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财政管理 防范金融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杨兆璨[1](2021)在《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金融风险影响研究》文中提出政府债务积压是引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出于发展建设的需要,我国地方政府大量举债,债务规模不断扩张,债务杠杆持续上升,对金融稳定产生了威胁。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不动摇,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改革工作也一直在进行。防范政府债务引致的金融风险是现阶段地方政府部门债务管理的重中之重,然而金融危机发生的本源是资不抵债的偿还性问题的爆发,地方政府部门债务问题也应从其资产负债结构进行综合管理而不是仅关注债务方,因此,重视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地方金融风险的影响,通过调整政府资产负债结构进行地方金融风险调控更为合理有效。本文基于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7年-2016年的省际数据,通过面板模型建立了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与地方金融风险之间的联系。资产负债结构数据通过编制地方政府部门资产负债表获得,从地方政府部门资产负债的流动性、偿还性角度分析地方政府部门资产负债结构对地方金融风险的影响,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本研究在选取度量地方金融风险的数据时充分考虑地方金融体系的差异性,依照主观和客观兼具的要求采用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31个省市、自治区地方金融风险评价指标的个性化权重,构建了我国地方金融风险评价体系。研究发现,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于地方金融风险具有显着影响,尤其是直接显性负债的比重增加会提高地方金融风险,资产负债率以及非金融资产比重增加能够降低地方金融风险,该结论适用于我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因此,地方政府应转化债务风险思维,加强重视政府部门资产负债结构对地方金融风险的影响。此外,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地方金融风险的影响存在地区差异,相较于经济体量小、人均收入低的地区,经济体量大、人均收入高的地区更应注意控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
李卓[2](2021)在《我国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计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是近年所发生的一次重大跨区域金融风险事件,它使得世界经济陷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历经时间最长、波及范围最广、影响程度最深的一次下行调整。危机产生的严重后果以及此后持续数年的风险处置与应对,促使人们大幅提升对金融风险问题的关注,并拥有更多的历史样本与经验证据去探索金融风险生成演化相关机制,也发展出了更为多元的研究视角。就我国而言,长期的政策刺激以及地方政府具有独特影响力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不断累积金融脆弱、加重环境扭曲,导致各地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中国已有的重大金融风险都是发生在某些特定区域范围之内,特别是近年来浙江温州、内蒙鄂尔多斯、陕西神木等地区相继出现的风险事件,使我们意识到,对于一个经济地理空间十分巨大、地区之间存在明显异质性的国家,金融风险会更多地表现出区域性的特征与后果。正是基于上述对于整体环境及历史样本的认知,本文选取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视角开展相关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结合我国现实状况,认识区域性金融风险。第2章,详细界定区域性金融风险内涵,归纳其特征,并结合当前实际,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生成的内外部因素进行理论分析。论述中将关注视角重点放在我国特有的地方经济发展模式、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及其所面对的区域环境。在金融风险动态演化方面,重点围绕金融体系内部各机构之间,金融体系与政府、企业、家户等部门之间,以及不同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多种关联互动渠道,探讨金融风险区域内外的传染机制,并就区域性金融风险演化发展给予理论描述与说明。其次,构造区域性金融风险测度指标,识别我国区域风险状态及其引致因素。第3章,利用熵权法合成风险测度指标,测算我国各省份区域性金融风险时变特征。结果表明,2009至2017年中国区域性金融风险呈现震荡上升趋势,多数省份2017年金融风险水平已明显高于2009年后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的风险水平。在风险贡献方面,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为首要风险因素,而信贷相关问题以及房地产泡沫也是明显高于其他因素的重要风险动因。该部分还采用KMV违约模型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测算,描述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峻状态,进一步佐证风险测度结论,也为后续研究做好铺垫。第三,聚焦政府公共部门,刻画地方政府债务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政府公共部门是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首要来源。第4章,采用空间杜宾模型对我国省际区域性金融风险以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分析,实证检验二者的空间关联机制。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区域性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空间溢出效应,二者存在共振效应;区域性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空间溢出效应,而改善经济基础、金融环境、法治环境以及经济参与主体,对于缓释金融风险和地方债务违约风险具有积极作用。第四,关注实体企业部门,实证产业结构变化与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关系。企业部门也是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第5章,立足三次产业结构以及部分重要行业发展的视角,分析产业结构差异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效应。采用固定效应面板模型,考察产业结构调整结果与区域性金融风险关系。研究发现,第二产业占比增加总体上可以降低区域性金融风险,而第三产业占比对风险测度的总体影响则为正值。第二产业中,工业占比对区域性金融风险影响表现为负,而建筑业占比的影响表现为正;第三产业中,金融保险业以及房地产行业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表现为正,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的影响总体表现为负,住宿和餐饮业未见显着影响。采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以及相应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产业结构对区域性金融风险影响的动态路径。实证结果除基于动态角度进一步验证了第二、第三产业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方向外,还进一步揭示了工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等重要行业与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动态关系。最后,站在房地产泡沫传染视角,分析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空间关联效应。外溢传染是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危害特征。第6章,围绕房地产泡沫这一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引致因素,采用动态DY连通测度方法,实证考察区域性金融风险空间关联问题。研究显示,我国各类别城市群体间的总体连通度测算结果较好地捕捉了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状态,其中,2016至2018年高位运行以及近期连通度明显抬升,提示金融风险引致因素在相应时点的跨区域联动现象。此外,就各类城市群体之间房地产市场关联关系看,一线城市同新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三线城市群体之间存在持续的较高正向关联,同时,一线城市对二线以及三线城市群体的净溢出效应近期有所减弱,而二线城市对新一线城市与三线城市的净溢出效应近期却显着加强。上述实证结果,不仅描述了地产泡沫传播的方向与力度,也为控制房地产泡沫这一重要风险引致因素提供了区域关联视角下的治理依据。整体而言,本文按照认识区域性金融风险,测度区域性金融风险,识别风险重要引致因素,刻画风险因素作用机理,分析风险空间关联机制的基本逻辑和顺序,围绕中国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现实问题,给出了多元视角的计量刻画,对于我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具有积极理论意义。
程炜[3](2021)在《共青城市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共青城市金融风险作为论述重点,从分析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背景出发,结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相关理论和政策依据,深入研究共青城市金融风险现状以及当前采取措施的不足,以此提出符合共青城市防范金融风险的具体化建议,以便共青城市政府能够更好地制定针对金融突发事件的相关应急预案。首先,通过理论研究的方式,结合国内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研究成果,确定了本文选题的意义和价值;其次,阐述地方金融风险含义以及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的依据,以引出共青城市存在的金融风险;再次,主要利用实地调研和考证的方式,收集了共青城市金融领域相关的大量实际数据,通过图表分析进一步详实地阐释了共青城市各大风险点产生的缘由,并且对有关共青城市金融风险点的数据进行深入挖掘,探究各大风险的关联;最后,对当前共青城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进行效果评估,通过评估指出防控措施的缺点和不足,为共青城市金融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了借鉴,并且对共青城市原有的金融防控措施进行了相应的升级改造,提出了更加系统化、理论化和综合化的防范措施,包括建立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预警机制、强化金融监管手段、创新基金监管措施、完善私募基金落户激励机制、加快建设金融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共青城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信用体系等具体化措施。本文研究结论可为之后防范和化解共青城市金融风险提供参考,相关研究方法可为识别和分析我国其他地市金融风险的研究提供借鉴。
