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补语是汉语中一个重要的句法成分_状语论文

状态补语是汉语的显赫句法成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补语论文,汉语论文,句法论文,显赫论文,成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0.“语言库藏类型学”和“显赫范畴”

      语言库藏类型学(Linguistic Inventory Typology)是刘丹青(2011)创设的一个语言类型学分支或一种研究视角,它首先研究哪些语义、语用范畴更容易语法化而进入语言的库存手段。例如,有关指称的以下几个范畴中,最容易语法化的是有定,最不容易语法化的是类指。因此许多语言有专门表示有定的定冠词,但极少有语言会有专门表示类指的类指冠词。

      (1)跨语言的入库能力等级:有定>无定>实指>类指

      根据上面这个等级,也可以推理出有不定冠词的语言必然有定冠词,但是反过来不一定。德国Konstanz大学共性档案库(The Universals Archive,Plank 2009)①第1167条就指出:

      (2)共性1167条:

      如果一种语言有语法化的不定冠词,那么它很可能也有定冠词,反之则不必然。

      其次,更重要的是,库藏类型学关注某个具体的库藏条目,即已经语法化的某个形式手段,能用于哪些语义、语用范畴。这也就是对形式和语义、语用范畴之间双向互动的强调。

      “显赫范畴”(mighty category)是用以观察语法形式对语义、语用范畴反作用的核心概念之一。同样的语法范畴,在不同语言中的使用情况会很不相同。一个范畴如果在某语言中既凸显(特征明显)又强势(使用广泛),就是该语言中的显赫范畴。各种语言中的显赫范畴是不同的,如比较级在英语里是显赫范畴,英语中下面这些比较级的用法就是汉语的比较级所不具备的(刘丹青,2011):no longer(不再)、earlier/later than X(在X之前/之后)、higher wage! shorter working time!(提高工资!缩短工时!)。这些表达在汉语中都不是由比较级所表达的。

      库藏类型学和显赫范畴的提出,为语言比较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刘丹青(2012)指出汉语的显赫范畴有话题、量词、连动结构、主次复句(相对于并列复句和主从复句)等。

      本文在刘丹青列举的汉语显赫范畴之外,再补充一个,那就是汉语的状态补语。

      1.“状态补语”是汉语中最具特色的一个句法范畴

      汉语的“补语”这一句法术语,为汉语及某些周边语言的语法描写体系所特有。虽然一般外语学界或汉语生成语法学界也把传统英语语法的complement或较少用的complementation翻译为“补语”或“补足语”,但实际上所指大不相同(吕叔湘,1979:47-49;刘丹青,2005)。在生成语法中,则主要指宾语。而这两类成分都不是汉语语法中一般所说的补语。只有黎锦熙的“补足语”跟传统英语语法中的complement一致(刘丹青,2010)。

      为了避免误会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不少学者主张在汉语语法中取消“补语”这一术语,将所谓“补语”,特别是“走得很快”中的补语所属的这一类,跟其他句法成分加以归并。较早的有Chao(1968)和Li & Thompson(1981),认为“走得很快”中的补语实际上是主要谓语。近年来有金立鑫(2009,2011)和邵菁、金立鑫(2011),认为语义上描述主语和宾语的补语可分析为“次级谓词”(secondary predicate),而修饰动作行为的补语该看作“后置状语”。而沈家煊(2010)则认为可以跟宾语合并为一个大“补语”(实际上就是把补语看作“大宾语”的一种,接近生成语法的complement)。三种处理的本质都是取消通常意义的“补语”,但是归并的方向不同,大致上分三个方向:谓语、状语和宾语。

      刘丹青(2005)的看法比较中立,认为先秦汉语中已经存在的所谓“补语”可以取消,而后来发展起来的补语就不一定了。刘文把现代汉语中的补语概括成11类:

      1)结果补语:打死、喝醉、拉长、说明白、打扫干净

      2)趋向补语:走来、躺下、开过去、提上去、爬起来、滚下去

      3)可能补语:走得远、跳不高、吃不下、说得清楚、洗不干净、装不了、填不满

      4)带“得”的副词性程度补语:好得很

      5)带“得”的谓词性情状-状态补语:唱得很动听、走得很慢、恨得要命、累得慌

      6)带“得”的谓词性结果补语:唱得哑了嗓子、累得倒在田里、漂亮得眩目

      7)带“得”的小句补语:说得大家都笑了、重得两个人也抬不动②

      8)不带“得”的副词性程度补语:好极了(忙透了、累坏了)

