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九边”的军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明代的军数,是明政府的军事机密,禁为人知。明代边防,尤重北边。明朝沿长城先后设置了辽东等九大军事防区,是为“九边”。本文拟探讨“九边”的军数。
一
明后期有人说:“查得国初兵制,九边控弦几至百万”[1]。洪武、永乐间北边的军数是否高达百万?
洪武三年,“天下守镇之兵及京师护卫之士不下百万”[2],此时当不可能尽置天下之军于北边。洪武二十五年,“在京武官二千七百四十七员,军二十万六千二百八十八人”,“在外武官万三千七百四十二员,军九十九万二千一百五十四人”[3],全国总军额120万。洪武十九年至二十三年,河南官军91000余名,山东67000余名,四川78000余名,仅此三都司军数便有23万余名[4]。似此,在外的百万军不可能全戍守北边。“洪武之初,西北边防重镇曰宣府、曰大同、曰甘肃、曰辽东、曰大宁”[5]。按北边及其腹里卫所军力估计:洪武二十四年,耿炳文奏陕西“简阅兵士之数凡二十三万余人”[6]。洪武十八年,“太原诸卫士卒十万余人”[7]。“洪武时,宣府屯守官军殆十万”[8]。洪武二十三年,“大宁诸卫及高岺诸驿军士六万七千五百人”[9],“辽东军士七万九千六百人”[10]。以上共计军约58万,约占在外百万军的58%。如只计沿边军数还应减去陕西和山西的腹里卫所军数。可见洪武朝虽然以主要兵力布防北边,但未高达百万之众。
永乐帝即位,迁都北京。在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都司卫所的基础上,永乐帝多所增改。“宁夏守镇肇于永乐之初”、“革去大宁”[11]。北边设6镇,6镇军数经调整逐渐定额,此即明初原额。现存史料中,有的记载了北方边镇的“原额”军数,此“原额”是何朝年之数,是否永乐朝的军额?吴晗先生在《明代的军丁》中据万历《明会典》列表,内有各镇(含“九边”)军数原额,表下注:“原额:永乐以后”。梁方仲先生著《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57《明代各镇军马额数》内列万历《明会典》《各镇分例》原额之数,并注明为“永乐年间原额”,在《资料来源》中又注明“参阅吴晗《读史札记·明代的军兵》”,并按所列数总计军原额1587151名。王毓铨先生在《明代的军屯》第51页注三说:“吴晗先生以为《各镇分例》中之‘原额’系‘永乐以后’。似不如看作弘治‘原额’较妥。”如以万历《明会典》所记原额数与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二所记“九边”军数相对照,似可看出万历《明会典》所记“九边”的原额数是何朝的数字。见下表:
注:万历《明会典》分记蓟州39339,密云9605,永平22307,昌平14295,保定29308,为便于比较,本表总其各数,合为蓟镇之数。
从上表可以看出,万历《明会典》的原额军数,与《春明梦余录》所记隆庆间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五镇军数相同,此应是隆庆间“覆定经制”所定之额[12],并非永乐或弘治朝之额。蓟镇、山西和固原原额军数亦非永乐或弘治朝之数(见下文)。只有甘肃,万历《明会典》所记原额近于《春明梦余录》所记原额之数,似为明初原额(见下文)。《春明梦余录》所记的原额如与嘉靖万历间周弘祖所著《辽东论》、《蓟州论》、《宣府论》、《大同论》、《榆林论》、《宁夏论》、《甘肃论》中的军数相对照[13],除甘肃外其余均相同(嘉靖间罗洪先《广舆图》记辽东、蓟镇、宣府、大同、宁夏、固原军数亦同)。《春明梦余录》所记“原额”是否永乐间的军额?永乐朝各镇额军多少?以下逐镇予以讨论:
辽东。洪武四年二月,置辽东卫指挥使司。七月,设定辽都卫指挥使司,总辖辽东诸卫军马。八年十月,改“定辽都卫为辽东都指挥使司”[14]。明孝宗时有记辽东原额军数:“辽东旧额军士旧十八万有余,今物故逋亡过半”[15]。亦有记:“先年官军十有九万,近或逃回原籍,或潜匿东山,或为势豪隐占,见在止有七万之数”[16]。嘉靖初,有记“辽东二十五卫,原额军士一十五万六千九百余名,今见役止六万余名”[17]。天启元年,户部言:“永乐十年,辽镇岁收屯粮七十一万六千一百余石,以养该镇官兵九万余”[18],此军数与孝宗年间物故逋亡所余存数相近。《明武宗实录》记:“永乐十七年,辽东定辽左等二十五卫原额屯共二万一千一百七十一顷五十亩,该粮六十三万五千一百四十五石”,“永乐年间常操军士凡一十九万”[19]。