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校”与“名校”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名校论文,重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18X(2008)02-0006-04
近年来,随着教育均衡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人们对重点校政策的批判也越来越激烈,重点校几乎是这场批判的“众矢之的”。与此同时,伴随着对重点校的批判,对“名校”的批判也随之而来。从批判的矛头指向来看,许多人是把“重点校”与“名校”等同看待的。如有学者认为,“名校、重点学校是同一的”;“名校,就是指眼下的各级各类的重点学校,或称示范性学校”。①事实上,这两者之间有着显著的不同。
一、重点校与名校的内涵不同
(一)重点校
在我国,重点校是有其特定含义的,主要是指在国家“有重点地”发展基础教育政策指引下,按照一定标准评估、确定的不同级别的重点学校。从行政级别上看,重点校有国家级重点、省级重点、市级重点、县级重点等;从教育级别上看,基础教育阶段重点校主要包括重点小学、重点初中和重点高中。
(二)名校
对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名校,学者们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名校大致包括如下几个要素:(1)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形成,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2)杰出的校长和优秀的教师;(3)先进的教育思想和优良的校风;(4)能够并且主动承担其社会和历史责任;(5)培养出为社会所认可的优秀人才,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重点校与名校的发展及形成因素不同
(一)重点校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重点校政策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该政策从1953年提出后,虽经历了多次波折,但有重点地发展一直是基础教育发展的导向,并成为基础教育发展中举足轻重的一项政策。回顾我国重点校政策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梳理出几个很有影响的重点校政策文本,主要有:1953年6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与师范学校的意见》;1962年12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的通知》;197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试行方案》;198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1983年8月,教育部提出《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这些政策文本诞生于不同时期,但却始终一致地在推进我国重点校政策的实施。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重点校政策却受到了人们的广泛质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开始对“重点校”的提法有所顾忌和收敛,但很快在1995年国家教委就出台了《关于评价验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知》,“示范校”实质上成为“重点校”的变相称谓,我国的基础教育从“重点校热”转到了“示范校热”。因此,这个政策也受到了人们的众多诟病。直到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才明确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从重点校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的重点校政策经历了一个从初步确立到大力发展,再到逐步取消的过程,伴随这个过程的是有关重点校政策的是非功过的种种争论。
(二)名校的历史考察
从政府的政策文本中我们可以发现重点校的历史脉络,但却几乎看不到有关“名校”的规定。
相对于重点校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来说,名校的历史由来可能要更长一些,甚至可以说,自从有学校这种教育组织产生以来,那些有着自己的教育理想和理念的教育管理者就都在追求把自己的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名校。也有一些学校,虽然并没有刻意追求要成“名”,只是基于教育者自己的教育理念和社会责任感做一些扎扎实实的教育工作,却因此而无意中达到了“名”声远播的效果。如,创办于1904年的天津南开中学,20世纪20至30年代陶行知先生创办的晓庄师范学校、育才学校,等等。
(三)重点校与名校之比较
第一,从发展历程来看,重点校政策经历了一个从逐步确立到大力发展,再到逐步取消的过程;而名校在历史上由来已久,且将会是我们的教育所不断追求的一个目标。
第二,重点校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为发展基础教育而进行政策设计的产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要在一片废墟上发展我国的基础教育事业,且基础教育要适应当时的社会所需,“早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重点校政策成为当时必然的政策选择。名校的历史要更久些,但政府至今还没有出台过旨在建立或发展名校的文件或政策。
第三,从评判标准的角度来看,重点校的评判标准是明确的、量化的,是以其校舍、设备、师资、升学率等方面的“硬指标”来赢得社会声誉。重点校政策实施几十年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评估和分类体系。在重点校的评估和分类上,几乎所有方面都有很详细的评比实施细则和办法,其标准主要涉及图书数量、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条件、学校行政管理、师资水平以及教育科研等。在这些严格的标准之下,形成了省级重点、市级重点、县级重点等不同等级的重点校体系。