      9)动量补语:打了一记、说了五次、跑了两趟、输了三回

      10)时量补语:飘了三天、聊了半个钟头、住了半年

      11)介词结构补语:走在大路上、住在农村、关到监狱中、取自民间、来源于生活

      刘文认为以上第1-9类补语,在先秦汉语中都不存在。他的结论是,“即使在现代汉语中存在暂时难以简单取消‘补语’的理由,这些理由对古代汉语(主要指先秦汉语)来说也并不成立。在古代汉语中使用‘补语’这个特设的概念,是有弊无利的做法。”刘文也指出,“现代汉语所说的‘补语’类型,绝大部分在先秦汉语中尚不存在,光这一点,就使得古代汉语设立补语的必要性大打折扣。”但是他并没有否认现代汉语中使用“补语”这一术语的必要性。上述观点刘丹青(2008:72-78)有更明确的表述。

      本文主要讨论刘文所例举的第5、6、7三类补语。这三类补语的界限不是很明显(刘勋宁,2006),可以合并成一大类,一般称为“状态补语”或“程度补语”。如徐枢(1985:155-166)的八类补语中,就把这三类合并为“状态补语”一大类。本文也采用这一比较流行的术语。

      其实就其本身而言,称为“结果补语”更合适。跟前置的方式状语相比,后置的状态补语大部分带有明显的结果性质,或多或少可以解读为某种结果,如“唱得听众都跑了”、“唱得不错”等。这是很自然的,因为符合“先因后果”的时序象似性。像“唱得很慢”这样表示状态的反而是少数。传统上一般不把这类补语称为“结果补语”,主要原因恐怕是考虑到术语体系的问题,为了区别于黏合性“动结式”中的“结果补语”。在后者暂没有更好术语去命名的情况下,本文暂时把前者称为“状态补语”③。

      各种“补语”中,状态补语也的确是最能反映现代汉语特点的补语,关于补语是不是一个独立成分的讨论,主要也是指状态补语。刘文所提其余9类中,第1-3小类都是“黏合结构”,即复合词的内部成分。第4、8小类如“好得很”、“好极了”等,能产性很小,可看作特殊的熟语性表达。第9小类即动量补语,如“打了一记、说了五次、跑了两趟、输了三回”和第10类时量补语,如“飘了三天、聊了半个钟头、住了半年”,在人类语言中普遍存在;从跨语言比较的对等性原则出发,完全没有必要独树一帜地把它们称为“补语”,尤其是不应该跟“状态补语”一起归入“补语”这一上位范畴(见3.1节)。第11类,即介词结构补语,可以重新分析为“[走在][大路上]”,并且后面的处所表达是体词性的,似可处理为“动宾”结构④。

      状态补语不宜看作主要谓语,除学界已经提到的种种理由之外(如Huang,1988),这里再补充一条理由:它是一个可以无限递归的成分:

      (3)a.骂得 他 哭得 眼泪 流得 手帕 都 湿得……

      b.计划经济下,错误决策往往比正确 决策 多得 多得 多得 多……

      陆丙甫(1983)曾指出只有从属语才能无限递归,如定语里带定语的无限递归“……老师的老师的老师的老师”,宾语中带宾语的无限递归“张三知道李四认为王五主张……”。既然状态补语可以无限递归,就不如像Chao(1968)和Li & Thompson(1981)那样处理为主要谓语。可无限递归这一特点也是状态补语跟“好得很”中的补语根本的不同之处。

      处理为谓语,不管是主要谓语还是次级谓语,还牵涉到“谓语部分”和“谓语核心”的纠缠问题(陆丙甫,2008)。若把谓语理解为谓语部分,则其中可包含状语和宾语,在逻辑上就不应该把谓语和状语、宾语等同看待;而等同看待正是“是谓语还是宾语、状语”这一讨论的基础。若把谓语理解为谓语核心(词),则状态补语显然不是词,而是短语。

