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近年来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肩负着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违章违规的查处职能,面临着点多、面广、线长和工作量大的局面,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同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加强城市管理对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增强招商引资效应,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城市管理涉及面广,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又是一项最大的民生工程。因此,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对象敏感。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极大多数是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以及孤、寡、残疾等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其艰难处境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抗法。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敌,引来路人围观、起哄,令执法人员进退两难。
2、司法保障不力。在具体执法中,大案要案很少,多数案件处罚数额较少,难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违章者抗法有了可乘之机。由于城市管理执法不具有人身强制权,又缺乏有效的司法保障,在遇到现场纠纷时,极易发生围观、拥堵,执法人员往往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有口难辩。如遇到暴力抗法时,求助于公安,公安在不理解的情况下,视事态为一般的打架斗殴处理,从而降低了城管执法的严肃性,造成了极不好的负面影响;严重则会激化矛盾,扩大事态。
3、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法规虽然较多,但仍不够健全。一是城市管理的有关条文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没有一部独立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二是现有的法规不够完备,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城市管理法规对某些行为只有禁止性条款,没有详细的处罚规定,执法工作难于落实。如流动摊贩的管理,就缺乏具体的条文;三是立法空白或立法不配套。如摩托车出租扰乱客运市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既影响市容,又阻碍交通。但对其进行处罚时,却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令执法工作无所适从。
4、市政公用设施的不配套和城市功能的残缺。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入,使得城市人口逐年增多。这些人一无雄厚的资金开设门店,二无专业技能受聘于单位从事固定的职业,从而流落于街头巷尾,占道经营,用获取的薄利养家糊口,跟我们的执法队员开展“游击战”,给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如果我们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有配套的各种公用设施,健全的专类市场,齐备的环卫基础设施,使那些为生计所迫的占道摊贩、乱停乱放的各类车辆“有场可进”、“有市可归”。那么,城市管理的矛盾就会少得多,从而城市的文明程度将很快得到提升。
5、城市管理经费不足。经费短缺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必须的执法装备也存在不足和办公设备短缺。各区城市管理经费普遍不足,许多区级市政、园林、环卫、房管部门经费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日常管理维护投入明显不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街道财政拨款差额较大,许多街道依靠搭建沿街商业房弥补经费,同时商业房所产生的占道经营、乱排乱放等问题又增加了街道日常城管工作量。
6、队伍素质不高,居民环境意识不强。由于城建监察执法队伍是地方性组建的,其编制受到限制,而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人力严重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多年来,由于对城市环境问题宣传、引导不够,全社会环境意识境界不高,敏感度不强,对城市管理工作关心不足。许多市民养成了从马路市场购物,街头吃露天烧烤,随地乱扔垃圾污物等不良卫生习惯,对四处可见的脏乱差现象形成了见怪不怪、不以为然的麻痹思想和容忍意识。
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城市管理首先要注重人的感觉,以老百姓的满意度作为城市管理的评判标准。其次,城市管理要注重科学性、要有长期规划、有持续性,不能以领导人的意志随意更改,避免拆了重建,建了再拆。因此,一要民主化。在城建、公用基础设施改造和布局,城市部件更新改造及配置等重要城市管理问题上,建立和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二要科学化。要对城市管理的制度、标准、方法、技术及体制机制等重新进行考量,学习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制度、标准、办法,同时对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结合地理、环境、生态,文化等状况,对我市的城市管理大到文化小到技术进行全方位确定。
2、建立和完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管理机制。要牢固树立建管并重的理念,建立“统一管理、部门联动、制度健全、信息共享”的大城管体制。一是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做到城管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与城市整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二要加强部门联动,完善配合协作机制。城管执法集中了规划、公安、工商、环保、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等部门的职责,需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否则许多工作无法展开。三要健全和落实许可告知制度。所有涉及到城市管理部件的施工项目都需要告知城管部门并经城管部门的许可,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防,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
3、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切忌使用有伤当事人自尊和感情的语言,要和风细雨、有理有节的进行教育引导,化解执法矛盾。善于从当事人的争辩、陈述中分析当事人的心理想法,进而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或者情感感化,或者说理教育,或者依法强制处理。要公平公正办案。在执法活动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尺度的把握。
4、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培训制度,有步骤地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广泛的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要在环境中陶冶。通过加强城市管理,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文明氛围,使人们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春风化雨,逐步告别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活动,使人们在参与中逐渐形成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增强公德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加大各种法规的执法力度,查处不文明行为和违章行为,使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和行为,通过管理和约束得以规范、巩固和强化。
总之,城建监察是个道阻且长的过程,我们需要坚定信念,利用科学的方法,完备的体制等一系列措施来使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
论文作者:黄向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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