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财政局 湖南郴州 423000
摘要: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的经济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家在基础建设方面加大了投资力度,地方财政投资评审在对国家投资严格监督、有效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具体的评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在剖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经过深入探究,归纳总结了几条应对这些问题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地方财政投资评审;典型问题;应对策略
地方财政投资评审是地方财政部门基于资源配置职能,对地方财政实施的重要管理工作。当前,各地财政投资评审对当地的经济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以促进地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顺畅高效的开展,是当前财政部门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
一、地方财政投资评审概述
1.财政投资评审的意义
地方财政投资评审,是对基层出资建设的工程,从工程造价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对这些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做出准确的评价。在具体的审查过程中,应用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结合各工程项目具体的规划方案,对工程的各个阶段造价进行专项审查,科学合理的选择最优的工程招标价,从而实现节约成本、控制基层投资财务风险的目的。这项评审工作不但能够提高地方财政投资的经济效益,还可以很好的起到监控地方财政投资风险的作用,为国家建设和地方财政投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责
财政投资评审,就是对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实行全方位监督管理,以有效监督严格控制国有财政资金的使用,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具体的评审过程中,贯穿于整个地方财政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实行全面的评审。虽然各地区在这一工作开展的方式方面存在着差异,但是基本上都是由地方政府组织成立的评审机构来实施完成。其职责范围包括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这样可以有效地对地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监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各项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基层财政投资系统实施方案的形成。
二、地方财政投资评审存在的典型问题
1.评审的程序存在问题
按照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地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主要由当地财政部门委托其下属财政评审机构或者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社会机构来完成,并且这一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公开招标竞争产生。现阶段,我国各地方财政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类似机构,对于某一个具体的地方财政投资项目,或者由评审中心完成,或者由类似机构完成,但是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未按照相关程序执行的现象。具体来说存在以下这些问题:有的是在地方财政部门门还没有下达委托文件的情况下,就己实施评审;有的是地方评审中心完成不了评审工作,而将评审业务私自转托给中介机构;有的是地方评审机构在还没有和项目实施机构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就进行评审;有的是评审虽然结束,但是项目单位却没有形成反馈意见等。
2.评审内容存在的问题
虽然当前我国在地方财政投资评审方面实施了全覆盖,但是不同的地区在评审内容上却存在着一些不同程度的缺失。按照国家财政部的规定,财政评审内容具体包含12项,第12项作为其他项目未作具体规定,有的地方财政部门对前面的11项也没有进行全部涵盖的评审。整体来看,财政投资评审都把重点放在了项目资金的量化管理上,注重的是项目资金的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采购方面,而没有对招标文件、招标程序、各项合同是否合规进行审核,更缺乏对项目运行经营效益的审核,这样就弱化了地方财政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和风险控制。
3.评审工作队伍建设的问题
地方财政投资评审作为一项技术性、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工作开展中必须要有一只既具备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又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工作队伍。现阶段,许多地方在财政评审工作方面达不到这些要求,大部分评审机构缺乏懂规划、懂工程、能看图、会计量的专业人才,使得评审工作不能够很好的完,导致评审结果不能被相关单位信服,造成工作被动。还有一些中介机构,尚未通过行业主管机构对其相关资质的调查,导致其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应造成扯皮现象。更有一些中介机构在委托机构和评审对象之间存在利益寻租现象,出具的评审结果不公正、不真实,有的评审机构在评审报告上让挂靠人员盖章,导致评审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4.评审工作缺乏责任意识和风险意
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指出,地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某些地方投资项目进行评审过程中,必须按照部颁标准要求,要对项目评审报告的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对在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应该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管是评审中心开展的评审工作,还是委托社会机构开展的评审工作,都表现出对评审风险的不重视。有的评审机构由于经费不足、人力有限、时间紧迫、项目繁多这些客观原因,为了完成任务,他们不惜违规将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不具备业务能力的人勉强拉上评审岗位,这样造成评审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还有一些评审机构,在工作中认为对招标方的预算评审只不过是走过场,自己在评审过程中的拦标价无关紧要最终的中标价还要投标方来决定,所以在拦标价评审过程中不严格。他们恰恰忽略了拦标价是中标价的重要参考,拦标价评审过高可以导致中标价提高,有可能为利益输送和黑幕交易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从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损失,而这恰恰是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所在。
三、地方财政投资评审问题的应对策略
1.坚持评审工作流程,避免随意性
首先,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地方财政投资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审批的有关规定,送审的相关项目要由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请示,经审批后,转由财政部门下达相关的具体评审任务,凡是未经政府审批并下达任务的,审批机构将拒绝审批。其次,要严格界定相关领导签批的权限。对于已经有了批复,并且有了资金来源的项目,要由当地政府的分管领导签批,并且下达评审任务,评审机构才可以开展评审。对于政府安排的,但还没有确定资金来源的项目,为了让主要领导从全局考虑,要先由分管领导签批,再报请主要领导签批,最后再转财政评审。对于当地政府没有安排的项目,评审机构将一律拒评。
2.规范项目资料报送管理
评审机构要加大制度建设,要建立严格的财政投资评审资料管理制度,要拟定各项目送审资料清单,并严格要求各项目中所有需要评审的资料,必须经过项目主管部门审查以后,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报送,并且项目单位要对这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做到负责。发现违规违纪现象,要移交司法机构处理。评审机构在接到任务开展评审工作时,要安排专人对送审资料严格按照清单接收,不允许随意更改或者补充资料。特别要强调,工程建设项目送审投资超过批复数额的要拒绝审批,并且要求项目单位重新优化预算。这样可以从根本上保证地方财政投资项目预算不超规定 。
3.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保证评审质量
评审机构要在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质量方面,构建严格有效的控制体系。在评审工作中,要坚决贯彻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要坚持唯实、唯真的评审理念,以确保评审质量。地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优化组合,根据他们的业务专长、业务能力合理的调配工作,以使各方面的人才能做到各尽其才、各显其能,这样可以有效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的各项工作能够卓显成效。在构建质量控制体系方面,要完善初审和复核制度,要严把两道关口。
4.完善评审方案,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在评审工作中,评审机构要按照相关的工作流程,在保证上游工作合规的基础上,编制科学合理的本机构评审方案。在方案的编制过程中,要明确重点;要根据不同的项目,制定相应的评审策略和评审办法;对本机构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合理分配,特别要明确评审人员的责任,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划定他们的工作范围;对各项工作要制定基于质量保证的具体的要求。从而做到评审工作的有序、有效,避免工作的盲目性 。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地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新时期地方优化财政体制、发挥积极财政职能的重要部分。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只有强化对这一工作的监管,才能够体现出其实效性,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对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洋,白尚杰,韩小娟.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的途径[J].山西财税,2017(11):46-48.
[2]江丰源.县(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思路浅析[J].中国商论,2018,(11):118-119.
[3]郑绮妮.财政投资评审重要性[J].绿色环保建材,2018,(06):255-256.
[4]陆方.发挥财政投资审评机构在绩效预算管理中的作用[J].现代商业,2014,(24):165-167.
论文作者:李会芳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7
标签:地方财政论文; 机构论文; 工作论文; 财政论文; 项目论文; 财政部论文; 财政部门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