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及神话学的几个理论与方法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神话论文,几个论文,理论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各民族神话与传说,其数量之丰富,是绝不亚于古希腊、罗马的①;但是神话学的研究,则远不是这样。从世界范围来说,神话学早已是一门古老的学科;然而我们却应该承认,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神话学的历史还不算很长。这当然有其学术发展的历史上的种种原因。其中的一个原因,恐怕就是我们对神话学理论方法的研究不够重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提出一些神话学的有关理论与方法问题,来进行学术上的探讨,想必对神话学的发展是有意义的。
什么是神话
1.神话学历史上的各种神话定义
神话学是一门极为古老的学问,它的发展经历了极其漫长的道路,至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了。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进程里,各种有关神话的学说也众说纷纭、异彩纷呈。从公元前六百年时德亚更(Theagenes)的拟人说、公元前五百年时芝诺芬(Xenophanes)的寓意说、公元前四百年时友赫麦洛(Euh-emerus)及其弟子勒克娄(Lc Clerc)所主张的史实说等古代希腊神话学说开始,到中世纪以沃秀斯(G.J.Vossius 1577-1649)为代表的天启宗教变造说、以佛来勒 (N.Freret 1673-1741)为代表的神话解释学说和以维柯(G.B.Vico 1688-1744)为代表的新科学的神话学说,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对神话定义的阐释上。
十九世纪以来,神话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其前半叶有历史哲学派、象征学派、象征的艺术神话学派、反象征派和以雅各布·格里姆(Jakob Grimmn 1786-1883)和卡·奥·缪勒(Karl Otfried Muller 1797-1840)为代表的民族发生说;其后半叶有叶麦克斯·缪勒(Friedrich Max Muller 1820-1900)的语言学的比较神话学说、广义比较神话学、宗教学的神话学说、爱·泰勒(E.B.Tylor 1832-1917)和安德鲁·兰克(A-ndrew Lang 1844-1912)等人的人类学的比较神话学说等。这些也都是从不同的角度,例如历史的、语言的、民族的、宗教的或艺术的角度,对什么是神话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建立了各自的不同神话学说,使神话学的研究呈现出空前活跃的状态,从而反映出学术界对神话这一人类精神财富的重视。
到了二十世纪,以佛来则(J.G.Frazer 1854-1941)为代表,开始对神话进行人类学、民俗学的综合研究。随之,又有新自然神话学说、星辰神话学派、泛巴比伦主义、对神话与历史关系的新解释、民族心理学的神话学说、精神分析学派的神话学说,以斯密士(E.G.Smith 1871-1937)为代表的曼彻斯达学派的神话学说,以卡西尔(E.Cassier)为代表的对于神话与语言关系的新解释,史学派的神话学说(包括传播论和文化圈论),还有法国社会学派及其他神话学说,以及功能主义派的神话学说②等等。这些都反映出,对神话定义的研究更前进了一步,综合的趋势和对方法论的探讨加强了。
历史上这些有关神话定义的理论是神话学的宝贵财富,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并从中汲取有益的营养。但这些理论,也各自在不同程度上和在不同的方面,表现出不同的、历史的或认识论、方法论的局限,也是我们应该注意加以鉴别的。
2.马克思主义及一般公认的神话定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的结果,都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③。这一关于神话的定义,多年来已被我国神话学者所公认,成为我国学术界对神话的经典定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神话研究实践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许多少数民族神话的发掘和研究的展开,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我们认为,马克思这个定义主要是从文艺角度谈的,仅适于原始神话,不适于阶级社会产生的神话。至于马克思说,到了阶级社会“神话就消失了……”也仅指原始神话而言。因此,我们需要在此基础上,使对神话的理性认识再前进一步。
