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政策动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动向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冷战结束后,国际核不扩散体制日显弱化,国际核裁军停滞不前,日本核政策领域也出现了一系列新动向,日本国内围绕核武问题的争论不断白热化。国际社会、特别是在历史上遭受过日本侵略的亚洲国家对此不能不高度关注。
一、日本核武潜力显著提升
冷战后,日本政府虽然在口头上不断重申“无核三原则”是其基本核立场,但在行动上却大幅提升核武潜力。从实战性核武器的三大基本条件来看,日本无疑已具备研发核武的能力。首先,日本核原料储备持续增长。冷战结束以来,日本以民用核电需要为名,一直在大量收购、储存和提炼核原料,其核原料(特别是钚)储量的增长速度惊人。尽管日本政府曾于1997年向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做出书面承诺,保证遵守“无过剩钚”原则(即回收分离出的钚都用于反应堆,没有过量的分离钚累积),但是日本的钚储量一直在增长,截至2004年12月已达43吨(国内5.6吨,国外37.4吨),几乎占全球民用钚储量(230吨)的1/5,①足以生产5000枚核弹头②。据美专家预测,到2010年,日本的钚储量还将进一步增至60吨。③如果加上日本计划于2010年前从英、法两国引进的30吨-50吨钚④,日本的钚总储量届时将达100吨。目前日本钚储量每年增长8吨⑤,按照此速度日本将于2020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钚材料的第一大储备国⑥。与此同时,由于一系列技术事故、人为事件和公众反对等因素影响,日本的钚消耗计划大大延迟。日本向IAEA承诺的“无过剩钚”在今后十几年中显然难以实现,未来日本“过剩钚储备”的用途值得关注。
其次,日本尖端核技术发展迅速。冷战后,日本政府一直以和平利用核能为名,不断加大在核聚变、快中子增殖等尖端核技术研究方面的投入,其核技术水平现已达到世界顶尖水平。1994年,日本原子能委员会修订了1987年制定的《核能研究、开发和应用长期规划》,对核技术的研究开发提出更明确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同时规划了2030年前应遵循的开发方针,详细讨论了2010年前的建设方针,并计划投巨资于核科研。仅以2006年为例,日本政府对核技术机构的投资就高达2万亿日元,占日本政府能源研发资金总额的64%。⑦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日本的核技术能力大幅度提升,日本现已成为无核国家中拥有包括浓缩铀和后处理钚在内近乎完整的大规模核燃料生产能力和设施的唯一国家。目前,日本拥有全世界唯一大型螺旋核聚变实验装置,已于2000年实现了铀浓缩工业化,其铀浓缩能力可达到1500吨分离功单位/年,是世界上唯一具备浓缩铀再处理工艺的非核国家,其受控核聚变装置则已达世界一流水平。另外,日本已建成的六所后处理厂已于2007年正式运行,该厂具备年处理800吨乏燃料并分离8吨钚材料的能力,是无核国家中唯一具备工业规模的大型后处理厂。⑧据保守估计,日本由于拥有尖端的核技术,完全可在3-6个月内研制出原子弹。日本原子能资料情报室代表高木仁三郎甚至公开承认:“日本如果决心制造核武器,一个月甚至两三星期就可以制造出来,日本实际上等于已经拥有了核武器。”⑨日本如果发展核武,并不存在任何技术障碍。
其三,日本核运载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日本的航天工业起步较晚,但是其航天技术和运载火箭技术的发展速度很快。日本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研究固体火箭发动机技术,1969年从美国引进由中程弹道导弹改装的“德尔塔”运载火箭,并掌握了大型火箭发动机技术,在固体火箭技术领域后来居上。目前,日本航天和火箭运载技术水平居世界前列,其M-5型火箭、H-2A型火箭均可改装为洲际弹道导弹。其中,M-5火箭是世界上最大的三级固体火箭,可将2吨重的卫星送入250千米近地轨道,相当于将2.5至3吨重的弹头投送到1万千米以远,如果将其一二级壳体材料由合金钢换成碳纤维复合材料,所运送的弹头重量可增至4吨。日本的H-2A型两级火箭在技术上更为先进,如果改装成单级固体导弹,足以把2吨重的弹头发射到5500千米以外。运载火箭只需加上制导装置,再解决弹头再入大气层技术,就很容易发展成为运载核武器的弹道导弹。显然,日本已基本掌握了研发洲际导弹的基础技术。前美国驻日大使迈克尔·H·阿马科斯特就表示:“没有多少人怀疑东京在遇到刺激的情况下迅速获取核力量的能力,而其先进的空间计划将使它能够立即把洲际导弹运载系统投入战场。”⑩由于已具备发射洲际弹道导弹的火箭技术,并掌握了生产核武器的技术,一旦形势需要,日本完全可将其储备的核原料用于制造核武器。
二、日本“核价值观”发生偏移
日本是迄今为止唯一遭受过核弹袭击的国家,战后在“和平宪法”和日美同盟的双重体制下一直奉行“无核化”政策。“无核三原则”是日本一贯坚持的基本立场。然而,冷战后,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日本的核价值观出现重大偏移。
