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浦东新区农业发展战略研究

中国加入WTO浦东新区农业发展战略研究

詹恒[1]2001年在《中国加入WTO浦东新区农业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加入WTO对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综合来看,中国农业长期以来采取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耕作方式,土地的单位面积产出不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程度的解放,农业产业结构和品质结构有了很大改善,农产品基本实现了总量平衡。丰年有余。但是,目前我国农产品大多仍是初级产品,附加值偏低。面对入世后大量国外农产品的涌入,将会对我国谷物、油籽、棉花等大宗农产品造成很大冲击。因此,迫切需要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 本文在分析了我国及浦东农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照WTO在农业领域的规则和我国所做的承诺,结合入世后浦东新区“都市型农业”的发展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探讨了浦东新区农业的战略发展格局和产业总体框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浦东农业应构筑农业发展动力体系、产业结构体系、产业发展空间体系、农业致富社会支持体系等四大产业战略体系,形成商品、旅游、生活服务等叁条产业链,突出产业重点布局领域,将传统农业与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经营策略紧密结合。在产业发展上以“高科技工厂化绿色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业、工厂化农业软硬件研发与制造产业、现代生态社会性农业产业叁大产业”为重点;在农业发展空间布局上体现“一个龙头,两个点,一条带”的格局;农业致富社会支持体系采用“公司+农户”的模式;建议确定种子种苗产业、生物技术产业、农业生产资料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产业为投资重点,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吸收风险投资、调动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商业银行的支持等多种融资形式。 同时,提出浦东新区应加大政府改革的力度,加强投资和政策的引导作用,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并加快对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抢占中国农业产业高地,使浦东新区从容应对入世后农业国际化的新格局。

杨上广[2]2005年在《大城市社会极化的空间响应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大城市作为中国开发开放的极化开发区,由于人口大迁移、大流动和快速城市化,形成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辐合流场”,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贫富差距拉大等城市社会极化现象,这种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更为严重。在大城市中,以不同收入水平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分层现象非常明显,贫富差距已成为影响社会不稳定的最大因素之一。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收入差距的拉大,社会分层的加剧,市民居住区位分化越来越明显。在经历了20年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后,我国大城市原有的阶层高度混杂的共生居住区逐渐消失,在住宅商品化过程中,不同收入阶层的家庭通过“房价”等过滤作用,在居住模式和居住区位上形成了明显的分化。不同阶层的人口,开始有规律地居住在城市中不同区位。市民的居住区位,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反映出其社会阶层状况。 城市社会空间结构重构与分异是大城市社会极化的空间响应,也是城市社会结构变迁在城市空间上的反馈。当代中国大城市社会空间重构与分异正形成居住分异、居住隔离等类似西方城市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着城市空间资源的公平分配,并对城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将步入城市时代。因此,如何解决大城市社会极化及空间响应所产生的城市社会问题,“以人为本”地统筹城市不同阶层之间的发展,构建一个社会公平、社会公正的城市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论文结合多项课题研究成果,在对影响城市社会空间结构重构与分异的人口、收入、房地产、城市规划等社会经济要素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宏观(上海全市)、中观(浦东新区)和微观(叁林镇及各个典型案例)的分析,运用GIS空间分析功能和分异度等定量研究手段,深入剖析当代上海城市社会空间重构与分异的状况。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当代中国大城市社会空间结构重构与分异的特征、演变趋势、空间过程、动力机制、国内外比较、主要城市社会问题及对策协调等问题。现将本论文的主要观点归纳如下: 一、改革开放以来,开发开放、社会经济转型、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等一系列重大的社会经济变迁事件,使得中国区域发展差异格局、人均收入分配差异格局正在逐步凸显,与此同时,中国社会正日益形成社会结构阶层化等一系列社会经济变迁现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城市在成为劳动力、资本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辐合流场”的同时,社会极化、居住分异与隔离等许多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也在城市空间上高度集聚。 二、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现代化和市场化的改革使得当代中国大城市的