“神话反映古代人们对世界起源、自然现象及社会生活的原始理解的故事和传说。它并非现实生活的科学反映;而且由于古代生产力的水平很低,人们不能科学地解释世界起源、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的矛盾、变化,借助想象和幻想,把自然力拟人化的产物。神话往往表现了古代人民对自然力的斗争和理想的追求。古代希腊神话对欧洲文学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中国神话极为丰富,许多神话保存在古代著作中,如《山海经》、《淮南子》等。历代创作中,模拟神话、假借传说中的神反映现实或讽喻现实的作品,通常也称神话”④。《辞海》对神话所下的这一定义,应该说是很全面的了。但仍然有一些问题,如神话与宗教的关系、神话的意义与价值、神话的研究方法等问题,都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
3.我们对什么是神话的看法
我们认为,神话是借助于幻想和神化的手法,采用文学的形式——诗歌或散文——表达出来的:原始时代的人们对自然的奥秘、社会人文情况、人类本身以及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原始知识的一种积累和解答。其思想是建立在原始仿生观念、原始宗教观念和原始哲学观念的基础上的。但神话并不是仿生学、原始宗教和原始哲学本身,而只是一种综合精神的体现,一种原始的意识形态。神话所探讨的:一是“起源”,如宇宙的起源、自然界的起源、人类的起源,以及各种知识的起源;二是“原始状态”,如宇宙的原始状态、自然界的原始状态以及人类社会的原始状态等。它们所作出的答案一方面是宗教式的、神化了的、非科学的(今日意义上的科学);另一方面也是体现原始人的思维认识能力与水平的、经验式的、仿生的和富于想象的。到了阶级社会,产生那些反映原始时代人类社会生活的神话的基础,当然是消亡了;但以往已经产生了的这类神话,却并没有立即消亡,而是作为一种社会化石,仍然活跃在部分民族、部分地区的民间口头传承中;同时,还产生了新的神话。这新产生的神话,正是在文明时代里,人们采用同样的表现手法和形式,对民族的、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的历史功绩的一种神化了的记述、怀念与表彰,以满足他们的现实斗争中的需要,和对某种理想的追求。
神话的手法,即幻想的、神化的手法,如拟人化即是其中的一种。这是神话的最主要的本质特征之一,也是神话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显著标志之一,无论在原始社会或是阶级社会,都是这样。
神话的体裁,即诗歌或散文,如众多的创世史诗、英雄史诗和圣经中的创世纪等。任何神话,无论是口头传承的,还是已记录整理成文字的,都是民间的文学艺术作品,虽然它们各自所表现出的艺术加工程度和魅力很不一样。但它们都具有某种韵味,朗朗上口,便于吟诵,即使是散文形式的神话,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与此相类似的性质。这可能是由于在宗教祭祀的场合,经常吟诵这些神话的缘故。
神话的内容,无论是关于诸神或英雄的神话,还是关于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神话,都是不同民族的社会生活的一种反映,都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人们的思想认识的一种反映。原始神话反映原始社会,文明神话反映文明社会。澳洲土著民族的神话与希腊神话,其内容是大相径庭的,因为它们各自所反映的社会不同。希腊的诸神反映希腊人民的思想,克尔特人的英雄神话反映克尔特人的社会生活,纳西族神话反映纳西人的社会,同样,景颇族的神话反映景颇人的社会文化生活以及景颇人对自然、对人类社会的看法。
