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比较利益理论的构建_单位成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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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0)03-0059-08

一、超比较利益的定义

李嘉图(D.Ricardo)的比较利益学说是国际贸易中的经典学说和核心学说,当代的国际贸易学说基本上是围绕着比较利益学说展开的。根据比较利益学说,国际贸易的原因是一个国家某种商品的生产成本或市场价格相对地低于另一个国家,因而,它在这种商品的贸易中具有比较利益;国际贸易的流向是各个国家出口本国具有比较利益的商品,进口本国处于比较不利的商品;国际贸易的利益是在各国实行专业化生产,即专门生产本国具有比较利益的商品的条件下,通过国际贸易各国可以生产和消费更多的商品。萨缪尔森(P.A.Samuelson)曾把比较利益学说称为:“经济学中最深刻的真理之一。”①

但是,比较利益学说假定两个国家都能够生产两种商品,当一个国家某种商品的生产成本或市场价格相对地低于对方国家时,它在这种商品的贸易上具有比较利益。但在现实经济中,一个国家能够生产的某种商品可能是另一个国家所不能生产的,这就不存在着在这两个国家里相对成本或相对价格的高低问题,因而,也就不是李嘉图所说的比较利益的问题。

假定存在A、B两个国家,某种商品只有A国能够生产而B国不能生产,那么,在这两个国家进行这种商品的贸易中,A国具有不可比拟的利益,笔者将这种利益称为“超比较利益”(super comparative advantage)。如果从成本或价格的角度分析,对于贸易双方来说,“比较利益”意味着当一个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或价格为一定时,另一个国家生产这种产品的相对成本或相对价格较低。“超比较利益”则意味着当一个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或价格为一定时,另一个国家生产这种产品的相对成本或相对价格趋向于无穷。

比较利益学说的假定是与李嘉图所处的时代相适应的。李嘉图处于产业革命的时期,科学技术水平还不高,除了一些国家所特有的某些商品以外,贸易双方进行只有一方能够生产的商品的贸易的现象并不普遍。例如,英国和别的国家都可以生产纺织品,它们的区别在于英国用蒸汽机生产,而别的国家用手工生产。但是,在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以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许多高技术商品是大部分国家不能生产的,贸易双方进行只有一方能够生产的商品的贸易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例如,目前能够生产大型客机的企业只有美国的波音公司和欧盟的空客公司,能够生产中央处理器的企业主要是英特尔公司,如此等等。当这些国家与别的国家进行贸易时,它们在这些商品的贸易中就具有超比较利益。

这两个国家的贸易利益是明显的。按照贸易条件,OA数量的商品X可以与OF数量的商品Y交换。对于A国来说,如果没有国际贸易,按照国内的价格,放弃的OA的商品X只能得到OE的商品Y,但是现在出口OA的商品X便可以得到OF的商品Y,即多得到EF的商品Y。对于B国来说,如果没有国际贸易,按照国内的价格,需要放弃OG的商品Y才能得到OA的商品X,但是现在出口OF的商品Y便可以得到OA的商品X,即少放弃FG的商品Y。这就是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学说。

比较图1和图2可以看到,在发生国际贸易的时候,如果是比较利益的商品,贸易双方的产量曲线都在坐标平面内;如果是超比较利益的商品,其中一方的产量曲线与纵轴或横轴重合。另外,在发生国际贸易以后,具有超比较利益的国家要比与具有比较利益的国家得到大得多的贸易利益。

二、超比较利益产生的原因

超比较利益产生于各国生产要素的特点。传统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物质资本和自然资源。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生产要素逐渐表现出多样化的特点,生产要素有进一步划分的必要。

