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实证研究_人均可支配收入论文

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城镇居民论文,收入分配论文,差距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2)01-36-05

一、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动趋势

自1978年以来,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以年均8.18%的速度增长(注:除非另外指明,本文的数据都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及根据其数据计算得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以年均6.30%的速度增长,但同时无论是城乡之间还是城镇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都扩大了。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来衡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1978年为2.57,1999年扩大到2.64,2000年进一步扩大到2.78。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农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由1978年的0.21上升到1999年的0.336,城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则由1978年的0.16 上升到1999年的0.295,全国的基尼系数1999年为0.39, 已经接近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水平0.4。表明21年来中国的城镇、 农村和全国的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特别是有些年份的全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国际警戒线水平。

在上述背景下,我们利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收入的相关数据,较为详尽地分析了1985—1999年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动趋势。在表1中,我们计算了多种衡量可支配收入差距的测度指标, 结合其他图表,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动趋势具有以下特征: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中的“人民生活——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有关数据计算得到,其中,1985—1996年为人均生活费收入,1997—1999年为人均可支配收入。

注:(1 )以上数据均按人口——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费收入)——8分组(不等分)计算,8分组情况是困难户(5%)、最低收入户(5%)、低收入户(10%)、中等偏下户(20%)、中等收入户(20%)、中等偏上户(20%)、高收入户(10%)和最高收入户(10%),括号内数字表示调查户比重;

(2 )库茨涅兹比率是各个分组的收入比重与人口比重(或家户比重)之差的绝对值加总值;

(3)库茨涅兹指数通常以最富有的20%人口的收入比重表示, 阿鲁瓦利亚指数通常以最贫穷的40%人口的收入比重表示,收入不良指数通常以最富有的20%人口的收入比重与最贫穷的20%人口的收入比重之比表示,这里我们用家户份额代替人口份额;

(4 )绝对极比指最高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最低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相对极差指极差与总体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1.一些年份虽有波动(注:与上年相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部收入的基尼系数(无论怎样分组)、变异系数和收入不良指数下降的年份是1986年、1990年、1991年和1995年;库茨涅兹比率是1987年、1990年、1991年和1995年;库茨涅兹指数是1987年、1990年和1995年;储蓄的基尼系数是1986年、1990年、1995年和1999年;消费的基尼系数是1986年、1989年、1990年、1991年、1995年和1996年;绝对极比是1987年、1990年、1991年、1995年和1996年;相对极差是1986年、1990年、1991年、1995年和1996年。与此相应,阿鲁瓦利亚指数上升的年份有1987年、1990年、1991年和1995年。),但收入差距总的趋势是扩大的。其中,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在1978年是0.166,到1999年上升为0.230,总体上升了38.56%,年均上升率为2.35%(参见附表1)。

2.在衡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全部收入、生活消费支出和储蓄差距的基尼系数中生活消费支出的基尼系数最低,储蓄的基尼系数最高,可支配收入和全部收入的基尼系数居中,表明城镇居民之间的生活消费支出差异最小,而储蓄的差异最大。这符合经济学原理,因为生活消费支出是“必需品”,分布比较平均,而储蓄是“奢侈品”,分布集中在高收入群体中(张守一和张屹山,1998)。

3.总体上,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是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相伴随的。我们用“增长与收入分配平等的替代系数”(参见表2 )来衡量增长与收入差距的替代关系,若系数大于零,表明增长伴随着收入差距扩大;若系数小于零,则表明增长伴随着收入差距缩小。从表2 可以看到,有5个年份的替代系数是负数(注:1989年与1988年相比, 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下降的,但相应的基尼系数却提高了。),9 个年份的替代系数是正数。1996年以后,替代系数呈现递减趋势,经济增长引起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有所减弱。我们也通过回归方程检验了收入增长与收入分配差距之间的关系,结果如下:

资料来源:同表1

注:(1)社会福利指数的计算公式是Lg=Y(1-G),其中,Y 表示人均实际收入,G表示基尼系数,参见李实、张平、魏众、 仲济垠等(2000),pp.10;

(2 )增长与收入分配平等的替代系数表示收入增长一个百分点所引起的收入差距指数或测度指标(我们采用基尼系数)上升的幅度(百分点),参见李实、张平、魏众、仲济垠等(2000),pp.12;

(3 )下降率表示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费收入)增长率与社会福利指数增长率之差。

方程(1)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但方程(2)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收入增长与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之间具有较弱的正相关性(因相关系数较低),可是并不符合库茨涅兹“倒U型假说”。 (注:如果一次和二次项的系数估计值统计上是显著的,并且一次项的系数为正,二次项的系数为负,就可以认为收入差距的变动符合“倒U型假说”。 )这说明现阶段收入增长与收入分配差距缩小基本是“鱼与熊掌”问题,为了更好地从整体上衡量城镇居民的福利水平,我们采用了社会福利指数(Stark and Yitzhaki,1982)来替代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参见表2)。除少数年份外,社会福利指数的增长率一般低于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与上年相比下降的年份有1986年、1990年、1991年和1995年,而这4年恰恰是社会福利指数的增长率高于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的年份,表明收入差距的扩大会降低社会福利水平,缩小差距则会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4.从分组层次看,收入差距的扩大也是与各个收入组实际可支配收入绝对增长相伴随的。从附表3可以看到,无论哪个收入组,1985—1999年总体上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呈增长趋势(个别年份之间有波动),整体来看各个收入组的绝对生活水平是不断提高的,但是各组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随收入递减而递减,说明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如果以中等收入户的收入水平作为中等生活水平标志,以各组人均收入(注:无论使用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费收入)还是全部收入均得到相同结论。)与中等收入户的人均收入之比作为衡量各组与中等生活水平差距的话,那么我们可以看到,高于中等收入户的各组比值呈不断扩大趋势,而低于中等收入户的各组比值却呈不断缩小趋势,这表明低收入各组虽然绝对收入有所提高,但离中等生活水平的差距却越来越大。如果各组居民均以紧邻上一组居民作为“参照群体”,用各组人均收入与上一组人均收入之比衡量其差距,这时各组之间的差距同样呈扩大趋势。

