,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本文主要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逻辑进行了考察,第二部分解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第叁部分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系构建,第四部分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及优势,第五部分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路径。本文主要阐述了以下基本观点: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有着自身的逻辑,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列宁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思想和中国共产党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是其形成的理论逻辑;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向的失败、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历史积淀、我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是其形成的历史逻辑;当今时代世界的发展大势、当代中国独特的基本国情、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其形成的现实逻辑,这一制度的形成有着历史必然性。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丰富的内涵,可以从社会形态的宏观层面、基本制度的中观层面和体制机制的微观层面加以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等多个层次的展开,又体现为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五位一体"布局,各个层次与各领域制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第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构建是一个从基本制度的确立到具体制度的形成及完善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政治体制,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体系包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多样文化发展的基本文化制度,以文化产权制度、文化管理制度、文化传播制度、文化开放制度、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具体文化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社会管理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维护群众权益制度、公共安全管理制度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生态文明管理体制、生态文明保护制度以及生态文明制度的运行机制等。第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鲜明的特征和优势,其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属性与"中国特色"制度形态的统一,基本特征体现为人民性、科学性、民族性和开放性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前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相比,有着一定的比较优势,而独特优势体现在具有较高的活力、较强的韧力和合理的张力上,这些优势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挥"整体涌现性"。第五,新形势下,应坚定制度自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是要将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统一起来、顶层设计和底层实践统一起来、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创新。二是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方向、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和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下,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叁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强与其它国家制度文明成果的互动,进一步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开放。四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化建设、法治环境建设、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等,进一步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环境。
陈群元[5]2009年在《城市群协调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城市群是城市区域化和区域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的地域空间组织形式,是城市化达到一定水平的标志和产物,是21世纪参与国际竞争与分工的基本单元。而我国的城市群由于受行政分割和管理体制的束缚,城市群内各城市间的不协调发展现象大量存在。这些不协调发展现象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城市群的快速、健康发展。当前,我国城市群的建设和协调发展已经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城市群已被作为国家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也是国家实施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大战略的核心载体。但是,我国对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因此,研究城市群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念意义与现实意义。