《明史》亦记永乐时辽东“常操军十九万”[20]。《明史·食货志一》又记辽东“常操军十九万,以屯军四万供之”,可见永乐间辽东额军为23万。但也曾只有9万余。9万余之数虽与《辽东论》所记数相近,但《辽东论》所指并非永乐间的军数。《辽东论》记军数的同时又记子粒261467石。《明宪宗实录》记辽东屯粮,自洪武至永乐辽东收屯田粮“七十一万六千石有奇”(天启间所记养该镇官兵的屯粮正是此数),迟至永乐晚年,也有60余万石(高于《辽东论》所记屯粮数)。“宣德以后,屯田之法虽曰侵废,军士犹余四万五千四百,而粮亦视旧不减三分之一”(此屯粮数与《辽东论》所记子粒数相近)。至成化十二年,“岁征粮止一十六万七千九百石”[21],比《辽东论》所记子粒数少10万石。《辽东论》所记军数似是宣德以后的军数。
宣府。“永乐七年,始设镇守总兵”[22]。宣德五年六月置万全都指挥使司[23]。“洪武时宣府屯守官军殆十万”。嘉靖二十八年,户部奏:“宣府官军国初时三分城守,七分屯种,当时备操者止三万九千余名,正统以后撤屯丁为操军,已非旧额”[24]。据此估计,宣府操屯合计军约13万。《明宪宗实录》记:“万全都司所属一十九卫所,原额骑兵十有二万二千五百八十六”[25]。宣府“诸军皆自永乐中调来”[26],可见此是永乐间的原额。另河南彰德卫、怀庆卫、河南卫、弘农卫、信阳卫和嵩县千户所都有宣府操军[27]。嘉靖间韩邦奇、胡宗宪均记宣府原额军12万。潘潢在《议勘宣府新军疏》中说:“宣抚镇原额官军一十二万六千三百九十五员名”[28],河南班军数当已计入内。周弘祖《宣府论》所记军数同于潘潢所记原额数。
大同。洪武初,设山西行都司,下辖大同左、右、前和蔚州、朔州五卫。宣德七年十二月,兵部说:“山西行都司所辖十二卫军士二万余人皆土军”[29]。《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九有说明:“(洪武)十年,山西行都司请所辖边民自备兵械团结防边。从之”。编者按:“山西行都司所辖十二卫军士二万余人皆土军,盖始自团结,遂成土军也”。这是大同最早的军数。洪武二十五年,命“冯胜、傅友德帅开国公常昇等分行山西,籍民为军,屯田于大同、东胜,立十六卫”[30]。时“往太原等府阅民户,四丁以上者籍其一为军,蠲其徭役,分隶各卫,赴大同等处开耕屯田。东胜立五卫,大同在城立五卫,大同迤东立六卫,卫五千六百人”[31]。洪武二十六年,“置大同后卫及东胜左右、阳和、天城、怀安、万全左右、宣府左右十卫于大同之东,高山、镇朔、定边、玉林、云川、镇虏、宣德七卫于大同之西,皆筑城置兵戍守”[32]。其中8卫属山西行都司,连洪武初所置安东中屯卫[33],山西行都司属卫12,按每卫5600人计,有军约近7万名,这是洪武十年山西边民团结防边以后山西行都司所增之军。大同“先年原设旗军一十三万五千有奇,马五万一千有奇。嘉靖间,偶因一二岁边事稍宁,遂议销兵节饷,军仅以八万八千为额,马仅以三万八千为额”[34]。此条史料虽未注明此13万余名为永乐间原额,但无论从大同军数与“九边”军总数的比例或是自正统至嘉靖四朝大同军数而言,永乐以后大同军数都未达到13万余名。《明世宗实录》记:“大同原额官军十二万六千二百余人”[35],此数与前数相近。“大同镇守总兵官”,“永乐七年置”[36],“原设”、“原额”应是永乐间的军额。隆庆间定经制,大同军数仍是按此原设之额而定。大同镇军的组成,以山西行都司所属卫所军为主,还有河南、山西班军。河南陈州、颍川两卫有大同操军[37]。山西戍军较多,宣德七年以前曾有13000人[38]。山西平阳、汾、潞等卫所官军7000余名轮班备御大同。此“原非旧规,向以正统土木之变,暂留戍守,遂成定例”[39]。周弘祖《大同论》记大同军数5万余名的同时,又记“粮料布花屯粮屯草及京运年例,通共银七十七万五千一百八十八两七钱五分”,内“年例银七万两”。所记大同饷折银数虽与《谷山笔麈》卷一二《赋币》折计成化以前大同饷数77万余两相同,但增列了年例银数。据万历《明会典》记大同,“正统七年,始有京运”。至正德末年,大同年例不过5万两[40]。在潘潢《查核边镇主兵钱粮实数疏》内才见记大同年例银7万两,时已在嘉靖二十八年以后。可见《大同论》所记大同军数是嘉靖中期之数,并非明初原额。