陈弘[3]2009年在《现代中药产业集群模式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中药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实现中药产业的现代化、国际化,提升我国中药产业整体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是当前我国中药产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中药产业集群化发展是中药产业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是二十一世纪中药产业的发展方向。论文综合运用产业集群理论、现代产业组织理论、波特产业竞争力理论等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理论,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现代中药产业集群模式进行系统、全面、深入的探讨,包括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竞争力理论模型的构建、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形成机制与组织形式、运行机制、支撑体系,以及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与发展战略等。加强对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研究,对促进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提升我国中药产业整体竞争力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1、提高现代中药产业竞争力的途径选择。论文从我国中药产业的发展现状入手,分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中药产业所面临的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指出新形势下中药产业集群化发展是培育与提升我国中药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并详细论述现阶段我国中药产业集群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2、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基础理论。对产业集群、中药产业与中药现代化以及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分析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可行性、必要性及我国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意义;运用产业集群理论、现代产业组织理论、产业集群生命周期理论以及产业竞争力波特“钻石模型”等理论对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提出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竞争力理论模型,为现代中药产业集群模式建立逻辑分析框架。3、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形成机制与组织形式。对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形成机制进行研究,包括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形成条件、方式与过程以及形成的内在动力等;根据产业集群的形成条件和原因,并通过对我国中药产业集群产生、成长的演化过程的分析研究,总结出我国中药产业集群的主要形成模式;根据产业组织结构的特点,从宏观角度分析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几种主要组织形式及其特征。4、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内部运行机制的建立。根据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具体特点,设计并建立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组织结构和基础运行平台:综合考虑信息流、物流、人力资源流等诸多方面因素,构建一套高效、敏捷、完整的现代中药产业集群运行模式;建立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内企业间的竞争合作、技术学习与交流等内部机制,改善企业间协作与竞争行为,促进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集群竞争力。5、现代中药产业集群支持体系。健全的外部支持体系是提高并发挥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整体效率、竞争优势的可靠保证。以“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竞争力模型”为依据,研究构建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支持体系,包括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市场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以及政府支持体系。6、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与发展战略。分析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基本发展模式;对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生命周期进行阶段划分,并详细分析各阶段的主要特征;以生命周期为切入点,研究选择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各阶段最适宜的发展模式。界定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研究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理论依据及目标定位;以“竞争力模型”为框架,从现代中药产业集群资源整合战略、营销整合战略、创新整合战略、产业整合战略等方面研究选择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发展战略模型;建立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的实施与控制机制。7、案例研究。运用本文提出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湖南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形成与发展进行实证研究。分析湖南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可行性,深入剖析湖南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雏形,总结其成功经验,探寻其发展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对于促进湖南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发展具有直接指导意义的对策与措施。验证了本文提出的有关结论。关于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研究,还是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需要结合现代中药产业发展的实际特点,进行探索性的研究。论文针对我国具体国情,初步构建了一套规范的、操作性强的现代中药产业集群模式逻辑分析框架,为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可持续发展、提升其竞争力水平提供理论支持。

