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经济合作走向的现实思考_香港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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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87(2014)02-0045-08

       粤港澳经济合作已经接近40个年头。在前30年中,经济的共同利益使得市场力量冲破了边境的限制,通过资本、商品以及人员的流动,实现了产业在大珠三角(包括港澳)地区空间的分工与重组。粤港澳三地形成了全球生产网络中不可分割的加工贸易链条。然而,自2000年中期之后,该区域合作发展蓬勃走势却呈现出日渐逆转势头。本文将会在总结粤港澳经济合作成果的基础上,探讨目前合作出现的走势、问题,并分析其原因,以提出应对问题的主要思路。

       一、粤港澳经济合作成果显著:大珠三角城市群初现雏形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不仅成就了珠三角地区通过国际制造与全球服务整合为一体的世界级加工贸易基地,更通过港澳的资本和产业、内地的劳动力向珠三角整个地区的空间流动与高度集聚,推进了整体地区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包括港澳在内的大珠三角地区“前店后厂”的合作格局,也即大珠三角地区的第一次产业整合,不仅昭示了港澳地区重新同归珠三角地区的经济版图,更通过产业空间一体化推进的工业化,带动了珠三角地区的城市化。大珠三角城市群初见端倪。

       (一)经济全球化与大珠三角城市群的产生

       大珠三角城市群的逐步崛起,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从上个世纪末开始,全球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取决于城市群与城市网络。经济全球化决定了全球化是建立在世界不断增长的城市网络的基础结构之上,并因这些城市特定的设计、价值观和秩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城市间日益增加的商务活动,决定了这些城市的层级,并形成了新的全球经济秩序。今天,城市及其网络体系,而非同家和个别企业,才是全球经济的命令与控制中心。

       然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并非均衡,其发展过程往往呈现出在城市地区经济集聚的特点。20世纪术出现的三个变化,导致了城市主导模式的根本转变。首先,交通技术、信息与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企业的商业活动极大地摆脱了空间的限制;其次,生产的全球化与灵活生产体系的建立,使全球生产体系的网络在世界范围展开,造成了生产的空间分散与指挥控制以及服务中心空间集中的两种趋势,全球经济网络的形成推动了产业专业化与多样化的发展;最后,整体经济呈现从生产型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化,实体经济的空间分散与经济功能的空间集中,使全球网络更依赖于生产者服务的飞速发展,其在网络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这三个因素推动了企业经济活动在不同的空间展开,尤其是企业内的垂直一体化分工,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与资源特点配置于不同地区。当产业分工与集聚超越了单一城市边界,人口、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在相邻的几个城市间相互流动,从而产生城市群体的产业整合,这种产业整合最终将分散的城市连接成一个整体,即城市群。

       由此,世界经济的增长更多地表现为城市群的增长而非整体地区的增长。今后全球竞争的载体是城市而非国家。正如迈克尔·波特指出:城市乃至其内部的特定地区,才是新的优势资源。城市是最为核心资源争夺的场所与节点,并由此打造出独特的经济优势。这就构成了今天全球化推进中,全球各个大城市群经济竞争的主要内容。

       大珠三角城市群的出现,就是源于产业集聚带动的各类资源在这个地区进行跨境空间布局与分工产物,使得原来港澳与珠三角地区彼此分散的城市,形成了空间一体化与功能一体化相结合的城市群。

       (二)大珠三角城市群的全球指标

       大珠三角城市群作为全球化与全球生产网络中的节点,必然具有经济集聚,也即城市群的经济协调、扩展效应的指标。我们可以通过资本流动、商品与服务流动、收入流量等指标,观察这个区域的经济集聚程度,以及这个集聚向外扩展时,在全球经济中所占的地位。