泛长株潭城市群是带动整个湖南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区域和支撑点,也在广大欠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典型代表性,以其为实例研究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论文首先在总结国内外有关城市群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研究的总体技术路线,并论述了城市群协调发展研究的相关理论、相关方法论、相关思想渊源。通过综合借鉴系统论、协同论和控制论的理论方法,在理论方法上提出了协调论与城市群协调论,论述了协调论和城市群协调论的内涵与本质,比较了协调论与协同论和控制论的异同,并构建了协调系统的作用机理关系模型,以此作为城市群协调发展研究的重要指导方法论。其次,针对国内外对城市群发展阶段的划分标准不统一,参照生物有机体的生命成长规律,结合城市群发展演化的特征,把城市群发展划分为:雏形发育阶段、快速发育阶段、趋于成熟阶段和成熟发展阶段共四个阶段,并论述了城市群不同发展阶段具备的共性与个性特征,提出了城市群不同发展阶段的开发模式。通过对一般引力断裂点模型进行改进,以及通过要素流分析法对引力断裂点模型的界定结果进行误差纠偏,再考虑到城市群的地域邻近性特征,综合界定了泛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范围。并通过模糊综合评判法,判定长株潭城市群已处于快速发育阶段,判定泛长株潭城市群仍处于雏形发育阶段中的中期阶段。接着,比较分析了我国发达地区城市群、欠发达地区城市群和泛长株潭城市群的不协调发展现象,探析我国城市群不协调发展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发达地区城市群、欠发达地区城市群和泛长株潭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机制的现况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泛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机制的构建设想。并从城市群系统协调发展的目标、动力、主客体、效应等方面分析了城市群系统的协调运作的内部工作机理,构建了城市群系统的一般协调关系模型,发达地区城市群的治理式协调关系模型和泛长株潭城市群的预防式协调关系模型。继而,系统总结了国内外城市群或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关组织管理的总体模式,以及有关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为专项内容的协调发展模式,比较了各种协调发展模式的优缺点,结合对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总体发展现状的分析,以及对其基础设施、区域产业发展和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的评价分析,构建了泛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总体模式、基础设施协调模式、产业发展协调模式和生态环境协调模式。最后,系统论述了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政策保障、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其中,政策保障主要从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立对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影响进行了论述;制度保障主要从城市群区域规划制度、利益分配制度和市场制度的创新叁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组织保障通过借鉴国外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几种典型组织模式,提出了适合我国城市群协调组织创新的几种模式类型,并结合泛长株潭城市群的实际,构建了泛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委员会的组织模式。
胡振光[6]2015年在《社区治理的多主体结构形态研究》文中认为本文的研究主题是“国家—社会”关系主轴下的社区治理多主体结构形态。社区治理作为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微观性的社会治理,具有“透视”社会的价值。当前的主流观点认为,地方政府、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共同作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组成社区多主体治理结构;搭建多主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平台,才能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现实基础;形成多元主体协作共治的合作机制,才能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自愿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上述观点的启示性意义在于,新形势下创新社区治理,是一项包含政府、市场、社会等力量正确定位与协商合作的系统化工程,而不仅仅是地方政府如何治理社区的问题。实现社区治理结构从政府作为唯一治理主体转向地方政府与其他社区治理主体互动合作的转变,才能重构社区秩序,实现社区良治。由此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建构社区多主体治理结构及形成合作机制的命题是否是对社区治理“应然”状态的准确判断?日前社区治理多主体结构的“实然”状态是怎样的?各种治理主体有着怎样的行动逻辑和行动方式?当前社区治理的“实然”状态与“应然”状态之间有着怎样的差异与不同?本文以治理理论、公共性和公共空间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建构“行动者—权力—空间”分析框架,用以分析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行动过程及行动空间。在这一分析框架中,“行动者”是具有价值取向和利益偏好并且拥有资源权力的能动者,具体包括参与社区治理的多主体:地方党政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权力”是“行动者”能力的核心体现,社区治理结构是社区治理主体间权力关系的外湿形式;“空间”是“行动者”的活动场域,就社区空间来说,其既具主体性和公共性,又具分化性和重迭性。借助理论分析框架,本文选取广东省NH区为实地研究区域,在对案例的分析叙述中阐释不同社区治理主体的行动实践及其逻辑。从地方政府的行动来看,当前国家选择进入并积极主导社区治理进程,体现着国家治理重心下移与治理方式转变。