高同彪[4]2011年在《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区域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至今已经历了30多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实现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稳定发展。作为区域经济大国,中国的经济市场化改革是发生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惠及13亿人口的前无古人的伟大壮举。中国所采取的渐进式改革之路作为一种成功的模式,避免了经济大的震荡,降低了改革的风险和成本,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肯定,被称为“中国模式”或“北京共识”。本文以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为背景,以中国经济体制的渐进式变迁过程为线索,运用制度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地理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探讨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对中国区域经济战略格局、区域经济开放、区域经济集聚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等重大问题的影响。通过回顾与总结经济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上述各领域的成就与问题,得出完善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举措,以期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理论和区域经济理论,并为新一轮改革提供理论上的参考。第一章,绪论。阐述论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介绍论文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并对论文的主要相关概念和研究范围进行界定,最后指出论文的创新之处和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第二章,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区域突破”效应分析。在回顾并总结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初始条件、目标取向与路径选择的基础上,从经济市场化改革空间起点的区位选择入手,分析并总结在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下“区域突破”的作用机制及其对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作用。第叁章,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区域开放效应分析。在对区域开放问题进行一般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实践,分析了经济市场化改革对区域的国际开放和国内区际开放的影响。回顾与总结了中国区域经济开放的成就和经验,并对区域经济开放中存在的区域市场割裂问题进行了分析,证明了经济市场化改革具有促进区域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效率意义。在中国积极调整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立足国内市场,积极促进国内的区际开放,消除区域市场割裂,构建国内统一市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中国经济市场化最终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条件。第四章,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区域集聚效应分析。在对区域经济集聚问题进行相关理论述评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对区域经济集聚和城市经济集聚所产生的影响,证明了经济市场化改革所引起的区域经济集聚效率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未来中国的区域关系和城乡关系应该消除当前的种种误区,最终在集聚中走向平衡。第五章,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区域非均衡效应分析。分析了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对区域差距所产生的影响。通过分析经济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区域经济差距的历史演进过程,综合利用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进行数学模型验证,证明了经济市场化改革与中国区域经济差距的相关性,并通过对区域经济差距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对策分析奠定了实证的研究基础。第六章,基本结论、政策启示与研究展望。作为论文的结论部分,本章在前面五章的分析基础上,总结了论文的基本研究结论;并结合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最终目标取向和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借鉴国外区域协调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探讨了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对策;最后,结合论文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局限和不足,提出了研究展望。全文通过对经济市场化改革区域效应的分析,最终将制度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统一于中国区域协调发展的伟大实践,总结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区域经济理论,为最终实现大国区域经济的空间整合效率以及地区之间与城乡之间的和谐发展作出相应的理论贡献。

车敬子[5]2004年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及其完善》文中指出本论文旨在通过回顾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发展历程,研究现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介绍韩国外国投资法的发展过程和内容,总结其成功经验,吸取其教训,以期为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本论文可分为包括导论和结论在内的8个部分,各章的内容大致如下;导论简要介绍本论文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一章为中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动因及其基本政策的变迁。笔者认为考察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之前,有必要了解在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相关情况。本章第一节将论述中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动因。本章第二节介绍中国吸引外商投资的形式,包括:中外共同举办形式;外商独资形式;跨国并购;BOT方式;中外合作开发。第叁节将讲述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法和相关政策的发展变迁。中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已有20多年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外国投资对中国经济制度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与政府政策密切相关。政府通过制定政策,继而颁布法规的方式,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规则,确定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相互关系,推进利用外资工作。不同的经济政策和法律规定,将会对外商投资生产不同的导向作用,并间接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阐述外国直接投资法和相关政策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及其发展过程,对于中国直接投资法的研究是具有一定意义的。笔者把这个过程分为五个阶段:1978年之前;1979年至1984年;1985年至1991年;1992年至2001年;加入WTO以后。本章还将就中国加入WTO前后外商投资企业法发生的变化,以及在WTO体制下需要制定、补充、修改的法律规定等问题进行讨论。第四节将介绍韩国的外商投资制度和政策变迁,为制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提供外国经验。第二章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览。第一节首先介绍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及特点,其中笔者特别强调了采用内外资分别立法、以企业形式分别立法的方法以及立法权过度分散等特点。第二节分析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体系,分别说明其法律渊源,即宪法、单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国际规范及惯例,以及各法律渊源的适用。第叁节论述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主要内容。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直接投资的基本形式。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是指<WP=4>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的总称,这叁类企业通常也简称为叁资企业。本文首先明确外商的概念,然后依次研究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主体、组织形式、设立程序、资本出资、管理机构、经营期限、解散与清算等问题。第四节主要介绍韩国外国投资法律制度。首先明确韩国外国投资法上外国人和外国人投资的概念,然后概览韩国外国投资法律体系、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的内容以及在韩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第叁章讲述的是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案例分析研究的方式,对中国外商投资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首先第一节考察中国利用外资引起的叁大问题:民族产业保护;国民待遇;国有化补偿。第二节涉及到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的问题;地方保护主义;董事会的职权;欺诈出资;利润中提取叁项基金的问题;中方投资主体问题。第叁节将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重构进行探讨。首先明确改善现行中国内外资分别立法的必要性,然后介绍中国学者对外商投资立法模式的构想。第四章将随着国际投资环境的变化,探讨来华投资的新趋势及其影响。跨国公司的外国直接投资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加之不同地区日趋激烈的竞争,吸引外资已成为发达国家、转型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政府大力开展的工作之一。因此,东道国在制定投资引入政策时,符合跨国公司的投资趋势已经成为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这样情况下,本章第一节论述国际投资环境的变化,第二节指出跨国公司对中国投资战略的新趋势,试图对中国的投资政策提供有用的参考点。第五章为中国外商投资法制环境之现状。外商在东道国投资,往往需要与多个政府部门打交道,因此明确具体政府行政管理的程序和规定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降低外国投资的信息成本,还可以促使政府部门取消或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办事程序,提高效率。从这方面来说,现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仍存在有待改进之处。为了改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环境,首先应当对中国的投资环境拥有客观的认识。对此,第一节将基于各种报告及统计材料考察中国投资法制环境。第二节介绍与中国外商投企业管理有关的制度及其法律规定。第叁节通过分析外国对中国投资环境的评价,提出值得发扬的优良之处和需要改善的不足。第六章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完善提出建议,主要就重构中国外资法的体系、强化外资管理体制的透明度、统一外商优惠政策等问题进行探讨。