      归并进“广义宾语”的好处是好歹也算是核心“V得”的一个必要成分,多少具有点广义“题元argument”⑤的性质。归并进“状语”的好处是其来源是后置化、焦点化的方式状语,并且分布上的确跟方式状语对立互补,两者不能同现。两种处理的利弊不相上下。不过,这个两难处境本身就启示我们:还不如将它看作一个独立的句法成分。

      2.“状态补语”作为显赫范畴的基本特征

      刘丹青(2012)曾提5条鉴别显赫范畴的特征,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第1、2两条。我们看看状态补语是否符合这些标准。

      1)语法化程度高,包含形式“凸显”这一点。状态补语必须带明显的引出标志“得”,必须出现在所属小句的句末,语法的形式特征相当明显,甚至比主语、宾语的形式特征都明确得多,实际上是汉语中特征最明显、最显赫、最容易识别的一个句法成分。关于主、宾语的定义和范围,汉语语法学界至今无法统一。主语跟话题和处所、时位(如定指的时间表达,如“这三天”等,相对不定指的“时量”,如“三天”等而言)有纠缠。宾语首先跟主要动词后的其他体词性成分之间划界不清,有些学者认为不定指的时量、动量(合起来是“事件量”,如“看了这本书三天/三次”中的“三天、三次”)也是宾语,有些学者认为不是,也有折衷地处理为“准宾语”的⑥。相对而言,自成一个范畴的状态补语,其范围相当明确。

      2)能用来表达与其原型范畴相关而又不同的语义语用范畴,即“强势”。它们在其他很多语言中通常编码为其他语法范畴。

      例如,它的表达功能可以相当于英语中系动词后面的谓语部分。

      (4)a.他死得年轻。

      b.He died young.

      (5)a.他退休得早。

      b.He retired young.

      (6)a.他长得/出落得又高又英俊。

      b.He grew tall and handsome.

      状态补语也可以表达其他一些语言中的被动句:

      (7)a.这些内容组织得很好。

      b.These contents are organized very well.

      或者可表达其他一些语言中的“中动句”:

      (8)a.这把刀 切得 很快。

      b.This knife cuts fast.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还可以表达其他很多语言中的“致使句+结果从句”这一复杂结构:

      (9)a.我 气得 他 两手发抖。

      b.I made him so angry that his two hands were shaking.

      以上两条标准实际上就反映了显赫范畴的定义“既凸显(特征明显)又强势(使用广泛)”。此外,刘丹青的5条标准还包括以下3条:

      3)显赫范畴必须是在该形式所表达的语义中占据原型地位或核心地位的范畴。

      4)能产性(类推性)强。

      5)显赫范畴意味着它们在心理层面是易被激活的、可及性高的范畴。

      以上3条,跟前面所谈两条定义性标准密切相关,都不难理解。例如第4条,跟第2条“强势”相通;第5条,实际上是显赫范畴的认知基础,本身可以作为显赫范畴其他特征的认知解释。

      除以上这些特征之外,我们还可以补充另一个衡量显赫范畴的辅助标准,即对整个语法体系或者其他结构的影响程度(金立鑫,个人交流)。例如,汉语中很活跃和显赫的“把”字句,跟谓词性补语(不包含动量补语等)的使用有关,对汉语整个语法体系有重大影响。状态补语也是如此,如它的存在排除了句子中方式状语的出现。

      最后,显赫范畴通常跟显赫构式相关,而显赫构式能赋予构式中某些成分通常不具备的功能。如讨论英语构式语法的经典例句:

      (10)Pat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

      这个句子中的sneeze,在英语词典中均标注为不及物动词,但在这个构式中,却具有了通常不具备的及物动词的功能。

      汉语的例子有:

      (11)高(过)他三寸。

      “高”为形容词,通常不能带宾语,但在这个构式中却带了一个宾语,并且这个宾语的存在取决于后面数量表达的存在。

      (12)买/拿 他一本书。

      “买、拿”为二价动词,但是在这个构式中,增加了一个表示“所从来源”这一题元性很强的成分。这表明汉语表示“索取”意义的双宾语构式也是比较显赫的。

      状态补语在这方面也有明显表现,如可以增加动词的价数:

