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水利行政执法的技巧论文_崔志峰

浅析水利行政执法的技巧论文_崔志峰

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 河北石家庄 050057

摘要:水利行政执法是水务的灵魂,在促进水务健康发展,与时代接轨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水利行政执法建设成为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水利行政执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如何正确认识到水利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探寻促进执法水平提高的有效技巧,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热议话题之一。

关键词:水利;行政执法;问题;技巧

1 当前水利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1人员素质偏低,执法队伍有待规范

近些年来,尽管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都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放在工作首位,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部分地方的队伍和人员管理以及发展显露出了很多的弊端,队伍显得松散无序,缺乏有机的组合系统,人员执法业务水平也有待提高,严重影响到了水利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1.2有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

从目前的社会生活现状来看,群众对相关水利法规的了解还不是很多,水利行政违法案件日益增多,这给水利行政执法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反映出了相关的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的现象,如果不进行妥善的处理,将会带来一系列难以估量的后果。

1.3相关法规、制度有待完善

认真剖析现行的法规、制度等,发现有些内容缺乏基础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使得基层水利行政执法很难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同时执法环境以及相应的条件设施还不完善,法制氛围相对来说比较单薄,从细节上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和贯彻,完善水利法规制度等成为工作中的必然。

2 提高水利行政执法水平的技巧

2.1加强水政机构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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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单独建立水政机构,建立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充实专职水政工作人员及专职水政监察员,水政机构是水利部门的综合执法机构,其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与其他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只有单独设立水政机构,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变从属为领导,变被动为主动,水政工作的力度才会加强,另外,目前全省各级水政机构水政工作人员力量单薄,水政机构单设的,少数地方能达到3—4人,多数地方只有1—2人,水政机构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的,工作人员多数兼职,很难完成水政机构应承担的各项职责和任务。水政工作要加强,水政工作人员必须要充实,从长远看,建立集许可审批、依法收费、监督检查于一身的三位一体的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即所谓的“大水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水利执法的内在要求,但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受水利业务范围的限制,成立全系统三位一体的“大水政”是不现实的。成立集依法收费、监督检查于一体的水政监察队伍应是今后规范化建设努力的方向,目前,我市建立的水政监察队伍是以水政机构人员为主,吸收其他有关机构水政监察员组成的队伍,通过增加人员、编制成立专职水政监察队伍,起到了弥补水政工作人员不足、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理顺水政机构与有关机构关系的作用。

2.2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规章制度。

要想使《水法》及水法规真正得到落实,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造就一支执法准确有力、工作廉洁干练的执法队伍,就必须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其执法行为,要充分利用当前各级政府要求建立和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时机,通过建立和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有关机构的执法职责、范围、权限、程序、责任,明确水政机构与有关机构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通过加强对有关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充分发挥水政机构的综合执法职能,使各项水利法制建设工作在水政机构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下有序进行,在水利系统内部形成职责明确、统一协调、运行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系。

2.3内增素质,外塑形象。

各级执法部门都已建立起一支专职执法队伍,通过几年的规范化建设,水政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与工作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长远来看,还不具备跨世纪、高科技水利执法的条件。因此,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要重视水政执法人员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训养,选用一批懂业务、有经验、素质好的人员充实到水政执法队伍中,对现有执法人员抓好经常性的执法培训和业务学习,特别是由于工作变动及相应高速的人员,首先要及时抓好岗前沿培训,继而进行《水法》、水法规及相关法规知识的学习,结合实际工作再进行执法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的提高,最后达到能够熟练运用《水法》及水法规,掌握相关法规,在执法中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以树立水利执法部门的威信和形象,维护《水法》及水法规的尊严。

2.4提高水法规可操作性

由于部门利益的原因,我国有许多法规相互之间有交叉,水利与城建,水利与矿产,水利与林业等都有这种情况,在制定法规时,都考虑本部门利益,各有侧重,使法规出现交叉现象,影响了正常运转执法,例如,在取水许可预申请问题上,规定由某某部门签署意见后水利部门审批,但该部门考虑自身利益,不同意取水,又说不出理由,这样,水利部门按规定也不能审批,造成取水户为发展经济乱打井乱取水,增加了管理难度。所以,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尽快修改、调整、完善有关法规,使其适应新世纪的新形势。

3 结束语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必然趋势。加强与发展水政工作,实现依法治水,也是水利工作的根本方向,随着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水利法制建设工作必然得到加强与发展,水政工作是充满希望和前途的。新的世纪,水政工作既面临着问题与挑战,更面临着机遇与发展,水政工作人员要充满信心,鼓足干劲,努力改变水政工作现状,切实提高水政工作的地位,使新世纪的水政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为促进和保障水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于淑坤.《浅析当前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水利发展研究.2010,10(1).

[2]闰凤凯.《浅谈如何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21).

[3]陈金环.《论水行政执法》.科技信息.2008(25).

论文作者:崔志峰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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