实际上,社区治理中国家的“退”与“进”只是表象,不变的是其在基层树立治理权威和汲取合法性资源的政治逻辑。地方政府主导的“村改居”显示了其在社区治理中的权力运用及其策略选择。“政社分离”和“政经分离”并没有使社区居委会“双重代理人”的角色得到改变,反而使其陷入“内卷化”的困境。除了依靠行政权力推动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地方政府进一步通过传统空间拓展和新型空间创建进入社区,实践着空间权力的主导。从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来看,集体组织需要平衡其“集体性”与“市场性”。集体经济组织诞生于改革开放后土地经营制度创新下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作为集体资产的管理经营单位、集体收益和社区福利的分配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是“市场性”与“集体性”的结合体。在集体经济组织“共有体制”的运转逻辑下,“外嫁女”争议凸显了集体的边界尤其是集体成员权的确定问题,代表“乡规民约”的集体与代表“国家法律”的地方政府之间进行了激烈的博弈。集体经济组织与党支部和居委会混合一体的“党政经”组织架构,同样引发社区治理困境。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是走向市场化、公司化,内部明晰产权、外部理清架构是其走向“市场主体”的关键,“两确权”、“政经分离”、“两平台”正是地方政府主导下的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但双重性的角色定位及附带功能依然羁绊其改革之路。从社会组织的发展来看,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促进了其发展。地方政府之所以支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化以及政府职能改革密切相关。地方政府通过项目制和评级制对社会组织进行“选择性支持”,当前社会组织的成长空间仍在国家限定的范围内,发展所需资源亦主要从国家获取。在此情况下,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受到很大影响,不同类别社工机构的成长路径及空间拓展表明,实践中只有契合地方政府的需求,采取依附于地方政府的策略才能获得自身发展。研究发现:从治理结构来看,地方政府“元治理”下的多主体是社区治理结构的典型特征,地方政府的“元治理”主体地位由制度的路径依赖、国家治理重心下移以及权力资源等因素共同决定,而主体多元化则与地方政府主动推动、社区组织分化、社会力量参与密切相关;从治理权力来看,社区多元主体的权力在场及其张力是社区治理的新常态,当前社区权力格局呈现以地方行政权力为中心的辐射式结构,地方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间存在着形式和策略不同的权力互动。从治理率间来看,作为治理主体间互动的场域,“分化—耦合”的社区空间正是治理主体多元化的空间反映,空间表征的类型分化、空间建构的主体嵌入以及空间实践的互构耦合是社区空间生产的显着特征。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意在强调:第一,当前地方政府在引领社区治理走向的过程中,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区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这种判断是通过对多元主体的行动过程及行动策略的考察得到的。第二,多主体社区治理的提出并非是基于“国家的消退”和“市场的胜利”的流行假设,相反,国家、市场与社会是一种相互嵌入的关系,目前社区治理仍然在国家权力逻辑的影响下,期间更多是“社会治理术”的应用,国家仍带有巨大的行政惯性,党政权威在进一步覆盖基层社会。第叁,当前我们进入了一个利益多元化、冲突常态化的社会,地方政府在回应社会问题挑战的过程中也在不断调整自身的治理策略,由单向度管理向多维度治理转变,这种转变与民间意识苏醒、民众力量成长的趋势相互切合。地方政府、自治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以及“社区人”都有自己的利益目的和策略思路,他们在相异中追求利益共同点,在力量对比的转换下,从长时态的进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社区治理结构的细微变化。第四,在走向治理型社区的进程中,重要问题是“服务—信任—协商”合作机制的建构,多主体社区治理不仅仅是社区公共物品的再生产,同时也是社区公共责任的再生产和社区公共性的再生产。
申鹏[7]2010年在《基于中国人口转变视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托马斯·弗里德曼在其着作《The World Is Flat》中写道:“如果某个地方拥有最丰富的人力资源和最廉价的劳动力,全世界的企业和资本都会到这里来。”曾几何时,廉价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是推动中国经济腾飞的主要动力,也是外资投入中国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人口转变过程导致了劳动力供求关系重大变化,进入了年轻劳动力有限供给的新阶段,进而引起平均工资水平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这一新阶段不仅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形成一个新的收入分配模式,而且还要求创造一个劳动者充分就业的制度环境。而现实是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障碍,使农村劳动力进城非农就业只是实现了产业转移和地域转移,很少实现身份转变,进而产生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过程。本文运用人口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合理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以中国人口转变导致的劳动力供求关系变化及其相应的经济发展阶段作为研究背景,试图从制度创新视角系统地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本文共分八章,主要是运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的理论体系分析中国人口转变过程及其劳动力供求关系变化,进而从广义人口转变的角度引出研究主题:基于中国人口转变视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问题。随后,全文主要以回答以下问题为主要创新点:第一,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层次如何?本文通过从制度视角来回顾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历程,总结出“流动有余而转移不足”和“限制的多而鼓励的少”是其独有的两个差异,进而导致农村劳动力经历的是一个流动过程而不是一个转移过程,这一流动过程的存在是因为在“再外出→再回流”之间存在着制度障碍。