      (13)这瓶酒 喝得 我晕头转向。

      “喝”原为二价动词,现在增加了一个表示结果状态的补语。若把状态补语看作题元(构式的必要成分),则“喝”从二价变成三价。

      (14)这瓶酒 醉得 我晕头转向。

      “醉”原为一价动词,但“醉得”可带一个宾语加一个补语,从一价变成了三价。

      例(13)、(14)表明显赫成分状态补语跟显赫的“动得-补”构式密切相关。

      3.状态补语是汉语自然焦点后置这一特点的集中表现

      不少学者认为汉语句法形式更偏重于对语用功能的编码,即汉语语法反映了更多语用功能的规律。程度补语也是如此;虽然其核心和来源是焦点化的方式表达,但是高度语法化的结果,使其功能大大超越了方式表达,以致主要谓语动词之外的许多陈述性表达都可以编码为状态补语而达到焦点化的效果。为了更好说明这一点,以下3.1节先介绍一下汉语中句法成分更具语用基础的一般情况,3.2节再回到状态补语问题。

      3.1 汉语主语和宾语的语用特征

      类型学中一般认为原型主语是施事和话题的结合。但是汉语主语的特点是语用性比多数语言的主语更强。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汉语的主语就是话题,如赵元任(1968)。

      吕叔湘(1979)曾经举一个例子说明汉语主语的特点:主语是委员会(题元集合)中挑选出来的主席。主语是否施事并不重要,只要是题元就行。这个说法凸显了主语的话题性,与其说适用于主语,还不如说更适用于话题。

      汉语主语的话题性超过一般语言的主语,表现之一是汉语主语很难容纳不定指成分,而多数语言对不定指成分充当主语则宽容得多。

      汉语主语的话题性超过其他多数语言的主语这一点,还可以解释汉语中语义角度的“非典主语”(non-canonical subjects)特别多这一现象,如“这个萝卜切丝”“一锅饭吃五个人”⑦等。

      不仅主语如此,如果说原型宾语是受事和(自然)焦点的结合(陆丙甫,2004),那么汉语宾语的焦点性强于多数语言的宾语;表现之一是“非典宾语”(non-canonical objects)特别多,如“吃馆子/大碗/父母/马屁”、“跑关系/博士点/项目/工程”、“写毛笔/红墨水/魏碑/大字”以及“考大学/100分/数学/学生”等。这些非受事之所以能充当宾语,就是因为具有较强焦点性。这从下面的比较可以看出:

      (15)教大学/中学/这个学校//*学校

      (16)写毛笔/钢笔/圆珠笔/铅笔//*笔

      “教学校”和“写笔”之所以不说,是因为信息量太小而不足以看作焦点,既然多数老师都在学校里教书,“教学校”中的“学校”就是冗余信息。同样,“写”的默认工具当然是“笔”,“笔”做宾语也没有多少信息量可言。同样的例子还有“吃食堂/饭店/*厨房”(“吃餐厅”中的“餐厅”如果指家庭餐厅、吃饭间,也不合格;若指营业性餐厅,则合格)、“教红楼梦/相对论/*教科书”、“洗热水/冷水//*水”、“喝小杯/*杯子/小碗/*碗”等等⑧。

      上述基于信息量的分析,似乎有一个反例:大量存在的双音节动宾结构“读书、写字”,其中宾语都是信息量很小的类指成分,也能成立。这一反例可以根据它们都是“虚化”宾语而加以排除。“读书、写字”翻译成英语就是read和write,其中的宾语不必出现。又如,“教书”中的“书”,比“教科书”信息量更小,但也已经虚化了,整个“教书”表示“从事教育”的意思。汉语这类虚化宾语,往往已经成为复合词一部分,至少是“离合词”中的宾语。宾语虚化的原因之一,就是因“太典型”而成为可默认、无需提及的内容。原因之二是往往出于节律的需要。看来,带有“非典宾语”的动宾结构是否成立,至少是信息量限制和宾语典型性两个因素互动的结果。

