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之我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我见论文,基层党组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系统的基本细胞,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新形势下,改革的推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都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更好地发挥其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需要坚持和完善党内的民主集中制。
一、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看,需要从基础抓起,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意识和群众观念。
当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从素质上来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知识结构层次较低。这一点在农村党支部中表现尤为突出。像常德市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成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还不到30%。这些党员及领导成员接收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方面较中央及地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受教育要少,对于党的民主集中制了解不够。二是培训机会较少。越到基层事情越具体,学习培训的时间较少,对如何正确运用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制度知之不多。三是受封建主义思想及小农意识影响较深,少数地方宗教热、迷信热已经侵袭到党员队伍及党的基层领导班子。封建专制主义与农民意识中的宗派主义和个人主义相结合,使民主集中制执行受到很大干扰。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力。改变这种状况,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要加强民主集中制思想的灌输。注重理论灌输及思想上建党,是毛泽东建党思想的一大特点,针对中国共产党处在农民汪洋大海之中,处在小资产阶级思想包围中的状况,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毛泽东同志提出了这一建党原理。只有加强民主集中制理论灌输,提高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才有可能产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行动。列宁指出:“对于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任何轻视和任何脱离,都意味着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加强”。〔1〕这是因为“工人本来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2〕, 民主集中制思想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可能从头脑里产生出来,只有靠理论灌输。通过灌输使基层领导班子提高对民制集中制思想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意识。首先,要从党群关系上认识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告诫全党:“不履行民主集中制,不但脱离人民群众,脱离党员群众,而且上级脱离下级,甚至在同级里也势必造成少数人或个人脱离多数,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3〕其次, 要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方面认识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有赖党内生活民主化。毛泽东同志指出:“党的领导机关,全党的党员和干部的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大批能干人才的创造,也只有在民主生活中才有可能。”〔4〕再次,要从党和国家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民主集中制若搞得不好,党和国家就可能变质,正如小平同志指出的:“如果搞得不好,特别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5〕认识是行动的先导, 只有真正认识到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才能产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行动。
第二,要强化基层领导班子的群众观念。基层党组织在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方面出现的种种问题,固然有许多原因,但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群众观念。各级基层领导成员都应清楚地认识到:我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政党,“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6〕我们办一切事, 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树立群众观念。首先,领导成员要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疾苦,为他们排忧解愁。基层领导班子一定要有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其次,要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当前,要特别注意党对农村工作的政策的落实,尽量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多办实事,给农民谋利益,这既是党的性质要求,同时也是领导者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再次,要彻底扫除封建的等级观念,在领导与群众之间建立一种平等的,民主的,相互尊重的、相互信赖,相互理解的新型的人际关系。
二、从基层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特征看,需要从关键抓起,发挥“班长”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的带头作用。
基层党组织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与上级党组织相比较具有显著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决策内容更具体。党的工作千头万绪,最终都落脚到基层,基层工作面临的都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二是贯彻执行更直接,基层领导既是决策者,也是具体执行者。三是矛盾更突出。越到基层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越多,改革涉及到人们的利益调整,矛盾会显得复杂而突出。四是检验效果反馈更快。从基层党组织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这些特点可以看出,在基层党组织中,书记既是决策者,又是具体执行者,既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又是解决矛盾的关键人物。这样作为“班长”的书记承担的担子更重,人民群众寄予“班长”的期望也很大。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内部,虽然书记与党员处于平等的政治地位,但是由于书记是主要负责人,因而在班子内部和全局工作中居于主导地位,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中制起着关键作用。邓小平同志在1962年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在党委内部生活中,应该注意集体领导、分工负责。这里边,‘班长’的作用很重要。”正因为书记作为“班长”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故健全民主集中制要狠抓“班长”的带头作用。