应该从传统的生产要素分离出来的是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技术是指知识、方法、工艺等。技术没有独立的物质形态,它与物质资本和劳动力结合在一起并体现在物质资本和劳动力中。但是,技术具有独立的价值形态,它可以交易并具有价值或市场价格,如专利费、特许费、专家费等。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技术对生产过程产生巨大的影响。如果物质资本体现了更新的技术,那么它与劳动者的结合可以生产出更多的商品。同样,如果劳动者掌握了更新的技术,他与物质资本的结合也可以生产出更多的商品。既然技术已成为商品并对生产过程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将技术看作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

但是,在新的科学技术的浪潮中所产生的许多产业中,如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等,体现在物质资本和劳动力中的技术又进一步出现分离的现象。体现在物质资本中的技术的重要性相对下降,体现在劳动力中的技术的重要性相对上升。例如,在软件产业中,大量需要的不是物质资本,也不是体现在物质资本中的技术,而是体现在劳动力中的技术。因此,为了分析方便起见,笔者将体现在物质资本中的技术称为生产技术,将体现在劳动力中的技术称为生产技能。

实际上,经济学家们早就注意到技术的这种分离。马克思(K.Marx)早就指出,劳动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复杂劳动相当于数倍的简单劳动。舒尔茨(T.W Schultz)、贝克(G.Becker)等经济学家也提出了与物质资本相区别的人力资本的范畴,并将它定义为由正规教育、职业培训和医疗保健所导致的人的生产能力的提高。②

应该指出,生产技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这就是说,劳动有两种形态,一是不需要经过特殊的训练便可以从事的劳动;二是需要经过特殊的训练才能从事的劳动。后一种劳动就是生产技能。因此,如果把生产技术从一般意义上的物质资本中独立出来,把生产技能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中独立出来,那么生产要素包括简单劳动、物质资本、自然资源、生产技术、生产技能。

在现实的国际贸易中,具有超比较利益的商品或者是自然资源产品,或者是特殊的服务,或者是高技术产品。

在现实的世界里,有的自然资源蕴藏量的分布是很不均等的。例如,石油输出国组织的石油蕴藏量占了世界石油蕴藏量的2/3,中国稀土资源占了世界储藏量的58%,如此等等。在与以上国家进行这些自然资源产品的贸易时,就具有超比较利益。在这些自然资源产品中,石油是生产所必需的并且难以被替代,所以石油的超比较利益表现得比较明显。但是,除了少数自然资源以外,大多数自然资源蕴藏量在世界各国的分布还比较均匀。具有超比较利益的自然资源产品对国际贸易产生重要影响,但是大部分自然资源产品并不具有超比较利益。

另外,在服务业的发展中,形成了许多面向生产和消费的服务业,有的服务业是需要高技能的服务业,如某些金融服务、技术服务等等。这些服务要求有很高的技能和丰富的经验,一般只有发达国家才能提供这样的服务。因此,发达国家在这些服务业中具有超比较利益。

目前最重要和最大量的具有超比较利益商品是高生产技术产品,即需要用最新的生产技术才能生产的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要求有很高的科学技术水平,而达到这种水平的国家只有某一个或某几个发达国家。因此,这个或这些发达国家在这些商品的贸易中就具有超比较利益。在航空、航天、通讯、信息、生物、化工、制药、材料等领域里,由某一个或某几个发达国家拥有超比较利益的产品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这就是发达国家主宰当今的国际贸易的关键所在。

超比较利益产生的原因与比较利益产生的原因不同。根据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商品的相对成本的差异产生于生产要素相对价格的差异,而生产要素相对价格的差异又产生于生产要素相对充裕的差异。比较利益产生的原因可以用图3来说明。在生产要素的密度不可逆转的条件下,生产要素的价格与商品的相对价格存在对应关系。假定用技能L和资本K两种生产要素生产X、Y两种商品,这

从图3可以看到,生产商品Y需要耗费较多的技能,而生产商品X需要耗费较多的资本。如果存在A、B两个国家,A国的技能相对充裕因而价格相对较低,等成本曲线C的斜率的绝对值将减少,它将与小于aX单位商品X的等产量曲线相切,即现在1单位商品Y与小于aX单位商品X相交换,也就是在A国国内商品Y的相对价格下降而商品X的相对价格上升。根据同样的道理,如果B国资本相对充裕因而价格相对较低,B国商品X的相对价格下降而商品Y的相对价格上升。这样,A、B两个国家分别在商品Y和商品X产生比较利益。

