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战后金融体系的努力:国民政府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_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论文

重建战后金融体系的努力:国民政府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_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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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5)01-0141-10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中国广泛参与战后国际事务讨论,如联合国粮农会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通商会议等。学界对此已有若干精彩的个案研究。相较而言,国民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研究尚属薄弱,目前国外学界未见专题论文,国内学界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关注以国际金融领域的学者为主。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该组织之后,国际金融学的相关学者对其运营机制集中研究。历史学界亦从宏观层面分析过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兴衰过程、原因和影响,但考察国民政府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系的文章尚付阙如。①

       事实上,国民政府在1943年年初接到英美两国战后货币改革计划之后,给予高度重视。经过多次讨论比较之后,得出“英案较为有利”的结论。但出于对战后世界大格局和中国自身财政状况的考虑,中国代表团在当年7月华盛顿专家会议上采取了以美案为讨论基础的务实态度,协助美国推动《关于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联合声明》(下文简称《专家联合声明》)。以此为基础,美国于次年7月召集44个成员国在布雷顿森林举行国际货币金融会议,最终签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下文简称《协定》)。本文利用相关档案资料,还原国民政府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前后的活动,并探讨在战后货币领域制度化合作中其角色预期、实际考量和最终结果之间的差异。

       一 英美战后国际货币方案之比对

       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英美两国已经开始对战后国际货币领域合作提出设想。1941年9月,罗斯福总统和丘吉尔首相签署《大西洋宪章》之后不久,英国财政部官员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起草了《关于国际清算同盟的建议》。同年12月底,美国财政部长助理、钱币司司长怀特(Harry D.White)应财长摩根索的要求(Henry Jr.Morgenthau)提出“对盟国之间货币和银行行动的建议”。

       英美两国不约而同地对战后国际货币体系提出制度性安排,其背景各不相同。珍珠港事变之后,美国的孤立主义和中立主义发生实质性变化,开始主动在战后国际政治、外交等方面承担领导责任,需要对财政经济制度作出相应的安排。英国则为了处理英美之间租借协定谈判中的一些难题,由凯恩斯提出了一个国际化的贸易非歧视方案。上述方案首先在英美之间进行讨论,直到1943年初,英美向其他国家提出各自的文本。1943年2月,国民政府先后收到英美提案。②同年4月7日,《纽约时报》正式发布了美国财政部提出的国际稳定基金(International Stabilization Fund)计划③。

       英美在战后国际货币秩序安排上的主导地位,不仅体现在制度文本上,而且还体现在整个商讨过程中。1943年5月至1944年4月约一年时间内,英美之间的正式谈判和民间学术组织的非正式沟通贯穿始终,而与其他46国广泛磋商,以及其中更小范围的18国轮番磋商,仅仅耗时两个月左右(1943年5-6月)。国民政府高层中首先关注此事的是外交部长宋子文。1943年4月,他在给蒋介石的电文中指出,应该从战略高度对英美提案加以考量。因为国际货币基金直接关乎战后中国有无机会向英美获取大宗借款,还与战后中国的国际政治地位相关。其“为联盟国之确立世界秩序具体计划第一次之尝试,即重大之政治问题,牵涉我将来政治地位者,亦当在讨论范围之列……英美两国对苏联均有迁就之可能,苏联在平衡基金中心组织(即英美筹议中的货币基金组织——作者注)之地位,或将超出其财政经济应得地位之上”。鉴于其重要性,他建议中方派既懂经济技术又具有政治眼光者,以政治手腕作有力之争取。④

       国民政府很快组织专家对英美两案进行讨论。1943年4-5月,王世杰、贝祖贻、顾翊群、蒋廷黻、陈光甫、张嘉璈、俞鸿钧,美籍顾问杨格(Arthur N.Young)等人针对英美方案中的各项条款进行了多番比较,形成以下原则和意见:

       1.英美两案性质异同:美国所提出的“基金”和英国所提出的“清算同盟”概念相异。其差异体现了英美两国对战后货币安排的不同主旨,美国旨在“协助币制稳定”,英国则侧重“造成一种环境,使有利于世界贸易之大量扩展与稳定”。⑤杨格指出,在进行整体考量时首先应该看到英美两案在出发点上相互契合,即都旨在实现战后国际货币金融稳定。且就专项条款分析,英美两案共同点达十处之多。⑥财政部次长郭秉文亦提出,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实力不足以对美竞争,尽管两国计划存在差异,但并非对抗性质。且英方在议院讨论尚未开始之际便体现出以美国马首是瞻的倾向。⑦关于国际货币组织的性质,中国专家认为,不管英美提案有何区别,都不能成为少数大国控制下的干涉他国内政之超级政府。