神话产生的基础,主要依赖原始人类初期与大自然作斗争、结成社会、为维持自身生存和种的繁衍而进行的生产和劳动实践。这是神话产生的社会实践的基础。但与当时人类已初步具备的语言能力、思维的方式和水平也有极为密切的关系。由于科学和认识力水平的低下,人们对大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自身,都存在一种神秘观念。人们幻想战胜大自然,战胜各种异己的力量,主宰自己的命运,于是便对这些异己的力量予以人格化的想象,一方面赋予他们以超人的力量,另一方面又让他们和人类一样,彼此处于一个既矛盾又和谐的统一体中,演出了一幕又一幕的动人故事。这是神话产生的思想认识的基础。有人把这种原始人类的初级阶段的思维叫作神话思维,也有人把这种思维活动的规律,叫作“混沌律”(法国社会学家列维·布留尔)。这是人类处于混沌未开状态时的一种尚未分化的初级思维,既包含着唯物的因素,也包含着唯心的因素,既有正确的、合理的方面,也有不正确的和不合理的方面。“我们国境内的大部分民众,现在还虔诚地传承着几千年前所产生了的原始神话,——不,他们甚至保存着一种产生这种神话的心理,在必要的境遇中,他们还可以重新地创作这类神话。”⑤这种创作神话的心理,反映了人类追求理想的生活、把一些对人类自身影响极大而人们自己尚不确切了解和掌握的人或物加以神化、以得到庇佑或战而胜之的愿望。
神话与宗教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过去研究宗教学的专家,有的认为先有礼仪,然后才有神话。也有相反的说法,认为先有神话,然后才会产生礼仪。”⑥这里说的礼仪,指的是宗教上的礼仪,所以,实际上也就是说神话与宗教的关系。其实,任何民族的宗教里,都存在着大量神话的因素,反之,任何民族的神话里,也都包含了大量宗教的内容。所以神话与宗教的关系是,在内容上相互交叉,在发展上相辅相成。它们的产生也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同步进行的。而且,宗教的最终目的是要感化人们,要人们相信神灵,服从神灵的意志和安排;但神话却不同,它是幻想要利用神和神化了的力量,去和大自然作斗争,战胜大自然,作社会的主人。在这一点上,神话与宗教是很不一样的。
神话的分类
从神话的内容来看,我们可以将神话划分为创世神话与英雄神话两类。但若按神话起源与发展的序列来看,我们又可以将神话分为原始神话、古典神话与文明神话三类。
1.创世神话
创世神话是原始人类初期对自然与社会积极认识的成果、知识的结晶。创世神话大致上可以分为自然起源神话与文物起源神话两类。“文物起源神话,是神话的一种。如果说,自然起源神话是以自然物为对象并对起源予以说明的神话,那么,文物起源神话则是以人类创制的事物为对象,并对其起源予以说明的一种神话。较具体地说:耕种是怎样发生的呢?火食是怎样起源的呢?什么人最先发明了造房子呢?什么时候人类才晓得穿衣服呢?人们为什么要祭祀神明呢?女人为什么不能参加战争或狩猎呢?……象这样一类的问题,用一种原始人的心理——所谓‘原始精神’或‘神话的思考法’——来给以故事式的答案,那就是文物起源神话。”⑦所以创世神话的内容是异常丰富的。具体地说,创世神话包括自然神话、社会神话、洪水神话、英雄神话、族系神话、生产生活神话与宗教神话等,共七大类。应该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英雄神话是指有关创世英雄或英雄神的神话而言,与后世有关民族英雄的神话是不同的。在每一类这样的神话中,又可有许多种彼此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的神话。例如,在自然神话中,有关于宇宙形成的神话,有关于天、地、昼、夜、云、雾等各种自然现象的神话;在社会神话中,也有关于人类自身生产、婚姻、财富以及权力的神话等。洪水神话是许多民族所共有的,但各民族的洪水神话又各有不同的民族特点,而且它所描述的不单纯是自然现象,还经常与人类的婚姻、甚至社会的权力斗争联系在一起,所以它是一类比较特殊的神话。创世神话中的英雄神话主要是关于创世英雄或英雄神,如创造神、智慧神、创世祖与造物母,以及社会权力的始祖的神话等。族系神话是一个民族对自身的来源、组成与分化的体系,以及与周围民族的关系等的神话,通常它能为我们提供一个较为完备的族系与世系表,具有史料价值。生产生活神话是关于原始人最初是如何学会用火、用水、盖房、种稻、制刀、制锅、穿衣以及节日的来历等的神话。宗教神话中则有关于上天的和人间的各种神、鬼的来历、职守以及他们的地位排列等宗教与祭礼的内容,也由许多单一的神话组成。
2.英雄神话
英雄神话主要是以民族英雄的战绩、功勋为主线,反映民族社会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人民文化生活的神话。藏族民间以说唱体史诗形成流传的、关于格萨尔王的神话,说格萨尔王本是上界白梵天王三子中的幼子,受观世音与天王的派遣,为降妖伏魔、为民除害而下凡,历尽贫困与艰辛,终于借神力称王,并南征北讨,出敌制胜,平定三界,还归天国。在这里,英雄人物与人民群众是一方,一切恶势力是另一方,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它描写了以格萨尔王为首的一群英雄人物,实际是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真理必将战胜谬误、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与愿望。另外,象卫拉特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也属于这一类神话,它们和上述藏族的《岭·格萨尔王传》合称为我国三大著名的民族英雄史诗。
