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崛起的越南庄园经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越南论文,庄园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1988年越共中央政治局10号决议明确规定农户是自主经济单位之后,农业改革深化,以农户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1993年越南国会通过的《土地法》颁布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调动起来,农业经营形式走向多样化。农业革新的大背景,为庄园经济的出现提供了社会条件和一定的政策环境。同时,一些地区农村空地、荒山的存在,使庄园的建立具有客观的便利条件。
庄园在80年代后期已经出现,但数量很少,影响有限。近些年,庄园得到较快发展,庄园经济迅速崛起。如宁顺、安沛等省都出现了大批庄园或农庄,包括不少超常规模的大庄园。庄园主承揽土地,投入资金,雇用劳动力,根据市场需要安排生产经营,生产和销售各种商品。越南理论界称这种生产经营形式为庄园经济。其实质就是一种以私人经营为基础、以庄园为实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私营经济。
越南各地现在有各类庄园约2万个, 主要分布在土地较为宽裕的地区和山区。庄园主要经营农业、畜牧业、林业、经济作物、水产养殖等等。安沛省是出现庄园较多的省份之一,有农林综合经营农庄7800多个,林业庄园2300多个,畜牧农场、水产养殖场500多个,果园500多处。从庄园经营者的成份看,既有农民、复员军人,也有城镇居民、干部、职工,甚至还有一些知识分子。他们大都掌握一定的生产和营销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又具有一定的经营实力。他们绝大多数是独立经营,一庄一主,也有少量庄园是两人以上合伙经营的。
庄园经济主要靠规模经营,面积一般都达到数十公顷。一些大庄园,面积可达数百公顷甚至上千公顷。宁顺省约有700个庄园, 大部分在30~100公顷之间。在追求规模效益的同时, 很多庄园主也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应用。例如,一些甘蔗园从台湾引进新品种,使每公顷产量从35吨提高至55吨。一些畜牧场、养殖场的庄主更加注重技术设备投入,一般都要聘请技术人员,添置电脑、化验分析仪器等。
庄园以发展生产、获取利润为目的。为便于产品打入市场,庄园主都追求农贸、农工贸一体化经营方式,与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为适应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变化,原有的一些合作社已逐步转变为向农户和庄园提供科学技术开发或联合经营的服务性组织。
庄园经济在越南社会经济生活中已产生多方面的作用和影响。其主要表现是:一、庄园经济为工业提供了原料,如粮食、茶叶、木材等,增加了出口,安沛省庄园经济产品(主要有咖啡等)已占其出口产品的60%以上。二、庄园经济有利于农林牧等全面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安沛省的森林覆盖面积已从1995年的28.5%增至1997年的31.4%。三、庄园生产吸纳了一批劳动力,一般规模的庄园,需常年雇用5 ~25名工人。这对于解决一部分人的生活收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有一定作用。四、庄园生产为社会增加了财富,也使一批庄园经营者迅速富裕起来。庄园主年收入一般都在3000万越盾左右(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但庄园的发展也有些消极的影响。庄园经营规模大多超出了《土地法》关于农户经营以30公顷为限的规定,庄园普遍使用雇工,存在剥削现象。
对于庄园的迅速发展,越南理论界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一些领导人看法各异。一些人认为庄园的发展违背了社会主义方向,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分化,应予以取缔。也有人认为,庄园经济的出现和发展有其必然性,尽管目前还缺少具体的政策法理依据,如同“已经出生但还没有得到出生证明的孩子”,但符合越共八大强调的“发展按照社会主义方向、由国家管理、遵循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的精神,有发展前景。越共主要领导人已经表示,对于大庄园的发展,不必急于下结论,应看看其发展的效果再说。应该说,这是一种务实的、正确的态度,实际上这将会有利于庄园经济的发展。
庄园经济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在承包经营的农户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越南一些学者呼吁,应把庄园经济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范畴,扶持其发展。从发展趋势及已产生的影响看,庄园经济将对越南农业起到某种示范和带动作用,其发展必然会对落后地区特别是山区的自然经济带来冲击,有利于农民走向市场,有利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化。现在不少庄园是在承揽空地荒山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今后越南政府有可能修改和制定一些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庄园经济的管理,同时也会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贷款等方面给予宽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