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版权产业的发展_国民经济论文

论版权产业的发展_国民经济论文

对发展版权产业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版权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版权产业是使用智力作品并依靠版权保护经营和发展的产业。它是知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诸如图书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电子出版业、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业、电影业、音像制品业、传播、储存与提供信息服务等利用版权资源进行生产和经营的产业。这些产业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具有潜在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版权保护制度建立不久,这种作用还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对此,笔者就版权产业作一些探讨。

一、版权产业的构成及特点

版权产业包括版权生产、版权经营、版权管理、版权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版权的原始生产与再生产是将作者创作出有版权的作品之后进行复制发行;版权经营是通过智力物质产品的经营活动:版权管理是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版权法律法规,为保护版权产业的发展,开展打击版权经营中的盗版侵权行为等与版权有关的各项工作;版权服务是版权产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如法律咨询、版权代理、版权纠纷的调解、版权集体管理等。

发达国家的版权产业,在经济中的活动有两种形式:一是生产和发行拥有版权的产品,二是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要与版权相联系。美国是研究版权产业较早的西方国家,对版权产业的构成和分类的研究取得了重大的成果,把属于版权产业的行业分为四类:(1 )“核心”版权产业:报纸、期刊、图书、电视广播业、录音节目制作业及影视磁带出版业、电影制作业、戏剧创作演出业、广告业、计算机软件生产和数据处理等信息产业。主要特点是创造有版权的作品和受版权保护的物质产品。(2)“部分”版权产业。 这是指部分或大部分产业中具有版权性质的不同行业: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业、收音机、电视机及消费类视听器材生产业,印刷业,音像制品的销售业,图书馆业等。主要特点是具有部分版权的物质产品。(3)“发行”产业:图书、报刊、 电子音像制品的批发和零售业、为发行服务的运输业等。主要特点是以分发为主,将有版权经济属性的产品分配到商人和消费者手里。这里指的版权经济属性,是讲版权的财产属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经济效益。(4 )生产产品中,要利用有专门授权的版权作品产业。这些产业包括计算机生产、收音机、电视机及消费类视听器材的生产。它的特点是,在国际上通常将计算机软件(程序)作为文字作品用版权保护。收音机、电视机在生产和消售产品的过程中,需要使用整个或部分与版权有关的知识和材料。

二、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版权产业,在世界上一些国家代表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一部分,它创造了人们的就业机会,具备了不断扩大出口创汇的潜力。因此,在近几十年中,版权法的经济意义已越来越引起世人瞩目。西方一些国家对版权的经济意义感兴趣的原因:主要是高新技术的出现,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以更大规模和更高质量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用日益增多。这一点已经使西方发达国家注意到用于所有生产和传播文化、信息、娱乐产品方式中的“软件”价值;版权在国际贸易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如“关贸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谈判、“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美国或欧洲共同体为一方,其他单一的国家为另一方的双边协定等协定。这些协定很大程度上都是与版权产业的贸易密切相关的。版权法在经济上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版权产业的产出,它在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西方发达国家,近年对版权产业和与版权相关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美国在前不久的调查报告中指出,整个版权业在美国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比建筑业、农业、采矿业的总和还多。它的版权产业1977年的净收入是5550.134亿美元,占整个国民经济的2.8%。1992年版权业的净收入是3250亿美元,1993 年的净收入达到3625亿美元,与前一年相比,净增375亿美元, 总的收入占整个国民经济的5.8%。 这充分说明了版权产业在美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这一趋势明显反映出美国已发展成为一个“工业化以后的社会”。

英国进入90年代后,版权产业也有较大的发展,版权产业在国内中所占份额,分别超过汽车制造业和食品加工业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所占份额。英国1993年的一份研究, 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占3.6%。仅平装书、版权贸易、书中形象使用权、翻译权、影视和录像改编权、报刊连载权、多媒体等版权产业每年的收入是180多亿英磅。 根据有关资料记载,仅1996年英国向中国进行版权贸易的出口收入就达到3283.4万英磅。

在西方一些国家,把版权产业纳入国民生产总值的经济份额已成为主要的经济增长点。这些国家进入80年代后半期,版权与版权相关的行业的产出,在国民经济中一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德国为2.9%,荷兰为4.5%,奥地利为2.06%,新西兰为3.2%,澳大利亚为3.09%,芬兰为2.92%,瑞典高达6.6%。 这些国家其中出版和印刷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至1.5%,今天,作为无形资产的版权产业的产值已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占8%左右,成为国家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版权产业给提供就业潜力是一个重要因素,在美国有220 万人在版权产业领域内就业,英国、德国都是80万人澳大利亚是20万。所以发展版权产业是一本万利的大事。