延绥。延绥是明初北方四镇之一,其镇城旧在绥德。洪武六年正月置绥德卫[41],“屯兵数万守之”[42]。“正统间,镇守都督王祯始筑榆林城,建缘边营堡二十四,岁调延安、绥德、庆阳三卫军分戍”[43]。成化十年,“延绥徙镇榆林”[44]。潘潢《议延绥新军疏》:“查得延绥镇原额马步骑操官军五万八千六十七员名,弘治八年二万五千四百二十三员名”[45]。魏焕记延绥原额更具体:“本镇所管三十四城堡常操新募轮班冬操夏种并事故等项原额马步骑操官军共五万八千六十七员名”,内“常操延绥榆庆等卫马步官军四万一千五十四员名”,“轮班西安、南阳、潼关、宁山、颖上等卫所马步官军一万一千一十三员名”,“新召募甲军三千名”,“冬操夏种无马官军二千员名”[46]。杨一清在《论绥德卫迁改榆林城事宜状》中说:“正统年间,虏数入寇,西鄙靡宁,乃设榆林东西二路营堡,将绥德官兵调发沿边诸堡,分布操练,以备非常,寻又将户内夫丁,拔其壮健者于边,与旧操官兵相兼肆习调用。成化以来,边患益剧,朝廷从守臣议,增置榆林卫,镇臣节钺诸臣,居中以临之”[47]。可见潘潢和魏焕所记延绥原额是镇治徙治榆林后的军数,并非明初原额(魏焕称该镇为榆林镇)。不过,镇治的移徙、兵力分布的变动并未改变本镇的名称,常操之军仍由延安、绥德、庆阳等卫军组成,班军亦“俱系洪武、永乐以来旧规”[48]。镇治迁榆林后的年额是在明初定额后增加了榆林卫军、新募甲军和所拔的“户内夫丁”。余子俊《为边务事》:“照得榆林一带二十五营堡,东西萦迂二千余里,额设官军两班守备,每班不过一万二千五百员名”[49]。此25000名官军是徙治初原绥德官兵调发沿边诸堡守戍之军,所戍守营堡数少于34城堡,仍由延安、绥德、庆阳等卫军和西安、南阳等卫轮班官军组成,这应是永乐间延绥的额定军数,与洪武初年“屯兵数万守之”相应。周弘祖《榆林论》记军数同时又记粮料189728石,民粮3900石,草881260束。嘉靖九年,梁材记延绥屯粮66097石,粮料305000石,草1563099束[50]。《九边考》记夏税秋粮本折共291284石,加屯粮共357414石,草共1006757束。“九边”饷中民运和本色逐渐减少是其趋向,粮料草束数的比较似可说明《榆林论》所记军数晚于嘉靖前期。
宁夏。永乐元年,“宁夏四卫马步旗军二万四百一十三人”[51]。宁夏四卫是“在城四卫”[52]。卫军之外,“永乐初调西安左、西安右、西安前、西安右护、潼关、宁羌、汉中等七卫及凤翔守御千户所官军共一万一千七十六员名,马五千四百五十七匹,分布宁夏并东西中三路备御轮班上下”[53]。四卫军与班军共31489名,这是宁夏镇最初的军数。其后班军有变动。宣德七年五月,“以延安、庆阳、平凉、巩昌四卫及西安前后左三卫官军戍宁夏,汉中、凤翔、金州三卫所去宁夏远皆应遣还,而于宁夏中护卫拨补,总计一万一千七百余人”[54]。不过,直至正统间,宁羌、汉中军士仍戍守宁夏[55]。《九边考》记:“本镇三路各城营堡原额马步守城及冬操夏种舍余土兵并备御官军共七万二百六十三员名”。又据嘉靖十九年巡抚都御史杨守礼疏言:“本镇宁夏等卫所原额官军五万六千一百五十九员名,实有二万五千六百二十一员名”[56]。减除卫军数,则轮班官军、土兵舍余为14104名。无论就宁夏军数与“九边”军总数的比例或是从正统至嘉靖四朝军数而言,正统至嘉靖间宁夏镇军不可能达到7万之数。《九边考》所记原额应是永乐间之额(内中铁柱泉堡实在马队官军377名未见事故逃亡数,似是嘉靖间军数)。宁夏“五卫兵成化以前尚有三万三千有奇”[57],如计入班军,全镇有军45000左右。如果《九边考》所记原额7万余名非永乐间军数,成化以前不可能仍有此数。周弘祖《宁夏论》有记“花马池一带边墙皆总制杨一清、王琼、唐龙增筑”,似此,内中所记军数应在嘉靖十年以后。
甘肃。洪武五年,“置甘肃卫指挥使司”[58]。洪武十二年,设陕西行都司,内中甘州左、右、前、后、中卫均为甘肃卫分设[59]。洪武三十年,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陈晖言:“凉州等卫十有一屯,军三万三千五百余人”,“凉州、西宁、永昌、肃州、庄浪累岁丰熟”,“其甘州、山丹等六卫地寒”[60],所举皆陕西行都司属卫。洪武二十五年,“命天下卫所军卒,自今以十之七屯种,十之三屯守”,是以甘肃、宁夏屯田为依据的[61],甘肃应是照此遵行。按三七比例推计,甘肃应有军5万左右。建文至永乐初年,陕西行都司属卫曾有改动,军额尚未能确定。戍守甘肃的还有班军。永乐十年,“宁夏骑士二千屯凉州镇番”[62]。宣德初,甘肃操备军士,陕西都司调至者1万人[63]。旧有延安、庆阳诸卫军戍甘州,宣德七年,延庆卫军改戍宁夏,“以宁羌、兰州、秦州、临洮、巩昌、山丹、永昌、凉州及甘州左、右、中、前、后五卫官军戍甘州,通计九千八百七十余人。肃州、镇番、西宁、秦州卫、礼店千户所去甘州远者皆遣还”[64]。万历《明会典》和《春明梦余录》均记甘肃原额军9万余名,《续文献通考》记各卫原额计96398名,三者数字相近。甘肃卫所原额军数,“会典甘肃一十二卫三所军士七万五百六十名”[65]。《明宪宗实录》记:“甘肃等卫所大约原额旗军七万二千九百余名,今实有者四万一千八百余名,事故逃亡三万一千一百余名”[66]。