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中的“知识、情感、意义与行为”_道德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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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中的“知、情、意、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德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青年寄语

对大学生而言,无论是思想品质,还是道德品质,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一个“知→情→意→行”的发展过程。知、情、意、行作为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基本要素,它们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其中“知”是基础和前提,“行”是目的和归宿。而要完成由“知”到“行”的转化,离不开情感(“情”)和意志(“意”)的作用。因此,我们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就是培养他们知、情、意、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注意提高大学生的知识,还要注意陶冶他们的情感,锻炼他们的意志,引导他们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有意义的活动,听其言,观其行,做到言行一致,身体力行。

“知”,就是对道德知识、道德观念的认知。这些知识必须通过教育者的传授,才能为学生所获得,学生不可能自发地懂得,也不可能自发地形成正确的观点。这就要求在思想品德知识的教育过程中,除了要求学生了解基本原理外,还要求他们对是非、善恶、美丑、好坏能够认识并能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使他们对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个人或少数与社会之间关系有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

“情”是指道德情感。从心理学角度来看,道德情感是一种潜在的激发力量,是产生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力。道德认识只有同道德情感相结合,才能伴随着道德意志产生道德行为,道德情感是道德品质形成的第二重要因素。一个人仅仅懂得了道德原理,这还不够,还是停留在理论上的认识,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还要对学生进行道德情感的教育。因为,道德情感是关于一个人在道德方面的爱憎、好恶、追求或舍弃、赞成或反对等的外在表现。一个人仅有道德知识而无道德情感,这种道德认识往往不能付诸实践而转化为道德力量。

“意”,是指道德信念转化为道德意志,亦即某些思想和道德信念已成为人们的信仰和人生所追求的崇高理想。激发道德情感,有时并不十分困难,而要把道德认识靠道德情感的作用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就必须有巩固的道德信念。道德意志是在道德认识、道德情感的基础上向行为推进的动力形式。没有这一下决心、定目标、奋勇前进的一股劲头、气势、毅力、步伐,道德品质的形成也是不会持久的。

“行”则为道德行为。一个人的道德行为是指其在一定道德意识的支配下所表现出来的有利或有害于他人或社会的实际行动,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外在表现,而道德品质实际上就是道德行为的长期积累和凝聚。一般说来道德动机与行为效果应该是一致的,但有时由于大学生不善于规范自己的行为,也可能产生两者的不一致。这就是所谓的“知行脱节”的问题。心理学研究表明,大学生的“知行脱节”,存在着比较复杂的原因,有的是由于其年龄特征、社会阅历、理解水平的限制所产生的,有由于大学生认识的盲动性、情感的冲动性所造成的,还有的则是由于思想品德教育中的形式主义、空洞说教造成了学生的言行不一。这就要求我们应该多组织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明辨是非,升华道德认识与情感,并通过典型事例使学生了解行为的结果,逐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从而达到“导之以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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