现在假定商品Y是需要使用高水平的技能才能生产的商品,A国具有这种技能而B国没有这种技能。在A国对这种技能的产权严格保护的条件下,B国无法生产商品Y。如图4所示,对于B国来说,它用再多的资本K都无法替代技能L,射线斜率所表示的资本数量与技能数量的比率无限增加,也就是等成本曲线C的斜率的绝对值无限增加,最后射线和等成本曲线C趋向与纵轴重合。这样,等成本曲线C与任何数量的商品Y的等产量曲线都不可能相切,它无法生产商品Y。A国在商品Y的贸易中具有超比较优势。

图4 超比较利益的产生

由此可见,比较利益与超比较利益产生的原因是不同的。比较利益的产生与生产要素的充裕程度有关,而超比较利益的产生与生产要素的充裕程度无关。超比较利益的产生不是与生产要素的多少相联系,而是与有没有新的生产技术或生产技能的创新有关。如果说表示生产要素数量比率的射线或表示生产要素价格比率的等成本曲线与商品的价格比率相对应,那么在等成本曲线变得与纵轴重合的条件下,只要B国不是用无限多的商品X与A国交换商品Y,在理论上它都有可能接受。这样,A国在商品Y的贸易中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或利益。

三、超比较利益商品的价格

在国际市场上,超比较利益商品价格的决定与比较利益商品价格的决定是不同的。在比较利益的条件下,由于贸易双方都能够生产这些商品,它们的国内商品的价格对商品的国际价格具有重要影响。但是,在超比较利益的条件下,只有贸易一方可以生产这种商品,这种商品的国际价格的形成将出现不同的特点。

先来分析比较利益条件下商品的国际价格的决定。假定有A和B两个国家,分别生产X和Y两种商品。在A国,商品X的市场价格是40单位货币,商品Y的市场价格是30单位货币。在B国,商品X的市场价格是50单位货币,商品Y的市场价格是60单位货币。在A国,增加1单位商品X的生产需要放弃4/3单位商品Y的生产,增加1单位商品Y的生产需要放弃3/4单位商品X的生产。在B国,增加1单位商品X的生产需要放弃5/6单位商品Y的生产,增加1单位商品Y的生产需要放弃6/5单位商品X的生产。这样,A国生产商品Y的相对成本(=3/4)低于B国生产商品Y的相对成本(=6/5),B国生产商品X的相对成本(=5/6)低于A国生产商品X的相对成本(=4/3)。A国在商品Y的贸易中具有比较利益,B国在商品X的贸易中具有比较利益。

在A国国内,1单位商品Y可以交换3/4单位商品X。在B国国内,1单位商品X可以交换5/6单位商品Y。在发生国际贸易的条件下,A国用1单位商品Y所能交换商品X必须多于3/4单位,否则它与B国的贸易没有意义。同样,B国用1单位商品X所能交换商品Y必须多于5/6单位,否则它与A国的费易也没有意义。这样,如果不考虑关税和运输等费用,在国际商品市场上,商品X与商品Y的交换比率X/Y将确定在下面的范围内:3/4≤X/Y≤6/5。在这个范围内,商品X与商品Y具体的交换比率取决于国际商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状况。例如,在商品X供给不变的情况下,商品X的需求越大,X/Y越接近于3/4;商品X的需求越小,X/Y越接近于6/5。

