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建设调查_社工论文

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工论文,厦门市论文,队伍建设论文,人才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89X(2011)02-100-08

“村改居”不单意味着居民身份的变化,也不只是从村民委员会到居民委员会名称的变更,而是城市化进程中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和公共服务模式的转换。“村改居”后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凸现,服务对象也由原住民转变为社区全体居民。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质量越来越高,因而迫切需要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承接这项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2009年4月,我们就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了调查,在深入访谈和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回顾“村改居”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历程,梳理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和面临的问题,并就其规范化建设提出建议。

一、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回顾

(一)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缘起

厦门市“村改居”试点工作始于1981年。当时由于经济特区建设的需要,将“湖里生产大队”改为“湖里社区”,揭开了“村改居”的序幕。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2003年,“村改居”工作在全市铺开,在厦门市第一次召开的农村城市化现场会上,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农村城市化要实现“居民社区化、就业非农化、资产股份化、福利社保化”的基本要求,这为厦门市的“村改居”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至2007年,厦门市“村改居”的社区共152个,21.4万农村人口转为城市居民(见表1)。

撤村设居以后,如何加强社区建设,把“村改居”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面前的一项严峻的任务。[1]1因为“村改居”改变的不仅是居民的户籍,还意味着经济产业、生活方式、治理方式的转变。“村改居”后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一方面,社区居委会不能继续用村委会的理念去治理“村改居”社区;另一方面,“村改居”社区也不能简单套用城市居委会的运行模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村改居”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的。

(二)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举措

为了提高“村改居”社区“两委”成员的业务素质,厦门市民政局、各区政府及其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市社区建设促进会(现更名为“社会工作协会”)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围绕“村改居”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内容展开。

1.“村改居”社区组织建设。社区组织是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载体。“村改居”后,各社区立即着手成立了社区党组织,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成员,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03年,市政府以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班子的建设。在制定换届选举方案时,根据实际,一般采取户代表或全体选民选举的方式,扩大了基层民主。市民政局提出“村改居”社区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切实把那些觉悟高、思想素质好、年富力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群众基础比较好、在居民中有一定威信的优秀人才选进班子。[1]32008年开始,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厦委发[2008]10号),为建立以社区为主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体制,在社区设立社区工作站,建立社区工作站的工作机制。工作站设站长1人,一般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站长2~3人,一般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市统一招考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和有关部门聘用的人员组成,通过社区工作站的工作,履行政府部门涉及居民利益的部分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村改居”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对于“村改居”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社区工作者培训阶段。从2002年底至2004年,市社区办牵头举办4期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开设社会学概论、社区工作、社会工作实务等8门课程,聘请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的教授和讲师授课,累计360学时,有1130名社区工作者通过考试并获得结业证书,占应培训人数的98%以上。培训后考试合格者领取“社区工作者”资格证,开始实行持证上岗。

第二阶段: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阶段。2008年,我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出台,社会工作者首次被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范畴。厦门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厦门市社会工作协会与集美大学、厦门大学联合举办了2期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每期各分中级和初级两个班次,效果显著。至2009年,厦门市已有530人通过资格考试,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425人,社会工作师105人②,通过资格考试和培训,厦门市“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的一些社区工作者理论水平得到了提高,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建”的目标。

第三阶段:规范化分级推进阶段。2008年开始,厦门市将强化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开设社区工作培训班的同时,市民政局还组织两期“村改居”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学员到市示范社区挂职学习的活动,使他(她)们得到锻炼和提高。[2]32009年,市民政局提出关于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探索对符合条件的‘村改居’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以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为主的职业资格教育培训”③,并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做出了具体化的规定。在2009年,全市共举办了25期,1 500人次参加了“村改居”社区干部培训班,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此外,在集美区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村改居”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培训班,共有87人通过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心理学、社区工作方法等6门专业课程考试,获得资格证书,为今后“村改居”社区工作者的资格培训探索了途径,总结了经验。[2]2

二、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一)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

1.“村改居”社区工作人才队伍现状。厦门市的“村改居”社区主要分布在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课题组以上述4个区的104个“村改居”社区为抽样框,以15∶1比例进行等距抽样,确定后埔社区、叶厝社区、五星社区、霞阳社区、温厝社区、第一社区、内林社区等7个“村改居”社区为调查对象。2009年8-11月,课题组通过对7个社区的实地调查,得到第一手资料,现对所调查社区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状分析如下:

