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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7)01—0011—07
民主国家的总统制,对于晚清中国人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东西,所以,在近代开头几十年里,对总统制的理解,对President的翻译,出现许多误解、偏差。President的译名就有头人、总理、国主、酋长、民主、统领、伯理玺天德,经过几十年时间的整合,最后才比较稳定地以“大总统”来表述。
一
美国在1776年成立,8年以后,中美两国有了民间交往。1784年美国轮船“中国皇后”号来华,是为中美民间交往的开始。以后,中国政府和有关人士开始注意这个大洋彼岸的国家。
1817年(嘉庆二十二年),两广总督蒋攸銛在向朝廷报告有关美国船只走私鸦片问题时,称美国来华货船较多,亦最为恭顺,并谈到美国没有国主,头人四年一换:
该夷并无国主,止有头人,系部落中公举数人;拈阄轮充,四年一换。贸易事务,任听各人自行出本经营,亦非头人主持差派。①
这是迄今所见中文资料中,中国官员第一次注意到美国政体与一般国家不同。其不同有四点,一是没有固定的元首,二是国主由选举产生,三是四年一换,四是经济自由,并非国主统管。
1819年在马六甲出版的由英国传教士麦都思编写的《地理便童略传》,对美国政体有所介绍,内称:花旗国之朝廷,略像英吉利,都有两大会,治理法律、粮税等事。“惟花旗国无王,只有一人称总理者治国家的事,期在任四年,然后他人得位”。②
1830年代,在南洋出版的由传教士郭实腊等人主编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杂志,多次介绍美国的情况,对美国民主政体也有所述及。比如,1837年《北亚米利加合郡》一文写道:“此民自主治国,每三年一次选首领主,以总摄政事。今年有一位称元比林,缵承大统”。③ 所称三年一选不确,但称美国是人民“自主治国”、国家元首通过选举产生,则是准确的。1838年的《北亚默利加办国政之会》一文,比较具体地介绍了美国的政体,区别了美国统领与一般国家“王”的本质不同,说明统领必须获得人民的拥护:
(美国)不立王以为国主,而遴选统领、副统领等大职,连四年承大统,必干民之誉,了然知宰世驭物,发政施仁也。就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此元首统领百臣,以正大位,修各政以安黎民焉。如此政治修举,遍国之地方,亦各立其政,如大统亦然,而各地方之政体皆统为一矣。④
这篇文章较长,对美国各州选举制度、政府构成亦有介绍,特别是国家权力在人民、人民对政府实行监督,介绍得相当准确:
其国之元首为三军诸师船之大元帅,宥罪、宽贷,固执律例矣。力能虽大,不可害无辜者。事权在握,为所得为,惟责任尤重。议会可告且定其罪矣。代办国政之位,必对民述政,而不可瞒也。倘民有紧要之事进呈,详细述其原由,或祈伸冤,或求立新法,以推民之福矣,列位遂斟酌查究辩论,其大众允,遂准行;不然,推辞矣。真可谓该国家恶人之所恶,好人之所好,故取民之志,且民欢载道也。倘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秉政之列位,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也。所说之话,所办之事,十耳所听,十手所指,难逃民之鉴矣。由是观之,其民摄总政,且操权焉。⑤
1838年,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在新加坡用中文出版《美理哥合省国志略》,比较全面地介绍了美国各方面的情况,是鸦片战争以前最为系统介绍美国的中文著作。书中介绍美国的官制:美国有都城之官,有各部落之官。各部落内一首领,一副领,议拟人员无定数。各省设一公堂,为首领、副领及土人议事之所。都城内有一统领为主,一副领为佐,正副统领亦由各人选择。
由这些介绍可以看出,一是介绍者多为外国传教士,个别是清廷官员;二是介绍者均在南洋或广州(蒋攸銛是两广总督)。当时,传教士所出版的中文书刊,均有中国助手;清廷官员的提法,也不是他凭空生造出来的,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当时广州、南洋华人社会对美国政治了解和理解的程度。
二