3.原始神话
除创世神话外,原始神话还可分为氏族社会的神话与部落社会的神话两类。氏族社会的神话,主要是关于图腾主义的神话。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宗教尚处于形成阶段,其基本内容是各种不同形式的图腾主义的信仰与崇拜。图腾主义乃是最早的原始宗教,图腾神话也是最早时期的神话。在氏族社会中,由于本氏族的成员相信某种图腾是他们共同的始祖而崇拜之,从而出现了许多有关本氏族图腾的神话。其它氏族也同样,相信他们自己的某种图腾,从而又产生另外一些图腾主义的神话。所以在一段时间里,图腾主义的神话是非常盛行的。在当代的一切民族学资料与民俗学资料中,关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原始宗教与神话已经早不存在;然而它们的残余形态,却仍大量地广为流传。恩格斯在1891年《起源》的序中所说的“希腊的三部曲”,是反映父权制战胜母权制的神话,亦即部落社会初期的神话。而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却代表原始社会最末期军事民主制时代的神话、传说和史诗。女娲补天的神话,是我国最古老的原始神话之一。在我国古代,女娲是人们的一个比较普遍的崇拜对象,而且,很可能是作为中华民族的共同女始祖来崇拜的。最早的女娲氏,应是夏王朝之前我国母系氏族社会时代以石为图腾的氏族女始祖的化身。所谓以石补天,现在分析起来,只不过是怀念这位始祖母的伟大功绩而已。从这一神话中,可以看出我国古老的图腾崇拜的残迹。⑧
4.古典神话
古典神话与原始神话不同,它是经过文艺家加工的神话。“历代创作中,模拟神话、假借传说中的神反映现实或讽喻现实的作品,通常也称神话。”马克思所爱好的古希腊神话,并非古希腊的原始神话,而是古希腊的古典神话,亦即经过古希腊的诗人、戏剧家、雕刻家、绘画家等的艺术加工后的古典神话。这种神话本身便是一种文学作品和艺术品,具有艺术魅力。古希腊的原始神话,虽然对于古希腊原始社会的研究有史料上的宝贵价值,但不会象古希腊的古典神话那样,具有极强的艺术魁力。我国的《封神演义》就是一部主要依据古典神话创作的神异小说,其中既有对民间供奉的“老天爷”,即“玉皇大帝”的形象的塑造,也有对诸神和众多神话人物及其事迹的生动描写,是经过自觉的艺术加工的古典神话的文学作品。
5.文明神话
在阶级社会里,也有许多新的神话产生,是文明神话。鲁迅曾说:“中国人至今未脱原始思想,的确尚有新神话发生,譬如‘日’之神话,《山海经》中有之,但吾乡(绍兴)皆谓太阳之生日为三月十九日,此非小说,非童话,实亦神话,因众皆信之也”⑨。因为,不仅保留原始社会残余形态的民族创造神话,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甚至在科学界,也会不断创造出新的神话。华盛顿的神化就是现代文明神话的典型。神话不仅有以人物为代表的,也有以动物形人物为代表的,如俄国熊、美国鹰、英国狮子,代表的都是整个民族和国家。文明社会里的神话,可以是由于社会现实斗争的需要,由故事、传说逐步衍生而成,如英雄神话“孟姜女哭长城”,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秦政府的反抗;也可以是在统治阶级的提倡下,由某些历史人物的历史真实演变而成,如关于关帝显圣的神话,反映的是关公惩恶扬善的美德。在这里,故事传说也好,历史人物也好,一旦演变为神话以后,其人物与情节,就都是神化了的,与一般故事传说不同。
神话的起源与形成
说神话产生于野蛮时期的低级阶段,这在我国学术界,似已成定论。主要根据有两条:一是摩尔根提出的“对于人类的进步贡献极大的想象力这一伟大的才能,此时已经创造出神话、故事和传说等口头文学,这种文学已经对人类产生强大的刺激作用。”⑩二是马克思进一步提出的“在野蛮期的低级阶段,人类的高级属性开始发展起来。……想象,这一作用于人类发展如此之大的功能,开始于此时产生神话、传奇和传说等未记载的文学,而业已给予人类以强有力的影响。”(11)这两条根据的出处,实际却只有一个。