《明孝宗实录》记弘治十三年,“陕西行都司所属卫所原额旗军七万一千九百余人,今止存三万七千五百余人”[67]。“甘肃各卫原额旗军共七万三千九百四十余人”,弘治十六年,“今见在止四万一千六十余人,余皆逃亡”[68]。万历《明会典》等记9万余名之数是在7万余名卫所常操官军之外,加计了班军和冬操夏种舍余。《九边考》的记述可供参证:“肃州左等一十五卫所原额冬操夏种舍余并调到备御陕西兰临等卫官军八万九千五百一员名”,此数与9万余名相近。临洮、兰州等卫原戍宁夏,宣德七年以后才改戍甘州。《九边考》所记原额数是宣德七年以后的军数。在此之后,又记:“本镇官军舍余七万九千九百四十五员名”。这是减除了轮班操军后的数字,与《明宪宗实录》等所记甘肃卫所军数相近。所减除的轮班操军数9000余名亦与宣德七年以后班戍甘州军数相近。从《九边考》所记甘肃原额军数可证万历《明会典》、《春明梦余录》、《续文献通考》所记甘肃军数是明初原额,内中除常操卫所军外,还计入了轮戍官军和冬操夏种舍余之数。周弘祖《甘肃论》内记甘肃军33894名,凉州10858名,同于《续文献通考》所分记甘州、凉州原额军数,但庄浪军数已不同。《甘肃论》记甘肃镇军只记了甘肃、凉州、庄浪三处,合共55608名。其未记西宁、镇番、永昌、肃州四卫军数,可能是因宣德七年以后有命肃州、镇番等卫“去甘州远者皆遣还”之故。未记山丹卫军数原因则不明。《甘肃论》所记饷数有山丹、甘肃年例银4万两,凉州3万两。另庄浪军数前记“汉土马步并招募官军”,二者相参证,《甘肃论》虽然仍按甘州、凉州的原额军记数,但其所记镇军数或饷数已非明初原额。
综上所论:一、《春明梦余录》所记北边六镇军“原额”,只有宣府和甘肃是明初原额,其余是嘉靖朝军数,“原额”是指相对于隆庆朝军额而言。二、永乐间,按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的最高军数计共有军683056名。不过,永乐朝长达20余年,各镇军数增减不一,辽东、宁夏的最低军数与最高数之间相差近倍。似此,永乐间即使北边军数有68万余名也并非长期能保持此数,而且此数也未高达百万之众。
《图书编·九边图叙》说,明初“东至辽海,西尽酒泉,延袤万里”,“列镇屯兵带甲六十万”[69]。洪武、永乐两朝北边的军数,《九边图叙》所言较近乎实际。
二
正德十一年,兵部言:“祖宗御戎之法,规模宏远,东起辽阳,西至甘肃,烽堠万里,画为六镇,而蓟州、雁门又设重关以屏蔽之,各镇带甲儿四十万,岁费粮草以百万计”[70]。靳学颜说得更确切,“我朝自成祖北征……其始沿边一带,治兵不过四十万”[71]。可见,永乐末年起,北边军力约为40万。
正统十一年十月,“遣给事中、监察御史往各边分赐备边官军白金,人一两,共二十五万七千一百五十二两”[72],北边军数共257152名,与永乐末年以后军40万名相比,20余年内减耗了36%。
土木之变前北边六镇的戍军数。“自延绥至肃州东西逶迤六千余里,守备官军舍余不过五万六千余人”,内中“甘肃已有四万二千八百人,足以守备,惟宁夏、延安军少”,“于河南都司属卫并潼关卫拣选精勇者三千人分为二班,宁夏增一千,延安增五百”[73],陕西三镇共约59000名。大同,“本处军马止有二万四千六百余人”,后遣回屯田步军2400名,又于山西、河南操备步军内选1500名骑兵,合共28500名[74]。宣府,“操备哨守等项马步官军止一万三千五百余人”[75]。辽东,“宣德以后屯田之法虽日侵废,军士犹余四万五千四百”,此4万余名军士似指屯军。永乐十年以后,辽东屯守比例为2/3[76],按此推计,宣德以后正统间辽东军数应为68100名,内操军22700名。六镇戍军共计123700名。
弘治朝北边军数。“弘治十四年设固原镇。先是,固原为内地,所备惟靖虏。及火筛入据河套,遂为敌冲。乃改平凉之开成县为固原州,隶以四卫,设总制府,总陕西三边军务”[77]。四卫为固、靖、甘、兰四卫。《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三十四册《九边四夷》内未记固原军数。《春明梦余录》记原额28830名,略高于四卫额设军数,此数可信。其余各边,辽东“见在止有七万之数”,宣府“五万八千余名”[78],宁夏“二万三千”[79],甘肃“见在止四万一千六十余人”(班军未计入)。延绥,弘治八年“二万五千四百二十三员名”。唐龙记额军28767名,弘治十四年又召募军士、抽选余丁共9704名[80],合共38471名。弘治十八年,“兵部会议以闻,佥谓(宣、大)二镇主兵几八万,客兵三万”[81]。客兵调遣不常,可只计主兵,减去宣府军数,大同主兵21900名。弘治朝北边镇军共281261名。