首先,日本政要的核武言论不断升级。战后相当长时间,日本的核禁忌使得日本政客不敢公开讨论发展核武器问题。但是冷战后,在国内、国际大背景下,日本政要以“周边核威胁”为借口,频频抛出“拥核合宪论”和“拥核有益论”,不断模糊和突破和平宪法的基本内涵,以“渐进式”手法冲击核篱笆。1994年6月,首相羽田孜答记者问时说:“日本确实有能力拥有核武器。”(11)1999年10月,时任防卫厅政务次官的西村真悟给一家周刊杂志撰文称,“日本不考虑拥有核武器使得日本在国际体系中任人宰割”,因此日本国会应该讨论核武装问题。(12)2002年4月,自由党党首小泽一郎公开表示:“我们的核电厂里拥有足够的钚元素,日本一夜之间就可以拥有上千枚核弹头。”(13)2002年5月,时任官房副长官的安倍晋三在早稻田大学演讲时公开声称“日本拥有小型原子弹应该没有任何问题”。(14)官房长官福田康夫也公开表态说:“如果只用于防卫,日本就可以拥有核武器,日本不能拥有核武器是不合理的”,而且“现在,日本正处在将要修改宪法的时代,如果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国民认为可以拥有核武器的话,说不定将要对宪法进行修改”。(15)前首相中曾根康弘2004年1月在演讲中明确宣称,“作为宪法的解释,我认为拥有专守防卫内的核武器并不违反宪法,而实际是否拥有则是政治上的判断”。(16)2006年10月,日本政调会长中川昭一指出,应该允许对日本是否应拥有核武器进行讨论,并宣称“宪法并没有禁止日本拥有核武”。(17)2006年11月29日,外相麻生太郎在参议院安全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指出,“拥有最低水平的防卫用武器并没有违反宪法的第9条,即使是核武,如果它们在规定范围之内,也不被禁止。”显然,日本政要的态度已经从禁核逐渐转向同意拥核,其拥核言论日益升级。
其次,日本学界的核武主张日益活跃。冷战后,日本学界拥核派的主张,基本上都集中在日本是否应继续信任美国核保护伞的问题上。一部分人对美国核保护伞的有效性持怀疑态度,认为日本应独立进行核武装。有学者认为:“日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拥有核武器是不成立的。如果不光朝鲜、连韩国都拥有了核武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失效、美国的核保护伞也由于某种原因其可信赖度大打折扣,那时,情形也许会发生变化。”(18)还有学者主张,“日本的无核三原则成了无赖国家保护自己不受美国攻击的盾牌”,因此“日本实施核武装的最后期限是2009年1月,因为如果共和党亲日政权下台,民主党政治家入主白宫,那么届时的美国政府将对上升的中国献媚,而无意回顾日本这枝纤弱的花朵”。(19)中西辉政甚至指出,“我们有必要持续对朝鲜施压。我们唯一的筹码就是,如果美国和中国不认真对待这一问题,我们将下定决心实现核武化。”(20)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日本贸然实施核武装会严重损害日美同盟,还将导致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彻底崩溃,进而破坏日本的国际形象。他们中有人主张日本在美国核保护伞下实现有限核武装,即走“英国”式核武之路。他们认为这是最有可能和现实的,但为此必须成为美国最值得信赖的同盟国,必须担负起美国核战略的部分义务,因此“日美同盟关系的强化就成为日本当前至关重要的课题”。(21)日本学术界的拥核派在是否信任美国核保护伞问题上的观点虽然截然不同,但却一致赞成日本拥核。
再次,日本民众在核武上的态度日趋暧昧。“影响一国外交政策的一个既重要又微妙的因素是,一代人如何评价给本国造成心灵创伤的近期重大历史事件。”(22)日本是世界上唯一遭受过核打击的国家,在战后相当长时间内一直是世界上主张禁止和销毁核武器、反对核战争的主要力量,其国内也有相当数量的反核组织。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大批战后出生的日本国民冷战后开始登上日本政治舞台,成为中坚力量。由于对于二战以及日本的核悲剧没有切身感受和直观了解,他们逐渐淡忘甚至不愿记起这段历史。在此背景下,日本国民对核武问题的态度逐渐变化。比较典型的例子是,1999年,时任防卫厅长官西村真悟发表核武装言论之后,迫于国内的压力而不得不引咎辞职。但是,小泉上台之后,日本政要屡次发表核武装言论,在国内不仅没有受到强烈谴责,反而赢得了不少人气。现任首相福田康夫以及前任首相安倍晋三2002年发表日本核武言论之后也同样不仅没有断送政治前途,反而奠定了其在自民党中的地位。还有,朝核问题出现后,一个由日本右翼控制的网站进行了一项“日本是否应该拥有核武器”的民意调查,调查显示:参与网上投票的6805人中,有52%的人认为日本应该拥有核武器。(23)不难看出,日本国民在核问题上的态度已由“反对”和“抵制”逐渐向“默许”甚至“支持”转变。
三、日本无核化政策的支柱倾斜
日本的无核化政策有三大制度性支柱:日本的和平宪法;“无核三原则”,即“不拥有、不生产、不运进”核武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在这三重约束下,日本一直未能迈出拥核的脚步。然而,冷战后,这三大支柱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侵蚀和冲击,日本拥核问题凸显出来。