王岩[6]2016年在《WTO体制下的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研究》文中认为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尽管在入世之前,自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以来,作为涉外行政诉讼的特殊类型,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并实际运行着。但是由于其案件数量不多,涉及的领域较窄,长期以来并未引起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亦未能专门将其法律化、制度化。直至2002年,为了履行建立与WTO相衔接的国际贸易司法审查制度的承诺,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叁部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这叁部司法解释与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初步构建起了WTO体制下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但是中国毕竟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全面履行WTO及其他一系列国际协定的过程中,无论在立法、行政,还是司法方面均与WTO要求、其他法治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入世承诺存在一定的差距。笔者作为一名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在收集、研究和审理了大量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同时,也见证了入世前后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本文运用历史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产生的背景、内涵特征、主要原则、法律渊源等方面进行梳理分析,从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方面对WTO及其成员方的国际贸易司法审查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从而对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原理和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文章重点通过解读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的一般规定,选取国内外典型案例对几类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在司法运行中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实证分析,透视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现状,指出该制度与WTO对司法审查的要求尚存在差距,并进而从司法理论及实践、司法改革走向等方面对相关问题解决及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本文除导言之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介绍了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建立的背景和过程。其一,国际贸易救济制度是在行政法治国际化的背景下产生的。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是全方位的,在我国国内公法领域中,经济全球化引领着我国行政法治出现国际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行政法律渊源扩大、行政主体范围扩大、行政行为救济力度加强。司法审查制度在WTO体制中居于显着地位,是WTO透明度原则的重要内容,在确保WTO规则可操作性和规范成员方政府权力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分为WTO体制中(国际)与WTO体制下的成员方(国内)两个层面。这两种司法审查程序既相互独立,互不隶属,又相互影响和制约。当事人在选择这两种司法审查程序时没有先后顺序。成员方需完善本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尽量与WTO的要求保持一致,当案件提交DSB时需要让渡主权接受审查;而WTO司法审查对成员方国内司法制度有较大的依赖性,受到成员方司法审查实体性标准限制,其裁决的效力亦需要成员方国内司法审查来补强。其二,WTO协定中有关司法审查的规定具有审查主体多样性和独立性,审查范围广泛性,审查标准原则性的特点。根据WTO协定的要求,我国在《入世议定书》和《加入工作组报告书》中就我国国内维持或建立相关制度,以及司法审查的范围和内容作出了承诺。我国国际贸易司法救济制度就是在履行WTO要求和入世承诺的大背景下建立的。只不过我国采取了与西方“司法审查”相对应的“行政诉讼”的提法。这一术语和制度是我国借鉴大陆法系和日本法相关制度引进的。我国的司法审查是通过行政诉讼活动来实现的,中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就是依据行政诉讼法建立起的行政诉讼制度,它与西方的司法审查制度在历史传统、基本内涵、审查范围和审查依据等方面都存在着本质的不同。第二章是对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的概述。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法律渊源、主要原则以及我国对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的现行规定。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国际贸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特定范围内的国际贸易行政争议的活动和制度。其主要涉及国际贸易领域,审查对象是国际贸易行政行为,受涉外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系涉外行政诉讼的特殊类型。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基本特征为受案范围具有专项性、原告或第叁人具有涉外性、与WTO法有着密切的联系、诉讼原则具有特殊性。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功能和目的为履行WTO要求和我国入世承诺、保护国际贸易参加者权益、监督国际贸易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国际法渊源包括WTO协定和中国入世法律文件,国内法渊源又可区分为实体法渊源和程序法渊源。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主要原则可归纳为: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司法审查有限原则、有限职权主义原则、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原则。我国现行法律对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的规定包括两部分,即行政诉讼法涉外部分的一般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一系列司法解释中的特别规定。叁部专门的司法解释分别对我国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审判机构、管辖法院、审查范围、审理标准、法律适用和裁判方式做了规定。第叁章运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等研究方法,从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标准以及对国际条约的法律适用四个方面,对WTO主要成员方的国际贸易司法审查制度与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进行了剖析研究。文章最终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标准、法律适用进行了明确。其一,在审查主体上,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采取的是普通法院审理模式,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相关案件。其二,在审查范围上,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国际贸易具体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在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要求对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性审查。其叁,在审查标准上,除依照普通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外,在案件审理时还区分事实和法律问题,确立了案卷审查和最佳证据原则,适当放宽了审查标准。在某些特定的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机关更加具有专业优势,其对事实认定和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法律适用享有排除司法审查的“判断余地”。最后,在法律适用上,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应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作为适用依据,不能直接适用WTO规则。但是根据有约必守原则,在适用国内法时还应尽量作出与WTO规则一致的解释,使得国际条约能够在国内得到遵守。第四章对实践中几类典型国际贸易行政诉讼进行了实证分析。首先,在与国际货物贸易有关的行政诉讼中,以比较具有代表性反倾销(反补贴)、海关估价行政诉讼为例,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分别从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事实审查和举证责任规则方面进了梳理和分析。通过上述理论和实证分析,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一方面进一步清晰了类案审理时应把握的审查规则和尺度,另一方面也指出了我国现有规定与WTO规则要求存在的差距,找到了修正完善的方向。其次,在与国际服务贸易有关行政诉讼中,结合国际贸易和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具体实践,着重介绍了国际服务投资领域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而指出在服务投资准入方面,对于行政备案不应一律排除在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而应结合法律条文的规定对行政备案的性质予以具体区分,许可性的备案应属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再次,在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行政诉讼中,结合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对该类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遇见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介绍了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采取行政和司法并行的双轨救济制度下,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民行冲突问题,以及人民法院应对这一问题司法政策的演变过程,进而提出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是解决该问题的必然选择。最后,在其他与贸易有关的行政诉讼中,以反垄断行政诉讼为例,通过梳理反垄断行政执法行为及行政程序,从而明确了不同反垄断执法行为的执法主体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此外,还对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冲突竞合,以及反垄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程序的交叉竞合问题的解决,结合相关理论和法律依据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第五章关于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完善的构想。与WTO对成员方国际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要求相比,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由于受本国法治发展程度的限制,主要不足表现在受案范围还比较狭窄,与国际上通行的“司法最终解决原则”还有一定的差距。该章通过将我国法律规定与WTO协定对成员方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要求进行对照,认为应将国际贸易行政终局行为、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行政行为纳入到司法审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文章结合具体理论和国外的实践,从可行性和必要性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述,并对相应的司法审查机制进行了规划设计。我国现有的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审理机构的专业性有待提高,行政诉讼机制影响审判效率。随着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数量逐渐增多,受案范围不断扩大,法院办案压力也大大增加,会对行政审判的质效产生不利影响。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在我国设立专门的国际贸易法院很有必要,而且切实可行,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变化着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发展的需要。在具体设计和构建上,我们仍可以采取小范围试点的方式,在部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较多的省市设立国际贸易法院,完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实体和程序规则。以后在时机和经验都成熟的基础之上,再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在全国其他条件具备的省市推广。

