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行为市场化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商业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四大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其基本点是要实现其运行机制的调整,调整的导向,从市场经济的运行惯例和国际银行业的基本特征分析,行为市场化是一个重要的特征,也是模式运行的首要标志之一。因此,专业银行实现行为从计划化向市场化的转轨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行为市场化是商业银行的基本特征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专业银行还不是真正的商业银行,无论从运行机制还是从行为目标诸方面都与商业银行的内涵和外延不很一致。那么差别在哪儿呢?深究其原因,我们认为,问题不在于业务经营的内容,也不在于业务经营的范围和组织的内外结构,而在于其运作机制究竟是计划主导,还是市场主导。从这一意义上看,目前四大专业银行与真正的商业银行还存在很大差距。
(一)差距的存在及其表现
1.政策性业务虽然已经从体制和法律上分离,但由于组织结构和网络的原因,相当一部分业务依然要通过国有专业银行来代理,这实际上存在着业务上的政策性代理因素,甚至在资金使用上也带有明显的计划调节色彩。
2.由于受组织体制的影响,我国目前基本上是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银行的组织体制建立专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这就为地方政府利用项目或计划等途径,干预银行贷款提供了组织土壤。从目前情况看,各级政府都或多或少、或重或轻地存在着这种干预情况,从而影响了专业银行行为市场化的实现。
3.由于长期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国家专业银行的理解在组织上一下子还难以接受到非常市场化、纯粹商业化的程度,因而,搞项目找专业银行的思想还支配着党政干部、银行领导及社会许多人,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专业银行的行为。
4.从国家总体看,出于稳定压倒一切的考虑,再加上政策性银行实力的有限性,每当出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需要照顾支持或其他社会因素需要平衡的时候,就往往会要求专业银行承担这部分职责,这不仅在重工业地区和大中型企业集中地区,而且连一般的城市都会受到一定的政策性影响。
5.由于专业银行特殊的长线组织体制,为了确保国有专业银行一级法人总分支行制的顺利运转,各专业银行内部难免要强化集中统一,强化计划调度。这样,从基层行来说,受上级管理行的牵制因素比较多,行为市场化必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所以,我国专业银行尽管具备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外壳,但从运行机制上看,依然带有明显的计划性色彩和行政管理烙印。因此,专业银行商业化还难以从根本上实现。从发展要求看,国有商业银行要真正建立,首先必须改变行为调节的计划性模式,实现行为市场化。
(二)为什么说实现商业化必须先实现市场化
专业银行只有实现行为调节模式的市场化,才能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这是因为,第一,商业银行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产物,它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活动紧密相联,不可分割。而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要实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调节。就商业银行机制而言,只有实现了资金的市场化调节,才能实现信贷资金的优化配置,否则,一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将是不完整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不可能的。第二,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商业银行,必须根据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以等价交换为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以追求微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实现自身经营目标作为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否则,商业银行不可能名副其实,也难免出现经营行为失范的情况。
二、国有商业银行行为市场化的基本要求
国有商业银行行为市场化包含有许多内容,这些都是其能否成为真正商业银行的基本标志。概括起来,其行为模式特征应表现为:
(一)自觉适应市场运行的能力
应当说,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的一个重大区别就是:商业银行有一种自觉适应市场的能力,有一种自觉地根据市场经营或者根据金融监管的要求调节自己经营行为的内在需求。应该看到,我国四大专业银行一直缺少这种机制和能力,其总是被动地接受检查,被动地服从调控,自觉意识太差。正确的选择应该是:经济发展呈什么样的态势,市场运行有什么样的需求,商业银行就自觉地作出相应的适应性选择,包括资金的投向和投量。这就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不断增强市场信息的灵敏度,提高市场信息的捕捉能力,加强市场需求和市场发展态势的预测能力,从而能自觉地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的趋势。如果商业银行市场适应能力差,凡事都死板而固定地按计划办,不仅对宏观金融调控不利,容易造成经济金融的被动,对每个商业银行来说,也会加大自身活动的风险,甚至造成直接、间接的损失。在市场调节情况下,各家商业银行竞争的机会是均等的,商业银行发展好坏、发展快慢,从根本上取决于其对市场判断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大小,哪家商业银行能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就会谋求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明确对自身经营目标的追求
作为商业银行,不论是组织存款,还是发放贷款,其经营目的是在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取最大的利润。每一家商业银行必须克服国家银行家大业大的“大锅饭”观念,自觉地核算成本,讲究效益,努力做到:吸收存款讲求成本,资金运用讲求效益,费用使用讲求节约,机构设置讲求合理,人员配置讲求科学,金融服务讲求优质。总而言之,一切应该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效益为出发点,又以效益为归宿点,牢固树立利润光荣的思想,通过利润目标的实现,为国家作更大的贡献,又为自己更好的发展创造条件。
(三)视资产质量为商业银行的生命
商业银行以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致力于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和资产质量的提高。因而,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充分考虑经营安全性,否则会使资产遭受损失,盈利的实现则会化为泡影,资金的流动既无意义也不可能。正因为这样,国有商业银行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安全性为前提,以高质量的信贷资产质量为生命。
为了提高信贷资产的质量,国有商业银行既必须密切注意对贷款企业的调查和了解,注意考察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效益和还贷能力,科学地择优发放贷款,同时,也必须加强内部信贷环节的管理,注意明确各环节、各部门的责任,完善贷款审批制度,强化信贷管理,从而从制度和管理环节上确保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
为了提高信贷资产的质量,必须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水平,因为流动性是银行安全性经营的重要因素。要努力实现资产的多样化,大力推进贷款资产的证券化。