       2.中国地位:中国之地位应该由其分摊额度体现。顾翊群、俞鸿钧、刘大钧等人均认为,英美两案对中国都不够重视。尤其在份额计算公式上,不能仅看到中国战时财政能力,更应充分认识到中国之潜力。在现有计算公式基础上,还应将中国国土面积、人口数量纳入考虑。作为重要盟国,中国在战后国际货币组织中的地位应该次于英美、位列第三,在苏联之前。⑧

       3.份额与投票权:中国之分摊额偏低,其原因在于计算方法欠妥。美案设定之份额总数为50亿美元;英案设立之总额达250亿美元。在会员国的额度分配上,美案计算公式取会员国黄金量、自由外汇持有量、国际收支持有量和波动率、国民收入四项因素。中国因黄金储备不多、战时外汇损耗和冻结、国际贸易额紧缩、国民所得无法准确计算,按美案计算其份额仅为4亿美元左右。英案则规定,会员国初始份额根据该国战前三年平均进出口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75%或100%)来确定,待战争结束过渡期后按各会员国的贸易情况重新计算。如此中国可以1934、1935、1936年平均贸易额为标准,份额为6亿美元。并且中方应提出将来收复失地(如东四省、台湾等)之贸易亦一并计入,以此提高中国的份额。⑨

       英美两案均将份额直接与投票权挂钩。美案规定各成员国拥有100个基本投票权,每一百万“尤尼塔”(Unita货币单位)增加一投票权。英案规定董事会中每个代表的投票权与其份额精确成比例。如此一来,中方更应以英案计算之6亿美元为目标。

       4.管理制度:英美所设计的管理制度差异明显,美案较优。英案提出董事会由摊额较大国家每国任命一人,较小国家以政治或地域联合,数国合派一人,董事投票权与摊额成比例,旨在由大国主导。而美国主张设立委员会,每国派董事一人、预备董事一人,每国均有一百投票权为基数。此外按其摊额,每一百万元增加一投票权,唯任何国家不得享有总数四分之一以上之投票权,如此可以有效避免各国之间的矛盾。同时,英美方案在机构设置上都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应设立相应的外汇、银行、信托、救济等部门。⑩

       5.黄金地位:英美两案都将黄金置于特殊地位,新货币单位均以黄金定值;但英案中黄金地位明显低于美案。美案以“尤尼塔”为货币单位,规定每单位等于纯金一百三十七又七分之一格林(合美金10美元)。会员国以“尤尼塔”存于基金会者,在交付黄金或“尤尼塔”之后,得任其转移;并得依照基金会所订汇率提回黄金或任何会员国货币。实际上是通过维持黄金与“尤尼塔”的自由兑换,保留黄金在国际流通中的地位。英案则试图降低黄金作用,提出以“班柯”(Bancor)为单位,按黄金定值。在办理国际清算业务时,班柯与黄金同样接受,但黄金只能在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相互输送,不能向会员国提供。

       各位专家认为,中国黄金储备低,应避免将黄金置于超级地位。如张嘉璈提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该设立特别存款,会员国所上交的黄金和外汇比例应适当下调。杨格则认为,美案所设计的货币含金量根本不适合中国,应加以反对。(11)

       6.外汇问题:主要有外汇储备、汇率和外汇政策三方面。为提高战后复原能力,对于战时英美政府应中国政府要求进行封存的外汇,中国应该有自主提取权。

       在汇率问题上,主要是初始汇率如何确定及调整。美案中规定“尤尼塔”的价值由一定量的黄金规定,改变黄金与“尤尼塔”的比值需要85%以上票数同意。同时规定,各国货币与“尤尼塔”之间的初始比价按照该国货币在1943年7月1日与美元的比价确定,非经基金同意不得任意改变。专家们认为这一规定缺乏灵活性。并且,对于外汇政策,国民政府内部业已存在的外汇开放抑或管制的分歧愈来愈烈。陈光甫、杨格等人认为应该实行外汇开放政策。陈光甫指出,严格实行外汇控制将会引发他国的报复行为,战后外汇开放政策更为可行。(12)杨格认为,美案规定战争结束就立刻实行固定汇率,完全不具有可行性。(13)孔祥熙则主张继续外汇管制,战后货币状况需时时调整,必要时应加以控制,避免资本抽逃。(14)

