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美国非营利部门的特征及其存在依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特征论文,部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美国社会,很少有哪个领域能像私营非营利部门那样不为人所知,或总笼罩着一层神秘色彩。这个由数以千计的日托中心、诊所、医院、高等学校、市民活动团体、博物馆、交响乐团及其他相关组织构成的私营非营利部门,早在一个半世纪前,就曾引起法国学者托克维尔(Alexis de Toqueville)的高度评价,并把它看作是美国政治经济生活最具特色、最为重要的特征。遗憾的是,尽管美国一直保持着慈善捐赠的传统,但大多数美国人对这一部门知之甚少,甚至连它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如果从新闻报道或政治辩论的“焦点话题”来评判,非营利部门似乎在六七十年前就已从美国的历史舞台上消失。与此同时,公众和学术界的注意力则都集中在政府政策及对外扩张上。
然而,从实际情况看,在美国民主历史上第三个世纪开始之际,私营非营利部门至少仍如托克维尔在150多年前评论的那样,仍是美国社会中非常具有活力的部门。该部门包含许多在美国社会中最具声望且最为重要的机构,如哈佛大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美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NAACP)等等。不仅如此,该部门还参与了许多活动,招募了数百万志愿人员,为相互帮助和向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志愿援助,为某种追求利益和信仰提供便利条件。根据1997年的统计数据,约有9000万美国人(即每两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是在非营利组织工作的志愿者,他们平均每周工作3个小时,并将志愿工作看作是追求成功、自我实现以及成为有意义的公民的必要途径。此外,这一部门的存在还为现代福利国家的发展模式提供了一个独具特色的美国“版本”,其特征在于政府和非营利部门之间存在着广泛的互动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满足公众需要。可以这样讲,如果对美国的非营利部门缺乏正确清晰的认识,那么就不可能理解今天的美国社会和美国的公共政策。
一、非营利部门的界定
从美国的税法来看,至少有26个独立部门的组织可以作为非营利组织免缴联邦所得税。互助保险公司、合作社、工会、行业协会以及慈善和教育机构都具有这种资格。其中,“宗教、慈善和教育”组织可能最为大家所熟知。这类组织包括各种各样的机构,如:博物馆、美术馆、交响乐团、日托中心、福利院、收养机构,以及为了保护农民利益、保障人权和保护环境等而向政府及私营部门施加影响的活动团体等。描述该部门的术语可谓五花八门,如非营利部门、慈善部门、独立部门、志愿部门及免税部门等。每一术语都强调了非营利组织的一些现实特征,但同时也忽略了其它特征,并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混淆视听,因而有必要予以澄清:
1.慈善部门强调的是这些组织从私人及其他组织取得的慈善捐赠。但经仔细研究将会看到,私人慈善捐赠并不是这一部门唯一甚至主要的收入来源。
2.独立部门强调的是非营利组织在政府和私营企业领域之外充当“第三力量”的重要作用。但在调查分析后也会看到,这些组织根本称不上“独立自主”。在财务方面,它们严重依赖政府和私营企业。
3.志愿部门强调的是志愿者在部门的管理和运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但这一部门里组织的绝大多数工作不是由志愿者而是由受薪员工来完成。
4.免税部门强调的是这一部门里的组织可以免缴联邦所得税及多数州或地方的财产税这一事实。但它首先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哪些特征可以使组织具有这种资格?此外,把美国的情况同其他国家相比较也没什么益处,因为它太具“美国特色”了。
5.至于非营利部门,尽管学术界通常使用这个字眼,但它不是没有问题。这一术语强调的是非营利组织的存在不是为了给所有者创造利润这一事实,但我们也了解到,这些组织有时是赢利的,即在财务年度内其收入要大于支出。
尽管慈善部门与私营非营利部门这两个术语经常交替使用,但实际上其中的一个只是另一个的一部分而已。私营非营利部门指的是这样一群组织,它们由私人组建,但却是为公众利益服务,如发展卫生保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等。构成非营利部门的有数以千计的日托中心、私立医院、大学、研究所、福利院、社会服务机构、就业培训中心、博物馆、美术馆、交响乐团、动物园、行业及专业协会等。
