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约与中亚国家的和平伙伴关系计划_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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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国家与北约的接触始于1992年。独立后的中亚国家纷纷被邀请参加“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① 1995年,中亚国家加入北约“和平伙伴关系计划”,双方在战略与防务上开始正式合作。

“和平伙伴关系计划”的缘起

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后,面对原苏东地区强大的军事威胁,美国和北约采取了两手应对策略。一方面推动前苏东国家的民主与人权运动,促使这些国家的国防和军事力量转向由文官控制,确保其处于可控制和可预测的状态;另一方面加强与前苏东国家的军事合作,帮助其按照北约的模式和标准进行现代化改造,努力将其纳入北约的防务轨道,提高其国防自主能力,减少其对俄罗斯的军事联系和军事依赖,防止俄罗斯再度崛起与西方抗衡。在这种思路指导下,美国在1993年10月20日举行的北约国防部长非正式会议上提出“和平伙伴关系计划”(The Partnership for Peace,PfP),北约部长理事会于当年12月2日决定予以接受,随后该计划在1994年1月10日的北约布鲁塞尔首脑会议上获得正式通过。

“和平伙伴关系计划”旨在确立北约与原苏东国家的新型合作关系,其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1、关于伙伴关系的性质:它是伙伴国成为北约正式成员国前的过渡阶段。2、关于伙伴关系的对象:所有前苏东成员国和欧安组织成员国均可在自愿基础上与北约建立和平伙伴关系。3、关于伙伴国的条件:必须承认西方的民主和人权标准,并尊重现有边界;伙伴国的国防部长应由文官出任;向北约开放军事设施;提高国防预算透明度;向北约总部的政治和军事机关派出联络员。4、关于合作方式:北约不向伙伴关系国提供安全保障,但伙伴国可及时与北约磋商,寻求解决办法;北约正式邀请前华沙条约组织成员国和欧洲中立国家参加“和平伙伴关系计划”,通过双边谈判,关系亲疏可根据各国意愿和国情区别对待;伙伴国组成联合特遣队,由北约提供必要的后勤和情报保障,并在军事演习、维和、危机控制等方面进行合作和政治磋商。5、关于合作内容:涉及政治对话、联合防空、边防合作、防务合作、防止核武器和生化武器扩散、打击有组织犯罪(禁毒、非法移民、武器走私等)、反恐、紧急救灾、医疗救助、人道主义援助、维持和平、军事演习与训练、人员培训、提供装备和财政援助等诸多领域。

“和平伙伴关系计划”是北约自成立后首次提出的向东扩展举措。截至2008年初,该“计划”成员国共有29个。② 从其诞生之日起,该计划就被认为是北约适应冷战后国际新格局变化的工具,是北约东扩的过渡形式,同时也是避免过于刺激俄罗斯的变通方案,目的是消化冷战成果,向苏东国家进行渗透,压缩俄罗斯的战略空间。“和平伙伴关系计划”出台后,尽管俄罗斯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但因力不从心,只能被迫面对苏东国家纷纷加入的现实。在此情况下,为打破西方的孤立,减少该计划可能对其国家安全造成的损害,俄罗斯也于1994年6月加入该计划。中亚国家很重视同北约的合作,并且合作由双边逐渐扩大到多边领域。1994年5月10日,土库曼斯坦在中亚国家中首先参加北约“和平伙伴关系”计划,之后不久,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分别于5月27日、6月2日和7月13日先后加入该计划。塔吉克斯坦于2002年2月20日加入,成为最后一个加入该计划的中亚国家。

为同北约保持经常联系,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分别于1998年3月和1999年2月在北约总部布鲁塞尔设立代表处。北约于2004年7月伊斯坦布尔峰会期间同意设置“高加索和中亚地区事务代表”职位,以便加强同这两个对北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地区的联系。随后,罗伯特·西蒙斯(Robert F.Simmons)于8月被任命为第一任代表,职责是代表北约同这两个地区的伙伴国成员开展合作,监督项目执行情况,向北约组织报告并提出合作建议。