       首先,大珠三角地区是全球最为重要的资本集聚与扩散中心之一。大珠三角地区占中国国土面积0.6%、人口不到5%,2012年却集聚了中国外资直接投资(FDI)存量(包括香港数字)的50%(珠三角为2988亿美元,香港累积的存量13015亿美元)。在全球外来直接投资存量21万亿美元中,香港与珠三角地区的总和,占全球FDI存量的8.2%;而在直接投资的流量方面,香港作为全球的投资中心,2012年在全球排位为FDI流入量的第三,流出量为第四。如果把珠三角地区的流量相加,则FDI流入量为985亿美元,占全球比重为7.3%(见表1),排名全球第三;而FDI流出量则合计为882亿美元,占全球比重为6.3%,超越中国内地(840亿美元,在全球排在第三位),排名也是全球第三。

      

       其次,是全球第四大对外贸易经济体,位居全球前列的服务贸易经济体。2012年大珠三角地区的对外货物贸易占中国商品对外贸易(包括香港、澳门数字)的比重分别为:出口40.8%,进口41.1%,是中国最大的货物对外贸易地区(见表2);而占世界货物贸易比重分别为:出口5.5%,进口5.2%。其贸易总量在全球排在德国之后,超过日本,是全球第四大对外贸易经济体(日本出口为7985.67亿美元,进口8858.45亿美元,排在德国之后名列全球第四)。

      

       而在服务贸易方面,2012年大珠三角地区占中国服务贸易(包括香港、澳门数字)比重分别为:服务出口59.1%、服务进口为37.5%;而分别占世界服务出口的4.5%,服务进口的3.3%(见表3)。在全球服务贸易中排名中,超过印度(印度出口为1476.14美元,进口为1251.44美元),排在服务出口的第六、进口的第七位。也就是说,大珠三角地区也是位居全球前列的服务贸易经济体。

      

       最后,是全球第三大的大都会区。在经济总量方面,广东的GDP总量连续25年位于全国第一,2013年更突破了1万亿美元大关,占全国总量的11%;珠三角地区则占全国总量的9.2%。整体的大珠三角地区(包括香港、澳门)2012年GDP总量达到10659.5亿美元,在全球2012年GDP国家排名中,仅次于排位第15位的韩国(11700亿美元),其经济总量排在全球的第16位。

       而在全球的大都会区(城市群)的经济总量中,大珠三角城市群是仅次于大东京都会区和大纽约都会区,位列全球第三大的大都会区。

       二、以服务业为核心内容的经济整合:推进趋缓

       大珠三角城市群的经济整合,自2000年以后,已经完成了以市场导向和企业自发为主,以“前店后厂”产业垂直整合的第一阶段。从2003~2004年起,开始进入了以区域性自由贸易协议CEPA主导,即政府主动提供制度安排,推进经济主体(企业与经济组织)以服务业为核心内容的经济整合第二阶段。然而,以服务业推进的这个经济整合,却因种种主客观原因,历经10年却并未如第一次的经济整合般,顺利地创造出整个城市群进一步深化空间一体化与功能一体化的丰硕成果。

       首先,目前粤港澳三地的经济合作指标与2005年以前相比,开始呈现明显的退化走势。我们仅以三地的跨境人流(以居住、工作为主的跨境人流)、贸易流量(商品流量)以及跨境企业数量(资本流量与存量)看,数据显示,2005年香港与珠三角地区的居民流动到达顶峰,也即当时香港有40万居民居住在珠三角地区,26万人在内地工作:而2010年港人在内地居住与工作的人数已经下降为17.5万人①。珠三角地区对香港的进出口贸易,自2000年以后增幅逐年呈下降走势。2010年香港在珠三角地区所占贸易总量比重,已经从20世纪90年代的70%下降为21%;香港厂商在珠三角地区投资经营的户数,也出现较大跌幅。根据香港工业总会的报告,90年代至2000年期间,港商在珠三角地区总计有5万多家企业,共雇佣外来劳工1000万人②。而2000年尤其是2007年金融海啸以后,港商企业数字逐步缩减,虽然有香港服务商进入以缓减制造商减少的速度,却无法根本性地阻止港商数量的下降趋势。2012年底在珠三角地区存活的港商实际数字为3万多家,雇佣员工总数更大为减少,反映了港资企业退出的速度远高于进入速度。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持续地升值,以及珠三角地区整体进入高成本时代,港商回流香港、或是退出珠三角地区转入东南亚地区的企业数量不断攀升,致使“前店后厂”格局的总量在逐年缩减。