(四)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也是提高经济活动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这几年新生的商业银行发展比较快,但从总体情况而言,其他商业银行还无法同国有商业银行开展竞争。尤其是在我国目前信贷资金供应总体上呈紧张态势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的处境将更加优越。
但是,随着新生商业银行的增强,尤其是对外开放的扩大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金融业务的格局必然呈现出多元竞争的态势。国有商业银行只有牢固树立强烈的竞争意识,并积极地参与竞争,才能真正确立自己的商业银行形象,也才能在多元化的商业银行群体中继续处于领先的地位。具体地说:一是要有强烈的竞争意识,有通过竞争谋求发展的思想,积极地、全方位地参与竞争;二是要有正确的竞争策略,通过优质规范的服务,发挥自身优势,树立良好信誉,去参与竞争;三是要有规范的竞争规则,竞争必须以效益为目的,必须以金融政策法规为准则,敢于竞争、善于竞争、避险趋利、发展自己;四是要有相适应的竞争方法,善于根据不同市场、各个不同阶段金融业务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研究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发展和完善自身。
(五)多样化的业务经营格局
市场经济是多元化的信用经济,尤其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初期,由于所有制的多元化,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差异和城乡经济格局与人文特征的差异,客观上要求有多样化、多种类的金融服务。因此,作为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地开拓业务经营领域,实现金融业务的多样化。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摒弃传统狭隘经营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的思想,将实现多样化经营,开拓业务领域作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其次,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抓好传统业务的同时,大力拓展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金融新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这就是说,要在抓好传统负债、资产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当前,尤其是要为企业和城乡居民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项目。
再次,要加快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创新的步伐,要充分借鉴国际惯例和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经验,结合中国市场经济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推出一些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项目。在这点上,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规模大实力强,理应走在我国金融业总体发展的前列。
三、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行为市场化的配套措施
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行为模式市场化,决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和解决的。从总体上看,取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进程和金融改革的步伐,但从具体的操作实践上看,实现三个转变非常关键。
(一)转变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观念
也就是说,国有商业银行要从把自身作为国家宏观经济综合部门和宏观调控职能部门的思想中解脱出来,牢固地把宏观金融调控与微观金融经营分开,明确自身作为商品生产者(货币商品经营者)的地位。并以此为思路规范自己的行为,开展自己的活动。具体地说:
第一,要明确银行不是万能的观念,明确银行就是银行,现代商业银行就是一个货币经营者、一个信用接受者。其职能是支付中介、信用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四项。尽管现代商业银行已发展成为金融百货公司,但其作用仍然是有限的。银行既不能包打天下,也不可打肿脸充胖子。
第二,在日益淡化的行政管理职能面前,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耐得住寂寞,忍得起“无权无势”的折磨。在行政地位削弱时,不要有失落感;在经营者地位强化后,要主动地确立和强化服务观念,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
第三,为了保证国有商业银行从总体上有一个市场化的行为,国有商业银行上级行必须对基层行适度放权和合理授权,如果权力过分集中,基层行适应市场的能力将无从谈起。
(二)转变政府管理金融的行为
国有商业银行行为市场化模式的实现,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政府职能不转变,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难以实现。
第一,各级政府在管理金融问题上要多宏观调节,少微观干预;多创造环境,少直接点贷。对商业银行应该吸收多少存款、发放多少贷款。实现多少利润之类的问题,不必直接用国家计划的形式去下达,而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决策和选择。
第二,要充分尊重银行的自主权,尤其是在贷款项目的选择,究竟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长贷短、利率高低等,应该允许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自己的分析去选择和决策,更不应该加以干预。
第三,政府计划部门的任务是制订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供国有商业银行参考,而不是去安排什么项目、什么工程需要哪家银行提供多少贷款;也不是通过国有商业银行上级行去直接参与贷款项目的审批,更不应该要求上级行点贷和带帽贷款。只有消除这些行为,国有商业银行才能从政府行为中解放出来,进而实现行为市场化。
(三)转变中央银行的调控和监管行为。
中央银行的职责是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正确地行使好三大职责,为金融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这既是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市场化模式的重要环节。
第一,按市场机制要求构建中央银行调控机制,这就要改变现在诸多的直接调控和直接管理方式,努力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惯例来构建和完善中央银行的调控机制。从这种意义上说,规模管理、指标考核等办法要尽快改革。“三大法宝”要不断完善,尤其是公开市场操作机制要加快培育。
第二,中央银行在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办法上要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走向市场。目前,中央银行对其他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在管理方法上有许多不同之处,包括业务范围及推行资产负债管理方面等。具体从表现形式上看,主要还是行政化色彩重于其他商业银行,传统计划经济手段多于市场化手段,应该不断改革和完善。
第三,要创造一个金融市场化的环境。改革在不断深化,开放在不断扩大,金融业务竞争在不断加剧。人民币经常项目的可兑换基本上已经实现,外资银行也在我国不断增多。审时度势,中央银行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加速金融市场化进程,从而在宽松的环境下,更好地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