      邢福义(1991)指出,可以说“听耳机”但不能说“听耳朵”,因为听总是用耳朵,没有提供新信息。邢文认为“写字”中的“字”是目标宾语,是“写”的结果,属于常规宾语。他的结论是,“如果不提供新信息,一个可以成立的动宾结构里的宾语肯定不是代体宾语”。这里所谓“代体宾语”也就是非常规宾语。提供了“新信息”,也就是具备了更多焦点性。

      汉语存现句的特点也反映了汉语的主、宾语的语用性更强这一总倾向。存现句在很多语言中,主要特点是作为存现物的主语后置于处所状语,一般并不改变主语和状语的形态标志和句法身份,如日语例子:

      (17)教室-に-(は)たくさん-の学生-が座てぃゐ

      教室-处所-话题 许多-领格 学生-主格 坐着

      ‘教室里坐着许多学生。’

      其中处所和存现物分别用处所格(或加上话题标志)和主格,只是位置颠倒而已。俄语中这个句子的最对等的翻译是:

      (18)B классe сидят мнoгиe студeнты.

      处所介词教室.处所格坐着.复数.现在时许多.多数.主格学生.多数.主格韩语中的对等翻译,情况完全跟日语一样:

      

      拉丁拼写gyosil-e-neun manh-eun haksaeng-deul-i anj-a-issda.

      教室-处所助词-话题 许多-定语 学生-多数-主格 坐-持续态

      但是在汉语中,一般把存现句中前面的处所成分分析为主语,可算是非典主语,同时把存现物分析为宾语,可算是非典宾语⑨。这是汉语中无论主语还是宾语其语用性都更强的一个集中表现⑩。

      此外,汉语形容词后可以带“当事”宾语,如“白了头发、绿了江南、坏了良心、腐败了官场”。这些在其他很多语言中通常编码为主语的“当事”,之所以能在汉语中做宾语,就是因为它们跟存现句中表示出现和消失的主体一样,是经历了谓词所表达的变化,跟没有变化前的原状不同了。在存现句方面是位置的移动(11),在形容词谓语中是性质的变化。由于“变化”包含了新信息这一自然焦点的特征,因此可说这类宾语跟存现句的宾语一样,都反映了汉语宾语具有超过一般语言中宾语的焦点性。

      不仅主语、宾语如此,汉语其他一些句法成分也往往如此,如汉语中焦点性强的定语也通常居于句末而“谓语化”(陆丙甫,2004)。再如汉语的时间表达中,“时位”(12)表达一般前置于动词而编码为状语,可“时量”表达则后置于动词,这就引起了后置时量表达是宾语还是补语的无穷争论。其实,时位和时量的本质差别是定指和不定指的区分。不定指的时量表达必须后置于动词,这跟汉语非特指的不定指名词必须后置于动词是一样的,都受到语用上可别度领先动因的影响。这两类成分在许多语言中通常都编码为状语。但是汉语因为它们的语序编码不同,导致分布上的明显区分,仍然处理为同一类成分范畴就显得太勉强。有趣的是,时量表达在编码形式上跟宾语接近的语言还不在少数。

      Haspelmath(1997)调查了49种研究得比较充分的语言,其中时量表达使用宾格标记的语言有11种,其中包括一些大语种,如俄语、德语、阿拉伯语等等。下面是一个德语的例子。

      (20)Seine Krankheit dauerte einen Monat.

      他的病 持续了 一个.宾格 月.宾格

      “他的病持续了一个月。”

      如果不仅看宾语,还把受事的各种形式编码都考虑进去,包括作格结构中的“通格”,那么,时量表达采取跟受事同样的形式编码的语言,在Hespelmath的49种语言样本中,竟有24种。因此,宾格是时量表达最主要的形式标记。使用第二多的是“受益格”(如英语中的for)标记,有6种语言(Haspelmath,1997:161、162)。

      这样看来,时量在编码形式上表现出某种“宾语性”的情况,在其他语言中的这种“宾语性”主要表现在形态上,而汉语中则表现为语序上。由于语序是各种编码形式中最容易被感知因而也是最凸显的(Culicover & Jackendoff,2005:52),汉语中时量成分的“宾语性”似乎更突出,也就更容易导致是状语还是宾语这一两难处境。