与比较利益条件下商品国际价格的形成不同,超比较利益商品的国际价格取决于生产厂商可以获得最大利润的价格,因而,它与寡头垄断厂商的定价方式是相似的。如图5所示,在以横轴表示产量、纵轴表示价格的坐标系里,国际市场对超比较利益商品的需求曲线为曲线D。由于该商品价格越高,国际市场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就越小,曲线D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又由于商品的价格就是厂商的平均收益,从需求曲线可以得到厂商的边际收益曲线。设超比较利益商品的价格是P,需求量是Q,需求曲线是线性的,那么需求函数即平均收益(AR)函数是P=A-(ΔP/ΔQ)Q,其中A为该曲线在纵轴上的截距。设边际收益为MR,由于MR=P-(ΔP/ΔQ)Q=A-2(ΔP/ΔQ)Q,边际收益曲线MR在横轴上的截距是需求曲线在横轴上的截距的1/2。超绝对利益或超比较利益商品与别的商品一样,它的边际成本曲线是一条U型曲线。厂商将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MR=MC)的最大利润原则,将价格确定在边际收益曲线与边际成本曲线交点相应的价格上,如图5中的Op所示。

图5 超比较利益商品的国际价格形成的基础

如果超比较利益商品只有一个国家的一个厂商可以提供,那么它将由边际收益曲线MR和边际成本曲线MC的交点决定产量Oq,再根据需求曲线D即平均收益曲线AR决定价格Op。如果超比较利益商品有几个国家的厂商可以提供,那么这几个国家的厂商既存在相互竞争的关系,也存在相互勾结的倾向。假如每一个厂商能够提供充分的供给,那么竞争程度越高,超比较利益商品的国际价格就越接近于由各家厂商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所决定的最低的价格,这意味着生产效率越高的厂商越有可能得到超额利润。相反,勾结的倾向越强,超比较利益商品国际价格就越接近于由各家厂商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所决定的最高的价格,这意味着生产效率较低的厂商也能够得到超额利润。这就是说,超比较利益商品的国际价格在理论上将低于或等于最低效率的厂商的价格加上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之和,高于或等于最高效率的厂商的价格加上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之和。因此,超比较利益商品与比较利益商品不同,它可以带来超额利润甚至高额的超额利润。

上面主要从成本的角度即供给的角度分析超比较利益商品国际价格的形成过程。如果考虑到需求的因素,并不是所有的超比较利益商品都能够采取这样的定价方式。能否采取这种定价方式,主要取决于超比较利益商品的必需程度和可替代程度。如果超比较利益商品不是生产或生活所必需的,它的需求的价格弹性将较大,它的价格的上升将导致需求量大幅度下降。另外,如果超比较利益可以被别的商品所替代,它的需求的价格弹性也较大,它的价格的上升也导致需求量大幅度下降。在这两种情况下,需求曲线D即平均收益曲线AR将变得平坦,超比较利益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未必保证厂商获得超额利润。在超比较利益商品中,石油和高技术产品既必需也难以被替代,所以在石油和高技术产品的贸易中,这种定价方式表现得特别明显。

四、超比较利益学说与有关贸易学说的比较

(一)超比较利益学说和比较利益学说的比较

超比较利益学说与比较利益学说存在着差异:一是分析的前提不同。比较利益学说是以贸易双方都可以生产贸易商品为前提的,而超比较利益学说是以只能由贸易的一方提供贸易商品为前提的。二是贸易的原因不同。比较利益商品主要产生于各国不同生产要素的充裕程度,超比较利益商品主要产生于某种生产技术或生产技能。这就是说,超比较利益的产生与有没有某种生产要素有关,而与不同生产要素的充裕程度没有直接的关系。三是贸易商品的定价不同。按照比较利益学说,贸易双方国家的国内价格将决定贸易商品的国际价格的范围,贸易商品将在这个范围内随着供求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按照超比较利益学说,超比较利益商品是一种寡头垄断的价格,它主要取决于生产厂商的边际收益函数和边际成本函数。四是贸易利益不同。由于超比较利益商品是按照寡头垄断的方式决定价格的,出口超比较利益商品可以得到比出口比较利益商品更大的贸易利益。