       7.设立“过渡时期”:从长远来看,英美两案均对工业欠发达国家不利。张嘉璈认为,应该增强货币计划的灵活性,当货币紧缺时,应该充分考虑不发达国家。同时设立过渡时期,贝祖贻提出战后中国应有5年时间进行调整。(15)

       上述七点是国民政府专家在分析比较英美方案中各专项条款后的结论和建议。1943年5月,蒋介石通过军事委员会参事室抄发《英美战后国际货币计划之比较与我国应采之态度》,明确指出“英制较为有利”。该结论主要是基于份额和外汇政策的分析。就份额来看,按美国的计算公式,中国所占份额太少,将直接导致中国战后透支额度较英案减少2亿美元。从外汇政策来看,中方实行外汇管制的态度明确,“我国汇兑统制,施行已经五年,战后经济建设,或亦需要汇兑统制若干时期之继续存在,势难于战后立刻取消。英制并不要求取消汇兑统制,故此点对我国较为有利”。(16)以上两点与中国利益最为密切,故分析结论倾向于英案。这一时期,国民政府高层中对英案更加认同者还有孔祥熙。他曾征求海关总税务司梅乐和的意见,后者亦认为英案较为有利。(17)

       尽管结论明确,但国民政府并不急于作出选择。考虑到“英美计划,尚待两国磋商,将来或另有所折中之方案提出。我国此时似不必对两国整个计划作赞成或反对之表示。”同时指出,“对涉及我国利害之基本问题,则应提出明确之主张”。(18)而“基本利害问题”,不外为分摊额及汇率之如何决定。整体来看,国民政府在准备阶段对英美两案所涉及到的“基本利害问题”有较为成熟的考虑,但在选择倾向上持保留的谨慎态度。

       二 1943年《专家联合声明》

       1943年初,中美财经关系因5亿美元大借款之运用进入敏感时期。国内经济状况的恶化让国民政府对美援尤其是黄金期待更甚。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中方认为在战后国际货币秩序的安排上英案较为有利,但在态度上保持审慎是可以理解的。就在1943年上半年,宋美龄访美获得巨大成功,也让中国对进一步获取美援的可能性普遍看好。当年5月底,国民政府派郭秉文、李国钦、席德懋和宋子良四人为国际货币基金会议中国代表团,赴华盛顿出席专家会议(郭秉文为团长),与美方作非正式讨论。(19)

       赴美前,中方虽已意识到美国在战后国际货币事务中居于主导地位,但在会议现场,中方代表发现,美国在战后国际货币事务上的话语权超乎想象。“(大会)始终以美方计划为基本原则……英国及坎拿大(加拿大——作者注)所提计划,均仅被美方作为参考资料,并未提交大会讨论。”“英方的计划,美方始终并未提出会议,亦不愿多加讨论……而英方亦以本身财力关系,已愿退让,趋奉美计划,国际实力亦可概见。”(20)并且美方发给与会代表的是经过修改的新提案,(21)这让中国代表措手不及。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原本的意见书已不合时宜;临时修改提交恐来不及呈报国内审核。最后只能让大使馆将原意见书转送美方作为参考,并由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将美国最新计划电呈蒋介石,交国内专家另行研究。(22)

       不仅如此,中国代表发现美国对议题的界定比预期狭窄。中方计划重点讨论的战后金融复兴问题,并不是美国期待看到的议题。郭秉文在电文中提到,美方对中国及其他国家所提战后金融复兴问题回答态度如下:“凡一国之财政、金融、经济等种种问题,与现在拟之币制计划,确有连带密切关系。惟感目前讨论该案,因各国利害不同,关系亦已相当复杂,故不愿扩大范围,益增困难。拟定此次所召集之金融会议,只限于讨论国际币制稳定计划,似乎较易成功。至其他各项复兴问题,均应分别另案讨论。”(23)

       赴美之前,国民政府明确了谈判的“基本利害问题”——份额和汇率。中方希望能够尽可能提高份额,从而提高在国际货币事务上的发言权。同时希望在透支额度、货币汇率上获取较为宽泛的环境,最好是引入弹性汇率制。但这两点与美方的原则无法契合。在基金额度方面,美方不同意修改计算方法,且规定“会员国投票权虽不绝对以份额为比较,然仍须以份额为基础”。对于中方关心的汇率问题,美方几乎没有提供讨论空间,而是坚持“大会未开以前,入会主要国家须预先规定初始汇率,否则币制稳定计划无从办起”。(24)