要强化“班长”的民主意识。首先,要不断地加强思想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因为只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的人,才会正确对待群众及其他委员的意见。“班长”要正确估价自己。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个人只有在一定的环境里,才能发挥应有作用。“一定要相信只有集体的智慧和经验,才能正确地掌握情况,做出决策和解决问题,少走弯路,避免失误”〔7〕。 陈云同志指出:“个人的作用是有的,不过自己不要估计太大了。任何人离开了人民,离开了党,一件事也做不出来,应该这样估计。”在领导班子讨论问题时,书记要摆正位置,在领导班子内部,书记和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都有同等的权利。讨论、决定问题时,都是平等的发表意见,一人一票,在表决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班长”若摆不正自己位置,把自己估计太高,势必听不进群众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不同意见。
除了强化“班长”的民主意识之外,党的基层组织要实行民主集中制还要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班长”要善于把分散的意见集中起来,把不全面的意见完善起来,不统一的意见统一起来,实施集体表决。切不可以反对集体决定。同时,“班长”要注意防止出现分工不负责,即借口集体领导,事无巨细都交支委讨论,工作互相推诿,出了问题谁都不负责任的倾向。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二者互为依存,不可偏废。凡属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全局性的工作,需要集体讨论决定;凡属日常的问题,该书记点头的书记点头,该委员点头的委员点头。列宁强调:“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实行集体管理都必须极严格地一并规定每个人对明确划定的工作所负的个人责任。借口集体管理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8〕加强集体领导,决不是减轻或否定个人责任,集体领导必须以个人分工负责为基础,一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二要界定职责范围,三要有相应的权力,做到“职、责、权”相统一,确保每个领导成员在其位、尽其责,不要遇事都要“班长”拍板。
三、从基层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现状看,需要从监督抓起,严肃党纪和完善制度,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规范性。
基层党组织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总的来说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某些基层党组织一切从“我”出发来理解民主集中制,对上闹“民主”、闹独立性。在处理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上,缺乏全局观念。常常离开集体讲民主,离开统一讲特殊,离开宏观调控讲放开搞活,把局部的、眼前的、小团体的利益放在首位,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忽视集体利益。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上级指示持实用主义态度,对中央和上级的指示,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中央和上级的指示落实到基层走了调,变了样。二是对下民主不够。主要表现为事无巨细,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其他委员看“班长”眼色行事,使民主流于形式。
要克服上述种种不良现象,一方面基层领导班子要注重加强纪律修养。战斗力要靠铁的纪律作保证。列宁曾指出:“无产阶级的无条件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要靠纪律作保证。毛泽东同志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党的民主集中制再好,若没有铁的纪律作保证,要贯彻执行就是一句空话。首先,执行纪律最重要的是树立全党服从中央的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其中,全党服从中央是民主集中制的最重要原则。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中央要有权威,有了这个权威,困难时也能办大事。要维护中央的权威就要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决不可搞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同时,各基层领导一定要认识到支持行使民主权利是自己的一份职责,压制民主,不让党员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是违犯党的政治纪律的表现。尊重党员民主权利,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这是党的政治纪律的要求。其次,基层领导班子要增强接受来自各方面监督的自觉性。自觉地接收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也应是加强纪律修养的重要方面,只有自觉地接收监督才能克服官僚主义、杜绝家长制作风,保证民主集中制较好地贯彻执行。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执政党的地位不仅很容易使我们同志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而且还很容易在共产党员身上滋长着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由此而来,独断专行,颐指气使的家长制作风在某些人身上便会应然而生。这种作风危害极大,因为“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9〕基层领导手中有权, 自己若不主动接受监督,最容易产生骄傲自满情绪,使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遇到困难。再次,纪律执行不严格。过去往往对于领导班子中许多严重违背民主集中制的行为只作为工作方法不妥看待,很少以违犯纪律和组织原则论处。对于违犯民主集中制一定要同经济违法及党员干部其它突出作风问题一样看待,对践踏民主集中制造成恶劣后果的领导干部。除批评教育、责令检讨外,还要通报和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要果断调整出领导班子。因个人破坏民主集中制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失误,使国家、集体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构成渎职罪的,还应追究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需要完善监督机制。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首先,要完善领导班子自身监督制度。要通过制度的约束力进行自律,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班子成员要坚持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工作制度、重大问题请示制度,成员之间要经常交心通气,相互监督。上级党组织一定要检查情况,对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或开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对在民主生活会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其次,完善群众监督制度。领导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班子要坚持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制度,重大工作、重大问题要注意增加透明度,把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地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再次,建立执行民主集中制纪律检查机构。目前各级纪委还没有设立这一专门机制,也很少查处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的案件。这同我们对违犯民主集中制认识不足及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有关。而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又同民主集中制不健全或遭到破坏有直接关系。
注释:
〔1〕〔2〕《列宁选集》第1卷,第250、247页。
〔3〕〔5〕《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05、303页。
〔4〕《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28—529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5页。
〔7〕《江泽民同志在十三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
〔8〕《列宁选集》第37卷,第41—42页。
〔9〕《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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