杨林[4](2021)在《国家审计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实现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家审计必须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作为当前时期的重要任务。以区域金融风险的主体为标准,将审计机关针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审计防范工作细分为对地方政府金融风险、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国有企业金融风险,从而扩大了审计的覆盖面,将其职能范围内的所有风险因素纳入审计监督。通过综合运用金融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探索针对不同的风险主体设计建立包含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国资委在内的联合审计监管机制的可行性。
李秦[5](2020)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治理》文中指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新中国建立后的几十年中历经了试点部分地区发债、禁止地方政府发债、默许地方政府以融资平台发债、财政部代发代还发债、地方政府自发财政部代还和地方政府独立发债的复杂过程。地方政府的举债形式多样,有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等多种类别。2014年《预算法》后,由于受到法律举债限额的约束,地方政府仍然在以“明股实债”、变相担保等隐性举债方式扩展法定限额外债务规模,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十余年来,我国虽然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治理发布了各类规范文件数十种,但是并没有解决现阶段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突出的问题。地方政府债务一度失序爆发式增长,成为威胁我国经济和金融安全急速迫近的“灰犀牛”。为了应对和治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央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防控和化解风险的制度举措。通过2014年《预算法》的债务限额制度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总体规模,禁止以地方政府债券外的形式举债;在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明确中央对地方债务不兜底不救助,债务风险由地方政府自负,以此增强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意识;通过国务院的相关规范文件明确对过度举债、违规举债等行为追究责任;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机构和组织体系、处置的程序和方式等。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文件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的基本依据。自2014年《预算法》以来,我国一直在探索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治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2014年《预算法》不但直接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治理划定了法律边界,还以法律的形式授权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有关对地方债务风险治理的国务院和财政部等部门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达数十种。除此之外,其他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更是数量繁多。但是在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的关键制度尚未纳入法治的范畴,依然主要由上级政府延续了行政控制的管理模式。2014年《预算法》中对地方政府举债的规模限额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标准,对地方政府举债的用途只规定“必需的建设投资部分资金”,规范模糊,法定范围仍难以确定,这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中的关键要素还是要由中央政府进行行政审批或者直接进行债务资金额度的配置。法律将地方政府的举债权主体限定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层级政府,而对于财政收入少且更具有强烈举债需求的大量的市、县级政府,并没有明确法定的举债权。由此,也造成市、县级政府的举债缺乏法律依据,主要仍然受到行政控制模式的治理。《预算法》和财政部、国务院等部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所规定的违规举债行为的责任追究也主要是责令改正、撤职等行政处分,完善的法律责任制度仍然缺位。行政控制模式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治理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行政控制模式的路径依赖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律治理路径转换中的制度障碍。正是由于法律刚性约束机制的不足,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的实践效果差强人意。债务规模的增长没有得到有效约束,地方政府的存量债务、新增政府债券和各类隐性债务使得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持续飙升,政府债务的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密切交织,债务风险愈加隐蔽、复杂和突出。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治理是对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的深化。地方政府作为公法人的独特法律地位是地方政府债务不同于一般市场主体间债务的独特特点。地方政府债务是以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的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地方政府作为公法人,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主体的特殊身份,既承担社会管理职能,又享有超越市场主体的特殊权力。因此地方政府债务是既涉及国家权力的行使与监督问题,也关涉政府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是有效控制政府权力过度扩张,防控债务风险扩散传导,确保代际公平,促进社会整体效益,保障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现阶段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虽然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努力探寻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治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但是囿于长期对行政控制模式的依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治理中还存在着法律概念界定不清、规范文件效力层级底,且分散不统一、缺少司法干预机制、法律刚性约束不足、缺乏细化法律依据以及配套法律制度基础的制约等多方面的问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治理尚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变革和完善。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治理,既要治标也要治本。不但要针对当前法律治理中表现出的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兼顾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金融风险交织的实践特征,更要探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所赖以生成的制度原因,配套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生成的前提性制度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达到治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实际效果。“釜底抽薪”才能真正控制债务风险的来源和进行债务风险的有效治理。因此,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治理需要从不同路径展开。一是要完善现有制度规范,提升立法层级,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治理提供法律制度的供给;二是要结合地方政府债务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交织的现实背景,以宏观审慎的监管理念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监管,完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有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法律制度,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金融产品的债权人保护机制,赋予地方政府监管和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的职责等方面,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金融法律约束;三是基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系统性特征,从系统性风险防控的角度完善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处置制度;四是探寻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生成的制度因素的变革,以财政体制、政府投融资制度、转移支付制度、政绩考核制度等配套法律制度的变革共同推进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治理。