我国目前还没有权威机构作出统计,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多少比例无法作出定论。但从我们了解到与版权产业相关的印刷行业,全国有10万家,年产值500多亿元,在国民经济中只排在第23位。 按国家新闻出版权署1997年底的统计,全国共有565家出版社, 出版图书7305亿册,定价总金额372.56亿元;全国图书总销售1.575.718万册, 销售收入6,604,755万元;全国有杂志7918种,总印数达24.38亿册;报纸2149种总印数18,259万份。从广西出版总社系统看,图书版权产业的收入是可观的,在1992年整个出版系统的产品收入是50,411万元,1997年是124,573万元,与1992年相比,增长了74,162万元。 全区的图书发行,1992年发行收入5亿3千5百万元,1997年是17亿7千万元, 5年增长了12亿3千5百万元。与版权产业相关的印刷业,全区有4000多家,年产值是12亿元。

广西对外图书版权贸易1992年以前只有450种,贸易额为30 万美元。1993年至1997年的五年间,图书贸易品种是544种,贸易额120万美元,五年间品种增加106种,贸易额增加90万美元。 从以上这些数字说明,一部分版权业在我国经济中应该是值得重视的产业。作为整个版权产业,将与全国经济的未来发展,特别是与方兴未艾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笔者相信,随着世界范围的著作权保护水平的提高,著作权国际保护地域范围的扩大,著作权的影响将波及到我国所有与版权产业紧密相关的行业。对此,我们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应付各种挑战,发展我国的版权产业,为国民经济的增长助一臂之力。

三、发展版权产业的思考

版权立法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智力劳动者的利益,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激发他们的创作积极性,提高科学技术、文化的发展水平,为生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通过版权保护,使知识转化为物质财产,形成版权产业。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扩大发展。 版权产业是知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知识经济的具体体现,这一点不容忽视。在世界上属于受保护资料的主要创作者的国家,版权和版权产业的经济意义非常明确,迄今为止,进行了全面研究,表明这种产业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国民的财富。但是,笔者感到影响我国版权产业发展有诸多的因素:一是对版权产业缺乏认识。版权产业是何物,它对国民经济有什么影响,很多人是不清楚的;二是管理不顺,制度不健全,主管部门没有去研究规划:三是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对版权产业进行统计分析,影响政府的决策。

笔者认为,随着21世纪的到来,全世界的经济活动正在从物质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当今电子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产业已广泛被利用,与版权产业有关的技术不断高速发展,是当代社会的一个生要特征。科学技术发展带来了公众获得创造知识产品的新方法,从而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可以预测,下个世纪知识经济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产业的发展与应用。它作为一种具有版权属性的产品,投入少,产出多,资源被重复使用,其产业逐渐扩大,这将给我国乃至全世界带来与我们不可估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美国,虽然社会制度与我们不同,版权立法的实质也不尽相同,但版权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先进方法是可以借鉴的。对此,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现行体制,在版权领域所涉及到的行业中建立起类似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电影协会、出版商协会、软件出版商协会等集体管理机构,由一个大公司协会组成联合组织,它除了从事会员的经常性服务外,还可以代表会员去争取国际知识产权利益,打开产品销路市场,扩大经营范围。

2、加强宣传,提高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认识。 由于我国版权保护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作为版权产业没有权威机构作出统计和分析,没有具体的数字和比例说明它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没有引起政府的足够认识和高度重视。笔者呼唤国家有关机构应对版权产业与版权相关的行业进行一次必要的调查统计和分析,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高政府对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唤起各级领导对这一新兴的产业予以重视。

我国加入世界关贸组织经过很多年的谈判,其中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版权问题。美国政府用所谓“301 ”特别条款给中美政治和经贸制造了很多麻烦,所以版权保护与版权产业,它既是政治斗争,也是经贸斗争,从这一高度来认识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无疑会给版权产业的发展注入活力。

3、要不断建立健全保护版权产业的各种法律制度。 版权产业的发展,有赖于最新的、现代的、有效的、执行得力的版权法律。笔者在长期的版权工作中,深深的感到,我们缺乏深入研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一“特殊商品”生产的特殊规律,尊重一般价值规律在“特殊商品”生产与流通中的作用,并从法律上给予保障。笔者呼吁,在目前修改《著作权法》时,应该既要考虑智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尊重,又必须考虑版权产业作为国家经济增长点这一重要因素。因此,应在法律中明确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口号变成法律保障,为加速国家的经济建设注入催化剂。

4、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作出的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方针。党的总书记江泽民先后在党的十四次、十五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不断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制度”。“要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原国务院总理李鹏先后在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完善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保护制度,借鉴国际通行办法,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创新能力,保护知识产权”。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也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央领导同志还指出:在计划经济时期,有的部门不那么重要,现在搞市场经济,这些部门就显得非常重要,例如国家版权局就是这样的部门。笔者认为,我们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作出了许多重要的指示,这不是讲给人家听的,则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展知识经济具有战略意义。主管知识产权的部门,应该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贯彻执行的近期和长期规划,加强宏观管理,使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任务得到具体的落实。笔者认为,既然党中央、国务院作为远景的发展战略任务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来了,国家主管部门应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报党中央、国务院,深信会得到支持的。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应该要懂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帮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解决一些需解决的问题,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服务,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我国知识经济,使版权产业为国民经济的增长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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