鸦片战争爆发以后,出于形势的需要,中国官府和一部分知识分子,都比以往更为关心对外部世界的了解,对美国的了解也较以前为多。林则徐在广州主持翻译的《四洲志》,对美国政治制度,包括总统产生、总统权限、总统任期、选举原则等,均有比较确切的介绍。⑥ 此后,魏源的《海国图志》(50卷本,1844;60卷本,1847;100卷本,1852),梁廷枬的《海国四说》(1844),徐继畬的《瀛寰志略》(1848),都对美国政体作了介绍;裨治文的《美理哥合省国志略》在1844年、1862年先后在广州、上海修订再版,蒋敦复在1850年AI写作了《华盛顿传》,这些都已经为学术界所熟知,不一一列举。⑦ 此外,1847年随美国商人游历美国的林鍼在《西海纪游草》中,也提到了美国的政体:
士官众选贤良,多签获荐(凡大小官吏,命士民保举,多人荐拔者得售)……统领为尊,四年更代(众见华盛顿有功于国,遂立彼为统领,四年复留一任,今率成例)。⑧
1854年,香港杂志《遐迩贯珍》发表《花旗国政治制度》一文,比较具体地介绍了美国民主制度,并与英国君主制度进行比较,指出两者各有利弊得失:
国主不能如他国之君,剖符锡封。合郡国人亦无膺爵世袭之事,大小贫富,皆如一律,食力贫民与素封富族无差等异视也。国之黎庶虽于政治官制无甚关涉,惟舆情众意,可以直言置评。自负冤抑者,亦得径达申诉。国政有缺失,亦可禀陈论列……。合郡国主为民庶推举践位,在位限以四年为期。而英国嗣裔继绳,绍传递及,践阼则终身在位,两法各有其善。合郡国法终乃能得长材绝诣之人,英国法似较妥静,免每期推选之时,纷纭更张,人心摇动,变改常度,停搁生计也。⑨
1874年,湖南新学书局翻刻出版了日本学者冈千仞等人编的《米利国志》。1875年,上海《万国公报》发表专文《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全面介绍了美国的代议制、两院制、三权分立制。
综合鸦片战争以后三十多年间,可以看到,至1870年代,对美国政体有所了解的中国知识分子逐渐多了起来,他们分布的面也比较广泛,从沿海到内地都有。他们对美国政治体制的介绍,不再停留于一般的海外奇谈式的介绍,不再停留于“奇”、“异”的惊诧,而且开始对这种制度表示好感和由衷的欣赏,并开始研究这种制度产生的原因。
徐继畬的评价是人所熟知的,他在《瀛寰志略》的稿本《瀛寰考略》(1844年)中,便对华盛顿大为赞赏:
兀兴腾,异人也,起事勇于胜、广,割据雄于曹、刘,既已提三尺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骎骎乎三代之遗意。其治国崇让善俗,不尚武功,亦迥与诸国异。余尝见其画像,气貌雄毅绝伦。呜呼,可不谓人杰矣哉!⑩
后来在《瀛寰志略》中,他不但保留了这段话,还在另外一处写道:
米利坚合众国以为国,幅员万里,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华盛顿为称首哉!(11)
魏源在《海国图志》中,对美国民主政体大为赞赏:
二十七部酋,分东西二路,而公举一大酋总摄之,匪惟不世及,且不四载即受代,一变古今官家之局,而人心翕然,可不谓公乎!议事听讼,选官举贤,皆自下始。众可可之,众否否之,众好好之,众恶恶之,三占从二,舍独洵同。即在下预议之人,亦先由公举,可不谓周乎!(12)
他认为,美国仅设统领、不设国王、事简政速、令行禁止的民主制度,具有永恒的价值,可以“垂奕世而无弊”。
梁廷枬在《合省国说》的序言中,集中地讨论了美国民主政体产生的历史背景问题。他说:
六合内外,自中华以迄夫海隅日出之乡,使鹿使犬之地,无虑居国行国,穷涯僻岛,毡帐部落,凡有血气者,莫不奉一君主,柄其赏罚禁令而齐之,其间虽禅继举夺之不同,而君治于上、民听于下则一也。予盖观于米利坚之合众为国,行之久而不变,然后知古者可畏非民之未为虚语也。(13)
就是说,他原先以为,君主专制是天经地义、无处不然的,知道美国不行此制以后,他的看法动摇了。他简明地介绍了美国是法治而不是人治、是民治而不是君治、是任期制而不是终身制的特点:
彼自立国以来,凡一国之赏罚禁令,咸于民定其议,而后择人以守之。未有统领,先有国法,法也者,民心之公也。统领限年而易,殆如中国之命吏,虽有善者,终未尝以人变法。既不能据而不退,又不能举以自代。其举其退,一公之民,持乡举里选之意,择无可争夺、无可拥戴之人,置之不能作威、不能久据之地,而群听命焉。盖取所谓视听自民之茫无可据者,至是乃彰明较著而行之,实事求是而托之。(14)
正因为如此,一切都在法治、民主的轨道上正常运行,所以,统领能尽其责,社会能够稳定:“为统领者,既知党非我树,私非我济。则亦唯有力守其法于瞬息四年中,殚精竭神,求足以生去后之思,而无使覆当前之餗。斯已耳,又安有贪侈凶暴,以必不可固之位、必不可再之时,而徒贻其民以口实者哉!”(15)