文章突破了传统的“推-拉理论”,根据制度障碍的侧重点不同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障碍分为“农村转出”和“城市融入”两个层次,这两个层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关系。在“农村转出”层次中,农村土地是重点;而在“城市融入”层次中,户籍制度是本源。“农村转出”和“城市融入”两个层次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机统一的全过程。第二,如何理解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层次?本文通过分析农村土地制度和金融制度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认为“农村转出”层次主要涉及农村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和地域转移两个方面,而农地金融制度创新则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的确权流转制度创新,是农村劳动力获取有效金融资源的主要途径,可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支付一定的转移成本。本文通过分析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认为“城市融入”层次主要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身份转变及其定居城镇问题。其中,户籍制度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城市融入的角色身份问题,劳动力市场制度解决的是经济收入问题,社会保障制度解决的是社会根基问题,而农村教育培训制度则是解决农民劳动力城市融入的可持续性问题。第叁,基于制度障碍层次如何构建新阶段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理论模型?本文提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两个前提(或必要条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为这两个前提能够推动转移进程。基于制度创新视角,认为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主体包括宏观主体(中央政府)、中观主体(各级地方政府)和微观主体(农村劳动者、农户及农村集体组织);同时认为,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是在典型的二元结构下进行的,其制度创新过程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只能采取有重点分阶段、逐步过渡的方式推进。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必然面临着不同的时代背景,还需要研究转移制度安排的次序和协调问题,即过渡性的中间制度安排和各项制度安排之间的统筹协调问题。根据前述的制度创新理论,本文从制度供给的角度构建了基于制度障碍层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型,以此为基础,选取各制度变量的指标体系构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理论模型。该模型以制度创新主体(主要是中央政府)为主导,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为手段,以培育农村劳动力可持续性的就业能力为目的,加速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进而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的城乡关系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基于制度创新子系统之间的统筹协调问题构建了制度创新变量各指标体系的相互关系模型。通过这个关系模型,笔者认为,农村土地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和劳动力市场制度创新构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过程,教育培训制度创新和户籍制度创新能够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进程。第四,新阶段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的路径何在?本文强化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的政府责任和制度创新路径模式。笔者认为,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的政府责任是加快农村劳动力制度改革的法理基础,其目的在于维护制度公正。同时,本文分析了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认为必须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的阶段性和制度创新体系之间的协调性,突破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的传统路径依赖,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以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各阶段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据此,本文提出以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以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以农村土地制度、农地金融制度、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制度与农民工培训制度为支撑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近期(2010-2015年)制度创新路径模式;以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教育培训制度为支撑,进一步完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金融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中期(2016-2020年)制度创新路径模式;以积极推进各项制度变量的深化与完善、彻底消除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长期(2021-2050年)制度创新路径模式。