“和平伙伴关系计划”的合作范围

中亚国家与北约“和平伙伴关系计划”的合作涉及范围很广,但没有统一模式,均是针对某个伙伴国的国情而相应地制定具体合作内容。不过对中亚国家来说,除相互访问外,最值得关注的合作有联合军事演习、提供军事援助和租用军事基地等三个方面。与此同时,为提升合作层次,进一步深化与有意愿且有能力的伙伴关系国合作,北约还与部分伙伴国在“和平伙伴关系计划”框架内推出了“计划与分析进程计划”(The Partnership for Peace Planning and Review Process,PARP)、“作战潜力构想计划”(Partnership for Peace Operational Capabilities Concept,OCC)和“单独伙伴行动计划”(Individual Partnership Action Plans,IPAPs)等。

(一)军事演习。军事演习大体上分为“中亚维和营”例行演习和其他名目的非例行演习两大类。在北约的帮助下,哈、吉、乌三国于1995年成立“中亚维和营”,并于1996年参加了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举行的北约联合军事演习,从而将维和营的活动纳入北约的安全体系。从1997年开始,代号为“中亚维和营”的演习成为北约与中亚成员国的例行演习,每年举行一次,目的是提高伙伴国解决地区突发事件的能力。其他的非例行演习名目繁多,比如2003年3月美吉“平衡网络”联合军演、2003年4月美乌等20国“费尔干纳—2003”联合救援演习、2005年7月美国与中亚国家的“和平之盾—2005”军演、2006和2007年美哈“草原之鹰”军演等。

(二)租用军事基地。2001年阿富汗战争期间,中亚国家向美国和北约开放领空、提供机场和加油等技术保障。作为向阿富汗运送兵员和物资的军事基地,美国和北约在中亚共租用了6个机场,包括乌兹别克斯坦2个(汉纳巴德和铁尔梅兹),塔吉克斯坦3个(库利亚布、杜尚别、艾尼)和吉尔吉斯斯坦1个(马纳斯)。除法国帮助塔吉克斯坦维修艾尼机场外,其余被选中机场的设施和跑道维修费用均由美国支出。

2005年10月,乌兹别克斯坦因美国对“安集延事件”持支持态度而要求美军撤出汉纳巴德基地。但北约的德国士兵仍使用乌阿边境附近的铁尔梅兹机场,他们主要是航空维护人员,为进出阿富汗的德军运输机进行维修保养。据德军透露,经过几年的建设,铁尔梅兹空军基地可起降大约10架大型运输机。2008年3月初,乌兹别克斯坦同意美国使用其境内的空军基地向阿富汗转运美军官兵。但美军只能乘坐德军运输机,才能在铁尔梅兹空军基地停留。这意味着美军运输机、战斗机和武装直升机等作战飞机都不能在铁尔梅兹空军基地停留。

(三)美国对中亚的军事援助。自中亚国家加入“和平伙伴关系计划”后,北约为其提供了大量军事援助,主要表现为提供资金、技术和装备、培训人员等多种形式,目的是按照北约的理念、标准和模式改造中亚国家的军队,使其逐步与北约的军事体制接轨,减少对俄罗斯的依赖。由于北约提供的援助费用主要由美国承担,因此北约对中亚国家的军事援助实际上就是美国对中亚的军事援助。阿富汗战争后,美国对中亚国家的军事援助总体上逐年递减,从2002年至2008年分别为5867万美元、2055万美元、2525万美元、1090万美元、945万美元、853万美元和724万美元。其中哈萨克斯坦始终是援助的重点对象,而乌兹别克斯坦在2005年以前一直是美国援助最多的中亚国家,但2005年以后则几乎为零(见下表)。可见美乌两国间的军事合作程度在削弱,而哈萨克斯坦则上升为美国在中亚的第一军事合作伙伴。

(四)“计划与分析进程计划”。该计划是北约针对个别愿意进一步深化合作的伙伴国所作的分析评估。每一期计划时效为两年。合作期间,同意参加该计划的伙伴国需要向北约提供有关本国军事和国防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国防政策、国防预算、国防管理体制中的民主化状况(比如文官的作用)、对和平伙伴关系计划的态度与合作情况、对今后合作的设想等,涉及内容十分广泛。北约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并对计划伙伴国的国防能力及其与北约合作的意愿程度等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将作为北约决定是否与该伙伴国开展进一步合作的决策依据。迄今,该计划已进行了七期。第一期计划始于1994年12月,共有15个伙伴国参加,第二期计划于1996年出台,共有18个伙伴国参加。第7期(2006—2008年度)共有19个伙伴国参与。在中亚国家中,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于2002年6月、吉尔吉斯斯坦于2007年分别加入“计划与分析进程计划”,但主要涉及维和与反恐领域。