张方[7]2003年在《上海投融资的产业调控与区域整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十世纪头一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推进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全球经济结构大调整、产业大转移,为新型国际经济中心的崛起创造了契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凸现北美、欧洲、亚洲发展的板块化趋势,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欧盟经济共同体的形成是国家竞争、区域竞争的必然结果,也是国际中心城市之间博弈的必然结果;亚洲东盟自由贸易区在未来几年可能加速形成,上海最有可能成为我国融入东盟的关键节点;全球信息技术等高科技的迅猛发展既使国际经济中心呈现新的特征,也使后起国际中心城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可能;上海成功取得2010年世博会举办权,必将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向世界级城市迈进。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加大投资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区域融合成为必然的选择。探讨和研究如何以投资建设为载体,以投融资体制改革为手段,加强产业调控,推进区域整合,提升上海综合竞争力,增强上海核心城市的服务功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论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理论篇,由5章组成,重点对投资宏观调控的机理、效率、体制等投资本原问题进行理论归纳和探究,对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理论和项目融资模式进行探渊和拓展;下篇为实证篇,由4章组成,以上海为研究对象,在综合评析与预测上海投融资运行的基础上,重点对新型产业构建下的投资重点选择、交通行业投融资思路、投资布局与投资外溢等投资宏观调控系统模块进行实证分析和对策研究。 第一章在分析国民经济运行的流程和资金的运行过程投资形成机理的基础上,探讨投资过程中所包含的各要素相互连结的方式和相互作用的机制。同时,把投资作为一个宏观经济变量,研究它与其他宏观经济变量,特别是与国民生产总值(GDP)、国民收入等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对马克思和凯恩斯两大关于投资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进行异同比较和整合分析,判断投资供给和投资需求对经济增长的不同作用。在分析经济周期的形态及成因的基础上,阐述投资周期波动对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进一步判定投资在整体经济增长和经济运行中的作用。 第二章主要研究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涵义、分类,投资规模变动规律,投资规模合理界定与投资结构调整优化的规律性问题,同时以我国投资运行为样本,进行了影响投资拉动作用之结构效应的实证分析。总结和归纳投资融通量的调节与控制原理,力求探讨投资运行数量和质量的优位整合模式。研究通过宏观调控,提高投资效率的原本机理。 第叁章从界定投资体制的内涵和外延开始,回顾和总结了我国投资体制的历史沿革和改革进展,分析当前投资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由其导致投资领域运行中的不良后果。从市场经济程度、干预程度、政策措施、国有企业的作用和管理等方面,比较了世界主要国家投资体制的不同特点,并从投资激励与约束机制、投资管理模式及投资主体行为等特征出发,着重进行中西投资调控体系的比较分析,进而探讨我国新的投资体制的运作方式和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提出我国投资的宏观调控模式要由集权型向市场型转变的方向。 第四章从公共物品的特性和判定等角度出发,评述传统的公共物品理论,分析政府主体体制下的叁大矛盾,即与外部性的矛盾、与自然垄断性的矛盾、与社会公平性的矛盾,从而提出基础设施投资理论的深化和创新,对产权理论、俱乐部理论、新自然垄断理论、有效竞争理论、政府失灵理论进行理论总结和应用价值判断。在分析各国基础设施运作方式的基础上,提出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商业化和市场化等命题,探讨我国基础设施的国有资本运作模式,进而指明基础设施部门改革的方向和未来的走势。 第五章在分析融资渠道的分类和归集标准的前提下,引入了项目融资的概念,阐述项目融资的基本功能。在构建项目融资的理论框架基础上,重点分析BOT、TOT、ABS等融资模式的运作方式和基本特点,并结合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提出了新型融资模式应用的对策。 第六章运用大量历史资料,通过诸多图表,对上海50多年的投资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析,得出投资总量不断加大,推动上海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投资结构不断调整,拉动上海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投资成果明显,现代化上海迈上新台阶等结论。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阶段特征、融资渠道变化等视角,对上海近十年的投融资体制改革进行分析和判断,总结了上海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对上海今后十年投资规模进行了预测,勾勒了上海深化投融资改革的思路框架。 第七章在总结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和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上海产业体系演变的历程及特点。基于新型产业体系理论背景的研究,提出上海以内容产业为龙头、 b以位置产业为支撑、以物质产业为基础的产业结构调整原则,构建了竞争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战略产业、辅助产业等四大产业群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对上海制造业?