      以上分析表明,如果句法成分是兼顾语义、语用表达功能的编码形式,那么汉语的主语和宾语都比一般语言体现了更多的语用性。“话题-自然焦点”这一基本语序符合语用的信息流方向原理。因此,汉语更凸显语用功能。下面让我们看看状态补语的语用焦点性。

      3.2 汉语状态补语的焦点性

      刘丹青(1995)认为“状语和补语在句法方面性质一致。状语和补语的根本对立是语用对立。状语是谓核的附属信息,而补语通常是句子的焦点所在”。其实,在状语既可以前置又可以后置的语言中,后置状语也普遍带有更大的焦点性。这一点在英语中就很明显(Lu & Wu,2009)。英语中方式状语虽然可以前置也可以后置,但是只有后置的才能回答问题而成为自然焦点、新信息。

      (21)a.How did he answer the question?

      b.He answered the question foolishly.

      c.*He foolishly answered the question.

      离开语境孤立地看,b、c两个句子都成立。但是作为问句a的回答,只能用状语后置的b句,因为只有后置状语才代表回答的新信息。换言之,前置方式状语不能单独回答问题,不能单独构成焦点新信息。当然,He foolishly answered the question可以回答What did he do这样的问题,但此时的新信息是整个谓语部分。

      此外,离开语境独自成立的b、c两个句子,解读也不同,前者的第一解读有结果性,即“回答的结果错误”,后者的第一解读则是“根本不应该回答”的意思。

      英语许多句式中的后置状语还有一个特点,即往往能用形容词形式的副词性词语(在副词性词缀-ly产生以前,这一类词在历史上兼有形容词和副词词性)。如:

      (22)a.He drives slow(ly).

      b.He slow*(ly)drives.

      c.He drives his car slow?(ly)

      d.He drives his car slow*(ly)into the garage.

      (22a)可解读为“系动词+补语/谓语”结构(如He grew tall),因此slowly可省略副词标志而采用形容词形式。这符合后置形容词多少具有一些谓语性质(陆丙甫、应学凤,2013)这一特点。(22c)是边缘性句子,其可接受性可以解释为句末的slow多少具有一些补足语性质,整个结构类似于致使结构VOC里的C。(22d)则表明上面这个分析因为后面多了一个成分而超出了VOC构式的范围,因此不再成立。整个(22)显示,后置状语有较大可能感知、释解为谓语,有谓语通常具备的较强的焦点性。

      汉语的状态补语跟前置方式状语相比,也有这个特点,如下面(23)(24)所示。

      (23)a.他回答得怎么样?

      b.*他愚蠢地回答了。

      c.他回答得很愚蠢。

      (24)a.他怎么样/怎么回答的?

      b.*他愚蠢地回答了。

      c.他回答“不想去”。

      如果状语“愚蠢地”不作为自然焦点回答问题,“他愚蠢地回答了”是合格的,但是其中“愚蠢地”不能回答问题,所以不是自然焦点。(23)则显示汉语中,如果用前置的“怎么样”去提问,回答所指必须不是方式,而是具体的内容(并且也同样在句末)。注意,这里即使用疑问副词“怎么”去提问,回答仍然不能是前置的状语。方式比起内容,具有更多新信息的性质,因为内容是题元,是动词次范畴分类的标准,虽然具体内容无法预测,但这个成分的出现具有更大可预测性。所回答的内容和方式,虽然都后置,但是“怎么样”提问内容时必须前置,而提问方式时必须后置。这也间接地反映了方式比内容有更多新信息的性质。此外,这跟方式表达通常是谓词而内容表达往往有体词性也有关,因为体词比谓词可别度高,有更大前置倾向。

      不过,虽然英语中的方式状语前置时和后置时也有这样的语用差别,但是汉语的方式状语和状态补语的编码形式有明确区分,后者必须在动词后带个词缀“得”。这是其高度语法化的标志之一。在其他形式方面,状态补语也跟英语的后置方式状语大不相同。英语后置状语,形式上除了重度的限制比前置状语小,其他方面并无明确区分。

      实际上,大部分状态补语,不能搬到前面做状语,刘丹青的第6、7小类补语都不能前置。而其中第5小类所举“唱得很动听、走得很慢、恨得要命、累得慌”中,只有“动听、很慢”可以前置而说成“很动听地唱、很慢地走”。