慈善部门是为公众利益而进行的时间捐赠或价值(金钱、安全、财产)捐赠的各种组织所构成的部门。因此,慈善捐赠是非营利组织收入的一种形式,故许多非营利组织把募集慈善捐赠作为主要目标。而事实上,这类组织不是非营利组织的唯一类型,私人慈善捐赠也并非非营利组织唯一的收入来源。
那么,构成非营利部门的非营利组织有哪些共同之处?这一部门有哪些鲜明特征?我们认为,下述几点尤其值得注意:
1.正式组建,即非营利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是制度化的。纯粹非正式的临时性集会不能认为是非营利部门的一部分,尽管它们在一些人的生活中特别重要。同时,非营利部门可能包括那些不是正式组建的组织。然而,典型的情况是,非营利组织具有像公司一样的法律地位。这种地位使得非营利组织可以以法人的身份订立合同,同时可以使管理者不会因承担组织的义务而承担个人财务责任。
2.私人运营,即在机构上与政府相分离。非营利组织既不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也不接受政府官员指定的董事会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接受政府支持。此外,政府参加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的现象直到19世纪七十年代才开始出现,但非营利组织在基本结构上仍是私营机构。
3.非营利性,即设立组织的目的不是为所有者创造利润。非营利组织在某些年度可能会获得一些利润,但这些利润必须用于执行机构的使命而不能由所有者分红。这就将非营利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另一部分——私营企业——区分开来。
4.自我管理。非营利组织有自己的内部管理程序,它们不受外部实体的控制。
5.志愿参与,即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志愿参与,无论是在组织任务的实际执行上还是在其事务的管理上。最典型的形式是志愿董事会,但志愿者职员的应用也很普遍。
6.致力公益,即非营利组织服务于公共目标,并以提高社会福利为己任。
二、美国非营利部门存在和发展的依据
为什么非营利部门能够在美国及其他国家存在?为什么这类组织会在过去出现?国家为什么要给予这些组织特殊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我们认为,要回答上述问题,必须考虑下面五个主要因素。
1.历史渊源。非营利组织的产生有其历史渊源。在美国及其他一些国家,社会的形成要先于国家。也就是说,先于政府机构形成的社区要帮助处理他们共同存在的问题。开始人们不得不自行解决这些问题,但后来发现同其他社区联合起来成立志愿组织来做这些事对他们更有益处,于是产生了志愿防火组织、学校、收养机构及其他组织等。即使在政府成立之后。美国人也愿意继续利用这些组织,因为他们害怕君主制和官僚主义的沉渣再次泛起。因此,人们仍然依赖自己,直到他们认为政府帮助是必要的。一旦这些组织建立起来,即使政府进入了历史舞台,它们仍然继续下来,并且经常帮助政府实现其使命。
2.市场失效。除了历史方面的原因,市场经济制度的内在局限也促成了非营利组织的创建。经济学家称之为“市场失效(Market Failure)”。市场在分配个人消费的物品(如鞋、汽车、衣服及食品等)时是有效的。对上述物品,市场上消费者的选择可以告诉生产者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以及在此价格下可以售出的产品数量。但对于那些只能集体消费的物品,如清洁的空气、巩固的国防、安全的街区等,市场是无效率的。这些所谓的公共物品存在严重的“搭便车”现象,因为一旦这些物品生产出来,每个人都可以从中受益但却无需支付任何成本。因此,让他或她的邻居来负担这些集体物品的成本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利的,因为他或她无论付费与否都可以享用些物品。然而,因为每个人都会这么想,因此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这些公共物品生产得很少很少,从而每个人的福利都受到损害。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就需要建立一些非市场机构,而政府就是其中的一种。通过向个人征税,政府可以强迫每个人都来分担公共物品的成本。克服市场失效的另一种机构是非营利部门。非营利组织可以使一些个人把他们的资源汇集起来生产他们所希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保证大多数国民都来分担这些成本。这种情况是能够发生的,例如当某一特定群体拥有其他群体所不具备的文化、社会和经济特征或利益的时候。通过非营利组织,这类群体能够提供他们所希望的公共物品。