李晓[6](2020)在《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货币政策效果不明显,经济运行中高杠杆高债务,经济泡沫等一系列经济问题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虚拟经济”一词频繁的出现人们的视野和学者的研究中,经济中出现了“脱实向虚”和“弃实唯虚”的现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辩证关系引起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央多次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防范金融风险,提出金融应服务于供给侧改革,促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这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资本的本质是逐利的,利润高低决定了资本的流向。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金融自由程度不断提高,虚拟资本得以高速发展。美元脱离金本位后,浮动汇率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国际金融的发展加强了世界各国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加速了经济“虚拟化”。中国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促进了制度改革、技术科技创新和优化人力资源教育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产品的创新,加快了金融资本的流动,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实体经济中的资本周转时间长、回报率低,而虚拟经济中资本的周转时间短、回报率高,导致虚拟经济对资本的吸引力远超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在吸引大量闲置资本的同时,也吸引着实体经济中的产业资本,不仅导致实体经济出现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是导致实体经济的可用资源在不断枯竭。近年来,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脱实向虚”和“虚实分离”的现象,挤压了实体经济生存发展空间,成为经济增速放缓、金融风险加大的原因之一,这不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因此,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意义非凡。快速发展的虚拟经济不断挤压实体经济生存空间,如何让虚拟经济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是当前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虚拟经济不是凭空而生的,它是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是由实体经济派生出来的新经济体制,也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同时,虚拟经济的产生是不可逆转的,虽然它对实体经济有不良的影响,但也不能“弃虚唯实”。原因在于:第一,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基础,服务于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发展的根本思想宗旨。虚拟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是实现融资诉求的途径,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大规模资本的需求。第二,虚拟经济相对于实体经济而独立存在。随着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的不断增多,虚拟经济不断壮大,虚拟经济逐步脱离实体经济,追求自身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但虚拟经济的异化制约了实体经济的发展,虚拟经济吸收大量的各类资源后,对实体经济产生“挤出效应”。第三,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是对立统一、协同发展的关系。二者是“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的发展模式。虚拟经济不仅包括金融业中各种金融衍生品,还涉及到大宗商品、房地产、无形资产等契约化、金融化和证券化后的一系列投机性经济行为。虚拟资本本身并不具备价值,它表达的仅仅是纸上财富,其价值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虚拟经济按照约定支付给资本所有者预期回报,从资本所有者那里剥离出来资本的使用权并使之契约化、金融化后转贷给别人的一种经济活动,造成了“以钱生钱”的经济假象。金融资产是连接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桥梁与纽带,采取金融产品和契约等形式,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资产的转化。从获得社会资金角度来分析,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谁发行的契约转化为金融资产越多,谁获得资金就越多。从而,分析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辩证关系的着力点应是资产“金融化”。当前国民经济结构存在多种失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失衡、实体经济内部供需失衡、虚拟经济资本供给与实体经济资本需求失衡,这些失衡最终导致实体经济失去活力,无法吸引资本流入。资本主要进入虚拟经济并在资本市场空转,不断推高金融杠杆率。实体经济可得资本持续降低,并不断萎缩。如何解决这种失衡?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是解决这种失衡的措施之一。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引导资本真正进入实体经济,通过虚拟经济进行资源配置,弥补实体经济技术创新、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的资金缺口。鼓励企业采取发行股权融资等形式融资,通过“去杠杆”,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中,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应是“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的协同发展模式。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从虚拟经济的发展历史看,在信用与货币资本的虚拟化后,借助互联网技术,虚拟经济的发展速度超过实体经济的发展速度。资本具有逐利性,其本质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致使其自我价值增值快速发展,导致经济“脱实向虚”倾向严重。但是,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基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产生严重的背离时,会导致经济严重泡沫化,甚至会诱发经济危机。从现实角度来看,虚拟经济每次发展与创新都以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基础。当实体经济资本回报率低于虚拟经济资本回报率时,资本的逐利性导致资本将从实体经济抽离转而投入虚拟经济中,而资本抽离的乘数效应导致实体经济可用资本不断减少,经济出现“脱实向虚”的现象。虚拟资本在金融市场空转而不进入实体经济,二者的撕裂性日益严重。这就表明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撕裂是必然性的。但这种撕裂性是暂时的,是虚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伴生现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发展之间的失衡导致经济危机频发,此时采取宽松的货币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危机。因为新增货币受虚拟经济高回报率的影响而进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发展没有帮助。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撕裂的情况下,宽松的货币政策只会让二者的撕裂日益加深。从经济发展长远角度看,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是一种长期并存、辨证与统一的关系。发展虚拟经济的同时,加快实体经济的发展。在实体经济发展受阻时,应以虚拟经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资本实现自身升值而不用脱离实体生产周期独立存在。本文首先界定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研究范畴,在梳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本文的研究框架,进而厘清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辩证原理: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根基,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二者之间应是“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的发展模式。论证了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本文认为直接融资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存在“杠杆力”的作用等。但是当虚拟经济过度发展时候,也会对实体经济产生不良的影响,讨论了“脱实向虚”和“虚实分离”现象中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提出了虚拟经济过度发展会引发经济危机的结论。最后提出辩证把握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战略。
庄颜[7](2020)在《基于巴塞尔Ⅲ框架下的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机制研究》文中提出“巴塞尔协议”是全球金融界公认的准则,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仅两年之后即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就推出了《巴塞尔协议Ⅲ》的核心文件,以指导全球金融业尽快走出危机。之后七年间又针对危机中总结的经验教训陆续出台近50份文件,直到2017年12月发布了《巴塞尔Ⅲ:后危机最终改革方案》,标志着正式的《巴塞尔协议Ⅲ》完整出台。巴Ⅲ最典型的特点就是引入了宏观审慎监管规则,从逆周期资本监管、流动性比例、动态拨备、系统重要性银行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以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巴Ⅲ的系列文件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治理机制,使得它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有如此强烈的效果?我国在2009年正式成为巴塞尔成员国,此后也开始了一系列以巴Ⅲ为标杆的宏观审慎监管改革。实施巴Ⅲ框架下的宏观审慎监管机制对我国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对我国银行业运营效率、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究竟有什么效果,而且巴Ⅲ的诞生背景是美国及欧美等国家的金融危机,我国的市场化程度和金融深化程度尚相对滞后,巴Ⅲ的规则对我国是否有显着效果?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基于上述背景,确定了本论文的选题。论文以基于巴Ⅲ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为基础,深入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促进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和提升我国宏观金融安全、促进提升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效率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有效作用,最终提出我国完善宏观审慎监管的政策建议。