      状态补语可以包容的内容远超过方式表达这一点,还可以从下面例子中看出(13):

      (25)a.衣服穿旧了。

      b.*衣服穿新了。

      c.衣服居然让他给穿得越来越新了。

      总之,状态补语的原型虽然来自焦点化的方式状语,但因为高度焦点化,内容和形式都远远超出了方式状语的范围。

      据郭中(2013)调查,我国境内有至少还有14种民族语言(阿眉斯语、布嫩语、排湾语、毛难语、拉珈语、京语、畲语、苗语、傣语、佤语、勉语、布努语、黎语、壮语)有类似汉语补语标志“得”那样的补语标志以及类似汉语状态补语这样的成分。这些语言都是状语主要前置的VO语言。如果这些语言中对应于“得”的语素不是受汉语影响而发生的,那么,就可进一步显示:状态补语的发展,某种程度上是对状语只能前置这一限制的弥补。

      以上我们主要讨论了状态补语作为汉语中一个显赫范畴的一些理由。当然,这不是唯一的处理方法。如果取消补语,那么这些作为显赫范畴的特点还是存在,就要把所归并的成分看作显赫成分。例如,我们也可以把谓词短语充当的状态补语结构,如“他长得很高”“他气得说不出话来”中的“X得”看作系动词,后面的谓词短语看作系动词的宾语(陆丙甫、谢天蔚,2002),并且把后面跟一个宾语和一个谓词短语的补语结构看作致使结构,如“他气得张三说不出话来”可以对照“他使(得)张三说不出话来”,把“气得”看作致使动词。这样的话,汉语中几乎任何动词都可以派生出一个系动词和一个致使动词,那么,就可以说汉语的系动词结构和致使结构是显赫范畴了。同样,如果把状态补语看作“次级谓语”,那么,汉语的次级谓语就是个显赫范畴。名称可以改变,但作为显赫范畴的特点不会因此消失。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注意如何把“名词术语之争”提升为“实质性问题的讨论”,这就需要透过名词术语看到问题的功能本质。

      陆丙甫(2004)曾说过:如果我们承认“客人”在“来了客人”中是宾语而在“客人来了”中是主语,那就没有理由把形式上区分更明显的前置和后置的方式表达看作同一类成分。前述状态补语作为显赫范畴的一系列特征,进一步支持了保留状态补语的必要性。

      最后回到汉语语法术语体系中的“补语”这一术语上来。英语传统语法中的complement主要指致使结构VOC中的C和系动词后的complement。这两个成分正好是状态补语引申、扩展所及范围。因此,我们更有理由说,汉语的“状态补语”不仅是个独立的成分,而且是个显赫成分,显赫的标志之一就是覆盖了英语的补语并且超越了其范围,具有极大的类推力和能产性;而这一切跟其明确的语法化标志是不可分割的。这一分析也表明汉语的状态补语不完全是个汉语及中国境内某些民族语言所特有的句法范畴,它还具有一定的跨语言性质。这一视角提升了状态补语的跨语言可比性。

      本文写作过程中,在跟金立鑫、王珏、徐采霞、李占炳、郭中、王芳等先生的讨论中受到很大启发。初稿曾在首届语言类型学国际学术研讨会(2013.11.30-12.2,常熟理工学院)上宣读,与会者给予不少重要反馈。

      ①参看http://typo.uni-konstanz.de/archive/intro/。

      ②其实,“说得大家都笑了”和“重得两个人也抬不动”的结构不尽相同。前者的“大家”可分析为“说(得)”的宾语,全句可转换为“把大家说得都笑了”;即全句可看作类似致使结构的“动-宾-补”句型。而后者的“两个人”不能看作“重得”的宾语,不能转换成“把”字宾语;因此,全句应该看作小句作宾语的“动-小句补语”句型。这两种结构还能合并成“动-宾-小句补语”,如“说得大家眼泪都流出来了”。此外,下面的对比也表明了这一点:不可说“*说得任何人都笑了”但可说“重得任何人都抬不动”,因为汉语的“任何N”不能在现实句(相对非现实句,包括否定句)中做宾语。