3.契约失效。当服务的购买者与消费者并非同一个人或组织的时候,另一种稍微不同的市场失效就会发生,经济学家称之为“契约失效”(Contract Failure)。例如在私营小型医院里,消费者经常是那些只有有限选择机会或区分产品能力的老人,但购买者却是他们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自己不能评价服务满意性的购买者就会寻求市场机构的替代者,一些他们能够信任的供应商。而由于非营利组织的存在不是为了营利,因此消费者的明智选择就是与非营利组织打交道。
4.政府失效。之所以会存在一个强有力的非营利部门,第三个原因来自于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供应者本身所具有的先天缺陷。首先,即使在资本主义民主化程度很高的美国,很难让政府去克服“市场失效”,因为政府的行动要求多数人的支持。通过成立非营利组织,较小的群体就可以影响其他群体的态度和需要,进而使那些他们无法确保其他群体是否会支持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即使存在多数人的支持,许多人仍倾向于使用非政府机构来提供服务并满足公众的需要,因为伴随着政府行动的通常是效率的缺乏、迟钝的反应和官僚主义。这在美国尤其突出,因为人们对政府的扩张一直抱有强烈的抵制情绪。即使是当政府资助十分必要的时候,通常的情况也是由政府提供资金,由非营利组织提供服务。这就导致了政府与非营利部门之间复杂的合作关系。
5.多元价值。非营利组织得以存在的第四个原因与这些组织的能力或他们的执行的服务职能关系不大,但同他们在提高一种关键的社会价值——自由和多元价值——中的作用有较为密切的关系。正如约翰·S·穆勒(John stuart Mill)在他的经典性论文“自由论”(On Libcrty)中所指出的那样,“政府运行在各个地方都差不多。但对于个人或志愿协会来说,他们的经历却是千变万化”。非营利组织鼓励为公众利益而着想的个人创造性,正如公司中鼓励着眼于公司利益的个人行动一样。实际上,美国社会中大多数变革都起源于非营利部门——人权、环境保护、社区安全、儿童福利以及妇女权益等。即使假设政府在满足人们需要方面比非营利部门有效率得多,美国人民仍会坚持把一个强有力的非营利部门作为自由的捍卫者和保证一定程度的多元性的机构。
6.团结一致。最后需指出的一点是,非营利部门的出现使得人们可以通过它来表达一致的观点,这在象美国这样个人主义盛行的社会尤其重要。实际上,托克维尔当年看重的主要就是这一点。他写道:“在民主国家,结社的科学是科学之母;一切其他科学进步都取决于它的进步。”之所以这么说,原因在于:“在民主国家中……所有公民都势单力薄;他们自己很难单独完成任何事,也没有人能够强迫其他人给他提供帮助。因此,如果不学会自愿地互相帮助,所有人都会变得软弱无力。”因此,需要志愿协会来人为创造那些在条件平等的情况下很难自然产生的联合行动,在致力于民主化建设的国家尤其如此。这就是为什么托克维尔认为这一现象是如此显著,以至于“在一个新诞生的机构里,如果是在法国,你会看到一个政府;如果是在英国,你会看到一位绅士;而如果是在美国,你会发现一个协会。”他还指出:“如果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们没有权利或没有欲望为政治目的而结社,那么他们的独立性就会受到极大的损害,但他们仍然可能在很长时间内保持他们的财富和爱好;考虑到如果人们从未养成在日常生活中结社的习惯,那么文明社会本身也会处于危险之中。”
总而言之,非营利组织在美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著名管理学权威彼得.杜拉克曾精辟指出:非营利组织不仅在功能上代替政府解决了许多社会问题,同时,因为非营利组织的效能是政府的两倍,也削减了政府的赤字。而且,非营利组织已成为美国最大的雇主。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也曾热情地谈到,非营利组织的重要性宛如“点亮了千盏灯光”。
事实上,在世界各国非营利组织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产业。尽管它们之间存在许多差异,但都具有如下特征:它们是正式组建的,由私人运营、自我管理、志愿参与,不以营利为目的,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非营利组织的出现虽有些历史偶然性,但它同时也有其必然的社会基础:市场在满足公共需求方面的先天缺陷,政府作为克服市场失效的唯一机构的内在局限,平等的社会成员对促进相互合作的迫切需要,以及美国社会的与多元性以及与自由相联系的价值观等。所有这些,都推动了非营利部门的发展。1996年,美国的非营利组织数量达1188510个,比1995年的1164779个增加了2%,比1989年的992537个增加了16%。研究美国非营利组织的特征及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对于完善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总体设计,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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