首当其冲的是,日本无核化政策的法理基础遭到严重侵蚀。《日本宪法》第9条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24)它虽然没有明文禁止研发核武器,但其关于“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规定的精神实质无疑是反对拥核的。日本和平宪法因此顺理成章地成为日本无核化政策的法理基础。基于和平宪法的相关精神,日本政府1955年制定《原子能基本法》,严格限定和平利用原子能,禁止制造和拥有核武器。然而,冷战后,在日本国内各种右翼政治思潮和政坛总体保守化趋势的推动下,日本政府加快了推进以修宪为核心的“国家正常化”进程,以摆脱战后体制束缚,进而从思想上和心理上全面摆脱战败国的阴影,为走向政治大国创造条件。在此背景下,日本政府不仅利用各种机会制定并通过一系列法案将自卫队送出国门,还在美国的大力怂恿下,以应对“周边核威胁”为借口,重新恢复了“统合幕僚监部”(相当于总参谋部)的机构设置,并于2007年1月将防卫厅升级为防卫省,为自卫队升级为“自卫军”而“正名”。和平宪法所规定的“专守防卫”、“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等原则的基本内涵由此遭到严重损害,其约束力不断下降,致使“无核三原则”的废弃和“核武装”成为日本国内一个重要的政治议题。“拥核论”接“修宪论”之踵逐步抬头,并与日本“摆脱战后体制”的主流思潮汇合成为一股力量。
与此同时,日本无核化政策框架已遭突破。日本前首相佐藤荣作于1967年提出的“无核三原则”不仅是日本政府无核化政策的基本框架,也是其后日本历届政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冷战后,日本政府继续坚持“无核三原则”,同时在日美安保体制的框架下选择“依靠美国的核遏制力量”来确保国家安全的道路。日本1996年度以后的《防卫计划大纲》明确指出,“针对核武器的威胁,一方面,要以创建无核世界为目的,在现实而扎实的国际核裁军努力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另外一方面,要依靠美国的核遏制力量。”(25)然而,近年来,在有效应对周边地区“新型威胁和多种事态”的旗号下,日本政府对美国核威慑力量的政策逐步由全面“依靠”转向局部“配合”,“无核三原则”(特别是“不运进”原则)不可避免地遭到日益严重的冲击。因为“美国在日本拥有的大量陆海空军基地随时都有可能带进核武器来……而美国对日本的核保护伞与无核三原则是背道而驰的”。(26)对此,日本政府于2005年度以后的《防卫计划大纲》中明确提出:“对于针对我国的核武器威胁,应配合美国的核威慑力量,通过此种努力予以妥切应付。”2006年11月,前防卫厅长官久间章生公然表示,“核武器紧贴着日本航行的行动不属于运进核武器”,可以允许美国搭载核武器的战略核潜艇在日本近海航行,近海的活动范围为沿岸3海里以外、12海里以内的区域。日本已同意美国于2008年春派遣“乔治·华盛顿”号核动力航母进驻日本横须贺港,以取代以该港为母港的“小鹰号”航母。2007年11月8日,美、日两国在横须贺举行了核灾难演习,为“乔治·华盛顿”号航母2008年的进驻做准备。
另外,日本在核不扩散问题上的立场发生倒退。长期以来,日本一直是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坚定拥护者,也是推动国际核裁军的骨干力量。1998年,印巴核试验之后,日本是对印巴两国实施经济制裁呼声最高的国家。然而,近年来,由于美国一直以本国利益为中心在核不扩散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因权威性遭到严重削弱而不断弱化。日本从维持日美同盟的立场出发,在核不扩散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不断倒退。2006年12月,美国正式批准向印度出口民用核燃料和核技术后,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向印度表示,日本将接受印度与美国的核合作,并“愿意从长远角度来考虑向印度提供核技术”(27),因为“印度与美国和日本一样,是一个尊重自由、民主和人权价值以及法治的国家。把印度核问题与朝鲜核问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美印核协议谈判的印方特使萨仁山乘机游说日本支持“核供应国集团”修改其章程,以允许实施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28)
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不得将核原料或特殊裂变物质以及为处理、使用或生产特殊裂变物质而设计或配备的设备或材料,提供给任何无核国家。因此,在印度尚未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情况下,日本的核技术向其敞开大门,给一些想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即只要冲破国际压力和阻力进行核试验,之后忍受一段时间的国际制裁,便可通过谈判等方式获得国际社会对其核国家地位的承认。从这个意义上说,日本的行为实际上完全违背了其在国际核不扩散问题上的一贯立场,也给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尤其是会加剧《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成员国中的不公平情绪,结果必然会冲击整个不扩散核武器体制。
注释:
①IAEA,"Communication Received from Japan Concerning Its Policies Regarding the Management of Plutonium," INFCIRC/549/Add.1/7,4Nov.2005,http://www.iaea.org/Publications/Documents/Infcircs/2007/infcirc549a1-10.pdf.