(1)年龄分布状况较不合理,45岁以上人员的比例偏大(见图1)。所调查的“村改居”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年龄分布较不合理,其中20-35岁的占25%,36-45岁的占30.4%,45岁以上的占44.6%,形成老、中、青人员的倒梯型。45岁以上的人员多数是村委会干部留任至今,这种格局虽然有利于在“村改居”过程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平稳过渡,但也可能成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开展的障碍。

图1 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分布状况

(2)学历分布状况不均,学历层次偏低(见表2)。所调查的“村改居”社区工作者在学历分布上多数为高中(占46.4%)和初中(占44.6%),与社区建设的要求差距大,学历层次亟待提高。调查发现,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社区工作人员对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重要性和社会工作的认同度较高,学历在初中及以下者虽不否认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重要性,但认为工作经验和人际关系在工作中可能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对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和服务开展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在学历分布和学习积极性上,岛内和岛外的社区也存在差异,岛内社区和集美区的社区工作者学习积极性较高,通过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途径提高学历水平,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的人数较多。

(3)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性别比例失调,男性多于女性(见表3,图2)。不论是成熟的城市社区居委会还是“村改居”社区居委会,性别比例失调都是普遍现象。与城市社区居委会不同,“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中男性占多数(占71.4%)。在所调查的社区中,仅有五星社区居委会的女性工作人员多于男性,男性社区工作人员担任社区居委会重要的工作,社区居委会的书记和主任之职均由男性承担;女性多数承担计划生育、团建等工作,这种状况也许会造成社区建设中缺乏性别视角、女性参与不足的后果。

2.“村改居”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在厦门市“村改居”社区建设中,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主要有:

(1)政策和制度是“村改居”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保障。厦门市政府、市民政局从2003年开始探索提高“村改居”社区干部的专业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多次请专家、学者和社区工作人员参与讨论,先后通过了《关于开元区、思明区、湖里区农村实施“村改居”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2003]148号)、《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07]1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就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经济待遇、专业培训等做出规定,从政策上为“村改居”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能人治理”是“村改居”社区治理的现实选择。在“村改居”社区调查的过程中,课题组发现,现任的社区居委会书记和主任大部分是村委会时期留任下来的,有的甚至是在“人民公社”时代就担任村干部。他们工作经验丰富,经济地位居于社区的中上水平,在居民中有威信,是居民眼中的“能人”。在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过渡阶段,由于社区工作涉及集体资产分配问题,多数居民相信有能力、有经济实力、说了话管用又无私心的干部才能处理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将棘手的问题“摆平”。在向成熟的城市社区过渡的“村改居”社区,“能人治理”有其现实合理性。

(3)职业化、专业化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调查发现,“村改居”社区的两委干部尽管已有一些专业知识的培训,但总体说来,还普遍缺少对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专业方法的掌握。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制度后,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多数没有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背景,对专业化的社区工作方法并不熟悉,无法有效地开展社区工作中的专业性服务,难以按照社会工作的专业精神在社区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只能做某一方面的政府服务,主要包括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和残疾人服务,扮演的角色是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的办事人员,而不是社区社会工作者。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村改居”社区建设的推进,居民将对社区工作人员提出更多更高的专业化服务需求,职业化、专业化是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

(二)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通过实地调查,我们发现,当前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面临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1.付出与待遇的差距使得社区工作者岗位吸引力弱化。“村改居”后,原有的社区两委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工作要求提高了,工作内容也发生了改变,由原来的集体资产管理、带领村民致富转向为服务居民。社区工作者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比村委会时期更多了,但多数还是领街道或社区的补贴,有的反而比村委会时期下降,这种状况难以吸引原来的社区精英全身心投入新角色的工作,甚至把社区工作当作“副业”来做。在我们走访调研中,有的“村改居”社区的主任就直截了当地说:“我自己有企业,做居委会书记是居民选举的,不是我自愿的,我没有贿选,我在选举前还给居民说不要选我。居委会书记和主任一个月的工资是1 050元,委员只有900元,真是太少了,不要说养家,就是自己都养不起。”(W社区主任,按照规范要求,隐去了访谈对象所在的社区及其姓名,以下同)

