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教师资格更新制度_大学课程论文

浅析日本教师资格更新制度_大学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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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59.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07)02—0077—04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职业资格认定制度,也是教师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是世界上较早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国家,其完善的教师资格制度,为日本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教师,对日本的教育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进入21世纪后,日本教育面临各种危机,日本人民对教育、教师的信任感发生了动摇,对教师资格制度的作用产生了怀疑。为此,近年来,日本政府为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教育,满足人民对教育日益高涨的要求,在全国展开了关于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资格更新制的导入问题的大讨论。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简称中教审)教员养成部会在征询各方意见后,于2005年10月21日审议报告中,肯定了导入教师资格更新制(简称更新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更新制的具体设计方案。

一、日本教师资格制度的沿革

日本教师资格制度是以1949年制定的《教育职员资格法》为依据而建立起来的。根据1949年制定的《教育职员资格法》规定,师资培养在大学进行,毕业于设有师资培养课程的大学的学生,只要修满规定科目学分,就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1] 因此,日本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以“大学培养师资力量”和“开放制的师资培养”为基本原则的,其目的是吸引即具有高度专业知识又具有广阔视野的人才从事教育工作。该制度的实施,为日本培养了许多高素质的教师,也为日本学校教育的普及、充实和战后的日本社会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但是,1980年代,日本教育病理现象的表面化和整个世界教育环境的变化促使日本进行第三次教育改革。1988年日本文部省对《教育职员资格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修改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把原来的1、2级教师资格证书改变成3级制教师资格证书,3级制教师资格证书是指修完研究生课程为基本资格的专门教师资格证书、大学程度毕业的1类教师资格证书和专科程度毕业的2类教师资格证书;其次,为录用社会人员,创设了特别外聘教师制度,该制度认可对无教师资格人员的录用;再次,增加在大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所需的专业科目和学分。[2]

尽管1988年改进后的教师资格制度比以前完善了许多,但在实施过程中,其不适应社会及其教育发展要求的一面也引起了日本政府以及教育界的关注。同时,由于从1990年开始,伴随着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的教师教育改革,日本也掀起了新一轮的教师教育改革浪潮。

1996年原日本文部大臣奥田干生向日本教育职员培养审议会(以下简称教审会)提出《关于面向新时代教师培养的改善方针》的咨询。1997年7月,日本教审会(第一次答复)在提出教师培养改善方案的同时,对师资培养课程以外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也提出了一些弹性措施。这表明了日本教师资格制度向着弹性化发展迈出了谨慎的第一步。2002年2月21日,教审会发表了题为《今后教师资格制度的应有状态》的答复报告,其中进一步发展和促进了日本教师资格制度的综合化、弹性化,从而形成了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

现行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根据《教育职员资格法》,对具有大学学士等一定基本资格并修满大学的教职课程所必需的学分的人员,授予终身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制度。其主要特征是:

(1)鲜明的资格证书主义[3] 色彩

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是根据《教育教员资格法》所规定的,授予各种类型的相应资格证书。这种鲜明的资格证书主义观下的资格证书制,是与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密切相关的。首先,由于教师直接接触学生,对学生的人格形成具有很大的影响。同时,由于教师负有传递知识、技能,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的公民的重要使命,因此,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阶段,配备与之相适应的教师。而相应的教师在上岗任教之前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因此,教师资格证书既有根据学校类别的分类(小学、初中、高中、幼儿园、盲校、聋哑学校、特殊学校),又在初中以及高中根据学科类别进行分类(语文、数学、理科等)。另外,还分为专修资格证书、一类资格证书、二类资格证书。

(2)综合化、弹性化[4]

教师资格制度的综合化,是指将现行的与学校类别相对应的资格证书,转化为跨越各种学校类型的综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综合化有2种情况:一是教师可以同时持有几种类型、几门教学科目的资格证书;二是允许教师资格证持有者担任多门教学科目。

教师资格的弹性化是指在遵循相应的教师资格主义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特殊的政策,如:“特别外聘教师制度”、“持有小学、初中、高中或者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即使无各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资格证书,也可以担任盲校、聋哑学校、保育学校的教学工作”、“担任盲校、聋哑学校或者养护学校或者特殊年纪的自立活动课的教师以及讲师,只需持有其中一个学校的自立活动的资格证书”等等。

(3)资格证书的多重性[5]

在日本,许多大学担负着教师教育的重任。在这些大学中,开设了类型丰富的师资培训课程,这些课程拥有教师资格课程的认定,因此,只要学生修满了规定的学分数,就获得了多种教师资格证书。由此,日本教师资格证书呈现出多重性特征。

二、日本教师资格更新制的导入

随着日本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实现让孩子们感到快乐的学校、快乐的功课、容易理解的功课成为每个日本公民的愿望,而实现这个美好愿望就必须要有高质量的学校和高水平的教师。因此,日本人民对于学校和教师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希望学校承担起传授基础知识、培养生存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的重任,希望教师既要有极高的工作热情,又要具有作为教育专家的实力和综合的社会能力。