对于以上四个问题的回答,即构成了本文研究的逻辑思路、核心内容和主要创新。本文力图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理论及对策研究方面有所创新,进而推动后危机时代农民工尤其是第二代农民工(或新生代农民工)的城镇落户和城市融入问题。然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使论文在定量分析方面的力度不够,也未采用差异系数来对某个制度变量的城乡差异程度进行实证分析;而且,对于所构建的理论模型肯定也有不尽人意之处,具体阐释也有未尽全面之处。弥补这些缺陷与不足将是笔者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李文敏[8]2009年在《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及其路径研究》文中提出研究目的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公立医院应该如何实现经营管理的最高准则—即社会效益,使公众能够享受到公平、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体现公立医院生产性和经营性的特征,保证其运行效率和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立医院的治理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并逐渐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然而,遗憾的是,目前的研究多是侧重于对公立医院治理的某一个方面进行研究,鲜有文献系统地分析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模式及治理变革的路径。本文认为,由于医院与企业在经营性质、特点和宗旨上存在一些不同之处,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模式不能简单地照搬企业法人治理的理论与方法。同时,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很不均衡,各地医疗卫生领域改革和发展进程也存在很大差异,不可能有一种理想的模式可以适应所有公立医院的特点,也并不是所有的公立医院都具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主客观条件。因此,在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目前所处的内、外环境条件下,如何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借鉴企业法人治理的先进经验,提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分析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的变迁路径,是需要卫生管理学术界以及医院管理者思考和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这也是本研究的逻辑起点。研究方法(1)形势判断与情报分析文献检索和数据查询:采用非结构、非定量的文献法查阅专业杂志期刊、论文集以及网上检索等相关文献资料,收集国内外对医院法人治理有关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情况,分析国内外医院法人治理的特点及相关影响因素,为研究设计提供参考依据和研究基础。(2)实证研究本研究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现场典型问卷调查与现场定性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各地医院体制改革以及医院规模情况,本研究在我国上海、山东、广东、福建、江苏、湖北等省市进行典型调查。主要调查对象包括:系统层面:调查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医院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层面:共调查医院43家:民营医院5家,公立医院38家,其中公立医院改革试点7家;二级8家,叁级33家;个体层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医院管理机构(如医院管理中心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医院中高层管理者、医院医护人员与患者。(其中,调查医护人员210人,患者404人)典型调查方法包括:现场典型问卷调查、半结构深度访谈法、专题小组讨论。(3)统计与运筹学分析方法使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收集和调查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运用随机前沿成本模型分析,对我国不同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实践模式的医院的投入产出效率进行比较。(4)理论分析方法本研究运用了委托代理理论、“冰河模型”、利益相关者理论、耗散结构理论、制度变迁等理论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从多个视角对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的不同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研究结果(1)虽然本文把行政机构单一型的医院归为法人治理的模式之一,但是从真正意义上来讲,这种模式并没有落实医院法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公立医院的深层次问题,不利于公立医院系统的进一步开放和非平衡态的形成,公立医院的耗散结构的特征并不明显。因此本研究认为这种法人治理模式只是公立医院在宏观政策未明确阶段的一个过渡,不建议作为未来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变革的方向之一。(2)行政机构分权型法人治理模式促进了公立医院之间的开放性,打破了公立医院原先的均衡态,强化了行业监管的力度,国家和公众的意志得以表达。但目前我国的行政机构分权型变革模式目前还只是停留在一个分离行政机构的层面上,这种法人治理结构适合在我国经济较发达、政府管理体系较完善的地区试行,并且此种模式的实施效果取决于若干因素,如绩效考核方案以及行业监管到位等。(3)理事会型法人治理进一步解决了委托代理中的经理人逆向选择的问题,并使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权责利更加明确;同时加大地改变了公立医院的半开放状态,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非平衡态的形成,更有利于公立医院的耗散结构的形成;实证研究也证实了理事会型法人治理增加医院活力、改革成本容易控制等优点。理事会型法人治理模式的实施效果主要取决于政府对医院经营管理权受让主体的考核方式和目标价值取向。