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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ASC准则制定机制之争
到1998年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核心会计准则业已完成,正等着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及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认可。国际会计准则是否代表国际公认会计原则,虽然这本身还存在着争论,然而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从长远来看,IASC的国际会计准则已被作为演变成国际公认会计原则的途径。
制定和执行相对统一的国际会计标准,可以有效地减少各国财务实践的分化,促进国际资本流动和世界经济发展。然而,相对统一的国际会计标准一旦制定出来,并得到主流资本市场的认可,就完成了全球大范围的利益分割——会计准则本身就是各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利益的体现。“会计准则国际化不只是一种技术标准的国家化,更具有一定经济利益后果。”(刘峰,1999)既然国际公认会计标准有望形成,利益的争夺便很快集中到IASC及其制定的核心会计准则上来。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核心准则的认可标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市场所在国首先提出了建设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要求,认为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要面对资本市场和资本市场参与者的需要,IASC的核心准则只有建立在完整、广泛认可的基础上,具有高质量,其应用能导致可比性、透明、充分披露,并被严格解释和应用,才能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可,并作为到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和美国海外公司的会计标准。这实际是美国拒绝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之外的其他会计准则作为世界公认会计标准的一种借口。
其二,IASC准则制定机制的改革。要使国际会计准则得到广泛认可,IASC不得不改变其准则的制定机制,重新分配这一机制中的权利。1998年12月,IASC提出了一份报告(Shaping IASC for the Future),建议对IASC作彻底改革。此次改革涉及到准则制定机制利益分配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IASC从会计职业界的把持中脱离出来,建立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广泛合作,使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维护本国主权的同时,能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中发挥作用。IASC过去主要由会计职业界主持,而各主要发达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已陆续与会计职业界分离,同时,在德国、法国、日本、中国等国家,会计准则的建设一直都由政府主导,实际上,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已不再是一种职业运作,而是一种政治运作。各国的准则制定机构直接参与到IASC的准则制定机制中来,一方面使IASC的核心准则能比较顺利地被广泛接受,另一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将成为一场更加激烈的利益争斗和政治较量。机制改革的第二方面,是组成IASC基金会、理事会和准则制定委员会,建立一个更详尽、公开的准则制定程序。这一组织结构中主要机构的席位分配,原则上应有广泛的地区代表性,同时考虑发达资本市场和新兴资本市场的需求。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席位的安排,并不仅仅会是一个和风细雨的过程,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和FASB的反应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张为国、李东平,1999)
其实,国际会计准则的利益争夺由来已久,演化到现在的IASC准则制定机制之争,可以追溯到70年代的准则制定机构之争。从1973年IASC成立之日起,围绕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先后有不少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进行过努力。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共体、联合国等。虽然这些机构现在都淡出了竞争,但是,在国际范围内确立会计准则的权利,却始终是人们注视的焦点。
二、发展中国家的被动局面
虽然一国的会计准则应该体现该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文化背景,但是在“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的今天,发展中国家的处境是令人尴尬的。在经济全球化的强势进程下,发展中国家必须参与这一进程才能获得新的发展空间。跟随英美会计模式有助于他们较好地进入世界资本市场,较快地和消费品市场和各种技术市场联结,较容易吸引国际经营资本和各类专家,也容易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教育和培训机会。
但是,在进入西方主宰的世界大市场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往往要割舍掉自己的一些经济主权和文化特征。会计模式所涉及到的国家利益至少包括两大方面:(1)国家经济增长、税收利益、跨国公司利润变化、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国际资本流动变化等经济主权;(2)国家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差异,传统文化、社会习俗等文化主权。IASC的创始人是美英澳加等国的会计职业组织,其准则制定机制、制定程序和准则本身无疑是这些国家模式的翻版。发达国家及其主导的国际会计组织,在进行会计的国际协调,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时,往往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即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化进程的起点与发达国家是不平等的,如果一味地强调发展中国家对经济全球化的参与,而不考虑到占世界相当比例的发展中国家的国情,进而在规则制定过程中忽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则发展中国家享受不到经济一体化的真正好处,这种会计国际协调只是一种蹩脚的协调。