正德十六年,“查核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山西、陕西、宁夏、延绥、甘肃诸镇官军共三十七万一千九百六员名”[82]。据《明经世文编》卷一九九潘潢:《查核边镇主兵钱粮实数疏》,嘉靖十年,辽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蓟州、固原等镇官军共367834名(如计入大同土兵舍余数为371374名)。必须说明:一、“蓟之称镇,自(嘉靖)二十七年始”[83]。《春明梦余录》记,明初,“西自古北口东至山海关”为内边。永乐间,“徙大宁都司于保定,置营屯等卫于顺天”,“原额兵七万八千六百二十一员名”[84]。嘉靖六年,蓟辽总督刘应节奏:“蓟镇额军七万余”[85],可与前者互为参证,此应是永乐年间的军数。正德年间查核北边各镇军数时已计入蓟镇军数。嘉靖九年,“本镇食粮官军四万七千有奇”[86],比嘉靖十年多4000余名。二、固原的防区已扩大到固原、洮、岷、环、庆兵备道并防守西安临巩。三、潘潢此疏内缺嘉靖十年宣府的官军数。嘉靖六年,“即今尺籍稽之,官军实七万七千六百余员名”[87],暂以此数补入。嘉靖十年,北方边镇军数共445434名(如计入大同土兵舍余数为448974名)。四、潘潢此疏记蓟州等镇内有“嘉靖十年会议之数”,可见嘉靖十年曾议定各镇军额数。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延绥巡抚王轮奏言陕西四镇边储经“嘉靖十年查核”亦可参证[88],不过王轮所奏军数与潘潢所记有出入。
嘉靖二十年,兵部主事魏焕著《九边考》,内称山西镇为“三关镇”。“九边”有军470592名。
潘潢《查核边镇主兵钱粮实数疏》又分列了嘉靖二十八年“九边”的军数,内有《边储簿》和兵部咨送数两项。此外,若计入宣府新募的6000名、延绥二次募1715名,按《边储簿》计共466895名,按兵部咨送数计共452028名,二者稍有出入。“九边”中山西一镇,“在诸镇稍称内地。国初,屯戍要害,虏住牧尚远,外籍大同为藩蘺,内恃三关屏蔽,素少边患。嘉靖中虏寇太原,始改副总兵为总兵镇守,治偏关,寻移治宁武”[89]。雍正《山西通志》卷四九记:“三关镇守总兵官一员,嘉靖二十二年置”,“铸印建节与宣大同”。嘉靖十六年,韩邦奇在《慎重边疆以保安地方事》中建议山西设总兵官,又记原额年约9千名,议调回原派大同军7千名并增军和募土兵等,连同原额军共29800名[90]。《春明梦余录》记山西原额军27547名,与韩邦奇所言相近,同于《九边考》所记官军数。《春明梦余录》所记山西原额,有如其所记固原原额,均为设镇时之数。
北方边镇有主兵,有客兵。不过,客兵之数已计入各镇军数或京军数内,镇军之数可只按史料所记当时的镇军数计。
嘉靖末年,永平、密云、昌平、易州皆置镇,与蓟州总称蓟镇。明后期,人称北方边镇为“九边十三镇”。“嘉靖四十五年定经制”[91]。《春明梦余录》记隆庆定经制[92],卷四二记隆庆定“九边”军额(未记甘肃)760724名。万历三十一年,兵科给事中田大益言:“九边额军八十六万有奇”.如以隆庆定经制的军额加明初甘肃额军9万余名之数,约为86万名,隆庆定经制时甘肃额军似仍按明初之额定数。但甘肃实有军数远未足额,嘉靖三十八年,甘肃“额兵八万六百余人,半多逃亡”[93],其他各镇亦如此。嘉靖三十四年,大同官军88000余名,宣府8万余名,但“有籍无名,有名无实”[94]。隆庆三年,延绥原额官军8万余名[95],但“嘉靖四十五年定经制之时”,延绥只有“官军五万五千有奇”[96]。“宁夏一镇,以隆庆五年计,彼时本镇额军二万七千七百二十八名”[97],比《春明梦余录》所记隆庆军数少4万余名。隆庆二年九月,兵部议:“祖宗朝九边兵以百万计,今尚存六十万有奇”[98]。隆庆六年,“主客边兵自辽东至甘肃凡六十六万四千三百一十九人”[99],比《春明梦余录》所记隆庆“九边”军数少20万,这较为接近实有军数。隆庆三年,谭纶说:“今中外马步官军大约止可八十四万五千有奇”[100],则“九边”军数占明朝官军的79%。
万历《明会典》记万历初年“九边”现额军共680608名。章潢《图书编》卷三五、卷三六、卷三八,分别记载了蓟州、保定、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宁夏、甘肃军数,合计295765名。同书卷四三《附牧市答问》云:“北部贡市以来,十五六年于兹矣”。隆庆五年,“三镇贡市成”[101],此后持续数十年,章潢所记各镇军数应是万历十年左右的军数。万历十二年,“辽镇官军计一十二万二千而缩”[102],以122000计,合计各镇共417765名。此时距万历初年才不过数年,但军数减耗甚为明显。内中大同只及万历《明会典》所记数的47%,山西是34%,宣府、蓟州、保定三镇合计数是73%,只有甘、延、宁三镇比万历《明会典》所记数增2%。可见万历《明会典》所记现额内多有虚额。