尹永纯[8]2006年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历史考察(1978—2005)》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20多年来,利用外资始终与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相伴而行,对中国经济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本文根据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出台的利用外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对利用外资政策的发展演变历程进行了考察,对利用外资不同阶段的政策变化特点、绩效进行了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利用外资的基本经验,并针对利用外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本文由绪论、七章正文和结语叁个部分组成: 绪论主要阐述了本课题的研究价值和意义,目前的研究现状及论文的基本构架、创新之处、难点及写作方法。 第一章,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历史回顾。本章对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理论来源,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发展的历史轨迹,改革开放前30年中国利用外资的曲折历程进行了历史回顾。在此基础上,对利用外资实践出现曲折的原因、利用外资的效果进行了客观评价。改革开放前,中国利用外资的经验教训为改革开放后利用外资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第二章,利用外资的酝酿与起步。本章首先回顾了利用外资政策酝酿的国际国内背景及酝酿过程。国际背景主要是和平与发展时代条件下的世界各国经济贸易联系的日益加深。国内背景主要是对改革开放前20年左倾错误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文革”后,中国领导人纷纷出国访问,中国经济考察团出国考察后,深刻感受到了中国与世界的差距;在十一届叁中全会召开前,经过国务院务虚会、全国计划会议和中央工作会议上的充分酝酿与讨论,中央领导层在利用外资加快现代化建设问题上达成共识。其次,考察了利用外资政策出台的过程。包括利用外资机构的设立与法律的草创、落实华侨政策,鼓励华侨回国投资、创办经济特区作为利用外资的试点地区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利用外资的一些具体政策及实施。再次,从利用外资的环境、优惠政策、管理经验等方面分析了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从利用外资的方式、来源、产业结构等方面分析了起步阶段利用外资的特点。 第叁章,利用外资的初步发展。1986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外资企业法》和《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决定》,标志着中国利用外资政策开始进入初步发展阶段。针对起步阶段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这一阶段外资政策调整的重点是进一步改善利用外资的环境,明确规定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分析了1988年中国“第二次投资热潮”出现的几个相关因素。第二

