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与保险的世纪联姻——保险资金介入证券市场的可行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证券市场论文,保险资金论文,可行性分析论文,世纪论文,证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97年以来,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至今已下调过7次, 其中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由9.18%降至2.25%,降幅达70%,三年、五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也有相同幅度的下降,降幅之大,前所未有。与现行的银行存款利率相比较,保险公司已出现明显利差倒挂现象,保险资金的运用环境每况愈下,保险业特别是人寿保险的经营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困难。拓宽长期人寿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在业界日显高涨。同时,中国证券市场却依然存在规模不大、缺少稳定的资金来源、市场波动频繁起伏较大等问题。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已为政府及证券业内人士所关注,并成为管理层急待解决的问题。而从理论和经验上讲,让保险资金适当投资股市,可能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势在必行
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及国人保险意识的加强,中国保险业在最近几年已取得长足发展, 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每年都呈大幅增长之势。 1997年我国保费收入1072亿元,较96年(856.46 亿元)增长20 %, 1998年我国实现保费收入1247亿元(含外资机构),较上年增长14%,增长速度是非常快的。据有关组织预测,中国保险业总收入在2000年以前,将有可能突破2000亿元人民币,其市场潜在规模高达2500亿元人民币。如此庞大的资金面临着资金运作方式的限制、投资收益同公司竞争的加剧和投资人对保险投资回报率要求提高的矛盾。
长期人寿保险资金具有储蓄性和预期交纳保费延期给付两个基本特点。由于缴费与给付时间间隔较长,保险公司为了保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给付,满足保户预期需要,就必须使保险资金能够保值和增值。因此,谋求保险资金的保值和增值是保险险种自身内在要求,而保值和增值的根本途径在于充分运用保险资金,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受到严格限制,只能在银行存款,近一、二年虽有所放宽,也仅限于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因此,在我国,存款和国债利息与保单预定利率之差就成为保险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尽管目前保险公司投资国债的比例逐步扩大,但由于国债的规模本身小,制约了投资的规模和比例,资金投放于银行存款的仍占一定比例。这样,自97年以来,随着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七次下调,给保险公司带来很大损失。长期下去,将动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要求成员国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出牌,即中国的保险业要加快开放程度,降低收益标准和提高投资收益,从而在强手如林的保险业中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
要解决由于银行存款利率下调而使保险资金利差缩小甚至倒挂的现象,有三条途径可以解决:一是降低新保单的利率水平;二是减少储蓄性险种,增加保障性险种;三是提高资金运用的收益水平。第一种可减少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但由于增加了保户的投资成本,有可能使保险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第二种由于新险种需要时间开发及市场认同,短期内难以奏效。而且这种途径不能从根本上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因此只有通过有效的多渠道的资金运用,提高资金的收益率才是解决保险公司利差倒挂以及今后保险公司长远发展的关键。在市场经济较为成熟的国家,保险业积聚和融通资金的能力仅次于银行业,如美国保险公司投资业务量占其金融市场业务量的三分之一以上。1995年日本保险业的运营资产相当于银行总资产的28.6%,其资金运用范围也极为广泛。具体来讲,象台湾寿险资金除可以存放银行、购买有价证券外,还可投资不动产,做抵押放款,到国外投资以及做专案运用和公共投资,如台湾人购买自用住宅,既可向银行贷款,也可向保险公司申请长期贷款,重要科技事业、重要投资事业及政府核定的工业区和区域开发计划都可以吸收保险资金。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中国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无论从形式和手段上都将有一个大的拓展。
保险资金介入证券市场方式的选择
目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管理人才缺乏,证券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企业经济效益不稳定,市场风险较大,缺乏防范股市波动风险的套利保值措施。有鉴于此,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方式应采取较为稳健的分步的操作策略,具体运作方式有三种:
1、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按资金使用周期确定保险资金合理使用结构,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
①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短期负债(一般占公司总资本5—10%)进行短期高清偿力投资业务,如短期银行存款、 商业票据等。
②将属于中长期负债的人身险准备金除极少量用于应付流动性的不规则变动外,大部分均可用于中长期投资,如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及认购一级市场发行的原始股票。
③将总准备金和承保盈余这种最适合做中长期投资的资金,除可投资②项中的投资品种外,还可购买二级市场优质股票、不动产和抵押贷款。
但实现上述操作策略的前提是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可涉及各个领域。
2、保险公司直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即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认购或购买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同时保险业务主管部门应严格限定投资比例,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高效,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3、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 证券投资保险基金是目前资本市场较发达国家解决保险公司资金投资渠道的一个主要运作方式。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规定其发行的资本金额以其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来确定,这一比例初步可确定在10%左右为宜,其设立方式可由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设立新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也可选择已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基金可采取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形式,封闭式的基金存续期、人寿保险公司存续时间可相对长一些,应不低于5年。 投资比例应当是投资于股票、债券的资金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纵观当前中国保险业所面临巨额保费收入的运作压力,以及当前证券市场完善运作机制、培育机构投资者的迫切需要,保险资金介入中国证券市场是迟早之事。中国保监会近日出台了关于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可通过一级或二级市场购买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具体限于铁路、电力和三峡工程三类债券,限额为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0%。这是自去年十月份保险公司获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以来,在放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方面采取的又一措施。这表明,面对国内保险业资金运用压力的增大,管理层正在就保险资金出路问题实施更为多样化的投资手段。由此可以想象,保险资金进入中国证券市场是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