(五)“作战潜力构想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加强伙伴关系国自身的国防能力以及同北约的协同作战能力。波黑战争后,北约意识到只有加强同伙伴国的协同联系才能更好地维持地区稳定与和平,发挥北约的作用。为此,北约成员国在1999年4月的华盛顿峰会上提出此项议题,并从当年秋季举行的国防部长会议开始正式启动此计划。“作战潜力构想计划”的参加国须同意将本国的部分军事资源通过“和平伙伴关系”等合作机制纳入北约指挥体系,以便成员国能够共享彼此的军事能力和军事资源,在北约的统一协同下提高维护和平的战斗力。鉴于参与国并非北约的正式成员国,所以计划采取个案处理方式,参与国部队只是在训练或发生突发事件时进行协同,而不是完全归入北约的指挥体系。为增强参与国间的协同能力,该计划制定了许多具体措施:组建多国协同部队;在和平时期加强训练和演习;建立情报分析和反馈机制;建立联络官机制等。目前,在中亚国家中只有哈萨克斯坦于2004年1月6日加入北约“作战潜力构想计划”,并派出“中亚维和营”中的哈国部队参与活动。2005年3月,北约在哈首都阿斯塔纳建立了“中亚事务联络官办事处”和“信息分析中心”。

(六)“单独伙伴行动计划”。该计划出台于2002年11月北约布拉格峰会,是北约在“计划与分析进程计划”评估基础上,针对某个伙伴国的具体国情,经过与其谈判后签署的双边合作规划。该计划需要北约与伙伴国具体协商,确定具体的合作项目和领域,主要涉及政治与安全、军事与国防、公众信息、科技与生态、紧急救援、行政改革等领域。北约则对计划项目提供咨询意见和财政援助,并同计划伙伴国开展政治对话。该计划的合作期限为两年,结束后需要就新项目重新谈判。截至2008年初,与北约签署“单独伙伴行动计划”的和平伙伴国有五个:格鲁吉亚(2004年10月29日)、阿塞拜疆(2005年5月27日)、亚美尼亚(2005年12月16日)、哈萨克斯坦(2006年1月31日)和摩尔多瓦(2006年5月19日)。此外,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黑山两国于2008年初开始与北约就“单独伙伴行动计划”启动商谈进程。③

(七)“虚拟丝绸之路”项目(The Virtual Silk Highway Project)。为加强中亚和高加索国家的信息安全,提高信息技术和装备水平,在2001年10月29日于格鲁吉亚举行的北约科学委员会(NAT0 Science Committee)会议上,北约、高加索三国(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中亚五国决定投资’350万美元启动“虚拟丝绸之路计划”,目的是在高加索和中亚建立“科研和教育宽带网络”,将八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过北约信息体系相互连接,以便实现信息的快速交流和共享。

注释:

① 苏联解体后,北约于1991年12月提议成立“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以加强同前苏东国家的联系。1997年5月30日在葡萄牙的辛特拉改称“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理事会”,成为北约与和平伙伴国及其他非成员加强政治磋商和军事合作的论坛,使伙伴国能够单独或以小组的形式就相互关心的政治和安全问题与北约成员国进行直接对话。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理事会在布鲁塞尔北约总部设立常设秘书处,委员会成员国的外长和国防部长每年各举行两次部长级会议。

② 具体是:罗马尼亚、立陶宛、爱沙尼亚、乌克兰、斯洛伐克、保加利亚、拉脱维亚、阿尔巴尼亚、摩尔多瓦、格鲁吉亚、斯洛文尼亚、阿塞拜疆、芬兰、瑞典、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奥地利、马其顿、瑞士、爱尔兰、塔吉克斯坦、塞尔维亚、波黑和黑山。马耳他于1995年4月26日加入,但后于1996年10月30日退出。波兰、匈牙利和捷克三国分别于1994年2月2日、2月8日和3月10日加入,但随后于1999年3月12日正式加入北约后退出该计划。塞尔维亚、波黑和黑山三个巴尔干国家于2006年12月14日正式加入北约“和平伙伴关系”计划。

③ NATO,“Individual Partnership Action Plans”,http://www.nato.int/issues/ipap/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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