       与会期间,中国代表“深感美方不愿各国另提计划,以免问题复杂,并对各国代表表示不愿更改以上四点方针,以免国内评论及议院种种为难之处。美方更望我方采取彼计划为基本原则,贡献力量。并在会议中予以有利之协助”。(25)面对这种情况,宋子良主张“明让暗争,趋实为是”,即一方面中国在会议上积极响应美国的要求;另一方面中国与美国私下协商。

       经过会下交流,美国承诺在份额上中国位列四强,但不保证超过苏联;也不愿按中方提议以人口和面积为限,主张仍旧照原案分配,不过暗中允将其赢得调剂额部分让予中国。(26)在外汇储备与汇率问题上,对于战时美国冻结的中国外汇,美国允许应中国政府之申请随时解冻。但英方冻结外汇不在此列,须单独与英方商洽。(27)在汇率问题上,美国主张实行固定汇率,中方提出战后初期实行弹性汇率制,美国对此持保留意见。(28)换言之,两个关键问题的交涉结果均未达到中方预期。

       这一时期中方代表团与国民政府的来往电报表明,中方自认为在专家会议上的表现已全力以赴、灵活应变。但是国民政府财政顾问杨格认为,最终结果体现了国民政府争取不力。国民政府战时财政依靠美援,且战后仍寄希望于美援,故试图与美国保持高度一致,因而在强调自身财政状况、黄金平价、战后初期的汇率设定等问题上均没有竭力争取。(29)1943年7月20日,杨格向美国国务院提交非官方备忘录指出,基于世界范围内的财政混乱,对早期国际货币计划不能寄予厚望;而应首先设立“战后恢复时期”,其理由如下:

       其一,为实现长期稳定,国际货币组织应注重资源的可持续性。不可为了一时稳定投入全部资源;其二,英、美两国均已清楚认识到,国际货币金融新秩序的建立并非依赖单纯货币办法可以成功,而有赖于善后救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因素。从长远计,国际货币组织应在过渡期内推动国际贸易、控制必需品和国际资本流动;其三,要实现长期稳定,必然要进行有效的货币救济。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饱受战争创伤的国家而言,一开始无法确定汇率。如果违反实际情况通过人为协议规定汇率以求稳定,并非可行之举。

       他还指出,较为合理的做法是将恢复汇率稳定放在首要位置,逐渐扩大汇率稳定的区域,促进各国财政稳定,建立稳定的国际汇率体系……各国在恢复时期应该完成如下任务:通过善后救济计划、租借条例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获取外汇,用来进行救济、恢复生产力。同时,大力削减军事和国内政府开支,创立财政体系,调整债务、稳定物价、恢复货币和银行体系,推动国内收支差额。他强调,只有当这些问题得到解决时,才能稳定汇率,否则本末倒置,效果必然不佳。(30)

       设立过渡时期,是国民政府在份额、外汇等问题上对美交涉不利之后的一种缓解性建议。创造环境让各国财政多加恢复,以期实现战后美国对国际货币秩序的安排。但是美国并没有对上述建议给予严肃认真的考虑。(31)1944年4月,美国联合其他26国初步达成《关于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联合声明》。该声明是美国与英国和其他国家耗时一年多达成的共识,主要体现了美国对战后国际货币安排的意志,也为当年7月举行布雷顿森林会议奠定了基础。

       三 布雷顿森林会议

       《专家联合声明》发布后不久,美国就召集布雷顿森林会议,进一步落实战后国际货币体系。国民政府派财政部长孔祥熙率团赴美参加此次会议,其代表团成员有外交部次长胡世泽、经济部次长谭伯羽、财政部次长顾翊群、中国银行副总经理贝祖贻、军事委员会参军朱世明、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副处长冀朝鼎。并任用张嘉璈、李国钦、杨格等人为代表团顾问。(32)孔祥熙在动身之前,让杨格向报界肯定此次盛会对中国战后恢复与建设的积极意义。(33)6月底,孔祥熙率团赴美。7月1-22日,来自44个国家的730名代表出席了在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的国际会议。

       布雷顿森林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将《专家联合声明》中的各项内容具体化,包括撤销外汇管制、避免竞争性外汇贬值、发展多边国际支付体系、取消物品运输障碍和资本流通障碍、加强国际间经济和财政事务合作。最终于7月22日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下文简称《协定》),宣布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的决议。(34)