(4)董事会型法人治理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出资人缺位的问题,内部组织体系的复杂化奠定了公立医院耗散结构的基础,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造就了公立医院内部的非平衡态和涨落,从而进一步形成公立医院的耗散动力。从实证资料的分析来看,目前在我国董事会型法人治理效果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董事会型治理模式适合在卫生行政部门有较强的监管能力和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较健全的地区实行。(5)运用随机前沿成本分析模型,对不同治理模式下的公立医院效率的横向分析结果显示:从低效率损失的角度看,理事会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和行政分权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现实选择。(6)未来我国公立医院利益相关者互动治理模式的设计思路:首先,识别公立医院的治理要素,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其次,确定各治理要素的治理地位;再次,根据治理地位,构建治理互动机制;最后,根据要素间的协同反馈以实现医院治理目的。(7)我国公立医院治理变革可能会面临着以下叁重路径依赖因素的影响:首先面临着传统社会形成的制度集合所导致的路径依赖;其次,是多年形成的文化范式导致的路径依赖;最后,是我国选择的渐进式改革方法所形成的某种路径依赖。创新之处(1)相对于前人对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的研究主要局限于定性研究而言,本文不仅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剖析了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四种法人治理模式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而且运用随机前沿模型的计量经济学方法对四种法人治理模式下的医院效率进行定量的横向比较和分析。因此,与前人的研究相比,本文的研究在方法学上有一定的创新意义。(2)本文首次将非线性动力学的成熟理论与当代卫生管理学的研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拓宽了卫生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与研究思路,也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工具。以耗散结构理论的系统观点对公立医院的治理模式进行评价,在卫生管理研究领域里有着重要的开拓性意义。(3)本文在系统审视性地回顾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变革路径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公立医院的利益相关者,结合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治理要素等理论,创新性地提出了我国未来公立医院利益相关者互动型治理模式的设计思路,有较大的理论创新价值。(4)前人的研究更多地着眼于某种医院法人治理模式的研究,并未系统地分析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的变革路径。而本文在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上,系统全面地梳理了我国公立医院治理变革的脉络,总结了影响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变革的路径依赖和变迁方式的因素,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与前人的研究相比,在研究构思角度和系统性方面有所突破。不足之处(1)本文将耗散结构理论这样一个非线性动力学理论引入到对我国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模式的研究中来,方法较为创新,也正因为如此,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例如本文利用耗散结构理论对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的评价不够深入,虽然提出了公立医院内部正熵流与负熵流对公立医院形成耗散结构的影响,但未能进一步建立公立医院的熵流模型,量化公立医院的管理熵对公立医院治理模式的影响。(2)本文用制度分析方法对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的路径依赖、委托代理关系模型和路径与模式的选择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从总体上来看,制度分析的方法在性质上还属于一种“理解型”的分析工具,使用上还略显生硬。因此,探索一种更合适的研究制度变迁路径的方法是后续研究中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内容。
张艳娥[9]2014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领导人民奋斗、创造和积累的重大成就之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制度创新的实践结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实践创新、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叁位一体的统一过程,其创新成果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看,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正是党的十八大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成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内涵的新概括。目前学术界从制度视角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生发展的进程和规律等问题的研究刚刚起步,整体系统性的研究成果还很少见。有鉴于此,本文选择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制度视域的学理视野,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研究对象,较为系统深入地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发展的历史进程、基本经验、理论基础、成果形态、逻辑结构和良性运行等诸多基本问题。论文由绪论、正文和结束语构成。在篇章结构上,除绪论对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核心概念等作出说明,结语对本研究作出整体总结之外,正文分为叁部分,即第二、叁章是“方法论与理论基础”部分;第四、五章是“历史进程”部分;第六、七章是“逻辑结构与完善发展”部分。