考古学资料已证明,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即新人时期,或晚期智人时期,便已出现了原始宗教与原始艺术。如裴文中的《旧石器时代之艺术》(12)一书,法国学者吕给氏的《化石人类的艺术与宗教》(13)一书,都对当时宗教与艺术的原始面貌作了很好的介绍。而且上面我们说过,宗教与神话的产生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同步发生的;包括艺术在内,也同样都在这一时期,与宗教一起产生了出来。所以神话起源的上限,似应在旧石器时代的晚期。更何况,近年来,景颇族创世史诗《勒包斋娃》的发掘、整理、翻译与研究的实践进一步告诉我们:通过其吟诵史诗的经师——斋瓦的传承方式(14)显示出,象创世神话这样大型或较大型的民间口头传承,其起源与形成是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发展过程的;其神话的整个体系,也是在一个一个的神话,各自单独存在、发展了一段时间以后,才逐步缀联起来,形成为一个整体的。所以,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开始,个别单一的神话,如一些自然现象的神话,就起源了;而关于整个宇宙的神话,则可能形成较晚。从个别到一般,这符合人类认识的总的规律。至于整个创世神话,特别是其中有关财富、权力观念的神话,其起源就更晚了。如说神话形成于野蛮时期的低级阶段,则可能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神话的意义与价值
神话的意义与价值可以多个方面、多种角度来考察,特别是把文明神话也考虑进去以后,其意义与价值可能就更加深远和广大。但从目前我们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对原始神话、古典神话研究较多,对文明神话则较少涉及。下面我们所列举的几点意义与价值,也仅仅是从原始神话的角度说的。
1.神话的文学价值与史料价值
神话是一种古代的文化遗产,既有文学艺术欣赏的价值,也有进行历史研究的学术价值。马克思所说的古希腊神话具有永久的魅力,指的就是神话的文学艺术价值。在历史与神话的关系中,神话被证明是初始性的因素,历史是第二位的派生的因素。一个民族的神话不是由它的历史确定的,相反,它的历史是由它的神话决定的。神话源于社会生活,作为神灵历史的神话只能产生于生活。它必须被体验过和被实践过(15)。神话和历史之间的密切的联系还表现在,“神话的确有助于人们解释古人的习俗、信仰、制度、自然现象、历史名称、地点以及各种事件。”(16)虽然,神话只是口头传承的历史,不一定就是历史的真实,但是,根据我们的经验,其中一部分是具有比较确凿的史料价值的,如关于族系、世系与民族迁徙的神话传说;另一部分,比较难以肯定,而从中我们毕竟还能看到当时的自然、社会面貌,在原始人的头脑中是怎样反映出来的。特别是对于我们研究一些缺乏文字记载的后进民族来说,就更具有比较重要的史料价值了。
2.神话的社会活化石价值
无论对于哪一种类型的神话来说,除了新产生的神话以外,神话所反映的时代都已经过了,神话所反映的人类社会文化面貌,也已经消失了。除了在部分后进的民族或地区中,还保存若干原始社会的残余形态以外,当时的真正原始面貌,我们已经看不到了。然而,这些往往都还较好地保留在神话中,所以,可以说神话是我们研究原始社会文化的一种活化石。其内涵大致上包括原始知识的化石、原始信仰的化石和原始观念的化石三类,都具有鲜明的民族性。而且都具有通过化石研究古代社会文化面貌的珍贵价值,就像人体的化石可以帮助我们研究和认识古代人类的体质和到今天的发展演变一样。
各类不同内容、形式和不同民族的神话,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绚丽多彩的人类原始知识的宝库和人类社会文化的百科全书,向我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共同的和不同的、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对于我们研究有关这些问题的起源及其原始形态,无疑有重要价值。例如,在人类的原始哲学思想中,有关时间观念、空间观念、数的观念、生与死的观念以及魔力形成与性质、梦幻的形成与作用等问题;在人类的原始自然观中,对天与地、昼与夜、光明与黑暗等各种自然现象以及宇宙形成的解释和所形成的观念;在人类的原始社会观中,有对人类自身生产和婚姻的理解,对财富与权力形成的解释,对各种生产生活知识起源的追溯等。如果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比较神话学的研究,必然会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3.神话的宗教祭祀功能
神话与宗教具有密切的关系。通常,原始宗教在举行祭祀时,都必须吟诵创世神话。祭祀与祭祀的形式,是整个宗教过程的重点内容。在原始人的眼光里,“祭祀是人类借以主宰世界的真正工具”,而且,“正是祭祀构成神话的原始形态和客观基础”(17)。景颇族的创世神话史诗——勒包斋娃的吟诵,是与景颇族最大、最隆重的宗教祭祀活动——目瑙纵歌结合在一起进行的,而且,勒包斋娃只在、也只能在目瑙纵歌这一神圣的宗教祭典中吟诵。目瑙纵歌不同于一般春播、秋收、结婚、盖房或生病时举行的祭祀。其特点是:举行目瑙纵歌时要献祭最大的天神木代,而一般祭祀则不能;在目瑙纵歌祭典上要献祭一系列本族原始宗教所崇奉的主要神灵,而其它祭祀则只对部分神灵分别加以献祭。目瑙纵歌祭典和勒包斋娃史诗的内容都反映了景颇族人民自古以来征服大自然、支配人类社会的强烈愿望和艰苦历程。