      ③感谢《中国语文》匿名审稿者对这一术语问题提出的质疑。

      ④这种分析也就是把虚化、轻声化的“在”看作一个已经语法化的applicative标志。Applicative根据词义可翻译成“施用”,但根据实际用法可以翻译为“变元”,即“改变题元结构”,通常是增加题元数。这里是把一个通常编码为状语的处所表达升级为题元“宾语”了。

      ⑤argument一般译为“论元”,这似乎是个误译,因为argument跟argue(争论)看似同源。其实,译为“题元”更好,因为意义上,它表示组成“命题”的“元素”;语音上,也跟形式学派的对等术语thematic role中的thematic比较接近。

      ⑥以上的纠缠都发生在句法位置和语义范畴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即同样前置于或后置于主要动词,并且都是体词性成分。如果不限位置,那纠缠就更多了。如一个后置宾语如果移动到动词前,是否还是宾语?一般认为不带“把”等介词就成了话题,如果带“把”呢?早期的结构主义分析认为已经是状语;也有学者认为还是宾语,“把”是一种“宾格标志”而已;还有学者认为是“次话题”。

      ⑦这里的“一锅饭”表面上看来是不定指的,其实不然,其所指重在数量,从这个意义上看,可以说其所指是定指的数量。文献中有把这类“数量-名”结构称为“数量短语”的,如Li(1998)。话题的一个特点是必须是定指的。对“一锅饭”的定指解释可以维持汉语主语具有高度话题性的结论。

      ⑧但是,为何“用树枝写”就不能说“写树枝”呢?因为在我们的认知中,“树枝”跟各种“笔”不同,跟“写”无直接关系。因此,虽然非典宾语必须有提供新信息,是句子的自然焦点,但也不能新得过分。这符合交际的“适量原则”。

      ⑨当然也可以有不同的分析,如把处所和存现物分别看作话题和主语。金立鑫、王红卫(2014)把存现句中的存现物,不管出现在动词前还是动词后,都统一看作“通语”,这跟其他语言中不管位置前后都看作“主语”的处理方法就比较接近了。

      ⑩存现句的跨语言编码表现显示:1)语序主要编码语用功能,反映更多语言共性;2)形态主要表现语义关系;3)汉语句法成分编码了更多语用因素。英语存现句的情况介于汉语和上述语言之间,“教室里坐着许多学生”的对等表达是“There are many students sitting in the classroom”。其中处所表达in the classroom虽然后置,但可以看作其先行语的there仍然是前置的。此外,虽然根据主谓一致关系,many students是主语,但是根据其他一些句法表现,如一般疑问句中主谓颠倒的生成方式(Are there many students sitting in the classroom)等,there有很大的主语性(Comrie 1989:105、106)。口语形式“There's many students sit in the classroom”(Quirk等,1985:1250、1407)中,则连跟动词to be一致的成分也是there了。

      (11)表示“存在”的“存现物”,并没有发生状态变化,似乎没有理由出现在后置位置。原因可能是:既然“出现-存在-消失”构成一个语义连续统,那么,根据“语义地图”理论(功能表达连续性跟形式表达连续性的一致性原理),它们也应该采取相同的形式编码。王芳先生提供了另一个动因:存在是一种广义领有,“领有者-领有对象”的语序也更具有象似性。有趣的是,英语的存现句没有表示“消失”的这一类。其原因,可能是消失物是原先已经存在的,而原先存在的东西比较有定,因此较难成为新信息焦点。这一点可以从“来了客人/*走了客人”和“下雨了/*停雨了”的对比中看出来。但沈家煊(1999:198-217)指出,汉语中表消失的存现句相对于表出现的存现句还是占优势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汉语把“消失”看作一种“受影响”(affectedness),而“受影响”是编码为受事或宾语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就是说,汉语的宾语在编进更多无定性和新信息的语用因素的同时,还编进了更多包括“受影响”在内的“移情”这一语用因素。

      (12)一般分别称为“时点”和“时段”。这首先跟“点”“段”的区别是大小的区别这一语感不符,并且也跟“黄金时段”是定指的这一事实不符。

      (13)感谢徐采霞先生提供这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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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补语是汉语中一个重要的句法成分_状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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