全文共约22万字,主要观点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制度创新与建构问题的理论研究,首先要确立科学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包含着科学、丰富和独特的制度理论,这一制度理论立足于唯物史观,运用辩证思维,通过阐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二元结构”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制度形态产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动因。坚持历史逻辑与理论逻辑的统一、社会实践逻辑与制度观念逻辑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的显着特点,也是其从根本上优于西方制度主义理论之所在。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是解读中国社会主义框架中制度建设问题的基本范式。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方向上的制度创新与建设是一个典型的理性制度建构过程,这一过程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整体框架中进行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提供了制度创新与建构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指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制度体系创新和建构的直接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虽然确立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重大成果,但是,这一制度创新的探索历程贯穿于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进程之中,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重大成果为基础的,体现了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历史逻辑。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新型国家制度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并在局部执政中进行了多方面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制度成果和宝贵经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性资源。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史上的一次重大历史飞跃。改革开放30多年来,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一以贯之、不懈探索、奋力实践,以道路作为实现途径,以理论体系作为行动指南,最终形成了作为根本保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制度体系的生成是制度继承、制度创新与制度转型叁位一体的过程,遵循了实践性、价值性与时代性相统一的逻辑。意识形态的内在一致和极具弹性、推进主体的党群合作模式、制度变迁内生与创设的相互结合等,都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框架内推进制度变迁的成功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个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各个子系统构成的。从微观要素结构看,这一制度系统包含理念、规则、组织和载体四层要素结构;从社会有机体的横向结构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含经济制度系统、政治制度系统、文化制度系统、社会制度系统和生态制度系统等内容;从纵向运行层次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含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等四个层面。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正式制度规则与意识形态、道德传统、价值观念等非正式制度规则紧密结合在一起,因而对其进行非正式制度视角的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并不等于制度的成熟定型。实践创新、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制度创新与建构的进程也永无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化建设的道路仍然漫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面临的一项十分艰巨的战略任务。坚定制度自信、推进制度创新、提高制度执行力,是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历史进程的主要着力点。
陈朋[10]2010年在《国家推动与社会发育:生长在中国乡村的协商民主实践》文中指出民主是人类亘古不变的不懈追求,也是人们极力达致的政治发展目标。协商民主理论自兴起以来,无论被看作是复兴传统的民主范式,还是当作超越传统的理论创新,都客观表达了人们对发展民主理论的热切期盼和积极追求。从其民主价值、构成要素等规范层面的研究,到其实践领域的践行模式和价值功效,都承载着人们巨大的期许。也许将协商民主理论看作是传统民主范式的复兴似乎更加合理。但是,这种复兴(复兴古典民主强调的参与)不是简单的归复,而是在复兴的过程中有超越和修补(修补自由主义民主的缺陷,超越古典民主中的理想成分)。对于协商民主,可以作出这样一个简单朴素的定义:协商民主意味着政治共同体中自由、平等的公民,通过广泛的讨论交流,互相了解各自的主张和观点,据此理性的修正彼此的偏好,并实现偏好转换,尽可能的达成共识、促进决策,而因此达成的共识和促进的决策具有鲜明的合法性。它的核心是公共参与、理性讨论、自由平等、相互协商、促进决策、公共责任。它讲求参与性、公共性、互惠性、平等性、合法性、包容性。民主的核心价值是普适的,但民主的内涵、运行模式则是具体的。作为当代中国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协商民主自然有其自身的内涵要义。这种内涵要义是它区分于西方协商民主的核心之所在。也就是说,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在中国具备有限的适用性。