但是,超比较利益学说与比较利益学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在超比较利益商品的贸易中,一方生产这种商品的成本为一定而另一方生产这种商品的成本为无穷,能够生产这种商品的国家肯定在这种商品的生产上具有比较利益。但是,这种比较利益又与原来的比较利益不同,它意味着能够生产这种商品的国家的相对成本趋向于无穷小。

由此可见,超比较利益学说不是对比较利益学说的否定,它只是分析比较利益学说没有展开的一种特例: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进行只有它可以生产而对方不能生产的商品的贸易。但是,应该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只能由贸易的一方提供贸易商品的情形将变得越来越普遍,这种特例越来越变成一般的情形。

(二)超比较利益学说与技术差距学说的比较

像两个国家进行只有其中的一个国家所能生产的商品的贸易这样一种的现象,经济学家们也注意到了。波斯纳(M.V.Bosner)的技术差距理论、弗农(R.Ver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等都涉及这个问题。

以波斯纳的技术差距理论为例。波斯纳认为,从产品的创新到模仿要经过一定的时间,这段时间称为模仿时滞。模仿时滞分为需求时滞、反应时滞和掌握时滞。需求时滞是指在某个国家将新产品出口到别的国家以后,别的国家的消费者没有注意到新产品或不太了解新产品,没有用新产品取代旧产品所产生的时间差。反应时滞是指随着别的国家对新产品的需求逐渐增加,别的国家的生产者准备减少旧产品的生产和开始新产品的生产所产生的时间差。掌握时滞是指别的国家从开始生产新产品到完全掌握新产品的生产方法所产生的时间差。

波斯纳指出,技术差距对国际贸易产生重要的影响。产品的创新往往是在发达国家发生的。当发达国家创造出新的产品并投放到国际市场时,创新国在该商品的贸易中具有比较利益。由于技术差距的存在或模仿时滞的存在,发达国家的比较利益要持续一段时间。到模仿时滞过后,别的国家掌握了这种新产品的生产技术并不断扩大产量,创新国的比较利益将会减弱。由于技术创新需要有科学研究的积累和新产品的市场需求,而发达国家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所以技术的创新往往发生在发达国家。③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当某个发达国家创造出新的产品并投放到国际市场时,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还不能生产这种产品,它实际上是在进行超比较利益商品的贸易。但是,超比较利益学说与技术差距学说仍然存在差异:

第一,贸易的原因不同。按照技术差距学说,超比较利益商品是由技术的差异造成的。但是,按照超比较利益学说,超比较利益商品不仅是由技术的差异造成的,而且还由自然资源的特点和某些特殊技能的特点造成的。

第二,变化过程不同。波斯纳的技术差距学说主要分析技术差距的变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它并不是专门研究两个国家进行只有其中的一个国家所能生产的商品的贸易这种情形。按照技术差距学说,技术差距将会消失。随着技术差距的消失,贸易利益将发生变化。但是,超比较利益学说则专门分析两个国家进行只有其中的一个国家所能生产的商品的贸易的情形。这种商品可能别的国家在一定的时间里学会生产,也可能别的国家在可以预见的很长的时间里是不可能生产的。

(三)超比较利益学说与寡头垄断定价学说的比较

超比较利益商品不是按照竞争商品定价方式决定价格,而是按照垄断竞争商品、寡头垄断商品或完全垄断商品定价的定价方式决定价格。关于非完全竞争条件下厂商的产品价格的决定,张伯伦(E.H.Chanberlin)、罗宾逊(J.Robinson)等经济学家已作了比较充分的论述。④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只有少数几个厂商生产的商品的价格的决定,克鲁格曼(P.R.Krugman)也作了分析。克鲁格曼以波音飞机、麦道飞机和空中客车为例,说明这些产品是按照垄断竞争的方式来决定价格的。⑤但是,张伯伦、罗宾逊、克鲁格曼等人主要分析的是工业制成品,而超比较利益商品包括自然资源产品、特殊技能产品和高科技产品,不同类型的产品的定价方式有所不同,同一类型产品的定价方式在不同的条件下,也可能有所不同。另外,在各种超比较利益的商品的贸易中,只有在这些产品既必需也难以被替代的条件下,寡头垄断定价方式才发挥作用。