《明经世文编》卷三八九杨俊民《边饷渐增供亿难继酌长策以图治安疏》记九边十三镇和天津三卫主兵数632286名,如计入密云、昌平客兵数28769名,共661055名。内蓟州、密云、昌平主兵数和甘肃军数都同于万历初年,说明并未按实际变化计入。
万历三十一年,兵科给事中田大益言:“九边额军八十六万有奇,实在不下五十九万有奇”[103],这比较接近实际。
万历四十八年七月,户部尚书李汝华奏:“九边共计一十三镇官兵八十六万七千九百六十四员名”。又云:“除各镇外又天津等处援辽并团练官军共一万七千六十四员名”,“通共一十三镇并团练官军共八十八万五千二十八员名”[104]。但按所分列十三镇之数合计868355名,加天津等处授辽并团练官军共885419名,比所奏数多391名。所列辽东镇军262377名中,新调援官军18万名已计入内。如辽东只计原额官军82377名,且不计天津援辽之军,则九边十三镇军为688355名,内固原军数同于万历初年,也是未按实际变化计入。万历四十六年,兵部尚书黄嘉善言:“国家兵制,自京营及边腹主客兵一百一十六万有奇”[105]。似此,万历末年“九边”镇军占明朝军数的59%,如计入新调援辽军数则占76%。
崇祯年间“九边”军数。《春明梦余录》卷四二记,除辽东“新募及援旅无定数”外,“九边”各镇合计590574员名。崇祯二年,辽东督师袁崇焕奏言:“实用于辽者,合四镇官兵共计一十五万三千一百八十二员名”[106]。减去镇主兵数,新募及援军共71188名。连新募及援军在内,“九边”军共661762名。不过此数内虚额甚多,如崇祯五年,宣镇“额军八万有奇,今止六万”[107]。崇祯三年,兵部尚书梁廷栋说:“臣就九边额设兵饷考之,兵不过五十万”[108],这较近乎实数。
三
明代各朝“九边”的军数,现分镇列表如下(见155页,带*号者为估计数):
明代各朝“九边”军数表
从表内各朝军数可见:明初,北边各镇军额约60万,永乐北征后约40万。明人王廷相说:“迁都之后,京师置七十二卫所,约官军不下三十余万,畿内置五十余卫所,约官军不下二十余万。以外言之,括诸边之兵,不能过此数。以腹里言之,括诸省之兵,不能过此数”[109]。明初北方边镇的军额正符合王朝的“居重驭轻”原则。永乐以后北边军数下降,正统至弘治间不及30万名,这反映了军役的劳役管理形式之面临困境。嘉靖间在各镇募军,自嘉靖十七年至二十八年,辽东、宣府、大同、延绥、甘肃、山西、固原共募军60635名[110],占嘉靖二十八年“九边”军数的13%。通过招募、清勾,嘉靖间“九边”军数超过了40万。隆庆、万历朝“九边”军数号称80余万,实约60万。从明初至明末,“九边”军数呈马鞍形,嘉靖后期至万历年间年例银的剧增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变化。与此同时,京营军数也有变化。“成祖初制四十万”,嘉靖四十二年,“止剩八九万”[111]。明后期“九边”军数远超过京营,又引起朝廷的忧虑。嘉靖时已有人指出,边兵“势力专一,得以窥伺,玩我京兵,甘肃大同兵变由此”[112]。如何居重驭轻,内外相制,成了迫切的问题。
为保持“九边”数十万军,明朝不断设法补充军员,然而成效有限。永乐至弘治近百年辽东军数减少63%,甘肃卫军减少44%。宁夏自明初至嘉靖间,卫所军减少54%。宣德七年以后至嘉靖二十年,甘肃卫军减少55%,轮戍班军减少54%[113]。可见,清勾、召募等等都难以补足原额。各朝的各镇军数多低于原额,实有军数又低于现有军额。这反映了明朝未能有效地适应军役管理形式的转变。
明代“九边”的军数关系有明一代的政制、军制与边防。同时,它也关系明代的社会经济。“九边”军数是边地屯田劳动力的主要标志。军需给养,饷以供军,“九边”军饷是明代财政的一大问题,边饷中的折色又促使“九边”粮草市场兴旺。不仅如此,“九边”军数还关系边地人口和居民点的分布。边地人口稀少,卫所军成了边地人口的主要组成部份。其中辽东“但立卫,以兵戍之”[114]。西北“自陕西临洮府兰县迤西止有军卫旗守城池,而无州县管属人民”[115]。“自绥德至榆林,屯兵之地几二百里”[116]。明代卫军的家小随军,逐代繁殖。仅从明初到天顺间八、九十年内,“陕西、辽东、大同边城官舍军民之家,或十数丁,或五七丁”[117]。甘州在城五卫“设置年久,生齿日繁,各家户下正军之一,余六七丁,或一二十丁者有之”[118]。如计上女口,一军之家,平均以15人计,按明初北边军60万名推算,北边卫籍军户约有人口1000万,约占天顺间全国人口7000余万的1/7。