更为可贵的是,梁廷枬进一步研究了民主制度为什么会在美国产生、实行而不是在其他地方的问题。他认为这与美国所处地理环境、民族历史有密切关系:地处荒僻,本非英国所固有,离英既远,鞭长莫及;其地皆民人自为开辟,自理自治,时日既久,与英国关系自然疏离;其人喜谋利,往往耗智巧于制器成物,心无所用,或拥厚资以自奉,便心满意足。他认为美国民主制度之建立,与其特定的历史、地理环境、与其民族重商传统有内在联系,这是很有眼光的,并非仅仅耳食传教士的言论。
三
不同文化的接触、交流需要翻译。翻译的过程就是用已然的语言去对应、理解、转述被译的对象,包括事物、制度、思想。美国民主政体是中国人闻所未闻的制度,如何翻译,包括用什么词汇,以什么样的口吻,很能看出译者对这一制度的看法、心态和理解的程度。这在对美国元首President最早的翻译表现得相当清楚。
翻检1870年代以前的中文资料,对President的翻译有以下一些:一、头人;二、总理;三、首领主;四、国主;五、酋、酋长、大酋;六、邦长;七、统领、总统领、大统领、总统。(16)至19世纪70年代,报刊已将President习称为“总统”。(17)
以上七类名称都是意译,其中,“头人”、“酋”明显有轻侮的意味。头人,在传统词汇里,是中原地区汉族对边疆少数民族中部分首领人物的称呼。酋,在传统汉语中也是指未开化的少数民族的首领。“首领主”有些贬义,但不明显,容易让人想到梁山泊首领和寨主。总理、国主、邦长、总统都是中性名词,其中“总理”在中国传统官制中并没有这个名称,这里是动词的名词化,取其总理一切之意。“总统”是个老词,在中文里原有二义,一是总管、总揽的意思,是动词。《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二是军官名,在清代是指近卫营长官。近代所用“总统”,显然是取古代“总统”总揽的意思,是动词的名词化,也是“总统领”的简化。“总统”与“总理”两词比较起来,“总理”似有总管家的含义,不如“总统”总揽一切来得庄严和至高无上。从字面上看,“总统”也可以与“总承大统”相联系。
对于将President译为“首领”,有些西方人认为极不恰当。1879年,一位寓居上海的西方人写信给当时中国最有名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说是在中文里,“首领”最好的含义是指炮艇上的船长,通常的含义是指强盗头子,而传教士特别是美国传教士竟然首创用“首领”翻译President,真是荒唐透顶。(18) 所谓首创这一译法,当是指上文提到的《东西洋考每月统纪传》和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在《美理哥合省国志略》中称美国元首为“统领”。
此外,President还有几种音译,如勃列西领(见前引《四洲志》)、大伯勒格斯、伯理喜顿、伯理玺天德。1844年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中已有“亚美理驾洲大合众国大伯理玺天德特派钦差全权大臣”云云。1850年代帮助慕维廉翻译西书的蒋敦复称:“邦之百姓,推择一人统其众,为伯勒格斯(君民共政之称)。众伯勒格斯中推择一人为大伯勒格斯,军国大事,咸取决焉”。(19) 1868年随使欧美的志刚称:“将国书递与伯理喜顿”、“谒见伯理喜顿”。(20) 1864年出版的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云:美国“有合邦之首领以统行之,首领乃美国之语,所称伯理玺天德者是也”。(21) 《万国公报》亦常有美国“新举伯理玺天德”(22)、“伯理玺天德公举已定”(23) 等报道。
这四个音译名称中,用得最多的是“伯理玺天德”。这大概因为,勃列西领、大伯勒格斯、伯理喜顿这些译名,除了译音以外,在字面上看不出国家元首的意思,(24) 而“伯理玺天德”可以使人产生“掌理玉玺、享有天德之人”的联想,与中国天子、皇帝的意思暗合。
在19世纪出使人员那里,常常是“总统领”与“伯理玺天德”两词一同使用,在比较正规的场合用“伯理玺天德”,一般时候用“总统领”。对此,薛福成有一个解释,说“总统”是俗称:
泰西立国有三类:曰蔼姆派牙(Empire),译言王国,主政者或王或皇帝;曰恺痕特姆(Kingdom),译言侯国,主政者或侯或侯妃;二者皆世及。曰而立泼勃立克(Republic),译言民主国,主政者曰伯理玺天德,俗称总统,民间公举,或七岁或四岁而一易。(25)