2.部分社区工作者和政府官员思想观念尚未转变,难以适应“村改居”社区建设的要求。一些“村改居”社区挂牌后,名称上成为城市社区,但工作方式、管理方式尚未有实质性转变,社区“两委”对如何加强“村改居”社区建设,思路还不很清晰,相当数量的“村改居”社区依然按照村委会的方式来管理,缺少对弱势人群、生活困难居民和外来居民的关注和帮助,难以适应“村改居”社区建设的要求,更难以进行开创性的工作。思想观念尚未转变的不只有部分社区工作者,还有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在对待“村改居”社区的具体政策和态度上,区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官员往往不能给“村改居”社区与成熟的城市社区以平等的待遇。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村改居”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尚未纳入市政管理的范围,在村委会时期有村财政出资,改制后村财分离,成立股份公司,有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只得由居民集资解决,路灯不亮、道路破损困扰“村改居”社区工作者。政府没有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为“村改居”社区划拨办公经费和提供办公用房,也没有为“村改居”社区新老居民提供城市居民所应分享的公共服务。调查还发现,各级与农村工作对口的政府职能部门大多凭着惯性处理与“村改居”社区的工作关系,使得居民和居委会工作人员感受到“原来村民该享受有的优惠没有了,而城市居民该受的处罚却都有了,特别在计划生育工作上面临极大的压力”。(W社区主任;C社区书记)

3.“村改居”社区中专业性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尚未开发。“村改居”社区中都设有社会工作站,但工作站的工作主要是三项,即劳动保障、残疾人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相关服务人员虽然是社区专职工作者,但管理分别归属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残联和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也就是说,他(她)们的工作主要是承接政府在社区定位上面向居民的几项公共服务,而以专业化的助人服务为特征的社会工作岗位没有设置。目前,厦门市“村改居”社区尚未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专业性的社区社会工作大家还比较陌生。

以下是我们访谈中一些社区“两委”成员的一些有代表性的看法:“社会工作站没有做服务,我们日常的工作还忙不过来,哪有时间(服务)?那些社区专职工作者又不是我们管的,谁给他们发工资,他们就听谁的。”(H社区副主任)“居民也要服务啊,但我们没有人也没有时间做,社区的工作太多太杂了。”(Y社区副主任)对社区社会工作不理解,还有利益和情感方面的原因。社区两委成员几乎都是“本地人”,他(她)们任职的初衷是担任管理村民的“村干部”,带领村民致富,是为“自己人”服务。“村改居”后,“村民带头人”的角色定位发生了变化,社区发展需要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村改居”社区的一些“两委”成员并不接纳这样的改变,而认同传统的观念,即是“村干部”而不是“服务者”。许多接受访谈的社区工作者认为工作方法没有变化也不需要变化,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实施难以在短时期内成为现实。“社会工作是外国的东西,我们的工作基本上还是原来的工作,外国的社会工作虽然好,但现在在我们这还用不上”。(W社区书记)“社会工作的那些事我们原来就有做,比如谁家有困难就去慰问,居民想生活得更好些,主要是经济上好些,让他们开会都要给钱,居委会不去赚钱,怎么召集居民啊?!我们不像纯居民社区,我们还是有老观念的”。(W社区书记、主任)

4.社区建设的“行政化”色彩和“家文化”传统不利于社会工作专业的社区介入。社区建设的“行政化”色彩抑制了专业社会工作在社区的发展空间。传统村委会的职能主要是管理本村事务,既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又是集体经济组织,还是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的准行政组织。行政、经济、社会管理合一,行政色彩比较浓厚。而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职能主要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更为突出的是其服务职能,但现实生活中却承担了大量的行政性工作。至于“村改居”社区,协助政府征地、拆迁的任务更为繁重。由于“村改居”社区是在农村社区基础上改制而成,基本上保持了原有的居住格局。“本地人”是一个家族或几个家族的成员,居委会工作人员也是家族成员,“家文化”成为联系居民的一条重要纽带,但这也阻碍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介入。因为对“外地人”或“外姓人”的不信任,一些“本地人”不愿接受他们的服务,也更不可能把选票投给他们。遇到居民纠纷,一般会找村委会时期的干部帮助解决,而不会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不是我们,那些专职工作者去做调查都很难,我们社区有两个考过社会工作师的,但如果她们到居民家里,可能别人都不会开门”。(H社区副主任)“社会工作当然要专业化,但还要有几年的适应期,那些社会工作师要我们带,我们老了,不想考了,大学生来也要几年,要等居民接受他们才可以工作”。(H社区书记)