       布雷顿森林会议首先确定美元的战后地位。《专家联合声明》曾规定各国货币法定币值应由黄金来表示。布雷顿森林会议上美国规定美元和黄金之间的兑换比例,各成员国货币的法定价值用黄金或1944年7月1日所用成色重量之美元来表示。美元因“双挂钩”在国际货币领域取得了独一无二的地位。这种“独一无二”是相对于战前而言的。战前处于统治地位的货币是英镑、美元和法郎,而布雷顿森林体系中国际储备虽然包括许多西方国家的货币,但美元是唯一的主要储备货币;美元等同于黄金,可作为黄金的补充。在战后黄金产量增长停滞的情况下,美元的供应可以弥补国际清偿能力的不足,本质上仍是一种金汇兑本位。战前英美法三国都允许居民兑换黄金,而战后美国只同意外国政府在一定条件下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而不允许外国居民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所以这是一种大大削弱了的金汇兑本位制,美元则是该体系的枢纽。

       与会期间,中国代表团因份额、初始汇率和黄金比价问题提出异议,其中份额问题争论最烈。在份额上,《协定》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的总份额为88亿美元,虽然远少于英国计划的250亿美元,但比原本美国计划的50亿美元大有提升。中国原意按照英国计划提出份额应为6亿美元之数,其底线是保持总数量不减少,且保持第四位的排名。会议召开之后,首先是法国、印度对中国的地位提出质疑,要求追加本国份额与中国平齐;接着,美国提出将英国和苏联的份额分别增加到13亿美元(原11.5亿美元)和12亿美元(原9亿美元),而将中国提议的6亿美元份额压低至5亿美元。该数额虽然高于原美案计算所得的4亿美元,但是比中国的预期仍较低;并且会议在提高英、苏等国份额的同时,压低中国的份额,令中方感到遭受了不公正待遇。

       在召开小组分会正式讨论份额的前一天,美方曾邀中方代表就削减份额事先说明,遭到中方坚决反对。会议当天下午,郭秉文与怀特进一步商谈,后者表示中方所提6亿美元之数是一己之见,始终未获美方应允。现在中方态度坚决,其份额可增至5.2亿至5.5亿美元之数。(35)后在5.5亿美元的基础上,经中方代表向怀特、摩根索及其助手文生三人私下交涉无效。中方对此极为不满,中国代表蒋廷黻会议当场离席表示不能承认此摊额,但最终反对无效。与中国一样不愿接受指定份额的国家有伊拉克、荷兰、印度、新西兰、法国,这些国家都发表了对份额不满之声明。(36)

       最终《协定》将44个与会国的份额明确列出,基本上是按照美国的算法得出的结果,只是在黄金缴纳的比例上有所放宽。《协定》规定,成员国缴纳黄金的比例取以下两者的较小者:1.其份额的25%;2.其黄金和美元外汇持有量的10%。尽量少缴纳黄金,这是英国争取的结果。投票权上保留了美国的意见,规定每个成员国拥有250个基本投票权,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的份额,每拥有10万美元则增加一个投票权。

       此外,汇率也是一个难以形成共识的问题。各国在战时多奉行汇率管制,这种制度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运作的最大障碍,使得汇率难以统一。中国代表团顾问杨格认为,以中国国内情况来看,汇率调整会带来好处,最大的好处在于市场决定汇率比管制汇率更有利于维持公众对法币的信心;但是汇率调整之后法币必然贬值,会导致国内物价上涨,这也难免冲击汇率调整的效果。(37)在世界范围内设定初始汇率则需要有过渡性安排,战后世界将会面临的普遍问题是货币币值被高估,而并非20世纪30年代贸易战当中各国竞相贬低本国货币币值。(38)

       布雷顿森林会议上,参会国多持战后汇率应该从缓规定的态度。(39)最终《协定》设置第十四条“过渡时期”,在“汇兑限制”一节中规定,“在战后过渡时期中,各会员国得不顾本协定其他各条之规定,对流动性国际交易之支付与转移,继续采行限制办法;并得按环境之变动予以修正(凡属领土被敌人侵占之国家,必要时亦得采行之)”。(40)同时规定,初始汇率根据各成员国协定正式生效前60天的汇率来确定。成员国货币的法定币值可以由美元来表示,而美元与黄金的兑换比例固定在每盎司35美元。各成员国的汇价只有在面临重大不平衡时才能调整,但需要事先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申请,并与其进行磋商,一般调整幅度都不超过10%。与《专家联合声明》相比,《协定》将汇率推迟到战争结束后、并规定参考各成员国实际汇价设定,允许战后过渡时期各国有一定的自主操作权,延缓了美国与诸国家在该问题上的矛盾。这也是中方进一步努力推动专家会议上提出的“设置过渡时期”意见的结果。(41)