President译名筛选的过程,也是中国社会特别是知识界对美国政治制度理解的过程。随着时代的演变,中国人对西方了解的加深,先前带有轻侮的译名如“头人”、“大酋”逐渐在中文书刊中消失,在1870年代以后的中文书刊中,我没有再见到称美国总统为“头人”、“大酋”的,那不合中国文法的、没有丝毫美感的“大伯勒格斯”也很少有机会出现,既符合英文原义、比较庄严、又符合中文表述习惯的“总统”终于成为通用译名。(26)
四
译名的选择是有情感因素的。对美国首任总统George Washington的译名,在19世纪20至40年代,先后有兀兴腾、瓦乘敦、洼申顿、滑盛顿等许多译名,(27) 最后约定俗成为“华盛顿”。以“华盛顿”译Washington,是按照广东话发音的,如果用北方官话来读,则与Washington发音相差甚远。相反,用“兀兴腾”三字,与Washington发音最为吻合。徐继畲在《瀛寰考略》中,最初用的便是“兀兴腾”,这符合他山西话的发音,但是,他在《瀛寰志略》中,便改用“华盛顿”而不用“兀兴腾”。从字面上看,“华盛顿”庄严崇高,而“兀兴腾”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未开化的部落首领。
翻译讲究对应,如果完全没有对应之词,则附会便不可避免。
晚清中国在对美国总统制进行附会解释时,至少有三个大的偏差。
第一个,是将President附会为“皇帝”、“国君”。这是偏差最大的附会。
裨治文在1838年出版的《美理哥合省国志略》,称美国元首为“统领”,但1861年经寓居上海的南京学者管嗣复润色的《大美联邦志略》,则将“统领”改译为“国君”,内称:“军务大权,不分邦国,凡水陆之兵将,概归国君节制”;“行法之权,专于国君”(28)。我们知道,国君在中文里是有确定的含义的,经他那么一改,民主国家的元首便变成专制国的君主了。管嗣复这么改,并不是他随心所欲,那时普通知识分子和民众,都是这么称呼美国元首的。比如“美国皇帝传贤不传子”(29),美国“公举新皇”(30),“公举新皇嗣位”(31)。翻翻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万国公报》、《西国近事汇编》,称美国总统为“国皇”、“皇帝”的随处可见。
1870年代中期,寓沪美国传教士林乐知特地在报上刊文,辨析皇、王、总统之间的区别:
外国称皇称王者,皆系世及,即称大公,亦属传位,惟称伯理玺天德,则知为民主之国而无世及之例也。又外国皇、王之辨,如今抚有一国而无属国者称王,除本国而兼有属国者称皇……至伯理玺天德无论有无属国,俱称民主。(32)
但是,一般人仍然弄不清楚其间的差异,甚至在《万国公报》主持笔政的中国文人,也要称美国元首为皇帝,以为不如此便不足以表示崇敬之意。(33)
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1879年5月,美国前总统格兰忒访问上海,受到热烈欢迎。一般华人为了表示尊崇,便尊称其为“国皇”或“皇帝”。华人主持笔政的《万国公报》发表文章的题目便是《纪两次在位美皇来沪盛典》,文章中虽然也称格兰忒为“前伯理玺天德”,但同时又称其为“皇”,且所用词汇“践祚”、“禅位”等,均是中国对于皇帝所惯用的那些:
其未践祚之先,曾任总揽兵权之大将军,于南北争衡时,运筹帷幄,决胜疆场,屡著奇功,有战必克。民间爱戴情深,立之为皇。此第一次公举也。践祚之后,乐民之乐,忧民之忧,而其最得民心者,尤在永禁买人为奴弊与中国换立和约两事,是以恩周朝野,沐其德者,浃髓沦肌。民间不忍拘禅位之例,于第二次公举时仍复尊之为皇矣。……前伯理玺天德两举皇位,今已退居而安庶之列。(34)
文中还按中国行文格式,遇“皇”字均空两格以示尊崇。
为此,《万国公报》负责人林乐知特发表编者按语予以廓清,说明将伯理玺天德“称之为国皇者,华人尊而重之也”,但是,“皇帝两字,中国以为尊无二上之名,而抑知其名固尊,未必无拂逆民情之处。我泰西除德、俄、奥等国之主自尊为皇帝外,英、美、法诸大国皆不然”。在美、法等国看来,非但不是美称,而且有背民主之义,“民将有不快于心者。故英、法、美诸国主皆不乐居皇帝之称”。(35) 他劝人们务必不要再将伯理玺天德称为皇帝。应当指出,协助林乐知办《万国公报》的华人学者沈毓桂等人,写诗赞颂格兰忒的郑观应,当然知道President与皇帝的原则区别,但原有的思维定式与习惯,原有的语言系统性,使他们觉得不称皇帝便不足以表示崇敬的心意,所以,明知不是皇帝,还要“皇帝”一番,就好像后来人见到领袖要情不自禁山呼“万岁”一样。心有所悟,词不达意,这就是语言的局限和附会造成的误会,在中国以为是尊敬,在美国则以为是侮辱,真是南辕而北辙。