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教育问题日益严峻,孩子们缺乏学习积极性,学习能力、身体素质下降,逃学、校内暴力时有发生,电脑的普及又使孩子们沉迷于虚拟世界,导致与人交往的能力下降等等。与此同时,指导能力欠缺、工作积极性欠缺的教师人数也在不断增加,这些因素使日本人民对学校、教师产生了信任危机,对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的真正价值也产生了疑问,他们普遍认为大学的教职课程存在问题,教师资格证书所保证的资质能力和社会对教师要求的资质能力存在着很大的落差。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2000年12月,在教育改革国民会议最终报告中,“更新制的可能性研究”被作为《建设评价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努力程度的体系》中的一个议题提出。2001年4月11日,原文部科学大臣町村信孝向中教审提出了咨询,主要涉及的内容有:教师资格制度的综合化、弹性化;更新制的可能性研究;促进特别资格证书的活用。[6] 2002年2月21日,中教审在广泛征询社会各方面意见后,发表了《关于今后教师资格制度的应有状态》报告,在报告中对教师资格制度的综合化、弹性化提出建议的同时,对更新制可能性问题进行了讨论。对更新制的可能性主要从“作为确保教师的适合性的制度的可能性”和“作为提高教师的专业性的制度的可能性”这两个方面进行讨论,讨论的结果是中教审认为由于教师资格制度和公务员制度的整合性、一致性,应慎重对待,暂缓考虑导入更新制。

2004年8月,当时的文部科学大臣河村建夫曾提议改善师资策略制度化,对此,文部科学大臣中山成彬表示赞成,并于同年10月26日,向中教审就更新制问题提出了再咨询,教师培养部会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组就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特别是更新制的导入问题展开了多次讨论,并于2005年8月5日提交了审议经过报告。2005年10月21日,教养部对教师教育提出了改革方向和改革的具体方案,并确定将导入教师资格更新制。

三、更新制导入方案的基本内涵

现行教师资格制度中,教师资格证书的授予只需要具备2个条件:具有学士学位等基本资格;修满教职课程所需的学分,而且现行的教师资格证书是终身制的。

更新制是指通过教职课程的培养,能够解决社会、学校教育所担负的课题,适应孩子们的变化,确保拥有不同时代所要求的、作为教师所必备的资质能力,而对教师资格证书定期进行必要的更新的制度。

导入更新制后,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第一,修满教职课程学分后,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师适合性基本准则,各大学教职课程委员会(暂命名)给予评定。如评定不适合,将不授予教师资格证书;第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后,每隔10年,有义务接受一定的听课学习,然后,教育委员会进行评定其适合性。如果没能更新,教师资格证书失效。

教师资格证书一经授予,便有10年的有效期,满10年时,进行第一次更新。在第一次更新时,要求有效期限快到的前1—2年内,接受、完成资格更新讲习的20—30课时。资格更新讲习有以大学为主体开设的讲习、也有在大学参与或与大学合作的前提下,由教育委员会开设的讲习,这些讲习都要得到文部科学大臣的认可。要根据其在有效期限内所接受、完成的指定资格更新讲习,以决定是否给予更新教师资格证书。如无法达到更新条件时,教师资格证书失效。但是,如果接受、完成了资格更新讲习和含有同样内容的讲习,即使教师资格证书已失效,也可以申请重新授予。教师资格证书在第一次更新后,又有10年有效期,然后进行第二次更新,即每隔10年更新一次。[7]

除教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外,更新制还涉及到更新的条件、资格更新讲习、教师资格证书的失效、教师资格证书的再授予、不同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更新处理、对拥有多种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的更新办法、对现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在职教师的更新处理等。但更新制中许多细节问题有待进一步讨论决定。

四、更新制导入的意义

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在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中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只要在大学里修满教职科目的学分,就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对教师所要求的能力的教育内容等不够明确。而且,由于科学技术、社会文化的迅猛发展,IT的发展和随之而来的知识爆炸,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等,都要求教师不断更新专业能力,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以便更好地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日本政府为解决指导能力欠缺的教师人数增加等教育问题,提高对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可程度,树立人民对教师的尊敬和信赖,对现行教师教育进行改革,导入更新制具有其重大意义。

日本从更新制的可能性研究的提出到今年的更新制的导入确定,历时5年之久,获得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导入更新制,在师资培养上加强了实践能力和资质能力的培养,提高了获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条件,能切实地抓好教师的上岗关。在教师资格证书上设置有效期限,能改变教师对工作的认识,促使教师不断进行学习进修,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指导技能,更好地适应教学工作。更新时,设置更新条件,能使具有较长教龄的教师获取最新知识的更新,同时,剔除部分不合格教师。因此,总体来说,更新制的导入将全面提高教师的素养,并减少不合格的教师人数,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

不过,日本在就更新制的可能性问题讨论期间,来自教育界的反对呼声也颇为强烈,据全日本教职员联盟的调查统计表明,有53.1%教师认为没必要导入更新制,其理由分别是“只导入更新制无法对付缺乏指导能力的教师(32.0%)”、“应该努力充实第10年进修等现行制度(29.9%)”、,“为更新进行新的进修,会增加教师负担、减少跟学生的接触(24.8%)”。[8] 因此,日本中教审一再强调导入更新制,要努力获取教师以及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人的理解,要使教师们认识到更新制是让教师获得人民的信赖的重要政策,通过充实的教育活动对教师自身也是具有很大意义的。

更新制的导入是日本对教师培养、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重要方案之一,其牵涉面相当之广,必须让日本都道府县的教育委员会、学校、教师以及相关的行政部门充分了解更新制导入的目的和内容,取得日本全国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只有这样,学校才会积极地着手准备资格更新课程的开设,教育委员会才会积极地对教师资格管理制度进行整顿,人民才会积极地投身于教师行业。也只有这样,更新制的导入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使日本的教师培养、教师资格制度改革顺利地得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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