       在确认美元地位,并就各国份额和汇率问题达成初步协议之后,44个与会国最终签署《协定》。整个会议过程表明,《协定》只是一个初步安排,在其出台过程中,各成员国尚存在深层矛盾,并有若干遗留问题。例如各国在份额等重大问题上的保留意见;又如各成员国外汇储备问题,战时各国外汇情况各有不同,中国曾申请英美冻结其在海外的外汇资产,印度和埃及将外汇存于伦敦,这些国家希望“基金会”能够帮助共同清理,但未达成共识。(42)

       四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早期运作情况

       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设想,是英美对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国际货币秩序缺乏有效维持,最终导致经济混乱、引发世界大战的经验教训所提出的对策。这无疑是结束国际货币金融混乱局面的一个强有力信号,也是世界各国在货币领域内开展制度化合作的新开端。如宋子文所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乃是国际社会对战后规划的第一步,国民政府应积极回应。事实上,国民政府正是这样做的,不仅参与了相关制度设计,而且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首批成员国。该举措本身就是对战后复原与和平事业的一种贡献。

       在参与过程中,国民政府秉承“实利为要”的态度。其“实利”,既指中国在战后国际货币制度安排中的权重和利益,更指中国对美援的获取及在整个战后格局中的地位。1943年,宋子良参加专家会议时就指出:“美方已允我之种种协助,似应迅速促其早日实现,否则欧战停后,将成另一局面。”(43)为了维持与美国的良好关系,国民政府在国际货币基金交涉中对自身利益诉求采取了较为克制的态度。

       这样一来,我们或许不难理解国民政府在份额、汇率等问题上的奋力争取与最终妥协。专家会议上,即便评估结论是英案更为有利,国民政府却不得不顺从美国。在布雷顿森林会议上,面对美国削减中国份额之事实,中国代表颇为不满,几经争议,最后无奈接受。会议结束前经英美劝说,中方甚至最先宣布取消对份额问题的保留声明,以示会议顺利通过。(44)然而中方之心有不甘,从其会后表现可见一斑。关于份额问题,中美争论一直持续到1946年10月,国民政府最终宣布撤回修改配额的要求。(45)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之初,给重振世界经济及中国战后经济恢复都带来莫大的希望。中国代表团顾问杨格在给财政部副部长俞鸿钧的信中谈道,“布雷顿森林会议进展良好……该计划给了中国很大的空间……个人认为中国在战后复原时期,无法马上利用国际货币基金进行复原建设,但是当中国获得大部分美元和黄金之后,应该加以利用。此外,中国现在被冻结的外汇资产,可以加强其外汇;还可以利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进口一些货物,以减少外汇支出。”(46)1945年9月,国民政府批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同年12月28日,派魏道明为全权代表在华盛顿签署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47)

       按照《协定》内容,中国作为正式会员国需履行的主要义务有:1.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缴纳所承担的份额;2.在官方汇率和多种市场汇率中确定一种汇率,确定货币价值并进行登记,所确定汇率至少维持半年。若因国内局势必须再度贬值,其贬值程度不得超过币值的十分之一;3.尽早取消外汇管制;4.任命理事(各国财政部长兼任)、代理理事和执行干事;5.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本国黄金外汇持有量、贸易等方面的信息。(48)据美籍顾问杨格计算,1946年初中国四行二局所持的美元外汇数额为788,800,000;黄金所值美元数为888,100,000,共计1,676,900,000美元。扣除即将到期的债务本息,按《协定》规定计算,国民政府美元外汇和黄金之净持有额约为1,576,900,000-1,651,900,000美元。(49)中国政府需分别按25%和10%的比例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缴纳外汇和黄金。

       1946年3月8日,中国代表团在美国乔治亚萨发那城参加国际货币基金及国际复兴建设银行理事会成立会议。(50)不久中国再度陷入内战,国民政府自身财政经济状况日益恶化,并未履行上述义务。中方所应该承担的份额,直到1948年9月财政部长王云五赴美参加国际货币基金及国际银行第三届联合会议时,尚未提交。至于取消汇率管制的义务,中国政府更难以履行。“先规定初始汇率,且汇率调整幅度半年内不得超10%”,这在中国战后经济连续恶化、货币不断贬值的环境下难以做到。国内金融界、学界和舆论界对这种汇率受限的情形颇不满意,(51)历届财政当局对外汇价值也迟迟未予宣布。(52)