中国的协商民主就是指,在中国的基本制度框架下,所有受到决策影响的行为主体,围绕政治社会生活中的议题,通过咨询、商议、讨论的方式,达成共识的一种民主形式。它既强调协商程序的合理性,也强调结果的共识性。国家、政党和社会层面都有这种协商民主内涵的体现,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公共论坛,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等等。“民主恳谈”是对浙江省温岭市在乡村、城镇社区及市级机关(部门)开展的各种民主沟通会、决策议事会、交流讨论会、重大事项听证会等民主形式的简称。作为一种乡村民主形式,民主恳谈的生长和发展主要源于民众日益增长的民主诉求和代表国家的地方官员推动民主创新的努力。其本质上是中国本土化的协商民主实践在乡村的体现。为此,本文以中国乡村的协商民主实践为研究主题,借用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和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基于对温岭民主恳谈实践的生长机理及发展进程的考察,既向人们全景展示生长在中国改革土壤中的具有首创精神和现实价值的这一重大实践,又阐释和说明中国乡村协商民主实践的动力、机制、价值及趋向,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中国乡村发展的新模式。从温岭民主恳谈实践的成长、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它是国家与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国家推动与社会发育是对其成长、发展和特色的典型概括。进一步而言,可以用“国家主导下多方回应互动型制度变迁假说”来分析温岭民主恳谈实践的生长机理。这种多方回应互动型制度变迁模式,既不回避国家及其代表——政府的引导作用,也不忽视社会力量的推动作用。它强调的是推动制度创新实践的主体之间是相互合作和动态博弈的,而且这些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国家主导即是说在这场民主实践中,国家充分发挥着引导和规范作用,离开国家的介入,实践也许会变得更加曲折。多方即是说在这场制度创新实践中,行动主体是多元、开放的,而不是单一、封闭的;回应即是说创新实践萌生以后,各行动主体之间有相互沟通和交流的过程,而不是单向的直流行为;互动即是说在这场制度创新实践中,发挥引导作用的政府和需求推动作用的社会力量之间存在着良性互动,他们围绕着共同利益——推动创新实践成长发展,继而在创新实践中获得各自所追求的利益——展开相互交往。从温岭民主实践在横纵两大方向展开的一般层面的民主恳谈、参与式预算试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等实践型态看,乡村协商民主简而言之,就是在中国乡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所有可能受到决策影响的行为主体,如乡村民众(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私营企业主等乡村精英,以及普通村居民)、党政官员、外来务工者等群体,围绕乡村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议题,以吸纳群众参与公共事务为主题,以改善乡村政治社会权力结构为渠道,以达成共识、作出决策为指向,通过直接参与商议、讨论或咨询的方式,展开积极、理性的交流和沟通,相互体谅,彼此让步,从而尽可能就共同关心的议题达成共识的一种民主治理形式。它既强调协商过程的合理性、公开性和参与性,也强调协商结果尽可能的共识性。进一步而言,它本质上是乡村的协商政治型态,是生长在中国乡村的群团合作型民主,是乡村政治生活领域中官民互动的重要平台,是乡村民众信息交流的重要渠道,是乡村民众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协商主体、协商客体、协商场域、协商过程、协商方式和协商结果这六大核心要素是支撑乡村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支柱。公共协商、理性沟通和偏好转换则是推动乡村协商民主实践运行的内在机制。基于民主的视阈,可以发现,温岭的乡村协商民主实践展示出了鲜明的民主价值。这体现在五个方面:开辟乡村民主的新空间、促进乡村民主政治现代化、促进公众的有序参与、夯实乡村民主的社会基础和推动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但是,深入分析也可见其限度,如谁来组织决策执行和监督过程中的恳谈更合适?如何促进票决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融合?政府创新的动力何以持久?民主实践的操作技术何以进一步提升?温岭民主恳谈以其丰富而又生动的内涵向人们展示了生长在中国乡村场域的协商民主实践。在这场民主实践中,国家与社会是在互动中促成了实践的发展,反过来,国家与社会也在这场民主实践中实现了双赢。乡村协商民主实践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力的优化了乡村治理格局,从而也进一步启示人们:构建民主合作式的乡村治理模式是推动乡村发展的理性选择。温岭的乡村协商民主实践不是孤独者,在其引起学者关注的同时,也逐渐被其它诸多地方参考和借鉴。但是,任何“复制”温岭民主实践的行为选择,必须要考虑到:是否具备相应的基础和条件。民主实践的成长和发展是基于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之上。唯有具备相应的基础和条件,像民主恳谈这样一种乡村协商民主实践才会落地生根、发芽。
参考文献:
[1]. 分配制度变迁与中国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探析[D]. 贾国富. 南京师范大学. 2002
[2]. 制度变迁的历史与逻辑—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D]. 段宇波. 山西大学. 2016
[3]. 建国以来中国消费者行为变迁研究[D]. 唐兵. 西南财经大学. 2010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D]. 李建平. 辽宁师范大学. 2016
[5]. 城市群协调发展研究[D]. 陈群元. 东北师范大学. 2009
[6]. 社区治理的多主体结构形态研究[D]. 胡振光. 华中师范大学. 2015
[7]. 基于中国人口转变视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研究[D]. 申鹏. 西南财经大学. 2010
[8]. 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及其路径研究[D]. 李文敏. 华中科技大学. 2009
[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研究[D]. 张艳娥. 陕西师范大学. 2014
[10]. 国家推动与社会发育:生长在中国乡村的协商民主实践[D]. 陈朋. 华东师范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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