4.神话对于民族研究的重要学术价值
神话与民族有密切关系,神话是民族共同意识的一部分,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并且是与其他族体互相认同或辨异的标准之一。谢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Von Schelling 1775-1854)说:“一个民族,只有当它能从自己的神话上判断自身为民族时,才能成其为民族。”(18)人类是分成为各个不同的民族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特点,而民族民间神话,就是这种民族特点的一种集中的表现。一种神话往往是一个民族的社会形态的反映,即使在不同的民族中会有相同或相似的神话,如洪水神话,然而这些神话在每一个民族或地区内,又必然会有不同的民族特点与地方特点存在。神话中的英雄或英雄神,又往往具有某个特定氏族、部落或民族的共性,是一定“群”和“族”的代表。景颇族创世史诗勒包斋娃中的宁贯社、潘宁桑、捷宁章,还有彭干吉嫩和木占威纯等创世英雄就是这样的代表。神话所反映的文化,也都是氏族、部落或民族的文化希腊神话可以成为希腊艺术的前提、土壤和素材,但不是随便一种别的民族的神话都能对希腊艺术产生这样的作用。马克思曾说:“埃及神话决不能成为希腊艺术的土壤和母胎”,就是因为它们分属于埃及、希腊两个不同的民族。神话的民族性与原始社会中人们群体生活,氏族、部落或民族的集体力量对人们的思想观念起着主导的、决定的作用。
5.神话所具有的某种现实的意义和价值
在原始神话中,人类的求知的欲望表现得异常强烈,征服和战胜自然力的斗争精神也表现得异常强烈。天地缘何而始?人类从何而来?包容人类和万物的宇宙是什么样的?原始人类思考了多少这样一些带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它对于今天正在向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不断进军的人们,又是怎样一种精神上的激励!不屈服于大自然的神秘莫测的威力,幻想通过神力战而胜之,正是神话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积极向上的斗争精神,与宗教是有所不同的。神话中所描写的人类的祖先与大自然积极抗争的生动情景,至今仍能给人们以一定程度的力和美的享受,这或许就是神话至今仍具有某种积极的现实意义的一种表现吧!
神话研究的方法问题
神话研究的方法是一个比较大的题目,在这里限于篇幅,不能全面论述,只能就其中两个问题提出一些我们的看法,供大家研究时参考。
1.对神话进行综合研究的必要与重要
民族学研究的原始神话,主要是指当代尚保存若干原始社会残余形态的民族所传承的神话。其内容十分丰富,数量也十分庞大,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但千百年来不断传承的结果,已不可避免地经过了许多加工、改作或增删,从而打上了若干阶级社会的印记,已经算不上真正的原始神话了。因此,需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并结合比较宗教学和比较语言学的知识,进行比较神话学的综合研究,才能有效地探索其原始面貌,发掘出其真正的价值。所以,仅从民族学、民俗学的角度去研究,就有局限性。
神话是一个综合性的研究实体,它不仅有悠久的历史,也有丰富的内容。一方面,从自然现象到社会现象,从人类自身生产到物质资料生产,从知识到哲理,神话本身内容的涵盖面极其广泛。所以,说神话是一个民族原始社会文化生活的百科全书,其实一点也不夸张。另一方面,神话的吟诵场合,也体现出它的综合性。现代语言哲学的创始人维柯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神话哲学。他认为,人类文化的真正统一表现为语言、艺术和神话三者的合一(19)。这一论断是有他一定的道理的。在《勒包斋娃——景颇族创世史诗》的翻译与研究中,我们也同样体会到:景颇族创世史诗的吟诵,是融神话、音乐与舞蹈三者为一体的一种原始的综合艺术。史诗除了它的内容以外,还是一门语言的艺术;音乐有专门用来吟唱史诗的哦啦调,再加上木鼓、象脚鼓、锣等的配合;舞蹈又有专门与之相配合的的目瑙舞,有特定的步伐和队形变化。这些都是紧密结合在一起,同步进行的,其综合性非常明显。所以当代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把神话与交响乐相比,主张从整体上更深地理解神话的精神和内涵,是完全正确的。既然神话是一种综合性的研究实体,那么从宗教学、语言学、人类学、民俗学、文学、艺术、历史、社会学、哲学等多学科的角度,对神话进行综合研究,就非常必要和重要了。