       中国未能履行其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的相关义务,首先是受困于自身财政失衡、恢复不力的状况。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制度设计上对于严重受战争创伤国家和工业落后国家的初始状况亦欠考虑。战后各国汇率与实际币值不符的情况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53)当1947年3月1日,国际货币基金开始各国货币兑换时,便有中国、巴西、多米尼加、希腊、波兰、乌拉圭、南斯拉夫及法属越南和菲印无法订定兑换率。(54)即便是按照规定汇率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的国家,因本国经济恶化无法将汇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亦有其例。法国就曾在1948年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法郎需贬值,并声称,若基金会不允准,法国将不惜退出基金会。(55)这在当时的西方世界引起很大轰动,也意味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运作不到一年,便陷入危机。

       时人评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一个“先天不足、后天不良”的机构。“先天不足”,即指苏联虽曾在布雷顿森林会议上签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但并未对其正式生效,其影响范围只局限在英美集团。“后天不良”即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各国货币汇兑稳定工作缺乏成效,与其最初的目标相去甚远。(56)据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捐款27.5亿美元用于稳定他国货币,但主要倾向欧洲,且收效甚微。(57)而在援助中国、稳定法币币制问题上无所作为,未能向中国提供战后最为急需的善后货币(monetary rehabilitation)借款。(58)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仅被国际舆论认为前途黯淡;也被美国报纸指责其对战后货币秩序的贡献乏善可陈。(59)

       1948年9月,国民政府财政部长王云五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银行第三次会议”上,以大会主席的身份在开幕词中指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虽对工业落后和惨遭战争破坏的国家给予了较长的过渡时期,但是缺乏针对性措施帮助其“过渡”,尤其是西欧之外的其他地区。(60)在这次会议的总结报告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不得不正视自身运作以来所面临问题的严重性:“基金会对欧洲国家与美国间之支付平衡问题,仍未见易于解决之法”,并指出:“在过去一年中,虽然有赠与性及借款性的协助,但准备金耗竭及国务财政状况恶劣的趋势,几乎全部国家都更趋于恶化……除非各国政府能平衡预算及采用其他步骤阻止通货膨胀,复兴计划可能‘失败’”。(61)此次会议结束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试图派团来华考察国民政府金圆券改革状况,亦未成行。金圆券改革在短期内取得了安定经济的效果,但不出三个月,国民政府便面临经济局势全面失控的状态,其在大陆统治最终覆灭。中国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联系,由此告一段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早期运作表明,国际货币金融秩序的有效维护必须以各国货币状态的稳定为基础,而当世界多数国家尚处于“过渡时期”,仅凭个别强国的实力与雄心,难以构建起全球的稳定和繁荣。

       注释:

       ①王在帮:《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兴衰》,《历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②MEMORANDUM BY ANY,May 15,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③这是另一更为正式、更具公开性的版本,其内容与同年2月递交给国民政府的版本内容差不多。Letter from S.Alder to ANY,May 20,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④《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43年4月13日,国民政府档案001-084-800-001-024a和001-084-800-001-025a,台北“国史馆”藏。

       ⑤英美国际币制方案内容对照表,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⑥The American and British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chemes and Their Relation to China's Post-War Financial Problems,by Arthur N.Young,April 23,1943,Box 84 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Planning for Postwar,General 1941-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⑦Telegram from P.W.Kuo,Apr.15,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⑧Summary of Conference,May 21,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⑨Summary of Conference,May 21,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⑩Summary of Conference,May 21,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11)Summary of Conference,May 21,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12)Summary of Conference,May 21,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13)Arthur N.Young,China and the Helping Hand,1937-1945,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3,p.378.

       (14)Summary of Conference,May 21,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15)Summary of Conference,May 21,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16)于彤:《关于同盟国战后世界货币金融问题档案选(1943年5月-1946年5月)》,《民国档案》1986年第3期。

       (17)Letter from F.W.Maze to H.H.Kung,May 7,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1943 to 6/1/43,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18)于彤:《关于同盟国战后世界货币金融问题档案选(1943年5月-1946年5月)》,《民国档案》1986年第3期。

       (19)洪葭管主编《中央银行史料》(下卷)(1928.11-1949.5),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版,第855页。

       (20)《宋子良呈送国内专家所拟联盟国家稳定币制计划之意见电》(1943年8月1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外交》,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60页。