二、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项分析

根据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和特殊国情,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可以分解为行业间、行业内部、地区间和地区内部四大项来加以解释。这里我们主要分析行业间和地区间收入分配差距对全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

1.地区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从表3可以看到,1985—1999年地区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整体上呈扩大趋势,地区收入差距变异系数由1985年的0.1735上升到1999年的0.2832,上升了63.23%。但是,在这段期间一些年份的变异系数出现了波动,与上年相比,变异系数下降的年份是1986年、1990年、1995年、1996年、1997年和1998年。除去1999年,1995年以来地区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实际上,1995——1999年各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与其增长率呈较弱负相关性(相关系数是-0.03),说明地区间收入水平虽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趋同性,但至少没有呈现趋异性。

2.行业间收入差距。从表3可以看到,1985——1999年行业间职工收入差距整体上也呈扩大趋势,各行业平均工资差距变异系数从1985年的0.1189上升到1999年的0.1862,上升了56.6%,略小于地区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变异系数的上升幅度;除农业外,行业间最高平均工资与最低平均工资之比由1985年的1.61上升到1999年的1.88,上升幅度为16.8%。同样,一些年份的变异系数也出现了波动,与上年相比,变异系数下降的年份是1986年、1987年、1988年、1995年和1998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初4年(1985—1988年),行业间平均工资水平出现了缩小趋势。

前面的分析表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和变异系数与上年相比下降的年份有1986年、1990年、1991年和1995年。1986年和1995年地区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和行业间收入差距与上年相比也下降了,表明这两年全国收入差距缩小部分起因于地区间及行业间收入差距的缩小。1990年地区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而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了,但总体收入差距缩小了。1991年地区间和行业间收入差距都上升了,总体收入差距的缩小应当从地区内部和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变化寻找原因。1996年和1997年地区间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而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了,说明总体收入差距的扩大部分起因于行业收入差距的扩大。引人注目的是1998年,这一年地区间和行业间收入差距都下降了,但总体收入差距却上升了,因而也应当从地区内部和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变化寻找原因。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统计年鉴》及1998年《中国人口年鉴》有关数据计算得到。

注:(1 )地区收入差距变异系数以各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1985-1991年为人均生活费收入)作为统计值,以各地区非农业人口(其中,1985-1997年数据来自1998年《中国人口年鉴》;1998年数据来自全国和各地区的《统计年鉴》,但黑龙江省数据系推算得到;1999年因缺乏相应数据,故而仍沿用1998年比例)占全国非农业人口的比重为权数计算得到;

(2)各行业平均工资差距变异系数以各行业平均工资为统计值, 以各行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为权数计算得到(有关数据均来源于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

(3)为对比方便, 本表同时列出了相关年份的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异系数和基尼系数(数据来源于表1)。

三、“两极分化”问题的实证分析

基尼系数和变异系数衡量的都是收入的整体的相对差距,相对差距的扩大并不意味着低收入者绝对收入的下降,或通常人们所说的“马太效应”——穷者愈穷,富者愈富。“两极分化”并不是一个被严格界定的学术术语,很多研究者根据基尼系数的扩大声称目前中国已经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问题,实际上是将“两极分化”等同于整体的相对收入差距扩大。从日常语义的角度来看,“两极分化”多数情况下是指“整体中的部分”收入差距的扩大,即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的差距扩大。这种差距既可能指绝对差距,也可能指相对差距,我们采用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分别衡量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李实、张平、魏众、仲济垠等,2000)。“两极分化”的绝对标准是指最高收入组的绝对实际收入提高的同时,最低收入组的绝对实际收入下降:“两极分化”的相对标准是指最高收入组的收入与中位组平均收入(注:这一收入可以看作是为维持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准所需要的收入。)的比值上升的同时,最低收入组的收入与中位组平均收入的比值下降。从表4我们可以看到,1985—1999年这14年中,同上一年相比,按照绝对标准出现“两极分化”的年份有:(1)20等分组时,1988年、1989年和1992年;(2)10等分组时只有1988年。按照相对标准出现“两极分化”的年份有:(1)20等分组时,1986年、1988年、1989年、1992年、1993年、1994年、1997年、1998年和1999年;(2)10等分组时,1986年、1988年、1989年、1992年、1993年、1994年、1997年、1998年和1999年。因此,20等分组时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都满足的年份有1988年、1989年和1992年;10等分组时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都满足的年份只有1988年。可见分组的不同(涉及“两极”包含多大的人口比例)对“两极分化”标准的判断会产生很大影响,尤其是分组越来越细时,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的差距会越来越大,“两极分化”现象会越来越突出。无论10等分组还是20等分组,从绝对标准来看,目前中国城镇居民中并没有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注:1998年和1992年均是经济高速增长且通货膨胀严重的年份,这样的增长模式并没有使低收入者受惠。),但若从相对标准来看,目前中国城镇居民中已经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

资料来源:同表1

注:绝对标准用绝对增长率衡量,指最高或最低收入组的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相对标准用相对比率衡量,指最高或最低收入组的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处于中位组的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的年度变化率(即“相对收入”的增长率)。

标签:;  ;  ;  ;  ;  

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实证研究_人均可支配收入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