论文以分析巴Ⅲ的框架内涵及其在我国的实践为基础,从宏观和行业两个维度分别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宏观发展和宏观风险以及对金融业发展和金融风险这两对客观固有矛盾的各自影响,即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和对宏观金融安全的影响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效率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表明了宏观审慎监管对促进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以及防范宏观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论文共分八章。第一章和第二章为例行章节,即绪论和文献综述。第三章是全文的研究基础,主要剖析了基于巴Ⅲ的宏观审慎监管机制及其在我国的实践探索。第四章至第七章是全文的主体和核心,分别定性探讨并定量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促进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提升我国金融安全、促进提升银行业运营效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第八章是全文结论和政策建议。第一章是绪论。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章是文献综述。主要对国内外关于巴塞尔协议的研究成果、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理论的研究成果、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国际实践和中国探索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回顾。第三章剖析了巴塞尔Ⅲ框架下的宏观审慎监管机制及其在我国的应用。在深入分析宏观审慎监管的理论基础、理论内涵的基础上,剖析了基于巴Ⅲ的宏观审慎监管的治理框架、政策工具和治理机制,并结合我国实际,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在我国的实践探索。第四章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暨在我国的适用性。在分析我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还滞后于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基础上,首先定性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促进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和提升宏观金融安全以及促进提升银行业运营效率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极作用,提出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并不宜完全照搬甚至是更严格地应用巴Ⅲ提出的宏观审慎监管标准,否则易引起金融抑制,进而影响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最后定量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实证表明宏观审慎监管在我国的适用性及在实施时应注意的问题。第五章探讨了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宏观金融安全和区域金融安全的影响。设立了我国宏观金融安全和区域金融安全指标体系并测算出各自指数,在此基础上定量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对我国宏观金融安全指数和区域金融安全指数的影响。第六章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例,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效率的积极作用。从银行所有制性质、银行规模、公司治理水平、市场化程度等四个维度分别定量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不同类别银行的影响,证明了宏观审慎监管对银行业规范稳健运营的积极意义。第七章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降低银行业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在分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涵及识别方法的基础上,以业内公认的恐慌指数(VIX指数)作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代理变量,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VIX指数的影响,表明宏观审慎监管可以有效降低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第八章为全文总结。阐述了全文的研究结论、不足之处和研究展望,并提出了有关政策建议。总之,论文以我国逐步实施宏观审慎监管并完善相关治理框架为背景,在理论分析和定性剖析的基础上,定量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促进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及提升宏观金融安全、提升银行业运营效率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结合我国尚处于发展中国家以及金融市场化程度还滞后于美欧等发达国家这一特殊国情,提出了我国不宜完全照搬甚至是更严格地应用巴塞尔Ⅲ提出的宏观审慎监管标准,而应根据我国国情适度性应用。最终提出了我国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治理框架的政策建议。这为我国进一步平衡好发展和风险这一天然的矛盾关系,即平衡好经济增长和宏观金融安全的关系及银行业稳健发展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陈建宇[8](2020)在《中国政府债券市场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府举债融资是现代经济发展一项常用的政策手段之一。发行政府债券作为政府举债融资最为主要的实现途径,为现代市场经济各国政府所普遍采用。在金融市场上,政府债券的持续发行必然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政府债券市场规模的不断积累对经济增长形成一定的规模经济效应,但因客观上存在着潜在的经济增长率等因素的限制,政府债券的市场规模经过持续累积,一旦超过经济增长的潜在需求之后,则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的规模不经济问题;在政府债券发行之后,政府债券在二级市场上的流通状况亦需引起高度关注,这就延伸出政府债券的市场流动性问题。政府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资产,因其拥有良好的市场流动性而能够促进储蓄向投资的顺畅转化,故市场流动性愈益成为成熟发达的债券市场最为重要的标志之一。国际上发达国家成熟的债券市场发展经验显示,良好的债券市场流动性能够在宏观层面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功能,进而实现一定的宏观政策目标;在微观层面能够发挥市场所特有的资源配置优化功能,进而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投融资需求。而政府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不仅涉及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金融市场运行规则、金融市场容量以及金融市场交易对象及交易行为等市场问题,还与政府债券发行的源头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为此,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而言,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在总量上的适度、结构上的合理,政府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与实际经济增长和潜在经济增长的适应度、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流动性的经济效应,以及规模和流动性二者之间的协调匹配问题均至关重要。本文从市场规模和流动性入手,研究政府债券市场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问题。本文研究涉及政府债券的发行和市场流通、政府债券的财政功能和金融功能等系列问题,还关乎到政府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良性发展以及二者的协调运作等市场基础问题;研究政府债券的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对宏观经济运行的效应影响,不仅需要研究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二者各自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还需要研究其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二者之间产生的相互效应以及互动协调等深层次问题。2008年发源于美国次贷问题、随后快速在国际范围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及随后全面引爆的欧洲国家政府主权债务危机,对全球各国政府债务管理问题敲响了警钟,也给各国政府在开展举债融资背景下,加强和改善政府债券的市场规模和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与此同时,在此轮世界性大规模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政府试图分别启动财政政策的再度扩张,以及货币政策的更大规模宽松刺激经济运行,以期摆脱危机阴影,再一次推动政府债务规模的新一轮快速扩张。此轮更大规模的政府债券扩张在对低迷的经济增长以一定支撑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包括政府债券市场在内的债券市场和整个金融市场带来更大的泡沫积累和风险隐患集聚。2018年底,全球范围内各国债务的总规模冲到244万亿美元的新高。据国际金融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预测,2019年全球债务总规模或将创下逾255万亿美元的纪录高位,是全球年度经济产值的三倍多,全球债务杠杆空前高企,债务压力也达到空前严重的峰值水平。中国的政府债券市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相伴相随,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发挥了支持和推动作用。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开始超过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券,其中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在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中占比达到57.66%的历史高位。为此,本文立足政府债券的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视角,研究政府债券市场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问题,兼具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意义。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关于政府债务与政府债券等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回顾分类与总结述评。