       (21)《郭秉文等报告中国出席国际金融会议问题与孔祥熙往来电》(1943年8月9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外交》,第159页。

       (22)洪葭管主编《中央银行史料》(下卷)(1928111-1949.5),第856页。

       (23)洪葭管主编《中央银行史料》(下卷)(1928.11-1949.5),第856页。

       (24)洪葭管主编《中央银行史料》(下卷)(1928.11-1949.5),第857页。

       (25)洪葭管主编《中央银行史料》(下卷)(1928.11-1949.5),第857页。

       (26)于彤:《关于同盟国战后世界货币金融问题档案选(1943年5月-1946年5月)》,《民国档案》1986年第3期。

       (27)洪葭管主编《中央银行史料》(下卷)(1928.11-1949.5),第858页。

       (28)洪葭管主编《中央银行史料》(下卷)(1928.11-1949.5),第858页。

       (29)Arthur N.Young,China and the Helping Hand,1937-1945,p.379.

       (30)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Plans,July 20,1943,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IMF 1943,from June 1,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31)Arthur N.Young,China's Wartime Finance and Inflation,1937-1945,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5,p.311.

       (32)姚崧龄编《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上册,传记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396页。

       (33)Statement by Arthur N.Young,June 15,1944,Box 75 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Miscellaneous,1944,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34)《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全文》,1946年,交通银行档案Q55-2-423,上海市档案馆藏。

       (35)姚崧龄编《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上册,第399页。

       (36)姚崧龄编《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上册,第401页。

       (37)Letter from Arthur N.Young to John,October 6,1946,Box 92,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Bretton Woods,General; Fund,Postwar,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38)Arthur N.Young,China and the Helping Hand,1937-1945,p.380.

       (39)姚崧龄编《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上册,第398页。

       (40)《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全文》,1946年,交通银行档案Q55-2-423,上海市档案馆藏。

       (41)Arthur N.Young,China's Wartime Finance and Inflation,1937-1945,p.60.

       (42)姚崧龄编《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上册,第398页。

       (43)《宋子良呈送国内专家所拟联盟国家稳定币制计划之意见电》(1943年8月16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外交》,第162页。

       (44)姚崧龄编《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上册,第402页。

       (45)《货币基金团理会通过议案,研究稳定世界银价,土叙黎意邀准加入为会员国》,《申报》1946年10月4日,第4版。

       (46)Letter from Arthur N.Young to O.K.Yui,July 27,1944.Box 78,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Monetary Fund from 6/15/44 to 8/15/45,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47)于彤:《关于同盟国战后世界货币金融问题档案选(1943年5月-1946年5月)》,《民国档案》1986年第3期。

       (48)Near-time consequences of the entering into effect of the Bretton Woods Agreement,January 1,1946.Box 92,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Bretton Woods,General; Fund,Postwar,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49)China's holdings of gold and U.S.dollars and its gold subscription to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January 22,1946,Box 92,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Bretton Woods,General; Fund,Postwar,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50)洪葭管主编《中央银行史料》(下卷)(1928.11-1949.5),第864页。

       (51)《我为货币基金签字国,汇率变动受限制,经济专家论货币贬值》,《申报》1946年9月24日,第1版。

       (52)《宋院长发表声明,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年终我不宣布法币外汇价值》,《申报》1946年10月1日,第1版。

       (53)《美元支配下世界通货现势,希望多购得美国货物所以都有人为的官价》,《申报》1947年3月10日,第6版。

       (54)《国际货币基金会将开始进口兑换》,《申报》1947年2月24日,第3版。

       (55)《法政府正式通知英美决实施法郎贬值,贬值令决延至今日宣布》,《申报》1948年1月26日,第3版。

       (56)《国际金融机构的试金石——国际货币基金会派使团来华》,《申报》1948年10月2日,第2版。

       (57)《美对外援助总值达百五十五亿元》,《申报》1947年4月28日,第3版。

       (58)Arthur N.Young,China and the Helping Hand,1937-1945,p.381.

       (59)ECONOMICS AND FINANCE,The Monetary Fund,by Edward H.Collins,May 26,1947,FINANCIAL,C,Box 92,Arthur N.Young's Papers,Folder Bretton Woods,General; Fund,Postwar,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60)王云五:《1948大风大浪——王云五从政回忆录》,台北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221-225页。

       (61)《货币基金会提出报告,对世界经济表悲观,吁请各国平衡预算阻止通货膨胀》,《申报》1948年9月29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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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战后金融体系的努力:国民政府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_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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