其后,当仍有繁衍增长。军户或与民户分开,自行聚居。如陕西,明政权为强化管理,曾以“各卫塞堡军人不住本寨,移居山坡村落,管寨旗甲不能钤束,以致为盗,无所不至”为由,“将小寨移入大寨,委致仕千百户坐寨钤束”[119];或是与居民杂居。如陕西环县,县城“周围三里许,编民余四百户,而城居者仅数十家,戍兵僦屋,闾巷不能容,至假学宫居之”[120]。有的卫治所在成了贸易点,如辽东三万卫所在的开原设有马市。有的卫城人口甚密,如陕西靖虏卫,“城中居人,无虑数万口”[121]。有的卫城,居民多为军户,如绥德城,“绥德官兵,自戍边之外,其在本城内外居住”,“绥德编氓,多散居乡落,城中居民,不数十户,比屋连巷,俱是卫所丁籍”[122]。就连边地的城市,居住人口中亦多军户,如大同,“城中军民繁多”[123]。宣府镇城更是“军多民少,市口绝无居民”[124]。“九边”卫军构成了边地人口的主要成份,并由此使边地居民点和城市形成其特色,治明代社会经济史者,不可不予以注意。
注释:
[1] 《明经世文编》卷四一三,王任重:《边务要略》。
[2] 《明太祖实录》卷五八。
[3] 《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
[4] 分见《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七、卷一九六、卷二○四。
[5] 章潢:《图书编》卷四三。
[6]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
[7] 《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四。
[8] 《明史》卷九一。
[9] 《明太祖实录》卷二○○。
[10] 《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九。
[11] 章潢:《图书编》卷四三。
[12] 《春明梦余录》卷三五。
[13] 《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三十四册《九边四夷》。
[14]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
[15] 《明孝宗实录》卷一八二。
[16] 《明孝宗实录》卷一九五。
[17] 《明世宗实录》卷八八。
[18] 《明熹宗实录》卷二。
[19] 《明武宗实录》卷三九。
[20] 《明史》卷七七。
[21] 《明宪宗实录》卷二四四。
[22] 《罪惟录》志一二《九边志》。
[23] 《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九。
[24] 《明世宗实录》卷三四九。
[25] 《明宪宗实录》卷五五。
[26] 《明宣宗实录》卷九一。
[27] 雍正《河南通志》卷一一,《兵制》。
[28] 《明经世文编》卷一九七,潘潢:《议勘宣府新军疏》。
[29] 《明宣宗实录》卷九七。
[30] 《明史》卷三。
[31] 《明太祖实录》卷二二○。
[32] 《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五。
[33] 《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七。
[34] 《明经世文编》卷四五二,梅国桢:《请复战马疏》。
[35] 《明世宗实录》卷三九六。
[36] 雍正《山西通志》卷四九,《历代兵制》。
[37] 雍正《河南通志》卷一一,《兵制》。
[38] 《明宣宗实录》卷九七。
[39] 《明经世文编》卷一六○,韩邦奇:《慎重边疆疏》。
[40] 《明经世文编》卷一九八,潘潢:《会议第一疏》。
[41] 《明太祖实录》卷七八。
[42] 《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三十四册《九边四夷》。
[43] 《明史》卷九一。
[44] 《罪惟录》纪九《宪宗纯皇帝》。
[45] 《明经世文编》卷一九七。
[46] 《九边考》。
[47] 《明经世文编》卷一一八。
[48] 《明经世文编》卷一一○,王琼:《为陈情乞恩分豁奏留官军防守要害事》。
[49] 《明经世文编》卷六一,余子俊:《为边务事》。
[50] 《明经世文编》卷一○三,梁材:《议处陕西四镇边储疏》。
[51] 《明太宗实录》卷一六。
[52] 《明宪宗实录》卷一九○。
[53] 嘉靖《宁夏新志》卷一。
[54] 《明宣宗实录》卷九○。
[55] 《明英宗实录》卷一五八。