第二个附会的例子,是将美国总统的换届附会为中国传说中的尧舜禅让。比如,《教会新报》报道:“美国皇帝传贤不传子,前禅让之君名毕尔思,今薨”。(36) 毋庸多说,换届是制度使然,是被动式,不在乎原任者是否愿意交出权柄,而禅让则是原任者的主动行为,让不让、让给谁、怎么让、让到什么程度,均取决于原任者。梁启超曾作《尧舜为中国中央君权滥觞考》,辨析禅让与民主国家总统换届的区别,说明禅让的实质是私相授受,说到底还是专制。
五
晚清中国对美国总统,有一个特别耐人寻味的称呼,即“民主”。众所周知,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意为民为主,与Democracy相对应。但是,在中国传统词汇中,民主的含义是“民之主”,实即君主。《尚书》云:“简代夏作民主”;《左传》云:“其语偷不似民主”。这些民主都是民之主。
从“民之主”到“民为主”,从“民主”这个词的字面上都讲得通。晚清是从传统到现代的过渡时期,新旧混杂,两种含义截然相反的“民主”都在使用。
1864年,丁韪良在《万国公法》中多次在“民为主”的意义上使用“民主”一词,如:“美国合邦之大法,保各邦永归民主,无外敌侵伐”(37);“若民主之国则公举首领官长,均由自主,一循国法”(38);遣使接使之职,“在民主之国,或系首领执掌,或系国会执掌,或系首领、国会合行执掌”(39)。其后,中国出使人员在谈到民主政体时,普遍使用这一词语。1870年代,郭嵩焘在日记中多次使用这一词汇:“西洋立国,有君主、民主之分,而其事权一操之议院,是以民气为强”。(40) 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称,世界各国,“有一人专制称为君主者,有庶人议政称为民主者,有上下分任事权称为君民共主者”。(41)
但是,“民主”有时也指“民之主”,指国家元首即总统,如《万国公报》多次报道“美国民主易人”、美国“选举民主”(42)。1890年11月,《万国公报》刊载华盛顿像,标题便是“大美开国民主华盛顿像”。这个“民主”,只能作“民之主”解释。这个“民之主”与中国古代“民之主”在词性上是相同的,但含义却不同,名同而实异。在晚清,作“民为主”时,民主的意思是民主政体,作“民之主”,民主意思是总统。
“民主”这个旧词新用,巧妙地利用了汉字构词的灵活性,将传统与现代并不费力地结合在一起。不过,仔细辨析一下,上面第三个等式还是有问题的,因为现代总统并不是人民的主人,人民与总统的关系是股东与经理的关系,而不是仆主关系。但是,翻译就是意会,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中根本没有与Democracy相对应的词汇,怎么办呢,只好用“民主”来抵充一阵。这样,无论从传统还是近代的角度来理解,“民主”都能说得通。至于各人如何理解,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以上,笔者从几个侧面考察了晚清中国对美国总统制的解读,包括中国朝野对陌生的民主制度的理解,总统译名的表达,总统与皇帝的区别,传统“民主”与近代“民主”的异同,传统文化心理对理解异质文化的潜在作用,汉语音意合一的特点与总统译名的筛选,译者情感与译名选择的关系。从中可以看到,语言对思想的影响相当大,语言一旦形成,便有相对的稳定性、系统性,也有相对的局限性。在面对不同的思想文化时,语言的这种局限性、系统性便表现出来。所以,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和解读是个相当复杂的文化交流过程,也是逐步深入的过程。它需要知识,需要智慧,也需要时间。
注释:
① 《两广总督蒋攸銛奏报美鸦片船被抢现量予赏恤并晓谕严禁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0页。
② 麦都思:《地理便童略传》,马六甲1819年出版,第17页。
③ 《北亚米利加合郡》,《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道光丁酉年,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97页。
④⑤ 《北亚默利加办国政之会》,《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道光戊戌年,第389页。
⑥ 见魏源:《海国图志》,百卷本,卷60。括号内注释为笔者所加。
⑦ 参见拙著《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章。