笔者前面在讨论超比较利益商品的国际价格时,借鉴了张伯伦和罗宾逊的寡头垄断定价学说。但是,这仅仅是在超比较利益商品是工业制成品并且难以被别的商品替代的条件下,讨论了超比较利益商品国际价格的决定问题。超比较利益商品具有多种类型,它们的国际价格的决定是一个十分复杂问题,这个领域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五、构建超比较利益学说的意义

构建超比较利益学说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超比较利益学说可以解释只有一方能够生产的商品的贸易现象。国际贸易的现象是丰富多彩的,既存在贸易双方都可以生产的商品的贸易,也存在只有一方可以生产的商品的贸易;国际贸易的原因既可以是比较利益,也可以是超比较利益。随着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深入,随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差距的扩大,超比较利益的现象变得比以前更加普遍。深入研究超比较利益产生的原因、超比较利益商品的定价方式与贸易利益、超比较利益的动态变化过程,在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中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超比较利益学说可以揭示当今国际贸易格局的实质。目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有利和主宰的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则处于不利和从属的地位,形成这种国际贸易格局的关键原因在于发达国家掌握着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航空、航天、通讯、信息、生物、化工、制药、材料等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领域里,发达国家的产品具有的不仅是比较利益,而且是超比较利益。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多是它们不能生产的商品,出口的却是发达国家可以生产但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趋向于放弃的商品。因此,发达国家支配着国际贸易并在国际贸易中获取高额的寡头垄断利润。显然,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各国可以通过出口绝对成本或相对成本低的商品,进口绝对成本或相对成本高的商品来获得国际贸易利益这样的问题。

再次,超比较利益学说对于一个国家制定对外经济发展战略具有现实意义。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不能否认出口相对成本低的商品和进口相对成本高的商品可以给贸易双方带来利益。但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贸易利益是超比较利益,发达国家对国际贸易的主宰依靠的是超比较利益的商品。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特别是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如果停留在按一般意义上的比较利益来制定对外经济发展战略,中国将跟随着发达国家生产它们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放弃生产的商品,这样中国将永远落在发达国家的后面。

比较利益或超比较利益的格局在短期内是一定的,但在长期里是可变的。中国既要按照比较利益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但又不能拘泥于按照比较利益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中国必须要注重某些目前没有比较利益但在将来有可能具有比较利益或超比较利益的产业的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长期的比较利益和超比较利益格局。不断从短期的、局部的非比较利益或超比较利益走向长期的、动态的比较利益或超比较利益,就是中国应该采用的对外经济发展战略。

前面的分析表明,超比较利益产生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源泉是科学技术,而目前掌握着最先进的科学技术的国家是发达国家。实践证明,中国通过技术贸易和直接投资的方式只能获得发达国家已经放弃或即将放弃的技术,不可能获得发达国家先进的核心技术。中国要改变目前不利的国际贸易格局,必须注重自主的技术创新,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当然,科学技术的发展是需要长期积累的,在很长的时间里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不可能全面超越发达国家。但是,在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中国有可能在科学技术的某个或某些方面取得突破,在某些产业处于领先的地位,创造出某些具有超比较利益的商品。只有这样,中国才能改变对中国不利的国际贸易格局,才能实现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

注释:

①[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561页,萧琛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②T.W.Schultz,"Investment in Human Capital",American Economic Review,March,1961,pp.1—17.

③M.V.Bosner,International Trade and Technical Change,Oxford Economic Papers,1961,pp.323—341.

④[美]张伯伦:《垄断竞争理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58;罗宾逊:《不完全竞争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⑤[美]克鲁格曼、奥伯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理论与政策》,第116—121页,海闻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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