       其次,从2003年CEPA的签订起,粤港澳合作开始从单纯的市场导向,转为市场导向与政府主动提供制度性安排相结合。但是,近年来的发展,并没有出现政府与企业共同合力推进合作深化的局面,反而产生了政府主导唱独角戏的尴尬现象。迄今为止广东省政府推进了多项大型重点项目:例如2008年开始的广东CEPA先行先试,至今已经进入CEPA补充协议11的商议阶段;2009年后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的三个合作平台,即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2012年制定粤港率先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规划与行动计划;2013年开始策划以“粤港澳自由贸易园区”为主体的广东自贸区……,等等。无论广东政府的真实意愿如何,其实践结果往往呈现出政府“一头热”,而民间的市场、企业反应“一头冷”的现象。在缺乏合作主体——香港商界积极回应,以及对合作缺乏经济诉求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虽然这些项目常常成为三地媒体关注的热点,但港澳商界大多对这些项目反应较为冷漠,这已然成为常态。如上种种,实际反映了政府主导的制度安排与重点项目,并没能在根本上找准合作的利益结合点,也未能在制度层面实质性地消除影响合作的障碍,显示服务业整合的难度在提升。

       更有甚者,在三地合作日益陷入“大门开了,小门不开”的胶着状态,合作的内容日益集中与停留在内地居民自由行的情况下,香港的围城心态与经济民粹逐步兴起,香港与内地矛盾开始激化。其最终结果是出现了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粤港澳三地日益开放的边境管制放松措施,以及各类资源跨境流动便利化措施之倒退修订。以自由港著称的香港,已经采用多项行政化措施,收紧了对跨界商品及人员流动的控制,包括商品(奶粉)限量,停止原预定的对珠三角居民开放“一签多行”政策,并对是否取消这一政策进行探讨(目前“一签多行”仅对深圳户籍居民实行)。这种做法显示了两地经济合作或区域一体化逆向态势。

       由此可见,2003年以后以服务业为核心的粤港澳第二次经济整合,已经不再停留于单纯的产业内部简单生产要素的重组与分工。由于服务业本身的特点与性质,决定了这个整合必然要突破单纯的产业合作局限,向全方位、制度化与纵深化发展。但是,历经10年的粤港澳服务业整合,三方仍然没有摆脱路径依赖的惯性,依然因袭过去“前店后厂”合作格局,以产业合作的思路去展开新一轮的过程。一方面,多数港商仍然固守加工贸易模式;另一方面,即使是广东政府主导的合作项目,尤其是合作平台,大多也还是以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传统思路为主。这种状况无法扭转服务业合作难以有效推进的逆转势头。

       三、从互补走向替代:利益博弈的产生

       区域合作的形成与发展,归根结底源自经济整合产生的巨大市场机遇,当这种市场机遇能够为各方带来利益分享、形成共识与认同时,各地区会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本土利益的局限,与相邻地区构成互补的分工形态,共同组成一体化的城市群来获取自身更大的利益。也就是说,经济整合的机遇与利益创造→各方的利益认同共识达成→参与整合形成的分工→互补的利益关系→区域一体化的提升,这就是区域合作的逻辑关系与主要发展路径。这个路径告诉我们,只有在经济整合能够产生利益最大化的诱致下,利益认同的共识或利益一致,才是各方积极参与区域一体化的动力。