综上,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已经开始。但由于历史、经济、传统文化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人才队伍建设尚未被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所接受和认同,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滞后于社会发展进程,因此,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成为大势所趋。

三、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工人才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村改居”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既有相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在政策和制度设计上,既要考虑“村改居”社区与农村社区的历史连续性,又要立足于城市化发展的高度进行一体化的规范建设。对于厦门市这一农业产值占总产值不到4%的经济发达城市来说更是如此。基于对厦门市“村改居”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与问题的分析,我们从4个方面就厦门市“村改居”社区工作人才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提出建议。

(一)开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

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始逐步取代传统的“村两委干部”并设置了社区工作站的新形势下,要将目前“村改居”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中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进行管理。在一些条件成熟的“村改居”社区,还可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以改善和优化现有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结构,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随着社区建设的推进,探索将社区工作的内容进行必要的分解和归类,根据需要和实际条件在社区工作站中逐步设置以专业化助人服务的岗位即社区社会工作岗位,招聘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助理社工师、社工师)且符合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根据职位需要减免笔试程序),或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聘素质高且留得住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培养和造就一支专业化、年轻化、职业化的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区社会工作者的职责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遵循服务社会、服务他人、助人自助的基本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及手段,联系社区共建单位,参与社区社会保障法制、卫生健康、文化及社区协调等事务管理,为社区和自然人提供社会福利、社会慈善、社会救助、残障康复、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服务、卫生服务、司法矫治、心理疏导、矛盾调处等专业服务。考虑到当今我国大陆社区建设的实际,社区社会工作者初期应兼顾行政性与专业性,逐步走向专业化。在这方面,深圳市的经验给我们以有益启示。在2008年10月发布的《深圳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方案(试行)》中,要求每个社区工作站在员额内,配备1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工作人员,即“一站一社工”,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深圳还拟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机制。按照职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相对应的原则,将社工职位分为五级十三档。专业化是今后厦门市社区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发展方向,因此,对“村改居”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各区要分期分批组织社会工作专业资格培训和考核,其合格者逐步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管理。

(二)抓好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提高“村改居”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村委会和居委会在工作职能、公共事务管理、执行的政策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村改居”后,要把“村改居”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参照城市社区管理制度加强对“村改居”社区工作者的管理,“村改居”后的社区虽然还具有农村社区的某些特征,但又需要按照城市社区的要求去逐步建设,社区工作者要适应这一转变的需要,就要适时进行培训。市、区两级民政局除了要抓好刚完成“村改居”后由“村两委干部”转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的入职培训外,还要抓好社区工作者的定期培训工作,统一安排和部署,突出重点。[3]具体培训任务交由厦门市业已成立的“厦门市社会工作协会”或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合作承办。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聘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学者、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者讲课,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培训教育效果。考虑到“村改居”社区的实际,参加培训的成员须是本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年龄男性为50周岁以下、女性为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通过岗位资格培训,经过考试合格的颁发培训证书。针对当前“村改居”存在的问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社区工作者进行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帮助其掌握社会工作价值观、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确立专业认同,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也帮助社区“两委”成员运用自治协商的办法及时妥善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增强自我管理的能力。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2008]10号)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村改居”社区也要按照这一规定来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的培训工作。同时,要动员社区工作站和社区“两委”成员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以实现“村改居”后社区公共服务对社区专职人员素质的新要求。

在对社区工作者的激励和督导方面,以往主要运用考核、评议、奖惩等措施来实现管理。目前,厦门市将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工资设定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党组织副书记和居委会副主任、社区“两委”委员、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五个层次。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实行全市统一的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奖金和津(补)贴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行专业资格津贴制度,对获得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工师执业资格且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分别给予每月200元和100元的补贴。这些措施有其积极的效果,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的管理和激励机制。从长远发展角度看,是要在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社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职务等级制度,形成从低到高依次向上发展的职位等级,按职位定薪酬,使之能够有良好的升迁渠道,逐步提高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激励专业社区工作者长久服务于社区和社区居民。