发展中国家可选择的道路只有三条。其一,为了避免国家利益的割舍而坚守本国的会计准则。这虽然与美英等国的“本国会计标准至上”有本质的区别,但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国与国之间相互依存程度进一步深化的今天,这种做法显然欠缺理智。其二,将英美会计模式嫁接到本土,直接缩短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距离。这种做法欠妥的地方并非是“丧失民族气节”,而是颠倒了会计准则与会计环境的关系。一国的会计环境决不会为了配合某一种会计准则而发生变化,这种嫁接开不了花,结不了果。其三,与上述两种激进的方法不同,发展中国家或许可以在“国际特色”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化进程,与主流会计模式全方位沟通,走一条自觉的国际化之路。不过这条道路会比前两者更加耗费时间和人力。
三、中国会计国际化的积极对策
如前所述,通过IASC进行的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制的改革,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形成一整套国际会计标准,并通过市场和政治力量使其得到普遍承认。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来说,这都是一个机遇。我们应该抱着一种积极的态度,摆脱会计国际化进程中的被动局面,在研究改进本国会计制度,形成真正的中国特色的同时,主动参与国际会计协调,并在IASC的未来权力格局中占据应有的一席。
首先,完善会计准则建设,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
中国的会计准则建设,经过10年的努力,已经从无到有,从僵化体制走到了与国际会计标准的接轨。然而,我国会计准则要达到“高质量”的标准,还必须下大力气探索。(1)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要做到完整、可比、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必须有科学的制定机制,必须理清会计准则、财务制度、税收法规、资产评估准则之间的关系。(2)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对我国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建设有指导意义。(3)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必须有创造性,不是紧跟西方的经验亦步亦趋,而应该能很好地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会计问题。比如制度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不完善市场中的产权关系、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与薄弱的市场经济结构的矛盾、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等。
其次,加强与IASC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改进。
与IASC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是将中国会计纳入世界会计体系,并在IASC准则制定机构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必经之路。IASC的改组,将加强与各国准则制定机构的合作,并按地区和发达市场及新兴市场分配议席。这是其成为成熟的国际公认会计准则制定者的客观需要,也是给类似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机会。笔者认为,我们需要做的工作应该包括:其一,将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介绍出去,有效地沟通,而不是一味地跟从。应该相信,中国的情况虽然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也代表了这样的群体——抛弃与高度集中的经济制度相适应的统一、僵硬会计体系,建设广泛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的国家,即混合经济国家。这一群体是世界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会计模式的成功经验以及据其会计原则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必然是世界瞩目的对象。但是,特色和创新是这个筹码的关键。其二,积极参加IASC的具体工作,与IASC的工作项目进行合作。包括:(1)继续使用国际会计准则作为制定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基础,以便对国际会计准则的修改和完善提出意见;(2)主动与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其他主要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相协调,缩小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3)积极配合IASC与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合作的意向,以在国际事务中拥有发言的权利和分量。
最后,重视区域联盟与合作,互通信息,促进协调。
欧盟进行的区域会计协调是会计国际化的一个成功范例,这种区域协调不仅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欧盟范围内的会计和报告差异,而且扩大了欧盟会计的影响范围,给中国会计国际化提供了一个思路。亚洲国家,特别是东亚、南亚国家,地域相邻,有相同或类似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大。如果能有效地总结亚洲会计模式特点,先在区域范围内协调以形成完善规范的亚洲会计体系,不仅仅能提高亚洲国家整体的会计水平和协调程度,而且能够在欧美主导的国际会计标准体系中注入一种新的力量,使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真正做到广泛、客观、公正、代表公众利益,而不是以个别国家的会计准则替代全球公认会计准则。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是与会计国际化背道而驰,而是促进这个体系更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