张永军[9]2006年在《后发园区发展模式研究》文中认为作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摸索和走出一条市场经济道路的园区经济,经过20多年来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各地政府创造就业、承载企业、技术升级、增加税收、培养人才的重要区域。但是具体到各开发区,或者由于其自然区位、资源禀赋的劣势,或者由于其人文社会制度、思想观念的劣势,或者由于其历史积淀、产业结构的劣势,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横向比较起来,马太效应日益凸现!随着2003年全国开发区第叁次大整顿的深入开展,一些欠发达的园区已经走到了生死存亡的十字路口,其命运岌岌可危。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先发展起来的开发区,由于其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环境创新,开创了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制度,发展了包括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在内的社会生产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以欠发达的开发区可以通过发挥和利用“后发优势”,采用诸如技术模仿创新、制度移植变迁、加大政府推动、突出人本激励、促进产业集聚等途径和方式,达到一种时间上的压缩和幅度上的跨越,最终通过差距来缩小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由此促使笔者以《后发园区发展模式研究》为题进行分析研究,把发展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较低,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开发区定义为后发园区,借助后发优势理论,分析论述了后发园区具有先发园区所不具备的后发优势,在通过对国内外开发区不同发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设计了后发园区技术、产业、环境叁相互动的发展模式,分析论证了其实现途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以上海张江开发区为例进行了验证。由于本文研究的问题涉及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技术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等多门学科的内容,所以笔者除了综合运用这些学科的一般研究方法以外,重点采用了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归纳分析法。本论文共分为八章,每一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首先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和思路、论文框架结构;其次,简述了国内外研究动态并进行了述评;最后,说明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开发区及后发园区。在本章总结归纳了开发区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理论,对后发园区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其面临的困境。第叁章,后发园区后发优势形成机理。本章是论文的理论核心部分,在对后发园区的理论基础--后发优势理论进行梳理后构建了一个分析后发园区后发优势形成机理的理论框架:技术性后发优势的形成机理是技术创新与技术模仿创新;产业性后发优势的形