(三)整合社区工作者队伍,积极推进和建立与“村改居”社区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由于城乡二元分割,社区公共服务无法惠及农村,“村改居”以前自然不可能有社区工作者。村委会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职能,也是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但农村“两委”干部并不是专职从事公共服务的社区工作者。“村改居”后,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建设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合。要将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中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进行管理。探索整合“村改居”社区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将区各部门派驻社区的就业协管员、计生管理员、残疾人联络员等人员整合到社区工作站来,实行“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招聘、统一员额、统一待遇、统一使用、统一身份以及统一管理,可以根据需要实行“一岗多责”和轮岗交流使用。已完成集体资产改制并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村改居”社区的两委成员,享受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但“村改居”社区又有其特殊性和差异性,不宜“一刀切”。一些“村改居”两委成员是由原农村的村委会、村党支部“两委”成员转变身份而来的。他们原来都是农村的精英,多数又是致富的能人。在“村改居”之前,“两委”成员都不是专职的,除了担任村干部一些补贴外,还有其他经营性收入,后者往往还占大头。他们之所以愿意担任“两委”成员,除了村民的信任,也由于“村干部”在农村是社会地位的象征。而目前厦门市城市社区中的两委“成员”虽然实现了职业化,但收入和职业声望还不够高。如果强制性地要求“村改居”社区中“两委”成员放弃自己的经营活动实行8小时坐班制,这是不现实的。调研中某“村改居”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明确表示:“如果非要我坐班,那我就不干这个主任或书记了,谁愿意干谁干去。”比较可行的做法是:社区“两委”成员与社区工作站分设,社区“两委”成员可不要求一律职业化,而在社区工作站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完成政府交办的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为社区居民提供准公共服务和专业性的社会工作服务,今后条件具备时还可以设社工岗位。

在试点的基础上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探索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社会工作发展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的基层工作机制。就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而言,要转变观念,在指导社区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深刻认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厦门市召开的全国城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中曾指出:“社会工作是被许多国家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种现代管理和服务制度。在城市社会管理与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有利于发挥社会工作人才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方面的优势,协助居委会做好有关社会管理和行政事务,妥善处理居民自治、行政管理与专业服务之间的关系,恢复和发展社区自治功能;有利于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宣传倡导、组织动员的专长,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发挥社会工作人才活动特长,推动社会组织建设,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有利于发挥社会工作人才柔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城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城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提升城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4]厦门市于2009年3月成立了“厦门市社会工作协会”,湖里区又是第一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试点地区。近两年来,湖里区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区和街道分别成立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机构,不仅成立了社会工作者协会,而且制定了社会工作者职业守则、社区社会工作者考核办法等政策,开始着手建立职业管理制度,加强了社会工作者行业管理和服务。我们要利用这一发展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从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的要求,积极探索解决社会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制定加强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意见,健全相关配套政策,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加强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合作,实现专业提升、人才培养、基地单位建设的良性互动

发挥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社会工作教育和科研资源比较集中的优势,加强与两校社会工作专业和教师在人才培养、专业督导、实习基地建设以及创办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等方面的合作,邀请两校专家学者参与厦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的策划和设计,其主要任务有:一是对厦门市社区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进行跟踪调研,开展决策咨询,参与相关策划,撰写调研报告,对社区服务、社区照顾、社区教育、社区调解、社区矫正以及社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计划进行督导,参与社区工作项目的评估,及时帮助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诊断和处理。二是运用督导资源,推动厦门市社区社会工作者与国内社工、港澳台地区社工的专业交流,建立与全国及省内相关机构的联系。三是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合作,在选择几个基础较好的社区共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基地,既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也通过基地的平台建立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常态化的工作联系机制,以实现教育界与实务界共同推进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局面。

注释:

①数据来源:厦门市民政局2005年、2007年汇报材料。

②数据来源:厦门市民政局政治处。

③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社区办.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厦民[2009]116)[G]//厦门市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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