⑧ 见钟叔河:《从东方到西方》,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1页。
⑨ 《花旗国政治制度》,《遐迩贯珍》1854年正月第2号。
⑩ 徐继畬:《瀛寰考略》卷下,台湾文海出版社手稿影印本,第210页。
(11) 徐继畬:《瀛寰考略》卷9,《北亚墨利加米利坚合众国》。
(12) 魏源:《海国图志》,百卷本,卷59。
(13) 梁廷枬:《合省国说》,《海国四说》,道光年间刻本,序言。
(14) 梁廷枬:《合省国说》,《海国四说》,道光年间刻本,第1页。
(15) 梁廷枬:《合省国说》,《海国四说》,道光年间刻本,第2页。
(16) 资料出处从略,参见拙文:《晚清几个政治词汇的翻译与使用》,《史林》1999年第1期。
(17) 如1878年1月12日《申报》所载《论泰西国势》一文,多处使用“总统”一词,如华盛顿创立推举之法,“惟以民望所归居总统之任”云云。
(18) To the Editor of 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The North—ChinaDaily News.March22,1879.
(19) 蒋敦复:《华盛顿传》,《啸古堂文集》卷5,同治十年刊本,第7页。
(20) 志刚:《初使泰西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页。
(21) 惠顿著,丁韪良译《万国公法》卷2,京都崇实馆1864年版,第35页。
(22) 《万国公报》,第414卷。
(23) 《万国公报》,第420卷。
(24) “勃列西领”还有个“领”字,可以让人联想到“西国首领”;“伯里喜顿”有个“喜”字,也有些慈眉善眼的样子;“大伯勒格斯”则有些面目可憎。
(25) 薛福成:《出使四国日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9页。
(26) 林达对中国人将美国的President译为总统,很有感慨。他写道:“美国是一个历史非常短的崭新的国家。在建国的时候,它相对来说比其他任何国家的历史包袱都更轻一些。但是,它自行其是所搞的一套,也就更难被一些历史悠久而又文化背景截然不同的国家所理解。美国建国只有二百多年。我有时想,在二百年前,一个如初生牛犊一样的大洋彼岸的新国家,行事风格面貌作派样样都很摩登,一下子撞上一个历史悠久的东方大帝国,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滑稽的事情之一了。美国是刚刚从一块英国殖民地独立出来的,皇帝皇朝一类的东西当然见得很多,但是,对方内涵截然不同的深厚文化积淀,肯定使这个本来一提传统文化就气短的新国家,久久摸不着头脑。从二百年前的清朝政府那一头来说,英国、法国等等的洋人也见得多了,那美国佬还不是一回事。当时,听说那头没有皇上而只有总统的时候,这大清国上上下下,准是觉得这个叫美国的地界,是出了个什么新花样,楞要把他们的皇上叫作总统。除此之外,你说还能有什么别的理解吗?”见林达:《总统是靠不住的》,三联书店1998年,第14—15页。
(27) 见杨玉圣:《中国人的美国观——一个历史的考察》,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页。“滑盛顿”见《西国近事汇编》乙亥年(1875)卷2,第5页。
(28) 裨治文:《建国立政》,《大美联邦志略》,上卷,墨海书馆版。
(29) 《教会新报》,第2册,第144页。
(30) 《万国公报》,第384卷。
(31) 《万国公报》,第401卷。
(32)(33) 《万国公报》,第311卷。
(34) 《纪两次在位美皇来沪盛典》,《万国公报》1879年第10册。
(35) 《本馆附识》,附《纪两次在位美皇来沪盛典》文后,《万国公报》1879年第10册。
(36) 《教会新报》第2册,第144页。
(37)(38) 惠顿著,丁韪良译《万国公法》,卷2,第13页。
(39) 惠顿著,丁韪良译《万国公法》,卷3,第11页。
(40) 郭嵩焘:《郭嵩焘日记》卷3,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35页。
(41) 黄遵宪:《日本国志·国统志》1。
(42) 《万国公报》第316卷,187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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