       大珠三角城市群的第一次经济整合,就发生在这样的动力之上。香港经济的成功转型,珠三角地区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的绩效证明了这一点。由CEPA拉起的大珠三角地区的第二次经济整合,其起步是由港商主动提出并发起的③。CEPA以服务贸易为核心的制度安排,本身内含了创造内地巨大市场需求潜力的机遇,能够使受限于狭小本土市场的港澳服务商,以及极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的珠三角地区的经济主体(企业与经济组织),创造共同获利的潜在机会。

       然而,CEPA实施10年来,香港与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合作,却无法在巨大的市场机遇诱致下,形成利益认同的共识。其结果是2004年以后的经济合作,往往限于政府方面一头热,真正的合作主体企业却尚无实质性地参与其中。其主要原因是2000年后,在国内、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的变化下,大珠三角地区的利益格局开始改变,导致原有的互补性结构逐步转向替代性结构,各方的利益诉求出现分化,严重威胁着粤港澳合作的未来发展。

       粤港澳地区替代性利益结构的产生,有其客观与主观的因素。

       首先,是区内各方经济差距在2000年以后急剧缩小。一方面,受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香港,经济增长从高峰向下滑落,1997~2012年的年均增长仅达2.21%,成为香港经济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从数据看,香港经济在15年间基本完成从高速成长转向低速下行通道的历史转折。全球GDP总量在2000~2010年间增长接近95%(绝大部分为新兴经济体带动),而香港则在这一时期实质年均增长率为2.83%;人均为1.78%。④总量扩张为32%,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1/3。从各种数据可以判断,香港在上个世纪末完成经济转型以后,并没有找到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由此与日本相似陷入了“高收入增长陷阱”。

       与此同时,2000年以来珠三角地区持续不断的产业升级努力,成为这个地区持续保持双位数高速增长的动力源。短短12年间,大珠三角地区的实力对比已经从根本上发生改变。2000年香港经济占整个大珠三角地区的60%,而2012年仅为这个地区总量的25%,力量对比逆转为珠三角地区的经济总量已经是3个香港的实力。

       事实上,2000年以来珠三角地区的经济成长主要的动力源已经不再与香港相关。“香港因素”在珠三角地区已然弱化。我们仅以与香港最具相关关系的对外贸易数字看,就可以看到这一点(见表4)。香港在珠三角地区的对外贸易比重,从1990年的73.7%,下降为2010年的20.1%。在这一时期,珠三角地区外贸总额增长23.5倍,而对香港贸易则增长7.32倍。

      

       其次,经济差距缩小的背后,是香港经济功能在大珠三角地区的弱化,它无法提供目前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后的牛产性服务需求。虽然2008年以前的珠三角地区仍然是出口导向型经济(这由香港导入),出口的主要方式仍然是加工贸易。但是,2000年以后已经向重工化发展的珠三角制造与出口,其主导的产品是机电产品(占出口总量的60%~70%)与高新技术产品(占出口总量的30%~40%)。这就是香港贸易在珠三角地区年年下降的主要原因。

       更为令人关注的是,珠三角地区近年来对香港生产性服务功能的替代。一方面,随着香港服务商的进入,珠三角地区的“厂店合一”逐步推进;另一方面则是珠三角地区对基础设施的大量投入,这都导致原有香港承担的部分生产性服务业功能,逐步被珠三角替代。虽然这个替代在很大比例上,本身就是香港服务商在这个地区的运营。

       最后,2007年全球金融海啸发生之后,中国经济随之进入了战略性转型阶段,从中国制造开始转向中国市场。可以说,当内销市场成为大珠三角地区的新市场需求和发展动力之时,这不仅成为割断港商与香港经济直接联系的最后环节,也对长期以来依赖国际市场的香港提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转换市场挑战。

       由此可见,2000年以后,力量对比的变化使得原先的领先者香港,开始面对一个更为强大、充满自信,且有自己独立目标追求的珠三角地区。大珠三角地区逐步从过去的互补性结构走向替代性结构,区内各方的利益诉求已然不相一致,过去的竞合关系开始转变为竞争多于合作。