②Green Action,"Petition Urging IAEA Action:Ensure Japan Upholds Its International Commitment to Not Produce Surplus Plutonium," http://www.grennaction-japan.org/modules/wordpress0/index.php?p=27.
③David Albright and Kimberly Kramer,"Global Stocks of Nuclear Explosive Materials,"Chapter IV,July 8,2005,http://www.isisonline.org/global_stocks/end2003/separated_civil_pu.pdf.
④William D.Turner,"Japanese Plutonium Stockpiles:A Transportation,Storage,and Public Relations Challenge," The Journal of Environment Development,2003 ,December,p.99.
⑤"Japanese Plutonium Program Threatens Nonproliferation Regime,Warn Nobel Laureates and Other Experts," http://www.ucsusa.org/news/press_release/japanese-plutonium-program–threatens-nonproliferation-regime-warn-nobel-laureates-and-other–experts.html.
⑥David Albright and Kimberly Kramer,"Global Stocks of Nuclear Explosive Materials," Chapter IV,July 8,2005,http://www.isis-online.org/global_stocks/end2003/separated_civil_pu.pdf.
⑦Citizens' Nuclear Information Center (CNIC),"Cost of Nuclear Power in Japan," http://cnic.jp/english/newsletter/nit113/nit113articles/nit113cost.html.
⑧孙向丽、伍钧、胡思得:“日本钚问题及其国际关切”,《现代国际关系》,2006年第3期,第17页。
⑨坂本义和:《核与人》,日本岩波书店,1999年,第47页。
⑩[美]迈克尔·H·阿马科斯特著,于铁军等译:《朋友还是对手——前美驻日大使说日本》,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216页。
(11)李春玲:“国际核不扩散机制与日本的‘核武装’问题”,《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5年第4期,第48页。
(12)Michael J.Green and Katsuhisa Furukawa,"New Ambitions,Old Obstacles:Japan And Its Search for an Arms Control Strategy," Arms Control Today,July/August 2000,p.18.
(13)李春玲:“国际核不扩散机制与日本的‘核武装’问题”,《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5年第4期,第48页。
(14)中国军控协会:《2004:国际军备控制与裁军报告》,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第101页。
(15)"Top Gov't Official Suggests Review of Nuclear Weapons Policy,"《每日新闻》,2002年6月1日,http://mdn.mainchi.co.jp/news/archive/200206.
(16)“中曾根表示日本拥有核武器符合宪法”,日本共同社2004年1月8日电,http://china.kyodo.co.jp/2004/sekai/.
(17)[日]川上高司:“解放被封锁的日本核武装论”,《世界周报》,2007年1月16日。
(18)[日]北冈伸一:“日本应对‘朝核’的五个选项”,《环球时报》,2006年12月1日。
(19)[日]片冈铁哉:“布什曾默许日本核武装”,《呼声》,2007年2月刊。
(20)[日]吉田玲滋:“顾虑重重的日本被迫正视现实”,《日本时报》,2006年11月25日。
(21)[日]川上高司:“解放被封锁的日本核武装论”,《世界周报》,2007年1月16日。
(22)[美]罗伯特·A·帕斯特著,胡利平、杨韵琴译:《世纪之旅——七大国外交风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1页。
(23)李春玲:“国际核不扩散机制与日本的‘核武装’问题”,《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5年第4期,第48页。
(24)袁杨主编:《日本军事基本情况》,军事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553页。
(25)袁杨主编:《日本军事基本情况》,第689页。
(26)黄大慧:“论日本的无核化政策”,《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1期,第161、162页。
(27)“安倍据称提议向印度提供核技术美赞许日本姿态”,http://xhby.net/xhby/content/2006-12/21/content_1497044.htm.
(28)蓝建学:“美印核合作:背后动因及潜在影响”,张蕴岭、孙士海主编:《亚太蓝皮书:亚太地区发展报告(200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