文献中对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及其经济效应问题研究较多,但对于政府债券市场流动性问题的研究偏少,且存在较大局限,有少量研究尝试开展政府债券市场流动性的测度和比较,但对于政府债券市场流动性的宏观经济效应方面的研究尚属薄弱。因此,本文立足于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的双重视角,研究政府债券的宏观经济效应问题。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是:通过文献回顾和相关理论准备,对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的概念及中国政府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进行厘清和回顾,并提出研究假设,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融入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元素的新IS-LM模型,尝试从理论源头视角研究政府债券的市场规模及市场流动性的效应问题;进一步,构建一个多部门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为我国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效应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数据模拟;然后通过构建TVP-SV-VAR模型,从时变参数视角,分别对政府债券、金融杠杆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政府债券、债务杠杆与通货膨胀之间的关系开展动态研究;最后,在对国际27个样本国家(地区)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效应进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为本文的研究结论提供国际视角的经验印证。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张总体上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2)政府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张容易推动金融杠杆的提升;(3)政府债券市场流动性的增强总体上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4)政府债券市场流动性的过度增强容易引发金融风险的积聚;(5)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政府债券发行和流通的协调运作。本文研究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1)政府债券的市场规模要与宏观经济运行基本面基本匹配,总体市场规模的基本适度和期限结构上的优化同样重要;(2)政府债券的市场流动性管理既要注重市场规则的改进完善,也要注重市场投资者基础的拓展;(3)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的匹配和良性互动应引起足够重视,要进一步深化拓展政府债券市场发展;(4)政府债券在市场规模上的扩张不仅要适应经济增长的内在要求,即以潜在的经济增长为准绳,还需关注通货膨胀发展态势;(5)政府经济调节中须注重各类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当前须实施好逆周期调节的各项相关政策措施,保持市场流动性的合理充裕,支持政府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运作。
汤迁[9](2020)在《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监管体制从1978年的探索阶段,到1992年的中央金融监管集权阶段,到2008年的中央、地方双层监管体制阶段,再到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双层金融监管体制,明确地方金融监管的对象包括“7+4”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逐步被赋予更多的监管权限及更高的结构性地位。面对地方金融发展差异化及复杂性的特性,中央金融监管自上而下线条式、标准化、统一性的监管出现局限性,地方金融监管更具有灵活性和可达性。根据《连云港市机构改革方案》,连云港市于2019年1月21日挂牌成立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职能职责,建立金融风险预防处理机制,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文件,一定程度上从组织建设、条例指导两层面加强了地方金融监管效力。但与此同时,地方金融监管无法可依、金融监管中央和地方权责不明、新兴金融领域监管空白及地方金融监管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一直存在。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地方政府监管权缺乏立法依据、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力薄弱、金融监管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不足、地方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制衡。建议从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中央和地方监管权责分工与合作、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及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水平几个方面进行完善。该论文有参考文献65篇。
韦腾林[10](2020)在《《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研究》文中认为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事权主要在中央事权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压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明确地方金融监管的范围为“7+4”类机构和“两非”领域。加强地方金融法制建设,是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迫切需要、推动地方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落地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基础。通过贵州地方金融立法,构建起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体系,确保金融监管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权责分明,促进贵州省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为贵州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文本主要围绕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从以下四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章主要对我国地方金融法治化及其实践进行梳理和总结。通过对金融法治、地方金融法治、金融管理体系、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传统金融与非传统金融等相关理论进行分析,阐述了金融法治化的价值、目标及实现路径等。对我国目前地方金融立法的现状进行了梳理,重点比较分析了山东省、四川省、浙江省、贵州省等省金融立法实践,为“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为“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于贵州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现实需求,针对贵州金融发展滞后、监管法律制度空白等问题,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看,加快制定“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十分必要。中央授予地方金融立法权限、国内其他省份立法先行经验以及贵州省金融发展为制定“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提供较好的时机和条件。第三章为“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中的重点问题分析。金融发展、金融风险防控及金融监管是条例制定中的三个最为核心的问题。在金融发展方面,存在区域金融发展不协调不充分、规模体量小、业务类型单一、结构不合理等阻碍发展的问题。在风险防控方面,地方金融机构领导或高管金融风险法律意识淡薄,行政干预、企业对金融资源“强依赖、软约束”和金融机构间过渡竞争都是导致金融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在金融监管方面,中央与地方监管权责不清晰,部分监管领域职能分工和监管对象分类缺乏统一制度安排以及金融监管资源非均衡配置,一旦风险发生均由省级政府监管部门牵头处置,导致在防范和处置风险工作中处于被动地位,缺乏有力的处置手段,常常充当没有“灭火装备”的“消防队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法律制度设计加以解决。第四章重点从立法指导思想、立法目的、基本原则、相关主体和基本制度提出“条例”内容框架。一是要完善金融发展服务体制,从健全体制机制顶层端作制度设计确保金融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有据可依;二是要健全金融风险防范职能,职能清晰、分工明确是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前提条件;三是要强化金融监督管理措施,补齐监管短板,实行监管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完善法制建设是管细管实的基础保障。
二、加强财政管理 防范金融风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财政管理 防范金融风险(论文提纲范文)
(1)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金融风险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政府资产负债结构相关研究 |
1.2.2 地方金融风险研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2章 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与金融风险理论分析 |
2.1 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与金融风险概念界定 |
2.1.1 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概念界定 |
2.1.2 地方金融风险概念界定 |
2.2 政府部门对地方金融风险影响的作用机制分析 |
2.3 小结 |
第3章 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与金融风险描述性统计 |
3.1 地方政府部门资产负债结构数据分析 |
3.1.1 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构建 |
3.1.2 地方政府部门资产负债结构现状分析 |
3.2 地方金融风险综合指标设计 |
3.2.1 综合指标构建思路 |
3.2.2 变量与数据的选取说明 |
3.2.3 地方金融风险综合指标的计算 |
3.2.4 地方金融风险水平分析 |
3.3 小结 |