[56] 嘉靖《宁夏新志》卷一。
[57] 嘉靖《宁夏新志》卷一。
[58] 《明太祖实录》卷七六。
[59] 《明史》卷九○。
[60]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九。
[61] 《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六。
[62] 《明太宗实录》卷八四。
[63] 《明宣宗实录》卷六○。
[64] 《明宣宗实录》卷九○。
[65] 《明神宗实录》卷八、卷二二七、卷三八三、卷二二七、卷二二九、卷四、卷一五四、卷三八三、卷五七七。
[66] 《明宪宗实录》卷四三。
[67] 《明孝宗实录》卷一六九。
[68] 《明孝宗实录》卷一九九。
[69] 章潢:《图书编》卷四三。
[70] 《明武宗实录》卷一三四。
[71] 《明经世文编》卷二九九,靳学颜:《讲求财用疏》。
[72] 《明英宗实录》卷一四六。
[73] 《明英宗实录》卷一二九。
[74] 《明英宗实录》卷一一六。
[75] 《明英宗实录》卷一五八。
[76] 《况太守集》,转引自王毓铨《明代的军屯》,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47页。
[77] 《明史》卷九一。
[78] 《明世宗实录》卷三四九。
[79] 倪岳:《青谿漫稿》卷一三《论西北备边事宜状》。
[80] 《明经世文编》卷一八九,唐龙:《大虏住套乞请处补正数粮草以济紧急支用疏》。
[81] 《明武宗实录》卷三。
[82] 《明世宗实录》卷三。
[83] 《明史》卷九一。
[84] 《春明梦余录》卷四二。
[85] 《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九。
[86] 《明世宗实录》卷一一四。
[87] 《明世宗实录》卷七六。
[88] 《明世宗实录》卷四二二。
[89] 万历《明会典》卷一三○。
[90] 《苑洛集》卷一六。
[91] 《明神宗实录》卷八、卷二二七、卷三八三、卷二二七、卷二二九、卷四、卷一五四、卷三八三、卷五七七。
[92] 《春明梦余录》卷三五。
[93] 《明世宗实录》卷四七一。
[94] 《明世宗实录》卷四二三。
[95] 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五《兵防》二。
[96] 《明神宗实录》卷八、卷二二七、卷三八三、卷二二七、卷二二九、卷四、卷一五四、卷三八三、卷五七七。
[97] 《明神宗实录》卷八、卷二二七、卷三八三、卷二二七、卷二二九、卷四、卷一五四、卷三八三、卷五七七。
[98] 《明穆宗实录》卷二四。
[99] 《明神宗实录》卷八、卷二二七、卷三八三、卷二二七、卷二二九、卷四、卷一五四、卷三八三、卷五七七。
[100] 《明穆宗实录》卷三五。
[101] 《明史》卷一九。
[102] 《明神宗实录》卷八、卷二二七、卷三八三、卷二二七、卷二二九、卷四、卷一五四、卷三八三、卷五七七。
[103] 《明神宗实录》卷八、卷二二七、卷三八三、卷二二七、卷二二九、卷四、卷一五四、卷三八三、卷五七七。
[104] 《明光宗实录》卷二。
[105] 《明神宗实录》卷八、卷二二七、卷三八三、卷二二七、卷二二九、卷四、卷一五四、卷三八三、卷五七七。
[106] 《崇祯长编》卷二五。
[107] 《崇祯长编》卷六四。
[108] 《崇祯长编》卷三七。
[109] 《明经世文编》卷一四八,王廷相:《修举团营事宜疏》。
[110] 《明经世文编》卷一九九,潘潢:《查核边镇主兵钱粮实数疏》。
[111] 《明实录·明世宗宝训》卷九《饬兵政》。
[112] 《明经世文编》卷一六七,余珊:《陈言时政十渐疏》。
[113] 《九边考》。
[114]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五。
[115] 《明宣宗实录》卷五九。
[116] 《明经世文编》卷五四,李东阳:《西北备边事宜状》。
[117] 《明宪宗实录》卷五。
[118] 《明经世文编》卷九四,王復:《处置甘肃疏》。
[119] 《明英宗实录》卷一三○。
[120] 《菽园杂记》卷一。
[121] 《明经世文编》卷一四二,刘龙:《靖虏卫改修祖厉河记》。
[122] 《明经世文编》卷一一八,杨一清:《论绥德卫迁改榆林城事宜状况》。
[123] 《明英宗实录》卷一一七。
[124] 《明经世文编》卷四五二,梅国桢:《请罢榷税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