       综上所述,可以说目前粤港澳地区的各方正在进行着一场共赢与共输的博弈。由于利益的分化,CEPA的潜在经济效益10年来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CEPA所提供的巨大市场机遇并没有创造出共同获取利益的认同。其原因除了香港自身的故步自封、整体经济缺乏新发展动力、陷入发展的陷阱不能自拔之外,还源自内地落后的服务市场体制。珠三角地区与香港的市场体制巨大差距,也造成港商在珠三角地区困守于“前店后厂”的路径依赖。当香港服务商进入内地遇到十分高昂的制度摩擦成本之时,CEPA的制度安排因为并没有涉及内地市场体制的全方位改革,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港商收益的机制。在此种情况下,虽然港商知道进入内地市场具极大机遇,但是“大门开了,小门不开”,使得港商只能望门兴叹。此外,珠三角地区的经济主体也因为服务市场的体制发展滞后,面对内地巨大的服务市场发展机遇,也难以借助香港先进服务业的优势,促进整体产业结构率先并顺利地转变为服务主导的现代经济体系。

       实际上,CEPA对粤港澳地区的各方均具潜在利益。对于香港来说,珠三角地区服务市场的开放对香港服务商是巨大商机与利益;而对珠三角地区来说,CEPA内含的制度效益应是这个地区升级转型,防止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最大机遇。然而,这个共同利益诉求至今尚未能在这个地区形成共识。由此我们说,粤港澳地区目前处于共赢或共输的选择点上。

       四、缩小距离凝聚合作共识

       缩小地区间的障碍与差异,使潜在利益转化为现实的共同利益,是推进地区合作的主要动力。近期全球著名学者推出引力模型的更新版——距离模型(CAGE框架)。⑤这个模型认为,地区经济一体化障碍的边界效应,是由两地之间的文化距离、行政距离、地理距离与经济距离构成(见表5)。如果上述距离(壁垒)被极大消减,则获得的潜在经济效益将会十分巨大。

      

       CACE框架以西方国家的同一种市场体制进行考虑,并没有涉及大珠三角地区两种制度,以及成熟发达的市场体制与转轨过程中十分不完善的市场体制之间的差异与摩擦。然而,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在这个框架中的文化、行政以及经济距离,其中内含了与市场体制相关的制度性因素。

       以此去判断港澳与珠三角地区经济深化合作走势,我们可以看到,随着港澳与珠三角地区合作不断提升,由制造业走向服务业,由单纯的经贸活动向更广泛领域发展:由自发市场行为上升为政府推进与市场相结合,以区域经贸协议(CEPA、粤港澳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经济关系深化。因此粤港澳地区的边界效应正逐步缩小。

       具体地看,由于粤港澳地区共同对基础设施的投资以及交通便利的推进,地区间的地理距离已经逐步趋向于零;而内地经济高速发展与地区间的经济合作,也使得珠三角地区与港澳之间的经济距离极大地缩小(虽然在金融资源、服务体系以及经济组织的利用上仍然存在制度性的差异);同时,CEPA的签订与实施,内地营商环境与制度的逐步改善(包括政府运作),两地之间关系的深化正在由单纯的经济领域走向逐步消减文化、行政等制度性距离的阶段。虽然,粤港澳地区存在共同的语言环境,这是建立互信关系、发展服务贸易的优势与基础条件。但是,两地经济关系的深化,如果不能有效缩减文化与市场经济制度的距离,则各方仍难以取得对共同利益的认同,地区内的经济整合也无法实质性地展开。