第4章 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地方金融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地方金融风险模型设立 |
4.2 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地方金融风险模型回归结果 |
4.3 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地方金融风险模型检验 |
4.3.1 按照经济体量大小地区划分 |
4.3.2 按照人均收入大小地区划分 |
4.4 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金融风险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4.5 对策建议 |
4.6 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2)我国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计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框架及研究创新 |
第2章 区域性金融风险特征与生成因素及其动态演化 |
2.1 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概念与特征 |
2.2 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生成因素 |
2.3 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动态演化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区域性金融风险测算 |
3.1 数据选取与熵权法介绍 |
3.2 我国省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测算 |
3.3 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的测算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空间溢出效应 |
4.1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计 |
4.2 空间溢出效应实证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产业结构差异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效应 |
5.1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计 |
5.2 产业结构差异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效应 |
5.3 产业结构差异性影响效应的动态实现路径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空间关联效应分析 |
6.1 数据选取与模型介绍 |
6.2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空间关联实证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建议与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2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
致谢 |
(3)共青城市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2 地方金融风险防控的理论基础 |
2.1 地方金融风险防控的理论依据 |
2.1.1 金融风险管控供求说 |
2.1.2 金融市场调节失败说 |
2.1.3 金融风险管控脆弱说 |
2.2 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依据 |
3 共青城市金融风险现状介绍与产生原因分析 |
3.1 共青城市金融风险现状介绍 |
3.1.1 共青城市金融行业存在的市场性风险 |
3.1.2 共青城市金融行业存在的非市场性风险 |
3.2 共青城市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
3.2.1 共青城市政府金融监管权责不对等 |
3.2.2 监管机构职责界定不清晰 |
3.2.3 共青城市金融监管效率不高 |
4 共青城市金融风险防控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评估 |
4.1 主要措施 |
4.1.1 政府主导私募基金小镇的建设 |
4.1.2 鼓励民间资本加快融资步伐 |
4.1.3 形成民间非法集资风险处置机制和舆论宣传 |
4.1.4 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4.2 效果评估 |
5 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对策分析 |
5.1 强化私募基金小镇的监管措施 |
5.2 加大对券商公司扶持力度 |
5.3 加快建设金融风险管理人才队伍 |
5.4 建立共青城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信用体系 |
5.5 建立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预警机制 |
6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国家审计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实现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国家审计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研究现状 |
(一)国家审计参与金融风险防范的动因的相关研究 |
(二)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审计措施的相关研究 |
三、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成因 |
(一)无序竞争风险 |
(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 |
四、国家审计针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审计防范 |
(一)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审计措施 |
1.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能是当下区域金融风险产生的重要诱因之一 |
2. 同时关注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 |
3. 构建政府债务风险指标评价体系 |
4. 建立多层次的政府债务审计体系 |
5. 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联络督办机制 |
(二)完善国有及国家控股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审计的措施 |
1. 审计对金融行业监督不可或缺 |
2. 构建金融机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
3. 实施金融机构风险审计 |
(三)完善国有及国家控股大型企业债务风险审计的措施 |
五、结论 |
(5)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结构 |
四、 研究方法 |
五、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第一章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的实践与趋向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涵义 |
一、 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概念的理论认识 |
二、 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的文件表述 |
三、 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概念的实践探源 |
四、 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涵义的界定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类型 |
一、 债务的规模风险 |
二、 流动性风险 |
三、 债务偿付的违约风险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的主要模式与法治趋向 |
一、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的主要模式 |
二、 不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模式的评析 |
三、 域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模式的逻辑路径与法治趋向 |
第二章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律治理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律治理的理论根源 |
一、 对地方政府债务认识的理论演化 |
二、 对政府的权力控制理论 |
三、 代际公平理论 |
四、 经济法的社会整体效益理论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的法治化 |
一、 法治化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的必然选择 |
二、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从行政控制到法律治理的转向 |
第三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制度成因 |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事责与财权失衡的财政体制 |
一、 1994年分税制改革财权向中央上移 |
二、 分税制改革事责向地方下放 |
三、 财权上移事责下放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失衡 |
第二节 政府与市场关系错位的政府投资制度 |
一、 政府投资失序推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张 |
二、 政府投资规范缺失难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
第三节 弥补地方财政缺口转移支付制度的欠缺 |
一、 分税制改革后转移支付制度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
二、 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欠缺助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
第四节 诱发举债道德风险的政绩考核制度 |
一、 政府及其官员具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倾向 |
二、 我国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政绩考核制度主要指标 |
三、 政绩考核制度诱发地方政府官员举债的道德风险 |
四、 结语 |
第四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律治理的检思 |
第一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律治理的主要制度 |
一、 对债务规模的控制 |
二、 切断兜底,风险自负 |
三、 责任追究制度 |
四、 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律治理的现状 |
一、 债务规模的增长没有得到有效约束 |
二、 债务违约风险凸显 |
三、 追责制度缺乏法律基础 |
四、 债务风险的传导扩散 |
五、 债务风险更加隐蔽 |