谷艳博[10]2013年在《上海日资企业空间组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全球化、信息化和工业化使得国际劳动分工发生了深刻变革,产业内分工向产品内分工延伸,产品价值链的不同环节产生空间分离。企业的国际化、全球化经营使得其空间组织结构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大。随着全球经济中心的转移和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全球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成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地。自改革开放至加入WTO,中国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FDI接收国,而日本在2000年后就成为在华投资额仅次于香港的第二大经济体。上海作为长叁角地区的核心城市,是国内吸引外资最多的地区之一,其中日本是上海累计吸引外资金额最多的国家。自企业地理学引入以来,企业活动与区域发展的关系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组织变化被看作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企业空间组织作为一涉及多领域的交叉学科领域,国内学者对外商直接投资、跨国公司的企业组织和区域系统的相互关系讨论较为集中;针对日本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日资对华投资区位选择、日资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日资对华投资趋势分析等宏观层面,从企业地理的角度探讨某地区日本企业空间组织变化的研究较少。本文试图从企业地理学视角,结合管理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构建企业空间组织研究框架,并以在上海的日资企业的区位选择、集聚及其演变过程为例,通过对典型地区典型企业的企业空间组织进行深入剖析,期待能在理论上丰富企业地理学研究内涵,为进一步深化微观层面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论文以上海日资企业空间组织作为研究对象,依照时间序列对上海日资企业区位选择、集聚、演变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影响因子与动力机制;以松下作为研究个案,考察其企业空间组织的演进过程。通过研究发现,上海的日资企业空间区位特征表现为叁方面:(1)传统中心核心区的转型;(2)企业集聚重心逐渐从浦东新区向长宁地区迁移;(3)企业空间组织结构与城市体系密切相关。通过市场、政府、自身等内外因共同作用,布局上海的日资企业呈现出叁方面的演变趋势:一是企业职能部门外部化,集聚指向性明显;二是产业选择高端化,与本地生产网络融合加深;叁是企业生产网络与城市体系相适应。对松下在华企业空间组织的演变及其特征的个案分析,也进一步予以了佐证。

参考文献:

[1]. 中国加入WTO浦东新区农业发展战略研究[D]. 詹恒. 上海海运学院. 2001

[2]. 大城市社会极化的空间响应研究[D]. 杨上广. 华东师范大学. 2005

[3]. 现代中药产业集群模式与发展研究[D]. 陈弘. 中南大学. 2009

[4]. 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区域效应研究[D]. 高同彪. 东北师范大学. 2011

[5].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及其完善[D]. 车敬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4

[6]. WTO体制下的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研究[D]. 王岩. 华东政法大学. 2016

[7]. 上海投融资的产业调控与区域整合研究[D]. 张方. 华东师范大学. 2003

[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历史考察(1978—2005)[D]. 尹永纯. 中共中央党校. 2006

[9]. 后发园区发展模式研究[D]. 张永军.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6

[10]. 上海日资企业空间组织研究[D]. 谷艳博. 华东师范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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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浦东新区农业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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