       正因为现实中粤港澳地区的市场经济制度差异、文化距离过大,目前地区间的经济合作出现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贸易领域的潜在经济效益远没有实现。经济学者们大量的实证测算证明,减少服务贸易壁垒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要远远高于减少同等比例的商品贸易壁垒带来的经济效益。随着时间的推移,服务贸易自由化带来的潜在收益是递增的,而不像货物贸易自由化,其效益为递减。但是,服务市场的开放,或区域的服务产业的整合,虽然具极大的经济效益,在现实中由于服务市场开放承诺落地十分困难,因此造成目前国际市场竞争面临的最主要限制措施集中体现在服务业。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如此。这是因为这类措施的落地,将涉及成员方内部的制度、营商环境以及文化差异等因素。这就是为什么目前服务业占全球生产总值近2/3,而服务贸易总额仅为全球贸易总额20%、服务贸易密集度仅为货物贸易的1/8的原因。

       虽然CEPA作为两地贸易自由化的机制,在缩减两地差异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截至目前,从CEPA开放的主要措施看,CEPA对服务市场的开放大部分仅停留于广度(开放的服务商品数量)而缺乏深度(实际的准入水平与国民待遇水平)。以2009年世界银行对各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测算,⑥中国仍然处于较为不开放的第三等级(第一等级为开放度高、第二为较为开放、第三为较不开放、第四为封闭的经济体)。这就是CEPA实施10年以来,虽然香港与广东之间的服务贸易总量有极大的扩展,但是目前为止,两地服务贸易的总量不到广东贸易总量的10%,远远低于全球20%的水平的原因。CEPA事实上并没有极大地消除服务贸易的制度性障碍,减低港澳服务商进入的高昂交易成本。

       二是文化、制度的距离远没有拉近。粤港澳地区在过去的经济合作虽然已经拉近了经济的距离,这个经济效益是可以度量的。但是文化、制度的距离远没有拉近。而这些距离与差异的消减,所带来的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将是巨大的,远远超出经济效益。事实上,CEPA实施10年,粤港澳地区各方仍然没有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两地文化、市场经济制度距离效应的消减上,导致最有成效的CEPA效应仍然更多地停留于内地旅客的自由行。港澳经济近年来更逐步走向全面依赖、争取内地送上门的利益安排之路。并由此形成自由行经济,更强化了香港地产经济独大的单一性与澳门博彩一业独大的结构性失衡,从而迅速推高了港澳两地的租金成本,恶化了港澳本土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内地人员的大量进入,放大了香港与内地商品价差的制度套利效应,放大了澳门博彩制度套利效应,其结果是,港澳两地分别成为了内地的“大卖场”和“大赌场”,且不同程度地激化了港澳与内地的文化、制度距离冲突。香港的围城心态与经济民粹主义的抬头,反过来又影响了两地的商品、人员流动(例如香港的限购与两地矛盾的出现)。这个势头如果得不到根本扭转,大珠三角都会区则必然会面临双输局面。

       为此,本文不揣冒昧,就未来粤港澳经济合作提出以下粗浅建议:一是经济合作必须寻求各方的共同利益,并使之最大化。目前粤港澳合作中,各方利益的共同点是什么,值得思考。二是经济合作必须充分反映各方的经济诉求,以及市场的导向,而非由单方的政府行为来推进。诸如合作平台、服务贸易自由化等,均不能仅由一方的政府决定与判断。三是在目前利益出现分化的现状下,经济合作必须关注利益的协调,力求使合作达致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四是在经济合作中必须注重不同的制度、文化的差距,并且通过各种努力不断地缩小其差距。

       注释:

       ①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第57号专题报告书》,香港: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2011年,第2页。

       ②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制造——香港工业的挑战与机遇》,香港:香港工业总会,2007年,第35页。

       ③2001年中国入世之前后,以香港总商会为代表的香港工商界,多次向中央政府提出签订区域性自由贸易的协议。

       ④智经研究中心:《十二五期间广东经济结构转型与香港的机遇》,香港:智经研究中心,2011年,第44页。

       ⑤潘卡吉·盖马沃特:《下一波世界趋势》,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年,第53页。

       ⑥此次测算以服务资本进入作为衡量标准。参见Stephen S.Golub,"Openness to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Services:An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Analysis",The World Economy,vol.32,no.8(2009),p.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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