2.语言学方法在神话研究中的作用
话神的原型,应该说都是口头传承的。已经记录整理成文字的或早已见于文献记载的神话,在其记录或记载的最初是这样;新发掘整理的神话就更是这样。神话的存在和发展所具有的这一性质决定了语言学方法在神话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恩格斯曾提出“语言遗物”理论(20),而一种神话,常常就是一种成体系的语言遗物。这说明语言学方法对于神话研究的重要。早在古代,古希腊诡辩学派、修辞学派、新柏拉图派都认为名称和本质具有某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从名称可直接理解神话的形象和本质等。洪堡德(Wilhelm von Humbolt 1767-1835)主张神话发生于简单的语言游戏,即同音异义或一词多义等的误解。斯宾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8)也主张用名称的误解来解释自然神话现象。麦克斯·缪勒(Max Muller 1823-1900)曾认为,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各民族在语言上和宗教上的关系最密切,只要我们对各民族的语言、宗教和神话等进行比较研究,就可找到彼此的共同性(麦克斯·缪勒: 《宗教学原论》)。虽然我们并不完全同意关于误解、游戏或疾病等有关语言与神话的关系的结论,但语言对记录、整理、破译和诠释神话奥秘的重要作用却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话神在民族的社会文化生活中起着巨大精神力量的作用,原始人是这样,现代人在一些方面和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样。所以,她是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我们下功夫深入研究。
注释:
①杨堃:《关于神话学与民族学的几个问题》,载《民间文艺学文丛》,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3月,北京。
②参见罗致平:《把我国神话研究向前推进一步——喜读〈勒包斋娃一景颇族创世史诗〉》,《民族研究》1994年1期。
③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④《辞海·神话》,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
⑤钟敬文:《文物起源神话》一九三五年九月,载《民间文艺谈薮》,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长沙。
⑥杨堃《论神话的起源与发展》,载《民间文学论坛》1985年第1期。
⑦杨堃:《关于神话学与民族学的几个问题》,载《民间文艺学文丛》,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3月,北京。
⑧参阅杨堃:《女娲考》,《民间文学论坛》1986年第6期;杨利慧:《女娲的神话及其信仰》,北京师范大学民间文艺专业1994年博士论文,指导教师钟敬文。
⑨《鲁迅和民间文艺》第22页,许钰辑,北师大中文系文学教研室编,1979年。
⑩摩尔根:《古代社会》539页,商务印书馆,1977年8月。
(11)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55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4月。
(12)裴文中:《旧石器时代之艺术》,商务印书馆,1935年7月初版。
(13)Luquet,G.B.Lart et La Religion des Hommes Fosiles,Paris,1926,J.T.Russell译,1930年,伦敦。
(14)萧家成:《勒包斋娃——景颇族创世史诗》,民族出版社,1992年5月。
(15)参见恩斯特·卡西尔:《神话思维》6-7页,谢林:《神话哲学引论》124页。
(16)戴维·利明、埃德温·贝尔德著,李培茱、何其敏、金泽译,《神话学》第91页。
(17)参见黑格尔:《宗教哲学讲演录》,恩斯特·卡西尔:《神话思维》241页、45页。
(18)谢林:《神话哲学引论》。
(19)参见恩斯特·卡西尔:《神话思维》第4页。
(20)参见萧家成:《“语言遗物”的理论方法与“勒包斋娃”的发掘研究》,载《民族语文论文集》,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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