第三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律治理中的问题 |
一、 概念范围界定不清 |
二、 法律治理的体系化不够 |
三、 法律约束机制弱化 |
四、 司法制约欠缺 |
第四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律治理中问题的成因 |
一、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多元性认识不够 |
二、 金融约束弱化是地方政府债务持续增长的重要原因 |
三、 行政控制模式的路径依赖 |
第五章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律治理的路径 |
第一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法律治理的立法完善 |
一、 地方政府债务范围的法律界定 |
二、 立法层级的提升 |
三、 《政府公债法》的制定 |
四、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立法的系统化 |
五、 司法制度的完善 |
第二节 加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监管 |
一、 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纳入宏观审慎监管视野 |
二、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管主体的重构 |
三、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管法律依据的完善 |
第三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金融法约束 |
一、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金融法律规制的不足 |
二、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金融约束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四节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处置制度 |
一、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处置制度的必要性 |
二、 美国次级贷款债务违约系统性风险处置的反思 |
三、 我国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系统性风险处置中的问题 |
四、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处置法律制度的启示和完善 |
第五节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治理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深化中央和地方间财政体制改革 |
二、 改革政绩考核评价制度 |
三、 规范政府过度投资行为 |
四、 健全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 专着类 |
二、 编着类 |
三、 杂志类 |
四、 外文资料类 |
在读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6)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成果 |
第一章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范畴界定 |
第一节 实体经济 |
一、实体经济研究及其历史变迁 |
二、实体经济发展的现状 |
三、实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虚拟经济 |
一、虚拟资本 |
二、虚拟经济 |
三、虚拟资本催生了虚拟经济 |
第二章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辨证原理 |
第一节 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根基 |
一、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的内在诉求 |
二、虚拟经济无法单独抵御经济危机的冲击 |
第二节 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
一、虚拟经济诞生于实体经济 |
二、虚拟经济影响着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
第三节 “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的发展模式 |
一、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同发展 |
二、虚拟经济应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本支撑 |
第三章 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
第一节 直接融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
一、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对经济发展作用 |
二、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的作用 |
三、吸引海外直接融资以降低金融泡沫 |
四、有利于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金融“杠杆力”的作用 |
一、金融加杠杆的作用 |
二、金融加杠杆的风险影响 |
第三节 金融“证券化”对房地产的作用 |
一、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 |
二、房地产对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二重性” |
三、房地产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粘合剂 |
四、房地产作为特殊商品被证券化 |
第四章 虚拟经济过度发展现象 |
第一节 经济发展中的“脱实向虚” |
一、“脱实向虚”的表现形式 |
二、“脱实向虚”的形成原因 |
三、“脱实向虚”的危害 |
第二节 经济发展中的“虚实分离” |
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差异化发展 |
二、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分离具有暂时性 |
第三节 虚拟经济过度发展诱发金融危机 |
一、虚拟经济过度发展致使风险积累 |
二、金融市场受到全球经济的冲击加剧 |
第五章 辨证把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发展战略 |
第一节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战略 |
一、坚持实体经济的主导地位 |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优化产业结构 |
四、合理把握“去杠杆” |
第二节 促使虚拟经济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措施 |
一、加强金融机构全面监管 |
二、采取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
三、“一带一路”建设带给实体经济发展新机遇 |
第三节 辨证把握虚拟经济发展节奏 |
一、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
二、健全金融体制,优化资源配置 |
三、稳定货币政策,深化金融制度改革 |
四、杜绝金融资本空转,消除金融套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7)基于巴塞尔Ⅲ框架下的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主要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主要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关于巴塞尔协议的研究综述 |
一、国外关于巴塞尔协议的研究综述 |
二、国内关于巴塞尔协议的研究综述 |
第二节 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研究综述 |
一、国外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研究综述 |
二、国内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研究综述 |
第三节 小结 |
第三章 巴塞尔Ⅲ框架下的宏观审慎监管机制 #23及其在我国的应用 |
第一节 宏观审慎监管的理论内涵 |
一、宏观审慎监管的理论基础 |
二、宏观审慎监管的理论内涵 |
第二节 巴Ⅲ框架下的宏观审慎监管机制 |
一、宏观审慎监管的治理框架 |
二、宏观审慎监管的治理工具 |
三、宏观审慎监管的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基于巴Ⅲ的宏观审慎监管在我国的应用 |
一、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发展历程 |
二、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实践探索 |
三、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基本框架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 #48暨适用性研究 |
第一节 金融监管适用性的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有效性理论 |
二、金融监管失灵理论 |
三、金融约束理论 |
第二节 宏观审慎监管在我国的适用性分析 |
一、我国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市场环境分析 |
二、宏观审慎监管在我国的适用性分析 |
第三节 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变量选取 |
二、模型设计 |
三、实证结果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 |
第一节 我国金融安全指标体系设计 |
一、宏观金融安全指标体系 |
二、区域金融安全指标体系 |
三、我国金融安全运行情况 |
第二节 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宏观金融安全的影响 |
一、资本充足率对宏观金融安全的影响 |
二、流动性比例对宏观金融安全的影响 |
第三节 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区域金融安全的影响 |
一、资本充足率对区域金融安全的影响 |
二、流动性比例对区域金融安全的影响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六章 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银行业运营状况的影响 |
第一节 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三节 实证结果 |
一、宏观审慎监管与银行运营效率 |
二、中介效应检验 |
三、公司治理水平和市场化程度影响 |
四、稳健性检验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七章 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 |
第一节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涵 |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涵义 |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 |
三、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形成原因 |
第二节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原则 |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方法 |