名校的评判标准更多的是社会公众的一种认可,其标准是模糊的,难以量化,是以其文化、教育理念、特色等凸显其“名”。相对于重点校比较完善的评估、分类体系来说,名校似乎不是那么“规范”,但其文化性的内涵和特征却非常突出。一所真正的名校不在于它的规模大小、条件优劣,而首先在于它是否有明确而独特的办学思想——这是学校办学的精神和灵魂。陶行知先生把学校办在庙宇中,办在牛棚里,但育才学校、晓庄师范仍闻名遐迩,这是陶先生的教育思想使然;江苏洋思中学以“三流的硬件”、“三流的师资”、“三流的学生”创造了一流的教育业绩,这也是该校对蔡林森“没有教不好的学生”这一思想进行实践的结果。②
第四,由于历史上重点校政策的原因,使得许多“重点校”同时也是“名校”,造成人们混淆了这两个概念。但这两者毕竟是不同的,许多“重点校”还远远称不上是“名校”,而曾经的一些“名校”由于种种原因也未能入“重点校”之列。
三、重点校与名校的社会功能不同
(一)重点校的社会功能
关于建设重点校的初衷,有关的教育政策文本中是有明确说明的。1980年教育部《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认为,重点中学有助于更快更好地培养人才,能够起到示范作用,能够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1983年8月,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中,重申办好重点中学的必要性,并提出重点中学应“成为模范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质量较高,具有示范性、实验性的学校。重点中学应逐步成为本地区中学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中心”。
而事实上,重点学校是否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呢?我们不能否认,几十年的重点校政策的确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了人力和智力支持。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其存在的问题及其带来的负面效应,概括来说,人们对重点校的质疑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重点校对升学率的过度追求使得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考试压力太大已经引起了很多问题,如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师生关系问题、学校管理问题等。
第二,重点中学政策带来的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使得择校、乱收费成为我国基础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学校在占有教育资源上的优势地位实际上是以对其他学校应有资源的掠夺为基础而形成的,严重影响了其他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围绕这些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教育公平的争论越来越多,包括择校带来的弱势群体的受教育公平问题、普通校发展上的公平问题等。
(二)名校的社会功能
作为名校,其功能不仅仅表现在教书育人方面,还表现在通过其教书育人活动带给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影响。
第一,名校以其独特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影响着社会的教育思想。陶行知先生“做中学”的教育思想、洋思中学“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的理念就对社会产生了积极、广泛的影响。
第二,名校以其先进的教育教学模式带给同类学校以启示和示范。如洋思中学构建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模式,这一模式的实质内容是“先学后教,当堂训练;以测促学,过程前移;实行‘三清’,责任定位”③。这种教学模式可能并不适合于所有学校,但却为其他学校创立自己的教学模式提供了一种思路和一种示范。
第三,名校有其超越于教育领域之外的社会伦理责任。名校要具有强烈的历史和时代责任感。也就是说,作为一所名校,不仅仅要着眼于自身的发展,更要着眼于通过自身的发展影响、促进甚至引导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三)重点校与名校之比较
第一,名校较重点校具有更多的社会伦理责任。社会伦理责任主要是指名校对自己的管理行为和教育行为所造成的外部社会效应应承担的义务。④虽然政府的一些文件一再强调“重点校”的“示范”、“榜样”等社会责任,而事实上重点校在这些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很有限的。相比较而言,“名校”比“重点校”更重视社会伦理价值观。
第二,从理论上讲,一个地区所有的学校都可以成为名校,但前提是所有学校都应拥有自己的办学个性和特色。所以,名校如同名人,应充满着个性的魅力。⑤但是,一个地区不可能使所有的学校都成为“重点校”,因为都成了“重点校”也就没有“重点”了。
第三,名校办学更注重对教育本真的追求,而重点校则可能只是现时代的“重点”。
当前,“重点校”之所以成为“重点”,一是因为其较高的升学率受到受教育者的追捧;二是因为其现有的条件符合当前教育行政部门的“重点”指标。而作为名校,不但要符合现时代的教育需求,更重要的是要体现教育作为一种教书育人的活动,其超越时代、着眼人类长远发展的精神实质。
注释:
①把名校与重点校概念等同使用的文章诸如:马磊、段兆兵:《名校之思》,《教育科学论坛》,2004年第12期;吴勇:《“名校”:影响教育公平的一大因素》,《社会观察》,2005年第8期;卢长智、孔超琼:《“重点学校办分校”与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研究》,2004年第10期;顾银乔:《警惕名校对教育资源的垄断现象》,《基础教育参考》,2004年第8期,等等。
②周如俊:《名校岂能复制》,《教书育人》,2006年第7期。
③朱明德:《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洋思初中优质教育的实践》,《内蒙古教育》,2003年第7期。
④高洪源:《战略性约束:市场环境下中小学名校的社会伦理责任》,《教育科学研究》,2004年第12期。
⑤耿申:《论名校效应之不成立》,《教育科学研究》,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