三、系统性金融风险识别的国际实践 |
第三节 宏观审慎监管对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 |
一、变量选取及模型设计 |
二、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和平稳性检验 |
三、实证结果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及不足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不足及展望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进一步推进完善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机制 |
二、进一步健全丰富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箱” |
三、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 |
四、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治理机制 |
五、加强完善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中国政府债券市场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一、本文研究背景 |
二、本研究的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政府债务作为国家干预宏观经济运行的政策手段的研究 |
二、政府债务适度规模及其效应问题的研究 |
三、债券市场流动性方面的研究 |
四、政府债券市场流动性对政府债务作用发挥的效应研究 |
五、政府债务的金融效应研究 |
六、动态研究方法 |
七、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二、本研究的技术路线 |
三、本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中国政府债务与政府债券市场发展 |
第一节 中国政府债务的产生和发展 |
一、中央政府债务 |
二、地方政府债务 |
第二节 中国政府债券市场 |
一、国债(中央政府债券)市场 |
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
第三节 中国政府债券市场的金融功能探析 |
一、中国政府债券发行的信用属性和市场交易属性 |
二、中国政府债券二级市场信用属性与交易属性 |
第四节 中国政府债券市场发展特点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论基础和研究假设 |
第一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财政领域相关理论 |
(一)政府债务理论 |
(二)预算约束理论 |
二、金融领域相关理论 |
(一)金融市场理论 |
(二)市场流动性理论 |
三、经济社会领域相关理论 |
(一)经济增长理论 |
(二)规模经济理论 |
(三)通货膨胀理论 |
(四)经济周期理论 |
(五)风险管理理论 |
四、动态经济学理论 |
第二节 研究假设的提出 |
一、理论推导 |
二、研究假设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债券、宏观效应与政策调节的动态随机一般均衡分析 |
第一节 DSGE模型构建 |
一、家庭部门 |
二、银行部门 |
三、生产部门 |
四、政府部门和货币政策 |
五、市场出清 |
第二节 参数校准和估计 |
一、部分参数校准 |
二、贝叶斯估计 |
第三节 数值模拟 |
一、政府债券市场规模扩张效应分析 |
二、政府债券市场流动性增强效应分析 |
三、银行机构持有政府债券规模权重改变下的流动性冲击 |
四、政策调节 |
第四节 本章研究结论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政府债券的金融杠杆与经济增长效应 |
第一节 政府债券、金融杠杆与经济增长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模型构建和变量选取 |
一、模型构建 |
二、变量选取和数据处理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模型适用性分析 |
二、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流动性变动的波动率特征分析 |
三、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流动性效应的脉冲响应分析 |
四、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和市场流动性互动时变特征分析 |
第四节 本章研究结论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政府债券的债务杠杆与通货膨胀效应 |
第一节 政府债券、债务杠杆与通货膨胀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变量选取和数据处理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模型适用性分析 |
二、脉冲响应分析 |
第四节 本章研究结论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政府债券市场发展宏观效应的国际经验验证 |
第一节 研究样本的选取 |
第二节 模型构建 |
一、变量选取和数据说明 |
二、模型设定 |
第三节 实证检验 |
一、基准回归 |
二、两阶段最小二乘(2sls)回归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本文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结论总结 |
第二节 本文研究的主要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和参与项目 |
致谢 |
(9)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文献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2 地方金融监管相关理论基础 |
2.1 地方金融监管相关概念 |
2.2 地方金融监管相关理论 |
3 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现状 |
3.1 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
3.2 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对象 |
3.3 连云港市地方金融风险分析 |
3.4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地方金融风险的传导 |
4 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4.1 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
4.2 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问题的成因 |
5 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的完善建议 |
5.1 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5.2 明确中央和地方监管权责分工与合作 |
5.3 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制机制 |
5.4 提高新兴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监管水平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访谈提纲 |
附录 2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问题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地方金融法治化及其实践 |
一、地方金融法治化基本理论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二)金融法治化价值 |
(三)金融法治化目标 |
二、国内有关省市地方金融立法现状 |
(一)出台省级金融法规背景 |
(二)地方金融法规比较分析 |
三、贵州省地方金融立法现状 |
第二章 “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一、“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
(一)服务实体经济需要 |
(二)防范化解风险需要 |
(三)落实监管职责需要 |
二、“条例”制定的可行性 |
(一)地方具有金融立法权限 |
(二)其他省市立法经验借鉴 |
(三)制定“条例”时机成熟 |
第三章 “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重点问题分析 |
一、金融发展服务 |
(一)统筹规划制度缺失 |
(二)公平竞争机制缺乏 |
(三)信用制度软约束 |
二、金融风险防控 |
(一)金融风险意识未树立 |
(二)联防体制机制未健全 |
(三)处置责任制度未建立 |
三、金融监督管理 |
(一)金融监管权责不清晰 |
(二)金融监管缺乏统一制度分工 |
(三)金融监管资源非均衡配置 |
第四章 “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度构建 |
一、立法指导思想 |
(一)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
(二)坚持省情主导,突出地方特色 |
二、立法目的 |
三、立法原则 |
(一)合法规范经营原则 |
(二)金融消费保护原则 |
(三)统筹协调及分级负责原则 |
四、相关责任主体 |
(一)政府 |
(二)金融机构 |
(三)其他组织 |
五、基本制度 |
(一)金融发展服务 |
(二)金融风险防范 |
(三)金融监督管理 |
六、法律责任 |
结语 |
附录 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加强财政管理 防范金融风险(论文参考文献)
- [1]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结构对金融风险影响研究[D]. 杨兆璨. 山西财经大学, 2021
- [2]我国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计量研究[D]. 李卓. 吉林大学, 2021(01)
- [3]共青城市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D]. 程炜.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4]国家审计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实现机制研究[J]. 杨林. 经营与管理, 2021(04)
- [5]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治理[D]. 李秦. 华东政法大学, 2020
- [6]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作用[D]. 李晓.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7]基于巴塞尔Ⅲ框架下的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机制研究[D]. 庄颜. 山东大学, 2020(04)
- [8]中国政府债券市场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研究[D]. 陈建宇. 南京大学, 2020(09)
- [9]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问题研究[D]. 汤迁.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4)
- [10]《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研究[D]. 韦腾林. 贵州民族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